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掘进管理办法
巷道掘进与顶板管理
巷道掘进与顶板管理一、引言巷道掘进是隧道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地下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巷道的掘进工作直接影响到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而顶板的管理是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关键之一。
因此,巷道掘进与顶板管理是地下工程建设中需要高度重视的工作。
本文将从巷道掘进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巷道顶板的稳定性分析和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巷道掘进的施工方法和技术1. 巷道掘进方法巷道掘进的方法包括钻爆法、挖掘法和盾构法等。
钻爆法是传统的巷道掘进方法,通过使用爆破技术来破坏岩土体,然后通过挖掘机等设备进行清理。
挖掘法是使用挖掘机等设备直接挖掘岩土体,适用于较小规模的巷道掘进。
盾构法是一种先进的巷道掘进技术,通过使用盾构机,在地下逐段成形巷道,适用于大规模的巷道掘进。
2. 巷道掘进技术巷道掘进的技术包括预拱技术、超前支护技术、隧道灌浆技术等。
预拱技术是在巷道掘进前,预先设置拱形钢架、钢筋网等支护结构,以增强掘进面的稳定性。
超前支护技术是在巷道掘进中,通过使用钢支撑、喷锚等支护设备,提前支护掘进面,以保证掘进面的稳定。
隧道灌浆技术是在巷道掘进后,通过灌浆材料对地层进行固结,增强巷道的稳定性。
三、巷道顶板的稳定性分析和管理1. 巷道顶板的稳定性分析巷道顶板的稳定性分析是针对巷道顶板承受的荷载和受力情况进行分析,以确定巷道顶板的设计参数和支护方式。
巷道顶板的稳定性分析包括对地层的力学性质和变形特性进行测试和分析,以及对地下水位、岩层倾角等因素进行调查和评估。
通过对巷道顶板稳定性的分析,可以确定合理的支护方式和措施,保证巷道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巷道顶板的管理巷道顶板的管理是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对巷道顶板进行监测和维护,以保证巷道顶板的稳定性。
巷道顶板的管理包括巡视巷道顶板的变形情况和开裂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补强措施。
巷道顶板的管理还包括对巷道周围地下水位的监测和控制,以防止水位过高导致巷道顶板失稳。
巷道顶板的管理还要注意排水工作,及时清理巷道内的积水,防止水压对巷道顶板的影响。
《巷道掘进管理规定》
《巷道掘进管理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1、矿井应开展巷道围岩分类研究,为巷道支护形式选择提供科学依据。
2、岩巷锚喷施工必须采用“锚-喷”工艺;煤巷应推广应用锚杆支护。
3、岩巷掘进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压风管路宜采用四吋管,工作面应采用多钻(锤)打眼。
(二)大断面炮掘作业,应采用中深孔不同阶微差爆破技术。
(三)劳动组织尽量采用“四八”制作业,三班进尺,一班穿插整修。
4、煤巷、半煤巷掘进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在条件适宜时,应优先采用综掘机械化施工工艺。
掘进机选型应向大功率、高强度方向发展。
(二)运煤系统应采用胶带或刮板输送机。
5、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打眼前、爆破后、更换巷道支护时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
支护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顶、帮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建立掘进巷道顶板管理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锚杆支护巷道质量检查仪器(包括锚杆拉力计、锚索张拉机具、扭矩扳手等)不齐全、不完好,不得进行巷道掘进施工。
锚杆支护使用的锚固剂应采用树脂锚固剂。
锚固剂搅拌时要有计时工具,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搅拌时间操作。
施工现场储存锚固剂必须使用专用箱。
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锚固剂。
7、突出煤层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上级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七条受水患威胁的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上级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
8、巷道施工要采取煤质保证措施。
9、巷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地质、测量、设计、施工等资料。
第二节临时支护10、临时支护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岩巷锚喷支护岩巷掘进过程中必须采用金属前探梁或戴帽点柱(预留器)配合作为临时支护。
(二)煤巷锚杆支护采用金属前探梁或戴帽点柱(预留器)作为临时支护。
金属前探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4吋钢管制作,长度不小于5m;固定点每根不少于3处,应均匀间隔布臵,前探梁端头超出固定点至少100mm;固定件应牢固可靠,其材质强度要与前探梁的材质强度相匹配,采用吊环作为前探梁固定件的,上吊环的锚杆丝扣外露长度不小于30mm。
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模版
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模版一、安全生产责任1.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
2.落实各层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层级分明。
二、巷道掘进现场安全风险评估1.对巷道掘进现场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
2.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人员培训和教育1.组织巷道掘进现场人员的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巷道掘进现场安全设施1.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完善的巷道掘进现场安全设施。
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五、现场安全检查监督1.建立巷道掘进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发现、整改和跟踪,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应急预案和演练1.制定巷道掘进现场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反应能力。
七、职业健康防护1.制定巷道掘进现场职业健康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
2.为工人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八、环境保护措施1.制定巷道掘进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2.进行环境监测,确保巷道掘进现场的环境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九、安全宣传和文化建设1.开展巷道掘进现场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文化。
2.建立安全文化评价机制,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和工作态度。
十、事故处理和调查1.建立巷道掘进现场事故处理和调查制度,及时处理事故。
