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装置性违章
各类常见违章
各类常见违章行为(第一部分)一、作业性违章:1、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2、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3、闸刀式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造成闸刀受损。
4、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护器。
5、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7、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
8、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m.9、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井坑内。
10、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m范围内进行焊接、割等高温作业。
11、电焊机二次线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12、酒后登高作业。
13、高处作业时随手抛掷工器具及材料等物件。
14、高处作业时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15、高处作业时,工作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16、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
17、搭建脚手架无验收牌,无定期检验签名。
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20、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时,未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
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到。
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志,未及时恢复。
23、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24、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25、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工作。
26、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27、非操作工造作起重机。
28、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29、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
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装置性违章21例
序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装置性违章21例
作业性违章描述
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
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高建筑物临空面没有栏杆、栏杆不牢固或栏杆高度低于有关规定;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起重机械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全;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部位无警示标志;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进人易燃、易爆区的车辆无防护罩;
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头渗漏油;
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
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配置消防水龙带;
办公楼及其他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带压设备无超压卸压装置或卸压装置损坏;。
三类严重违章扣分标准
三类严重违章扣分标准
三类严重违章行为包括: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不同的违章行为有不同的扣分标准,以下是一个三类严重违章扣分标准的示例:
1. 作业性违章:
-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等,扣5 分;
- 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如带电作业、未经许可进入受限空间等,扣10 分;
- 酒后作业或疲劳作业,扣15 分。
2. 装置性违章:
- 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如安全门未关闭、消防设备故障等,扣5 分;
- 设备或工具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如电线裸露、工具损坏等,扣10 分;
- 危险区域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或防护措施,扣15 分。
3. 指挥性违章:
- 强令冒险作业或违章指挥,如指挥员工进行危险作业、违反安全规定等,扣20 分;
- 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扣15 分;
- 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或交底,扣10 分。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范本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范本一、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定义和危害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是指在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检修和使用过程中,因违反规定或操作失误,导致线路装置的性能与其设计要求不符,从而造成线路安全事故或对正常供电产生影响的行为。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隐患:装置性违章可能导致电气火灾、电击伤害等安全事故,对人身安全产生威胁。
2. 电力负荷不平衡:装置性违章可能导致电网负荷不平衡,造成电力供应不稳定,影响正常用电。
3. 能耗增加:装置性违章可能导致线路的能耗增加,造成电力资源浪费。
4. 设备损坏:装置性违章可能引起设备的异常运行,加速设备老化和损坏,增加维修成本。
5. 生产受阻:装置性违章可能导致生产中断或停电,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类型1. 设计违章:设计违章是指在配电线路设计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造成线路装置与实际需求不符。
防范措施:- 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线路装置满足需求;- 设计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和认证,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设计过程中加强与运维人员的沟通协作,确保设计方案可操作性。
2. 施工违章:施工违章是指在线路施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造成线路装置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
防范措施:-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过专业培训;-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工艺进行施工,确保操作规范;-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3. 检修违章:检修违章是指在线路检修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造成线路装置存在故障或隐患。
防范措施:- 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过专业培训;- 严格按照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确保操作规范;- 加强检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
4. 使用违章:使用违章是指在线路使用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导致线路装置性能下降或出现故障。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案例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示例1 违章分类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从违章行为(de)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de)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2 名词解释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de)规定、制度及措施(de)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de)规定而进行(de)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de)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de)一切不安全状态.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de)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de)行为.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de)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de)行为.3 违章(de)归类划分作业违章(de)归类3.1.1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3.1.2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3.1.3 着装不符合规定.3.1.4 攀、坐、站、倚、行(de)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3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3.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3.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3.1.8 使用(de)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3.1.9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de)活动.