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065-2010 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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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检测作业指导书最后.doc

电气检测作业指导书最后.doc

北京京安运泰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电气检测作业指导书第A版编制:_________________ H期: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前言为了预防和减少屯气原因引起的火灾,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社会财产安全,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建筑电气火灾的特点,进行有效的建筑电气防火检测工作。

制定本作业指导卩的目的是为本公司进行建筑消防电气的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检测依据。

本作业指导书贯彻了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内容,同时部分釆用了公安部的行业标准。

1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作业指导书的引用而构成木作业指导书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当使用最新版木的标准时,木作业指导书相应予以修改。

GB50045-95 (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53-19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33/1067-201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曽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54-1995低压配屯设计规范GB50116-1998火灾口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19510. 9-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16895. 14-2010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房间和小间GB50171-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一盘,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DL/T664-2008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2总则3.1建筑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应与环境条件及工作状态相适应并应符合国家的设计和施工的规范和标准。

3.2建筑屯气设备的线路及其附件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有产品合格证。

首都机场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首都机场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用说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民用航空局及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章、规范、规定等文件,结合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系统阐述了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政策与指标、组织管理、风险管理、预防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预案及演练等内容,是股份公司的核心制度文件,是公司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消防支队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提交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正式施行,公司各部门都应严格遵守,以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消防安全。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依据 (1)1.2目的 (3)1.3适用范围 (3)第二章消防安全政策和指标 (4)2.1消防安全政策 (4)2.2消防安全指标 (5)第三章消防安全组织管理 (7)3.1组织结构 (7)3.2各级管理职责 (7)第四章消防安全风险管理 (20)4.1工作目标 (20)4.2风险管理的实施 (20)第五章消防设施管理 (21)5.1消防设施管理责任 (21)5.2消防设施配备 (21)5.3消防设施运行的检测与维护 (22)第六章重点部位管理 (23)6.1概念 (23)6.3消防中控室管理 (23)6.4库房及电气机房管理 (25)6.5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27)第七章施工防火管理 (29)7.1总体要求 (29)7.2施工动火流程管控 (29)第八章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31)8.1燃气使用管理 (31)8.2用电管理 (31)第九章专职消防队管理 (33)9.1日常管理 (33)9.2应急救援 (33)第十章消防监督管理 (34)10.1防火巡查、检查 (34)10.2联合消防检查 (35)10.3消防工作季度考核 (36)10.4防火检查职责 (36)10.5火灾隐患管理 (37)第十一章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39)11.2培训形式 (39)11.3培训计划制定 (39)11.4培训档案管理 (39)11.5岗位培训管理 (40)11.6在岗复训管理 (40)11.7合约商安全培训管理 (41)11.8人员宣传教育 (42)第十二章灭火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 (43)12.1管理职责 (43)12.2预案演练 (44)第十三章消防管理文件支持 (45)13.1消防法律法规库的建设 (45)13.2消防安全制度建设 (45)13.3消防档案 (45)13.4消防安全总结分析 (47)第十四章附则 (48)14.1附件 (4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依据1.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1987)《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2009年5月1日施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公安部发布,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GA587-2005,公安部发布,2006年5月1日实施)《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公安部发布,2007年7月1日实施)《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91号,2008年2月1日起施行)《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08号,2011年9月9日起施行)《民用航空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救援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55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96号,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MH/T7015-2007,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第10部分:机坪防火》(MH/T3011.10-2006,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2007年4月1日实施)《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第12部分:地面消防设施维修、使用和管理》(MH/T3011.12-2006,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2007年4月1日实施)《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MH/T7002-2006,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2004年4月20日起施行)《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2006年11月3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2011年9月1日施行)《电气防火检测技术》(DB11/065-2010,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0年11月1日实施)上述法律法规及标准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经评价适用后仍适用于本制度。

2023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2023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检测流程 (2)6 检测要求 (2)7 电气火灾危险级别判定 (3)8 检测记录与报告 (3)9 档案管理 (3)附录A (资料性)检测仪器基本配置 (5)附录B (规范性)直观检查 (6)附录C (规范性)仪器检测..............................................................14 附录D (规范性)特殊场所.. (18)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气防火检测的基本要求、检测流程、检测要求、电气火灾危险级别判定、检测记录与报告、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10kV及以下电气防火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022 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4.1 机构4.1.1 应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4.1.2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建立识别风险的长效机制。

