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 案例分析
大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
大一思修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一、: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
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
试分析:(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
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
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
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
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
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
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
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答: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
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
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优秀案例
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优秀案例优秀案例一:《中华传统文化与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该案例通过开设《中华传统文化与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
课程内容包括中国古代经典著作、中国传统价值观念、中华文化的多样性等。
通过讲授和讨论,学生们能够深入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
优秀案例二:《科技与人文的交融:技术伦理与社会发展》该案例通过开设《科技与人文的交融:技术伦理与社会发展》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思考科技与人文的关系,了解技术伦理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课程内容包括科技发展的历史背景、技术伦理的基本原则、新兴技术对社会的影响等。
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学生们能够理解科技与人文的相互作用关系,培养科技创新的社会责任感。
优秀案例三:《公民道德与社会责任》该案例通过开设《公民道德与社会责任》课程,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课程内容包括公民道德的基本原则、公民权利与义务、社会责任的内涵等。
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活动,学生们能够理解公民道德与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的社会参与能力。
优秀案例四:《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视野》该案例通过开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视野》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全球意识和国际交往能力。
课程内容包括全球化的背景与挑战、跨文化交流与合作、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等。
通过讲授和讨论,学生们能够认识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性,增强国际合作意识。
优秀案例五:《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该案例通过开设《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课程,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
课程内容包括创新思维的培养、创新管理的基本原则、创业过程与实践等。
通过案例分析和创业实践项目,学生们能够学习到创新与创业的方法和技巧,提高自身的创新创业能力。
优秀案例六:《法治与社会公正》该案例通过开设《法治与社会公正》课程,旨在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社会公正意识。
课程内容包括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体系与法治建设、社会公正的内涵与实践等。
思想道德修养课案例教学研究
价值 工程
思想道德修养课案例教 学研究
S u y o o a sa d Et i sCl s s a h n t d n M r l n h c a sCa e Te c i g
王新炜 Wa gX n e n iw i
( 哈尔 滨师范 大学 马克思主 义 学院 , 尔滨 10 0 哈 5 0 0)
( ri oma ies yC l g f ri Habn1 0 0 , hn HabnN r l vri ol eo xs Un t e Ma m, ri 5 0 0 C ia
摘要 : 本文 就教 学案例 的选择 与拓展 方 面提 出了观点 和方 法。
Absr c :I hsp p r t ee to n e eo me tie sa d meh d fta hn a e r u o wad t a t n ti a e ,hes lcin a d d v lp n d a n to so e c ig c s sae p tfr r .
关键词 : 案例 ; 选择 ; 拓展 ; 案例教 学
Ke y wor :e s c ie;x a dng c eta hig ds a e;hoc e p n i ; a e c n s
中图分类号 : 4 G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6 4 1 (0 0 3 — 3 0 0 10 — 3 l2 1 )6 0 2 — 1
学生的思考。 ④案例具有引导性 . 我们通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 让 用 《 中共中央 关于 进一步加 强和 改进 学校 德育工作 的若干意见》 因 此选 择有 正面 意 义 的典 型案 例 , 典 型 人 物 走 进 课 堂 , 其 正 确 指出 :学校 思想品德课 是系统地对学生进 行品德教育的主渠道和 的世界观、 “ 人生观、 价值观来感染学生 , 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学生 的积 基 本 环节 ”然 而 , 对 新 的形 势 和 要 求 , , 面 学校 德 育工 作 还 存 在 着 很 极 性 , 之成 为 学 生正 确 人 生理 想 的导 向。 使 多问题。从 目前教学情况的总体上看 , 门课 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 这 3 案 例 教 学 的拓 展 案 例 教 学法 如 果 只注 重 “ 以理 服人 ”把 案 例 作 为 一种 说 明道 理 , 学生厌学、 教师难教、 论脱离实践等现象。大学生普遍认为“ 理 思想 道德 修 养 ” “ 、 、 、 ” 为此 许 多教 师在 “ 想 道 德修 养 ” 的 的 论据 , 样 的教 学 方 式 虽 然 解 决 了 “ 道 ” “ 业 ” 课 空 乏 玄 浅 。 思 课 这 传 和 授 问题 , 对 于 但 解 则 并 教学 过 程 中 采 用案 例 教 学 收到 了很 好 效 果 , 而 在 实 际 教学 中如 果 “ 惑 ” 注 重不 够 , 没 有做 到 培养 学 生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去 分析 问题 然 教 师在 案 例 的选 择 与 拓 展 方面 存 在 问 题 ,即便 采 用 了案 例 教 学 , 也 解决 问题 的 能 力。为此 目前 世 界 许 多著 名 高 等 院校 普 遍 采 用案 例 教 学 法 , 非常 注 重 案例 的拓 展 。 案 例拓 展 可 以从 剖 析 案 例 出发 层 层 并 会事 倍 功 半 。 因此 如何 选取 案 例 与 拓展 的工 作 就 显得 尤 为 重 要 。 1 案例 教 学 法 的 内涵 及 特征 深入 , 行 分 析 然 后 提 出 问题 引 发学 生 对 人 生观 、 值 观 的 思考 。它 进 价 更 案例教学 法就是运用社会或身边发 生的事 例激发学生学 习兴 不仅 重 视 理 论知 识 的 传授 , 注 重 学 生 能 力 的提 高 。 学 生 可 以从 案 例剖析中提高 自身思维能力 , 吸取人生经验增加对社会 、 对人生 的 趣, 说明道理 , 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法具有很多优点 : 首先, 它可以扩 大学生 的知识面 ; 教 正确理 解。这样 培养 出来 的学生 , 了几 分书生气 , 了几分成熟 少 多 学案例包含 了各种人物传记 、 纵横古今 中外 的事件 , 内容涉及政治、 感 , 易贴 近 生 活 、 入社 会 , 近人 生 的 真 谛 。 更 融 接 经济、 会、 史、 社 历 文化 等 各 个领 域 。教 师通 过 对 案 例 的讲 解 可 以增 为 了更 好 的配 合 教 学 内容 , 发 学 生 的兴 趣 , 学 生 对 所 讲 授 激 让 加 丰 富 的 人 文 社 社 科 知 识 以 弥 补 大 学 生 在 某 些 知识 方 面 的 欠 缺 与 的内容能够更容 易的去理解 , 让思品课 堂不再是 空泛 乏味的简单传 不足 , 改善 其 不 合 理 的知 识 结 构 。 其 次 , 可 以 拓 展 学 生 的 联 想 能 授 , 该 通过 各 种 案 例拓 展 方式 让 学 生 对 教 学 内容 有 更 深 刻 的理 解 它 应 力 、 高 学 生 的辩 证 思维 能 力 。 案 例 分析 的过 程 实 际 就 是教 师 带领 和 认识 , 提 并且 能 够做 到利 用 讲 述 的原 理 来 正 确指 导 自 己。 学 生 对案 例 所 提供 的客 观 事 物及 其 发 展 过 程 中 的信 息 , 进行 从 部 分 案例拓展 的方式 主要 有. 课堂讨论法 : ① 根据《 重庆 市高校“ 两 到整体、 从具体 到抽 象、 从现象到本质、 从感性到理性 , 最后进行综 课” 教学情况调查 》 显示多数学生态度是 :希望教 师适 当安排 时间 “ 合 整理 的一 种 思维 过 程 。 这样 , 生 在 案例 分 析 过 程 中 不仅 启 发 了 对平常比较敏感或较令人关注 的问题展开课堂讨论” 我认为 目前 学 。 这种 想 象 力 , 掌 握 了分 析 问题 、 还 处理 问题 的 方 法 与 能 力。 第 三 , 例 教 采 用认 知 发 展理 论 代 表 人 物柯 尔伯 格 的课 堂讨 论 法 比较 合 适 。 案 学 法 改 变 旧的 教学 模 式 , 高 了课程 趣 味性 。 思 想 品 德 课作 为 大学 方 法 的 实施 程 序 有 四个 步 骤 : 一 , 出 一个 道 德 两 难 问题 。 师提 提 第 提 教 使 生 的 公共 必 修 课 , 学 时数 总 会 受 一定 限制 。 要 在 有 限 的 时 间 内 引 供 给学 生 一 个 两难 故 事 , 学 生 能 理 解 故 事 中人 物所 面 临 的两 难 问 教 导 和 帮助 大 学 生掌 握 马 克思 主 义 的立 场 、 点 、 法 , 立科 学 世 界 题是什 么。 二, 观 方 树 第 陈述对一个假 设的见解。 第三 , 检验推理 。 第四, 反 原 观 、 生 观 、 值观 和 道 德 观是 一 项 极 其 艰 巨 的任 务 , 完成 任 务 只 思 个人 的见 解 。 