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与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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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与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电子政务建设在政府网络基础设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核心业务支撑、公共信息资源开发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以此为基础,电子政务发展的重心将逐步从更多关注经济领域转向更多关注社会领域。物联网的发展为政府更好地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造了条件,一些地方开始制定政务物联网发展规划,更多的地方开展了利用物联网完善公共服务的尝试。

1.物联网应用开始成为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部门开始采用网络、RFID和传感器、GPS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在城市交通、市政市容管理、水务、环保、园林绿化、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实现自动化的监测和管理。随着城市信息化的发展,涌现了一批物联网技术新应用,如市政交通一卡通、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水文水质监测、环境质量监测、食品药品溯源等。

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各地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都对物联网发展和应用给予了极大关注,一些省份和城市还制定了专门的物联网发展专项规划,纷纷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从规划和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看,物联网应用已逐渐成为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内容。

江苏省在2009年就较早制定了《江苏省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2年)》,提出在示范应用方面,到2012年要以相对

成熟的物联网应用领域和项目为切入点,建设智能工业、智能环保、智能交通等十大示范工程。到2015年要在全省大规模推广成熟的物联网应用,将江苏省打造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物联网应用先行区。在公共管理领域,提出以提高公共管理水平为目的,围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响应、重点区域环境监测等领域,重点建设城市智能交通、智能公共安全、智能环保和智能灾害防控等示范工程。在公众服务领域,提出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的,以物联网与3G 网络融合应用为突破口,推动面向公众领域的应用创新,建设智能医护和智能家居等示范工程。

2010年4月,上海市对外发布《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提出将在上海建设10个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具体包括:环境检测、智能安防、智能交通、物流管理、楼宇节能管理、智能电网、医疗、农业、世博园区、应用示范区和产业基地。

北京市也在2010年制定了《政府部门物联网应用发展初步规划》,提出的三年总体发展目标是: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建立开放、共享的政务物联网架构体系,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和决策能力、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升智能化城市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形成政府各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新局面。建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城市政务感知体系,推动北京市物联网相关产业发展。发展北京市政务物联网,力争在3年内初步建

成北京市政务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形成较为完备的政务物联网标准规范体系,为北京市建设“三个北京”和“五个城市”的总体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2010年11月,杭州市发布了《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提出以服务“数字城市”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为落脚点,围绕改善民生、惠及百姓、构建和谐社会等关键主题,采取政府与企业合作共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自主建设与政府奖励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行涵盖城乡管理、百姓生活、工业信息化、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的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示范项目,构建产品、技术与市场之间的桥梁,拓展物联网技术应用市场,壮大物联网产业、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打造物联网技术与城市发展有机融合的智慧城市综合体,打造“智慧中国,智能杭州”城市品牌。以打造数字城市、智能城市为目标,将物联网技术逐步渗透融入到城市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重点围绕交通、城乡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抓紧实施智能交通、智能城乡管理、智能公共安全、智能旅游、建筑节能等试点示范工程,抢占产业化应用的主动权。

2010年12月,山东省印发《山东省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提出要建设包括智能城市管理、数字公共安全、智慧医疗、智能家居等在内的12大重点示范工程。

除上述省份外,南京、成都、广州、昆明、深圳、佛山、青岛、无锡等众多城市也结合数字城市、智能城市建设制定了物联网发展专

项规划或指导意见。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物联网在电子政务领域中的应用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规范化、体系化、智能化的水平还较低。

2.物联网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应用初见成效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共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然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目前,我国物联网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应用已十分普遍,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其涵盖范围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等;二是技术灾害,如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三是社会灾害,如骚乱、恐怖主义袭击等;四是公共卫生事件,如食品、药品安全和突发疫情等。

中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据报道,近十年来,我国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非正常死亡超过20万人,伤残超过200万人,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公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1]。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有3亿多人口受灾,因自然灾害年均死亡1万多人。我国事故灾难严重,近10年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约70万起,死亡12万人左右,受伤70万人左右。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死亡9万

多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平均每年死亡1.5万多人,全国重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10起。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我国近20年来已经集中凸现。公共卫生事件仍然威胁群众的生命与健康。全球新发现30余种传染病,已有半数在我国发现,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农村公共卫生面临传染病、慢性病、意外伤害并存的局面,工矿企业职业病危害呈上升趋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活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每年发生200起以上,造成200多人死亡。

针对我国公共安全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曾在《求是》杂志著文分析了四个方面的原因[2]:一是自然灾害处于多发频发期。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特别是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频发,中强地震呈活跃态势,自然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突发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加重加大。二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中国经济发展较快,能源、资源、运输供给长期偏紧,再加上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些地方和企业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三是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公共卫生事件诱因和影响都呈较强的国际性特点,全球新发的30多种传染病已有半数在中国发现。重特大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有发生,随着人口流动量的加大和流动速度的加快,疾病的防控难度加大,造成的损失更加严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市场秩序混乱、源头污染严重、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四是社会安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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