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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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病例书写规范(详解)

新版病例书写规范(详解)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病历书写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新病历书写规范解读PPT课件

新病历书写规范解读PPT课件

医疗大数据应用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
通过对医疗大数据的挖掘和分析,未来医 疗服务将更加精准和科学,有助于提高治 疗效果和降低医疗成本。
人工智能技术将在医疗领域发挥越来越重 要的作用,如辅助诊断、智能监控等,提 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准确性。
THANKS
感谢观看
学习方式
通过讲座、案例分析、模拟练习 等方式,使医务人员全面掌握新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方式
定期对病历书写进行检查、抽查,确保病历书写符合规范要 求。
检查内容
检查病历书写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方面,及时发现 和纠正问题。
病历书写的反馈和改进
反馈方式
通过定期的反馈会议、意见箱等方式 ,收集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的意见和 建议。
格式统一化
新病历书写规范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格式,提高病 历质量,便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和管理。
更新及时
新病历书写规范能够及时适应新的诊疗技术和要 求,满足临床需求。
新旧病历书写规范的区别
内容差异
新病历书写规范在内容上更加全面、详细,覆盖了患者的病史、 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多个方面。
格式差异
现病史
详细记录患者发病时间、病情变化、 诊疗经过及结果等。
体格检查
包括一般情况、生命体征、皮肤、 淋巴结、心肺听诊等。
病历的书写格式
实验室检查及特殊检查
记录检查结果及异常指标。
治疗计划
包括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注意事项等。
诊断
根据患者病情和检查结果,给出明确的诊断 结论。
随访建议
根据患者病情,给出相应的随访时间和建议。
病历的填写要求
内容真实准确
病历内容应真实反映患 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

江苏省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江苏省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2013年3月初步定稿后,又收集采纳了全省13个地 市卫生局和省管医院的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判 定标准) 2013年10月再次征求二、三级21家医院意见建议

2015/10/10
4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十五个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会诊制度 交接班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新增内容:关于临床路径
(17)临床路径管理记录:根据原卫生部2009年关于印发 《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经治医 师在患者入院完成病情评估后,对满足诊断明确,没有严 重的合并症,能够按照医疗机构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 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等条件的患者应当列入临床路径管理, 与患者充分沟通后签署临床路径入组知情同意书归入病历 档案中保存,并在首次病程录中予以说明。
14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日常病程录

新增内容:
阶段小结是住院医师的 工作;大查房是查找病 区管理中是否存在问题
(8)“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应有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的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参加人员应为全科或全病区医 师、护士长及相关人员,重点内容应对患者目前诊断、治 疗效果、医疗风险及预后等进行分析,并评价治疗措施是 否合理,以利于患者下一步治疗方案的修订。记录方式可 以在病程记录中续写,在病程记录居中位置写“科室大查 房记录”,也可以在阶段小结的“诊治经过”中记录上述 科室大查房相关内容,同时应在病程记录居中位置写明“ 阶段小结及科室大查房记录”,但阶段小结不可以替代以 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
《病历书写规范》修编说明与解读
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蔡建群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点评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点评

检查检验报告记录
知情同意书
及时粘贴相关报告单,记录患者相关检查检 验结果。
记录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措施的知情情况及签 署的意见。
03
病历点评的基本流程和标准
病历点评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
通过评估病历质量,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原则
以《新版病历书写规范》为依据,坚持客观、科学、规范的原则,注重保护患者 隐私。
04
病历质量评估的方法与指标
病历质量评估的重要性和方法
病历质量评估的重要性
病历质量评估是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直 接反映了医疗质量的高低。通过对病历质 量的评估,可以发现医疗过程中的不足和 错误,为改进医疗行为提供依据。
VS
病历质量评估的方法
病历质量评估的方法包括形式审查、内容 审查和综合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对病历的 格式、完整性等进行检查;内容审查则对 诊断、治疗、护理等记录的准确性、完整 性进行评估;综合审查则通过专家评审、 同行评议等方式对病历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
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变化、会诊记录、上级医 师查房记录等。
转科及接收记录
阶段小结
记录患者转科或接收时的病情及诊疗计划。
对患者病情进行阶段性总结,提出诊疗建议 或下一步诊疗计划。
护理记录的书写要点及规范
生命体征记录
记录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趋势,如体温 、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
病情观察记录
详细记录患者意识状态、排泄情况、皮 肤黏膜色泽等病情变化。
3Hale Waihona Puke 执行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理,提高法律威慑力。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总结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评价结果,对病历质量进行总结评价,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

