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标准(2022版)
根本诊治保险门诊慢性病特别病认定标准〔2022版〕一、恶性肿瘤门诊医治〔含: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1.相关病史资料;2.符合以下各项之一:〔1〕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结果,并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诊断标准;〔2〕因病情或身体情况不能取得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患者,需诊治机构专科副主任〔含〕以上医师签署诊断证明书和病情说明,依据相关病史资料,并针对提供的影像学资料〔B超、CT、MRI、X片等〕、肿瘤标记物资料等进行认定;〔3〕血液学检查、骨髓检查或染色体检查汇报等,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诊断标准。
二、高血压病〔含:高血压病/高血压3级/高血压并发症〕〔一〕高血压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1、2、4项。
〔二〕高血压3级/高血压并发症符合以下1、2、3、4中三项或以上。
1.符合(中国高血压指南)高血压的诊断标准;2.有至少1次的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确认为血压升高〔符合高血压的诊断标准〕;3.收缩压≥180 mmHg及/或舒张压≥110 mmHg;4.至少存在1个以上的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疾病〔标准见下〕。
靶器官损害标准,至少符合以下一项:〔1〕左心室肥厚,符合其中一项:①心电图: Sokolow-Lyon 电压>3. 8 mV 或Cornell乘积>244 mV·ms;②超声心动图LVMI:男≥115 g/m2,女≥95 g/m2;〔2〕颈动脉超声IMT≥0.9 mm 或动脉粥样斑块;〔3〕颈-股动脉脉搏波速度≥12 m/s;〔4〕踝/臂血压指数<0.9;〔5〕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降低(eGFR 30-59 mL/( min·1.73 m2))或血清肌酐轻度升高:男性115-133 μmol/L,女性107-124 μmol/L;〔6〕微量白蛋白尿: 30-300 mg/24 h或白蛋白/肌酐比≥30 mg/g(3.5 mg/mmol)。
临床疾病标准,至少符合以下一项:〔1〕脑血管病:符合其中一项,即:①脑出血;②缺血性脑卒中;③短暂性脑缺血发作;〔2〕心脏疾病:符合其中一项,即:①冠心病〔标准见冠心病局部〕;②心力衰竭〔标准见心力衰竭局部〕;③心房颤抖〔标准见房颤局部〕;〔3〕肾脏疾病:符合其中一项,即①糖尿病肾病;②肾功能受损包含:eGFR<30 mL/( min·1.73 m2 )或血肌酐升高〔男性>133 μmol/L,女性>124 μmol/L〕或蛋白尿(>300 mg/24 h);〔4〕外周血管疾病;〔5〕视网膜病变:符合其中一项,即:①出血或渗出;②视乳头水肿;〔6〕糖尿病。
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鉴定标准及用药范围
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鉴定标准及用药范围Ⅰ类病种一、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鉴定标准】1.该病种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近三年住院病历和当年度诊断证明及辅助检查单。
2.符合以下各项之一:(1)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结果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诊断标准;(2)因病情或身体情况不能取得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病人,需认定机构专科副主任(含)以上医师签署诊断证明书和病情说明,根据相关病史资料,影像学资料(B超、CT、MRI、X片等)、肿瘤标记物等资料进行认定;(3)血液学检查或骨髓检查或染色体检查等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诊断标准。
【治疗和用药范围】1.肿瘤的放疗、化疗、核医学治疗;2.恶性肿瘤的内分泌治疗和免疫治疗;3.必须的对症支持治疗;4.放化疗不良反应的治疗;5.与疾病和治疗相关的检查。
用药范围:1 .西药:抗肿瘤药物,免疫治疗药物,抗微生物药物,镇痛药,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用药,升白药物,抗贫血药,放射性同位素药,其他解毒药。
2 .中成药:清热解毒剂,活血消癥,肿瘤用药,消肿散结。
3 .中药饮片:经中医主治医师辨证施治。
特别说明:时间以首次确诊资料为准,病情稳定10年以上(不包括10年)无复发的不予认定。
二、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鉴定标准】1 .该病种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近三年住院病历和当年度诊断证明及辅助检查单。
且符合以下标准的予以认定。
2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检查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慢性肾脏病2期或以上的临床诊断标准。
其中具有大量蛋白尿(>3.5g/24小时)、低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30g/L) 、重度水肿、高脂血症等临床表现,并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
生化检查:血肌酐大于176.8µmol/L、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
