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技术档案

营运车辆技术档案
营运车辆技术档案

荥阳市顺达运输

车牌:

目录表一:车辆基本信息表

表二:车辆检测和评定登记表表三:车辆维护和修理登记表表四:车辆主要部件更换登记表

表五:车辆变更登记表

表六:车辆行驶里程登记表

表七:车辆机损事故登记表

表八:机动车销售发票

表九:机动车行驶证

表十:机动车登记证书

表十一:道路运输证

表十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书

表十三: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复核表

表十四:营运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车辆基本信息表

车辆检测和评定登记表

车辆维护和修理登记表

车辆主要部件更换登记表

车辆变更登记表

车辆行驶里程登记表

车辆机损事故登记表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本站接纳的参营车辆必须是经交通运政安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具有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的营运车辆,不合格车辆进站一律不予接纳。 二、本站由运政执行室设立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岗、营运手续检查岗、出站检查登记岗,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参营手续和载客情况,并对营运车辆实行强制安全例检,未例检或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严禁发班运行。 三、例检人员应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在二级维护有效期内,再按规定的部位和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通知单交驾驶员。 四、例检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开具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五、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应按规定检查营运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超长客运应检查派车通知单,在确认牌证齐全有效后,填写营运手续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 六、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七、调度室在接到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确认营运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对车辆安班,售票处才能按道路运输证核定的载客人数售票。不允许安排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应班。 八、出站检查人员应认真核对车辆、驾驶员是否相符,清点人数,检查车辆超高、超载情况,填写出站检查登记表。驾驶员在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检查人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和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后才能放行车辆。 九、出站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放行车辆;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终止其营运,并通知调度安排车辆转运乘客。

车辆管理档案(一车一档)

编号: 车辆管理档案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单位:***************有限公司 表1 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 车辆类别车牌号码颜色购买日期 粘贴照片 (初次或变更《道路运输证》时, 出厂日期使用年限资产编号车辆保险日期 车辆正面偏右侧45度角的3寸彩色照片) 使用情况记录初次登记(日期) 变更1(日期) 变更2(日期) 变更3(日期) 隶属部门 使用情况信息 使用部门 责任人

验收记录 表2 车辆技术参数表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出厂日期/产地/国产/进口VIN(或车架)号底盘厂牌型号 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总质量座/铺位排列2+2 /2+1 /1+1+1 /1+1 核定载质量/乘员数核定牵引总质量kg 车轴数/驱动轴数/ 发动机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燃料种类 发动机功率kW 发动机排量L 排放标准/国Ⅱ/国Ⅲ 驱动形式轮胎数/规格前照灯制式 变速器形式自动/手动/手自动一体化缓速器电磁式/液力式转向器动力转向/非动力转向行车制动形式气/液/气-液前轮:气囊/ 片板簧后轮:盘式鼓式防抱死装置蹄片间隙自调单/双回路悬挂形式前轮:独立/非独立气囊/ 片板簧后轮:独立/非独立气囊/ 片板簧

