20180402_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自1978年中国国土资源部首次进行土地调查以来,已经进行了两次全国性的土地调查工作,为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土地资源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加强土地规划和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有必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为土地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任务:(1)编制调查方案:制定全面、系统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内容、方法和指标。
(2)组织调查人员:组织调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调查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3)实施土地调查:按照预定方案,组织调查人员到各地进行土地调查工作。
(4)数据整理和分析:对收集到的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5)发布调查结果: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参考。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1.调查内容(1)土地资源面积和分布:了解我国的土地总面积、耕地面积、林地面积、草地面积等。
(2)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类型,包括耕地、建设用地、林地、水域等。
(3)土地质量和肥力:评估土地的质量和肥力状况,包括土地的酸碱性、有机质含量、养分含量等。
(4)土地利用效益和可持续性:分析土地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情况,包括粮食产量、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
2.调查方法(1)遥感技术: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土地资源的信息,包括航空摄影、卫星遥感等。
(2)实地调查:组织调查人员到各地进行实地勘察和采样,收集土地样本和数据。
(3)实验分析:对土地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测试土壤的质量和肥力指标。
四、实施方案1.调查工作组织(1)设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协调调查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
(2)成立调查工作团队,包括调查人员、技术人员和数据分析人员等。
(3)建立调查工作机构和分工,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背景介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为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状况、促进土地管理和保护提供准确数据支持而进行的全国性调查。
本实施方案将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具体步骤进行详细说明。
一、调查目标:1.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分布情况;2.获取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的数据;3.掌握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趋势;4.了解土地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发展情况;5.提供土地调查数据支持,为土地管理和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1.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状态等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2.土地利用变化调查:记录不同时间段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情况,分析土地利用趋势;3.土地资源质量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程度、土壤质量、土地退化等指标的调查和评价;4.土地可持续发展评价:分析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程度,提出改善土地利用方式的建议。
三、调查方法:1.野外调查:通过实地勘察、测量、取样等方式,收集土地资源信息;2.遥感影像解译:利用遥感技术,对大范围土地资源进行分析和解译;3.统计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结论;4.专家研讨会:组织专家对土地调查的方法和结果进行研讨和评估。
四、调查步骤:1.筹备阶段:编制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制定调查指南等准备工作;2.调查准备:制定调查任务书、确定调查对象和范围、设计调查样本等;3.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指南,对选定样本进行野外调查;4.数据整理与分析:整理野外调查数据,利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5.结果报告:编制调查结果报告,总结分析调查结果,提出政策和建议。
五、数据保密:1.调查数据采用匿名化处理,确保调查对象的隐私权;2.调查数据仅在参与调查工作的工作人员中传递和使用;3.对于敏感信息的处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六、调查时间表:本次土地调查计划从2023年开始进行,预计历时两年,具体的时间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决定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
本次土地调查的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本次土地调查的总体目标是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质量、数量、利用状况和变化趋势,形成真实、准确、全面的土地资源数据库,为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1. 土地资源质量调查:包括土地肥力、水分状况、酸碱度等土壤质量指标的调查。
2. 土地资源数量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方式等数量指标的调查。
3.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包括农田、林地、草地、水域等土地利用状况的调查。
4. 土地变化趋势调查:包括土地资源的变化趋势、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趋势等方面的调查。
三、调查方法1. 实地调查:组织专业调查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实地调查,获取真实、准确的土地资源数据。
2. 遥感调查: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大范围土地资源信息,结合实地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3. 统计调查: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获取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调查组织1. 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统一领导、协调安排本次土地调查工作。
2. 土地调查机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设立专门的土地调查机构,负责具体的调查实施工作。
3. 调查人员:由专业的土地资源调查人员组成,经过培训合格后参与调查工作。
五、调查成果应用1. 土地资源数据库建设:将本次调查获取的数据建立土地资源数据库,为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 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结合土地调查成果,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监测评价:利用调查成果对土地资源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掌握土地资源变化情况,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六、调查保障1. 资金保障:国家财政拨款支持土地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经费充足。
2. 技术保障:利用先进的遥感技术、调查仪器设备等,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计划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规定,为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分布、利用和保护情况,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调查目标和范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的分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保护情况,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保护土地资源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调查范围涵盖我国所有地区,包括农村和城市,涉及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各类土地类型。
