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1.doc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三篇)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科技成果的创新能力和贡献度,为了激励科技工作者开展创新研究工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科技成果奖励是对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团队和机构给予的一种荣誉和奖励。
第三条科技成果奖励的目的是鼓励和推动科技创新,提高国家科技实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科技成果奖励分为国家级奖励、省部级奖励和企事业单位奖励三个层次。
第五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选参考下列准则:(一)科技成果的创新水平;(二)科技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科技成果的学术影响和推广应用情况。
第二章国家级奖励第六条国家级奖励是对在科技领域作出卓越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给予的最高荣誉和奖励。
第七条国家级奖励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
第八条国家级奖励的评选依据以下准则:(一)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和水平;(二)科技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科技成果的学术影响和推广应用情况。
第九条国家级奖励的评选程序:(一)申报:科技工作者或科技团队以自主申报的方式参与评选,填写相关申报表格,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评:由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初步候选名单。
(三)复评:对初步候选名单进行复审,由专家评审组综合评分确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颁奖:根据获奖名单进行颁奖仪式。
第三章省部级奖励第十条省部级奖励是对在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给予的重要荣誉和奖励。
第十一条省部级奖励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
第十二条省部级奖励的评选依据以下准则:(一)科技成果的创新水平;(二)科技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科技成果的学术影响和推广应用情况。
第十三条省部级奖励的评选程序:(一)申报:科技工作者或科技团队以自主申报的方式参与评选,填写相关申报表格,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评:由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初步候选名单。
2013年度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获奖成果
基于产品数据成熟度的变更管理方法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一等奖
常明山、
吴 蔚、武 楠
马朝红、孙纪敏、李文静、杨卫东、詹晋伟、牛立栋、靳晓松、续 鹏、薛宝军、蔡 艳
5Hale Waihona Puke 大型军工电子企业以PBC为核
心的员工个人全面绩效管理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37
狠抓落实,全员参与,深入推进航天成本工程
西安航天动力机械厂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二等奖
冯国强、
曾文辉、潘宇明
王 毅、王 刚
38
航天企业全面预算精细化管理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财务部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二等奖
张恩海、
王文松、韦锦峰
刘冬梅、王 芊、张春晖、王 莉、梁桂鹏、金海龙、张 洁、黄 娜、孙金领、刘腾飞
湖北三江航天险峰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三等奖
汪涛、
郭晓宇、童庆侠
刘 宇、李兴华、谭晓煜、叶 剑、向 涛
19
航空企业战略发展导向下人才培养体系重构与实施
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三等奖
张 宿、
贺红霞、贺红妮
唐宏伟、郝文军、易 珊、高玉美、何睛彦、吴 钰、张喜明、熊晓荷、易杜洪、袁 芳
王 芳、邓 琴、杨 力
28
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管理创新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三等奖
吴 健、
赵振维、康士峰
董庆生、杨志强、许正文、刘玉梅、林乐科、王植凯、丁宗华、孙树计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为激励公司科技人员团队挖掘创新科技新成果,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推动力,公司特制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具体如下:一、奖励目的公司科技成果奖励旨在激励科技人员团队挖掘创新科技新成果,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推动力,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和成果应用,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发展。
二、奖励范围(一)科研成果范围包括:科研方案、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型、新理论成果等;(二)成果应用范围包括:科技成果应用、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技术转型等。
三、奖励标准(一)创新奖:凡是在我公司实施的研究开发(含开发自有知识产权产品、进行核心技术攻关、中国自主品牌认定、华为企业级技术分级、技术革新等)开展过程中,通过创新思路改进设计、工艺、产品性能等方面,形成实质性创新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1万元人民币。
(二)应用奖:凡是在我公司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自主知识产权进行改造和应用,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1万元人民币。
(三)突出贡献奖:凡是在我公司实施的研究开发、标准制定、测试评估、最佳实践、技术支持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具备显著的创新性、实用性、可重复性和技术前瞻性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3万元人民币。
(四)特别贡献奖:凡是在我公司实施的研究开发、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级标准制定、技术难题攻关、行业论坛举办、参加国内外重大科技活动、专利技术获奖等方面,作出特别贡献,并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5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奖励方式(一)奖励资金通过财务部计提并支付给获奖人或团队。
(二)奖励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综合经济效益,按比例分配。
(三)获奖个人或团队将受到表彰,并在公司内部的宣传中获得广泛宣传和展示。
获奖人有机会参加国家或地方相关科技活动。
五、奖励评定(一)奖励评定组: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科技成果奖励评定组,负责科技成果奖励事项的决策和具体实施工作。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3号]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3号)现发布《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刘积斌二000年一月二十日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国防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设立国防科学技术奖。