4.1.3 应配备检测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及技术支持服务。

4.2 人员4.2.1 检测机构应设置本机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并按照检测对象设置项目负责人。

4.2.2 从事现场检测的操作人员均应具有电工作业证。

4.2.3 应遵守现场电气高、低压安全作业相关要求。

4.3 设备4.3.1 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电气防火检测的设备。

4.3.2 检测仪器的基本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参见附录A。

4.3.3 用于测量的检测仪器应能达到所需的测量准确度。

4.3.4 检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5.1 接受委托5.1.1 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电气防火检测时,应了解委托方的检测需求,并对检测能力进行评估。

建筑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涉及的主要相关标准(规范)

建筑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涉及的主要相关标准(规范)
Fra bibliotek. •
一、变压器 :
• • • • • • • • • • • • • • • a:变压器室通往其他配电装置的电缆贯穿的隔墙、孔洞及电缆构筑物 的开孔部位,均应实施防火封堵; b: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鸟、蛇、鼠类等 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道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c:变压器室内不应堆放可燃物及杂物;干式变压器与低压配电柜并列 安装时其外壳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3X,分列安装时应不低于P2X; 冷却装置运行应正常; d:建筑物内设有变电所,电气装置的系统接地和保护接地应通过总等 电位联结而共同接地,一般要求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e:变压器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过热痕迹,套管、绝缘子无火花 放电痕迹,无破损、裂纹、积污现象,声响正常。 f: 油浸式变压器室温不宜超过45℃,变压器顶层油温一般不宜超过 85℃;高压部分触头、外部导体连接的端子和导线连接处最高允许 温度一般不超过90℃,低压部分连接端子最高允许温度一般不超过 100℃,极限110℃。
室内配线(金属/塑料线槽):
• • • • • • • • • • • a) 金属线槽宜敷设在正常环境的室内;当敷设在有腐蚀气 体、热力管道上方以及腐蚀性液体管道下方时,应采取 防腐、隔热措施; b) 金属线槽在建筑顶棚内敷设时,应采用具有槽盖的封 闭式金属线槽; c) 电线、电缆在金属(塑料)线槽内,应留一定余量,绑 扎牢固,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但接 头总截面不应超过该点线槽截面的75%防止槽盖挤压绝 缘层; d) 塑料线槽必须具有阻燃性能; e) 线槽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体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连 接; • f) 金属线槽必须可靠接地,但金属外壳不应作为设备的接 • 地线。
建筑电气防火安全检测

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行业管理办法

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行业管理办法

北京消防协会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建立公平竞争的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行业秩序,促进提高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行业质量,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从事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活动的消防协会单位会员,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1/065-2010)开展检测工作。

第四条北京消防协会对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会员单位实行资信管理制度。

第五条取得资信证书的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北京消防协会单位会员;(二)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三)与电气防火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四)达到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六人以上,其中达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的至少三人;(五)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其中取得高压电工证2人以上,取得低压电工证2人以上;(六)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七)取得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资信证书的,应当向北京消防协会提交下列材料:(一)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资信证书申请表;(二)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工证、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历证明等;(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七)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北京消防协会对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人的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实地核查;对核查通过的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颁发资信证书。

电检规范

电检规范

《电检规范》一、配电装置1、配电箱(盘)为木制作依据GB50259-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0.2条规定:“配电箱(盘)不应用可燃材料制作”2、配电箱进出线孔无绝缘保护套依据GB50259-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0.3条规定:“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3、配电柜(箱、盘)内导线有接头依据GB50171-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0.1条第3款规定:“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4、配电箱直装在木结构上。

依据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第4.4.2条规定:“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5、配电箱(盘)、开关箱近旁堆有可燃物依据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第5.2.2条规定:“配电箱(盘)和开关箱的近旁,不得堆放杂物。