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

是法律的可靠证据。

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

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

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

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

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

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

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是医务人员在患者就诊过程中记录病情、诊断和治疗等信息的文书化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最新版的病历书写规范,包括书写格式、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旨在帮助医务人员规范书写病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一、书写格式要求1.纸张规格:使用A4纸或医院统一规定的病历书写纸。

2.字体和字号:建议使用宋体或微软雅黑字体,字号为小四。

3.标题和页眉:每页顶端中央写上“病历”两字作为标题,并在每页页眉处写上患者的姓名、病历号和就诊科室。

4.页码和页脚:每页下方居中写上页码,并在页脚处标明制作日期。

5.时间格式:使用24小时制,并将日期和小时分秒分别写在同一行。

二、内容要求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主诉和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主诉,并按照时间顺序描述其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

3.既往史和过敏史:包括个人疾病史、手术史、输血史、传染病史等,以及对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的过敏反应情况。

4.家族史:记录患者近亲属有无类似疾病,如果有需要详细描述。

5.查体和实验室检查:对患者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生命体征、系统检查等,并附上相关实验室检查的结果。

6.诊断和鉴别诊断: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给出准确的诊断,并列出鉴别诊断以排除其他可能性。

7.治疗和护理:详细记录医生给予患者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包括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信息。

8.预后和复诊建议: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给出预后评估和复诊建议。

三、注意事项1.准确性和完整性:病历应真实、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等信息,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避免出现遗漏和错误。

2.语言规范和术语使用:书写内容应使用规范化的医学术语和通用表达方式,避免使用口头语言、俚语或个人化词汇。

3.书写清晰和工整:病历应书写清晰、工整,避免出现潦草字迹和错别字,以便其他医务人员阅读和理解。

4.修改和划线处理:对于已写错的内容,应使用红色或其他醒目颜色划线处理,并在旁边注明正确信息,不得使用涂改液或覆盖。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与解读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与解读

错误举例
活动后心悸气短2年,加重一周 数字写法前后不一致 畏寒、发热已3天 文字不精炼:如改为“畏寒、发热3天”更显 精炼 因颅咽管瘤术后6个月,加重1天入院 主诉既无症状又无体征 全身抽搐发作3次 主诉无时限,应改为:反复抽搐2天 发作次数可在现病史中描述
患者有明显症状时,主诉不可写“要求化疗入院 ”
更正主诉:发现白血病1年,发热、全身出血点1周。
现病史
要求:围绕主诉:
心前区疼痛、咯血
时间先后:发生、诱因、发展、诊治 系统询问:发现伴随症状、免漏 阴性体征:具有鉴别诊断意义 客观如实:忌主观揣测、评论 分段叙述:多种疾病(较重要)
现病史书写十要素(新规)
①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发病缓急、 前驱症状、可能的病因或诱因。 ②主要症状特点: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 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及程度。 ③病情的发展与演变:包括病情是持续性还是间歇 性发作,是进行性加重还是逐渐好转,缓解或加 重的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等。 ④伴随症状:记录各种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点 及其演变过程,各种伴随症状之间,特别是与主 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3、病历完成时限要求
一般病人: 入院记录24小时内完成 (尽可能在次日晨主治查房前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成 院内会诊:普 通……24小时内完成 急会诊……10钟内到场 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3、病历完成时限要求
手术记录: 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术后手术医师即刻书写 出院记录: 由经治医师在患者出院24小时内完成 死亡记录: 由经治医师在患者死亡24小时内完成 死亡讨论记录: 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诊断方面几点说明及有关概念
3,初步诊断:入院时一律写初步诊断,写在入院 病历未页 中线右侧,由书写入院记录者签名 4,修正诊断:是指对入院第一诊断重新确定的修正诊断 补充诊断: 是指诊疗过程中新发现的诊断 规定:写在中线右侧,初步诊断下方 修正诊断和补充诊断均由主治医师资格以上人员做出 ,填写并签名。注明日期和时间 5,(出院诊断,写在末页中线左侧)