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de)作业行为.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装置性违章(de)归类3.2.1 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3.2.2 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3.2.3 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de)安全距离.3.2.4 生产、施工现场(de)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3.2.5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3.2.6 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3.2.7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3.2.8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3.2.9动火作业现场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易燃物未清除或有效隔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重要场所、工作间、库房、物资未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管理性违章行为(de)归类3.3.1 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华公司及电网安全生产有关规定;3.3.2 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3.3.3 制定(de)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要求;3.3.4 制定(de)标准低于神华集团和国华公司标准;3.3.5 设备变更后相应(de)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3.3.6 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3.3.7 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措施;3.3.8 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de)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3.3.9 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de)例行工作;未按公司相关消防管理规定例行工作;未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驾驶车辆;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违章使用临时工;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de)人员名单.指挥性违章行为(de)归类3.4.1 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补充规定、发电管理系统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3.4.2 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3.4.3 组织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3.4.4 职权范围内(de)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3.4.5 对各种违章现场不制止、不考核;3.4.6 插手职责范围以外(de)工作;3.4.7 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de)指挥.4 违章示例严重违章示例4.1.1 严重作业违章示例4.1.1.1 无票操作或操作时不按规定进行唱票、复诵、核对名称,或不按照倒闸操作票填写(de)顺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除外);4.1.1.2 无人监护进行操作和作业(有规定(de)除外);4.1.1.3 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没按规定执行地线揭示板制度;4.1.1.4 没按规程要求设置封闭围栏;4.1.1.5 约时停、送电;4.1.1.6 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4.1.1.7 无票作业或擅自变更、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4.1.1.8 打开运行中转动设备(de)防护罩,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有规定者除外);4.1.1.9 登设备、杆塔、构架,不核对名称、编号、杆塔号、色标;4.1.1.10 随意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4.1.1.11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具;4.1.1.12 不按规定使用相应(de)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或作业;4.1.1.13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4.1.1.14 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4.1.1.15 冒险蛮干,或经他人劝阻不听而违章作业;4.1.1.16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不列队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工作班成员未在工作票上签字;4.1.1.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结束时,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不到现场共同验收设备、查看现场状况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或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或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4.1.1.18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或无专人监护;4.1.1.19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de)照明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要求或无专人监护;4.1.1.20 擅自拆除设备围栏、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加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4.1.1.21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4.1.1.22 搭乘载货吊笼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4.1.1.23 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de)鞋等;4.1.1.24在未做好动火工作前(de)风险评估并制定防火安全措施进行动火作业.4.1.1.25动火工作开工之前工作负责人未清理动火点周围10米以内及所涉及范围内(de)易燃易爆物品.4.1.1.26动火工作开工之前动火现场未配备足够(de)消防器材,确保及时消除火情.4.1.1.27动火工作结束后未清理现场,确保不遗留火种.4.1.1.28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进行动火作业.4.1.1.2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de)容器未清理干净前进行动火作业.4.1.1.30在禁烟区吸烟.4.1.1.31动火作业在遇有火险异常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危险前继续进行动火作业.4.1.1.32动火工作在间断或终结时未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4.1.1.34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占用消防通道.4.1.1.35因未落实灭火器材检查责任灭火器泄压、药剂失效未更换,使用后(de)灭火器未进行更换.4.1.1.36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隐患未及时修复.4.1.1.37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de)容器及管道施焊;4.1.1.38 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4.1.1.39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火、防漏(de)可靠措施;4.1.1.40 值班、作业期间脱岗、串岗等;4.1.1.41水上工作不佩带救生设备,没有其它救生措施;4.1.1.42 酒后作业,酒后或无证驾驶,超速行驶;4.1.1.4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de)车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驾驶操作工程机械车辆;4.1.1.44未经考试考核核发内部准驾证(de)司机驾驶公司车辆;4.1.1.45驾驶车辆人货混装违规载人载货;4.1.1.46未办理携物出门证携物出厂(de)或以其他形式出厂(de);4.1.1.47 违反标准化作业管理规定.4.1.2 严重装置违章示例4.1.2.1 高空作业搭设(de)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4.1.2.2 使用(de)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4.1.3 严重管理违章示例4.1.3.1 施工队伍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4.1.3.2 因设计、订货、施工、调试、验收工作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造成工程有装置性违章移交生产;4.1.4 严重指挥违章示例4.1.4.1 工作负责人在安全措施没有全部实施前允许作业组人员作业;4.1.4.2 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de)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4.1.4.3 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de)人员上岗;4.1.4.4 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一般违章示例4.2.1 一般作业违章示例4.2.1.1 操作前不预演、不核对模拟图板,执行操作票时不按照顺序逐项打“√”开展操作.4.2.1.2 操作中图便利,委托他人代为操作;4.2.1.3 操作中出现问题不中止操作、不汇报;4.2.1.4 