”6、配电柜(箱、盘)和开关箱内导线乱依据GB50194-1993《建设工程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第5.2.4条规定:“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7、室外配电箱无防雨、雪措施依据GB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第2.0.6条规定:“室外安装的非防护型的低压电器应有防雨、雪和风沙侵入措施”8、配电箱安装在库房内依据公安部1990-04-10发布的《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41条规定:“仓库的配电箱应安装在库房外”9、配电柜(盘)等高低压设备及母线正上方装有灯具依据GB50259-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2.0.4条的规定:“在变电所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母线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封闭式的配电盘、开关柜母线除外)”10、配电柜(箱)内铜、铝导体直接连接依据GB50173-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8.0.2条第4款规定:“铜、铝导体连接时,应设有过渡措施”11、配电箱内多股绞线未压接端子,直接压接在设备端子上依据GB50258-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1.3.2条第3款规定:“截面大于2.5 ㎜2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现行北京地标大全(目录明细)

现行北京地标大全(目录明细)

16 DB11/T697-2009 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外墙保温装饰板做法)
2010.4.1
17 DB11/729-2010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技术规程
2011.1.1
19 DB11/T850-2011 建筑墙体用腻子应用技术规程
2012.4.1
20 DB11/T851-2011 聚脲弹性体防水涂料施工技术规程
7 DBJ01-61-2002 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8 DBJ01-62-2002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9 DBJ/T01-64-2002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10 DBJ/T01-65-2002 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
11 DBJ/T01-68-2002 蒸压加气混凝土墙面抹灰施工技术规程
20
DB11/T493.12007
21
DB11/T493.22007
22
DB11/T493.32007
23 DB11/T514-2008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3部分:道路交通信号 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2011.8.1
66 DB11/T825-201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1.12.1
67 DB11/T849-2011 房屋鉴定与结构检测操作规程
2012.4.1
68 DB11/T848-2011 压型金属板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2.4.1
69 DB11/T855-201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维护通用要求
2006.4.20
35 DB11/T344-2006 陶瓷墙地砖胶粘剂应用技术规程

2010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 第五部分

2010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 第五部分

2010年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是指国际电工委员会颁布的一项国际标准,用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在火灾条件下的耐火性能测试和评估。

这个标准一共分为七个部分,其中第五部分主要涉及异质结构材料和构件的耐火性能测试方法。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2010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第五部分的内容,从简单的介绍到深入的测试方法和相关理论知识,以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这一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和作用。

1. 2010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第五部分概述2010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是一项针对建筑材料和结构在火灾条件下的耐火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的国际标准。

第五部分主要关注异质结构材料和构件的耐火性能测试方法,包括了火焰蔓延测试、燃烧性能测试和温度传递测试等内容。

2. 异质结构材料和构件的耐火性能测试方法针对异质结构材料和构件的耐火性能测试,该标准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测试方法,比如火焰蔓延测试是用来评估材料在火灾条件下的火焰蔓延性能,燃烧性能测试则是用来评估材料的燃烧特性,温度传递测试则是用来评估材料在高温条件下的传热性能。

3. 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除了具体的测试方法,我们还将深入探讨与异质结构材料和构件耐火性能测试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

比如对于材料的火焰蔓延性能测试,我们将介绍其在实际建筑中的重要性和应用场景,以及如何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结构设计和材料选择。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这篇文章的我们还将共享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比如对于异质结构材料和构件耐火性能测试的意义和挑战。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探讨,我们希望读者能够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2010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第五部分的内容和意义。

总结回顾我们将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回顾,梳理出2010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第五部分的核心要点和重要意义,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消化吸收这些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将其运用到实践中。

通过本文的撰写,我们将以知识的文章格式为基础,以简洁明了的语言风格,多次提及2010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第五部分的内容,深入探讨该标准的应用和意义,使读者得以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主题。

