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肤养生馆加盟店合同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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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传真:

邮编:

电话:

乙方:

地址:

家庭电话:传真:手机:

邮编:

身份证号码: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本连锁经营体系的经营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本连锁经营体系的整体利益,形成经营理念、企业识别、商品服务和管理制度的标准化、统一化,推动本连锁体系健康、有序和快速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本连锁经营体系”:是指XX女士护肤养生馆连锁机构。

“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加盟店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立的经营技术,是本连锁经营体系的注册商标、字号、标志和服务商标、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培训程序及有关营运等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本连锁经营体系形象”:是指代理商或加盟商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是指本连锁经营体系依法定程序所拥有的产品商标、服务商标以及与此相关的标记、标识、招牌、式样等所有营业象征。

“本连锁经营体系产品”:是指由总部指定或生产、加工的,属本连锁经营体系专有或是具有独家代理权的商品。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加盟店履行合同而交纳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违约责任赔偿或部分赔偿。

“总部”: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营销体系的核心企业,拥有与之相关的全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二条经营项目: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本连锁经营体系的系列产品。乙方同时成为本连锁经营体系产品的推广者和服务商标的合法使用者,双方必须保证商标的专用权不受侵犯。

第三条管理体系:本连锁经营体系采取的经营管理方式是:总部——省级代理商——地区代理商——加盟店。

第四条经营方式:乙方通过加盟连锁店销售本连锁经营体系的产品,顾客购买后可享受相应的免费服务,以服务带动销售。免费服务是向消费者提供的售后服务。

第五条经营地址:甲方授权乙方的经营地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如乙方经营地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乙方的新迁地址,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加盟合同,原加盟合同视为无效。

第六条契约关系: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经营等关系。甲方对乙方的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特许经营权利金(加盟费)及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交付XX品牌管理机构人民币万元(小写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无须退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权利金。

(二)乙方应交付甲方人民币万元(小写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如无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不记同期利息。

(三)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货款、违约性惩罚金),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议有效期间,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无需另行支付加盟费。

第九条供货价格: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为市场统一零售价的折。

第十条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合同,该保证金转至下一个合同周期。

第十一条开业时限: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展选址、装修、招聘员工等建店筹备工作。

第十二条必须于二个月内正式开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对不执行或未完全执行本连锁机构经营体系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扣除保证金和直至解除合同等的处理。(二)对乙方在管理、经营、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甲方有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的权利,整改不力的,甲方可视实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保证金、解除合同的处理。

(三)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零售价格、产品配送、财务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调研、考核。

(四)对乙方的违法行为,甲方有移交行政执法或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五)乙方如违约并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挽回该损失所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十四条甲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提供本连锁经营体系专用的视觉识别系统及相关的所有资料,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二)甲方应严格按照市场需求标准开店,不得造成该市场内部恶性竞争。(三)非乙方原因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责任。

(四)甲方应在本连锁经营体系运行过程中,随时向乙方提供与本连锁经营体系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五)甲方应采取多种形式对乙方的经营、管理、员工、财务、货物、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进行指导,帮助乙方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六)甲方有义务派美容导师对乙方招聘的美容师进行专业培训。

(七)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帮助、协调和指导,但需由乙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由培训部统一分配老师,通过个别培训老师申请无效。(八)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两日内安排配货、发运等事宜,但因运输原因造成延误,影响乙方经营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甲方应按乙方进货价的%给乙方免费配送赠品。

(十)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

1、开业培训的两套院装产品(洗面奶、按摩膏、面膜各两支)。

2、委派一名老师协助招聘、培训美容师及开业等工作(该老师工作至该店正式开业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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