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1.16•【字号】晋政办发〔2022〕92号•【施行日期】2022.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9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与110报警服务台(以下简称110)高效对接联动,着力解决12345与110职责边界不清晰、联动机制不健全、数据共享不充分、信息化支撑不到位等问题,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快速有效处置突发警情,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国办发〔2022〕1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对接联动机制顺畅运行为目标,以分流联动事项高效办理为重点,以平台数据智能应用为支撑,进一步提升协同服务效能。
2022年底前,各市基本建成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实现双方话务一键转接,已经完成系统对接的要通过系统实现工单互转,形成12345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110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格局。
各市12345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要制定本地平台对接数据共享的具体方案,完成平台对接的各项准备工作。
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数据融合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二、明确12345与110的职责边界12345是各市政府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的便民热线平台,受理范围为: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非紧急类事项的求助;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生态文明保护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政府部门和承担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未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举报;其他需要反映的非紧急问题。
关于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直属机构: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是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落实领导干部上网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办好上级交办的网民留言,为高质量办理网民留言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工作职责不明确、底线思维有待加强等问题。
为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现就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网民留言作为新形势下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各级机关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的重要途径,是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渠道。
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是践行新形势下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凝聚社会共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持续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升办理工作水平。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办好网络信访留言工作的重要性,扎实践行网上群众路线,用心用情办好群众的留言,助力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办理工作责任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情况已纳入各单位行政考评和绩效考核范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主要领导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同志为主要负责人,明确网民留言办理的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员,层层压实管理责任。
要重视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条件。
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程序和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向他人传阅、透露有关留言办理材料。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办理回复率和工作质量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网民留言承办工作,对于上级机关转办的留言,要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优化业务流程,从快从实办理。
各承办单位要在×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办理情况和回复建议,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统一在相应留言平台上回复群众。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02•【字号】晋政办发〔2017〕141号•【施行日期】2017.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1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办好民生实事的基本原则民生工作要着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提高站位,关注人从出生、教育、就业、婚孕、养老直到终老一生的发展;加强民生实事项目日常管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民生领域改革,做到民生工作社会属性和产业属性的统一,不断创新管理,向改革要活力、要红利。
要把民生工作落实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一抓到底,确保抓出实效,使全省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二、建立公开透明、问需于民的征集机制省政府办公厅于每年三季度向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征集下年度省政府将为全省人民办的民生实事;通过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广播电台、山西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及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动员全社会积极关注、广泛参与,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政府提出建议。
各级人大和政协应通过健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形式,主动向省政府提出为民办实事的建议。
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应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省政府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民生实事的范围涉及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增加收入、改善教育、医疗卫生、城乡住房、社会保障、文化惠民、生态环保、便民服务、安全稳定以及关注特殊群体等方面。
网民留言板实施方案
网民留言板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民留言板作为一种互动交流平台,已经成为了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与广大网民沟通互动的重要渠道。
网民留言板不仅可以让网民表达意见和建议,也可以让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民意、回应疑问,从而促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效能。
二、目的为了更好地落实网民留言板的实施,提高其互动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内容1. 完善留言板功能留言板应具备发布、回复、点赞、举报等功能,以满足网民对于信息发布和交流的需求。
同时,应当设置分类标签,方便网民按照不同主题进行留言和讨论。
2. 提高留言板可信度为了提高留言板的可信度,应当设置实名认证机制,确保留言者身份真实可靠。
对于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的留言板,还可以设置官方认证标识,以区分官方回复和普通网民留言。
3. 加强留言板管理留言板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对留言内容进行审核和筛选,及时删除违法违规内容,保障留言板的健康发展。
同时,应当建立留言板使用规范,明确禁止发布虚假信息、侮辱性言论等内容。
4. 提高留言板互动性为了增加网民对留言板的参与度,可以设置互动活动,如话题讨论、线上问答等,吸引更多网民参与其中。
同时,应当及时回复网民留言,让网民感受到自己的意见得到了重视和回应。
5. 定期发布留言板报告为了增加留言板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应当定期发布留言板使用情况报告,如留言数量统计、热门话题分析、问题解决情况等,让网民了解留言板的运行情况,增加对留言板的信任感。
四、实施步骤1. 制定留言板管理规定和操作手册,明确留言板的使用规范和管理流程。
2. 完善留言板功能,包括实名认证机制、分类标签设置等。
3. 建立留言板管理团队,进行人员培训和岗位分工,确保留言板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4. 定期开展留言板互动活动,提高网民参与度和互动体验。
5. 每季度发布留言板使用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留言板运营策略。
五、总结通过以上的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提高网民留言板的互动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与网民的有效沟通和互动,推动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的深入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30•【字号】晋政办发〔2016〕135号•【施行日期】201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3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30日山西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进一步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加快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协同发展,使“互联网+流通”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成为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成为流通领域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重要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更好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二是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