低压操作不戴线手套,高压验电,拆、装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不戴绝缘手套;4.2.1.5 不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设备接地;4.2.1.6 地线拆除后没有及时登记、整理和放回规定位置;4.2.1.7 测量绝缘前后,没有将被试设备对地充分放电.4.2.1.8 检修作业工作票未收回就进行恢复操作试验;4.2.1.9 代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条件或安全措施;4.2.1.10 非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或终结手续;4.2.1.11 工作负责人代工作票签发人签票;4.2.1.12 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de)同时,就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4.2.1.13 跨越(或钻)临时安全围栏或擅自越过安全警戒线;4.2.1.14 擅自拆除“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4.2.1.15 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开始工作(操作)命令即开始工作(操作);4.2.1.16 专职监护人擅自脱岗,没有进行不间断监护;4.2.1.17 不及时办理工作任务没完成而到期(de)工作票延期手续或重新办理工作票;4.2.1.18 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工作地点下面未设围栏或其他防止落物伤人(de)保护设施;4.2.1.19 在开关站和高压室内,单人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4.2.1.20 人员停留、行走在起吊物体下或拖运物体用(de)导向滑车内角中及绳索两侧;4.2.1.21 使用有缺陷(de)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4.2.1.22 安装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连接接地保护;4.2.1.23 使用铜线或其他导线代替铅保险丝,或在空气开关、电源刀闸(de)进线侧接引负荷;4.2.1.24 起重现场不按规定着装、不设专人指挥,手势不符合规定;4.2.1.25 违反规定运输或吊运氧气瓶、乙炔气瓶;4.2.1.26 使用梯子无人扶持或不绑牢;4.2.1.27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4.2.1.28 使用中(de)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垂直放置并固定可靠;乙炔气瓶、氧气瓶之间距离小于8米,动火点与乙炔气瓶、氧气瓶距离小于10米;4.2.1.29动火工作开工前结束后未落实专职消防人员到场检查验收并在动火工作票上加盖“已检查”和“已验收”章.4.2.1.30各区域消防器材责任人未按期落实消防器材检查签字手续.4.2.1.31 清理焊渣,不戴白光眼镜(或防护眼镜);4.2.1.32 焊接和动火人员离开现场前,没有检查和清除火种(de);4.2.1.33 电焊线裸露或接头没做绝缘处理;4.2.1.34 电焊工作离开现场时不切断电源;4.2.1.35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或器具)不接保护接地线;4.2.1.36 使用砂轮机、切割机、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或使用侧面磨削;4.2.1.37 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4.2.1.38 使用风动工具钻孔、开挖作业时不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4.2.1.39 野外上山作业不穿防护服和登山鞋;4.2.1.40 违反防火规定使用炉盘式电热;使用箱体式明火电热无保护罩、倾倒放置或周围一米以内有易燃易爆物品;4.2.1.41 不按规定电压装设、使用行灯(de);4.2.1.42 装设碘钨灯照明不采取防止触电、防火(de)措施;4.2.1.43 带电(de)二次设备有裸露部分,没有采取绝缘措施;4.2.1.44 在电源插座接引电源不使用插头;4.2.1.45 随意动用(挪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4.2.1.46 电梯检修、维护作业,没有采取防止人员坠落(de)措施,先打开各层站门;4.2.1.47 不按规定领用、运输、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4.2.1.48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4.2.1.49 在化验室吸烟、进食、喝茶饮水,或将食品、食具放在化验室内;4.2.1.50 在生产设备区域内、设备室、电梯门厅、仓库、工作间、疏散通道停放自行车、摩托车;4.2.1.51 违反限高标志,驾车进入生产设备区域;4.2.1.52 厂区内及公共场所包括食堂、会议室、活动中心、班车内等流动吸烟;4.2.1.53违规超时停车;4.2.1.54员工未佩戴证件入厂.4.2.2 一般装置违章示例4.2.2.1 工作现场设备、围栏、爬梯等(de)标志牌不符合要求;4.2.2.2 工作现场(或部位)、楼梯、疏散通道照明亮度不够;4.2.2.3 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de)要求;4.2.2.4 设备标签缺损或字迹不清;4.2.2.5 带电(de)二次设备有裸露部分,没有采取绝缘措施;4.2.2.6 设备室、盘柜门、围栏门锁失灵;4.2.2.7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4.2.2.8 转动机械(de)安全防护罩不符合安全要求;4.2.2.9 设备、楼梯、平台(de)护栏(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4.2.2.10 梯子端部无防滑措施,人字梯无限制开度(de)拉绳、铰链等;4.2.2.11 电杆(de)脚钉、爬梯不全、不牢固;4.2.2.12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4.2.2.13 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de)防护隔离设施;4.2.2.14 设备、电缆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4.2.2.15 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志.4.2.3 一般管理违章示例4.2.3.1 新设备投运或设备改造后,没有编制相关规程,致使设备(de)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4.2.3.2 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4.2.3.3 新入厂(de)生产人员,没有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4.2.3.4 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规定(de)专业培训,就安排上岗;4.2.3.5 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de)培训;4.2.3.6 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4.2.3.7 重大设备缺陷、安全隐患未及时组织排除;4.2.3.8 工程施工或设备检修没有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或有安全措施而不认真执行,违反规定使用临时工;4.2.3.9 对外发包工程项目没有依法签定合同或安健环协议,或合同中未具体约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de)安全责任;4.2.3.10 防范措施不当,同类事故在短期(暂定为30天)内重复发生;4.2.3.11 设备室、围栏门、无专人看守(de)入厂通道门没有按规定上锁;4.2.3.12 设备、装置、表记,无故超过检验期限.4.2.4 一般指挥违章示例4.2.4.1 各单位中层领导、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安全员,对违章现象不制止、不考核;4.2.4.2 安排单人进行至少二人同时进行(de)工作.具体违章事例4.3.1“两票三制”类4.3.1.1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以正确地执行.4.3.1.2非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4.3.1.3无操作票操作,无工作票工作.4.3.1.4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4.3.1.5现场工作时,工作票、危险因素控制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4.3.1.6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4.3.1.7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4.3.1.8检修工作超过期限,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4.3.1.9检修工作结束,不及时进行工作票终结.4.3.1.10几个电气操作项目和写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4.3.1.11擅自扩大工作票内(de)工作内容.4.3.1.12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组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4.3.1.13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4.3.1.1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都审查签名而进行操作.4.3.1.15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项操作、打“√”.4.3.1.16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4.3.1.17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有关人员不符合要求,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4.3.1.18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短时间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4.3.1.19未查明工作票是否交回和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4.3.1.20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不办理工作票.4.3.1.21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复诵不严肃,声音微弱,双方听不清.4.3.1.22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不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4.3.1.23操作监护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4.3.1.24操作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它活动. 