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整体规划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30•【字号】包府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2019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30日包头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为贯彻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有效管理和控制我市规划区域内噪声污染,提高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结合《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相关专项规划、城市用地现状以及《包头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报告》(2008年),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区划以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与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本次区划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二)本次区划遵循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的原则;(三)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四)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
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五)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二、区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小街区,密路网——以包头市中心区为例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课程结课论文题目浅析“密路网—小街区”规划模式对路网布局的影响学生姓名严伟学号 1363166107 学院建筑学院专业(年级)城乡规划(2013级)指导教师王悦2016-2017年第1学期浅析“密路网—小街区”规划模式对路网布局的影响——以包头市昆区中心商业区为例如果一个城市的街道看上去很有意识,那这个城市也会显得很有意思;如果一个城市的街道看上去很单调乏味,那这个城市也会非常单调乏味。
———简·雅各布斯前言: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城市在“土地经济“的驱动下,为了减少道路建设的投入以及保证开发用地的最大化,“大街坊”逐渐成为城市结构的基本单元。
“大街坊”模式下,汽车通行成为街道的单一交通功能,城市传统文化和活力逐渐消失;同时“大街坊”带来的树状道路结构,让小汽车更多的集中在城市主干路,加剧城市交通拥堵,以“稀路网,大街区,宽马路”为特征的传统规划模式不断受到批判。
城市面临交通拥堵、土地资源浪费、城市空间不够宜人、城市景观单调等诸多问题。
上述背景下,国内一些城市逐渐意识到城市建设中“以人为本”的重要性,而街道则是城市活力的源泉和重要载体。
“小街坊密路网”的西方规划理念激发了街道的活力,增进了城市经济效益,与现在城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目标相契合,从而在一些城市的中心区得到广泛应用。
近日,中央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一石激起千层浪,其中明文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另外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政策一出,引发无数讨论和关注。
公众更多的是对“拆除围墙”的热议,而忽略了推广街区制的本意——“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以及“树立‘密路网—小街区’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
第一编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
第一编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文本根据包头市昆都仑区“工业立区、三产兴区、科教强区”的战略方针,结合昆都仑区在西部大开发优势环境下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经济机制市场化运作的态势,尽快吸收国际化新经济、新技术的城市经营理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特制定《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规》)。
第一章昆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的常规格式一、《详规》的基本宗旨1、《详规》的目的。
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的目的是实现第三产业的科学化结构体系,构筑第三产业与城市第一、二产业协调发展的框架,方便社会整体消费网络,提升城市人口的生活品位,增强城市经济实力。
2、《详规》的对象。
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的对象是昆区的第三产业整体框架,商务中心区的规模与结构;商业中心的行业比例与组合;商业街的网点分布;专业市场、物流基础、工业品直销中心的规模与区位;金融、证券、IT业的比例与结构;卫生、体育、教育、房地产、旅游功能区域的划分;其它第三产业的布局。
重点突出商贸服务业的发展规划。
3、《详规》的范围。
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的范围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本区范围,包括商务中心区、商业中心区、商业街、专业市场。
二是全市范围,包括物流基地、工业品直销中心、“金十字”工程。
4、《详规》的期限。
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的期限为2005-2020年,分为近期规划(2005-2010年)和远期规划(2011年-2020年)二、《详规》的指导思想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加快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方针。
2、突出市场整体结构的合理性,提高城市优质资源的配置率。
3、创造和改革市场环境,优化布局模式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详规》的原则1、坚持城市一、二、三产业结构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
突出包头市昆都仑区“工业立区、三产兴区、科教强区”的战略意图,《详规》实现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的有机组合。
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2024修正)
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6.06•【字号】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施行日期】2024.06.06•【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12月30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头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和调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条例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需要制定苏木乡规划、嘎查村庄规划的区域。
旗县区人民政府鼓励、指导上款规定以外的区域苏木乡、嘎查村庄制定和实施苏木乡规划、嘎查村庄的规划。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苏木乡规划和嘎查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嘎查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土地一级开发办法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6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土地一级开发办法的通知正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土地一级开发办法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包头市土地一级开发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25日包头市土地一级开发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鼓励、引导和规范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更好地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范围内开展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社会资金对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物实施征收(收回、收购)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使土地具备供应条件的行为。
第四条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土地一级开发政策,确定土地一级开发计划,组织审定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研究解决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中其他重大事项。
