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规
体育政策法规
体育政策法规一、学校体育工作:是指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中专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二、体育课教学的要求:1、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的地理气候条件。
2、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3、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三、学校体育竞赛贯彻的原则: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为原则。
学校至少每年举行一次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活动。
四、社会体育活动的主要原则:业余资源小型多样原则、因地制宜原则、科学文明原则。
五、全民健身的目标任务:1、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体育与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2、依据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要求,积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到本世纪末,经济、社会和体育发展程度不同的各类地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都应该有所增长,人民体质明显增强,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体育消费额等逐步加大,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的改善。
3、依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的要求,深化体育改革。
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
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满发展活力的运行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和法制化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
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具备的要求:1、从事以及体育指导员工作五年以上2、较系统的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
在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播和锻炼指导中取得显著成就,或在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中具有特殊技能和突出成就。
3、较系统的掌握社会体育组织家务事的理论与方法。
体育法学了解体育法的法规与体育赛事管理
体育法学了解体育法的法规与体育赛事管理体育法学:了解体育法的法规与体育赛事管理体育法学是一门研究体育领域的法律规范和体育赛事管理的学科。
在体育领域,法律规范和赛事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体育法学的法规和体育赛事管理,其中包括国内外的法规和体育赛事管理机构的角色。
一、体育法的法规体育法是为了维护体育运动的公平、安全和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在国际层面上,有许多重要的体育法规。
例如,国际体育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简称CAS)是体育界一个重要的法律机构,负责处理与体育相关的争端和纠纷。
CAS的裁决有时被认为是在体育法领域内的最高裁决。
此外,国内也有一系列体育法规。
例如,在中国,体育总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分别负责制定和执行体育法规。
这些法规旨在规范国内体育赛事的组织和管理,保障运动员权益,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体育赛事管理体育赛事是体育活动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分,其规模越来越大,影响力越来越广。
因此,体育赛事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一项体育赛事的成功离不开专业的策划和管理。
在这方面,有一些机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国际奥委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简称IOC)是全球最重要的体育赛事管理机构之一,负责组织和管理奥运会。
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是负责管理国际足球赛事的机构。
在国内,也有一些重要的体育赛事管理机构。
例如,中国足协负责管理国内足球赛事,中国篮协负责管理国内篮球赛事。
这些机构制定了赛事规则,组织比赛,并确保比赛的公平和安全。
体育赛事管理还涉及到众多方面的问题。
例如,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裁判员的选拔和监督、比赛场馆的建设和管理等。
有效的体育赛事管理可以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
总结:体育法学的研究对于体育赛事的发展和管理至关重要。
体育法的法规和体育赛事管理机构的角色是确保体育赛事公平、安全和有序进行的关键因素。
2023体育法规政策
2023体育法规政策一、竞技体育法规为了提升我国竞技体育水平,保障竞技体育公平、公正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竞技体育法规。
这些法规对运动员注册、赛事组织、裁判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竞技体育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群众体育法规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群众体育法规。
这些法规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群众参与体育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体育产业法规随着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体育产业法规。
这些法规对体育产业的投资、经营、管理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促进了体育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青少年与学校体育法规为了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青少年与学校体育法规。
这些法规对学校体育课程设置、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学生体质监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体育赛事与活动管理法规为了规范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体育赛事与活动管理法规。
这些法规对赛事和活动的申办、组织、安保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赛事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体育设施建设与安全法规为了提高体育设施建设和使用的安全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体育设施建设与安全法规。
这些法规对体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了人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安全。
七、运动员权益保障法规为了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运动员权益保障法规。
这些法规对运动员的薪酬、保险、退役安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运动员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八、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法规为了规范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法规。
这些法规对社会组织的设立、运作、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促进了体育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