这样 做 的 结 果 是 可 以 改 变教 师从 概 念 、 理 出 发 的 人 价 为 实行 从 具 体 真 实 的 案例 出 发 , 学 生 接 受知 识 的 心理 从 能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 , 这种 旧的教学模式理论脱离实践等现象很 旧教 学 模 式 , 严 重 。 “ 份 问 卷调 查 显 示 , 有 45 一 只 .%的学 生 认 为 思 想道 德 修 养 和 特点进行讲解 , 使之更具有可接 受性、 直观性。②启发式教学法: 以 形势教育课对 自己成长有益,学生希望讲有趣的故事增加趣味性” 案例为媒介 , 引发学生对有关问题 的思考、 讨论 , 遵循 “ 剖析案例一 { l l 的 这 “ 有趣 的故 事 ” 际 上就 是 好 的 案例 , 实 案例 的选 取 直接 影 响 课 堂效 提 出 问题一 讨 论 案例 一 发 表 意 见一 引 出 结 论 ” 教 学 程 序 , 种 教 果 的 好坏 。 学 模 式 不 仅 有 利 于 学 生 掌 握 理 论 , 且 有 利 于 “ 行 转 化 ” 使 学 生 而 知 , 能 够 真正 的运 用 所 学理 论 指 导 自己 的人 生 实践 , 易于 利 用 课 程 本 更 2 案例 的选 择 首 先 , 择 的 案 例 要至 少 具 备如 下 的某 些特 征 : 选 身 的 吸 引 力将 学 生 重新 “ 聚集 ” 到课 堂 上 来 。 在 进行 案 例 教学 时 需 但 ①案例具有共识性 : 教师选取的案例应该是 已经发生并为大家 要 注 意 这样 一 个 问题 : 要注 意 不 能仅 仅 停 留 在 解决 案例 的实 际 问 即 就 而 所 认 同 的 , 果 案 例 本 身 存在 某 种 不确 定 性 , 案 例 不 仅 不 被 学 生 题 , 事 论 事 的层 面 , 要 注 意 从 深 层 次上 对 人 生 的思 想 进 行 引导 、 如 该 所认 同 , 反而 会 使 学 生 更加 迷 茫 , 教 师 的 例 举 不知 所 云 , 此案 例 启发 , 对 因 要有一定 的理论高度 。 ③社会实践法 : 教师先对理论知识进行 然后 由学生选择案例。 可以在课堂上让学生回答 , 也可 教学就失去了意义。② 案例具有针对性 : 案例教学的 目的是 为了帮 必要的讲解 , 助 学生 更 容 易理 解 教 学 内容 , 此选 择 的例 子 必 须 与 教 学 内 容相 关 以用作业 的形式课后 回答。 因 随后教师要进行概况总结 , 肯定成绩 , 公 且有鲜明的针对性 , 紧贴教学内容。 要使选择的案例具有针对性 , 教 布 正确 的案 例 , 同时 要 指 出普 遍存 在 的 问题 。 使 学 生 对教 学 内容 有 师首 先要 清楚 自己要 表达 的观 点 和 要 解 决 的 问题 , 后 教 师 带着 目 更 好 的理 解 。 然 的去搜集和选择案例。选择 的案例的 内容尽 可能贴近学生生活 , 或 参考文献 : [] 天华 . 想道 德修 养 课 教 学 实 践 与 思
2023年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卷考必备资料
案例分析【1】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旳 4 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 2 万。
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二分之一遗产 6 万;剩余 6 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 2 万。
缘由:《继承法》第 10 条:遗产依据以下次序继承:第一次序: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次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旳继子女。
【2】答:宋某旳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旳早,因此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旳,因此宋丁旳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旳财产。
宋某旳弟弟宋丙是其次继承次序,当第一继承次序旳继承人照旧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旳状况下,作为其次次序旳宋丙也没有继承权。
因宋乙去世旳比宋某早,因此宋乙旳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旳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重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
宋甲是宋某旳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
姚小甲是宋某收养旳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
因此,宋某旳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 4 人均分,每人 2.5 万元。
【3】答:1、被继承人李树刚,遗产12 间旳一栋楼房;被继承人李金喜,遗产2 间房(另2 间为其妻任平财产〕及从父亲李树刚处继承旳遗产旳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为其妻全部〕;被继承人李山,遗产 1 间房〔另一间房为其妻全部〕及从父亲李金喜处继承旳遗产旳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为其妻全部〕。
2、李树刚先死,李金喜次死,李山最终死。
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旳人在同一事间死亡而无法确定死亡次序旳,假设各自均有继承人旳就推定长辈先死,晚辈后死,同辈同步死亡。
3、宋明依据李树刚旳遗嘱可以获赠李树刚两间房;李玲、李金喜、李明星〔代位其父李金兴〕继承李树刚剩余旳遗产10 间房——平分,每人各得三分之十间。
具体继承措施可以协商,不适宜分割旳遗产可以承受折价、适宜赔偿或者共有等措施处理。
李山、任平、李林继承李金喜旳遗产——平分二、何慧和李洁继承李山旳遗产——平分【4】1、王某去世,由于没有留遗嘱,则合用于法定继承,由子女、配偶、父母继承。
思想道德修养 案例分析(同名13594)
《思想道德修养》案例分析一、2002年国庆节十天长假过后,天安门广场留下了十几万口香糖的痕迹,平均每块方砖粘有十几块口香糖,对此,环卫部们先后设计了三套清洗方案,皆因怕损坏方砖而放弃,最后仍然采用人工铲除的方法,上百环卫工人用了整整一个星期才将口香糖痕迹清除。
吃口香糖本来是为了口腔文明,可是,天安门广场却因此没有了“文明”。
你对此如何看待?答案要点:1、社会公德是一个人应该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
2、维护天安门广场的文明不仅是对一个人的道德要求,也是一个人和一个民族良好道德修养的体现。
3、维护天安门广场的文明也是一个人爱国主义的具体体现。
二、在暴风雨后的一个早晨,一个男人来到海边散步。
他看到在沙滩的浅水洼里,有许多被昨夜的暴风雨卷上岸来的小鱼。
它们被困在浅水洼里,回不了大海了,虽然近在咫尺。
用不了多久,浅水洼里的水就会被沙粒吸干,被太阳蒸干,这些小鱼都会被干死的。
男人继续朝前走着。
他忽然表见前面有一个小男孩,走得很慢,而且不停地在每一个水洼旁弯下腰去——他在捡起水洼里的小鱼,并且用力把它们扔回大海。
终于,这个男人忍不住走过去:“孩子,这水洼里有几百几千条小鱼,你救不过来的。
”“我知道。
”小男孩头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为什么还在扔?谁在乎呢?!”“这条小鱼在乎!”男孩儿一边回答,一边拾起一条小鱼扔进大海。
“这条在乎,这条也在乎!.还有这一条、这一条、这一条……”请你分析这个故事能给我们一些什么启示。
答案要点:1、珍惜生命,每一条小鱼都是一个生命,每一条小鱼都会在乎自己的生命。
2、勿以善小而不为,你不能做到全部,尽自己的所能为他人和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3、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三、北大方正的创立者王选有一个著名的公式是“我+我们=完整的我”。
这仅是对他事业成功的一个总结,也是他悟出的人生座右铭,请有所学的有关理论对此进行分析。
(20分)答案要点:1、价值的内涵。
2人生价值——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3、人生价值的大小与他对社会的贡献紧密相关。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案例一道德与法律1、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2、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答:袁某有两次投毒的故意犯罪行为.第一次,袁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投毒,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投毒量小而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第二次,袁某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因于心不忍,跑去找医生抢救,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犯罪中止.四、公交车上的法律与道德公交车上来一老人,好心司机劝乘客让座,车上的年轻人都不起身.司机发火,熄火罢运,并扬言:今天没人让座就不开车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谈谈如何看待1法律与道德的关系2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律是人类道德的底线.公交车上为老人让位是美好的道德行为,不让坐只是不道德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司机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罢运侵犯了乘客的权利,这是法律所禁止的.法律义务是人们必须去做的事情,权利是法律赋予人们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案例二婚姻家庭法律规范一、2006年,张某和王某相识并恋爱,当时张某未满20周岁,为了与他结婚,张某伪造了一个年龄证明,到民政部门骗领了结婚证.婚后,张某忍受不了王某的一些行为,想到法院离婚.请问:1、法院可以受理张某离婚请求吗二、张某当时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未满20周岁而与王某到民政部骗领了结婚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若张某请求法院受理离婚时仍未满20周岁,则他们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因此张某没有诉讼请求权,法院不能受理其离婚请求;若张某达到了法定婚龄,则无效婚姻情形即不存在,民政部可责令其补办结婚证,因此张某可向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可受理.相关理论: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生效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2、张某能否分割王某的财产若张某达到了法定婚龄,则其无效婚姻情形便不存在,张某与王某的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张某可分割;若张某仍未达到法定婚龄,则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根据司法解释一第15条,婚姻无效是违法婚姻解除,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其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则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明为王某一方所有的除外.