DB11/065 -2000《北京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资料

DB11/065 -2000《北京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资料

lCS 29 . 020P16备案号:10773—2000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065—2000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2000-06-26发布 2000-10-01实施目次前言 (1)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总则 (2)4 变配电所 (2)4.1 一般技术规定 (2)4.2 高压配电装置 (5)4.3 可燃油浸式电力变压器 (7)4.4 干式电力变压器 (7)4.5 低压配电装置 (8)4.6 电力电容器 (9)5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9)5.1 一般技术规定 (9)5.2 室内配线 (11)5.3 导线连接、导线与设备或器具连接 (13)5.4 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 (14)5.5 插座与开关 (14)5.6 低压电器 (15)5.7 电力电缆线路 (17)6 照明装置和一般低压用电设备 (19)6.1 照明装置 (19)6.2 电动机 (21)6.3 整流设备 (22)6.4 其它小型用电设备 (22)7 接地和等电位联结 (23)7.1 一般技术规定 (23)7.2 接地和等电位联结的选用及其工作状态 (24)8 特殊场所 (25)8.1 大型文艺演出场所 (25)8.2 公共娱乐场所 (26)8.3 展览展销场所及建材家具灯饰商品集贸市场 (26)8.4 施工场地 (27)8.5 桑拿浴室 (28)8.6 宾馆家具、商业橱窗、展柜的电器和线路 (29)9 电气火灾隐患检测和判断方法 (30)9.1 一般技术规定 (30)9.2 检测仪器选用和对技术性能的一般要求 (30)9.3 温度检测和过热型电气火灾隐患的判断 (31)9.4 放电型电气火灾隐患的检测 (32)9.5 谐波分量及中性线过载电流的检测 (32)9.6 绝缘电阻的检测 (33)9.7 接地电阻的检测 (33)10 检测及其结果处理 (33)附录A (标准的附录) 防火用漏电保护器的接线方法 (34)附录B (标准的附录) 接地系统的类型 (35)附录C (标准的附录) IP防护等级划分 (38)附录D (提示的附录) 常用材料发射率的参考值 (39)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065-2000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代替DB11/065-1996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气防火检测的一般技术规定、直观检查、仪器检测以及电气火灾隐患判断方法。

电检规范

电检规范

《电检规范》一、配电装置1、配电箱(盘)为木制作依据GB50259-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0.2条规定:“配电箱(盘)不应用可燃材料制作”2、配电箱进出线孔无绝缘保护套依据GB50259-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0.3条规定:“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3、配电柜(箱、盘)内导线有接头依据GB50171-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0.1条第3款规定:“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4、配电箱直装在木结构上。

依据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第4.4.2条规定:“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5、配电箱(盘)、开关箱近旁堆有可燃物依据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第5.2.2条规定:“配电箱(盘)和开关箱的近旁,不得堆放杂物。

”6、配电柜(箱、盘)和开关箱内导线乱依据GB50194-1993《建设工程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第5.2.4条规定:“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7、室外配电箱无防雨、雪措施依据GB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第2.0.6条规定:“室外安装的非防护型的低压电器应有防雨、雪和风沙侵入措施”8、配电箱安装在库房内依据公安部1990-04-10发布的《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41条规定:“仓库的配电箱应安装在库房外”9、配电柜(盘)等高低压设备及母线正上方装有灯具依据GB50259-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2.0.4条的规定:“在变电所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母线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封闭式的配电盘、开关柜母线除外)”10、配电柜(箱)内铜、铝导体直接连接依据GB50173-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8.0.2条第4款规定:“铜、铝导体连接时,应设有过渡措施”11、配电箱内多股绞线未压接端子,直接压接在设备端子上依据GB50258-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1.3.2条第3款规定:“截面大于2.5 ㎜2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4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报告要点

4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报告要点

检测报告(2015版)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编制日期:年月日编制单位:北京********有限公司声明1、有效性声明:1)未加盖CMA章的检测报告无效,本报告黑体字前加“*”的检测项目为计量认证的通过项目;2)检测报告未在规定处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的无效;3)未在规定处由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亲笔签名的报告无效;4)检测报告涂改、页码不连续的无效;5)检测机构为其母公司(或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机构)的施工项目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作为电气配电设施安全运行验收的符合性证明文件。