新版病例书写规范详解

新版病例书写规范详解

第一章根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展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标准。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病症、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标准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存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展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病历书写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王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王
修正诊断(包含入院时遗漏的补充诊断),用红笔书写于入院诊断的 下方,并签署修改者姓名、日期。病程记录中有描述记录。
诊断应分清主次,按顺序排列:主要诊断→次要诊断→并发症→其他 伴发疾病。
诊断应尽可能包括病因诊断、病理诊断、解剖及功能诊断、疾病分型、 分期
诊断待查:应以退两格形式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入院记录 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史、婚育史、家族史 体格检查 专科检查应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辅助检查:记录门诊及院外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 (包括检查项目、医疗机构名称、日期、结果。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诊 断
初步诊断(书写病历者)
入院诊断(主治医师第一次查房48小时内完成)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
三方核查,三步核对: 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 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病人离室前 核查?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和 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核对并记录。输血 病人对血型、用血量。 三方确认签名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医嘱——医学指令 长期医嘱 临时医嘱 医嘱内容、起始时间、停止时间,执行时间,医 师、护士签名。 医嘱内容准确、清楚,每项医嘱一个内容,注明 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 消时,应当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电子病历直接打印。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会诊记录
急会诊:10分钟内到达 普通会诊:48小时内完成会诊 会诊医师的资质: 申请科室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 况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术前小结、 麻醉记录、 手术记录 手术者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书写。 主要内容:患者的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 现及处理等情况记录。 手术者签名。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但必须主刀签名。

新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新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新病历书写规范解读新的病历书写规范是卫生部在医改深化、医院信息化技术不断提高、医疗纠纷频繁及《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等情况下修订的,湖南省根据我省的情况进行了修订补充,保证了病历书写规范总的延续性,质控标准更注重从医疗安全去考评,更有实际意义。

但任何一项规范都不可能做到完美,使实际实施时出现模糊和不适应。

下面结合我院的情况进行一些解读。

一.入院记录入院记录格式和内容亦无须多讲,需要注意的是:①与本次疾病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记录,在中医病历如不按此要求则要扣分。

②既往史中,中医病历缺一项内容扣1分,西医病历中必须有传染病史、输血史、食物药物过敏史记录,三者任缺一项均是一个中缺。

这也是从医疗安全(病人和住院医生)考虑的。

③入院诊断:中医诊断有多个时,只要求写四个,证型诊断只要求写一个,修改、确诊、补充诊断需要写出并签名和时间,西医不做要求。

④再次入院记录,主诉写前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其时间(如反复咳嗽、咯痰15年,再发10天),现病史重点小结本次住院的前次住院及出院后到本次发病的情况,以往的住院仅交待住院次数和住院日期及因何种原因住院即可。

既往史及以后的病史内容如无明显变化时,可写“见第一次入院记录”。

⑤入院记录由经治医师以上(即有执照的)书写,再入院记录可由实习生书写(上级或带教老师签字)。

中医病历如不按此,视为“丙级”(不合格)病历。

二.首次病程记录:要由有执照的医师书写。

1、病历特点中,临床表现应将病史包括既往史、体征中有助于该病人的诊断、鉴别诊断特点写出,不能只写一句主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和鉴别诊断要求条理清晰充分,有分析的鉴别诊断。