相关理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三、张某与李某于1991年结婚.对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婚前,张某有继承所得房屋5间,婚后自由双方居住.1999年,张某以双方的名义借款2万元对房屋重新进行了装修.2001年5月,张某下岗,生活顿感拮据,他计划从事家用小电器的经营,但苦于没有资本,遂备出让3间房屋,李某坚决反对.同年6月,李某的朋友介绍张某到某厂作清洁工,李某代为答应.张某认为工作时非常辛苦且收入太少,不愿前去.李某认为,经营小电器风险太大,作清洁工作工收入不多但比较安定.张某则认为自己原在的工厂就是家用电器厂,自己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一定能够盈利.双方各持已见,争执不下,张某便起草了一个协议,内容是张某自主经营,盈亏自负,每月给李某1000元作为共同生活费用.双方在协议上签合同,张某以20万元的价格出让房屋3间,合同经过了公证,张、王二人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李某得知后,认为自己和张某结婚已经9年,房屋已经属于夫妻共有,况且装修时是用双方名义借的钱,张某对房屋无权擅自处分,坚决不同意将3间房屋出卖,拒不腾房.王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房屋.问:1、张某对房屋有无处分权为什么张某对房屋有处分权.因为房屋是张某婚前继承的财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属于张某所有,张某对房屋有处分权.详见书本P221,物权知识2、张某夫妻的协议的效力如何张某夫妻的协议无疑在他们夫妻内部是有效力的,因为是他们夫妻双方达成协议,以书面形式订立;同时张某夫妻的协议对外第三人也要效力,因为该协议经过公证,可推定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因此张某夫妻的协议对内对外都产生效力.3、张某婚后的债务如何偿还为什么张某以夫妻双方名义借款2万元对房屋重新进行装修的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张某夫妻协议中规定的“张某自主经营,盈亏自负”的债务由张某的个人财产偿还.详见书本P221,债权知识四、王某和李某是大学同学,经自由恋爱于2006年登记结婚.丈夫王某是计算机专业的高材生,对于电脑等数码产品比较喜欢追赶时髦,而妻子李某则觉得电子产品日新月异,没有必要这么喜新厌旧,而且花费也太高.2008年初,一个刚上市标价5000余元的数码相机让王某爱不释手,由于家中钱不多,王某就自做决定把旧的数码相机折价2000元卖给同事.由于旧相机的发票联上写的是妻子李某的名字,王某还模仿李某的笔迹在发票上写了“愿卖”二字,同事觉得没有问题当时就把钱付了.李某有一天发现自己家里的旧相机不见了,问及此事,才得知已被丈夫处置,这让她非常生气,一方面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另一方面又认为王某的同事在处理这件事情上也有过错:“明明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能在一个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呢这样的买卖应该是无效的,我要去法院申请撤销”.而丈夫则觉得此事已经是生米成熟饭了,再反悔只会让人家笑话,小两口因为此事几天来口角不断. 解答:法律规定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对于夫妻双方“内部”而言的,在生产、经营、投资、购置或者处分不动产以及重要的动产等方面,都需要形成双方的合意,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做出违背他方意志的重大财产处分行为,否则将形成对他方合法财产权利的侵害.但对于第三人来说,只要在交易的当时能够确信这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在只有夫或妻单方行使共同财产处理权的情形下,其交易一样是有法律效力的.本案中王某同事在购买旧相机的当时,根据王某提供的票据,完全有理由相信此相机是经夫妻双方同意处置的,作为善意第三人,他已支付合理价钱取得了该相机的所有权,故王某与其同事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可撤销合同范畴.五、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答:余某的遗产:余甲余乙各2万.余某已经与刘某离婚,所以不存在婚姻关系.余甲余乙作为第一继承人均分其父亲的遗产.林某的财产:刘某分8万,余乙和林丙每人2万.12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有6万是刘某个人的.另外6万是林某的遗产,刘某、余甲、林丙共同作为第一继承人均分6万,即三人每人2万.所以刘某一共是8万元,余乙和林丙各2万.案例三遗产继承以及财产分配问题一、李树钢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栋,共12间.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金喜,用自己的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李金喜前妻早丧,遗子李山;后妻任平,生子李林.李山是复员军人,成立小家庭也用复员费购置新房2间,其妻何慧,生女李洁.李树钢的次子李金兴已病故,妻子王氏带儿子李明星另嫁,李树钢有一友宋健从帮助过李树钢,李树钢想赠与宋健一笔钱,但其未接受.李树钢即写下字据将自己房屋2间待自己死后赠与宋健的儿子宋明.今年初,李树钢、李金喜、李山三人同船打渔,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李玲主张,其兄已死,她是李树钢唯一在世子女,要求继承李树钢的房屋12间;任平认为李玲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李树钢的丧偶儿媳,因此房屋应由她和李林继承,另外任平还认为李山也系其子,她亦有权继承李山房产.何慧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她及李洁均请求分割财产.李明星也要求继承.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问:1请说明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2请说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先后顺序. 3本案当事人李玲、任平、李玲、何慧、李洁、李明星、宋明能否分割遗产应该如何分割答:1、被继承人李树刚,遗产12间的一栋楼房;被继承人李金喜,遗产2间房另2间为其妻任平财产及从父亲李树刚处继承的遗产的一半另一半为其妻所有;被继承人李山,遗产1间房另一间房为其妻所有及从父亲李金喜处继承的遗产的一半另一半为其妻所有.2、李树刚先死,李金喜次死,李山最后死.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间死亡而无法确定死亡顺序的,如果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就推定长辈先死,晚辈后死,同辈同时死亡.3、宋明根据李树刚的遗嘱可以获赠李树刚两间房;李玲、李金喜、李明星代位其父李金兴继承李树刚剩下的遗产10间房——平分,每人各得三分之十间.具体继承办法可以商议,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李山、任平、李林继承李金喜的遗产——平分博客第一案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发现自己被指名道姓地在私人博客上辱骂.陈堂发与总部设在杭州的中国博客网联系后,被告知该文章不能删除.近日,陈堂发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成为“中国博客第一案”.时至今日,该案件正处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过程中.问:应如何看待“中国博客第一案”答:“中国博客第一案”的症结所在也是现阶段失范的网络秩序症结所在.结束混乱的网络秩序才能结束“中国博客第N 案”的发生,那么社会管理部门和网民们就不应该撇开网络传播伦理的落实.这离不开必要的技术监控、道德规范和一定程度上的法律制约等手段,也离不开各种网络实体的参与.窃信事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19岁大四女生马蕾蕾化名今年申请了包括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在内的数所国外大学.当她得知同班女生陈馨化名已被明尼苏达大学接收后,抢先从信箱里窃取了陈馨的大学邀请信,并冒名陈馨用E-mail与美国校方联系,拒绝了对陈馨的留学邀请,同时推荐了她自己.该校日前召开校长工作会议,决定开除该学生的学籍.经过调查,学校发现马蕾蕾共窃取私拆了4封来自海外大学的他人信件.据了解,马蕾蕾15岁时就以优异成绩考入中科大少年班,曾被评为2003年至2004年度优秀团员,而且事发前已经收到美国纽约州立石溪大学的邀请信.问:马蕾蕾的窃信行为是什么行为答:马蕾蕾的窃信行为是可耻的,应受谴责.心理健康和品德教育都要关注.马蕾蕾自己把错误行为完全归结于心理不健康;而有专家认为,她在思想品德上出了问题.从马蕾蕾的悔过书和自己所接触过的一些案例来看,这个学生的心理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这与学生学习压力大和竞争激烈有很大关系,但她的行为已经算得上不道德.就这件事而言,大学生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教育问题都需要引起关注.应试教育已经给学生心理、思想带来一系列问题,社会、家庭和学校对学生的要求一直以学习成绩这个硬标准为主,而忽视了人格塑造、思想情操等软标准的培养.这十分值得警醒.在处理“窃信事件”的过程中,校方承认平时把大部分精力用于关注学生的学业,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不够深入细致,因此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甲14岁,某中学初二学生.一天,在放学回家路上,李甲看到某上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奖券为20元一张,最高奖金为5000元,他便买了一瓶加之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李甲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李甲非常高兴,急忙把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王乙,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奖,王乙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里的柜子里.李甲一直想要台电脑,妈妈王乙总说没钱,李甲见现在有钱了,就又提出要买台电脑,王乙说:“反正是我的钱,我愿意买什么就买什么”,王乙说:“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得这么些钱呢这钱就是爸爸妈妈的,应该由爸爸妈妈来支配.”李甲暗自生气,趁妈妈不注意,悄悄拿了5000元钱到商场买了台电脑.见儿子抱回一台电脑,王乙急了,立刻拉着李甲来到商场,说李甲买电脑没经过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只有质量不合格才予退货,现在电脑质量没问题,无法退货.