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导行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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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恒安交通导流规

般性标准

1、施工作业导流区域分为施工作业区和交通导流区。

1.1 施工作业区是指施工作业及施工作业机械设备停放必须占用的区域;

1.2 交通导流区是指按照道路迎车方向,在施工作业区前后必须设置的安全防护区域,分为前作业缓冲区和后作业缓冲区。

1.2.1 前作业缓冲区分为渐变导流区和直线缓冲区。按照迎车方向,由需要实施施工作业的道路边侧(隔离带或行人步道)起始,至所占用行者道另一侧标志线之间设置的锥形交通标渐变段区域为渐变导流区;渐变导流区后的沿该车道标志线设置的锥形交通标直线段区域为直线缓冲区。

1.2.2 后作业缓冲区是指施工作业区后侧设置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少于10 米的区域,其中包括5 米的锥形交通标渐变段区域。如果施工作业区域临近路口,后作业缓冲区设置的安全防护距离视实际情况而定。

2、每次施工作业配置的交通维护人员应达到主干路不少于3 人,次干路不少于

2 人。

3、所有路恒安抢险队机械设备和交通导流安全防护的锥形标喷涂路恒安抢险队名称及标识;交通维护人员穿路恒安抢险队工作服,臂戴安全袖标。

4、施工作业区域占路宽度超过一条行车道的,按两条车道实施导行。

5、导行中使用的消能桶应用沙袋填满。

6、道路中线无隔离设施的用锥形交通标分隔,后作业缓冲区设置方式和标准与前作业缓冲区相同。

7、施工作业机械车辆停放于施工作业区迎车方向一侧,并开启交通警示灯。

二、交通导流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回收作业标准

1、交通导流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采用两车相伴顺行码放,不得徒步逆行作业。两车作业相距不超过5 米,均需开启安全警示灯,前车用于装载交通导流安全防护设施和乘坐码放人员,后车用于车辆防护及指挥。

2、交通导流安全设施的回收采用车辆在安全防护封闭区域倒行,由后作业缓冲区域开始回收,收齐后顺行撤离。

3、交通导流防护设施设置、回收作业人员如需下车应从前车正后方上下,并且不得离开后车保护区域。

4、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必须在交通导流安全防护设施全部设置完毕后进入施工现场。

5、交通导流防护设施的回收必须在施工作业完毕、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全部撤出施工作业场地后,方可实施。

三、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规定

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路恒安市政工程抢险队入场安全教育,参加每年安全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2、施工作业术员、施工员、安全员必须盯岗到位,在下达施工作业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着装路恒安市政工程抢险队工作服,穿行道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不得随意走出安全保护区,严禁随意穿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

4、断路队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在完成交通导行后进行交通安全维护。遇有机械设备需要进出施工场地时,疏导交通、指挥机械车辆安全进出施工现场。

5、机械车辆在进出施工场所时,须听从交通安全维护人员指挥。

6、施工作业人员严禁身体各部位超出安全保护区。

四、占用行车道路交通导流及安全防护标准(一)、前作业缓冲区安全防护距离标准

1、日间施工为100米,其中渐变导流区和直线缓冲区个为50 米。

2、夜间施工:

a、需要占用单个行车道路时:非城市快速路为150 米,其中渐变导流区为50 米,直线缓冲区为100 米。城市快速路为1000 米,其中渐变导流区为50 米,直线缓冲区为950 米。

b、需要占用两条行车道路时:非城市快速路为150 米,其中第一个、第二个渐变导流区和第一个直线缓冲区的安全防护距离为30 米,第二个直线缓冲区为60 米。城市快速路为1000 米,其中第一个、第二个渐变导流区的安全防护距离为为50 米,第一个直线缓冲区的安全防护距离为200米,第二个直线缓冲区为700 米。

(二)、交通导流指示标志、标牌、设施的设置

1、在施工现场区域必须使用能够主动发光的交通导流指示标志牌进行交通导流和安全防护。

2、交通导流标志牌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 米。

3、在渐变导流区域设置的交通导流标志牌应与迎车方向成30 度安放。

4、需要占用单个车道时:

在渐变导流区最前端的锥形防护标防护围外设置消能桶一个,在渐变导流区锥形交通防护标防护围的最前端设置回转强光灯、向左/右行驶标志牌、限速(60km)及车辆慢性标志牌各一个;在渐变导流区距最前端20 米处设置消能桶2 个,距消能桶10 米处设交通安全维护人员一名。

在渐变导流区与直线缓冲区交汇处设置限速牌(40km)、向左/右行驶标志牌及道路施工标志牌各1 个。

5、需要占用两条行车道时:在渐变导流区最前端的锥形防护标防护围外设置消能桶一个,在渐变导流区锥形交通防护标防护围的最前端设置回转强光灯、向左/右行驶标志牌、限

速(60km)及车辆慢性标志牌各一个;在渐变导流区距最前端20 米处设置消能桶2 个,距消能桶10 米处设交通安全维护人员一名。

在第一个直线缓冲区和第二个渐变导流区交汇处设置限速牌(40km)、向左/右行驶标志牌各1 个,在第二个渐变导流区与第二个直线缓冲区交汇处设置道路施工标志牌一个。

6、渐变导流区和后作业缓冲区渐变段的锥形交通标按照间距1 米设置,直线缓冲区和施工作业区的锥形交通标按照间距2 米设置,渐变导流区按照每间隔三个锥形交通标设置一个梅花灯。

7、在施工区的前后两端分别设置一辆自身具有LED 双向箭头等的伴随保护车。

8、每次占路施工交通维护人员配置标准不低于快速路、主干路 3 人,一般道路

2 人。

9、第一个交通维护人员必须站于消能桶之后,其他交通维护人员在封闭区域之根据施工需要站立,但必须保证交通维护人员处于相对安全的位置。

五、占用人行步道及非机动车道交通导流安全防护标准

(一)占用人行步道施工1、在施工作业区域周围用锥形交通标对作业区域进行封闭性安全拦护,锥形安全标之间以安全绳进行连接,并在施工区域四周至少设置一块道路施工标志牌和回转强光灯。

2、在施工拦护区域与行人顺行方向平行的一侧或两侧设置宽度不低于 1 米的人

行通道。

(二)占用非机动车道施工

1、在施工作业区域周围用锥形交通标对作业区域进行封闭性安全拦护,锥形安全标之间以安全绳进行连接,并在施工区域迎车方向最前端及最后端设道路施工标志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设置临时非机动车道,并用锥形交通标设置隔离带,间距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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