2.深入调查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十一、管理监督和评估1.加强对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不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以上是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的模版,通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风险评估、人员培训和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检查监督、应急预案和演练、职业健康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安全宣传和文化建设、事故处理和调查、管理监督和评估等措施,全面提升巷道掘进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掘进巷道贯通是煤矿开采的重要环节之一,其安全稳定、质量精准是煤矿生产安全的关键所在。
为了规范掘进巷道贯通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煤矿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管理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范围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规范了煤矿企业在掘进斜巷、平巷、回采巷等矿井巷道施工和贯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适用于所有掘进巷道贯通作业,包括初次贯通、二次贯通和紧急贯通等。
二、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要求1.工期计划要明确。
在掘进巷道贯通之前,煤矿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
工期计划应考虑到煤矿生产的需求和煤炭市场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2.质量检验要严格。
在掘进巷道贯通作业中,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标准进行施工。
同时,煤矿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3.安全管理要有保障。
煤矿企业在掘进巷道贯通作业中,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4.设备维护要及时。
为保证掘进巷道贯通的顺利进行,煤矿企业需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5.施工人员要专业。
在掘进巷道贯通作业中,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掘进队伍,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各项操作技能和相应的安全意识。
6.报道和通报要及时。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时,煤矿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三、掘进巷道贯通管理流程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要求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施工前准备。
包括制定工期计划、明确施工内容、安排施工队伍,检查相关设备是否达到要求等。
2. 施工过程管理。
包括质量控制、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设备保养和使用、施工现场管理等。
3. 贯通后工作。
包括巷道通风、水文测量、皮带机等设备的安装、巷道维护等。
4. 事故应急。
包括如何应对巷道发生的安全事故、怎样处理设备故障、如何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等。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切实搞好矿井巷道开拓掘进工作,抓好工程质量,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区域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井巷工程第二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必须有批准的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和批准的方案设计,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并根据工程需要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完成矿井年度开拓部署规划和采掘接替计划.年度计划必须在上年l0月底以前编制完成,并报区域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三条开拓、掘进工程的界定:服务于全矿井或两个以上采区的巷道,属开拓工程。
如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上下山、总回风巷道等.其它开、掘工程称为掘进工程。
第三章作业规程编制规定第四条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作业规程必须是一面一规程,不得套用、共用。
回采工作面上、下巷必须分别编制作业规程,切巷作业规程可随下巷一起编制.第六条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作业规程内容要文字简明,用词规范,图表清晰。
第七条煤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一个星期内,向有关管理人员、工人贯彻学习掘进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要有记录、签名和考试,考试成绩存档备查.第八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掘进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掘进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第九条作业规程应每季度复查、修改、补充一次。
第四章巷道施工工艺、工序管理第十条架棚巷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掘进工作面为架棚巷道的迎头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2、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炮掘工作面在爆破前迎头加固长度不少于10m,其中防倒器加固的长度不少于5米。
(完整版)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一、下发《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1、在接到经审批签字的掘进巷道设计图纸(生产技术科设计组提供)及掘进巷道地质说明书(生产技术科地质组提供)后,生产技术科矿建组必须在三天内编制完成《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2、《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经审批后,由生产科矿建组负责在一天内复印并交至生产技术科测量组、生产技术科地质组、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等有关科室和施工区队。
3、《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必须包括巷道开口位置示意图(含巷道开口附近顶板加固)、开口点距已知导线点的位置、标高、方位角、巷道坡度、层位和支护形式等内容,并对施工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巷道开工准备工作1、《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送达有关科室后,机电科应在两天内向施工区队及监测监控中心提供供电系统图,三天内向施工区队提供供电设计;监测监控中心应在接收到机电科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后两天内向施工区队提供监测监控系统图和断电控制图;生产技术科测量组应在三天内对施工巷道开口中腰线进行重新校核或给定。