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采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满足大众个性化多样性的消费需求,实现劳动力、资金、信息等资源的高效流转,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意见-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精神,加强全省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提高回应实效,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
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二、工作要求(一)明确回应责任主体。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
对涉及单一市、县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室会同涉事市、县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对涉及多个市的政务舆情,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同一市属多个县的政务舆情,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涉事市、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把握重点舆情标准。
各地、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9•【字号】晋政办发电〔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政办发电〔2021〕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9日山西省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省“一条热线管便民”改革,提升全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质量和运行效率,切实提高各级政府为企便民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改革部署,按照我省全力优化经济生态、塑造营商环境新优势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一号响应”企业群众诉求为目标,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完善诉求办理解决机制,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工作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快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2021年年底前,我省自行设立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我省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部归并到12345热线,实现政务便民服务“一号对外”“一号响应”,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机制,更好方便企业群众反映诉求,加强热线服务能力建设,打造我省政务服务“新名片”.二、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各类热线归并1.统一热线名称.各级原12345政务服务热线统一更名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2.分级分类推进热线归并.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省、市两级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要全部取消号码,归并至本级12345热线;各县(市、区)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至所在市12345热线.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我省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采取整体并入、双号并行、设分中心等3种方式归并至本级12345热线.省级12345热线此次共归并29条热线.其中,按以上3种方式归并24条,协同联动5条(见附件),各市要结合实际完成归并工作.各级12345热线要与紧急热线以及水、电、气、暖、通信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建立协同联动机制,鼓励将社会化服务企业纳入12345热线.此次归并后,各级各部门不得再新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3.确保热线归并平稳过渡.各级原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撤销前要设置过渡期语音提示,妥善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归并过程中热线工作“不停摆”、服务质量不降低.要大力支持本行业本领域热线向12345热线归并,按要求做好数据共享、专业培训、专家座席设置以及诉求承办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4.保障12345热线运行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12345热线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做好热线经费保障并纳入年度预算,不断加大12345热线经费支持力度,确保热线服务高质量开展.(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二)优化12345热线运行机制5.理顺12345热线工作管理体制.各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为本地区12345热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热线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12345热线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决策,完善热线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本级热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市12345热线管理部门为其他部门的,原则上要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涉及到体制机制调整、编制人员划转有关事项,应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6.创新完善12345热线运行机制.各地要借鉴先进经验,对标全国一流,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完善12345热线受理、派单、办理、答复、督办、办结、回访、评价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闭环运行.建立疑难复杂诉求多部门协同办理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制度推动复杂诉求有效解决.建立12345热线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以及水、电、气、暖、通信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高效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7.建立12345热线为企服务机制.各级12345热线要进一步优化为企服务专席设置,开辟网络、移动端企业诉求反映“绿色通道”,实现企业诉求“直通必达”.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建立健全高位统筹、上下联动、全员响应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诉求的派单、协调、督办、考核和案例分析报送等机制,进一步激活“接诉即办”神经末梢,确保企业诉求“马上就办”.(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8.健全完善12345热线督办问责机制.各级12345热线要加大诉求事项督办力度,运用发函督办、约谈提醒、联席会议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与督查机构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压实诉求办理单位责任,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科学制定12345热线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对按时办结率、办理满意率、知识库更新等情况的综合考评,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提升诉求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纳入12345热线的社会化服务企业的评价,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商家.有关部门要强化问责问效,对无理退单、逾期不办、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9.强化12345热线信息共享和应用.各级12345热线要加快推进与同级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连通,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推动本行业、本领域业务系统查询权限、专业知识库等向12345热线平台开放,为12345热线开展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同时,各级12345热线要向同级有关部门实时推送受理信息、工单记录、回访评价等全量数据,为部门改进热线工作、解决共性问题、科学制定政策提供信息参考.(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0.建立12345热线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12345热线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举措,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业务系统访问查询、共享信息使用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三)全面加强12345热线能力建设11.进一步拓宽12345热线受理渠道.各级12345热线要在做好电话受理接通能力保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互联网、移动端渠道,丰富受理方式,满足企业群众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同时,要加强对各类留言互动系统的整合,统一对接至12345热线,实现“一号响应”.(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12.