二、调查方法和技术在实施土地调查时,将采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卫星遥感图像和现场调查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精准地勘察和调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调查内容和重点本次土地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情况、土地所有权、土地利用方式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城市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生态保护地的保护状况等重要问题。
四、调查实施机构和保障措施土地调查实施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各地级以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调查成果的应用和宣传调查完成后,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并广泛应用于土地规划、土地管理、土地保护等相关领域,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视程度。
结语通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实施,将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管理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同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还将为国家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规划等提供重要支持和指导。
通过深入调查,可以更好地了解土地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利用状况,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保护政策提供依据,有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提高、生态环境的改善、城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调查成果的应用也将有助于深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流转,增强农民土地产权保障,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为了解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全国土地调查成为非常重要的工作。
第一次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经顺利完成,然而,由于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的不断变化,需要定期开展土地调查以获取最新数据,因此,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被制定出来。
二、调查目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目标是:1.获取我国土地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土地质量等基本信息;2.掌握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深入了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3.分析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为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4.为农地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调查内容1. 土地基础信息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土地基本情况、土地类别、土地权利状况等内容,调查的方法包括现场测量和实地勘察。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调查过程中要准确记录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以及土地利用情况。
2.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质量评价等内容。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数据统计等。
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规划等内容。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调查问卷、数据统计等。
4. 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分析通过对历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对比分析,了解土地利用变化趋势,预测未来土地利用的可能发展方向。
四、调查方法1.实地勘察:组织专业团队对不同区域进行实地勘察,并编制详细记录,获取准确的土地信息。
2.遥感影像解译: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和地面观测数据,对土地利用进行遥感影像解译,获取土地利用类型。
3.数据统计分析:采用统计学方法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土地利用情况和变化趋势。
五、调查流程1.制定调查计划:根据调查目标和内容,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区域、调查对象以及调查方法。
三调实施方案(正式)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要求组织实施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要求组织实施近年来,我国城乡建设不断推进,土地利用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为必要的举措。
为了全面了解土地资源的分布、利用和保护情况,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国家相关部门提出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总体要求和组织实施计划。
关于总体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发展目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发展目标是全面摸清我国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解决土地利用过程中的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2.范围和覆盖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范围包括全国所有的行政区域、各类土地利用功能区域和自然生态区域。
并且要求覆盖面广,涵盖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等不同类型的土地利用情况。
3.调查内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调查内容要求对土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面搜集和统计,明确土地资源的分布和利用情况,研究土地利用的现状、趋势和问题,并对其进行科学评价。
4.信息采集和管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要求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采用定量分析和遥感技术等方法,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搜集、整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建立土地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关于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部门协作: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加强与统计局、测绘局和农林水利等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参考价值。
2.人员培训: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调查技术和数据分析能力,确保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调查方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要求采用现代化的调查方法,包括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和遥感技术等手段,提高调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质量监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要求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控机制,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数据的质量和真实性。
2018-04-02_01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杨地)
7.关于各类自然保护 区范围界线 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区 范围界线,按照单独 图层的方式录入土地 调查数据库。
8.关于军事用地 调查 军事用地范围内的 土地,由军队负责 调查,并将成果移 交到所在地县级土 地管理部门。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七)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
9.关于设施农用地 调查
各地应依据《国土资 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 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 发展的通知》(国土 资发﹝2014﹞127号) 要求,开展设施农用 地调查。