其他配置底盘自动润滑GPS 行车记录仪空调器 随车物品/应急设备 说明:请填写或选择车辆技术各参数中有关内容,符合的请在选择项后以“√”表示。表3车辆维修与保养记录表 登记日期维修类别 更换配件所耗材料维修与保养 厂家 登记人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说明:车辆维修类别栏应登记二级维护、大修或某总成修理。 表4 车辆变更报废登记表 变更日期变更原因变更事项登记人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草稿-提供给修订工作组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注:发布此部令时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租赁车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输管理机构对营运 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的经营业户。 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配发《运输证》,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以及用于汽车租 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第四条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同时接受运输管理机构对其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以及对其营运车辆市场准入的审查和车辆技术性能定期审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各类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车辆技术管理 第六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交通 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及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执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的营运车辆技术要求。 第八条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由车辆技术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所属车辆较少的,应当有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车辆技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做好营运车辆购置前有关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及客车类型等级的评估; (二)负责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和记录填写,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三)根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的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各主要营运车型的定期维护周期、作业项目及燃料消耗量定额,轮胎行驶里程定额等。 (四)制定营运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及计划落实,向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和车辆二级维护计划报表。 (五)开展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考核监管工作和安全行车、节能降耗、车辆维护等业务培训、技术竞赛活动; (六)落实营运车辆行车记录仪、车载gps设备的应用与监管工作; 第十条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主要制度: (一)车辆购置、更新、报废管理制度; (二)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车辆燃料消耗量定期记录与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四)车辆视情修理与定期维护管理制度; (五)车辆行驶记录仪与车载gps监控系统监管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运营手册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酒店车辆管理,满足酒店各部门工作需要,保证酒店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做到安全行车、计划用车、费用控制、杜绝滥用、私用公务车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车辆使用范围 公司车辆主要用于接待访客、外出办理业务、临时运送人员及材料等,公司车辆不可作私人用途。 三、责任部门 1、行政办公室为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的管理调配、维护和车辆费用的监督管理,并指定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车辆。 2、驾驶员归属于行政办公室管理、调配和考核。 四、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管理 1、凡外出公干需要用车的部门或是员工,需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表》(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审批后统一协调安排,必要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 2、行政办公室审核用车事由,按照申请的先后次序和事项的轻重缓急做出合理安排,尽可能安排外出线路相同的员工共同使用车辆。 3、外车行车时,如在审核内的时间内不能返回,使用者必须知照公司行政办公室并讲明原因,以免影响车辆的调度。 4、车辆设行驶登记薄,记录每次行驶的里程、使用时间、办事内容、该车的事故、故障及修理、加油及维护情况,由行政办负责实施,并由使用人亲自签名。 5、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出车,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 6、未经公司批准,严禁驾驶员将车辆交由他人随意驾驶,行政办不定期抽

查,如因交由他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7、车辆在下班后或是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8、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表》将用车事由、到达目的地、公里数,填写明晰,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出车。 9、车辆管理属行政办管辖,车辆的故障、修理由车队队长签批,行政办审核,再报财务。 (二)行车资料及费用管理 1、公司车辆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调度。 2、行政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必需的随车资料由该驾驶员保管,其余资料由行政办公室保管。 3、行政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4、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 5、车辆的行车一切费用报销,必须经行政办公室审核。 (三)车辆维护保养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保养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以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 2、驾驶员对车辆的备件负有保管责任,如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备件遗失,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驾驶员出车前后应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确定具体维修事宜。 4、车辆均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行政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授权专职司机具体实施,并做好监督管理。车辆进行维修时,应由维修厂出具故障报告及费用说明。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规定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规定 第3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注:发布此部令时,国家对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租赁车辆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 输管理机构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督。 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从事运输经营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经营业户。 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从事营业性客运、货运的车辆以及用于汽车租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本规定所称运输管理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等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条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营运车辆维修、检测的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车辆维护和检测工作,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营运车辆维护质量和检测结论的真实性。 第五条国家鼓励运输经营者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节能降耗达标 车型;鼓励道路货物运输使用厢式货车、多轴重型车以及采用集装箱、甩挂运输方式的货车。 第六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履行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及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职责。对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管理状况和营运车辆的监督工作,应当采取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车辆技术管理 第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和交通行业有关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第八条非个体经营的运输经营者应当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或 指定专人负责,对所属车辆实施技术管理工作。 企业等级为三级以上(含三级,下同)的客运经营者和企业等级为四级以上(含四级,下同)的货运经营者,必须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车辆技术管理专职人员应不少于5人。其它运输企业及三级以上客运企

燃气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73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燃气公司技术档案管理 制度正式样本

燃气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了加强公司技术管理,为生产提供快捷、及时 的服务,特制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接到公司技术安全部下发的技术资料,及时进 行整理、装订、归档,并及时提供给基层部门进行熟 悉,做好详细的记录。 2.查借阅档案资料必须进行登记,并按时督促归 还。 3.查借阅档案者要爱护案卷,不得将案卷拆毁、 涂改、污染。 4.借出或还回案卷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注销

