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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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操作指南

系统设备要求

硬件要求: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打印机

系统要求:Office 2000;6.0或7.0中文版IE浏览器

局域网用户:开启硬件防火墙针对61.129.65.23 这个IP 地址的8088 端口5203端口

另外,为保证系统的顺利运行,请关闭浏览器的拦截功能。

一、新用户注册

1.登录浦东新区外事办公室网上办事首页()。在阅读《如何申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后点击网上办事链接进入用户登录页面。

2.新用户进行注册认证点击进入用户登

录页面

用户点击此链接并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

按系统提示注册并填写、打印《申办单位情况登记表》。请将加盖公章的《申办单位情况登记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是三资企业还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正本和复印件送到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2楼90号窗口,由新区外事办公室核验认证后开通网上办事功能。在网上提交后一个工作日请登录用户中心查看反馈信息。

二、已注册用户网上申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登录浦东新区外事办公室网上办事首页

点击进入用户登

录页面

用户登录页面用已注册认证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用户中心。在用户中心首页,可查看新区外办对已提交的申请的反馈信息和提交新的申请。提交新的申请,点击左侧的“办事”并选择要办的事项。

点击查看新区外事办的反馈信息

点击进入办事页面

点击进入办事页面

点击进入办事页面

点击进入申请表填写页面

按实际情况选择或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在填写时请注意系统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邀请外国人来沪申请表》。《邀请外国人来沪申请表》须加盖申办单位的公章,在前来市民中心2楼90号窗口领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时交新区外事办公室核对并存档。

三、查看申请办理过程和结果

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请经常登录用户中心查看信息反馈和当前处理状态。新区外事办公室的审核流程为1、签收申请;2、预审(如需要,发送补充材料信息);3、受理并审核申请;4、发布审核结果信息,反馈信息相应为“申请已签收”、“需补充提交的材料或告知事项”、“申请已受理”和“申请已批准”。

点击此处,打开信息框查看反馈信息。

请注意信息发布的时间。如提示需补充

材料,请尽快按要求提交。

四、申请表暂存与继续填写

在网上填写过程中,如需暂时中断填写,请点击表格下方的“暂存”按钮,保存已填写的内容。在继续填写时,请登录用户中心,进入用户中心首页后点击左侧的“暂存事项”进入暂存事项列表。

五、申请表打印

如在提交申请时未能及时打印申请表,可进行事后补救。如申请尚未批准,请在登录用户中心后,点击“在办事项”打开在办事项列表,选择并点击打开需打印的事项,进入申请表页,在申请表底部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操作。

点击此处,进入暂存申请列表

选择并点击打开需打印的事项

点击进入在办事项列表

如申请已批准,请点击“已办事项”打开已办事项列表,选择并点击打开需打印的事项,进入申请表页,在申请表底部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操作。

选择并点击打开需打印的事项

点击进入已办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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