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建设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审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计。
(二)客观公正原则:审计工作应客观、公正,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三)全面覆盖原则:审计范围应覆盖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投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四)风险导向原则:关注项目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审计范围包括:(一)投资立项审计:对项目投资决策、资金筹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审计。
(二)设计审计:对工程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变更等进行审计。
(三)施工审计: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进度、成本等进行审计。
(四)验收审计:对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交付使用等进行审计。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内容:(一)项目资金管理:审查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回收等情况。
(二)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准确性,防止虚报冒领。
(三)工程质量:审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四)工程进度:审查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防止拖延工期。
(五)工程合同:审查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章审计程序与方法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审计程序:(一)审计准备:收集相关资料,制定审计方案。
(二)现场审计: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审计,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三)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撰写审计报告。
(四)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七条工程项目建设审计方法:(一)查阅资料:查阅项目相关资料,了解项目背景、投资情况等。
(二)现场调查:实地考察项目现场,了解项目进展、质量等情况。
(三)抽样调查:对项目相关数据进行抽样调查,评估项目质量。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通知》(教财〔2000〕16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教财〔2016〕1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项目,是指我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国拨资金、自筹资金、捐赠资金、银行贷款等)投资建设的基建工程、修缮工程、基础设施改造及其它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法依规,对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决算各阶段或重点环节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咨询、确认和评价活动。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是以促进工程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控制工程造价、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对建设工程的投资管理进行监督、鉴证与评价,为学校完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
第四条审计处受工程管理部门委托或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审计处有权要求工程管理部门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类资料,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接受并配合审计。
审计处根据相关部门委托或者工程管理部门提供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年度修缮计划,制定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计划。
第二章审计类型和方式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类型和方式1.全过程审计投资概算在3000万以上的新建工程、大型修缮工程及大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般实施全过程审计。
审计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咨询单位实施,并对审计咨询意见进行复核。
审计处负责对社会中介咨询单位进行管理、监督、评价和考核,社会中介咨询单位对审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2.竣工结算审计8万元以下的竣工结算由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后进行结算,审计处可组织抽查;8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审计处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可安排专人进行自审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咨询单位实施。
工程项目的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审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审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合法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及审批手续的合规性;(二)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三)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的准确性;(四)项目招投标程序和合同签订的合规性;(五)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情况;(六)项目竣工结算和验收的合规性;(七)项目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五条工程项目审计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审计准备阶段:审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内容、范围、方法和时间安排。
(二)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按照审计方案,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审查、访谈、核实等审计工作。
(三)审计报告阶段: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审计方法第六条工程项目审计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查阅资料法:查阅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合同、协议、记录等资料,了解项目情况。
(二)现场调查法: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项目施工、监理、验收等情况。
(三)访谈法:与项目相关人员交谈,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四)数据分析法:对工程项目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项目投资效益。
第五章审计责任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标准;(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审计项目负责,确保审计质量。
第九条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第六章审计监督第十条审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监督,确保审计质量。
第十一条审计监督部门应当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审计结果进行抽查。
大学高校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规定
大学高校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通知》(教财[2000]16 号)、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和《X 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X省人民政府令第 277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学校使用各类资金投资的基建及维修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安装、装饰、修缮、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学校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和相关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适当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有效控制和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四条工程项目审计由学校审计部门根据内部审计资源和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自行审计或委托审计;选择社会中介机构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工程项目审计费用,按照学校与中标社会中介机构合同费率计算确定,列入工程项目建设成本。
第五条学校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实行必审制度,未经审计的,学校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财务决算手续。
第二章工程项目审计内容第六条前期事项审查:基本建设立项程序和工程设计、招标代理以及监理单位确定的合规性;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
第七条预算审核:招标工程项目清单控制价的准确性,是否存在虚报虚列工程项目、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计价依据错误等。
第八条竣工结算审计: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工程施工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变更程序的合法性;隐蔽工程勘验记录;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的合规性;工程量计算、计价依据、工程款支付、工程索赔、暂估价结算是否正确、合规等。
第三章竣工结算审计程序第九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书面材料,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编制。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审计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审计,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维修等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管理、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审计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审计应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坚持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注重工程审计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工程审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工程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工程审计工作。