6)待检项目的编号应与报告编号一致。

2、客观性声明:1)样品抽样应依据DB11/065-2010中电气隐患检测抽样原则,对于建筑电气设施进行比例抽样检测。

2)检测结果中的相关数据如:电压值、电流值、温度及温升值均为即时测量值,结果描述为检测时的电气配电设施及用电设施负荷下的样品状态。

3、监督举报:北京市消防协会自律监督咨询电话:82215752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举报电话:96119检测机构地址:******************************电子邮件:****@***.com 传真: 010-********-***联系人: *** 电话: 010-********-***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报告日期:年月日北京****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报告评定项目名称:检测设备:依据《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1/065-2010附录D (规范性附录)检测仪器基本配置表D.1检测仪器基本配置表注1:其他常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等,按照实际需要配备。

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1、变配电装置2、低压配电线路3、照明装置和一般低压用电设备4、接地和等电位联结5、特殊场所1、封面1)报告“CMA章”应加盖在封面左上角。

2)电检“报告编号”规则:前四位用四个大写拼音首字母表示本单位名称;后四位是本单位检测报告的年度排序数,0001~9999应为连续自然数。

电气消防检测技术标准

电气消防检测技术标准

天津滨海外包服务产业园2010年电气消防检测技术标准一、检测范围:天津滨海服务外包产业有限公司1—5#楼低压侧电气设施、设备。

二、检测内容:1、变压器室①直观检查变压器室的设置位置、防火等级及孔洞封堵等;变压器的设置、外观质量、组件完整性及防火措施等;高低压电缆(线)的敷设等。

②用红外系列仪器检测变压器绕组和高低电缆(线)各接点的温度并拍热谱图。

2、高(低)压配电装置①直观检查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设置、安装质量、柜内配线、高(低)压电缆(线)接头、接地、配件的完整及防火措施等。

②采用常规仪表测量(或读取)各相线的电压(流)值、N线的不平衡电流值、PE线有无异常电流及接地电阻值等。

③采用红外系列仪器测量导线及其连接点、开关触头的温度并拍热谱图。

3、低压配电箱(盘)①直观检查配电箱(盘)的设置、材质、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接线端子连接、接地及防火措施等。

②采用常规仪表测量负荷电流值、N线电流值及PE线有无异常电流。

⑶采用红外系列仪器测量箱(盘)内各接线端子、断路器触头的温度并拍热谱图;采用超声探测仪测量有无打火放电现象。

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检查不同用电场所的暗敷、明敷、直敷及穿保护管的线路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

5、电气照明装置检查不同的用电场所,各种照明装置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

6、开关、插座检查在不同的用电场所安装、使用的开关、插座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

三、检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最新修订)要求,依据图纸、消防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DB29-59-2003电气装置消防安全检测技术规程》及相关规定进行检测。

四、其他相关要求:1、天津滨海服务外包园提供所需相关图纸、资料。

2、检测过程中所采用的设备、仪器均由检测单位自行准备。

3、检测全程,天津滨海服务外包园设物管专人参与配合协助及现场管理工作。

4、设备检测过程中,如检测单位非正常操作受检的消防设备时,出现设备故障所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由检测单位承担。