3.对于CKD 5期病人需要血液透析治疗的,凭认定机构肾透析原始资料(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检查)进行认定。
慢性病评审标准
门诊慢性病评审标准(一)冠心病:符合冠心病诊断标准,心电图有明显心肌缺血表现,并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1)心肌梗塞;(2)心功能≥Ⅲ级,左室射血分数≤50%;(3)冠脉造影狭窄>50%;(4)恶性心律失常(室性心动过速,室早RONT、曾发生室扑室颤)。
(二)风湿性心脏病:符合急、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诊断标准,心脏B超提示有瓣膜损害者。
(三)高血压病:符合高血压病诊断标准,并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1)B超或X光提示左室明显肥大(肥厚或扩大);(2)血浆肌酐、尿素氮中度增高;(3)合并冠心病。
(四)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具有慢性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病变,阻塞性肺气肿且伴有肺动脉高压,B超或X光提示右心室明显增大者。
(五)脑血管疾病:符合脑血管疾病诊断标准,具有肢体功能障碍,昏迷或失语者。
(六)糖尿病:空腹及餐后血糖均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并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1)高血压(Ⅱ级以上标准);(2)冠心病;(3)肾功能损害;(4)脑血管疾病(指脑溢血、脑血栓或脑梗塞)。
I型糖尿病无并发症时,需提供二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系统治疗是指经住院治疗或每月二次以上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并坚持服药一个疗程以上。
下同)。
(八)肝硬化:符合肝硬化诊断标准,伴有转氨酶和白蛋白变化,并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1)门静脉增宽,经B超提示门静脉>1.3cm;(2)脾肿大。
(九)慢性肝炎:符合慢性肝炎诊断标准,并伴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1)总胆红素>34.2umoL/L,(2) 白蛋白<34g/L。
(十)慢性肾功能衰竭:具有各种病因导致的肾功能衰竭,化验检查提示肾功能明显改变者。
(十一)系统性红斑狼疮:符合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断标准,化验检查抗核抗体阳性反应者。
(十二)结核病:符合结核病诊断标准,并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活动性结核病。
(十三)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及心境障碍。
精神分裂症需提供二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心境障碍(抑郁症或躁狂症),需提供五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且女年满45岁,男年满50岁。
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
门诊慢性特殊病(以下简称“慢特病”)资格认定是指对符合一定标准的慢性疾病患者进行认定,以便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优惠政策。
慢特病的认定对患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就医便利性,因此,慢特病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慢特病的定义、资格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相关政策等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一、慢特病的定义慢特病是指对患者生活质量长期产生影响、且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慢性疾病,通常包括糖尿病、慢性肾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艾滋病等。
这些疾病通常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和治疗费用较高的特点,对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经济负担造成严重影响。
二、慢特病资格认定标准慢特病的认定标准通常由卫生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病情严重程度:患者的病情需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糖尿病需要符合一定的血糖控制指标,慢性肾脏病需要符合一定的肾功能指标等。
2. 疾病持续时间:患者的疾病需要达到一定的持续时间要求,通常为6个月以上。
3. 治疗费用:患者的治疗费用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 其他条件: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可能还需要符合其他特定的认定条件。
三、慢特病资格认定程序慢特病的资格认定通常需要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卫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如下:1. 申请材料准备:患者需准备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证明材料,以便提交给认定机构。