提升12345热线系统智能化水平.各级12345热线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科技,增加自助下单、智能文本客服、智能语音等功能,方便企业群众线上反映诉求,缓解话务压力,打造从“耳畔”到“指尖”的全方位服务.(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13.积极完善12345热线服务设施.各级12345热线要根据热线归并情况,进一步优化场地和座席建设,设置与需求相适应的人工座席,配足配齐话务人员,提高12345热线接通率,完善服务企业等专席的设置和管理,加强话务人员培训室、更衣室、休息室、心理抚慰(咨询)室、活动室等配套场地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提高12345热线承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14.进一步完善知识库建设和应用.各级12345热线要按照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要求,建设12345热线知识库,建立审核校验、及时更新、应急征集等制度机制,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应用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自主查询.(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15.进一步加强12345热线队伍建设.各级12345热线管理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话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热线受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各级承办部门要明确热线办理工作机构和人员,健全办理机制,明确办理要求,提高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各级承办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16.加强大数据统计分析及应用.各级12345热线要加强智能化应用,深化数据资源的挖掘分析,提高数据统计分析的质量和效率,聚焦社会热点问题,实时预警突发事件,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定期向同级政府报送热线运行情况,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协调.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统筹指导12345热线归并工作,原则上由各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归并工作,对照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及时研究解决热线归并中的重大问题.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成立12345热线工作站,加强对热线承办工作的组织领导.(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建立高效沟通协调机制,明确热线归并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大对热线归并工作的督导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归并优化工作推进较慢的部门,要进行专项督办,情形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三)引导社会参与.各级12345热线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热线宣传报道,讲好热线故事,提高热线知晓度和影响力.建立健全12345热线社会监督机制,开展12345热线服务效能“好差评”工作,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通报热线运行情况,引导媒体开展社会民生热点问题报道,跟踪民生诉求解决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附件:省级12345热线归并清单。
18省市区留言办理机制一览
18省市区留言办理机制一览/GB/178291/218130/185861/index.html山西:〘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首次将山西省政府办理网民意见的工作细化。
严重拖缓办结时间,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在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不实事求是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安徽:〘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办理工作暂行规定〙安徽省委督查室正式下发〘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办理工作暂行规定〙。
〘规定〙要求:对涉及地方的留言,以各市主动认领为主;对涉及省直单位的留言,以省委督查室交办为主。
网友留言办结之后,能够回复网友的以承办单位名义在人民网公开回复。
对网友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认真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河南:〘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办理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办理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办理网民留言工作的重要意义,集中时间,加强领导,认真办理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
广东:〘关于建立与人民网、南方网、奥一网网友良性互动机制的工作方案〙广东省委办公厅向外界公开发布〘关于建立与人民网、南方网、奥一网网友良性互动机制的工作方案〙,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分析整理归类网友留言,编发〘网友留言周报〙,这是广东省第一份肯定并鼓励网民在问政平台“发问”的红头文件。
天津:〘关于人民网等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规定〙(天津市委督察室印发)天津市委办公厅、市委督查室、市信访办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人民网等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规定〙,将网上留言办理机构、办理时限和回复程序一一明确。
〘规定〙中要求,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最长不超过15天。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晋政办发〔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6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28日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为持续引深“放管服效”改革,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规范化、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推进“事项通”“系统通”“用户通”“数据通”“业务通”“证照通”,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2020年9月底前,完成省直自建行政审批系统和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税务、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整合对接;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事项,100%达到三级网办深度(需到现场核验一次)、60%达到四级网办深度(全程网上可办)。
12月底前,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达到90%,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达到80%。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套餐式业务协同办理,实现“事项通”“业务通”。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再次梳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致各级政府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政府与网民沟通的重要渠道,要加强网站建设,提高用户体验。
各级政府部门要确保政府网站的正常运行,保障网民正常留言的渠道畅通。
同时,要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的建设,提供更多便捷的留言渠道,满足网民的需求。
二、完善网民留言办理制度和流程政府部门要加强留言办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明确留言办理的责任部门和流程。
留言办理责任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办理网民留言,回复网民提出的问题。
同时,要建立留言办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办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提高留言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政府部门应加强留言办理的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办理水平。
要制定留言办理的工作标准和规范,确保留言办理的质量。
政府部门要建立留言办理的统计系统,定期公布留言办理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网民留言的宣传和引导政府部门要积极宣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留言渠道,提高网民的参与意识和信任度。
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网民理性留言,增强留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政府部门要对网民留言进行认真分析和回应,及时回应网民关切。
五、加强政府部门对留言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政府部门要对网民留言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网民关切。
政府部门要与留言问题相关的部门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提高政务能力和水平。
政府部门要通过留言办理工作,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推动解决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加强政府部门对留言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留言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制定留言办理工作的目标和考核指标。
要注重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推动留言办理工作的落实。