问题:1. 本案奖金究竟应归谁所有2.李建购买电脑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3.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1.奖金归李甲所有.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李甲年满10岁,不满18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取得奖金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不必追认即可取得奖金所有权.2.效力待定.法律理由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购买电脑一般认为是与14岁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方可生效.3.可以要求退货.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后,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父母可以要求退货.5.1、某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某甲与其继母乙格格不入,造成父子关系也较紧张.后因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亡,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存款平均分给甲、其妻乙及其与乙的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存款的1/3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的遗产,并将该存款取走.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依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子系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甲父子所立"脱离父子关系"的字据,不发生法律效力.甲父所立遗嘱是有效的,故应按遗嘱进行;但由于该项存款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应将其中一半划归其继母乙,其余的一半再按遗嘱平均分配.6.1赵某,男,1986年12月出生.1999年7月到颐和园游玩,见一女孩在湖边划船.赵某强要登船.女孩未理,准备上岸.赵某大怒,用手向湖里推船,欲使女孩受惊.不料,女孩惊慌落水.赵某先是见状得意,后见女孩沉没,急忙下水营救未成,女孩被溺死问:赵某的行为与女孩被溺死有无因果关系表现为何种罪过形式应否追究赵的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答:1赵某因怒推船下水,与女孩溺死,不存在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赵某推船下水虽是故意的,但对女孩落水溺死是没有预料的,赵某应当预见而未预见,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因而赵某不应负刑事责任,但应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对其加以管教7.1李某,男,18周岁,1996年2月因与孙某发生口角以至将孙某打伤.后李某家长同李某本人一起到孙某家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1998年8月,孙、李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受到李某辱骂、武力威胁的孙某气愤不过,向公安局揭发了李某将其打伤的事.公安局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其认错态度恶劣,不能减轻处罚,于是加重了对李某的处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告之应先进行行政复议方可受理.问:以上的处理有无不妥答:公安局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1、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李某的违法行为已经过了2年,所以追究行政责任的时效已过,应不予处罚.2、尽管1998年李某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他实施违法行为时年为16岁,依法规定属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范围,即使该受处罚,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理.3、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4、依法,李某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9.1案情:刘某于某日深夜2点左右潜入某小区二楼一户居民家实施盗窃.当刘某从客厅沙发上放着的一只拎包中偷出2千多元现金、一只手机后正欲离去时,被起来上卫生间的男主人方某发现.方某一把揪住刘某,刘某用力挣脱,并打开房门奔下楼去.方某顺手拿起茶几上的玻璃烟灰缸追出去,并砸向已跑下半层楼的刘某后脑勺,刘某倒地流血昏迷.此时,被惊醒的方某妻子也走出来,见状急忙打电话报警.约十分钟左右,警察赶来,将尚处昏迷中的刘某送往医院.途中,刘某苏醒,后经医生诊断,为轻伤.问:1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8分2对照正当防卫的条件,分析本案中方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8分3方某否是否要对砸伤刘某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3分答:1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符合五个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是遇到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正当防卫的时间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合法的防卫意图,正当防卫的限度是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2方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起因是遇到刘某的不法侵害,方某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刘某,防卫的时间是刘某的不法侵害已经进行完毕,防卫的意图是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的限度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方某的行为在防卫时间上和防卫限度上均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3方某对砸伤刘某的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方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法律责任.1.案情: 2001年,魏某与前妻离婚,17岁的女儿魏敏随前妻生活.当时魏某将家里全部财产包括一套两室户住房和3万元存款都留给了前妻,自己另租房住.2004年,魏某与李丽结婚,次年,李丽生下儿子魏杰并辞去工作,待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儿子.2007年,。
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案例分享
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案例分享简介思政教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引导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为了更有效地融入思政教育内容,教师们不断探索并实践不同的教学方法。
本文将分享几个思政教育成功融入课堂的案例,希望能给其他教师提供一些启发。
案例一:伦理道德课的角色扮演在伦理道德课上,教师设计了一个角色扮演活动,让学生模拟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困境。
活动开始前,教师给予学生一些背景信息,并分组进行角色分配。
学生们需要根据自己扮演的角色,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
活动结束后,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和反思,引导他们思考道德的多样性以及决策的合理性。
这个案例中,通过角色扮演活动,教师有效地将伦理道德的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激发了学生的参与热情,并让其在思考和讨论中提升道德素养。
案例二:人文类课程的实地考察人文类课程通常包含文学、艺术、历史等内容,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感受人文精神,教师们会组织实地考察活动。
例如,在文学课中,教师带领学生走进文学名著的创作地和历史背景,让学生亲身感受作家的创作灵感和文化内涵。
通过实地考察活动,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到文化的魅力,加深对文学、艺术、历史等领域的理解和认知,同时也培养了他们对人文精神的热爱和追求。
案例三:政治课的案例分析政治课是思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学习政治理论,教师们会引入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例如,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时,教师可以选择一些历史事件或现实问题,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思考。
通过案例分析,学生不仅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政治理论的理解,还能培养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四:形势与政策课的团队辩论形势与政策课通常涉及到国家政策、时事热点等内容,教师可以组织团队辩论活动,让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就某个政策或热点问题进行辩论。
教师充当裁判和指导者的角色,引导学生进行互动交流,提出观点和论据,并加以评价和总结。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案例一(道德与法律)1、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
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
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
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
”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