九、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法规为了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法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0.19•【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21年10月1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一、体育法修改的必要性和立法过程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体育工作。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新时代体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加强体育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当前,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尚未得到较好满足,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推动体育领域深化改革,破除束缚体育发展的障碍。
同时还要看到,体育法已经颁布二十多年,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体育事业改革实践需要法律的推动与保障,各类体育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待法律进一步明确,体育法与其他法律冲突的问题亟待解决,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等国际赛事相关法律问题急需法律支撑,大量涌现的群众性商业性赛事活动需要法律监管作出回应。
因此,修改体育法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修改体育法。
社会委在前期调研等工作基础上,于2020年11月正式启动体育法修改工作,2021年3月牵头成立了体育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总工会、中国残联等。
体育法学完整版
1体育法律关系由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体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体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自然人作为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法律关系,必须具有体育权利能力和体育行为能力。
3、体育权利和体育义务作为体育法律关系内容的要素共处于体育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中。
4、法律关系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在于它是根据法律规范所结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5、竞技体育的任务包括:运动员选材、运动训练、运动竞赛、竞技体育管理等内容。
6、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7、体育权利能力是前提、是基础,只有享有权利能力才可能实现体育行为能力。
8、体育法学是一门研究体育法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9、体育法规实施的两种基本方式:体育法规的适用和体育法规的遵守。
10、2009年8月30日,正式颁布《全民健身条例》,于09年10月1日起施行。
11、社会体育的全民性和普遍性,决定了社会体育事业的公益性和社会性。
12、竞技体育是一个由许多不同角色群体共同参与的复杂系统。
13、经济基础对体育法的决定作用,体育法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14、体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体育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15、体育权利是体育人权的一种法律化,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16、不同时代的社会体育有着不同的—时代内涵和时代特征。
17、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二、概念题1、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各级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体育权益,满足日益增长的体育服务需求,投资兴办的以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公益体育组织网络、群众性体育活动系统、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健身指导及信息服务系统为支撑和运作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体育健身服务体系。
2、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体育权利义务的参与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其中享有权力者称为权利主体,承担义务者称为义务主题。
3、体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体育法律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我国现行社会体育法规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行社会体育法规的主要内容
1. 体育基本法:规定了体育的地位、目的、方针和基本政策,强调体育的普及、发
展和利用,保障公民的体育权益。
2. 体育组织管理法:规定了体育组织的设立、管理和运作等方面的具体制度,确保
体育组织依法独立运行。
3. 全民健身促进法:推动和规划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强调平等参与、普及健身知识、提升健身水平,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4. 学校体育法:规定学校教育中的体育教育内容、方式和要求,保障学生的体育权益,提倡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5. 体育产业发展法:促进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规范体育市场秩序,提升体育产业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 运动伤害保险法:为参与体育活动的人员提供保险保障,承担因体育活动造成的
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责任。
7. 体育赛事管理法:规定了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保证赛事
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8. 运动员管理法:保障运动员的权益,规定了运动员的培养、选拔、待遇等方面的
具体制度,提供良好的竞技环境和条件。
9. 违法行为处罚法:对体育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维护社会体育秩序,确保体
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国现行社会体育法规的主要内容,其中涵盖了体育基本法、全民健身促进法、学校体育法、体育产业发展法、运动伤害保险法、体育赛事管理法、运动员管理法和违法
行为处罚法等方面。
这些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国的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体育政策与法规
体育政策与法规
体育政策与法规是国家为了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保障体育运动的健康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体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体育发展政策:国家对体育事业进行整体规划和推动,制定相关的发展目标、政策和措施,以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 体育竞赛政策:国家规定体育竞赛的组织机构、竞赛规则和奖励机制,以保障竞赛的公正和公平。
3. 体育人才政策:国家鼓励培养和选拔优秀的体育人才,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以推动体育人才的发展和提升。
4. 体育设施政策:国家规划和建设体育设施,制定相关政策以鼓励私人投资和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5. 体育产业政策:国家积极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以促进体育产业的繁荣和壮大。
体育法规是国家为了保障体育运动的秩序、保护体育运动参与者的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1. 体育竞赛规则:国家制定并规定体育竞赛的规则,以保障竞赛的公正、公平以及参与者的权益。
2. 运动员权益保护:国家制定相关法规,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合同权益、荣誉权益、隐私权益等。
3. 防止兴奋剂的使用:国家颁布规章制度,制定相关法规以防止兴奋剂的使用,保障体育运动的公正与健康。
4.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国家对体育场馆的使用进行管理,制定相关规定,确保观众和参与者的安全。