①对诊断依据。

a.在诊断明确,只有一个诊断时,可按症状、体征、辅查依据依次列出;b.在诊断明确,有多个诊断时,应对每个诊断按上述顺序分条列出,如第2诊断以后的诊断是以往已明确的,可简化诊断依据,例如第2、3诊断分别为高血压病、糖尿病2型,可写为“高血压病、糖尿病:以往确诊为高血压病、糖尿病,一直在降压、降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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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小结是经治医师的工作 大查房是病区管理的范畴

新增并修改内容:

(9)抢救病例的抢救记录:抢救记录不另立专页,但要在横行 适中位置标明“抢救记录”。抢救病例是指患者生命体征不平 稳具有生命危险,需立即进行抢救者。抢救记录系指患者病情 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所作的记录。抢救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 主治医师或主治以上医师审签。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 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并加以注明。 内容包括危重病名称、主要病情、抢救起始时 间、抢救措施、抢救结果、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职称 (职务)。详细记录患者初始生命状态和抢救过程和向患者及 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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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病程记录 系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 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不需列题),应当在 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注明书写时间(应注明 年、月、日、时、分)。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 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 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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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临床路径管理记录:根据原卫生部2009年关于印 发《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经 治医师在患者入院完成病情评估后,对满足诊断明确, 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照医疗机构临床路径设计流 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等条件的患者应当列入临床 路径管理,与患者充分沟通后签署临床路径入组知情同 意书归入病历档案中保存,并在首次病程录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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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减内容:
(6)患者或其近亲属及有关人员的反应及要求,向患者 或其近亲属、代理人、关系人介绍病情的谈话要点(必要 时可请其签字) 旧版: (6)患者或其近亲属及有关人员的反应及要求,向患者 或其近亲属、代理人、关系人、患者组织介绍病情的谈话 要点(必要时可请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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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修改内容:
诊疗计划的一部分
怎么进行病情评估?
(3)病情评估:新病人入院 后,经治医师应对患者全 面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病 情轻重、急缓、营养状况 等做出正确的评估,做出 正确的诊断,参照疾病诊 治标准、规范,以制定出 合理、有效、经济的治疗 方案,并将可能出现的并 发症、预后判断告知患者 或者其授权委托人。