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现差错,及时追查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XX物流有限公司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车辆营运状况良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切实提高车辆运营效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及我司《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营运车辆管理规范,希遵照执行。 一、加强和完善营运车辆管理机构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营运车辆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办法》要求设置专门设备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车辆管理岗位及人员,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二、明确并落实车辆管理岗位职责 采购: 车辆的选型采购应遵循货比三家、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结合适用性、技术先进性、安全可靠性、经济性、维修方便性等进行比较,择优选购,所购车辆应及时办理入固手续,纳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验收: 车辆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合同、车辆清单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并逐一清点随车工具和附件。 维护保养等日常工作 根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的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

合理的制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各主要营运车型的定期维护周期、作业项目等; 制订营运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及计划的组织实施;定期组织进行车辆技术检测和年审;负责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和记录填写,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做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查; 配合安全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要求,参与路检路查,及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开展营运车辆安全行车、维护保养等业务培训、技术竞赛活动;定期开展车辆维护与使用的相关培训; 负责营运车载安全应急设备以及GPS车载终端的监管; 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结构的车辆。 处置和报废: 车辆的处置和报废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必须在国家强制报废年限内营运,不得带病上路、超期服役。车辆报废前,需经车辆管理人员验车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 三、切实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素质 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能水平,要定期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等知识的学习,具备一般性故障的排除和诊断能力,同时要掌握维护工艺,会对车辆进行简单的维护。要对各类车型的结构、性能、工作质量都有所了解,具备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公司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公司车辆营运增收,努力提高其运行效率,切实加强对车 辆的调度管理,规范用车程序,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和清 除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根据公司现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指定的部门负责管理的所有营运车辆(不含公务 用的小车)。 二、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的证照稽核、维修、检修、年审、车辆保险及 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车辆管理部门或指定的专人负责办理;并由车辆 管理部门认真建立相关车辆包括车辆型号、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 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分配等情况档案,以备跟踪管理。 三、车辆管理 1、车辆管理部门对所属各车辆设置“行车记录表”,车辆使用前,由驾驶员就上一次记录表上的读数与车辆里程表进行核对、检查,出车结束后, 驾驶员应认真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并由车辆管理部门不 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作记载,第一次提出批评; 第二次处于罚款100元;对屡教不改者,将其劝退辞职; 2、驾驶员必须坚持以安全第一、杜绝隐患发生为原则。严禁驾驶员随 意将车辆和钥匙交给他人以试驾或顶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 责; 3、车辆行驶回公司时,一律停按指定的地点顺序停车,严禁乱停乱放; 4、营运车辆的出行必须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管理,不得讲价还价; 5、所有营运车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不得携带私货(包括自用 物资),一经发现将以一罚十进行处罚; 6、对未按程序执行,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者,车辆管理部门将追查行 为人责任,并将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划归个人承担;

7、车辆管理部门将不定期进行上路巡查;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核对驾照等级和个人身份证,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由管理部门考核后定岗。驾驶员应在每次出行时对自 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进行检查,确保证件的齐全、有效; 2、驾驶员在行车前还必须对车辆做好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 现象,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否则将对对由此引发的后果 负责;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有关交 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蓄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时,后果概由当事人负责; 4、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 车,杜绝酒后出车,不开危险车、英雄车,不疲劳驾车,晚间出车要注意 休息; 5、在途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 在不准停车的地方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预 防被盗。因任意放置导致的损毁、失窃等,概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驾驶员上路行车必须携带手机,并保证手机的畅通; 7、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驾驶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 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0、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任何交通事故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 一定的奖励;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自行承 担相应责任: (1)、无证驾驶, 违章操作;

快递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快递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公司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 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 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办公车辆使用管理 2.1 办公车辆使用管理 办公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办公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车管人员备案。 2.2 办公车辆使用安排 2.2.2 客服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 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办公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 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办公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 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车管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办公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办公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车管审核,审核无误 后存档。 公司办公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营运货车出车、送货应由客服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2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3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4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5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客服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6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客服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7 客服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8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登记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客服调度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9当车辆返回时,驾驶员应及时在《车辆出车登记表》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0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车管人员负责对办公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 各部门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 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专用车)。 第三条 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独立的车辆技术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车辆技术管理水平,使安全同技术管理相协调。对营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权责明确、正确使用、分类管理、综合检测、定期维护、适时更新和强制退市的综合性管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推广检测诊断、计算机应用和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通过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提