2. 申请表格填写:患者填写并提交慢特病认定的申请表格,其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情描述、治疗经历等内容。
3. 医生评估:由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诊断证明和意见。
4. 认定机构审批:患者提交申请后,认定机构将对患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被认定为慢特病患者。
5. 颁发认定证书:认定通过后,认定机构将颁发慢特病认定证书予患者,证明其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障和优惠政策。
四、相关政策中国政府针对慢特病患者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1. 医保政策:慢特病患者可以享受医保报销的特殊政策,包括相关检查、治疗和药品费用的报销。
慢性病鉴定标准
慢性病鉴定标准
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病情进展较缓慢的一类疾病,常见的慢
性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
患有慢性病的人需要长期的
治疗和管理,因此对慢性病的鉴定标准非常重要。
慢性病的鉴定需
要综合考虑患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以及病史等因素,下
面将介绍慢性病的鉴定标准。
一、临床表现。
慢性病的临床表现通常是病程较长,症状较为持续和稳定。
比如,糖尿病患者常常表现为多饮、多尿、体重下降等症状,而这些
症状通常会持续数月甚至数年。
另外,慢性病的临床表现还包括病
情的波动较小,通常不会出现急性加重的情况。
二、实验室检查。
慢性病的鉴定还需要依靠实验室检查结果。
比如,糖尿病的诊
断需要依据空腹血糖、餐后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的检测结果。
而高血压的鉴定则需要依据多次血压测量结果,通常需要在不同时
间和不同情况下进行多次测量,以确定患者的血压是否持续升高。
三、病史。
慢性病的鉴定还需要考虑患者的病史。
患有慢性病的人通常有较长时间的病史,而且病情通常是渐进性发展的。
比如,心脏病患者可能有心绞痛、心肌梗死等病史,而这些病史可以作为慢性病鉴定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慢性病的鉴定需要综合考虑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病史等因素,而且需要排除其他可引起相似症状的疾病。
只有经过综合分析,确定患者病情具有慢性病的特征,才能做出慢性病的鉴定。
慢性病的鉴定标准对于患者的治疗和管理非常重要,只有准确鉴定慢性病,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疗和管理,从而减轻患者的痛苦,提高生活质量。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一、恶性肿瘤标准:1.经病理学诊断确诊;2.根据病史、体征、结合X线摄片、B超、CT、MRI及AFP、PET等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的。
具备以上两条中的一条且目前必须放化疗者。
二、慢性肾功能不全标准:1、有明显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或衰竭期的临床表现:(1)胃肠道表现;(2)血液系统表现;(3)心血管系统症状;(4)皮肤粘膜表现;(5)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6)肾脏形态学检查:肾体积缩小。
2、有肾功能异常:CCr<50ml/min,尿素氮、血肌酐值符合失代偿期诊断标准。
以上两条必备。
三、异体器官移植标准:肾脏、骨、骨髓、血管、心脏瓣膜异体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异反应治疗者。
心脏瓣膜、血管移植术后抗凝治疗不包括于内。
四、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标准:1.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2.经CT、MRI等辅助检查证实;3.三偏征:对侧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和同向性偏盲、或单瘫,或交叉性感觉运动障碍或四肢瘫,或共济失调、行走不稳。
具备其中之一或多项者;4.失语;5.球麻痹(吞咽困难,构音障碍);6.智能障碍甚至意识障碍。
第1、2条为必备条件,3-6条至少具备其一项。
五、糖尿病标准:1.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2.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1)心血管:符合门诊重症冠心病标准者,下肢动脉硬化、有供血障碍者;(2)脑血管:符合门诊重症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者;(3)肾病:有明显的蛋白尿;(4)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II级以上),白内障;(5)神经: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经肌电图或诱发电位证实者;3.实验室检查证实有症状,空腹血糖≥7.0mmol/L两次。
已确诊糖尿病病人合并有严重并发症中任何一项者,可鉴定为门诊慢性病。
六、肝硬化标准:即为肝硬化失代偿期1.肝功能损害征候群:肝病面容、黄疸、贫血、蜘蛛痣、肝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
2.门静脉高压症状:(1)肝肿大及脾亢;(2)侧枝循环的建立和开放;(3)腹水。
门慢门特评估标准
门慢门特的评估标准概述
门慢门特的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符合慢性病诊断标准:被评估对象需要符合相关的慢性病诊断标准,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2. 疾病分期:根据疾病的分期来确定评估标准。