国防科学技术奖通过对科学技术成果的评审,确定对完成该项科学技术成果做出创造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第三条国防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为维护国防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尊重和保护项目申报者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设置和奖励范围第六条国防科学技术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授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七条国防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完成下列科学技术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一)在武器装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试验及相关工作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二)在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等国防科技工业主导产业的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开发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三)在国防基础性技术(含技术基础及质量管理)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四)在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国防科技工业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企业科技进步及创新奖励办法
企业科技进步及创新奖励办法一、背景为了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创新,激励企业在科技领域的投入和成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科技研发和创新的企业。
三、奖励范围1. 科技进步奖励:对企业在科技研发领域取得的创新成果予以奖励。
2. 创新奖励:对企业在产品、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予以奖励。
四、奖励内容1. 科技进步奖励内容:- 技术成果奖励:对企业的科技研发成果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专利奖励:对企业的专利申请和授权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论文奖励:对企业员工在学术期刊、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研发投入奖励:对企业在科技研发方面的投入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创新奖励内容:- 产品创新奖励:对企业在产品设计、功能改进等方面的创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技术创新奖励:对企业在技术领域的创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管理创新奖励:对企业在管理模式、流程优化等方面的创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评奖程序1. 申报阶段:企业根据奖励内容填写相应申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2. 评选阶段: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3. 审批阶段:根据评审意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授予奖励。
4. 颁奖阶段:对获奖企业进行公示,并举行颁奖仪式。
六、奖励标准奖励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奖励效力授予的奖励具有一定的荣誉性和激励性,并可作为企业在科技进步和创新方面的业绩认可和宣传资料。
八、公示和监督所有申报和评审过程都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九、附则本奖励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调整。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下列国防科学技术奖:(一)国防技术发明奖;(二)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
第三条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为了维护国防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管理工作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第二章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第六条。
国防技术发明奖授予在国防建设和因保密不能公开的军民结合技术开发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发明成果的单位和个人。
前款所称技术发明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的军事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
第七条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完成下列创新科技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一)在武器装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试验及相关工作中取得的科技成果;(二)在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的型号工程及技术、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取得的因保密不能公开的科技成果;(三)在国防基础性技术研究中取得的科技成果;(四)在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国防科技工业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授予在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一)在当代国防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国防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二)在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型号研制和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化等领域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创造显著军事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的。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管理创新已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管理创新,激发创造力和潜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一、奖励目的设立管理创新奖励的主要目的在于:1、激励员工提出新颖、有效的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以优化企业的管理流程和决策机制。
2、营造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氛围,吸引和留住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