具体组织工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内容:(一)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工作;(二)实施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工作;(三)完成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拆移及土地平整等工作;(四)实施必要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五)组织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六)其他与土地一级开发相关的工作。
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节 加强生态安全用地保护 ........................................ 52 第二节 优化生产性用地生态功能空间 .................................. 54 第三节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 55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17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 17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19 第三节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 21
第七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41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 41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 42 第三节 强化土地综合整治 ........................................... 44
I
第五节 拓展农业生产空间 ............................................ 26
第六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 28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包头市行动计划(2020年—2025年)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包头市行动计划(2020年—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3•【字号】包府发〔2020〕54号•【施行日期】2020.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包头市行动计划(2020年—2025年)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现将《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包头市行动计划(2020年—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13日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包头市行动计划(2020年—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8〕16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3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内蒙古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8〕55号)精神,深化呼包鄂榆城市群间城际合作,实现协同发展,推动呼包鄂榆城市群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质升级,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开放为引领,彰显区域和民族特色,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挥各城市优势,尤其要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内部协同发展和对外开放。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实现“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的愿景,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工原则(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
对涉及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合理划分市与旗县区的责任。
在统筹考虑各级人民政府事权及配置公共资源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将发展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有关部门,部分目标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有关旗县区政府。
(三)科学把握全面和重点的关系。
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政府完成约束性指标、公共服务以及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举措、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实施规划等方面的任务。
二、落实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一)约束性指标《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责任旗县区和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Baotou
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包头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目录一、调整的目的与意义 (1)二、调整的依据 (3)三、调整的任务与原则 (5)(一)调整的任务 (5)(二)调整的原则 (6)四、土地利用指标的调整 (7)(一)“三项”指标调整 (7)(二)其他指标调整 (9)五、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13)(一)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13)(二)中心城区用地空间布局优化 (13)(三)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6)(一)建立与完善规划体系 (16)(二)健全规划实施政策机制 (17)(三)推进规划民主决策工作方式 (18)附表 (19)附表1包头市土地利用指标调整表 (19)附表2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调整表.20 附表3建设用地指标调整表 (21)附表4园地指标调整表 (22)附表5林地指标调整表 (23)附表6牧草地指标调整表 (24)附表7-1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调整表(2006-2020年) (25)附表7-2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调整表(2015-2020年) (26)附表8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27)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包头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新形势的需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包头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下达我市各类用地调控指标,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要求,编制《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一、调整的目的与意义2011年9月,国务院批复了《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包头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八月目录引言 (1)第一章总则 (3)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3)第二节规划依据 (4)第三节规划原则 (6)第四节规划期限 (6)第五节规划范围 (7)第六节规划适用 (7)第二章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形势 (8)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8)第二节上轮规划的实施评价 (9)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2)第三章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 (16)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6)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7)第三节规划主要指标 (18)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1)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21)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4)第三节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6)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8)第一节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28)第二节优先安排基本农田 (30)第三节协调基础设施用地 (30)第四节优化城镇工矿用地 (32)第五节拓展农业生产空间 (34)第六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36)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36)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39)第三节旗(县、区)土地利用调控 (49)第七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53)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53)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55)第三节强化土地综合整治 (57)第八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59)第一节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 (59)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63)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64)第四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65)第九章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67)第一节加强生态安全用地保护 (67)第二节优化生产性用地生态功能空间 (69)第三节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71)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与空间管制 (73)第一节加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73)第二节优化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布局 (74)第三节突出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管制 (76)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79)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79)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81)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84)第一节创新行政保障机制 (84)第二节健全经济保障机制 (85)第三节强化技术保障机制 (86)第四节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87)附表: (88)附表1包头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2005年) (88)附表2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2005年) (89)附表3包头市旗(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2005年) (89)附表4包头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90)附表5包头市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2)附表6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分解 (94)附表6-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指标 (94)附表6-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 (94)附表6-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指标 (94)附表6-4建设用地指标 (96)附表6-5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97)附表6-6园地指标 (98)附表6-7林地指标 (98)附表6-8牧草地指标 (98)附表6-9其他农用地指标 (100)附表7包头市基本农田调整 (101)附表82006-2020年包头市重点建设项目 (102)附表92006-2020年包头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 (107)引言包头市地处祖国北疆,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也是国家“呼包银”经济带和自治区“呼包鄂”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城市。
包头概况规划市场
(一)包头概况
包头蒙语“包克图”,原意为“有鹿的地方”,因此,包头也称鹿城。
包头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北靠蒙古国,南临黄河,东西接沃野千里的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阴山山脉横贯中部。
包头境内有阴山山脉的大青山、乌拉山(以昆都仑河为界),山峰平均海拔2000米,最高峰海拔2324米。
全市由中部山岳地带、山北高原草地和山南平原三部分组成,呈中间高,南北低,西高东低的地势。
包头的地理坐标是东经109度50分至111度25分、北纬41度20分至42度40分,属半干旱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这里景色宜人,气温适度。
年均气温6.4℃,最低气温-31.4℃,最高气温38.4℃,年平均降雨量300毫米。
总面积近3万平方公里,辖9个旗县区,即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矿区、固阳县、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有蒙、汉、回、满等43个民族。
包头市矿产资源蕴藏量丰富,享有“富饶的宝山”美誉的白云鄂博大型铁矿是世界罕见的以铁、稀土、铌为主的多金属共生矿,其稀土储量居世界首位,铌储量居全国首位,世界第二位。
如今,包头市已成为拥有钢铁、稀土、机械、有色冶金、电力、煤化工、纺织、制糖等支柱产业的综合性工业城市。
附:(昆都仑区面积301平方千米,人口65万。
东河区面积85平方千米,人口45.90万。
青山区面积67平方千米,人口44.13万。
九原区面积1776平方千米,人口28.19万)
(二)包头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东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东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6.05
•【字号】内政字〔2024〕122号
•【施行日期】2024.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规划发展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东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
发方案(2024年)》的批复
包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包头市东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的请示》(包府报〔2024〕6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包头市东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内自然资函〔2022〕305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15号)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
原则同意《包头市东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请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2024年6月5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4•【字号】包府办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4日包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准确把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建立健全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标全面落实,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调动各方参与。
市级统筹组织,旗县区具体实施,发挥政府组织引领作用,积极创新工作模式,激发居民改造热情,充分调动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
2.坚持科学规划、逐年稳步实施。
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把握改造重点和改造节奏,合理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形成分年度梯次改造的工作导向。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居民意愿。
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自下而上量身制定改造方案,使老旧小区改造贴近群众生活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目
1.
录
2.
3.