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
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
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
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
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
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
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思修教学案例忠诚的爱国者
思修教学案例忠诚的爱国者忠诚的爱国者引言:爱国主义是中国青年学生应当秉持的重要品质,也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
为了帮助学生培养忠诚的爱国情感和正确的爱国观念,思修教师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教学来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体验爱国主义的内涵与意义。
本文将以一位忠诚的爱国者的案例为例,介绍如何开展思修教学,以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
案例分析:忠诚的爱国者张学良将军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张学良将军是中国近代史的重要人物,他在国共内战时期以忠诚的爱国精神和高尚的人格魅力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敬佩。
首先,我们可以从张学良将军忠诚的品质入手。
作为一个有高度爱国情怀的军事家,张学良将军始终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他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并带领自己的部队为国家建设和保卫国家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忠诚的爱国精神,成为广大人民的楷模。
其次,我们可以讲述张学良将军的爱国情怀和奉献精神。
张学良将军在军事事业中表现出了无私的奉献精神,为保卫国家的独立和统一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他不计个人得失,牺牲自己的家庭和个人利益,坚定地站在国家和人民的一边。
他的爱国情怀深深地感染着人们的心灵,激励着广大的青年学生投身到建设祖国的事业中去。
在课堂教学中,我们可以通过让学生了解这位忠诚的爱国者的事迹和思想,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本案例涉及的爱国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我们可以提出一些思考问题,如:张学良将军的爱国情怀是如何形成的?他的忠诚精神如何影响和激励了其他的人?学生可以通过小组讨论和演讲,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
以案例为基础的课堂活动对于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有着积极的作用。
通过案例教学,学生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爱国主义的伟大和忠诚的力量。
他们不仅可以从案例中学习到忠诚和奉献的重要性,还可以通过案例中的经验和教训来提高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判断力。
结语:忠诚的爱国者张学良将军的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教学资源,让学生从具体的实践中了解和感受爱国主义的内涵和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案例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案例分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思想道德修养是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关乎个人的品德修养,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今天,我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实际生活中加以体现。
首先,我想分享一个案例。
在一次公共场合,一个人看到地上有垃圾,他主动捡起并找到垃圾桶进行丢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思想道德修养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更需要在行动中得到体现。
一个人的优良品德可以感染他人,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其次,我想讲述一个关于诚实的案例。
有一次,一个人在商店购物时,收银员多找了他一些零钱,但他毫不犹豫地将多余的零钱归还给了收银员。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诚实是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人只有诚实守信,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
另外,我还想分享一个案例,关于关爱他人的。
有一位老师,他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留下来帮助学生解答问题,甚至主动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思想道德修养需要有关爱他人的情怀,关心他人,帮助他人,才能真正体现出一个人的高尚品德。
最后,我想说的是,思想道德修养不仅仅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每个人都应该在日常生活中注重思想道德修养的培养,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影响他人,去传递正能量,让社会充满温暖和正能量。
综上所述,思想道德修养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注重的重要方面。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思想道德修养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更需要在行动中得到体现;诚实、关爱他人是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不仅仅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让我们共同努力,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影响他人,去传递正能量,让社会充满温暖和正能量。
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案例
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案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们不仅影响着个人的行为和决策,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下面,让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探讨这一主题。
案例一:诚实守信的考验_____是一名大学生,在一次期末考试中,他发现旁边的同学偷偷拿出了小抄准备作弊。
此时,_____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是装作没看见,还是向监考老师举报?从思想道德的角度来看,诚实守信是一种基本的美德。
作弊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
如果_____选择视而不见,虽然可能暂时避免了与同学之间的冲突,但他在内心深处会对自己的不作为感到愧疚,也违背了自己的道德准则。
而从法律修养的角度分析,考试作弊在很多学校的规章制度中都是被明令禁止的,甚至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_____不举报,实际上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纵容。
最终,_____经过内心的挣扎,选择了向监考老师举报。
这一行为不仅体现了他对诚信原则的坚守,也展示了他对法律规定的尊重和维护。
案例二:网络言论的责任在当今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
然而,这种自由并非无限制的。
_____在社交平台上发表了一篇激烈的言论,对某一热点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了恶意攻击和诽谤。
从思想道德层面来讲,这种恶意攻击他人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我们应该以友善、包容和理性的态度对待他人,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
在网络空间中,同样需要遵循基本的道德规范,不能因为虚拟的环境而放纵自己的言行。
从法律角度来看,诽谤他人可能构成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_____的行为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网络世界中,我们要谨言慎行,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既要遵守道德规范,也要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三:邻里纠纷的解决_____和_____是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
因为_____家的宠物狗经常在_____家门口大小便,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甚至险些动手。
思修课程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思修课程,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学生不仅能够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还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思修课程中法律知识的应用。
二、案例背景2019年,某高校大学生小王(化名)在校园内捡到一部价值5000元的手机。
小王想将手机据为己有,但在犹豫之际,他想起在思修课程中学到的法律知识。
经过深思熟虑,小王决定将手机归还失主。
然而,失主并不知情,小王在归还手机的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
三、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物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7条规定:“占有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因占有物的灭失、毁损或者被侵占,请求返还占有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本案中,小王捡到的手机属于失主的占有物,小王应当将手机归还给失主。