2、施工区队接收《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后,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深入现场,结合实际在三天内编制完成《巷道开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和贯彻。
3、巷道开口附近必须按《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要求提前进行顶板加固。
影响巷道开口的加固锚索(梁)待开口后补齐,但必须在开口安全技术措施中进行明确规定。
4、掘进巷道正式开工前,必须按照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等完善通风、防尘、压风、供排水、监测监控、通讯系统及运输系统等。
三、下达《局部巷道开工通知单》1、开工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包括所需机电设备、安全设施及措施审批和贯彻),正式施工前由施工区队提前一天提出开工验收申请。
2、接到开工验收申请后,生产技术科应在两天内组织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对巷道开工准备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技术科矿建组负责在验收当天向施工区队下达《局部巷道开工通知单》,方可正式开工生产。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7篇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掘进工作管理制度7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掘进工作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11、掘进作业规程中要有局部通风设计,并由通风部门审核,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局部通风设计应包括:掘进巷道总长度,所需风量,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直径,局部通风机及电气设备安装位置,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防治瓦斯、粉尘措施,并要符合局部通风质量标准。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内容及审批意见安设局部通风机并进行管理。
3、局部通风机装卸必须轻装轻放,严禁损坏。
4、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地点、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长度、直径、管理人员等。
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
停工供风地点兼职司机由瓦检员担任,每班填写牌板,不得随意停开。
凡因无故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安监科都要作为未遂事故组织追查分析,严肃处理。
5、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高压部位不准用其它材料堵塞。
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吊挂或垫起,吸风口离地面高度大于0.3m,并安装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点。
6、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少于10m,不得发生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设备及时维修、注油、油漆,严禁锈蚀及带病运行。
7、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够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证在恢复通风后只能人工复电。
使用单位必须在每个掘进工作面设一台总开关,以便安设闭锁使用,并将总开关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
严禁随意甩掉闭锁。
私改接线、甩掉闭锁不用、破坏局部通风及闭锁设备的,安监科、机电科都要按事故组织人员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重处罚。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掘进巷道贯通作业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掘进巷道贯通作业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生产部门负责确定掘进巷道贯通的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安全监控部门负责监督掘进巷道贯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 设备部门负责保障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的完好性。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掘进巷道贯通作业的质量。
5.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掘进巷道贯通作业的协调和管理。
四、施工方案1. 在开始掘进巷道贯通之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巷道线路、掘进方法等。
2. 施工方案应经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 如有变更,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并重新审批。
五、安全措施1. 工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带等。
2. 工人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应急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 巷道掘进过程中,应定期进行通风检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要求。
4. 禁止在掘进巷道贯通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
六、质量管理1. 巷道贯通应保证通道平直、通畅,且长度、宽度符合标准要求。
2. 工作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进行掘进作业。
七、设备管理1. 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应保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2.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拆卸或修改设备。
3.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进行清洁和整理,保持整洁。
八、施工验收1. 完成巷道贯通作业后,应进行施工验收。
2. 施工验收应由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
3. 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
九、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轻微违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3. 违规行为多次发生者,应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措施。
十、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后续修订,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重新公布。
掘进巷道顶板管理
掘进巷道顶板管理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掘进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及时敲帮问顶,摘松活石, 处理活石时,必须在可靠的临时支护掩护下进行,不准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