5. 体育教育法规:国家制定并推行体育教育课程,规定学校体育教育的内容和标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中国体育法规
体育法的实施促进了我国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党 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积极支持下,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的体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 的成就。全民健身体系不断完善,人民体质普遍增强;竞技运动水平 稳步提高,成为世界体育舞台上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体育产业、 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对外交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都有了长足 的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项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也是体 育法制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时,体育法制的进步也为保障、 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体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基本方略的实施,体育法制工作更加得到重视,取得了重要进展。体 育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陆续建立,体育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体育执法 逐步推进,体育法治研究日益深入,全社会和体育界的体育法律意识 不断增强。但是也要看到,相对于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和体育改革不断 深化的形势,体育法制建设仍然相对滞后,仍然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 节。一些重要领域的体育立法还有待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 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个别领域、某些阶段还比较突出,体育法 制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在我国,随着西方体育的传入,尤其是20世纪初,伴随中国教育 与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逐渐受到各界人士的重视。1902年,清政府 颁布了《壬寅学制》,此系第一部政府对学校教育中的体育做出要求 的法令性文件。1903年的《癸卯学制》是全国范围真正得以实施的学 制 。国民政府时期,近代体育体制的雏形逐渐出现。1923年,国民政 府颁布《中小学课程纲要》,改“体操”为“体育”,扩大了体育的实施 范围。1929年颁布的《国民体育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针对体育而 专门制定的法令。1932年又颁布了《国民体育实施方案》,该方案在 体育行政机构的地位、场馆建设、体育经费筹措及体育师资培训方面 都有所涉及。1941年公布了《修正国民体育法》。另外,《教育部体 育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中小学卫生教育设计委员会章程》、《民 众业余运动会办法大纲》等都有关于体育的规定。
体育竞技法律法规
体育竞技法律法规随着体育竞技产业的发展,体育赛事的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为了确保公平竞争、维护运动员权益以及促进体育竞技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和完善体育竞技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体育竞技法律法规的背景及其主要内容。
一、体育竞技的法律法规背景体育竞技的法律法规是为了保护竞技的公平性、运动员合法权益以及规范比赛组织和管理而制定的。
这些法律法规一般由体育行政机构或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旨在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国际体育组织在推动体育竞技的全球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一些国际体育组织和其相关的法律法规:1. 国际奥委会(IOC):国际奥委会是全球最高级别的体育组织,其所推动的奥林匹克运动涉及广泛的法律法规,包括奥林匹克宪章、国际奥委会条例等。
2. 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作为全球最大的单项体育组织之一,FIFA制定了丰富的法律法规,包括足球比赛规则、反兴奋剂规定、球员注册和转会规定等。
3.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WADA是负责全球反兴奋剂斗争的机构,其相关法规对运动员的禁药规定、检测标准等进行详细规定,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
三、国家各国针对体育竞技制定的法律法规因国情、文化以及法律体系而异。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国家体育竞技法规:1. 美国体育法案:美国《体育放映法案》规定了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和版权相关事宜,旨在保护体育赛事的商业利益。
2. 中国体育法:中国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涉及了体育竞技组织、运动员权益、反兴奋剂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3. 法国体育法:法国的体育法规从体育组织、体育竞技规范到体育设施和活动的管理都有详细规定,以确保体育运动的有序发展。
四、体育竞技法律法规的意义和挑战体育竞技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运动员的权益、促进体育竞技的公平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体育竞技的复杂性和国际化特点,制定和执行这些法规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4.03.08•【文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各司,有关直属单位:经总局批准,现将《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体育法》,着眼于“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坚持依法治体,认真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二、严格按照《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遵守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或以备案、审核等为名变相设定审批事项。
三、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8号)要求,认真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审查公布等工作。
四、制定新规章或修订现有规章,必须按照规定通过司法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需报送政法司进行审查或合法性审核,不得以会签、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合法性审核。
规章送审稿经政法司审查修改后形成草案,提请局务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由起草单位根据合法性审核意见修改后形成草案,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规章以国家体育总局令形式向社会发布;规范性文件在政法司统一登记、以“体相关厅、司、局等部门或直属单位简称规字年份序号”编号后由起草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各部门、单位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的项目,请及时与政法司沟通联系。
联系人:陈中、李冰凝联系方式:87182443、87182805、87182806(传真)附件: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体育总局办公厅2024年3月8日。
中国体育法规
中国体育法规体育在中国文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是人民体质和健康的保障,也是国家形象和社会发展的一面窗口。
为了规范体育领域的行为,确保体育运动的公平、健康和有序进行,中国制定了一系列体育法规。
本文将介绍中国体育法规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一、体育法的概述中国的体育法规体系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