工程审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技术条件和人力资源。
第六条工程审计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制定工程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审计人员等。
第七条工程审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包括审计工作程序、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处理等方面。
第八条工程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审计业务水平。
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九条工程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等情况;(二)工程管理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三)造价控制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的造价编制、审核、控制和结算等情况;(四)竣工验收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质量情况;(五)投资效益情况:评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六)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十条工程审计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计,注重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第四章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工程审计机构应开展事前审计,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预算编制等进行审查,提出审计意见。
第十二条工程审计机构应开展事中审计,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造价控制等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经济利益最大化,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结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包括内容为:工程开工、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决算等审计第三条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与方法:(一)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相结合(三)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第二章工程项目开工审计第四条工程项目开工审计主要是针对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的审查和评价。
第五条工程项目开工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并到位、各项管理考核制度的健全性及项目开工物资物品、资金等开工条件准备工作是否落实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审计第六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是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等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第七条工程管理审计的主要目标包括:工程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资料依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一)项目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二)施工图纸(三)网络图(横道图)(四)与工程相关的专项合同(五)建设单位指令(六)设计变更通知单(七)相关会议纪要第九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进度控制的审计1、检查现场各项因素是否影响到工程的正常开工日期,如:原建筑物的撤除、场地平整、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等检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2、检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计划是否能保证总进度的落实3、检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处理措施是否适当4、检查有无管理不当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而影响到工程进度(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审计1、检查有无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2、检查是否有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3、检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4、检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进行验收,验收是否严格把关,对不合格产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原因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和加固补修5、检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三)工程投资控制的审计1、检查是否建立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2、检查支付预付材料款、收取工程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业主方是否严格遵照执行,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善3、检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执行是否有效第四章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第十条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项目全部成本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和评估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审计的主要目标包括:检查工程价格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班组结算是否存在虚列项目、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一)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过的预算(二)有关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三)工程招投标文件(四)合同文本(五)工程价款支付文件(六)工作变更文件(七)工程索赔文件等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图预算的审计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
项目工程审计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工程审计管理工作,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高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及其所辖各单位,负责项目工程审计管理人员和审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具体负责项目工程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四条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工程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审计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高效性。
第五条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工程审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工程审计管理档案,做好审计活动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设总监,直接承担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设主任,直接承担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设项目审计组,具体负责对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审计组设组长,直接承担项目审计组的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项目审计组设审计员,具体负责对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四条项目工程审计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第十五条项目审计组负责对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第十六条项目审计员负责对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的具体操作和执行工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七条项目审计组接到审计任务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十八条项目审计员按照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项目工程审计工作。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X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X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是指由学校及所属单位投资的,各种资金来源的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建筑维护、水电维修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审计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造价及各阶段业务管理活动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咨询与评价活动。
第四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是促进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效加强工程管理,促进学校建设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二)技术经济审查与审计控制和审计评价相结合;(三)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和规范工程管理为重点,并充分关注造价、工期、质量三者的关系;(四)加强与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的协调与沟通。
第六条需审计而未经审计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学校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决算等手续。
第七条审计处、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服务于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实现的目标,应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及时沟通,充分协调配合。