4.3.1.25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置,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核对模拟图.4.3.1.26运行值班人员对许可进行夜间抢修工作(de)有关事项,不进行详细记录.4.3.1.27岗位交接班制度不严,不在岗位进行交接,或交接时不认真,不清楚.4.3.1.28不按规定进行设备系统工况检查,或未到正点以及接班人未签字就交接班.4.3.1.29值班记录本记录马虎、不全、字迹看不清.4.3.1.30巡回检查不准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4.3.1.31设备不按规定时间做定期切换工作.4.3.1.32 制粉系统不进行定期抽粉和执行粉仓降粉工作.4.3.1.33 值班监盘不认真,表计变化发现不及时,抄表弄虚作假.4.3.1.34热力系统重大操作,监护不到位或降低监护级别.4.3.1.35擅自移动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盘中(de)安全措施,进行工作.4.3.1.36工作盘中安全措施制定不完善,危险因素控制分析不全,考虑不周,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把关不严,未到现场实际检查,未对突发事件采取防范措施,就许可开工.4.3.1.37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组成员情绪波动、明显精神状态差(de)情况不闻不问.4.3.2触电类4.3.2.1 接地线前不验电或使用不合格地验电器.4.3.2.2工作结束后,漏拆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未恢复至开工前状况.4.3.2.3电机试转、外壳未接地.4.3.2.4电动工具无接地线.4.3.2.5漏挂、错挂、未挂警告牌及标示牌.4.3.2.6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及通道未设围栏标志.4.3.2.7接电源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刀闸保险上口.4.3.2.8更换保险丝用同四、铝丝、铁丝等代替.4.3.2.9 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de)电线电缆.4.3.2.10使用外壳已破损(de)刀闸电源接线板,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带电(de)插座.4.3.2.11非电气人员擅自接电源线.4.3.2.12使用无盖电源刀闸.湿手摸触电灯开关以及其它电气设备.4.3.2.13 使用手提电钻、磨光机、手提砂轮等电气工具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漏电保护器.4.3.2.14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器具或行灯电源未切断就收电源线.4.3.2.15使用超周期或绝缘不合格(de)电气工器具进行工作.4.3.2.16在仪表保护电源回路上接电炉等负载.4.3.2.17 电气操作时不使用绝缘工具.4.3.2.18 未经许可任意解除防误闭锁装置.4.3.2.19巡检人员动手摸开关机构或移动遮拦越过安全距离.4.3.2.20低压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4.3.2.21 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4.3.2.22盲目在以停运已久(de)设备上工作.4.3.2.23 约时停送电或启动设备.4.3.2.24在控制保护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地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4.3.2.25带长木杆、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时无人随行监护.4.3.2.26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4.3.2.27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有电压,盲目锯割.4.3.2.28开启电焊机时,一手搭在焊机上,另一手推开关.4.3.2.29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或使用有缺陷(de)焊接工具.4.3.2.30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4.3.2.31临近工作范围(de)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而进行工作.4.3.2.32遇有电气设备火情或人员触电时,不先切断电源慌忙进行抢救.4.3.3 高处坠落类4.3.3.1 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4.3.3.2登高工作时不穿防滑鞋.4.3.3.3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4.3.3.4安全带、安全绳未定期进行静拉力试验.4.3.3.5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de)构件上,或挂在低于工作面(de)物体上.4.3.3.6 用不合格(de)钢丝绳、麻绳来起吊重物.4.3.3.7 戴安全帽时未系好帽带.4.3.3.8使用不合格(de)梯子或不正确地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de)倾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在木箱等不稳固支持物上就登高工作,或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4.3.3.9将梯子靠在变压器等瓷瓶上工作.4.3.3.10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安全措施.4.3.3.11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和无人扶好梯子.4.3.3.12在没有装设栏杆(de)平台和脚手架上工作,无防护措施.4.3.3.13搭设脚手架时,不按规定敷设立杆、斜(横)撑、不满铺脚手板,脚手板绑扎不牢,不验收挂牌,不标注承载能力.4.3.3.14对开启(de)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不设安全标志.4.3.3.15在屋顶、杆塔、吊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高空作业,临空作业(de)一面未设按网或防护栏杆.4.3.3.16 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4.3.3.17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工作,未采取防止踩空坠落按措施.4.3.3.18酒后进行登高作业.4.3.3.19监护人不到场,工作人员擅自登高作业.4.3.3.20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de)人员进行登高作业.4.3.4其它方面4.3.4.1运行中将转动设备(de)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栏内.4.3.4.2在裸露(de)齿轮、链条、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4.3.4.3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作业,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清试运转中机器.4.3.4.4 机械加工时,在设备运转中不停车变速.4.3.4.5机械加工时,所加工件长度或直径超过规定值,仍然强行加工.4.3.4.6女工进入生产现场,未将长发盘在帽内.4.3.4.7运转设备靠背轮等处未加设防护罩,或防护罩未固定牢就启动.4.3.4.8起动输煤皮带,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铃.4.3.4.9 在输煤皮带上站立或跨越皮带.4.3.4.10 在转动(de)输煤皮带架上清理堵煤.4.3.4.11进入磨煤机进口清理堵煤时,不压回粉管封气器,不停电源,不设监护人.4.3.4.12氧气瓶、乙炔气瓶同车搬运.4.3.4.13氧气瓶、乙炔气瓶使用中间距不符合规定要求(应不小于8米).4.3.4.14氧气瓶、乙炔气瓶在露天无遮盖、暴晒.4.3.4.15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护套.4.3.4.16上班不按规定穿工作服,如穿汗衫、短裤、裙子、穿拖鞋、凉鞋等.4.3.4.17热工人员不与运行人员联系就动表计及测点.4.3.4.18检修工作结束后,验收马虎,现场不清理.4.3.4.19工作任务不明确,不事先进行了解,满目工作.4.3.4.20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坐在安全帽上休息.4.3.4.21进入厂区流动吸烟,在生产现场吸烟.4.3.4.22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de)事.4.3.4.23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电气工作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装拆保险不戴防护眼镜,使用砂轮机时不戴防护眼镜.4.3.4.24在除氧器等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de)照明及电动工器具.4.3.4.25高空作业,在行进和换位中失去防坠落保护.4.3.4.26擅自退出灭火保护等主保护运行.4.3.4.27在热力系统设备上作业未消压,或消压措施不当.4.3.4.28临时性用工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就进入生产现场工作.4.3.4.29 热机停送电,不使用“停送电联系单”.4.3.4.30不按规定验电接地.。
警惕装置性违章
警惕装置性违章!什么是装置性违章?即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我们简单的对它进行解析一下。
我们可以先分为两部分进行理解:装置、违章。
装置:机械、工具、设备、仪表仪器、器具这些都是装置,常用装置包含有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比如风机、磨煤机、给水泵、凝结水泵等。
如果需要具体分类可以分为五个大类分别是:安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生产设备、现场防护、作业使用工器具。
违章:不按规范要求对装置进行操作,在使用前未对装置进行检查。
一、装置性违章的危害和后果装置性违章一旦造成事故,轻者个人痛苦、企业损失;重者将付出生命的代价和家庭的破碎,不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还会给国家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二、如何避免装置性违章?加强教育,提高班组成员对装置性违章作业严重危害性的认识。
安全是施工作业的永恒主题,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最大的威胁。
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生产特别是遵章守纪的教育应该成为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认真加以对待,做到经常性,使“两纪”教育真正加强在一线、工作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规章和标准化作业程序,对照标准逐条检查自己的行为,彻底纠正过去由于对规章规程不了解、不熟悉、长期不执行或错误执行的做法,消除作业过程中图省事、怕麻烦,认为不执行规章也不会出事的糊涂观念和麻痹思想。