3、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奖励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和奖励,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队。
2、创新性原则:奖励的成果必须具有显著的创新性,能够突破传统的管理思维和模式。
3、实用性原则:创新成果应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管理效益。
4、团队合作原则:鼓励团队协作完成的创新项目,充分肯定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和贡献。
三、奖励范围1、管理模式创新: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优化、绩效管理体系改进、决策流程创新等。
2、业务流程创新:如生产流程再造、供应链管理优化、客户服务流程创新等。
3、管理制度创新: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或对现有制度进行重大改进,提高管理效率和规范性。
4、管理工具创新:开发或应用新的管理软件、工具和技术,提升管理效果。
四、奖励对象1、企业内部的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2、跨部门的工作团队或项目小组。
五、奖励方式1、物质奖励奖金:根据创新成果的价值和影响力,给予不同金额的奖金奖励。
奖品:如电子产品、书籍、旅游券等。
2、精神奖励荣誉证书: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创新成果和个人/团队的贡献。
公开表彰:在企业内部会议、公告栏等平台进行公开表彰,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成就感。
3、职业发展奖励晋升机会:对于在管理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优先晋升的机会。
培训机会:提供参加高级培训课程、研讨会或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创新水平。
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公司管理创新工作,调动公司经营管理者及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推动公司管理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设立管理创新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并将其作为推动公司管理创新工作、检验公司管理创新成果的主要措施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管理创新成果是指借鉴、吸收和运用国内外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或成就,在企业制度、企业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并经过实践验证确有明显效果,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
管理创新成果产生途径:(一)公司管理创新委员会提出的管理创新课题研究成果。
(二)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探索、总结、提炼出的管理成果。
(三)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针对自己管理工作难点或重点提出的管理创新理论研究成果。
第二章评审条件和范围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公司管理创新成果:(一)在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企业文化的营建等方面有独到的建树。
(二)改革企业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企业综合效益得到显著提高。
(三)应用国内外现代化管理方法,攻克“高、大、新、难、重”项目管理难点,并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施工周期,降低施工成本、增强施工安全等方面有显著效果。
(四)建立了企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包括管理流程标准化、工作内容标准化、工作要求规范化等。
(五)采用了现代化管理手段(如在管理中应用统计技术,开发中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等),提高了决策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和效益,并具有全公司推广应用价值。
第六条所报管理创新成果应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效益性。
(一)创新性: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反映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来采取的管理办法。
(二)实用性:申报成果确实解决了企业管理或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主要或普遍问题,操作性强,对企业或项目管理的某个方面有指导作用,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表》
附件3 :管理成果专业分类:编号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成果名称申报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起止日期申报日期说明一、本申报表所列各栏必须认真填写。
要认真阅读本办法有关条款和附件报告撰写规范,表达要明确严谨,数据要准确真实。
对于填写内容含糊不清、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等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表一律不予受理。
二、本申报表填写一式一份。
三、本申报表填写不下时可在附件目录中注明附页。
注:本表只对成果的来源、性质、理论依据、结构内容、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作一千字以内的简明介绍,成果主报告请另附。
注:1.如果已鉴定过的成果,应另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证明复印件;没有鉴定过的,可不填。
2.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在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私营和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类型中选填。
3.选择大企业或中小企业填报。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4.选择大企业或中小企填报。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5.“推荐单位”军工企业可以是上级主管单位或集团公司;地方军工及民口单位原则上由地方省、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推荐。
6.表中各项信息需完整填写。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经济效益测算表注:1.“累计效益额”(序号2),指从成果实施第一年起到填报成果推荐报告书的前一年为止累计的效益;“平均年度效益额”(序号3),指累计各年度的经济效益额除以累计年度数而得出的平均一个年度的成果效益;“效益贡献率”(序号4),指成果年度效益额与企业同年度利润总额之比值,即成果效益额占企业利润之比重;“投入产出率”(序号5),指成果投入的实施费用与成果产出效益额的比值,即每投入百元实施费用获取的效益。
2.“推荐单位审核盖章”中“推荐单位”同上表。
企业科技成果及创新奖励办法
~~~~~~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及创新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和提倡群众性钻研技术、学习业务的热情,充分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科技进步,加快产品研发进度和成果转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科技成果和创新奖励的管理。