(一)审计处应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业务组织方式,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对学校工程项目的业务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确认和评价,及时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通报审计意见和建议,向学校报告审计结果;(二)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与监督,明确工程项目主管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
工程项目的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的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全面、有序和规范进行,特制定本审计管理制度。
二、审计管理机构工程项目审计管理机构应设置审计部门,具备独立性和独立性,负责工程项目审计审核工作。
审计部门应由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专业资格审计师担任负责人。
三、审计管理范围1.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合同履约、资金使用等方面;2. 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监督等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财务、经营、监督等质量控制措施;4. 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和效益情况;5. 工程项目完成结果和验收情况。
四、审计管理内容1. 工程项目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任务、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限。
2. 工程项目审计报告的编制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计划,对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编制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3. 工程项目审计报告的审批和颁布审计部门编制的审计报告应经负责人审批后颁布。
审计报告的颁布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披露审计发现。
4. 工程项目审计报告的监督和跟踪审计部门应对审计报告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五、审计管理责任1. 审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和组织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计划和程序执行审计工作,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
3. 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积极整改审计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审计管理制度的执行1. 工程项目的审计管理制度应由审计部门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规定得以贯彻执行。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审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投资、融资和各类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审计活动。
第三条工程项目审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审计原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二)客观公正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
(三)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原则:审计内容应真实、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保密原则: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审计范围包括:(一)工程项目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竣工等全过程审计。
(二)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审计。
(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情况审计。
(四)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审计。
(五)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情况审计。
第五条工程项目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是否合法、合规。
(二)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是否合规、有效。
(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是否公正、公平。
(四)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五)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是否合理、合规。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审计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审计计划阶段:审计机关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审计计划。
(二)审计实施阶段:审计机关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审计。
(三)审计报告阶段: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
(四)审计整改阶段: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第四章审计人员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四)通过国家审计人员资格考试。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法进行审计,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学校建设工程专项审计方案
学校建设工程专项审计方案一、审计目的学校建设工程专项审计是为了全面、客观、及时地了解学校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保障学校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建设项目的合规、经济、有效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和质量提升。
二、审计范围1. 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审计。
2. 学校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3. 学校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施工质量、管理效益等方面进行审计。
4. 学校建设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三、审计目标1. 水平提升:提高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设计、施工等程序有序进行。
2. 资金合理使用:确保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配置和施工质量的安全。
3. 环保安全:关注建设工程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4. 效益提升:促进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四、审计内容1. 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及施工合同审计。
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过程及施工合同的签订进行审计,包括规划设计的适用性和合理性、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有效等方面进行审计。
2. 学校建设工程进度及质量检查审计。
对学校建设工程进度与质量进行审计,包括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检查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3. 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审计。
对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包括项目资金的募集、使用、分配、核算、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审计。
4. 学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安全和管理效益审计。
对学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安全生产、施工质量、管理效益等方面进行审计。
5. 学校建设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审计。
对学校建设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查明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五、审计方法1. 文件审计:查阅学校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对规划设计、施工合同、资金使用、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文件进行审查。
2. 现场审计: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进行实地调查和检查。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1. 前言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对于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也越来越重要。
审计是一种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审查方法,有效的审计管理可以保证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因此,制定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保障。
2.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概述2.1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的定义工程项目审计管理指的是对工程项目的财务、预算、造价、施工等相关活动的监督和审查,以保证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经济效益的总体过程和管理办法。
2.2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的目的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2.3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的原则1.审计独立原则:审计人员应该独立于审计对象之外,不受任何干扰,以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准确。
2.审计程序原则:工程项目审计应该根据一定的程序进行,以保证审计结果的严谨性和可靠性。
3.审计证据原则:审计依据应该足够、可靠、有权威性,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审计结果原则:审计结果应该准确、真实,以反映审计对象的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
3.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流程3.1 审计计划的制定工程项目审计前,应当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方式、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审计时间等基本内容。