要通过对各违章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对责任者的处理结果的宣传,对事故原因教训的深入剖析,使班组成员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违章就是犯罪,违章就是违法,违章就是杀人,违章就是自杀”的道理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班组成员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加强对故障的预防控制,加大对违章违纪的考核处罚力度。
在制定考核办法时,要把班组成员遵章守纪与收入分配紧密挂起钩来,通过加大对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严重违章行为的考核奖惩力度,使员工感到违章不能碰、碰不得,碰了就要丢饭碗,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常见违章行为清单
现场车辆装运设备未绑扎牢靠、或装运材料散落地面。
57
转动机构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带手套作业。
58
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时不戴防护眼镜。
59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60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手摸运转中的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8
不按规定要求搭设脚手架。
20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无安全可靠防坠措施。
21
不按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2
高空作业时,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3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依坐栏杆。
24
高处作业时,没有安排交叉作业安全监护。
25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或孔洞附近.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安全措施。
41
指挥信号不明,起吊重量不清。
42
歪拉、斜吊。
43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置有不牢固物品时起吊。
44
钢丝绳在已安装好的设备、构件上抛锚。
45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46
带棱角、刃口的物体未包、垫起吊。
47
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48
吊钢板、管排、管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
34
班组未进行每日一次的危险预知和三工活动。
35
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或者无交底记录。
36
未指定监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37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是指在电力系统的配电线路上,安装、维修、操作电气设备时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造成的违章行为。
这些违章行为可能导致电气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1. 操作人员未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操作线路装置时,应佩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靴等劳动防护用品,以保护自身安全。
2. 操作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装置: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
3. 操作人员使用不合格工具:操作人员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操作,不得使用损坏的或不合格的工具。
4. 操作人员忽视对电气装置的绝缘检查:操作人员在操作线路装置之前,应对电气装置进行绝缘检查,确保其绝缘完好。
5. 操作人员擅自连接或拆除电气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连接或拆除电气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遵循规定的程序。
为防范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使其熟悉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范,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或拆除电气装置。
3. 定期检查维护电气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隐患和故障,保证装置的正常运行。
4.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禁违规操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5.提供合格的工具和设备,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常见的装置性违章
常见的装置性违章1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3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4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5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6 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7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8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9 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11 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12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13 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14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17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20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21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22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23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空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24 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26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27 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28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29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和档脚板30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31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3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34 氧、乙炔管道、阀门、皮管漏气35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36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37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38 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40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41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45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47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小于1.5米48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49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50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作业(行为)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和我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范本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范本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是指在配电线路装置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过程中,存在的违反规程规范,违背工程技术要求的行为。
这些违章行为可能导致电力设备事故、电气火灾、电压波动等安全问题,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为了有效防范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以下是一份不含分段语句的防范措施范本,供参考。
1. 明确责任: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落实配电线路装置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责任。
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管理机构和相应的权责。
2. 规范设计:依据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满足电力系统的需求,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特别注意电流容量计算、选取合适的导线材料和截面面积,防止过载和电压损失。
3. 合理布线:对于线路布线,应保持电压稳定、电流均衡、线路长度合理等原则,避免线路过长或过密,保证供电质量。
4. 施工规范: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特别要注意配电线路接线紧固可靠,接地可靠,电缆托架安装牢固等,避免接触不良、短路等安全问题。
5. 定期维护:定期对配电线路装置进行维护和检修,及时发现和处理线路故障。