第三条科技成果奖励分为科技项目奖励和专利奖励。
科技创新奖励分为创新奖和技术进步奖。
第二章奖励标准第四条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实行一次性奖励办法。
第五条科技成果奖励标准(1)科技项目奖励分以下三等:一等奖:所承担的项目类型为公司新技术新产品自主研发立项,在项目开发规定期限内能完成或提前完成全部开发要求或取得突破性、阶段性进展;所研究的项目在科学技术上有突破或在理论上有发展,技术难度大,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在性能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公司带来很大经济效益并形成公司自主技术产权。
二等奖:所承担的项目类型为公司新技术新产品自主研发立项,已完成全部开发要求或已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所研究的项目使用了最新技术,技术难度大,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在性能方面处于行业先进水平,能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且形成公司自主技术产权。
三等奖:所承担的立项项目类型包括:产品开发项目、工艺改造项目、新产品推广项目,项目可以是自主方式或协作方式完成并已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所承担的项目有一定技术难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开发、推广或改造后的新产品、新工艺能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公司带来一定经济效益。
科技项目奖励标准如下:特别重大项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授予特别奖励,奖励金额由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决定。
(2)专利奖励公司对取得专利权并获得证书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奖励按专利单项实施,奖励标准根据其预计创造效益情况确定:发明专利奖励1000~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500~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奖励300~900元(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两项专利的同一项目,按最高项奖励,在发明授权后奖励时,应扣除已领取的实用新型授权奖励金额)。
企业创新奖励制度管理规定
企业创新奖励制度管理规定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内部的创新奖励制度,以激励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
1. 奖励对象和条件1.1 奖励对象为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和实生等。
1.2 获得创新奖励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新的创意、发明、工艺改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资源等。
1.3 创新成果需经过评审及认可后方可获得奖励,评审标准将在后续规定中详细说明。
2. 奖励类别和金额2.1 创新奖励分为多个类别,根据创新成果的重要性和贡献程度进行评定。
2.2 奖励金额将根据创新成果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旨在公平合理地激励员工。
2.3 奖励金额将以一次性奖金的形式发放,并计入员工个人工资。
3. 申请和评审流程3.1 员工可通过指定的申请渠道提交创新成果的申请,申请应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创新说明。
3.2 创新成果评审由专业评委组成,评审标准包括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等方面。
3.3 评审结果将在一定时间内公布,对通过评审的创新成果进行奖励。
4. 奖励管理4.1 奖励管理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奖励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奖励的公平公正。
4.2 奖励记录将被保存并归档,以备内部审核和监督。
4.3 奖励金额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
5. 其他规定5.1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5.2 对于恶意虚报创新成果或其他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5.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解释权最终归属于企业的法律顾问。
以上为企业创新奖励制度管理规定,希望通过本制度能更好地激励企业员工的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返 回
第二章 奖励围和评审标准
第八条《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奖励围的科技成果,可分为以下四类:
(三)二等奖。在技术(含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突破,对本领域或行业科技发展有很大推动作用;解决了难度较大、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拥有(或与其它单位共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理论上有一定深度,技术难度较大或系统集成度较高;技术成熟、完备、可靠;主要技(战)术指标和性能参数接近国际同类技术或产品的先进水平;应用效果和潜在应用前景突出,取得了显著的军事、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开发的国防科技成果。
第二类:预先研究及基础研究成果,其围包括:
(一)完成武器装备预先研究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
(二)完成国防基础研究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
第三类:技术基础(不含科技情报)成果,其围包括:
(一)研究制定的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标准化理论、方法和应用等研究成果;
(二)技术难易程度、复杂程度;
(三)技(战)术指标的先进程度;
(四)成熟性、完备性;
(五)综合效益(军事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六)应用前景、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意义、科学技术价值。
第十二条预先研究及基础研究类成果奖励等级的评价标准:
(一)特等奖。在技术(含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十分复杂、难度极大,实现了技术或理论上的跨越式发展,为武器装备的重大发展提供了成熟技术,在国际、国影响巨大,对国防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作用意义特别重大,综合效益巨大,科学技术价值极大。
企业管理与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企业管理与科技进步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了奖励在企业管理创新与科技进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1.2适用范围1.2.1覆盖范围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均可申报。