旧版:病程记录一般每天记录一次;危重病例应随病情变化
及时记录,并注明时间;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或恢复期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 次。手术后患者应连续记录3天,以后视病情按上述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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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
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为主,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 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上级医师必须 有计划地进行检查,作必要修改和补充并审阅签字。 旧版: 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为主,但上级医师必须有计划地进 行检查,作必要修改和补充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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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开始,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2011年11月,2012年12月全省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 学术年会上充分讨论 2013年3月初步定稿后,又收集采纳了全省13个地 市卫生局和省管医院的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判定 标准) 2013年10月再次征求二、三级21家医院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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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关于临床路径
首次病程录,在“诊疗计划”中加入: ◦ 对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医疗机构规定 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的患者写明 入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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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关于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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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会诊制度 交接班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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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查对制度 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技术准入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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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 (8)“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应有科主任或副主任 主持的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参加人员应为全科或全 病区医师、护士长及相关人员,重点内容应对患者目前 诊断、治疗效果、医疗风险及预后等进行分析,并评价 治疗措施是否合理,以利于患者下一步治疗方案的修订。 记录方式可以在病程记录中续写,在病程记录居中位置 写“科室大查房记录”,也可以在阶段小结的“诊治经 过”中记录上述科室大查房相关内容,同时应在病程记 录居中位置写明“阶段小结及科室大查房记录”,但阶 段小结不可以替代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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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 ◦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 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术 (如骨髓穿刺、腰椎穿刺、胸 腔穿刺、腹腔穿刺、各种内窥镜诊疗操作、各种介入诊 疗操作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由操作者即刻书 写。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 患者一般情况,操作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 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江苏 省手术分级管理目录》(2010年版)所列为手术者,仍 按照手术管理制度书写相关记录,不应列为有创诊疗操 作。 手术分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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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 ◦ 输血/血液制品记录:病人需要输血(或血液制品)时, 由经治医师告知患者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关系人 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医疗风险,与患方签署输血/血液 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交叉 配血单,并粘贴在病历中归档。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患 者输血情况如输血指征、拟输血成份、输血前有关检查 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记载有无输血 反应,患者在手术中有输血者应在手术记录中注明已输 血量等输血执行情况。患者用血后应有输注效果评价的 记录。 出院后门诊回访需要输血(或血液制品)的患者必 须记录其是否有院外输血及应用血液制品史。
Neurology & Neurosurgery
2003年1月第1版
第一节 病程记录 第二节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第三节 交(接)班记录 第四节 会诊申请和会诊记录 第五节 转出(入)记录 第六节 病例讨论记录 第七节 手术前小结 第八节 手术记录 第九节 手术后病程记录 第十节 麻醉记录 第十一节 出(转)院记录 第十二节 死亡记录 第十三节 同意书 第十四节 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及要求
2015年3月第2版
第一节 病程记录(新增内容较多) 第二节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第三节 交(接)班记录 第四节 会诊申请和会诊记录 第五节 转出(入)记录 第六节 病例讨论记录 第七节 术前小结 第八节 手术记录及手术安全核查 第九节 术后病程记录 第十节 麻醉记录及麻醉访视记录 第十一节 出院记录 第十二节 死亡记录 第十三节 各类知情同意书及医患沟通记录 第十四节 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及要求
第四五四医院神经内科 焦冬生
Neurology & Neurosurgery Ward 3
◦ 适当增加表格式病历的式样; ◦ 以《病历书写规范》(2003年第1版)为蓝本,依据卫生部相关 要求,参考新版《临床诊断学》等教科书,同时将原《病历书 写规范若干问题的说明》中的部分内容补充到新版《规范》中; ◦ 增加了卫生厅《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 版)》相关内容:病情评估,住院30天大查房,输血规范,有 创操作,器官移植,临床路径,检验检查互认,…… ◦ 增加“电子病历”章节,从电子病历的结构、输入、打印规格、 保管、贮存、安全管理以及质控标准等方面提出规范性的要求 (可参照卫生部的相关标准); ◦ 修改并增加“中医病历书写规范”的相关内容等。
Neurology & Neurosurgery

新增内容: ◦ (15)重要的实验室检查结果或辅助检查结果报告单在病 人出院前尚未回报时,经治医师须在患者出院前的医患沟 通时告知患方,并详细记录患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待检验 检查结果回报后,经治医师须将检验检查结果报告单粘贴 在病历中。如其结果导致必须改变患者出院诊断、或对患 者的后续治疗有影响时,经治医师须在最后一次病程录后 按照接收报告的实时日期据实补记修改诊断或修改后续治 疗方案的依据以及通知患方的具体情况。同时,经治医师 按照修正诊断等相关要求修改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病案 首页等,以利于患者随访及后续治疗。应用电子病历的医 疗机构须按照其医疗机构相关管理规定如实修改电子文档, 以维护医患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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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关于临床路径
◦ 当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①在 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 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②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 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 ③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④其他严重 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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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
◦ (16)活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管理文书须符合卫生部医 管司发2012年124号文件内容的相关管理规定:具备活 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在开展活体器官移植手术前,需 严格审查程序,认真填写活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管理文 书,并将医院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活体器官移植伦理审查意见书、省(区、市)卫生厅 (局)活体器官移植加盖公章后的批复回复意见表等医 疗文书并入病历归档保存。对管理文书涉及签字的部分 均应以本人或代理人签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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