如定期清洁线路设备,检查电缆绝缘状况,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设备等。
6. 强化培训: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加强对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工作的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对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7. 定期检测:定期对配电线路装置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性能。
特别要重点检测线路的接地、绝缘等技术指标,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8. 强化监管: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维护单位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对存在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加强对配电线路装置的监督检查,确保装置质量和安全。
9. 积极宣传:加强对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传递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危害和防范知识,引起公众对配电线路安全的重视。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一、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情况概述在配电线路的施工、维护和改造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装置性违章现象,严重危害着人员的安全和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实在表现为:1.留有缺陷的连接和接地。
在施工和改造过程中,连接和接地可能显现错位、松动或未焊接等缺陷,从而导致电气设备或保护装置失效,严重时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2.拼接导线的接头不坚固。
在连接导线时,往往会采纳拼接的方法,但若拼接不坚固,则简单导致线路脱落甚至打火着火。
3.漏洞。
线圈或容器的漏洞可能导致电子或电解质物质跑出,并且易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从而造成爆炸或其他事故。
4.过载、短路等负荷故障。
故障电流超出原电路额定电流,严重时可能引起线路和设备的严重过热,导致设备烧损和触电事故。
5.电力设备及其配件的不当使用。
电力设备、工具和保护装置的使用不当,可能导致装置失效、过热、损坏等,直接造成安全事故。
二、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防范措施为了避开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发生,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订立严格的操作规程。
要依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要求,订立严格的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维护过程的操作规范化、科学化。
2.加强施工、维护人员的培训。
要加强施工、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操作人员的素养和专业本领。
3.强化安全管理。
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实施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从源头上排出各种安全隐患。
4.规范施工、维护流程。
要依照标准化要求,规范施工、维护流程,削减施工、维护中的失误和差错。
5.加强检修和维护。
定期检修和维护电气设备和线路配件,适时发觉和排出故障,确保设备和配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6.使用牢靠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配件。
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配件,并且要定期抽查产品质量,避开显现质量问题。
7.完善监测系统和检测手段。
引入高新技术和智能化管理手段,建立配电线路监测系统,实现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和故障预警。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指的是在配电系统中的设备、线路等方面存在不合规、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这些违章行为可能会导致电气设备的损坏,甚至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因此,对于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防范措施尤为重要。
以下将详细介绍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常见状况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1. 断路器不按规定操作或不符合规范:断路器的开关操作应按照正确的顺序进行,不得随意操作或不按要求操作。
例如,应先断开负载侧的断路器,再断开电源侧的断路器。
此外,断路器的额定电流和断路能力必须符合负载要求,并按照规范及时维护和检修。
防范措施:-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断路器操作方法。
- 定期对断路器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对断路器进行定期的实验验证,确保其额定电流和断路能力符合要求。
2. 未按规定使用电缆连接器:在配电线路中,电缆连接器的选择和安装严重影响着电缆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若连接器选择不当或安装不正确,可能会造成电缆接头过热、短路、火灾等问题。
防范措施:- 在选型过程中,根据电缆的类型和规格要求,选择适当的电缆连接器。
- 确保电缆连接器的正确安装,包括正确的连接方式、适当的压接和固定。
- 定期对电缆连接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配电箱内设备过载:在配电系统中,配电箱是将电力供应分配到各个用电设备的重要部件。
若配电箱内设备过载,可能会引起线路过热、电缆绝缘老化、设备损坏等问题。
防范措施:- 对配电箱内的设备负载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负载均衡。
- 定期检查和维护配电箱内的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 监控配电箱内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过载问题。
4. 配电线路绝缘老化:配电线路的绝缘材料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老化,从而导致绝缘性能下降,进而可能引发电气事故。
防范措施:- 定期对配电线路的绝缘材料进行检查和测试,及时发现和更换老化的绝缘材料。
风电基建现场常见违章现象
风电基建现场常见违章现象(一)行为性违章1)进入作业现场未戴或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穿凉鞋、拖鞋及短裤、背心进入施工现场。
3)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要求系合格的安全带或未正确使用高处防坠落装置。
4)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失去安全带或防坠落装置的有效保护。
5)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材料等物品。
6)随意移动、损坏、拆除作业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移作他用。
7)土石方开挖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护。
8)土石方开挖过程中,作业人员在坑洞内休息。
9)在通道口随意放置物料。
10)冬季施工,混凝土采取生火增温养护时,未采取有效的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11)铁塔组立时,未及时连接接地线。
12)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吸烟。
1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或进行各类机械、设备、车辆。
14)载货车辆进行载人或人货混装。
15)起吊重物时,吊件下方有人。
16)搭设不停电跨越架时,施工人员从内侧攀登或从内侧递送架杆,或从封顶架上通过。
17)在导引线展放时,通过未停电线路的跨越架未采用绝缘引绳。
18)导、地线或导引绳被障碍物卡住时,作业人员不带工具直接用手推拉。
19)在停电线路上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验电。
20)验电时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
21)装拆接地线不按规定顺序进行。
22)接地线连接不可靠,接地极插入深度不够。
23)拆除脚手架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4)未使用专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2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要求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6)操作蛙式打夯机等电动施工机械未戴绝缘手套。
27)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线或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28)电气工机具使用时,外壳不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29)配电箱、开关箱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
30)临近带电体施工,未严格执行相关的规程和措施。
31)电气设备着火时,直接用水扑救或处置措施不当。
32)在林区牧区作业时,未开具动火作业票,随意动用明火。
33)采取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离小于 5米。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是指在电力设备安装、操作、维护等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标准,造成安全隐患或损坏设备的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1. 未按规定正确安装电力设备:在安装设备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安装方式、位置、间距等进行安装,避免设备之间的短路、漏电等问题。
对于高压设备,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绝缘材料和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防范措施:在安装设备之前,必须详细阅读设备的安装说明书和相关规定,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安装技能和知识。
