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标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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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本指导书阐述了钢材标识及标识的维护和记录的要求,以确保船舶制造过程中钢材选用的正确性,避免多品种船舶同时开工作业过程零部件管理和零料管理混乱的现象,达到规范化运行。

2.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应本公司船舶制造过程钢材管理、零部件管理和零料的管理,非船舶产品也可参照执行。

3.职责

3.1供应科负责原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及时提供和原材料的分类堆放。

3.2准备工区负责原材料、零部件和零料的标识和标记移植。

3.3准备工区下料组负责零部件标识记录。

3.4各相关工区负责标识的维护。

3.5质量管理科负责全过程标识的检查和重要零部件标识的可追溯性控制。

4.实施

4.1 标识形式有标牌、色标、钢印、记号笔书写、堆放场地名称等。

4.2 钢材入库及堆放标识

4.2.1钢材入库后随同相应的“钢材质量证明书”由供应科钢材保管员分类汇总,提交质管科材料质检员验收。

4.2.2钢材经检验其表面质量、标记齐全与软件相符后,按材质、规格以及入级类别分类堆放,且标记符号放在上面。

4.2.3钢材堆场实行定置管理,编排序号,钢材堆放应具有合适的垫层,不宜直接堆放于地面上,以免锈蚀破坏。

4.2.4每堆钢材上,用标牌明确标识该堆钢材的牌号、规格以及船级社的名称。专材专用的特殊材料应标明所使用的船名及船号或部件名称。

4.3 钢材的预处理标识

4.3.1根据生产计划由准备工区材料员至钢材库领取相应规格材质的钢材,并详细台帐记录。

4.3.2钢材预处理前,逐张按序记录待处理钢材的炉批号、钢号、规格以及船社

名称。

4.3.3对入级不同的船舶的使用的钢材,为了能明显区分,可在处理后喷涂颜色不同的保养底漆(例铁锈红、深灰色、浅灰色等)。

4.3.4钢材喷涂底漆后,用记号笔逐张标识相应的原始钢材标记,普通钢材用白色记号笔书写,高强度钢用黄色,标记于钢板中心距两端端头约100mm处。4.3.5对钢板端头的钢印标记,用漆笔方框标记清晰。

4.3.6预处理且经标识移植齐全的钢材,喷砂房移运后,由准备工区负责定置管理。

4.4 零部件及零料的标识

4.4.1下料前,号料员根据软件所规定的材质、规格等认真核对。确认下料钢板的标记相符后,方可切割,并在软件和登记表上相应记录钢板的炉批号、入级名称等标识。

4.4.2下料应尽量从无钢印标识端开始,零料应为具有钢厂原始金刚印端,且切割端用记号笔(普通钢种白色,高强度钢黄色)相应移植钢板原始标记。

4.4.3每块钢板下料结束后,应在零件上逐块用记号笔(分白方法要求同上)标记入级名称、船号、零件号、分段号等标识,对船东、船检要求须作钢印标记的另需用钢印移植标记,所有标记应避开结构安装位置,作好标识后收集零件送加工组或集配组。

4.4.4零料尽可能分类堆放于统一场地,且标记向上,做好记录。

4.4.5零部件进行加工后可能造成标识磨损或视向不清的,应移植直观清晰,以便跟踪查对。

4.4.6对需进行火工或外加工的零部件,必须在非加工区部位的外口用钢印标记清晰。

4.5 标识的维护

4.5.1准备工区集配组按零部件上的标识和集配表集配并送各相关工区签收。4.5.2各相关工区接料后,在产品施工前,应认真按图纸和材料明细表核对零部件的标识是否齐全、清晰、相符;重要的零部件施工前经检验员认可后施工,对标识模糊不清或无标识的材料拒绝接收,并反馈给集配组。

4.5.3产品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标识不被破坏,对工作中可能会损坏的应及

时驳移,确保标识清晰。

4.5.4由于标识维护不当而失去标识,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NCS-QP-7.5-02)中的4.5.4条处理。

5.记录

5.1记录的控制办法按《记录控制程序》(NCS-QP-4.2-04)规定执行。

5.2钢材的原始质量证明书由质量管理科收集归档。

5.3零部件的下料记录由准备工区记录保存,对船东、船检明确要求的须由检验员收集归入档案。

6.发放

本指导书发放范围:公司经理层、管理者代表、钢结构制造部、工程管理科、质量管理科、检验科、供应科、准备工区、相关施工部门及内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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