安全隐患排查及依据

安全隐患排查及依据
安全隐患及依据
电气安全隐患及依据
序号
检查不符合项内容照片
不符合项描述
检查不符合项内容依据
1
配电柜紧挨窗帘
DB11/065-2010《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5.5.2.7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周围0.3m内,不应有可燃物;
2
电箱内控制开关无标识
GB 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规范》
3.0.4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5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电气连接
GB 50575-2010《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4.1.5需接地的金属导管,进入配电箱时应与箱体上的专用接地(PE)端子做电气连接。
10
插排置于床铺
DB11/065—2010《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5.4.1不应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不应串接使用;不应超负荷使用。
11
电箱门被袋装饲料等障碍物阻挡,储存的袋装饲料未与电箱保持安全距离
DB11/065—2010《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5.5.2.7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周围0.3m内,不应有可燃物;箱门操作方便,不得被它物遮挡;箱体内和下方不得搁置和堆放可燃物。
DB11/065-2010《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5.1.7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等防火保护措施;敷设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宜采取穿金属管、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5.2.1.7配电线路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导管保护,若受装饰构造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必须采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宜大于2m,导线不得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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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允许温度 (℃) 90 90 105
周围空气温度为 40℃的允许 温升(K) 50 50 65
表2 油浸式或干式电压互感器的允许温度及允许温升值
类别
绕组
油浸式 油顶
项目 油浸式 油浸式全封闭 干 绝缘 A级 式 耐热 E级 等级 B 级
F级 H级 一般情况 油面上充有惰性气体 或封闭式
铁及其它金属结构零件表面
(见 2,2000 年版的 2); ——第 4 章标题“变配电所”修订为“变配电装置”,内容以 2000 年版为基础,重新分类、调整为
对油浸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开关和断路器、高压熔断器、互感器、高压电容器以及低压配 电装置的一般要求、直观检查和仪器检测(见 4,2000 年版的 4); ——删除变配电所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表(2000 年版表 1); ——增加变压器接地检测和谐波检测(见 4.1.1.3,4.1.3 e),4.3.5.3 b),4.4.3 c) 3)); ——删除电气设备检测(查)项目表和各种配线与管道间最小距离表(见 2000 年版表 5 和表 8); ——将腐蚀性场所配线要求合并入 5.2.1.1(见 5.2.1.1,2000 年版 5.1.7); ——将建筑物电源进线处防火要求合并入 5.5.2.6(见 5.5.2.6,2000 年版 5.1.12); ——将 TN-S、TN-C-S 系统线路防火要求合并入 5.2.1.7(见 5.2.1.7,2000 年版 5.1.14); ——将低压电器接线端子防火要求合并入 5.3.2(见 5.3.2,2000 年版 5.6.1.3,5.6.1.4); ——将电烘箱、电炉防火要求合并入 6.4(见 6.4,2000 年版 6.4.1.1,6.4.1.2); ——增加检测抽样原则(见 8.2); ——增加检测仪器的基本配置(见附录 D); ——修订表面温度判断法中表面温度理论值的计算公式(见 8.5.1,2000 年版 9.3.3.1); ——将特殊场所的电气防火一般要求、直观检查和仪器检测从正文中删除,列入附录(见附录 F, 2000 年版的 8)。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消防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伟、张田莉、王丽虹、杨在塘、陈国良、胡锐、刘鸿国、王厚余、温德智、 嘉永存、叶增禄。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 065—2000。
最高允许温度(℃) 95 105 105 120 130 155 180 90
95
——
环境温度 40℃时的温升极限(K) 55 60 55 75 85 110 135 50
55
不得超过接触或邻近 绝缘材料的温升极限
表3 低压电器与外部连接的连接端子的允许温升值
接线端子材料
周围空气温度为 40℃的允许温升(K)
4 变配电装置
4.1 油浸式变压器 4.1.1 一般要求 4.1.1.1 室内安装可燃油浸式变压器,应符合下列防火规定:
a) 变压器室通往其他配电装置的电缆贯穿的隔墙、孔洞及电缆构筑物的开孔部位,均应实施防火 封堵;
b)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鸟、蛇、鼠类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 门、电缆沟道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电所内的接地故障电流 Id 和变电所接地电阻的 RB 的乘积应符合下式要求: IdRB ≤1200V
d) 当不能满足 c)项要求时,可将变电所设备外壳的保护接地和低压中性点的系统接地分开设置。 保护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低压中性点系统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4Ω。
4.1.2 直观检查
油浸式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各部位无渗、漏油现象; b) 储油柜的油位与温度相对应; c) 变压器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过热痕迹; d) 套管、绝缘子无火花放电痕迹,无破损、裂纹、积污现象; e) 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无变色现象; f) 声响正常。
II
DB11/ 065—2010
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装置、低压配电线路、照明装置和一般低压用电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联结电气 防火检测的一般要求、直观检查、仪器检测以及电气火灾隐患判断方法和结果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的电气防火检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地下、爆炸危险场所以及防静电、防雷和消防设施的电气防火检测。
裸铜
60
裸黄铜
65
铜(或黄铜)镀锡
65
铜(或黄铜)镀银或镀锡
70
注:低压配电室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40℃。
4.2 干式变压器
4.2.1 直观检查
干式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变压器室内不应堆放可燃物及杂物; b) 变压器与低压配电柜并列安装时其外壳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3X,分列安装时应不低于 IP2X,
表1 交流高压电触头及导体连接端子在空气中最高允许温度及允许温升值
部 触头