安装过程中,要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和监督,确保装置的安全可靠。
2. 未按要求正确操作电力设备:对于高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避免误操作、操作不当等导致的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操作规程和相关培训计划,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流程。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勿违反规定,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未按规定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未按要求进行定期的设备巡检、清扫、紧固、润滑和保养,导致设备老化、故障和事故风险增加。
防范措施: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制定维护和保养标准,确保设备按计划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培养专职维护人员,加强设备的日常巡检和故障排查。
4. 未按要求进行设备检修和绝缘试验: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定期的大修和绝缘试验,导致设备故障率增加和安全风险加大。
防范措施:制定设备检修和绝缘试验的计划,确保设备按计划进行检修和试验。
培训维修人员,加强设备的维修能力和技术水平。
总之,防范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行为需要完善的操作规程、培训计划、维护保养机制和检修试验计划,并加强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装置性违章
卸船机
1
#1卸船机悬臂尾部原润滑装置线路未拆除
建议拆除没用线路
2
#1卸船机一楼辅助司机室旁电缆槽架盖板未固定
建议检查固定相关盖板
3
码头面检修船机预留电缆卷盘线路掉出
建议拆除
5
#2卸船机二楼振打电机下方电缆管道未拆除,且电缆管已松动
建议及时拆除
6
三台卸船机尾车润滑泵已拆除,线路未拆除
13
三台卸船机三通落料管下方检修平台栏杆经常脱焊缺失(由于振动较大)
建议技术设备部出修复方案
14
#3卸船机二楼电梯出口下游通行道栏杆腐蚀
建议局部更换
15
#3卸船机三楼电梯出口照明灯用铁线随意固定
建议整改采用螺栓固定
16
#3卸船机四楼电梯出口照明灯未固定
建议固定
装置性违章
序号
概述
现状图片
处理意见
1
两台斗轮机悬臂喷淋就地开关没有遮雨装置。
增加遮雨棚
2
两台斗轮机回转在运行过程中,门会自动打开
在回转门上增加插销,回转运行时门不会随便打开。
3
两台斗轮机悬臂与回转平台间无护栏
加装护栏。
装船机
4
11号泊位靠海侧边缘围挡
建议修复
5
装船机回转平台标示牌不清楚
建议更换
6
装船机回转电机电缆桥架接线头裸露
建议拆除线路
7
#2卸船机臂架标识不清
建议重新黏贴标识牌
8
#2卸船机悬臂海侧照明灯未恢复
建议恢复照明灯
9
#2卸船机臂架检修电源箱线路裸露
建议重新接线
10
三台卸船机机器房检修电源箱接线混乱,插座损坏
四类违章级别划分
管理违章
序号
违章内容
违章类别
1
未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的各项流程规范,自觉服从工程管理负责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Ⅱ
18
没有能够及时制定、修订有关规程,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无章可循或与实际不符;
Ⅱ
19
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其他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及时研究,加以改进和解决;
Ⅱ
20
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Ⅱ
21
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听之任知;
Ⅱ
2
质量把关不严格,出入库检测、登记不严格;
Ⅱ
3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
Ⅲ
4
在施工现场内吸烟、酗酒、赌博或进行影响他人的不文明举止行为;
Ⅲ
5
未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带火种进入生产区,在禁烟场吸烟,未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十大禁令”。
Ⅲ
6
在施工时,未得到许可即开始工作;
Ⅱ
7
使用未经试验或试验合格期已过、无合格证标签的安全工器具;
Ⅱ
22
企业没有设立二级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或主要生产车间未设专职安全员;
Ⅱ
23
遇安全问题以自己是管生产、管技术或管其他业务为由,推脱是安全部门的事,应由安全领导解决;
Ⅱ
24
未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电网工程施工违章
电网工程施工违章现象及其防范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不断增加,电网工程施工成为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电网工程施工过程中,违章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对工程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还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电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本文将对电网工程施工中的违章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电网工程施工违章现象1. 管理性违章: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施工现场秩序混乱等。
例如,施工现场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搭建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设备摆放不整齐,影响施工安全等。
2. 行为性违章: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如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操作机械设备时未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允许擅自离岗等。
这些行为违章容易导致施工人员受伤或者设备损坏。
3. 装置性违章: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者不合规,如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设备保护装置失效、电气设备线路老化等。
这些装置违章可能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二、防范措施1.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的管理职责和分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现象。
2. 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规程,遵循安全操作要求,不擅自离岗,不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3. 严格设备检查与维护: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设备的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在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设备保护装置失效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
4. 强化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章现象进行严肃处理。
装置性违章
常见的装置性违章1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2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3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4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5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6 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7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8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9 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11 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12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13 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14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15 流动电源盘的电源线未经固定配电箱的漏电保安器16 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17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18 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19 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20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21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22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23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空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24 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25 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垂直攀登自锁器26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27 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28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29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和档脚板30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31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3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33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乙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罩34 