(2)侵权责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王捡到手机后,若将其据为己有,则可能构成对失主财产的侵占,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 思修课程中的法律知识应用(1)物权法原则在思修课程中,我们学习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即“占有即所有”。
小王通过学习,明白了占有他人财物必须取得所有权人的同意,否则可能侵犯他人权益。
(2)法律意识思修课程强调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在遇到问题时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小王在捡到手机后,通过回忆课程内容,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权益,从而决定将手机归还失主。
(3)道德修养思修课程要求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学会尊重他人权益。
小王在捡到手机后,考虑到失主的痛苦,决定将手机归还,体现了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结论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思修课程中的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学习思修课程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做到学以致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案例分析(考试必用)
30.1990年10月,辛庆国与任晓兰结婚,他与前妻有一个女儿,名叫辛红,已满8岁。
婚后夫妻感情融洽,母女关系也很好。
辛庆国于2000年不幸身患重病,于2001年1月病故。
此时,辛红已经在某街道工厂上班,能够独立生活。
料理完辛庆国的丧事后,任晓兰便回到娘家居住。
2003年5月,辛红收到其父亲辛庆国生前完成的一部小说的稿酬40000元,私自留作自己用。
而任晓兰于2002年再婚。
直到2003年10月,任晓兰才得知辛庆国稿费一事,于是多次找到辛红,要求分得稿费的一半,但都被辛红拒绝。
辛红认为,任晓兰已不是辛庆国的妻子,不能继承他的遗产,自己作为辛庆国的唯一的子女,当然有权继承全部遗产。
任晓兰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请分析应如何处理?31.1972年王世炎与宋巧玲结婚,婚后生一子王英杰,一女王英英。
1990年王世炎患病,从此长期卧床。
兄妹二人与母亲一起照顾生病的父亲。
1993年8月王英英结婚,家中送嫁妆8000元。
婚后,王英英经常回家看望年迈的父母,由于经济条件较好,每年春节还给父母100元钱。
1999年5月和2001年2月,王世炎与宋巧玲相继去世,留下两套两室一厅的住房。
二位老人也没有留下遗嘱,王英杰认为房屋理所当然归自己所有,根本未征求王英英的意见,就到房产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将两套房屋全部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王英英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找到其兄王英杰要求将其中的一套住房重新登记在她的名下,遭到王英杰的拒绝。
王英英又要求继承其他遗产,同样遭到拒绝。
王英杰认为王英英已是出嫁的女儿,没有资格继承父母的遗产。
王英英在多次要求并请人出面调解均无结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
请你分析应如何处理?32.杜玉军,农民,1970年结婚,生有两个孩子,儿子叫杜广平,女儿叫杜广梅。
儿子杜广平在县城工作,并已成家。
1992年杜广梅与外村青年于东方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儿于梅。
2003年杜广梅因患癌症,不久去世。
思修课经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思修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一门重要的公共课。
本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以下将结合一起经典的案例,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市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案发当天,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轿车与行人赵某发生碰撞,导致赵某受伤。
李某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停车救助赵某,反而驾车逃离现场。
赵某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因伤势过重死亡。
经调查,李某的逃逸行为严重阻碍了事故调查和赵某的救治。
三、法律分析1.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案例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李某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停车救助赵某,反而驾车逃离现场,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规定。
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3. 案例中李某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同时,考虑到李某的逃逸行为严重阻碍了事故调查和赵某的救治,属于情节严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4. 案例中李某可能面临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李某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赔偿责任。
赵某的死亡与李某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李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 案例中李某可能面临的其他法律责任李某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驾驶证等。
四、案例分析1. 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扰乱了社会秩序。
李某的逃逸行为不仅导致赵某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还使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变得困难,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
2. 道德观念的缺失李某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停车救助赵某,反而驾车逃离现场,暴露出其道德观念的缺失。
大一思修案例分析
大一思修案例分析在大学生活中,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是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它不仅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能够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在思修课上,我们学习了许多案例,其中有一些案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对人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其中一个案例是关于一位大学生志愿者的故事。
这位大学生志愿者是一名大一新生,他在学校的暑假里参加了一项支教活动,前往偏远山区的小学支教。
在那里,他看到了孩子们艰苦的学习环境和家庭生活,也看到了他们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未来的向往。
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热情帮助孩子们学习,还组织了一些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
通过这次支教活动,他不仅感受到了帮助他人的快乐,也让自己更加珍惜眼前的学习机会和生活环境。
这个案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大学生,我们不仅要注重自己的学业,还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帮助他人,传递正能量。
另一个案例是关于一位企业家的故事。
这位企业家在年轻的时候创办了一家小型公司,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将公司发展成了一家知名企业。
然而,他并没有停止前行,而是将自己的成功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资助贫困地区的学校建设,捐助困难家庭的孩子接受教育。
他还鼓励员工参与公益活动,让企业成为了一个正能量的集聚地。
通过这个案例,我明白了一个人的成功不仅要看他的个人成就,更要看他对社会的贡献和回馈。
这些案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大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学术知识,还要有高尚的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我们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帮助他人,传递正能量。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才,才能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充实和有意义。
总的来说,思修课上的案例故事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感悟。
通过这些案例,我不仅学到了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自己的思辨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继续努力,将这些案例中的精神融入自己的成长之中,成为一个有知识、有能力、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初中思政案例
初中思政案例
以下是一个初中思政案例的示例:
主题:尊重他人
案例描述:
小李和小张是同班同学,小李性格开朗,有很多朋友,而小张比较内向,朋友不多。
某天,小李在小张不在的时候,把小张的桌子搬到教室角落,并在上面放了一些废纸。
小张回来后,看到自己的桌子被搬到角落,非常生气,认为小李故意挑衅自己。
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
问题:
1. 小李的行为是否尊重小张?为什么?
2. 如果你是小张,你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3. 如何尊重他人?