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作为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履行管好、用好、维护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确保车辆在使用全过程中的技术状况良好,实现道路运输的安全、节能、环保和高效的职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发展符合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先进、适用、低耗和节能的车型,鼓励客车选用燃气、双燃料、电驱动和混合动力的车型。 第七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履行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车辆技术条件及管理 第一节车辆技术条件 第一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条件: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以燃气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车、货车和危货专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应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或《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车辆技术档案表格

车辆技术档案表格 编号: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表1 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 车辆号牌信息车牌号码颜色注册(变更)日期 车牌号码 粘贴初次或变更《道路运输证》时, 牌号变更1 车辆正面偏右侧45度角的3寸彩色照片 牌号变更2 牌号变更3 业户信息初次登记(日期) 名称变更1(日期) 名称变更2(日期) 名称变更 3(日期) 车主名称经营许可证号 经济类型经营组织方式资质等级经营范围道路运输证号经营线路运力来源二级维护周期 表2 车辆技术参数表 /国产 /进口车辆类型厂牌型号出厂日期/产地 VIN(或车架)号底盘厂牌型号客车类型等级 长: 宽: 高: 2+2 /2+1 /1+1+1 /1+1 车辆外廓尺寸总质量座/铺位排列 kg / 核定载质量/乘员数核定牵引总质量车轴数/驱动轴数 发动机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燃料种类

kW L /国?/国? 发动机功率发动机排量排放标准 驱动形式轮胎数/规格前照灯制式变速器形式自动/手动/手自动一体化缓速器电磁式/液力式转向器动力转向/非动力转向 气/液/气,液前轮:气囊/ 片板簧后轮:盘式鼓式防抱死装置蹄片间隙自调单/双回路行车制动形式 前轮:独立/非独立气囊/ 片板簧后轮:独立/非独立气囊/ 片板簧悬挂形式底盘自动润滑 GPS 行车记录仪空调器其他配置 说明:请填写或选择车辆技术各参数中有关内容,符合的请在选择项后以“?”表示。 表3 车辆维修登记表 登记人维修日期维修类别小修/二级维护主要附加作业内容/大修/总成修理内容维修单位签名 说明:1、车辆维修类别栏应填小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大修或总成修理; 2、说明:主要部件是指客车车身、货车驾驶室和货厢、发动机、离合器、变速器、传动轴、前后桥、转向器、车架等部件。 表4 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更换登记表 登记人更换日期更换主要部件名称、型号(规格)及厂名维修单位签名表5 车辆等级评定登记表 其他检测/二级维车辆技术客车类型及登记人检测评定日期行驶里程记录 检测评定单位护竣工质量检测等级等级签名 说明:其他检测是指年度安全检测及各种监督检测 表6 车辆变更登记表 登记人变更日期变更原因变更事项签名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车辆在一定期限内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以充分的发挥效能、降低营运成本确保安全营运和驾驶员生命安全,有效杜绝营运车辆性能异常恶化和非正常贬值现象的发生,避免企业资产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热敏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营运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车辆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技术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对营运车辆的购置注册、退役处理、运行监督、强制维护、定期检测、故障维修、事故修复、易耗件更换等实施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第二条、车辆管理职责由公司安全办、财务办和后勤保障部共同履行,本管理办法由三部门协调组织实施。 安全办负责建立、管理车辆档案和车辆运行的动态管控。 财务办负责车辆的资产管理和运行成本管理 后勤保障部负责车辆的技术性能管理工作。管理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应及时地传递到安全办存档。 第三条、营运车辆是公司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配置的重要资源,车辆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驾驶员是营运车辆的使用者,在营运过程中履行对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职责,应努力学习、积累车辆使用和维护保养常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认真遵守公司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和回场检查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接受管理人员对车辆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营运车辆非正常磨损、车辆性能异常下降、大修间隔里程低于标准里程数等均属责任事故,使用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正确使用燃油,禁止擅自改装车辆或改变车辆性能,禁止擅自改动车辆电路、加装电器设备。 保证车辆的车容车貌达到行业和公司要求的规范营运标准。 第五条、新增或更换营运车辆的购置按照公司《质量手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营运车辆的营运设施设备(刷卡机、顶灯、GPS车载系统、座椅套、行业标志等)由公司按照市交管处制定的行业标准的规定统一安装配置。 第七条、歇班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并保证在场车辆安全,当班驾驶员需出示服务资格证方能驾车离场。 第八条、营运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如下要点建立并管理车辆档案 一、车辆档案分为常规档案和电子档案俩类,均应包含以下信息 1、标识类信息;主要有合格证、发票、完税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环保证客运许可(复印件)证营运达标后照片等。 2、运行类信息;主要有使用者交接或变更记录、车辆保险、公安交警年审、客运年检、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回场检查记录、损耗件更换记录、技术状况评定记录、退役处理情况。 3、事故记录信息;主要有现场记录、事故照片、定损单、赔付情况、修复情况、修复后照片等。 二、除车辆行驶证、环保证、营运许可证由使用者妥善随车保管并与车辆 3 2020年4月19日