其中,宪法确立了国家对体育事业的保障和重要性,并明确了公民的体育权利。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则对体育事业的组织、管理、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司法解释作为对法律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对于解决体育纠纷和维护体育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体育法的基本原则中国体育法规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公平竞争、保护运动员权益、推进全民健身和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等。
公平竞争原则保证了各项体育比赛和运动活动的公正性,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保护运动员权益原则强调运动员在体育事业中的地位和权益,确保他们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推进全民健身原则倡导全民参与体育活动,提高国民体质水平和健康素养。
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原则强调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弘扬民族体育精神,促进国家体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三、体育行政管理法规中国体育行政管理法规主要涉及运动组织、体育设施、体育产业、体育专业人才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体育组织方面包括国家体育总局、各级市县体育局等行政机构的组织和职责。
体育设施方面规定了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以及运动场馆、体育场所的规划和使用。
体育产业方面涉及体育市场的开发和运营,以及体育赛事、经纪人、俱乐部等相关经济活动的管理。
体育专业人才方面规定了国家对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四、体育竞赛和运动员权益保护法规体育竞赛和运动员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是保证体育比赛的公平性和运动员权益的重要保障。
这些法规包括比赛规程、违规处罚、药检和判罚等方面的规定。
比赛规程是体育竞赛中最基本的规定,规定了比赛的项目、规则、时间等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57号发布日期: 2016.11.07实施日期: 2016.1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08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0827]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09修正)[200908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修正)[2016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体育第三章学校体育第四章竞技体育第五章体育社会团体第六章保障条件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
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11.07【实施日期】2016.1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体育第三章学校体育第四章竞技体育第五章体育社会团体第六章保障条件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
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第七条国家发展体育教育和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学技术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
第八条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家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往。
对外体育交往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体育行业体育法规
体育行业体育法规随着体育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于行业内的各项规范、规程和标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这些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不仅可以保障体育运动的公平竞争,还能为运动员、俱乐部、裁判员和观众等各方面提供明确的指导。
本文将就体育行业中涵盖的一些重要法规进行论述,以展开详细的说明。
一、运动员管理1. 运动员注册制度不同体育项目对运动员的要求不尽相同,通过注册制度可以对运动员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他们的身份真实可信。
2. 养老金制度为了保障运动员在退役后的生活质量,建立养老金制度是必要的。
这将激励运动员们为国家荣誉和自己的未来而努力。
3. 反兴奋剂规定反兴奋剂政策旨在保护运动员的健康和体育的公正性。
相关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将对兴奋剂的使用提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加强检查和处罚力度。
二、俱乐部管理1. 注册和执照要求俱乐部应该在运营前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关执照,确保其合法经营,并为俱乐部成员提供保障。
2. 俱乐部财务管理高标准的财务管理对于一个俱乐部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涉及到转会费用、俱乐部收入和支出、球队工资等多个方面,需要建立明确的财务规范。
3. 俱乐部治理俱乐部应该设立合适的监管机构和权力结构,以保证其决策和运营的公正性,防止出现腐败等不正之风。
三、裁判员管理1. 裁判员资质认证为保证比赛的公正和专业性,裁判员需要通过资质认证来获得执法比赛的权利,这涉及到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评估。
2. 裁判员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对裁判员的法律意识、执法能力和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评估和提升。
3. 裁判员行为规范对于裁判员的行为,需要制定明确的规范,包括裁判员的礼仪、执法标准和处理纠纷等方面的要求。
四、观众和赛事管理1. 球迷管理引导球迷文明观赛,维护秩序、保障安全,制定相应的球迷行为规范,遏制暴力和非法行为的发生。
2. 赛事场馆管理关于场馆的设计与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参赛选手和观众的安全。
3. 赛事组织和奖项规定对于赛事的组织和规划,需要制定相应的程序和标准,同时对于获奖者的奖项和荣誉进行明确规定。
体育法律法规的名词解释
体育法律法规的名词解释体育作为一项受众广泛、影响深远的活动,早已不再是单纯的娱乐,而是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为了维护体育运动的公平性、安全性和秩序性,各国纷纷制定了体育法律法规,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体育法律体系。
在本文中,我将对体育法律法规中常见的几个名词进行解释,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体育法律的相关内容。
一、体育法律体育法律是指用于规范和管理体育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体育法律从体育运动参与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的权利、义务出发,通过规定体育赛事、体育场馆、体育从业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办法,维护体育活动的公平、安全和正常进行。
体育法律的制定旨在保护体育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体育规则体育规则是指一项具体体育运动竞赛的游戏规则和行为规范。
不同的体育运动在规则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体育规则规定了各个项目的比赛规程、得分方法、运动员行为规范等内容,保证比赛的公正和合法性。
同时,体育规则也能够维护运动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恶性竞争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三、体育仲裁体育仲裁是指通过特定的仲裁机构对体育纠纷进行裁决的过程。
由于体育赛事中的争议较多,一般的法院审判程序往往不能满足对纠纷迅速解决的需求。
体育仲裁机构依据相关的体育法律法规和体育规则,对纠纷进行公正、中立的判断,并作出裁决。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是最具权威性的体育仲裁机构,受到国际体育组织的广泛认可。