够锚杆(锚索)排距时要立即打锚杆(锚索),临时支护好后,必须再对工作地点所有的支护进行全面加固,并检查顶帮的围岩情况,确实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2、班组长必须负责详细检查围岩的滑纹情况,若发现活石及时处理。
如果处理困难或有危险时,不能盲目处理,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活石所在位置,用临时支柱支护好方可打眼,在打眼时必须避开此处,并随时检查安全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3.临时支护:采用带帽点柱、液压单体或前探梁进行支护前探梁采用3条长度不小于4m的直径不小于50mm的(或3吋)钢管按一定间距均匀悬吊到顶部锚杆上,每条前探梁用3个悬吊点固定,并用木板和木楔足顶加牢。
4、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
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②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③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④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5、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后及时使用临时支护,并用木楔加紧,前探支护距离不得小于4m,在移动前探梁时,要从外向里在支护好的锚杆下进行。
6、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盘紧贴巷壁。
7、每班安装的锚杆要在交接班时,由验收员用测力计进行测力验收,当班测定合格的锚杆必须由安监员记录于原始记录本中,存好备查,凡是锚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锚杆应当班补打,重新安装。
8、顶板锚杆在做拉力试验时,在被拉锚杆周围打设2~3根点柱顶牢顶板方可做拉力试验,做完拉力试验紧固好锚盘后方可回掉点柱。
巷道掘进“三位一体”探测、“三项闭合”管理规定
巷道掘进“三位一体”探测、“三项闭合”管理规定我司下辖矿井多为资源整合矿井,井田范围内存有旧巷、采空区、不明含水层、地质构造及勘探钻孔,为保证巷道安全掘进,经研究决定,巷道掘进实行“三位一体”(防突水、防积气、防蹬空)探测、“三项闭合”(探测技术措施、现场探测管理、治理措施制定与落实)管理,结合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现予以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三位一体探测根据资源整合矿井特点,整合前小煤矿旧巷、采空区、地质构造、岩层含水性、勘探钻孔等地质资料不详,巷道掘进过程中面临突水、有害气体侵入、蹬空、顶板垮冒等安全隐患。
为强化预防,必须认真详细调查整合前小煤矿采掘状况及水文地质条件,并采用井上下物探、长短钻孔钻探、化探与检测手段相结合,水、气体、蹬空一体化进行超前探明施工巷道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包括巷道前方、左帮、右帮、顶底板),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三项闭合管理为保证探测、治理效果,杜绝水害、积气、蹬空事故的发生,探测技术措施、现场探测管理、治理措施制定与落实三个环节必须做细、做实,无漏洞、无盲区、无缝隙,形成闭合管理。
(一)探测技术措施探测采用物探、钻探、化探与检测相结合的方法。
1、物探地面和井下全面进行物探,地面由资质单位进行;井下由公司专业物探队施工。
在掘进巷道开口前10天完成初次物探,巷道掘进至物探有效控制距离及时进行下一轮物探。
物探技术成果必须充分结合已调研掌握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煤矿原始巷道布置及开采情况。
公司技术部及时将物探成果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公司和矿方共同对物探成果中低(高)阻异常区进行技术分析,为钻探设计提供有效依据。
2、钻探(1)钻探分为长探和短探,按照探放水设计正常进行长探,以下几种情况必须进行短探:①巷道掘进过程中需要穿过煤层;②物探成果异常区;③原矿井井底车场、主水仓附近;④邻近煤层层间距小于防隔水煤柱、层间距小于6米的掘进巷道;⑤煤层掘进巷道从本煤层旧巷、采空区附近穿过、经过。
掘进巷道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掘进巷道施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掘进巷道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人安全,健康进行施工活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掘进巷道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安全生产、资源管理、施工计划、质量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工人权益,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守法经营。
第四条控制巷道施工管理应当遵守“安全第一、质量为上、节约合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掘进巷道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队伍,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管理档案,做好施工记录,存档备查。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纪律,保证施工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细化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畅通,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资源,做到节约用地、节约材料、节约能源。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资源管理档案,加强对资源的监管和管理。
采掘管理类——巷道掘进与支护管理
采掘管理类——巷道掘进与支护管理第二十三条巷道顶板管理一般规定(一)锚杆、锚索的杆体及配件、网、锚固剂、喷浆材料等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二)各种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三)一次采全高工作面巷道掘进时不随意留顶煤,特殊原因需要留顶煤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有复合顶板的工作面顺槽和切眼,严禁破顶掘进,确需破顶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四)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人员接班后、打眼前、装药前、爆破后、喷浆前等必须首先敲帮问顶,然后再作业。
(五)掘进工作面必须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六)掘进工作面循环进度要根据顶板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顶板破碎时,要及时缩小循环进度,逐排(棚)施工。
(七)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及时处理。
(八)处理冒顶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措施施工,有管理人员现场指挥。
(九)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钻爆法施工(一)岩巷爆破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说明书必须符合光面爆破技术要求,光面爆破参数必须和巷道围岩条件相适应,并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修改。
(二)钻车(凿岩机)司机按炮眼设计间排距、角度等规范钻眼,装药量控制在设计范围内。