3.2 审计调查审计人员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活动进行调查,了解项目的运行情况、管理方式、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情况,采集相关资料和证据。
3.3 审计实施根据审计计划和调查结果,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活动进行实施审计,包括财务、预算、造价、施工等方面。
3.4 审计总结和意见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对审计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总结审计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一份审计报告,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结论。
4.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1.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审计人员应该有一定的审计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审计规范要求,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国有资产建设项目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而建立的一套体系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济效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以发现问题,改进管理,促进项目的正常实施和顺利运作。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重要性1、促进项目的风险控制和预警。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可以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和预测,以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避免项目的资金、质量和时间风险。
2、监督项目的合规性。
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可以确保项目运作符合法规、规章和政策,避免违规操作和行为的发生,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3、加强项目的财务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可以对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投标、合同签订、付款等方面进行监督,强化财务管理,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1、审计对象的确定。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那些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的项目。
2、审计期限的确定。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操作流程,制定审计计划和审核时间表,确定审计期限的开始和结束时间,确保审计进度的合理和有效性。
3、审计程序的实施。
审计程序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依据的获取、现场审计、审计报告的编制等环节。
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依据分析、取证、核实进行审计工作。
4、审计机构的组织。
建立专门的审计组织机构,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审计师或团队参与审计工作。
审计机构应确保其审计过程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以确保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监督管理的实施。
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审计监督和项目管理监督两方面,其中审计监督主要是为了评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成果;项目管理监督则主要是为了保证项目的按时按质完成,防止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三、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策略1、制定实施的审计计划。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运营逻辑,把握审计重点及时间节点,科学的启动审计程序。
大学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报告编制
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提出改进意 见和建议。
审计工作纪律
保密原则
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 密规定,不得泄露审计 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和机密信息。
回避制度
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利害 关系的审计人员应主动 回避,确保审计工作的
公正性。
廉洁自律
审计人员应廉洁自律, 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 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宴请
对于学校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或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工程项目,应按照本办法进行 重点审计。
对于其他非学校投资的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相应审计 办法。
02
审计机构与人员
审计机构设置
01
独立性原则
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
02
03
专业性要求
组织架构
。
客观公正
审计人员应以客观公正 的态度进行审计工作,
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03
审计程序与方法
审计计划制定
确定审计目标
明确工程项目的审计目标,如合规性审计、绩效审计 等。
评估审计风险
对工程项目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审计重点。
制定审计计划
根据审计目标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 ,包括审计范围、时间表和资源配置等。
通过审计发现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促进学校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
评估工程项目的经济性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收益 等方面进行审计,确保项目资金的有 效利用,防止浪费和不合理支出。
审计原则
独立性原则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独立于被 审计的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确保
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大学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大学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行为,加强对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管理的审计监督,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及《人民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由学校审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范,对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各阶段主要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检查、确认、咨询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资金起点为总投资60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预算4000万元(含)以上的修缮工程,以及低于上述金额但学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审计的重点建设工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
由学校审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独立选择全部阶段或选择部分阶段和重要节点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以确保将有限的审计资源配置到存在较大风险的建设工程管理领域。
第五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主要阶段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规避风险,以促进规范建设工程管理,促进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在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过程中学校审计部门根据相关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意见、提出审计建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毕后出具总承包施工及各专业分包工程的结算审计报告;针对全过程跟踪审计情况总结出具整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七条投资立项阶段(一)项目立项程序是否符合、教育部门等相关部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二)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复;(三)开展建设工程所必须的证件是否齐备;(四)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资金是否到位;(五)其它需要审计的相关业务活动。
学校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规范工程结算审计行为,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保障学校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审计处负责学校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学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工程结算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反馈。
3. 审计人员负责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
四、审计程序1. 工程结算审计的启动(1)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审计处报送工程结算资料。
(2)审计处对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审计范围和内容。
2. 审计实施(1)审计人员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工程单价、材料价格、设备价格等。
(2)审计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核查,了解工程实际情况。
(3)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工程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等进行沟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审计报告(1)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报告,对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评价。
