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事项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ABC、DEF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取得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号营业执照。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期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本期出资为首次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应由ABC、DEF截止于2018年12月27日之前缴纳。其中:ABC实缴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67%,出资方式为货币;DEF实缴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67%,出资方式为货币。剩余未缴部分由ABC、DEF 于2047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ABC以货币出资300万元;DEF以货币出资100万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18年12月2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ABC、DEF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33.33%。
(一)ABC首次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0万元,于2018年12月27日缴存XXX有限公司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新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基本账户xxxxxxxxxxxxx账号内;
(二)DEF首次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0万元,于2018年12月27日缴存XXX有限公司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新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基本账户xxxxxxxxxxxxx账号内;
(三)以上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合计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3.33%。
(四)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金额占贵公司注册资本的33.33%。
四、其他事项
本鉴定报告仅验证出资方逐笔汇入XXX有限公司的入资款项,自入资日及日后发生的转出事项不在本验证报告范围内。如贵公司提供虚假资料;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事务所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