政府部门要建立留言工作的奖惩机制,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加强与网民的沟通和交流政府部门要建立与网民的联系和沟通机制,及时回应网民关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4•【字号】晋政办发[2007]124号•【施行日期】2007.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1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邮件处理工作规则(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围绕政府工作全局,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把握政务公开、在线服务、公众交流三大功能定位,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展示政府执政为民和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二、总体目标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增强网上服务能力,推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把“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政府面向社会服务的主要窗口。
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网站公开。
网民留言办理实施方案
网民留言办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民留言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社会参与方式。
通过在政府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留言,网民可以表达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举报违法违纪行为,参与社会治理。
然而,一些地方在网民留言办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制定实施方案加以解决。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网民留言办理的制度和流程。
政府部门应当明确留言的受理、转办、办理和反馈程序,确保留言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
同时,还需要建立留言办理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认真办理、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的情况,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次,需要提高网民留言办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政府部门应当将留言办理的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这样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也可以让网民更加信任留言办理的机制,进而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治理。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留言办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留言办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素养和沟通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留言。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留言办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
意识,确保留言得到妥善处理。
总之,网民留言办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为网民留言办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04•【字号】晋政办发〔2020〕55号•【施行日期】2020.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5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4日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方便群众办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是指省、市两级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咨询热线、投诉举报电话、信息平台等资源整合形成的政务热线服务体系。
第三条 12345热线按照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机制运行。
第四条 12345热线主管部门原则上为本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本级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解答公众咨询,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共信息的咨询服务;(二)受理公众对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和公众生产生活求助事项,以及对各类受理事项的交办、转办和督办;(三)负责政务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组织对承办部门进行考核评议;(四)负责收集和整理群众诉求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对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五)负责热线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和服务信息资源的收集更新。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16•【字号】晋政办发〔2021〕63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1〕6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14日山西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高效协同,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山西高质量转型出雏型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立足于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本地异地同步,支撑“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多种办理模式.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融入京津冀“跨省通办”专区,逐步扩大通办范围.2021年年底前实现第一批共12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实现第二批8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持续推动更多事项“全省通办”,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实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一站入、一站办、一站评”.三、办理模式(一)“全程网办”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平台及“三晋通”移动客户端.“全程网办”业务可由申请人自行申请或大厅工作人员辅助申请,业务属地远程办理,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二)“异地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申请人可在全省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办理完成后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三)“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原有业务规则,整合申请人多地办理流程,改由一地受理申请、政府部门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共享,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减少申请人办理手续和跑动次数.四、重点任务(一)梳理完善事项清单1.落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省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见附件),主动对接国家相关部委,逐一明确本部门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办理模式、推进路径和实现时间,提出业务需求.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做好相关支撑,推动“跨省通办”工作快速落地见效.(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2.梳理编制“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市场、交通、住房建设、投资等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省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梳理编制“全省通办”事项清单,明确实现时间、应用场景、办理模式等,通过省一体化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2021年年底前实现70余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3.拓展“跨省通办”范围与深度.在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积极与京津冀及周边省份对接,协同推出更多“跨省通办”事项,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保障.支持劳动力输出输入、东西部协作等设区市点对点开展“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二)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1.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各部门要优化调整“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2.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各部门要基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持续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法定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单位、有无数量限制、有无年检、有无年报、服务对象等基本要素“四级十同”.完善业务分类、办理层级、前置环节等业务要素,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三)设置线上服务专区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标准规范在省一体化平台开通“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专区,作为我省“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总入口,并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互联互通,具备事项查询、申请受理、办件查询、服务评价等功能.