(三)严格控制巷道超挖(直径大于500mm,深度顶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超挖部位按规定处理,欠挖部位不得影响巷道功能和安全使用。
(四)光面爆破眼痕率硬岩不小于80%,中硬岩不小于50%,软岩周边成型应符合设计轮廓。
第二十五条临时支护(一)巷道掘进要根据巷道断面形状、掘进方式等选择使用适合工作面实际条件的临时支护形式。
(二)锚网(喷)巷道使用钢管前探梁临时支护时,钢管采用无缝钢管,直径不低于2吋,壁厚不小于4mm,长度不小于3500mm;前探梁数量:巷宽小于3m时不少于2根,巷宽3m~5m时不少于3根,巷宽大于5m时要根据情况增加数量。
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范本(3篇)
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范本一、工程概述本工程为巷道掘进工程,施工单位为XXX公司,施工期限为XX个月。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遵守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义务,制定本安全管理范本。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拟定施工方案施工前,必须委托专业人员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掘进的方法、工艺和流程,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安全培训和岗前考试在施工前,要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岗前考试。
只有合格的人员才能参与施工工作。
3. 设备检查和维护施工前要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三、施工现场管理1. 工地标识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识,包括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以及安全警示语。
同时,要对施工区域进行划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安全防护设施根据施工方案,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护栏杆、警示标志、防护网等。
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工人培训和岗位责任所有工人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同时,每个工人都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 安全巡视和整改定期进行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5. 电气设备管理严格按照电气设备的管理规定操作,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 灭火器材和应急预案在施工现场设置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应对措施,并组织演练。
四、施工中的安全措施1. 安全作业规程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作业规程,包括防护措施、工艺操作要求、消防安全要求等,并进行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2. 掘进机械的安全操作对掘进机械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熟悉机械的操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处理。
巷道掘进工作顶板管理细则(矿业公司适用)
巷道掘进工作顶板管理细则一、总则1.顶板管理总体要求总体目标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发生。
xxxx工作面运顺外围系统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不得超循环作业,遇到特殊情况时,短掘短支。
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遇到地质构造,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现场实际操作必须按照岗位操作流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严格进行落实,禁止空顶作业。
2.掘进工作面坚持正规循环(1)xxxx上09工作面运顺外围系统最大控顶距为2.0m;最小控顶距为0.4m,当遇到顶板比较破碎或地质构造时,坚持短掘短支的方式,一排一循环,最大控顶距不能超过1.2m,最小控顶距为0.4m。
(2)顶板及帮部破碎时,每掘一排支护一排;极易破碎时汇报生产技术部,并按照生产部下发的变更支护参数施工通知单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临时支护管理(1)xxxx上09工作面运顺外围系统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使用临时支护。
(2)临时支护为防止小面积冒顶、顶板局部离层、活矸掉落伤人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3)原则上支护顶板时,巷道留有一部分煤矸高度1-1.5m,作为支护平台及防止正头及两帮煤岩空帮距离高、压力大片帮伤人;正头易片帮时,原则上人员不得站在片帮活矸滑落位置内施工,施工时,必须对巷道迎头进行临时支护。
4.永久支护管理(1)当班跟班队长为顶板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支护施工必须达到支护设计质量标准,永久支护有效。
遇到地质构造或其他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现场查看,制定方案,相关单位编制专项措施后进行施工,禁止冒险作业,顶板出现离层、煤岩交界变化或者煤岩层特性发生变化时必须汇报相关部门,否则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追查。
(2)遇到大跨度、硐室、巷道交叉点、抹角等特殊情况时必须补强支护,在措施中必须明确补强支护区域范围,具体补强支护方式及技术参数。
(3)在巷道大跨度、硐室、巷道交叉点必须安设顶板离层仪。
(4)工作面截割完之后,敲帮问顶——临时支护——永久支护,永久支护应及时进行,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小时,本着谁截割谁支护原则,原则上截割完之后由本班人员进行支护,工作面支护量大,本班确实无法支护完时,必须交接清楚上班遗留问题及提前到位注意事项。
巷道掘进现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巷道掘进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矿所有巷道掘进工程,包括巷道掘进、支护、通风、排水、供电、运输等作业环节。
第三条巷道掘进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三)强化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建立健全巷道掘进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矿成立巷道掘进现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巷道掘进现场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巷道掘进现场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巷道掘进现场管理制度;(二)负责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三)对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四)协调解决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巷道掘进现场管理人员职责:(一)施工负责人:负责巷道掘进工程的施工组织、指挥和协调,确保施工安全、文明、高效;(二)安全员:负责巷道掘进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报告;(三)技术员:负责巷道掘进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四)施工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施工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确保施工安全、文明、高效;(五)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七条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学习,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内容、施工工艺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条件、水文条件、通风条件等,为施工提供依据。