不同的疾病分期可能对应不同的评估标准和治疗方法。
3. 年龄和性别:评估标准可能因年龄和性别而异。
例如,老年人和年轻人的评估标准可能不同,男性和女性的评估标准也可能不同。
4. 并发症:慢性病患者可能存在并发症,如肾脏损害、心脏损害等。
这些并发症也需要考虑在评估标准中。
5. 医疗费用: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可能较高,因此需要考虑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6. 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患者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也是评估标准的重要因素。
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以确定是否符合门慢门特的评估标准。
同时,医生还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管理计划,以帮助患者更好地控制病情,提高生活质量。
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
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第一篇: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1)具有冠心病引起的临床表现如心绞痛、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心肌梗塞或猝死;(2)心图检查有心肌梗塞表现;(3)冠状造影提示有≥50%狭窄。
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有慢性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病史;(2)有咳嗽、咳痰、喘息、尿少、下肢浮肿等症状及右心功能不全体征;(3)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的诊断依据:胸部X线现:①右下肺动脉干扩张,横经≥15mm,右下肺动脉横经与气管横经比值≥1.07;②右心室增大。
心电图:①右心室肥厚;②肺型P波:Ⅱ、Ⅲ、aVF导联中p>0.25mv。
(4)血气分析:动脉血氧分压<60mmHg,二氧化碳分压>50mmHg。
3、原发性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1)高血压Ⅱ期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并具备下列四项中之一者。
① 脑血管意外(不包括腔隙性脑梗塞未遗留肢体、语言障碍者)或高血压脑病;② 左心衰竭;③ 肾功能衰竭;④ 眼底出血,渗出或视乳头水肿。
(2)高血压Ⅲ期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并有脑出血(有CT报告)。
4、脑血管病恢复期(1)既往有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临床表现有肢体瘫痪或感觉障碍、颅神经障碍、失语等;(2)颅CT检查阳性结果。
5、肝硬化失代偿期(1)有慢性肝脏病史及脾大、脾功能亢进、侧支循环形成、腹水等门脉高压征象;(2)血浆蛋白≤35g/L,ALF>2倍正常值,总胆红素>34.2umol/L;(3)B超、CT等影像学证实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1)有糖尿病3年以上病史;(2)有慢性并发症的临床表现及相应慢性并发症的检查资料;(3)近1—2月内空腹血糖及餐后血糖检测结果,非同一天检测两次以上。
7、慢性肾小球肾炎和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小球肾炎(1)有蛋白尿、血尿、高血压等肾炎综合症临床表现;(2)检测尿蛋白≥1.0g/24h及尿蛋白≥++,两次以上;持续血尿:尿红细胞≥5个或红细胞计数≥10000个/ml;(3)有半年以上病史及肾活检病理报告。
门诊慢性病病种和鉴定标准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和鉴定标准序号病种鉴定标准1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提供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影像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
2、经手术探查及病理检查确诊为各种恶性肿瘤。
3、从确诊恶性肿瘤之日起,经门诊、住院治疗后有肿瘤转移复发者。
4、各种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2 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血液透析提供诊断证明及门诊或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1、有明确的肾病病史,2、肾功能检查符合尿毒症,需行或已行腹膜血液透析。
3 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排斥药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凡经异体器官组织移植手术治疗者。
4 糖尿病提供诊断证明及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1、临床有明显的糖尿病症状及明确的糖尿病病史资料;2、空腹血糖、糖耐量试验(OGTT)2次及以上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
3、糖尿病合并症。
5 原发性高血压病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有下列病症之一者:1、血压达到确诊水平为二级及以上,且危险程度分级为中度及以上。
2、出现因血压升高导致器官损害的临床表现。
