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办公室各种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党总支和院长领导下,负责各种日常行政事物和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和其它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并督促落实。

3、安排各种会议,做好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书记、院长汇报情况。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物工作,经常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

4、按照公文处理程序,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编号、立卷、归档、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5、负责全院党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支部的活动情况,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及组织发展工作,负责接待外调、政审,接转党的组织关系,收缴党费。

6、负责制定党内学习,职工教育,安排全院政治学习,提供学习材料。

7、负责文件、材料的打字、复印、印刷及各种行文的文字修改和校对工作。

8、按照印信管理规定搞好印章及介绍信的管理。

9、负责接待工作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归口办理。

10、负责安排总值班,及时检查总值班记录。

11、组织医院行政查房并进行有关工作的协调,督办工作。

12、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深人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工作联系,做好院长的助手和参谋。

13、完成书记、院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催办查办工作制度

1、催办查办的主要任务是检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医院领导的批示。院务会、院党政联席会、总支委员会、院领导办公会、院行政业务查房、院领导夜巡视察议定和指示的事项;新闻单位转给本院核查的事项;确属职责不清无人过问以致久拖不决,经院领导批示催办查办的事项;内部刊物和

报纸对本医院的重要批评等,均应列为催办查办的内容。

2、办公室对列入催办查办的事项,应登记备查,填写催办卡片,根据任务发给有关支部、科室。各支部和科室收到催办卡后,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着手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填入卡片,按催办卡限定时间,办结后报党办或院办。由于客观原因一时不能办结的事项也要及时反馈并写明理由。

3、催办查办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领导同志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经办人员要认真领会领导意图,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贯彻。对办理过的事项向上级汇报结果时,应采取负责的态度,不谎报,有忧报忧,有喜报喜。对有争议和涉及责任的问题,也要如实上报,以维护查办工作的严肃性。

4、党办、院办要主动开展催办查办工作,对一些职权范围内的事和在基层即可解决的事项,要主动地去解决问题,不能消极地等待批示或上级机关交办催办。

5、对列入催办查办工作的事项,一般时间性较强,如不抓紧办理,可能错过时机,贻误工作。因此,要尽可能缩短周期,简化过程,不拖、不压、不误,迅速落实。

6、要坚持保密制度。催办查办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经办人员应注意保密工作,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催办卡,防止丢失和泄密。

三、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我院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院档案室是全院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基本任务是,对本院各种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本院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医院工作服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确保全院档案的安全。档案室受院办公室领导。

2、全院实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的原则。各科室应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本部门(系统)的文书处理和立卷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公务文书的收文、登记、传递、催办、发文、收集、立卷、归档等。具体分工为:

上级机关下发和本院制发的文件,由主办(承办)科室负责收集、整理、编目、立卷;综合性文件由院办负责立卷,党内文件由党办负责立卷。

3、下列范围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归档。

(1)上级主管机关或其它上级单位来文,凡对医院工作具有指令性、规定性或指导意义的文件;

(2)本院制成的凡能反映本院主要活动,具有保存价值,对医院今后工作具有规范性、指导性的文件、材料、出版物、印刷品等;

(3)其它能反映本院历史面貌的图纸、统计表、帐册、音像磁带和照片等。

4、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永久为无限期保存,长期保存时间为十六年至五十年,短期保存时间为十五年以下(含十五年)。

5、各科室负责人和承办人员应将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及时交本科(室)兼职档案员整理、立卷。兼职档案员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已立卷的档案向院档案室移交,移交时双方应按档案目录清点核对,共同签字以示负责。

6、档案室接收的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文件、函电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3)保持各个文件材料的历史联系,按其保存价值分类整理,案卷应有简明标题,以便于管理和查考利用。

7、档案室应对各科室交缴的档案按部门性质进行分类、加工、整理和保管。档案室应编制档案目录、索引、卡片,必要时编制档案文件汇编和参考材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重复利用工作,为医院建设和管理服务。档案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防尘、防高温,尽量做到防霉、防虫、防鼠、防火、防盗。对已破损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或复制。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医院档案不得外借,需查阅档案时要经院办主任批准,并建立登记手续,在阅读室借阅,阅读后要及时收回归架。并在登记簿上注销。

8、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在院办主任的主持下,由档案室和有关科室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应逐件进行登记造册,经

院办主任批准后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专人监销(两人),以防遗失和泄密。

四、文印室工作制度

1、在院办主任(或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公文、有关材料的打印及打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2、接收相关科室复印资料,做好每日复印、打印量登记工作,以备月底统计。

3、所打印的公文及有关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后,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印。

(1)各种公文及内发文,须经起草文稿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

(2)医、教、研、行政、后勤工作所使用的各种表格,须经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

4、个人的文印材料(包括学术论文)及外单位的文件一律不予打印。

5、文印工作人员对送交的打印文稿,要按时完成,不积压,遇有急件要突击完成。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处理打字废稿。

6、对打印的样稿,一校、二校由撰稿人负责,三校由院办负责,严把文字校对关。

7、非打字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打字室,不得随意翻动打印文件和乱拨机器。

8、严格遵守国家及医院规定的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机要文件打印完毕后,版面及时进行保密处理,防止泄密。

9、打印件底稿与核对件要同时交给发文部门,以便存档,丢失底稿按事故处理。

10、完成主任(或副主任)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五、车辆管理制度

1、各种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