利用政务大数据能力向个人和企业精准推送“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开通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设备的老年人网上办事.不断拓展线上办理渠道,加强“三晋通”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和应用,推动“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四)完善线下办理渠道1.设置线下服务窗口.在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办事窗口,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做好窗口人员通办业务培训.建立异地办理服务规程,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完善授权信任机制,打通物流和支付渠道,确保咨询收件、受理办理、办结送达等全环节高效有序运行,提高“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应合理布局,配备引导人员,设置现场接待窗口,优先接待老年人,推广“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向开发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对证明(证照)打印等便于自助办理类事项,要积极推动在政务服务一体机、金融终端自助办理,实现“就近办、多点办、自助办”.(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五)强化一体化平台服务能力1.加强省一体化平台建设.建设完善省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事项管理、接受办理、业务调度和办件仓库等“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相关业务系统,优先与京津冀区域“跨省通办”支撑系统完成全面对接、深度融合.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提供异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并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同步建立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2.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充分发挥全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支撑能力,各地、各部门产生的电子证照全部接入电子证照库,细化应用场景,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3.做好业务系统融合.省直相关部门应尽快完成本部门业务系统与全省一体化平台全面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协同办理,提供跨区域查询和在线核验服务.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六)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监督考核、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满足“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数据需求.除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安全等外,一律面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履行职责需要的数据共享服务.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统一受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数据共享需求并提供服务,加强数据共享运行监测,提升数据质量和协同效率,保障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结合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将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依法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向公证处等公共服务机构共享.(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全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的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资源保障.省直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主动与国务院相关部委对接,加大对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的支持力度.(二)加强督促指导省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建立通办协作沟通机制,定期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各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任务.(三)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省一体化平台、“三晋通”移动客户端、政务新媒体、实体政务大厅等各种渠道,加强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的宣传推广与服务推送,保证各项工作进展及成效及时公开.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345”热线、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等倾听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疑难问题.附件:山西省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1•【字号】并政办发[2009]101号•【施行日期】2009.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畅通的网民意见办理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政府作风转变和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就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办理网民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黄河新闻网”等主流网站给市长的留言,及时了解社会动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一)办理网民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重大政策决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建议、意见。
(二)受理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干部违法乱纪、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当地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线索等网民反映事项。
三、工作机构市政府办公厅设立市政府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组,负责汇总、协调、监督各类网民留言事项办理。
组长由秘书长张波担任,副组长由调研员刘建平担任。
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负责网民留言收集、转办、督办、回复、反馈和宣传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调查、核实、处置与上报。
四、工作流程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处置、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全面反馈”的工作制度。
(一)收集梳理。
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设专人收集网民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黄河新闻网”等主流网站给市长的留言和省政府批转办理事项,详细记录留言内容,对拟办事项生成受理单。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5•【字号】晋市政办[2009]58号•【施行日期】200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09〕4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将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互联网反映的社情民意和利益诉求各级各部门要把网民留言的办理工作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网络信息条件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学习网络知识,掌握网络发展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运用和驾驭网络的能力。
要高度重视网民的思想表达,积极引导网民的情绪宣泄,主动吸纳网民的合理建议,认真对待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发挥好互联网在了解民意、改善民生、汇聚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疑难问题的早日解决;领导干部要经常上网浏览,把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及时解决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作为改进作风、体察民情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长效机制。
二、认真处理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网民留言的办理工作,是市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窗口,是一项崭新的工作,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都寄予了很大期望。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负责,认真对待,慎重处置。
武乡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武乡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09-9-22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政府作风转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通畅的“网民意见办理渠道”。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09]4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通过办理网民在主流媒体网站、“中国武乡”政府网站和省、市政府网站的留言,处理苗头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回应百姓诉求,解决民生问题,疏通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最终得以圆满解决,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良好的人民政府形象。