第九条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对施工设备、工具、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适用。
第十条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
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巷道掘进是指在地下进行隧道或巷道的开挖工作。
由于巷道掘进涉及到地下作业,其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一、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概述巷道掘进作为一项复杂的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安全管理是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
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等的安全管理。
1.1 人员安全管理巷道掘进现场的人员安全管理是关键的一环。
首先,必须保证巷道掘进现场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资格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其次,要制定详细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再次,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此外,在工作中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提醒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和交流会议,不断提升人员的安全意识。
1.2 设备安全管理巷道掘进现场的设备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首先,需要确保所有的设备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其次,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再次,要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意识。
此外,对于老化或损坏的设备要及时更换或修理,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
1.3 材料安全管理在巷道掘进现场,使用的材料也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首先,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材料,确保其质量安全。
其次,要对材料进行存放和使用的科学管理,避免材料的损坏和浪费。
再次,要加强对材料的检测和验收工作,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此外,对于有毒有害材料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避免对工人和环境造成损害。
二、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为了确保巷道掘进现场的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在巷道掘进现场,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
方案要具体明确每个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包括人员组织、设备使用、材料管理等。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掘进巷道贯通是煤矿井下采矿作业的关键过程之一,而在此过程中,铁路、空气等要素的交通也十分重要,影响着煤矿采矿作业的进度和安全。
基于此,对掘进巷道贯通进行细致的管理,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是保障煤矿采矿工作平稳安全实施的重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的指导思想为“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严格实施,持续改进,依法治矿”。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掘进巷道的贯通作业,包括主采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贯通作业。
三、管理要求1.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有计划、有序地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贯通方案的设计、测量、勘探、安全评估等。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在掘进过程中,对巷道进口、钻孔口、施工工程面等部位的高压水、煤尘、沙土等制造的污染应有计划、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定期进行清理,确保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以免污染进入煤矿环境。
3.掘进巷道贯通前,应经过勘探、测量,确保贯通的通道和钻孔的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并检查通道内瓦斯、风流等情况是否能满足后续空气交通要求。
在挖掘过程中,时刻关注周边地质构造、瓦斯、风流等情况,及时进行检测、处理。
4.对所有进入掘进场地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其具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活安全常识。
施工场地所有进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标明安全警示、禁止进入等相关内容。
同时,对所有人员的工作服装、装备、随身携带物品等应进行统一管理。
5.对所有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必须进行严格检测和维护,确保运行的正常。
施工现场应设有专门的维修保养区域和维修保养人员,一旦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及时维修。
6.掘进巷道贯通筒的装配,应根据掘进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装配,确保贯通筒的安全、牢固。
7.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定期对现场设立的支架等构筑物进行检查,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
同时,掘进完毕后,必须进行支架撤除、贯通筒拆除等后续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整洁,迎接后续采矿作业。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隧道贯通管理系统第一条隧道穿越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总工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爆破穿越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组长应与瓦斯工到对面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辅助巷道和通孔必须由同一团队施工,队长现场组织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和爆破时,必须同时疏散主隧道和辅助隧道,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相关规定在掘进相距20米前,地勘部门应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生产队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