氧、乙炔管道、阀门、皮管漏气35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36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37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38 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39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检验更换40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41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42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43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44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未回收或退库45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46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47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小于1.5米48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49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50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51 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及防范措施背景配电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了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然而,在配电线路的运营、维护和管理过程中,一些违章行为可能会导致安全问题,甚至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
其中,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是最为普遍的一种违章形式。
为了确保配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表现1. 漏掉安全间距在配电线路的装置、运行过程中,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以避免电弧、火花等事故发生。
然而,有些操作人员在装置配电线路时,会忽略安全间距的要求,造成安全隐患。
2. 外观不符合规范在配电线路的安装、运维、检修等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保证线路的质量和稳定性。
然而,有些操作人员缺乏规范的操作意识,会让线路出现外观不规范的情况,从而影响线路的安全运行。
3. 借电用电借电用电是指未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擅自使用相关设施或他人设施的行为。
在配电线路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借电用电的情况,可能会对设备产生影响,甚至会引发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为了避免配电线路装置性违章的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措施。
1.加强对操作人员培训操作人员是从事线路运维、安装工作的重要人员。
为了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规范操作意识,需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包括安全间距要求、使用规范、借电用电的危害等方面。
培训结束后,需要组织考核,确保每个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2. 强化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线路的巡视、检查,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
如果发现操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并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处罚。
3. 更新设备、工艺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配电线路的设备和工艺也在不断改进和升级。
相关部门应及时更新设备和工艺,以提高线路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同时,应加强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以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总结配电线路的安全运行是电力系统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社会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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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装置性违章
1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2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3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4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
5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6 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
7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8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9 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
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 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12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3 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14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15 流动电源盘的电源线未经固定配电箱的漏电保安器
16 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17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18 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19 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20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21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
22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23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空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
24 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
25 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垂直攀登自锁器
26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27 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28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29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和档脚板
30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31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
3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33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乙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罩
34 氧、乙炔管道、阀门、皮管漏气
35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36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37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
38 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
39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检验更换
40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
41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
42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
43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
44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未回收或退库
45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
46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47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小于1.5米
48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49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50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51 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