四、反兴奋剂反兴奋剂是指采取措施来禁止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一系列措施。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运动员的健康,国际体育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反兴奋剂规定,对运动员进行禁药检测,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反兴奋剂的实施可以有效净化体育比赛环境,阻止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
五、主办权与执照体育比赛的主办权指的是举办体育赛事的权利。
体育比赛的主办权通常由各国政府或特定的体育组织授予给合适的主办方。
主办方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监管要求,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体育法规和规章制度
体育法规和规章制度一、体育法规体育法规是指对体育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各级政府文件、地方性体育规章等。
体育法规对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运动员的行为规范、比赛的规则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是体育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1. 国家体育法律法规国家体育法律法规是我国体育事业的法律基础,对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该法规定了国家对体育事业的支持和保障,并对体育组织、设施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另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场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奥林匹克运动法》等法律法规,对体育设施管理、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 各级政府文件各级政府发布的关于体育活动的文件也是我国体育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文件包括关于体育活动组织、比赛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规定,是地方性体育管理的具体依据。
3. 地方性体育规章地方各级政府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各类体育规章,对本地区的体育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
这些规章主要是针对地方性的体育活动进行规定,对当地的体育组织、俱乐部、运动员等进行管理。
二、体育规章制度除了法律法规之外,体育活动还有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约束和规范。
这些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比赛规则、运动员行为规范、组织管理制度等内容,是体育活动的具体规范和操作指南。
1. 比赛规则不同的体育项目都有自己的比赛规则,这些规则对比赛的进行、得分计算、裁判判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各大国际体育组织也会发布统一的竞赛规则,以保证比赛的公平和规范性。
2. 运动员行为规范运动员是体育活动的主体,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到体育活动的进行和形象。
因此,各级体育组织都会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要求运动员尊重对手、尊重裁判、遵守比赛规则等,以保证比赛的公平竞争和秩序井然。
3. 组织管理制度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也需要一系列制度来支撑和约束。
包括体育组织的设置、管理架构、经费使用、人员聘用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有序管理。
体育法律法规
体育法律法规体育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体育法律法规则是保障体育活动顺利进行、保护参与者权益、维护体育公平竞赛和秩序的法律规章。
体育法律法规的落实及实施对于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体育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探讨,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体育法律法规的视角。
一、体育法律法规的定义体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针对体育运动、竞赛、管理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体育法、体育管理条例、体育竞赛规程等相关规定。
这些法规的制定旨在规范体育活动,维护体育秩序,保障运动员和体育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体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 《体育总则》《体育总则》是我国体育立法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体育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总则中强调体育事业的普及性和全民健身的重要性,规定了国家对体育运动的支持和保障等内容。
2. 《体育法》《体育法》是我国第一部以体育事业、体育运动为对象的立法规范,明确了体育的基本理念和原则,规范了国家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和职责。
该法规对体育运动员的权益保护、体育组织的规范管理、体育产业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3. 《大型体育赛事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针对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执行、监督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章,旨在保障大型体育赛事的顺利进行,确保赛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4. 《体育场馆管理办法》此法规规定了体育场馆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提高体育场馆的运营效率,保障场馆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
5. 《体育裁判员管理办法》该法规规定了对体育裁判员的资格认定、注册管理、职业道德要求等内容,旨在提高裁判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保障比赛的公平竞争。
三、体育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体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对于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具有深远的意义。
首先,体育法律法规规范了体育活动的开展,保障了运动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体育公平竞赛的基本原则。
其次,体育法律法规强化了体育行业自律和管理,提升了体育产业的整体水平,推动了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体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体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9.12.02•【文号】体政字〔2019〕197号•【施行日期】2019.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体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体政字〔2019〕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各厅、司、局,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体育改革,着力做好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备战参赛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体进程,实现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2019年7月1日,政法司面向全国体育系统印发了《关于补充更新体育政策法规文件库和开展2019年度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19﹞108号),要求总局各厅司局、直属单位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各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分别提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的意见。
现将汇总整理的《现行有效的体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目录(截至2019年11月30日)》(见附件)印发。
