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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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供配电系统
1.1.1.1.工程界面
南方电网调度控制中心搬迁和升级改造等工程自动化机房配电施工部分包括包含3 个配电室和3 个蓄电池室,本期使用2 个配电室和2 个蓄电池室,配电室3 和蓄电池室3 作为远期扩容.同时在调控中心1F 布置1 个配电室和1 个蓄电池室提供非通信自动化电源室.本工程自动化机房共5 个主机房区包含控制区机房,非控制区机房,信息管理机房,镜像机房,托管1,2 机房以及配电室和蓄电池室提供供电.供配电系统包含设备负荷和动力市电负荷两类,主要对控制大区机房,非控制大区机房,信息管理机房,信息管理机房,镜像机房,托管1 区机房以及托管2 区机房的系统设备和动力设备提供供电。UPS 按照<< 南方电网调度生产供电电源配置技术规范>>(Q/CSG)自动化机房供电负荷均按照一类负荷设计中特别重要负荷进行设计.
第一部分:UPS供电部分
2F自动化机房整体供电工程界面示意图
1F非通信自动化UPS整体供电工程界面示意图
UPS电源:按分区分期设计.本期配置3套UPS系统,分别为核心UPS,非核心UPS以及非通信自动化UPS,本工程包含具体建设范围如下:1)核心UPS系统:A、UPS主机与UPS输入输出配电柜之间、UPS主机与蓄电池组开关箱之间以及UPS市电输入总配电柜与UPS输入配电柜之间的连接电缆的供货和实施在本工程建设范围。B、UPS主机与配电柜的承重支架。C、UPS主机与配电柜的电缆桥架。D、UPS输出配电柜至各主机房的输出主干密集母线槽。E、机柜端机柜供电母线槽。另外,UPS主机设备、蓄电池组及蓄电池组(蓄电池之间连接电缆)、UPS输入输出配电柜、UPS输出配电柜的输出至调度大厅的电缆不在本工程范围,但本工程应提供UPS主机及配电柜的安装配合。见图
核心UPS系统建设范围示意图
2)非核心UPS系统:A、UPS主机与UPS输入输出配电柜之间、UPS主机与蓄电池组开关箱之间、UPS市电输入总配电柜与UPS输入配电柜之间以
及UPS输出配电柜与应急配电箱AL5之间的连接电缆的供货和实施在本工程建设范围。B、UPS主机与配电柜的承重支架。C、UPS主机与配电柜的电缆桥架。D、UPS输出配电柜至各主机房的输出主干密集母线槽。E、机柜端机柜供电母线槽。另外,UPS主机设备、蓄电池组及蓄电池组(蓄电池之间连接电缆)、UPS输入输出配电柜、UPS输出配电柜的输出至调度大厅的电缆不在本工程范围,但本工程应提供UPS主机及配电柜的
安装配合。
非核心UPS系统建设范围示意图
3)非通信自动化UPS系统:A、UPS主机与UPS输入输出配电柜之间、UPS主机与蓄电池组开关箱之间以及UPS市电输入总配电柜与UPS输入配电柜之间的连接电缆的供货和实施在本工程建设范围。B、UPS主机与配电柜的承重支架。C、UPS 主机与配电柜的电缆桥架。D、UPS主机及配电柜的安装配合。其中,UPS主机设备、蓄电池组及蓄电池组(蓄电池之间连接电缆)、UPS输入输出配电柜、UPS输出柜至末端供电设备的电缆不在本工程范围。
非通信自动化UPS系统建设范围示意图
4)部分预留工程在本工程范围:A、配电室3至预留机房的供电主干母线槽。B、配电室3至蓄电池室3的连接电缆。
5)UPS输出配电柜输出主干母线槽插接箱与机房母线槽始端箱之间连接
电缆的供货和实施。
第二部分:动力供电部分
1)动力配电柜(箱):各主机房、配电室、蓄电池室的动力配电柜(箱)供货和安装,动力市电总配电柜至动力照明配电柜(箱)之间连接电缆供
货及施工。动力市电输入总配电柜不在本工程范围。
2)动力配电柜(箱)至精密空调、新排风等动力设备之间连接电缆供货及施工。
3)各专业用房内动力照明建设内容应包含正常照明、应急照明以及电源插座的安装、所需电力线缆、电缆槽等设备材料的供货、仓储、安装调试;
4)各专业用房内弱电设备(综合监控系统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等插座、连接电缆供货及施工。
5)大楼动力供电主干接入及动力市电总配电柜由专项配套供电工程负责,不在本工程范围。
详细设计内容参照附图(自动化机房配电施工图分册)
1.1.1.
2.总体要求
1)配电室内UPS输入输出电缆及动力配电柜输入输出电缆均采用上走
线方式.
2)蓄电池室至配电室的电池电缆桥架采用下走线方式.
3)机房内动力电缆桥架,走廊的动力电缆桥架采用上走线方式.
4)桥架的高度不宜大于150mm,线槽或桥架的安装位置应与建筑装饰,
电气,空调,消防等专业协调一致;
5)敷设在隐蔽通风空间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应沿线槽,桥架或局部穿管敷设;当配电电缆线槽(桥架)与通信缆线线槽(桥架)并列或交叉敷设时,配电电缆线槽(桥架)应敷设在通信缆线线槽(桥架)的下方.活动地板下作为空调静压箱时,电缆线槽(桥架)的布置不应阻断气流通路;
6)导线的排列应横平竖直,布置合理,整齐美观,推荐采用行线槽的配
线方式.导线捆扎应结实可靠,不能损伤绝缘导线外绝缘.绝缘导线束不允许直接紧贴金属结构件敷设,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保护导线绝缘不受损伤的措施.绝缘导线不允许承受减少其正常使用寿命的外力.连接导线的中
间不允许有接头;
7)电力电缆线路敷设应按照国标图集"94D101-5"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施工;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其外经的15倍;
8)凡穿线管和在金属线槽内敷设的导线,在管内和线槽内不得有接头,电线管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其外径的6倍;金属管及金属线槽的连接处应加接地跨接线,管内导线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兆欧;
9)凡在吊顶或架空活动地板内敷设的强电线路,一律采用封闭式金属
线槽保护,不得穿塑料管保护;
10)所有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安装路径,原则上按图示施工,安装高度由现场确定,若现场施工时与水管,风管等发生碰撞,则应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11)所有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及穿线钢管均应做好跨接线连接;
12)干线导线选用:a.动力设备及照明电缆采用铜芯电力电缆
WDZB-YJY-1kV;b.应急照明主干电缆采用铜芯电力电缆 WDZN-YJY-1kV;
13)支线导线采用:a.设备及照明电线采用铜芯;b.应急照明电线采用
铜芯;
14)低压回路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