裸铜、裸铜合金 镀锡
镀银或镀镍
最高允许温度 (℃) 75 90 105
周围空气温度为 40℃的允许 温升(K) 35 50 65
2
DB11/ 065—2010
表 1(续)


外部导体连接的端子和 导体连接的结合部分
裸铜、裸铜合金 裸铝、裸铝合金 镀(搪)锡或镀银
4.1.3 仪器检测
油浸式变压器仪器检测要求如下: a) 测试环境温度,油浸式变压器室温不宜超过 45℃; b) 测试各部位电气连接点(含端子)、引线接点、电缆终端头温度。高压部分不应超过表 1 中规
定数值;低压部分不应超过表 2 或表 3 中的数值; c) 测量变压器顶层油温,一般不宜超过 85℃; d) 探测各种电气连接点、绝缘子、套管、电缆终端头、箱体等处的火花放电及其他异常声音; e) 测量变压器低压侧各相电流和中性线电流。如果中性线电流等于或大于相线电流,应测量相线
4.1.1.2 变压器室内不应堆放可燃物及杂物。 4.1.1.3 接地电阻测量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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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065—2010
a) 当建筑物内设有变电所,电气装置的系统接地和保护接地应通过总等电位联结而共同接地,当 建筑物内采用 TN-S 系统,可不检测接地电阻值;
b) 当 10kV 网络为不接地系统时,变电所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 c) 当变电所以 TT 系统给其他建筑物供电时,变压器高压侧为经小电阻接地系统,10kV 系统在变
谐波电流和中性线谐波电流,最高测量到 9 次谐波,电流总谐波畸变率(THDi)参照 GB/T 14549 规定; f) 测量次级电压; g) 在 TN、TT 系统中,当三相变压器为 Y,yn0 结线组别时,中性线电流不得超过低压绕组额定电 流真有效值的 25%,且一相电流在满载时不得超过额定电流值; h) 当三相变压器为 D,yn11 结线组别时,中性线电流真有效值应不大于低压绕组额定电流。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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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065—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065—2000《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本标准第4.1.1条、第4.1.3 e)条、4.3.1条、第4.3.5.1条、第4.3.5.3 b)条、第4.4.1条、第4.4.3 c) 3)条、第5.1条、第5.5.1条、第5.6.1条、第5.6.6.1条、第6.1.1条、第6.1.2.6条、第6.2.1条、 第6.3.1条、第7.1条、第8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与DB11/ 06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根据本标准正文中实际引用情况修订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其它参考文献列于附录之后
3 基本要求
3.1 电气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具有合格证和检验(测)证书。 3.2 实行生产许可或安全认证的产品还应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证标志。 3.3 电气防火检测应在电气设备和线路经过 1h 以上时间的有载运行,进入正常热稳定工作状态,其温 度变化率小于 1℃/h 后进行。 3.4 电气防火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ICS 29.020 P 16 备案号:27899-201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065—2010
代替 DB11/ 065—2000
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Code for inspection and test on electrical fire prevention
2010 - 04 - 28 发布
2010 - 11 -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 065—2010
目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要求........................................................................... 1 4 变配电装置......................................................................... 1 5 低压配电线路....................................................................... 7 6 照明装置和一般低压用电设备........................................................ 16 7 接地和等电位联结.................................................................. 20 8 电气火灾隐患检测和判断方法........................................................ 22 9 检测及其结果处理.................................................................. 2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IP 防护等级划分................................................. 2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接线方法 ................................... 2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接地系统的类型 ................................................. 28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检测仪器基本配置 ............................................... 31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常用材料发射率的参考值 ......................................... 32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特殊场所 ....................................................... 33 参考文献.............................................................................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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