况。城镇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照《工作分类》汇总。
采用室内勾绘和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城镇、村庄内部 的每一块地的土地利用类型。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六)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中确定的权属界线转绘
到土地调查底图上。城镇以外的独立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 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城镇 内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不调查。 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 调查相关规定,重新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
10.关于临时用地 调查 对于实地为临时用 地的,应维持原地 类不变。对于临时 用地,按照单独图 层方式录入土地调 查数据库。
11.关于农用地调查 为未利用地 对于将原有数据库 中农用地调查为未 利用地的,各地应 说明原因,省级土 地调查办公室进行 审核后,形成报告, 报至全国土地调查 办。
12.关于线状地 物调查 线状地物以图斑 形式表示。宽度 大于8米的,需 调查为公路。
全国土地调查办在最新DOM、不一致矢量图斑和参考地类信息基础上制 作调查底图,下发地方开展调查工作。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四)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Hale Waihona Puke 2地类调绘及补测各县(市、区)以全国土地调查办下发的调查 底图为基础,将调查底图套合土地调查数据库, 叠加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及相关部门调查数据, 制作外业调查数据。依据影像和实地现状进行 图斑综合调绘及补测。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规划、利用和保护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课题。
为了科学、全面地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变化趋势,提供决策支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应运而生。
二、目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旨在全面搜集和整理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调查数据,为国家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和决策提供依据,实现以下目标:1. 了解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和资源分布情况,包括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土地面积、土地分类等情况;2. 研究土地变化趋势和原因,包括耕地面积变化、城市扩张等方面的情况;3. 分析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利用情况,为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4. 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提供数据支持,促进土地资源管理现代化进程。
三、调查内容与方法1. 调查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耕地、建设用地、封山育林地、草地等不同土地类型的面积、分布情况;(2)土地变化趋势:包括近年来土地利用变化的趋势,如城市扩张、农用地减少等;(3)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包括土地利用强度、生态效益等方面的评价;(4)土地分类标准:建立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确保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2. 调查方法:(1)遥感影像解译: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对不同土地类型进行解译,获取土地面积和分布数据;(2)现场调查:组织专业调查团队,实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趋势;(3)数据整理和分析:将遥感和现场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分类方法;(4)数据库建设: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存储和管理调查数据,并提供数据查询和应用服务。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主管机构: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2. 执行机构: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土地调查工作,按照总体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 调查团队:各地成立专业调查团队,包括土地资源管理、遥感解译、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五、实施计划1. 调查时间:根据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时间为2022年-2025年;2. 阶段目标:(1)2022年:制定调查方案,组织人员培训和现场调查准备工作;(2)2023年-2024年:按照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开展全国土地调查工作;(3)2025年:整理和分析调查数据,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doc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8〕53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三调的主要目标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三调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实地认定地类,确保地类不重不漏全覆盖,在自然资源调查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在对存在复合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基础上,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一)调查目标
1.摸清我国土地资源家底,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
2.明确土地权属关系,保障土地权益。
3.评估土地资源生态状况,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4.为国家土地政策制定和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原则
1.科学性:采用先进技术和方法,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2.实用性:注重调查成果的实际应用,满足国家和地方管理需求。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1篇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现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简称“土地调查”)。
3.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趋势等进行深入挖掘。
四、组织管理与分工
本次土地调查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一)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负责全国土地调查的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决策和成果审核。
(二)地方各级政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
1.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编制调查报告。
2.推广调查成果应用,服务于国家土地管理和决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障调查经费,满足工作需求。
(三)严格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深化成果应用,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水平。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三调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全面部署三调工 作,分阶段完成调查任务。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第三次全国国 土调查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调 查工作,为开展调查创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内容
开展前期准备和相关资料收集。
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
全国三调办统一制定并发布三调技术标准、科学设计调查流程, 统一调查和建库的程序、方法、成果、精度和验收要求,千方百计提 高数据质量。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资源管理资料和调查成果,保持 调查工作的连续性。协调统计农业、林、草、水等相关部门的调查需 求,并参考各部门的调查资料,保证调查成果的适用性。
二、实施原则
主要特点1:为满足自然资源和空间统一管理进行图斑标注
对耕地种植属性标注:根据耕地的实际利用情况,标注种植属性。(11种):
1