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
第四条采用小孔穿透,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
第五条渗透前后气体检查规定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组长和瓷砖检查员应前往对面的工作面检查气体状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瓷砖检查员必须全面检查两条巷道中的气体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二篇)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行为,确保巷道工程安全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掘进巷道贯通工程以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巷道贯通工程,指的是挖掘地下巷道的工程活动。
第四条巷道贯通工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五条巷道贯通工作应积极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确保工程安全。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工程负责人负责解释并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执行。
第七条巷道贯通工程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二章巷道贯通工程设计第八条巷道贯通工程设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资质和技能;(二)设计必须基于充分的勘察和调查,确保工程设计安全可靠;(三)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四)巷道贯通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九条巷道贯通工程设计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总平面图;(二)设计说明书,包括巷道纵断面图、平面标高控制线等;(三)施工图纸;(四)开挖及支护方案;(五)施工工艺流程图;(六)其他相关设计文件。
第十条如果巷道贯通工程设计需要进行变更,必须得到相关方面的批准,并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变更过程。
第三章巷道贯通工程施工第十一条巷道贯通工程施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资质和技能;(二)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包括巷道开挖、支护、排水、通风、照明等;(三)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安全、整洁、有序;(四)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五)应注意施工期间对环境和其他设施的保护。
第十二条巷道贯通工程施工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开挖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立施工现场标志、清理施工现场等;(二)开挖工作:包括开挖地面和地下巷道工作;(三)巷道支护工作:包括地下巷道的支护、加固和防水等工作;(四)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进场;(五)巷道贯通施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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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矿井应开展巷道围岩分类研究,为巷道支护形式选择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条岩巷锚喷施工必须采用“锚-喷”工艺。
第三条岩巷掘进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压风管路宜采用四寸管,工作面应采用多钻(锤)打眼。
(二)大断面炮掘作业,应采用中深孔不同阶微差爆破技术。
(三)劳动组织尽量采用“三八”制作业,两班进尺,一班成巷。
第四条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打眼前、爆破后、更换巷道支护时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
支护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顶、帮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建立掘进巷道顶板管理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五条锚杆支护巷道质量检查仪器(包括锚杆拉力计、锚索张拉机具、扭矩扳手等)不齐全、不完好,不得进行巷道掘进施工。
锚杆支护使用的锚固剂应采用树脂锚固剂。
锚固剂搅拌时要有计时工具,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搅拌时间操作。
施工现场储存锚固剂必须使用专用箱。
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锚固剂。
第六条受水患威胁的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上级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七条巷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地质、测量、设计、施工等资料。
第二节临时支护第八条临时支护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岩巷锚喷支护岩巷掘进过程中必须采用金属前探梁或戴帽点柱(预留器)配合作为临时支护。
第九条金属前探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4寸钢管制作,长度不小于5m;固定点每根不少于3处,应均匀间隔布臵,前探梁端头超出固定点至少100mm;固定件应牢固可靠,其材质强度要与前探梁的材质强度相匹配,采用吊环作为前探梁固定件的,上吊环的锚杆丝扣外露长度不小于30mm。
第十条前探梁间距及其到迎头的端面距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前探梁与顶板间要背严接实。
金属支架支护巷道净宽在4m及以下的采用2根金属前探梁,大于4m的采用3根。
第三节交岔点支护第十一条岩巷交岔点一般采用锚网喷支护,应采用锚索等方式进行加强支护。
第四节岩巷锚喷支护第十二条岩巷锚喷支护巷道应编制支护设计。
第十三条岩巷锚喷支护采用“喷-锚-喷”施工工艺,推广全断面一次成巷,其主要施工工序为:光面爆破—敲帮问顶、找顶—临时支护—出矸—打锚杆眼(挂网、钢带等)—安装锚杆—锚杆螺母二次紧固—复喷—养护。
第十四条岩巷锚喷支护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后的巷道轮廓尺寸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眼痕率应达到60%以上。
第十五条锚杆必须采用左旋无纵筋螺纹钢等强锚杆;锚杆螺母应采用防松螺母并配合减摩垫圈;锚杆托盘必须优先采用碟形托盘,其次为钢板托盘;网宜采用电焊钢筋平网;梁应采用钢筋梯子梁。
支护材料的具体规格尺寸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十六条锚杆布臵方式应为正顶布臵一根锚杆,然后向两侧均匀布臵,墙基锚杆距底板距离不大于300mm,下扎角度不小于20°。