二、工作职责县政府办公室是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总枢纽,负责协调和监督各类留言的办理与运转;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网民留言的收集、转办、回复、反馈、汇总、督办和建档留存工作;各乡镇、各单位是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执行者,负责网民留言的具体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置与上报。
三、工作流程(一)收集梳理。
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收集主流媒体网站、省政府网站省长信箱,市政府网站的市长信箱及“中国武乡”政府网站的县长信箱、社情民意、举报投诉等栏目的留言,收集梳理后,进行登记存档。
(二)分类办理。
对收集到的留言,根据内容、性质和急缓程度等分类办理。
按照“精简程序、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办理。
一般性或政策咨询方面的信件,县政府信息中心将通过书面形式批转至各乡镇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不再逐级转发。
重大工作、政策性的意见、建议和需县领导阅处的,转县政府办公室办理。
经县领导批示的信件,按有关领导的批示意见办理。
(三)办理制度。
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和逾期通报制度。
一般情况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在收到信件后,限时两周内办结,复杂情况一个月内办结。
网民留言办理实施方案
网民留言办理实施方案尊敬的网友: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始终以服务大众为己任,认真对待每一位网友的留言和意见。
对于网民留言的办理实施方案,我们特制定了以下1200字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
一、整理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对网友的留言进行整理和分类,分为紧急留言、一般留言和建议性留言三个类别。
紧急留言主要包括举报、求助等需要立即处理的问题;一般留言包括对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批评和意见;建议性留言主要包括对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二、初步筛选针对不同类别的留言,我们将进行初步筛选,将留言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留言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对于紧急留言,我们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留言,我们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获取更多的信息,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依据;对于建议性留言,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权衡利弊,尽快采纳和推进有效的建议。
三、解决问题针对留言中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各种合理的措施和方法,积极予以解决。
对于紧急留言,我们将迅速行动,尽快处理;对于一般留言,我们将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网友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建议性留言,我们将评估建议的可行性和影响,尽快确定解决方案,并向网友公开反馈。
四、合作沟通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
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联络会议等形式,及时交流留言信息,修订和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留言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宣传我们将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加强对留言办理实施方案的宣传。
在政务网站、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等公共平台上发布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鼓励更多的网友参与留言,共同推动政府工作的良好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实施方案办理网民留言,确保留言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
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网友能够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改善政府工作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愿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衷心感谢!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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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建立通畅的“网民意见办理渠道”,着力落实王君省长“促进政府作风转变,促进和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的重要指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掌握预警信息,处理苗头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回应百姓诉求,解决民生问题;疏解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最终得以圆满解决,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良好的人民政府形象。
二、工作任务
通过办理网民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人民网”、“黄河新闻网”等主流网站给省长的留言,及时了解社会动态,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办理网民对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对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建议、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意见。
2、办理对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干部违法乱纪,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当地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线索等。
3、其他需要向省政府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重要问题。
三、工作职责
明确省政府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组和各级、各部门(单位)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是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保障和前提。
网民
留言办理要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系统有序的工作机制。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总枢纽,负责汇总、协调与监督各类事件的办理与运转;省政府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网民留言的收集、转办、督办、回复、反馈和宣传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分工督促、直接对口和逾期催办等制度。
2、各级、各部门(单位)是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执行者,具体负责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置与上报。
四、工作流程
1、收集梳理。
工作组设专人负责收集省政府网站“省长信箱”留言、“人民网”及“黄河新闻网”等主流网站给省长的留言,梳理筛选后,对拟办理的重要信息建册登记。
2、分类办理。
对收集到的信息,根据内容、性质、急缓程度等分类办理。
网民留言处置和回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上下联动、系统有序的工作,为使网民留言能够得到及时处置和回复,将按照“精简程序、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办理。
一般性或政策咨询方面的信息,经工作组领导阅批后,以督办函的形式直接发至有关市、县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不再逐级转发。
重大工作、政策性的意见、建议和需省领导参考阅处的,经工作组领导阅批后,呈有关省领导阅批。
经省领导批示的信息,按有关领导的指示意见办理。
3、办理制度。
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和逾期催办制度。
一般情况下,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接到工作组督办函后,限时一个月内办结并报结果;复杂情况,原则上两个月内办结并适时报告工作进度。
逾期未办结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进行督办。
4、回复反馈。
对拟办理的网民留言,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工作组将按照各级、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办理结果,向网民回复,向工作组领导反馈。
省领导有批示的,办理结果同时向省领导反馈。
5、档案留存。
对拟办信息、领导批示、转(督)办存根、办理结果等进行归档保存。
对办结的事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移交省
政府办公厅档案资料中心管理。
6、信息通报。
建立《网民留言办理简报》(不定期)制度,编发网民留言办结情况,呈送省政府领导、办公厅党组成员;适时在媒体上公布或报道收到的信息及办结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责任追究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接到督办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对所反映的事件进行核实、调查与处置,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情况向工作组作出书面报告。
逾期未办结或敷衍塞责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进行催办;严重拖缓办结时间,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不实事求是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19号)进行责任追究。
政府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组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