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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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意事项:①药粉要求:一般散剂应通过 6 号筛,煮散应通过 2 号筛,儿科及外用散剂应通过 7 号筛。②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 匀、色泽一致,如含有毒、剧药和贵重药时,应采用等容积递增配研 法,混合均匀并过筛。③用于深部组织创伤及溃疡面的外用散剂,应 在清洁避菌环境下配制。④含挥发性或易吸潮性药密封贮藏。 4、丸剂 水丸 ( 1 )制备 配料——复核——干燥——粉碎——起模——盖面——干燥——过 筛——包衣——打光——质检——分装 (2)注意事项:①药粉除另有规定外,应过 6 号或 5 号筛。②干燥 温度一般不能超过 80 ℃,含挥发性或多量深粉成份者应在 60 ℃以下 进行干燥。 蜜丸 ( 1 )制备 备料——干燥、粉碎、混合——和药——制丸粒——包衣及包装 ( 2 )注意事项:①所有蜜老嫩程度视药性、气候条件而定。②除另 有规定外,用搓丸法制备大小蜜丸时,炼蜜趁热加入药粉中混匀,对 含树脂、胶类及具有挥发性的药物,应在 60 ℃左右加入,用泛法制 水蜜丸时,炼蜜应加开水稀释后使用。 5、冲剂 ( 1 )制备 配料(复核)——提取——制料——干燥——包装 ( 2 )注意事项:①所有辅料(蔗糖、糊精、淀粉或乳糖等)应符合
配料(复核)——提取(芳香水另提,一般药煎取 2 次)——滤过— —浓缩——取按比例糖水混合——煮沸——放凉、 加入附加剂搅匀— —分装 ( 2 )注意事项:①除方中的成分(芳香药提取液)外,其它附加成 份的选用,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②除另有规定外,含糖量不低于 60% 。③应在避菌的环境下配置, 及时灌装于灭菌的干燥器中。 ④成 品应澄清,贮存长期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的规范沉淀。不得有酸败、 异臭、产生气体或其它变质现象。 10 、丹剂 ( 1 )制备 配料(复核) ——粉碎成粗粉坐胎——混匀封口——烧炼——收丹— —去火毒 ( 2 )注意事项:①材料的提取比例不得任意调整或估量配料。②细 度要求要掌握。 ③成品性状应为黑色湿润细粉末状。 ④成品合格标准 是发热温度 60 ℃左右,持续时间在 16 小时以上。
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中药制剂操作规范
1、汤剂 ( 1 )制备 处方调剂——药味复核——编号——下罐(砂罐)加水超过药面 3-5 厘米——浸泡( 20-30 分钟或更长)——加热煎煮——过滤去渣(一 般)——合并滤液(或浓缩至需要量)——装瓶 ( 2 )注意事项:①加水量、煎煮时间,均视药材质地而适当掌握。 ②特殊药可作特殊处理,如先煎、后下、单煎、烊化、冲服、包煎、 另煎、兑服等均应严格执行制备规范。 2、煎膏剂 ( 1 )制备 配料(与药料处理)复核药味煎煮( 2-3 次合并滤液)——浓液(不 断搅拌)——收膏(标准:在桑皮纸无渗润水迹或挑起片状) ( 2 )注意事项:①煎取总次数与时间,视药材性质而定。②所加入 的糖或蜜要经炒,一般不超过油膏的三倍。③如需加入药物细粉,待 冷却后加入,搅拌混匀。 3、散剂 ( 1 )制备 配料(复核)——干燥(芳香药料不能高温处理)——粉碎——过筛 ——混合——分剂量——质检——包装
药典规定, 加辅料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 5 倍。②清膏要达到规定的 相对密度。③成品应干燥,色泽一致,无吸软化现象。④挥发应均匀 喷入干燥颗粒中混匀。 6、糊剂 ( 1 )制备 复核、普通药——煎取药液——浓缩液配料——细料药——分别研至 极细混匀——混匀调匀 ( 2 )注意事项:①煎取药液的材料布包好,至少煎取两次浓缩至一 定自稠度,防止芳香气味走失。②成品应为均匀的糊状物。 7、酒剂 ( 1 )制备 配料(按要求进行炮制)称量、复核——浸渍( 30 分钟)——取液 (上清液和煮渣合并)矫味——静置( 14 分钟)——滤清、灌装 (2)注意事项:பைடு நூலகம்浸渍时,要加规定量白酒密闭。②每日搅拌 1-2 次,一周后每周搅拌 1 次。③药物要切碎以增加溶出率。 8、软膏剂 ( 1 )制备 配料(分别单称、复核、基质)——固体药料研细过部过 6 号筛—— 混合(挑匀)——分装 ( 2 )注意事项:①基质要符合药典规定,包装材料不得同药物或基 质发生理化作用。②成品药应均匀、细腻、无酸败、异臭、变色和不 良刺激。③易涂布而不溶化,但能软化。 9、糖浆剂 ( 1 )制备
片:极薄片 0.5 毫米以下,薄片 1-2 毫米,厚片 2-4 毫米。 段:长度为 10-15 毫米。 块: 8-12 毫米的方块。 条:皮类为宽 2-3 毫米,叶类为宽 5-10 毫米。 3、炮制 ( 1 )清炒:取净药材置热锅内,用文火炒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 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 断面色加深为度, 放凉;需炒碳者, 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 内部焦黄色或至规定程度时, 喷淋清水少许, 熄灭火星,取出,放凉。 ( 2 )麸炒:取麸皮撒至热锅中,加热至冒烟,放入净药材,迅速翻 动,至药材表面呈黄色或色变深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 有规定外,药材与麸皮比例为 10 :1 ) ( 3 )烫:取沙子(或蛤粉或滑石粉)置锅内,武火炒热后,放入净 药材,不断翻动,烫至酥泡或规定程度时,取出,筛去沙子,放凉。 ( 4 )煅:①明煅:取净药材,不要求煅红,但需使结晶水蒸发尽或 全部形成蜂窝状的块状时,取出,放凉,碾碎。②煅淬:将净药材煅 至红透时,立即投入规定的液体辅料,淬酥(如不酥,则需反复煅至 淬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碾粉。 (5)蒸:取净药材, 照该品炮制的各项规定, 加入液体辅料拌匀 (清 蒸除外),置适当的容器内,加热蒸透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干 燥。 ( 6 )煮:取净药材加水(或液体辅料)共煮,至液体全部吸尽或切 开内无白心时,取出,干燥。 (辅料用量照该炮制品规定加注) ( 7 )掸:取净药材投入沸水中,翻动片刻,捞出,冷干(种子类药
中药各工种技术操作规范
1、净制:根据药材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水选、风选、筛选、 刮削、剔除、刷、擦等使达质量标准。 2、切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泡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 止有效成分流失,并按药材大小、粗细、软硬程度等分别处理。注意 掌握气候、水量、时间等条件。切开后及时干燥,测定水价含量,使 达药品标准。常见的规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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