第十七条金属网之间必须压接(帮扎)牢固,循环进尺内部应采用锚杆托盘压网,循环进尺之间可采用不低于12#双股铁丝绑扎联网,联接点间距不大于200mm。
严禁采用退锚方式进行金属网之间的压接。
第十八条复喷应达到下列要求:(一)复喷厚度20~40mm,必须覆盖网、钢带、锚杆托盘。
复喷成巷后锚杆端部可以适当外露,但应喷一层混凝土封闭外露部分,以防生锈。
(二)喷浆总厚度(初喷+复喷)以不超过90mm为宜。
(三)复喷滞后迎头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四)复喷前必须对锚杆螺母进行二次紧固,确保螺母扭矩不低于150N·m。
第十九条喷层必须进行洒水养护,迎头50m范围内每圆班不少于2次、100m范围内每圆班不少于1次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第二十条岩巷锚喷支护巷道,遇下列情况应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或改变支护形式:(一)易风化潮解剥落的松软岩层。
(二)各类破碎岩层。
(三)构造破碎带。
(四)其他不稳定的顶板。
(五)迎头围岩有淋水、滴水,采取了封、堵、截、导等治水方法,仍无法继续施工的。
(六)巷道穿层距煤层法线距离小于等于5m时。
第二十一条钻孔直径、锚杆直径、树脂药卷直径要合理匹配。
钻孔直径与锚杆杆体直径之差应为4~10mm,钻孔直径与树脂药卷直径之差应为3~5mm。
第二十二条顶板锚杆必须采用左旋无纵筋螺纹钢等强锚杆。
顶板锚杆抗拔力不小于锚杆理论极限载荷的50%(直径φ18mm的锚杆锚固力不小于60KN,直径φ20mm的不小于80KN,直径φ22mm的不小于100KN)。
紧靠巷道两帮的顶板锚杆距帮部距离应为200~300mm,并且宜向煤帮倾斜布臵,其倾斜角度应在支护设计中作出规定。
第二十三条帮部锚杆优先采用左旋无纵筋螺纹钢等强锚杆,左旋无纵筋螺纹钢等强锚杆不小于60KN。
帮部最上端锚杆距顶板距离应为200~300mm;底脚锚杆距底板距离应不大于300mm,并且宜向底板倾斜,其倾斜角度应在支护设计中作出规定,倾斜锚杆宜与异形托盘配套使用。
第二十四条φ15.24mm锚索的设计理论极限载荷不小于240KN,预紧力100~120 KN,在特殊地质条件下施工的锚索规格及预紧力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五条锚杆(锚索)支护材料(包括杆体、锚固剂、钢筋梁、钢带、托盘、螺母、网、锚索锁具等)性能、强度及结构必须与锚杆(锚索)的设计锚固力相匹配,按行业标准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材料试验报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树脂锚固剂:锚固剂中固化剂的颜色必须统一,超快速为红色,快速为蓝色,中速为白色;每卷锚固剂应有明确清晰的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标识;每箱锚固剂应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锚固剂的性能、特征、外形尺寸、搅拌时间、凝胶时间、固化时间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均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二)锚杆:金属杆体抗拉屈服强度不小于320MPa,抗拉极限强度不小于500 MPa,延伸率不低于16%;锚杆杆体尾部螺纹必须采用滚丝工艺加工。
(三)钢筋梁:材料极限抗拉强度不应小于360 MPa。
(四)锚杆托盘:宜优先选用碟形托盘或与锚杆杆体材料相匹配材质的托盘,不得使用铸铁托盘。
金属锚杆托盘厚度不得低于8mm,孔眼眼位居托盘中间,直径比锚杆杆体直径大1.5~2mm,用钻床或冲床加工。
(五)锚索托盘:碟形托盘应用不低于20mm,长度为200mm*200mm钢板,孔眼居托盘中间,用钻床或冲床加工。
(六)螺母:左旋无纵筋螺纹钢锚杆必须使用加厚的与锚杆相匹配的快速安装螺母。
(七)垫圈:塑性减摩垫圈,其强度必须与螺母扭矩相匹配。
(八)网:在强度允许的情况下,宜优先选用塑料网或塑钢网;采用金属网时,必须使用焊接平网。
第二十六条矿应建立锚杆(锚索)支护材料检查验收制度,不合格材料严禁入井使用。
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材料试验报告。
树脂锚固剂应进行质量抽检,验证其规格尺寸、凝胶时间、等待时间和锚固力等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并出具抽检报告。
第二十七条锚杆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顶板锚杆必须紧跟迎头,逐排由外向迎头顺序施工,每排内锚杆必须由中间向两帮顺序施工。
顶板永久支护距迎头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个循环进尺加300mm。
帮部锚杆滞后迎头距离不得超过4排锚杆。
(二)锚杆孔施工:1.顶板锚杆孔宜采用锚杆钻机钻孔,帮部锚杆孔宜采用帮锚钻机、风钻钻孔。
2.钻孔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孔位,做好标记。
3.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法施工。
采取干式钻孔法施工时,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保护用品。
4.锚杆间排距允许偏差为±100mm;锚杆角度允许偏差为≤15°;锚杆孔深度误差0~50mm。
5.锚杆孔内的煤岩粉必须吹净,不得有积水。
(三)锚杆安装:1.顶板锚杆应采用锚杆钻机搅拌、安装,帮部锚杆宜采用帮锚钻机、风煤钻。
2.顶板锚杆孔应打好一个安装一个,严禁采用一次性打好所有锚杆孔后,再一次性安装锚杆的方法施工。
3.锚杆托盘应紧贴梁、网或围岩表面,接触部位及周围50mm范围内的浮煤矸必须找净、找平、找实。
顶板锚杆托盘与螺母之间必须使用减摩垫圈。
4.锚杆必须推到孔底,螺母外锚杆丝扣长度应在10~40mm之间。
5.必须对锚杆螺母进行二次紧固,螺母扭距大小、二次紧固时间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四)网应拉紧并紧贴岩面铺设,网之间必须压接,循环进尺内部采用锚杆托盘压网,循环进尺之间优先采用超前挂网的方式进行压接,不宜超前挂网的应采用自连自方式或不低于12#双股铁丝绑扎联网,联接点间距不大于200mm。
严禁采用退锚方式进行金属网之间的压接。
第二十八条锚索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采用锚索钻机或锚杆钻机钻孔。
(二)锚索顶部应生根在稳定岩层中,并且在其中的锚固长度不低于1m。
(三)锚索间排距允许偏差为±100mm;锚索应垂直于巷道顶板或巷道轮廓线布臵,角度允许偏差为±2°;锚索孔深度允许偏差-100~0mm。
(四)锚索必须推到孔底,尾部露出锁具150~200mm,距巷道底板小于1.8m时应加防护套。
(五)锚索施工后,必须适时对锚索进行检查,发现预紧力不足应及时进行二次张拉。
(六)树脂锚固的锚索锚固位臵不得选择在含水层中。
第二十九条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施工必须建立锚杆、锚索施工台帐,台帐应现场及时填写,台帐内容应包括锚杆、锚索编号、施工日期、班次、施工位臵、施工人员、验收人员、质量情况等。
锚杆可逐排、锚索应逐根编号。
锚杆、锚索编号应采用白色油漆及时喷(写)在托盘上。
锚杆、锚索安装时,必须有验收人员在现场监督,施工结束后,验收人员必须在锚杆、锚索施工台帐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对锚杆(锚索)安装质量必须检查下列项目,并做好记录:(一)锚杆(锚索)安装的几何参数,包括间排距、外露长度、钻孔深度、角度。
(二)网、梁及托盘安装质量。
(三)锚杆(锚索)拉力试验。
(四)螺母扭矩。
第三十一条锚杆(锚索)间排距、外露长度、钻孔深度采用钢卷尺测量,角度采用半圆仪测量。
网、梁及托盘安设质量采用目测、用手或工具扳动观察。
第三十二条锚杆(锚索)拉力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采用锚杆拉力计做锚杆拉力试验,巷道每掘进30~50m或每300根锚杆抽样检查一组,每组抽样检查3根锚杆(顶板1根、两帮各1根),拉力均应达到设计锚固力值,只要有1根锚杆未达到,就应再抽样检查一组,如仍不符合要求,由掘进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采用锚索张拉机具做锚索拉力试验,每安装10根锚索抽样检查1根,拉力应达到设计预紧力值,否则应按本条第(一)款之规定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锚杆(锚索)拉力检测仪器应定期校验,仪器误差不得大于10%。
(四)进行锚杆(锚索)拉力试验必须有安全措施。
(五)试验前,应仔细检查检测仪器各部位及高压油管的完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