1.2.2项目范围企业管理及科技进步奖励工作设以下奖项:①企业管理进步与创新成果奖②科技进步奖③项目管理考核奖④论文奖⑤非科技荣誉奖⑥特别贡献奖1.3职责1.3.1 行政管理部负责“企业管理进步与创新成果奖”、“特别贡献奖”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1.3.2 总工办负责“科技进步奖”、“项目管理考核奖”、“论文奖”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1.3.3 人力资源部负责“非科技荣誉奖”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第二章企业管理进步与创新成果奖2.1 申报条件:2.1.1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涵盖内容包括:2.1.1.1 制定和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理念、经营机制、结构调整、企业经营战略规划等,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2.1.1.2 抓好企业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管理等,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2.1.1.3 在企业管理中应用电子化、信息化网络技术等先进管理手段,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2.1.2 申报项目原则上须经连续半年以上的有效运行或应用,方可申报。
2.2 申报程序及要求:2.2.1 行政管理部负责此类奖励项目的项目立项登记、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2.2.2 各单位或个人在对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及成果预期效益或效果进行有效论证或确认后,上报行政管理部进行立项登记,并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登记时简要说明选项理由、问题现状、主要措施、预期效果和项目组成人员。
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背景在现代社会中,管理创新已经成为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创新为企业提供了持续提高竞争力的方法和手段,同时也是企业走向成功的关键所在。
为了促进和鼓励管理创新,许多企业和组织开始实行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制度,既能够为有创新央求型的员工提供良好晋升途径,也能够弘扬创新精神,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奖励办法激励奖励激励奖励是企业为提高员工创新热情和创新能力而设的一种奖励措施,通常表现为资金、物品、荣誉等方面的奖励。
激励奖励是最常见的奖励形式,也是最为受欢迎的一种奖励形式。
•资金奖励:企业可以给予创新人员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奖励,或者额外的现金奖励。
•物品奖励:企业可以为创新人员提供公司纪念品、礼品等物品,以表彰其贡献。
•荣誉奖励:企业可以为创新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证章、奖状等荣誉奖励,以激励其持续创新。
晋升奖励晋升奖励是企业为表彰员工在管理创新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而对其进行晋升,提供更好发展机会和更高职位的一种奖励形式。
•职务晋升:企业可以为表现突出的创新人员提供升迁机会,例如,职位升迁、公司高管岗位推荐等。
•薪资晋升:企业可以为表现突出的创新人员提供相应的薪资晋升,以鼓励其持续创新。
股权奖励股权奖励是企业给予创新人员股份或者股票的奖励措施,不同于激励奖励和晋升奖励,股权奖励具有更为长期性的奖励效应,在企业中被广泛应用。
股权奖励可以形成创新人员与企业利益的共同体,使员工更好地理解和关注企业的长期战略和发展。
企业可以将股票分配给员工,在员工合理获得股权的同时还能够提高企业整体的股本质量,增强公司的实力和生命力。
结论管理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奖励制度的设计可以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热情。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奖励,以激励员工持续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企业管理创新成果选编 书籍
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企业管理创新成果选编一、前言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而管理创新是国防科技工业不断发展的动力。
为了总结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中的管理创新成果,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特编撰了本书。
二、管理创新的重要性1.管理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企业需要不断改进管理模式,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2.管理创新是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在科技不断进步的今天,管理创新能够推动企业更好地应对技术变革和市场需求。
三、管理创新案例分析1.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建设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内部凝聚力。
2.精细化管理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团队建设通过团队建设活动,加强员工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4.创新奖励机制建立奖励机制,激励员工提出创新点子和改进建议,促进企业管理的不断创新和改进。
四、管理创新的实施路径1.建立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创新热情。
2.加强对管理创新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管理创新的认识和理解。
3.完善企业管理流程,优化管理结构,增强企业管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4.加强对管理创新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管理创新的有效实施和成果落地。
五、管理创新的未来展望管理创新是企业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未来企业需要不断加大对管理创新的投入,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和技术变革,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六、结语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创新成果选编本书旨在总结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中的管理创新理论和实践成果,为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的持续发展。
七、成功案例共享让我们来共享一些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管理创新成功案例,这些案例将展现出不同企业在管理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1. 例1:某国防科技工业企业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了生产效率的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企业管理)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工计【2009】289号2009年3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一、背景为了推动企业内部的管理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决定制定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所有公司职员均可参与管理创新奖励的评选。
三、奖励标准1.管理创新项目的创新性:通过改革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升质量等。