车辆技术档案表

编号:车辆技术档案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等配套规章的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作为车辆定期审验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1)运力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输。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它经济。(5)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6) 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7) 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无ABS。(8)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3、车辆二级维护监管实行报备登记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报备时间内,及时向核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车辆二级维护结果。班线经营客运车辆为至少每三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4次;农村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至少每四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3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为至少每六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2次;上述各类车辆每年报备登记中1次应与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备结合进行。 4、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装或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运输公司车辆制度规定(运营篇)

惠州市惠阳区百利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随着公司的发展,各种车辆在不断增多,为有效监管运输车辆的各项工作,强化管理力度与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和推进车辆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公司车辆运输工作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惠州市惠阳区百利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第一章车辆主管岗位职责 一、车辆主管(车队长)任职要求 1、入职二年或从事车辆管理工作二年以上,有一定的车辆管理经验。熟悉车辆业务知识,有大货以上车辆驾驶执照。 2、处事公正、服从管理,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 3、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岗位职责 1、车辆主管为车队的管理者,受本公司经理的直接领导。主要负责本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和安全防事故等各项工作。 2、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和技术水平。根据驾驶员的综合技术水平,力争做到车辆定人定位,监督和指导驾驶员正确使用、维护车辆,不能漏维,要保证质量。 3、认真做好车辆业务的登记统计工作,检查车辆运用凭证的使用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报告各种车辆使用报表、材料。审核驾驶员的各类费用票据。 4、会同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做好车辆送修项目的技术鉴定,并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验收。 5、对安全防事故工作经常性地进行分析,总结防事故经验,落实安全责任制,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努力减少事故发生,并要经常向公司经理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6、努力提高驾驶员对车辆故障的分析,判断和排除能力与技术水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都要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为行车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7、落实油料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定期公布车辆油料消耗、技术定额执行情况。 三、工作关联与注意事项 1、关心驾驶员生活,支持驾驶员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质保量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 一、入职要求 1、原则上要求具有本地区户口。异地户口来本地就业的需提供1-2个本市(地区)户口的担保人。 2、熟悉车辆的性能构造和一般维修常识,熟知和遵守交通法规。 3、熟悉本辖区内交通路况,具有大货(B类)驾驶执照以上资格,驾驶技术娴熟。 4、新招聘驾驶员,大型货车岗位的身高不低于1.65米,其它车型的驾驶员身高不低于1.60米,营运车辆驾驶员原则上不招女性。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车辆在一定期限内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以充分的发挥效能、降 低营运成本确保安全营运和驾驶员生命安全,有效杜绝营运车辆性能异常恶化和非正常贬值现象的发生,避免企业资产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热敏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营运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车辆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技术手段与经济手 段相结合的原则,对营运车辆的购置注册、退役处理、运行监督、强制维护、定期检测、故障维修、事故修复、易耗件更换等实施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第二条、车辆管理职责由公司安全办、财务办和后勤保障部共同履行,本管理办法由三部门协调组织实施。 安全办负责建立、管理车辆档案和车辆运行的动态管控。 财务办负责车辆的资产管理和运行成本管理后勤保障部负责车辆的技术性能管理工作。管理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应及时地传递到安全办存档。 第三条、营运车辆是公司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配置的重要资源,车辆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驾驶员是营运车辆的使用者,在营运过程中履行对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职责,应努力学习、积累车辆使用和维护保养常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认真遵守公司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和回场检查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接受管理人员对车辆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营运车辆非正常磨损、车辆性能异常下降、大修间隔里程低于标准里程数等均属责任事故,使用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正确使用燃油,禁止擅自改装车辆或改变车辆性能,禁止擅自改动车辆电路、加装电器设备。 