耕种(GZ)、休耕(XG)、临时种植园木(YM)、临时种植林木(LM)、
临时种植牧草(MC)、临时坑塘(KT)、林粮间作(LLJZ)、观赏园艺
(GSYY)、速生林木(SSLM)、绿化草地(LH)和未耕种(WG)。
4
(HDGY)、钢铁工业用地(GTGY)、煤矿工业用地(MKGY)、水泥工业用 地(SNGY)、玻璃工业用地(BLGY)、电解铝工业用地(DLGY)共6类。
对城市、建制镇和村庄范围内的图斑标注:相应标注城市(201)、建制镇
5 (202)或村庄用地(203)属性。城镇村庄外部的采矿用地和特殊用地应按实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组 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省(区、市)、市(地)、县(区、 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 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土调查办发[2018]4号【发布部门】70604B2【发布日期】2018.02.02【实施日期】2018.02.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单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经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2018年2月2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有关精神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相关要求,按照《关于组建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2号)和《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国土资发〔2014〕47号),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全国土地调查办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具体负责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以及全国调查成果的维护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勤于实践,大胆创新;求真务实,讲求实效;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忠于职守,清正廉洁。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土地利用的持续扩张,全国国土资源的合理管理和规划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利用状况,保障国家资源安全,促进国土整体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我国决定进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将借鉴前两次调查的经验,继续全面、系统地收集我国国土资源的信息,提供更准确、详尽的基础数据。
这些数据将为政府制定国土规划、土地管理和资源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本次调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我国国土资源的现状、规模和利用情况,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土地质量和土地利用方式等。
通过数据分析,实现国土管理和土地利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可持续发展。
2.任务(1)收集土地利用数据:通过航空遥感和摄影测量等技术手段,获取全国范围内土地利用的基础数据,包括农田、建设用地、森林、水域等各种不同用途的土地利用状况。
(2)调查资源质量:调查土地质量、林木资源、水资源和矿藏等自然资源状况,评估利用价值和潜力,为国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3)分析土地利用方式:研究土地利用的模式、方式和效益,通过分析研究,提出国土整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的建议。
(4)提供数据支持:将调查获得的数据结构化,建立全国国土数据库,为决策者和研究人员提供数据支持。
三、实施计划1.预调查阶段(6个月)(1)培训准备:培训机构进行人员招聘和培训设施准备,确保后续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培训课程设计:编制培训课程大纲,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
(3)培训材料准备:编制培训手册和课件,为学员提供学习参考资料。
2.培训阶段(12个月)(1)培训内容: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培训,包括岗位培训、操作技术培训、数据处理培训和质量控制培训等,确保培训学员能够熟练掌握国土调查的方法和技术。
(2)实地实习:组织学员进行实地实习,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3)考核评估:进行培训考核和综合评估,评估学员的培训成果和专业水平。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2•【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经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2月2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调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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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权属调查
3.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4.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5.成果汇总与分析
二、实施原则
(二) 统一标准 整合资源
(一) 统筹领导
(三) 统筹部署 分步实施
各负其责
三、工作内容
开展前期准备。 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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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调查工作总结和成果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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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遥感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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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调查主要 工作内容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七)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
1.关于坡度图及耕 地坡度分级确定
2.关于田坎 原则上耕地坡度≤2度 的没有田坎,2度以上 按照《利用DEM确 定耕地坡度分级技 的田坎以田坎系数表 术规定》制作坡度 示。田坎不能按图斑 图。将坡度图与耕 或单线表示。田坎系 地图斑叠加,确定 数原则上继续沿用第 耕地图斑的坡度级。 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测 定的田坎系数。
3.关于可调整地类 原则上只继承最新 土地调查数据库中 现存可调整地类, 不再新认定可调整 地类。
4.建设用地调查 禁止将堆土区调查 为建设用地。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七)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关于图斑标注 耕地标注 建设用地标注 园地标注 草地细化调查 标注
6.关于地类认定 程序 按照耕、园、林、 草优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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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单独图层: 经国家互联网 + 审查后,地 方以单独图层的方式上报临 时用地图斑,保持原数据库 地类,三调后每年对其进行 监测,直至拆除。
主要特点:国家控制调查成果质量
一是三次土地调查采取国家直接组织实施调查和地 方组织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国家整体控制、 统一制作底图、内业判读地类、建立数据库,地方 细化调查、地类在线举证,国家核查确认、统一分 发成果”的流程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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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可通过土地调查云与国家同时获取互联网+照片,省级也要进行全面核 查。
对地方拒不按照国家核查结果修改的,国家直接修改地类,并发给地方, 限期(15个工作日)内不上诉的,视为地方确认了国家修改结果。
土地分类:三次调查采用工作分类
在国标分类基础上,为满足管理需要和减轻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工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五)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对城镇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 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 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特殊用地等土地利用状 况。城镇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照《工作分类》汇总。