项目所取得的管理成果应当是公司尚未采用或者已有经验无法解决的创新方法。
2.管理创新项目的推广性:能够为公司其他部门或者其他项目提供经验借鉴,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管理创新项目的盈利性:通过管理创新增加了公司的收入或降低了费用等,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评选流程1. 员工提交创新项目申请书,包含项目的目标、方法、预期效果等内容。
2. 公司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管和专家组成,确保评选过程公正、科学、透明。
3. 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励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4. 公司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5. 公司将获奖项目通过内部宣传渠道进行宣传,分享获奖项目的创新经验和成果。
五、奖励设立公司将设立管理创新奖励基金,用于发放获奖项目的奖金,并在公司内部设立专区,展示获奖项目的情况和效果。
六、奖励执行1. 获奖项目的奖金将在评选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给项目负责人。
2. 获奖项目的荣誉证书将在颁奖仪式上颁发给项目负责人,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3. 公司将定期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评估,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七、奖励效果的考核公司将定期对管理创新奖励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奖励项目的推广情况、盈利效果等,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奖励办法进行调整和改进。
八、管理创新奖励办法的制定旨在鼓励和推动员工参与管理创新,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公司将持续关注管理创新的推进情况,不断完善奖励办法,鼓励更多员工参与到管理创新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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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
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军工企事业单位管理创新与进步,不断提高企业生存发展竞争能力,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合理化建议与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和原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中国企业联合会印发的《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
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每年评审一次。
对获奖的管理创新成果通过会议表彰、媒体宣传、典型交流、专项推广等形式,达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是指企业在管理实践中,针对突出问题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管理模式与方法,创造性地革新企业的管理制度,创新经营理念、改进管理方式、管理组织、管理方法等,确有成效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标准与等级
第五条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的基本条件。
(一)创新性:符合管理科学原理,体现建设创新型企业的要求,反映一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在企业组织、制度、模式方法等方面确有创新因素,达到或超过行业或国内先进水平。
(二)实践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适应国家宏观经济调整的客观要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效益性:管理成果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经科学测定与计算,证明该成果具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负责管理创新成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成果的审定。
评审委员会由主管机关领导、协会领导、军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其职责是:
(一)对年度管理创新成果评审重点提出指导意见。
(二)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专家组成员资格进行核定。
(三)对每年一度的管理创新成果专家评审建议进行核准审定。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协会事业发展部,负责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十二条在评审委员会下设立管理创新成果评审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具有改革管理实际经验和专业管理专长。
专家成员选拔
由集团公司提名推荐,组建管理创新成果评审专家库,年度评审专家组成员经评审委员会审批予以聘任。
(具体条件和要求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另文通知)
第十三条军工系统各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所属单位军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汇总初审或初评、推荐工作。
第五章发布与表彰
第十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获奖项目以协会文件形式发布,并同时在科工局网站(/)《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专栏及协会网站——中国国防工业企业网(/)上公布。
获奖成果项目由协会编辑出版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选编予以推广。
第十五条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获奖成果属部委级。
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管理创新成果表彰会,对成果创建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成果创建单位按照2007年国务
院颁发的《合理化建议与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和原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奖励成果创建的集体和个人。
奖励标准:一等奖1万元以上;二等奖8000元以上;三等奖5000元以上。
按国家有关规定,所支付的奖金可在生产成本、事业费或收入提成中列支。
第十六条管理创新成果获奖项目所在单位应将成果创建主要人员的事迹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行政管理职务等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对所申报的管理成果的真实性负责。
对谎报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单位,一经查实,撤销奖励,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
2.《管理创新成果经济效益补充项目及计算过程表》
3.《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表》
4.《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材料填写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