共有现行有效的法律1部,行政法规7部,中央与国务院文件34件,部门规章32件,规范性文件178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69件,总局制度性文件72件。
请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实践中加强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对需要清理的文件应按程序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
总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总局令第23号)进行制定、修订和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体育总局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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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
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
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第七条国家发展体育教育和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学技术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
第八条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家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往。
对外体育交往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第二章社会体育第十条国家提倡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社会体育活动应当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
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社会体育活动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城市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
农村应当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
第十四条工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组织体育活动。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支持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提高。
第十六条全社会应当关心、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第三章学校体育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并将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
学校应当创造条件为病残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十九条学校必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开展课外训练和体育竞赛,并根据条件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工作特点有关的待遇。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配置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
学校体育场地必须用于体育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格健康检查制度。
教育、体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
第四章竞技体育第二十四条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六条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们规定。
第二十七条培养运动员必须实行严格、科学、文明的训练和管理,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道德和纪律教育。
第二十八条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
第二十九条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
经注册的运动员。
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
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
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
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
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体育竞赛全国纪录审批制度。
全国纪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认。
第三十三条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
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
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严格检查。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竞赛从事赌博活动。
第三十五条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重大体育竞赛,其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第五章体育社会团体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支持体育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七条各级体育总会是联系、团结运动员和体育工作者的群众性体育组织,应当在发展体育事业中发挥作用。
第三十八条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以发展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主要任务的体育组织,代表中国参与国际奥林匹克事务。
第三十九条体育科学社会团体是体育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组织,应当在发展体育科技事业中发挥作用。
第四十条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
第六章保障条件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第四十二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自筹资金发展体育事业,鼓励组织和个人对体育事业的捐赠和赞助。
第四十三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资金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体育资金。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
城市在规划企业、学校、街道和居住区时,应当将体育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乡、民族乡、镇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
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
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第四十七条用于全国性、国际性体育竞赛的体育器材和用品。
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审定。
第四十八条国家发展体育专业教育,建立各类体育专业院校、系、科,培养运动、训练、教学、科学研究、管理以及从事群众体育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依法举办体育专业教育。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利用竞技体育从事赌博活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协助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体育资金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资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五条军队开展体育活动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第五十六条本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