(2)审计报告经审计处审核后,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4. 审计结果反馈(1)审计处将审计结果反馈给工程管理部门,要求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工程管理部门对审计结果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审计要求1. 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
2. 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
3. 审计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审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程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工程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维护投资和建设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三条学校工程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审计工作应以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为基础,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合法性原则:审计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审计过程的合法性。
(三)效益性原则:审计工作应关注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学校工程审计范围包括:(一)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二)修缮工程项目:包括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食堂等设施的维修、改造工程。
第五条学校工程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审批手续、投资计划、设计标准等是否符合规定。
(二)工程招标程序、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竣工结算等是否符合规定。
(三)工程费用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
(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开工前审计:(一)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投资计划、设计标准等进行审核。
(二)审计部门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招标程序、合同签订、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审核。
第七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审计:(一)审计部门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审计部门对工程费用支出进行跟踪审计。
第八条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一)审计部门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计算方法、结算金额等进行审核。
(二)审计部门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评估。
第四章审计要求第九条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备较强的审计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学校商业秘密。
大学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实施办法
大学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审计,防范工程项目投资风险,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学校使用各类资金投资新建、改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改变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工程项目各阶段业务和工程管理内部控制的合法性、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和建议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审计目的是控制工程造价,强化工程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促进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应遵循的原则:(一)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二)控制工程造价和规范工程管理相结合;(三)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
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应严格遵守审计程序,执行审计纪律,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七条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包括投资立项、概(预)算、招标投标、合同签订与履行、内部控制、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等审计。
(一)投资立项审计主要内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核准、报批、备案等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概(预)算审计主要内容: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与调整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合规性、合理性。
(三)招标投标审计主要内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购置及咨询服务等单位招标方式的合法性、合规性;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合同审计主要内容: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和评标结果的一致性;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一致性;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工程进度款支付合规性。
(五)内部控制审计主要内容: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内控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合规性、完整性;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相关单位执行质量标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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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基建工程、修缮工程和其它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证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促进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加强管理,保障资金合法、合理、有效的使用,维护学校的合法利益,根据《教育系统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通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校基本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及其它工程项目(包括建筑、装饰、安装、维修、市政、园林、信息网络等,以下统称工程项目),无论经费来自何种渠道,也无论由何单位(学校各职能部处、院系所、中心和教辅单位、及科研课题组等) 实施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均应实行审计。
工程项目审计资金的起点由学校审计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条学校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由学校审计机构负责实施。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学校审计机构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也可以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
第四条基建工程项目、大型修缮项目应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工程审计,学校审计机构应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委托的社会审计组织。
一般工程项目学校审计机构可以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
学校审计机构应对社会审计组织提供的审计结果进行复核。
受托的社会审计组织对其审计结果负责。
第五条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结算手续,预付项目工程款应留足尾款。
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结算的规定。
超付工程款的后果由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
第六条由学校审计机构直接审计的工程项目,不计取审计费。
委托社会审计应按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审计费。
基本建设工程的审计费按规定列入建设成本,从工程建设费中支付;修缮及其他工程的审计费从建设项目中支付。
为了避免施工单位虚报工程决算,以5%审减率为标准,审减率在5%以下,审计费全部由学校支付;若超过5%,则审计费全部由施工单位支付。
第七条工程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落实情况的评审。
二、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审计:包括参与前期论证、设计阶段审计、招投标阶段审计、工程合同审计。
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审计:包括隐蔽工程现场核查、设计变更审查、合同履行审查、工程变更费用审查、工程价款拨付审查。
四、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
五、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
第八条工程造价审计是工程项目审计的重点,对工程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审计确认工程合理造价。
对重点工程项目还可增加事前、事中审计,以实现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第九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依法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工程审计,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建设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逃避审计和对审计工作设置障碍,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严格按审计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维护学校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造价的真实和准确。
第十一条在工程项目审计中对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损害学校经济利益行为的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对贪污受贿、收取回扣、内外串通高估冒算工程款或因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损失或浪费的,应移交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依据本办法,学校审计机构可以制定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
本办法由学校审计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二??四年月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