采用室内勾绘和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城镇、村庄内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实施方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前期工作回顾
2016年下半年:总结二次调查经验, 征求司内、司局、部门的调查成果需求意 见,梳理调查技术条件,综合提出了三次 土地调查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年下半年:总结形成《总体方 案》,按照分步报批的要求,先向国务院 呈报开展三调的《请示》,国务院发文后 报《总体方案》。均会签相关部门。
省级土地调 查办公室
制作
县级调查界线 和控制面积
县(区、市) 人民政府
乡(镇) 级调查界 线
沿海地区陆地与 岛屿分别控制
各级控制界线制作完成后应报全 国土地调查办备案。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三)遥感影像资料采购及调查底图制作
1.遥感数据采购和正射影像图制作 地方自行收集2014年 以后、优于0.2米分 辨率的航空遥感正射 影像。地方可自行采 购最新0.2米分辨率 的航空遥感数据,用 于开展城镇内部土地 利用现状调查。
二是三次土地调查全面采用“互联网+”技 术,地方开展实地调查和省级、国家级开 展成果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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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三次土地调查对国家级内外业核 查中发现的不实地块信息,由国家组 织队伍依据核查结果,对调查成果进 行修正,并反馈地方予以确认,确保 调查成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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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措施:重点地类控制、内业图斑控制
为防止虚报瞒报建设用地,要求对遥感影像不能十分确定为建设用地的建 筑物,必须全部拍摄互联网+照片,并拍摄内部照片,以确定建设用地和设 施农用地的真实性。 为防止因管理政策引起的虚报,对原有耕地内部二级地类发生变化的,以 及原有农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的图斑,必须全部拍摄互联网+照片,并上报 省级检查报告。 对国家内业提取的变化图斑,地方实地调查地类与国家影像判读地类不一 致的,必须拍摄互联网+照片。 对国家内业未提取的变化图斑,地方自主调查新增的变化图斑,必须拍摄 互联网+照片。
主要特点:为满足自然资源和空间统一管理进行图斑标注 1 2 3
对临时种植其他作物的耕地进行标注:耕种(GZ)、未耕种(WG)、休耕(XG)、 园木(YM)、林木(LM)、绿化草地(LH)、牧草(MC)和坑塘(KT)。
对林地改种果树的园地进行标注:林区内的园地(LQYD)。 对草地标注:对灌木覆盖度大于等于30%小于4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灌丛草地 (GCCD);对于草覆盖度大于等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稀疏草地 (XSCD)。 工业仓储用地细化标注:按照工业仓储用地的实际利用状况,将部分工业仓储用 地标注为:火电工业用地(HDGY)、钢铁工业用地(GTGY)、煤矿工业用地 (MKGY)、水泥工业用地(SNGY)、玻璃工业用地(BLGY)和电解铝工业用地 (DLGY)。 对城市、建制镇和村庄范围内的地类图斑标注:相应标注城市(201)、建制镇 (202)或村庄用地(203)属性。城镇村庄外部的采矿用地和特殊用地应按实地 利用现状调查,并标注“204”或“205”属性。 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部分耕地图斑标注:开展耕地细化调查并分别标注为: 河道耕地(HDGD)、湖区耕地(HQGD)、林区耕地(LQGD)、牧区耕地(MQGD) 和沙荒耕地(SHGD)。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2017上半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 调查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土地调查新技 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等 进行验证。
2017年四季度以来:筹建调查办, 完善各方案、技术标准;梳理2017年7 月1日以来的存档卫星数据,每省选择 三个左右县级单位先行开展三调工作。 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锻炼队伍、,加 强培训,总结经验、梳理问题。
五、专项用地调查
耕地细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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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耕地图斑, 开展细化调查,并标注相应属性。 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按实地现状进 行调查。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
级调查评价
六、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国家统一采购2017年7月 1日至2018年8月31日优 于1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 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 地方可自行采购。
农村土地 利用现状 调查
城镇内部土 地利用现状 调查
2.调查信息提取及调查底图制作 在最新DOM基础上套合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土地现状分类标准, 对比数据库地类与最新高分辨率DOM地物特征的一致性,提取不一致图斑, 依据影像特征勾绘图斑边界;根据数据库地类影像特征判读土地利用类 型,内业判断地类或2种地类选项。 全国土地调查办在最新DOM、不一致矢量图斑和参考地类信息基础上制 作调查底图,下发地方开展调查工作。
作量,工作分类是对国标分类进行了适当的归并和增加。
归并类型: 1.05商服用地只调查到一级类; 2.将0601工业用地和0604仓储用地合并为工业仓储用地06H1; 3.将0801机关团体用地和0802新闻出版用地合并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 用地08H1; 4.将0803教育用地、0804科研用地、0805医疗卫生用地、0806社会福 利用地、0807文化设施用地和0808体育用地合并为科教文卫用地08H2; 5. 09特殊用地只调查到一级类。 增加的地类:
7.关于各类自然保护 区范围界线 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区 范围界线,按照单独 图层的方式录入土地 调查数据库。
8.关于军事用地 调查 军事用地范围内的 土地,由军队负责 调查,并将成果移 交到所在地县级土 地管理部门。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七)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
9.关于设施农用地 调查
各地应依据《国土资 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 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 发展的通知》(国土 资发﹝2014﹞127号) 要求,开展设施农用 地调查。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一)主要技术指标
采用2000国家大地 坐标系,1985国家 高程基准。 200平方米: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 400平方米: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 600平方米:其他地类 执行GB/T 139892012标准。
1.数学基础
2.地类图斑
3.调查精度
4.土地利用 5.分幅、编号 现状分类 及投影方式
的每一块地的土地利用类型。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六)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中确定的权属界线转绘
到土地调查底图上。城镇以外的独立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
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城镇 内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不调查。 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 调查相关规定,重新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
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和统一确权登记
目的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一、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 用现状调查。 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 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并 开展补充调查。 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 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 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 建立四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 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 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数据汇总、成果分析、数 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