保证车辆的车容车貌达到行业和公司要求的规范营运标准。 第五条、新增或更换营运车辆的购置按照公司《质量手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知识]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知识]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车辆在一定期限内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以充分的发挥效能、降低营运成本确保安全营运和驾驶员生命安全,有效杜绝营运车辆性能异常恶化和非正常贬值现象的发生,避免企业资产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热敏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营运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车辆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技术手段与经济手 段相结合的原则,对营运车辆的购置注册、退役处理、运行监督、强制维护、定期检测、故障维修、事故修复、易耗件更换等实施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第二条、车辆管理职责由公司安全办、财务办和后勤保障部共同履行,本管理办法由三部门协调组织实施。 安全办负责建立、管理车辆档案和车辆运行的动态管控。财务办负责车辆的资产管理和运行成本管理后勤保障部负责车辆的技术性能管理工作。管理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应及时地传递到安全办存档。 第三条、营运车辆是公司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配置的重要资源,车辆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驾驶员是营运车辆的使用者,在营运过程中履行对营运车辆的日 常维护职责,应努力学习、积累车辆使用和维护保养常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认真遵守公司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和回场检查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接受管理人员对车辆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营运车辆非正常磨损、车辆性能异常下降、大修间隔里程低于标准里程数等均属责任事故,使用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正确使用燃油,禁止擅自改装车辆或改变车辆性能,禁止擅自改动车辆电路、加装电器设备。 保证车辆的车容车貌达到行业和公司要求的规范营运标准。 第五条、新增或更换营运车辆的购置按照公司《质量手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营运车辆的营运设施设备(刷卡机、顶灯、GPS车载系统、座椅套、行业标志等)由公司按照市交管处制定的行业标准的规定统一安装配置。 第七条、歇班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并保证在场车辆安全,当班驾驶员需出示服务资格证方能驾车离场。 第八条、营运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如下要点建立并管理车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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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doc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尝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使用说明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使用说明 (V1.2版本,发布时间:2018年9月14日) 因工作需要,原“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公告”已整合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原第41-47批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第5-6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已整合,与第1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新增内容合并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公告”整合工作正在进行中),全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均可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的“车型查询”栏进行查询。现对整合后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部分模块的功能变化及使用方法简介如下*: 一、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查询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全部内容可通过“车型查询”栏进行查询。进入“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首页后,在“车型查询”栏输入拟查询车辆的型号(支持模糊查询),点击“查询”按钮,进入查询结果显示页面。 注: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升级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功能正在完善、修改,如有变化将另行发布通知。

在查询结果页面,点击拟查询车型的任意产品型号即可查看该车型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配置、参数表”(如模糊查询的结果较多,可在上图右上角红框处,点击“箭头”进行翻页查看)。 进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配置、参数表”后,可利用浏览器的查询功能(热键Ctrl+F)根据发动机型号、外形尺寸等参数快速匹配车辆的配置信息。

需注意: 1.达标车型编号规则变化 为配合“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整合工作,我中心已调整达标车型编号规则,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①达标车型编号及配置编号的对应主体变化 因整合后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配置、参数表”已将同一车型的所有达标车型公告内容整合至同一页面内显示,为方便区分不同公告批次的同一型号车辆信息,现达标车型编号更改为该车型在当前批次下的唯一编号,并调整至“外观照片”项下方显示。以BJ6103U7MHB-2为例,其在第1批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中的达标车型编号为K001616432;若该车型信息因变更、扩展等原因,在第3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中更新发布,其达标车型编号将变化为K003xxxxxx。 此外,为保障整合工作平稳过渡,我中心将原“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达标车型编号重新命名为“配置编号”,沿用原编号规则及已发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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