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与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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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与成因
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统计资料表明,截至今年6月末,按照“五级分类法”,112家城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038.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43%。经过多年的努力,尤其是通过综合处置和资产置换,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得到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已从最高额的34.2%下降到了10.43%。
上述数据基本反映了国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但也应注意到,上述数据中不乏水分。近年的不良贷款率下降是在贷款总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实现的,带有稀释的因素;从微观层面看,城市商业银行存在人为制造数据的可能。
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有其与国有银行相同之处,也有其特殊性。
(一)中小借款企业经营不善是造成不良贷款的客观原因。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同于国有银行,有限公司、集体企业等中小企业占全部贷款的比例高达80%以上。由于中小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不良贷款始终是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二)银行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是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本原因。现阶段,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从而导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这主要表现在:由于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处于控股地位,银行的主要管理职位都是由政府推荐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各城市商业银行实际被控制在少数政府资本代理人手中,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等权力部门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对银行代理人形成有效的监督;目前各城市商业银行激励机制的设计并没有完全体现商业化原则,仍带有很强的行政性激励色彩。
(三)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不良资产居高不下。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国城市商业银行均是股份制,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风险承担的主体。其后果就是导致了金融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对风险管理缺乏紧迫感和积极性。
2、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只有少数规模较大的城市商业银行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多数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是在不断“复制”监管部门出台的各类风险管理条例,目的仅是应付监管部门的监管,没有形成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3、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由于风险管理的综合性和专业性,要求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目前,城市商业银行这方面的人才相当匮乏。
(四)关联企业贷款造成巨额不良贷款损失。
城市商业银行已成为中国目前发生关联贷款问题最为严重的一类银行,成都、珠海、昆明等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均发生了严重的关联贷款问题,特别是2004年年初以来一些大型企业集团问题爆发,如德隆公司迂回渗入昆明市商业银行就是典型案例。
解决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对策
结合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须从防止增量不良资产和消除存量不良资产两方面来解决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
(一)防止增量不良资产的产生
(1)重建社会信用环境、拓宽社会信用渠道,消除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源。企业、政府逃废债的屡禁不止,已成为降低不良资产、增加有效信贷投放、提高银行经营效益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此,应重建国的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完善对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同时,应对违反信用的企业予以严厉惩处。
社会信用过度集中于银行,是造成大量不良贷款的一个根本原因。要防止城市商业银行产生新的不良贷款,消除新增不良贷款的社会因素,就应该发展直接信用,培植企业自积累能力,鼓励企业利用外资等方式,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2)完善产权制度的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资产的增量问题。城市商业银行在股权结构上以地方财政控股为主,这一结构行政色彩较浓,市场化程度较低,已导致不良资产的居高不下。要解决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就必须首先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其关键就是要降低地方财政所占的股权比重,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
(3)完善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银行的内控制度是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风险、防止新增不良贷款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城市商业银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基础是加强风险管理,应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贷款周期,在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管理的全过程形成相应的风险防范理念和风险监控机制,这是保持可持续发展和防范新增不良资产的制度保障。
(4)坚持立足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坚持科学发展观。从银行的角度看,中小企业不仅是吸收低成本存款和发放可获利贷款源泉,而且从长远看,中小企业会成为国国民经济中最活跃和最有成长性的一份子,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增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无疑会从中小企业的成长中获得较高的盈利空间。
(二)降低存量不良资产
不良资产存量的盘活和清收是降低不良资产工作的基础和现实任务。目前城市商业银行不能像国有银行那样剥离不良资产,也无法争取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只有靠自身的力量降低不良资产,现阶段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采取追加贷款、收贷挂钩和提前收回等信贷手段盘活不良资产;采取诉讼手段依法收贷;加快处置抵债资产;提高经营效益,利用呆账准备金核销部分不良贷款。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降低不良资产和提高经营效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提高资产质量,尤其是避免和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提高贷款收息率、制止企业逃废债等,可以减少亏损,直接增加经营利润。而经营效益的提高,也为银行实行审慎会计原则、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加提取和核销呆坏账准备金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是银行增强消化和降低不良资产能力的必要条件。城市商业银行在化解城市信用社的金融风险,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与地方政府关系比较密切。不可否认,不良资产的产生也与此有关,故在不良资产的化解上城市商业银行应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据统计,自1980年以来,130多个国家,也即几乎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总数的3/4,经历了银行业的严重问题,而直接损害银行稳健经营和安全,导致金融危机、银行危机产生的最重要问题则是银行的不良资产。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不良资产问题也逐渐成为经济界的一个焦点,它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增长的一个毒瘤,对经济稳定增长造成严重威胁。
由于我国国有银行属于国家银行,其不良资产实际上不是银行而是财政的,因此,国家承担了巨大的风险责任。如果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将直接影响中央财政收入,损害银行的国际声誉,制约了金融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并且由于社会货币的大量沉淀,将迫使央行超量投放基础货币,形成隐性的通胀压力,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经济安全,所以,我们应高度重视并化解我国的金融风险,有效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根据测算,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至少在20%-30%之间,而不良资产的90%则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因此解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将成为处理银行业不良资产问题的关键。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
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既是长期计划经济的产物,也是经济转轨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究其成因,有以下几点:
1、经济体制改革与不良资产的产生。在金融体制改革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已形成了“大财政,小金融”的大一统的金融模式,企业所需资金由财政统一拨付,收入相应也要上缴财政,财政成为资金分配的主渠道,金融仅限于人民银行,只是资金分配的补充渠道。金融改革之后,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企业自主权扩大,减少了上缴财政的资金,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下降,财政已难以主导资金分配,逐步退出企业资金分配的领域,同时企业打破“吃大锅饭”,实行按劳分配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客观上为银行吸收社会大量闲散资金提供了可能,资金由向财政集中改为向金融集中,企业资金供给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企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财政无力继续拨款,资金供给只能由银行贷款提供。在政府的积极主导下,拨改贷在新条件下顺理成章成为企业的资金供给渠道。
拨改贷的行政强制色彩为不良资产的形成提供了条件。行政干预代替了银行商业化经营原则,政府主导资金投向,往往流入了经营效益差、濒临破产的企业,出现资源分配严重不合理的结果—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的企业也极有可能获取大量资金,这些资金成为无法归还的负债,相应的企业的不良负债转化为银行的不良资产。
2、产权制度与不良资产。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组织形式为国家独资,即归“全民所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主体本质上都是代表全体国民的政府。这种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弊端很大,由于政府本身肩负国民经济的发展任务,调控宏观经济的任务,势必会干预银行行为,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方向是建设成为真正的商业化银行,要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