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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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级技工部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
长:
●成员:二、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
1.主考:
职责:主持期末考试全面工作
2.副主考:
职责:协助主考做好本次考试考务工作
3.巡考:
职责:巡视、检查各考场,处理考场中发生的一般问题。
4.考务组及其分工:
组长: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副组长:
主要职责:协助组长负责实施考试务工作。
成员:
成员具体
分工:
2011-12-16
:统计考
试科目、试卷
印制、考场安排,排监考表、打印考桌贴、考场标,监考员调度及其它考务工作。
:参考学生统计、试卷分发、缺考统计、成绩统计、成绩登录管理。
:协助试卷分发、考务袋、监考牌的发放和收交,后勤服务、考试材料(考场记录、试卷及分析等)归档。
5.各班级考场布置工作:
学生科负责,考场整理班级负责制。各班级组织于12月27日晚自习放学前按以下要求布置好考场,并贴好座号贴。各班级负责各班级钥匙。
1)、各教室保留考试所用桌凳,教室前门口左侧放二张单桌。其余桌凳放在指定位置。
2)、考试用桌椅一律桌洞朝前,按照由里到外(成方阵)顺序排放整齐。
3)、打扫干净教室内卫生,清除室内文字等,做到墙壁净,黑板净,窗台净,地面净,桌洞净。并注意保持好卫生。
三、有关安排:
(一)课程结束时间:
考查课12月23日结束授课;考试课12月23日结束授课。
(二)各项考试时间安排
1.考查课考试:第17周(12月19日—12月23日),随堂考试。
2.实践技能课考核:第17周至18周,实习科负责安排。
3.考试课:第18周(12月28日—12月30日)统一进行期末考试。
(三)上报材料
1.于12月16日前将考查课和技能考试安排表(同时报送实践技能考核详细
评分标准)报教务科研处;
2.于12月23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表报教务科研处。各类报表电子版请发送
至教务科研处公共邮箱()。
3.于12月23日前将《缓考学生名单汇总表》交教务科研处老师,电子版发
送至教务科研处公共邮箱()。
四、工作过程: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附件1
高级技工部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通知
一、课程结束时间:考查课12月16日结束授课;考试课12月23日结束授课。
二、各项考试时间安排
4.考查课考试:第17周(12月19日—12月23日),随堂考试。
5.实践技能课考核:第17周至18周,实习科负责安排。
6.考试课:第18周(12月28日—12月30日)统一进行期末考试。
三、具体要求
1.试卷印制
根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业考核条例》中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按照教务科统一制定的试卷模板制卷。于12月9日之前将电子版交李太宗老师()。
2.考试:
实行监考教师责任制。监考教师一律佩戴监考证,学生一律带两证(学生证、身份证)入场考试。监考教师要认真核对学生证件。考试中,若学院巡视组发现或学生举报有作弊现象,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监考教师的责任。
3.阅卷:
以教研室为单位,任课老师为主,完成试卷批改、计分等工工作。同科试卷流水作业,各科试卷阅卷后完成试卷分析、装订成册。
4.成绩上报登录
各位老师应于1月6日之前完成阅卷、成绩上报登录。单学科成绩单纸质版(科目成绩单到教务科领取)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科永老师,另一份交班主任汇总成绩。请各位老师注意,成绩登录系统12月26日8:00开放,1月13日24:00关闭,系统关闭后成绩将不能再登录,有问题咨询教务科张永老师。
5.考试材料归档
各教研室于1月6日前,以教研室为单位将所有批阅试卷、试卷分析等考试材料上交教务科张扩老师,与考场记录、期末考试总结等材料汇总,归档保存。
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科
2011-12-16
附件2
、
缺考统计表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考场记录
(20 —20 学年第学期考试)
注:
1、1、如发现考生违纪/作弊,监考教师应收缴有关材料,要求考生在材料上签字,并终止其考试;监考教师
应在试卷上写明“违纪/作弊”字样,填写本表中的“违纪作弊情况”一栏,学生签字确认。如违纪/作弊考生拒绝签字,可由监考教师写明情况,并同时签字确认。
2、2、本表一式三份,试卷袋内、教务处、系部各一份,在上缴试卷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其中一份由系
部汇总后交于教务处存档。
附件4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 ~20 学年第学期考试试卷分析表
课程名称:_ 授课系部:教研室:_ _
注:本表于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填写一式两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其中一份有系部汇总后交于教务处,另一份留存系部。
任课教师姓名 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 _年 _ 月_ 日
教研室主任:审核日期__ _ 年_ 月_ 日
考生守则
1.考生参加考试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室,按规定位置入座,安静等待老师发放试卷。开考30分钟以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以后,才允许交卷,迅速离开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
2.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胶擦、圆规、三角板等。不允许在带进考场的任何文具及其它物品上写有公式或文字,否则视为作弊。
3.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得偷看他人答案,不许换卷及冒名顶替等。考生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试题有关的任何内容。
4.必须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字迹要求清楚整齐。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学号、班级、姓名、座号,不得在卷面上作其它任何可能表明身份的标记。
5.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案。发现违规行为一次扣该科20分,两次强制终止考试。对于破坏考试纪律,顶撞监考老师,系部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桌子上,并依次退出考场,任何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笑。
监考员守则
1.监考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试题拆封后,如发现份数不够或与开考科目不符时,应立即报告级部,调换试卷。监考员有权制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逗留。
3.监考中对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或因有漏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