案例分析:
小李的行为没有尊重小张。
虽然小李可能只是开玩笑,但他的行为给小张带来了困扰和不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和习惯,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感受和权利。
尊重他人不仅包括言语上的尊重,还包括行为上的尊重。
如果你是小张,你可以先冷静下来,询问小李为什么要这样做,并告诉他这样做给自己带来了不适。
如果小李没有恶意,他可能会道歉并改正自己的行为。
如果小李仍然不尊重自己,你可以考虑向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
尊重他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感受;
2. 尽量避免伤害他人的行为或言语;
3. 在交往中多考虑他人的利益和感受;
4. 学会换位思考,理解他人的立场和处境;
5. 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真诚道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章节案例
(详细讲稿附详细案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第七章串讲绪论案例一、美国教师教“蚯蚓”陈钟梁在《文汇报》上撰文介绍自己在美国旁听的一堂自然常识课,读来颇受启发。
一上课,老师说这节课上“蚯蚓”,请同学们准备一张纸,上来取蚯蚓。
同学们捏着纸片纷纷上讲台盛蚯蚓。
许多蚯蚓从纸片上滑落下来,学生们推桌子挪椅子地弯腰抓蚯蚓,整个教室顿时乱作一团,老师却一言不发,站在讲台旁冷眼旁观。
课后老师对我说,上了一节“蚯蚓”课后,假如连蚯蚓也抓不住,那么这节课还有什么意义。
了第二个教学环节:请同学们仔细观察,蚯蚓的外形等有什么特征,看谁能把它的特点最后补充完整。
经过片刻的观察,学生们踊跃举手。
蠕动,说明它的生命力很强。
科学献身的精神。
同学,我远不如你!”案例二、王承书的追求1961年的春天,钱三强在他的办公室里静静地等待着王承书。
他要向王承书谈一件他思考已久的事情。
1960年,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刚刚起步,而苏联突然撤走了全部专家,并带走了全部资料。
以生产浓缩铀为目标的气体扩散厂,只留下一堆机器和厂房。
苏联专家临走时甩下一句话:“你们的这个扩散厂只能是一堆废铜烂铁了。
”看来,我们只能依靠自己的科学家来解决这一高科技领域中的大难题了。
选谁来担当这一重任呢?钱三强思来想去,最后认定王承书是最佳人选。
但王承书是研究理论物理的,并且在稀薄气体的研究领域中已取得了许多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在国际理论物理学界也已颇有名气。
钱三强心里清楚,让这样一位科学家离开自己已付出20多年心血的领域,就如同让一位建筑师推倒自己刚建起的大厦一样,是需要做出重大牺牲的。
门吱呀一声开了,王承书站在了钱三强的面前。
沉默了一会儿,钱三强轻声问:“你愿意隐姓埋名一辈子吗?”“我愿意!”王承书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说出了这掷地有声的三个字。
“好!那你去搞浓缩铀的理论和技术,为中国的扩散工厂上马铺路搭桥。
”从此,王承书便从国际、国内的物理学术的舞台上消失了。
自那以后,她在国内外所有的学术刊物上再没有发表过一篇论文,不仅公开的,就连内部刊物和工作报告上,她也从不署名。
法律效力思修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效力是法律规范在特定范围内产生约束力的表现,它是法律规范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
思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本文将从法律效力视角出发,分析几个典型案例,探讨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影响。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张三的遗产继承纠纷案情简介:张三去世后,其遗产由其子女继承。
然而,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张三的子女与儿媳发生了纠纷。
儿媳认为,她在照顾张三生前的日子里付出了很多,应当获得更多的遗产。
而子女则认为,儿媳并非法定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应当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儿媳并非张三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无权参与遗产分配。
但是,儿媳在照顾张三生前的付出,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适当给予补偿。
结论:本案中,儿媳在法律上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补偿。
2. 案例二:李四的劳动合同纠纷案情简介:李四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因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决定与李四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李四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本案中,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结论:本案中,公司应当支付李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3. 案例三:王五的环境污染纠纷案情简介:王五所在村庄附近有一家化工厂,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气、废水,严重污染了村庄环境。
王五和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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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案例分析一、2002年国庆节十天长假过后,天安门广场留下了十几万口香糖的痕迹,平均每块方砖粘有十几块口香糖,对此,环卫部们先后设计了三套清洗方案,皆因怕损坏方砖而放弃,最后仍然采用人工铲除的方法,上百环卫工人用了整整一个星期才将口香糖痕迹清除。
吃口香糖本来是为了口腔文明,可是,天安门广场却因此没有了“文明”。
你对此如何看待?答案要点:1、社会公德是一个人应该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
2、维护天安门广场的文明不仅是对一个人的道德要求,也是一个人和一个民族良好道德修养的体现。
3、维护天安门广场的文明也是一个人爱国主义的具体体现。
二、在暴风雨后的一个早晨,一个男人来到海边散步。
他看到在沙滩的浅水洼里,有许多被昨夜的暴风雨卷上岸来的小鱼。
它们被困在浅水洼里,回不了大海了,虽然近在咫尺。
用不了多久,浅水洼里的水就会被沙粒吸干,被太阳蒸干,这些小鱼都会被干死的。
男人继续朝前走着。
他忽然表见前面有一个小男孩,走得很慢,而且不停地在每一个水洼旁弯下腰去——他在捡起水洼里的小鱼,并且用力把它们扔回大海。
终于,这个男人忍不住走过去:“孩子,这水洼里有几百几千条小鱼,你救不过来的。
”“我知道。
”小男孩头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为什么还在扔?谁在乎呢?!”“这条小鱼在乎!”男孩儿一边回答,一边拾起一条小鱼扔进大海。
“这条在乎,这条也在乎!.还有这一条、这一条、这一条……”请你分析这个故事能给我们一些什么启示。
答案要点:1、珍惜生命,每一条小鱼都是一个生命,每一条小鱼都会在乎自己的生命。
2、勿以善小而不为,你不能做到全部,尽自己的所能为他人和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3、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三、北大方正的创立者王选有一个著名的公式是“我+我们=完整的我”。
这仅是对他事业成功的一个总结,也是他悟出的人生座右铭,请有所学的有关理论对此进行分析。
(20分)答案要点:1、价值的内涵。
2人生价值——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3、人生价值的大小与他对社会的贡献紧密相关。
4、一个人人生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他人与社会。
四、2003年底,云南大学生物专业大四学生马加爵制造了一起震惊中外的校园惨案,在宿舍玩牌时因为其他同学怀疑他作弊与他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长期的压抑与自卑使盛怒之后的马加爵无法平息心中的仇恨,在经过精心的设计后,残忍的杀害了宿舍的四名同学,还有一名同学仅仅因为给马加爵打过一次饭,而躲过了这一次劫难。
虽然马加爵已被绳之以法,但他留给我们的思考与教训确是深刻的,请用所学理论谈一谈你对此的看法。