总则 ..................................................................................................................................................... 1 1.1. 现状概况 ..................................................................... 1 1.2. 规划背景 ..................................................................... 2 1.3. 上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点 ..................................................... 4 1.4. 上轮规划及实施评述 ........................................................... 5 1.5. 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 6 1.6. 规划依据和规划参考 ........................................................... 6 1.7. 规划期限 ..................................................................... 6 1.8. 地域界定 ..................................................................... 6 旗域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 ................................................................................................................. 7 2.1. 社会经济现状 ................................................................. 7 2.2. 城市发展条件分析 ............................................................ 10 2.3. 旗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 12 2.4. 产业选择和产业布局 .......................................................... 13 2.5. 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对策 .................................................. 17 旗域城镇体系规划 ........................................................................................................................... 18 3.1. 旗域人口预测 ................................................................ 18 3.2. 旗域城镇化水平预测 .......................................................... 19 3.3. 旗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 20 3.4. 旗域城镇体系现状 ............................................................ 21 3.5. 城镇规模发展条件评价 ........................................................ 22 3.6. 旗域镇村体系规划 ............................................................ 23 3.7. 旗域综合交通规划 ............................................................ 32 3.8. 旗域公共设施规划 ............................................................ 36 3.9. 旗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 39 3.10. 综合防灾规划 ............................................................... 43 3.11. 旗域资源、生态保护和空间管制规划 ........................................... 44 3.12. 旗域空间开发管制 ........................................................... 47 3.13. 旗域旅游规划 ............................................................... 47 3.14. 区际协调规划 ............................................................... 52 城市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 56 4.1. 规划区人口 .................................................................. 56 4.2. 规划区规划原则 .............................................................. 56 4.3. 规划区村庄规划 .............................................................. 56 4.4. 规划区重要设施规划 .......................................................... 56 4.5. 规划区用地控制 .............................................................. 57 4.6. 规划区“四区”控制 .......................................................... 57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 58
1.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
昆都仑区及金属深加工园区简介昆都仑区(简称昆区)位于呼包银经济带和呼包鄂金三角腹地,包头市区西部,土默川和河套平原之间,北依阴山,南临黄河,因地处昆都仑河两岸而得名,于1956年建区。
是沿黄沿线核心区、包头市的中心城区和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企业--包钢(集团)公司所在地,是包头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区域总面积301平方公里,人口72.68万,辖15个街镇(13个街道、2个镇),昆区是包头市的中心城区,市党政机关所在地,昆区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密集,区位优势明显,先后荣获2008年中国商业地产最具投资潜力城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昆区的产业基础雄厚,包钢是我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和全国最大的稀土生产、科研基地,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企业,在全国各大钢铁企业里排名第十二位,总资产达到355亿元。
作为包钢所在区,昆区具有明显的产业、技术、人才、资金等多重优势。
工业方面已初步形成钢铁、稀土、不锈钢制造、光伏产业、现代物流等多元产业构架,第三产业方面己形成由包百、神华商圈构成的包头市规模最大的商业中心。
辖区内科教资源丰富,拥有内蒙古科技大学等3所院校和中冶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等8所研究所,拥有中小学71所,是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
昆区北接固阳县,东临青山区、高新区,西南与九原区为邻,民航、铁路及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交通、通讯十分便捷,是连接华北、西北的重要枢纽。
昆区社会事业发达,金融网点遍布,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强,公共服务功能完备,绿化覆盖率达36.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了27平方米。
2014年,昆区生产总值(GDP)实现1058.01亿元,同比增长7.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41.5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实现623.35亿元,同比增长1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92.53亿元,同比增长10.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8221元,同比增长8.5%;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列包头市首位、自治区101个旗县区前列。
包头站西侧平房拆迁计划
包头站西侧平房拆迁计划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城市的城区改造项目纷纷上马。
包头站西侧平房区域作为城市发展的瓶颈,终于迎来了拆迁改造的新机遇。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包头站西侧平房拆迁计划,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一重大民生工程。
二、包头站西侧平房拆迁背景包头站西侧平房地处城市核心区域,历史悠久,承载着几代人的回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片区域的居住环境日益恶化,安全隐患严重。
房屋破旧、基础设施不完善、交通拥堵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当地政府决定对包头站西侧平房进行拆迁改造。
三、拆迁计划具体内容根据拆迁计划,包头站西侧平房区域将进行全面拆迁,涉及居民约XX 户。
拆迁过程中,政府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补偿,确保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为了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政府将在城区附近规划一批优质住宅小区,提供多种户型供拆迁户选择。
四、拆迁影响及应对措施1.拆迁期间,周边道路交通可能受到影响,建议居民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避开施工区域。
2.拆迁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音和灰尘,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政府部门将在拆迁现场采取绿色环保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拆迁户在过渡期内可享受临时安置政策,政府将积极协调房源,确保拆迁户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五、展望未来包头站西侧平房拆迁改造项目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拆迁完成后,这里将崛起一片崭新的城区。
新的城区将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优美的环境、高品质的住宅,成为广大市民的理想居住地。
与此同时,这片区域的经济发展也将迎来新的机遇,为全市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总之,包头站西侧平房拆迁计划是一项深具意义的民生工程,有利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