答案要点:1、健康与心理健康2、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3、自卑的本质是对自我的否定。
4、人际冲突是正常的但以伤害他人的尊严来发泄自己的怨气是错误的。
五、2003年7月2日,安徽淮河大堤水位已经涨到23.7米。
如果再守下去安徽、河南将成一片泽国。
炸坝命令到了,没有哭泣,没有辱骂、没有哀怨,垂岗乡两万多农民默默地注视着他们12年来建设起来的家园,这一切顷刻就将被摧毁。
一些汉子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徽章别上,上面写着共产党员……,对此谈谈你自己的感受。
答案要点:1、集体主义的内涵——奉献与牺牲精神。
2、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
3、爱国主义是道德的最高境界。
4、垂岗乡农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
六、英国政府在宴请印度外交官的晚宴上,饭后,印度外交官误将每人面前的一杯漱口水当作饮用水喝了下去,对此,英方人员在默视了一下后,也将这杯漱口水一饮而尽,这件事使英政府在后来的对外交往中信誉大增,请用所学的有关理论分析它说明了什么?(15分答案要点:1人际关系的理论。
2 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平等与尊重他人。
3 良好的道德修养在人际交往中的作用。
七、著名影星成龙在美国时,听到中国体操运动员桑兰不幸重伤的消息,当他怀着痛惜的心情去看桑兰的时候,安慰的话还没出口,桑兰先问他听没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傻子只会说三个字“不知道”你问他吃饭吗?他说,不知道,你问他干什么去,他说不知道,然后桑兰问成龙“你知道这个故事吗?”成龙随口说:“不知道”,片刻的沉默后是开怀大笑,在这笑声中成龙由衷的体会到美国人为什么会称桑兰是“伟大中国人民的骄傲”,请用所学的有关理论谈一谈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并说明当我们人生遇到挫折时为什么不同的态度会产生不同的结果?(15分)答案要点:1、健康与心理健康。
2、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3、挫折的必然性。
4、对挫折的评价是挫折反应的主要原因。
5、积极的心态是克服挫折的重要前提。
八、这是挂在世界许多大公司办公室的一幅图画,你认为在图二中两只小毛驴会怎样做,用文字或图画表示(在图二中)均可,并以此谈谈你的想法。
(15分)答案要点:1、两头小毛驴先去吃一边的草,然后再去吃另一边的草。
2、人际关系中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3、双赢九、我国的一个留学生在德国留学时,每天都要乘地铁,慢慢地他发现德国的地铁没有检票口,他在一次乘车时没有买票,结果没有任何人找他麻烦,他暗自庆幸。
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又有几次没有买票,毕业后他以各科全A的成绩去德国各大公司求职均被拒绝,他只好降低自己的求职条件,可是仍不被聘用。
在一次求职失败后,他愤怒地质问拒聘自己的人事主管自己成绩优异而不被录用的原因,在他一再的质问下,对方只好说出:非常遗憾,由于您的社会信用上记录着您曾乘地铁没有买票,因此我们不能聘用您。
请用所学理论谈谈对此的看法。
答案要点:1、诚实信用是人的基本道德品质,也是立事之本。
德才兼备才是社会需要的人才。
2、加强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大学生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还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3、建设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是现代化文明社会发展的趋势,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社会的诚信制度。
十、一家独资公司招聘员工。
该公司把前来应聘人安排在会议室分三天做三次考试。
第一次考试,小芳便得了99分的好成绩,排在第一。
一位叫小米的女孩以95分的成绩排在第二。
第二次考试试卷发下来,小芳感到纳闷,当天的试卷与第一天的完全一样监考人员强调就是这张卷子,没有错。
小芳自信地答完,提前轻松交卷。
考试分数一出来,小芳仍以99分的成绩排第一。
而那位最后交卷的小米以98分排第二。
不料,第三天考的还是同样的题目,大多数考生和小芳一样轻松答完交卷,只有那位小米仍托腮拍脑,冥思苦想,最后交卷。
第三次考试成绩出来,小芳和小米都是99分。
第四天录用公布小米被录取,小芳落选。
请问这是为什么?请你谈谈对此事的看法答案要点:1每个人的能力可能有大小,但是学习和工作的态度却反映的是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完善的意志品质。
2、“态度决定一切”,坚强的意志品质是成就事业,发展自身潜能的基础和保障。
3、大学生要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加强自身道德品质修养,要有追求卓著的精神。
十一、英国某制鞋公司派两名推销员到非洲开拓市场。
不久,其中一位推销员垂头丧气地回来报告:“鞋类销售在非洲没有市场,因为那里的人根本不穿鞋。
”随后另一位推销员兴冲冲地回来报告:“鞋类销售在非洲的市场前景广阔,因为那里的人都还没有穿鞋呢。
”请谈谈你从此事中获得哪些启示?答案要点:1心理健康的理论—学会从积极的角度看问题。
2健康积极的心态是人生快乐的源泉,也是克服困难、赢得胜利保证。
3加强心理健康的途径和方法十二、有一群羚羊在草原上美美地吃着嫩草,突然,一只非洲猎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其中一只羚羊猛扑过去。
羚羊跑得很快,但猎豹跑得更快。
在这你追我跑的时候,猎豹超过了一只又一只在旁边观看的羚羊。
羚羊累得气喘吁吁,最后,猎豹一口朝羚羊的脖子猛咬过去……,猎豹为什么一直盯着一只羚羊不放,而不去抓旁边观望、靠得更近的羚羊呢?请你谈谈这则故事对我们看待人生有何启发?答案要点:1、人生理想和目标的概念。
2、人生理想的作用。
3、结合案例谈一谈在追求理想过程中应有执着的精神。
十三、北京大学的来自美国的外教帕垂特教授编写的研究生英语教材的最后一课是《关于诚实》。
文中写道:为什么要考试?1.测试你对某门课的掌握程度;2.测试你的学习技巧和记忆力;3.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了解哪些教得不错,哪些需要加强;4.最重要的是,测试你是否诚实?假说你作弊了:1. 你伤害了老师,给师生关系蒙上了阴影;2. 你的良心就有罪了。
3. 你改变了你在人们心中的形象。
孩子,你的信誉价值连城,你怎么舍得用用一点点考分就把它出卖了?作弊的代价太高了,实在划不来!请发表你对此文的感想。
答案要点:1.考试是一种社会行为。
对学生而言,其有两种功能,一是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另外一个是了解学生学习在学生当中的位置。
2.参加考试,就要遵守考试规则――诚实作答。
3.如果作弊,违犯了社会规则,就会带来一系列负面的社会效应,同时带来消极的自我感知。
十四、筱筱的大学生活,成为一段她不太愿意取回忆的时光。
在大部分同学每天背着饭盒书包去上课的时候,她和另外两个要好的同学则经常缩在被子里睡大觉,天南海北地闲聊,除了个别老师喜欢点名的课之外,很多课都是到了快要考试的时间熬上几个通宵,然后再迅速地将它们忘记。
她花大量的时间去跳舞,整日整日地躺在床上捧读武侠小说,或者去校园门口的一排小馆子泡上整晚的时间,喝各种各样的酒……。
她不愿意被任何的规则约束,只想拥有轻松的生活。
请剖析筱筱的大学生活。
答案要点:1.大学生应该享受青春,获取快乐和幸福。
2.享受青春并不意味着挥霍青春,游戏人生将带来空虚和悔恨。
3.青春的快乐体现在寻找目标、实现理想的过程当中。
十五、小琪非常珍惜这次上大学深造的机会,他暗下决心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他总是一个人呆在自习室中刻苦攻读。
为了节省时间,他很少与同学聊天、吃饭、打球等。
刚开始,小琪觉得这样做的确节省出不少学习的时间。
但没过多久,他发现同学们似乎不喜欢自己,在班上显得很孤单。
于是他的心情变得糟糕起来,连学习也觉得索然无味。
请发表你对此事的见解。
答案要点:1、人的需要是全方位的,有成就需要,也有社会交往需要。
2、社会交往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缺少交往,会影响心理健康。
3、心理健康是个体适应和发展的基本保证。
心理健康受损谈不上事业发展。
十六、一位大学生在日记中写道:“我是一个十分脆弱的人,生活中有许多事情让我烦恼。
例如,考试成绩的不理想,同学之间的误会,某些老师的偏心眼,父母的不理解等事接连不断地出现,让我好烦恼。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这个人特别的倒霉,一次又一次地要接受失败和挫折的考验。
有时候,我感到活着真是太累了。
”试分析这位学生的问题,并指出问题的解决途径。
答案要点:1挫折具有普遍性,它无时无刻不伴随着人的成长。
2、对挫折要采取接纳的态度,并能看到挫折给人带来的积极的作用,如对人的磨炼,让人更珍惜友情、亲情。
3、应注意调试自己的心境,避免消沉的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