6 多耐药肺结核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一、有明确的肺结核病史,;二、经胸片检查证实;三、且痰找结核杆菌阳性,通过实验室药物敏感试验证实体外对多种抗结核药物耐药。
7 精神分裂病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有明确的精神分裂症病史。
2、病情迁延不愈三年以上。
8 肝硬化(失代偿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期) 1、有明确的肝硬化病史。
2、肝功化验检查异常。
3、出现典型临床症状(腹水、肝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等)。
4、经影像学检查提供肝硬化依据。
9 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心绞痛型。
2、心肌梗死型。
3、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型(缺血型心肌病)。
4、无症状型。
10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1、有典型临床症状。
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
【附件6】省级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一、原发性高血压病1.原发性高血压病A:血压达到确诊水平,并有下列病症之一者;(1)心电图示左室高电压,或X线、超声心动图检查证实左心室肥厚;(2)眼底检查有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变窄和动静脉压迹。
2.原发性高血压B:血压达到确诊水平,提供住院病历,并有下列病症之一者:(1)近期半年内有心衰并心功能为三级;(2)近期有眼底出血或渗血,视乳头水肿;(3)有脑中风并发症;(4)有肾功能不全并发症。
二、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1.有典型的突发性胸骨后疼痛的心绞痛临床表现;2.经过临床心电图、心电图负荷试验、超声心动图、动态心电图、放射性核素检查、冠状动脉造影检查,符合冠心病诊断者。
三、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提供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1.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A:(1)起病缓慢,数小时或1-2天后出现半身瘫痪及意识障碍;(2)颅脑CT、MRI等检查确定诊断;(3)经过门诊、住院治疗后仍存在肢体功能障碍者。
2.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B:符合A类条件,并有一定程序的意识障碍,语言障碍等神经症状者。
四、脑栓塞后遗症:提供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1.脑栓塞后遗症A(1)起病突然,常出现偏瘫,肢体感觉障碍,偏盲,失语等典型的临床表现及体征,有不同程序的意识障碍;(2)颅脑CT、MRI检查可显示异常与临床体征相符合;(3)临床辅助检查发现原发病变;(4)经过门诊、住院治疗后仍遗留肢体功能障碍者。
2.脑栓塞后遗症B:符合A类条件,并有一定程序的意识障碍、语言障碍等神经症状者可以确定。
五、脑出血后遗症:提供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1.脑出血后遗症A(1)有高血压病史、突发头痛、发热、呕吐、意识障碍、肢体瘫痪、失语、大小便失禁等临床体征和症状;(2)辅助检查:眼底或脑脊液检查化验出现异常。
CT、MRI检查有基底节、内囊、脑桥出血等表现;(3)经过门诊、住院治疗后仍遗留肢体功能障碍者。
慢性病鉴定标准
慢性病鉴定标准
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的疾病,常见的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
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
慢性病的鉴定标准对于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至关重要。
慢性病的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续时间。
慢性病通常需要持续一定的时间才能被诊断为慢性病。
一般来说,持续时间超
过3个月的疾病可以被认定为慢性病。
这是因为慢性病的特点是病程较长,不像急性疾病那样突然发作,病情进展较快。
二、症状持续性。
慢性病的症状通常是持续性的,不像急性疾病那样症状突然出现,病情迅速恶化。
慢性病的症状可能会有波动,但总体上是持续存在的,这也是慢性病鉴定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病情稳定。
慢性病的病情通常是相对稳定的,不像急性疾病那样病情波动大,甚至有可能
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
慢性病的稳定性是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医学检查结果。
慢性病的鉴定还需要依据医学检查结果,例如血压、血糖、心电图、肺功能检
查等。
这些检查结果可以客观地反映患者的病情,有助于确定是否属于慢性病范畴。
五、治疗反应。
慢性病的治疗通常需要长期进行,并且治疗效果不像急性疾病那样迅速显现。
慢性病的治疗反应也是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总之,慢性病的鉴定标准包括持续时间、症状持续性、病情稳定、医学检查结果和治疗反应等方面。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鉴定慢性病,为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希望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患者朋友能够加强对慢性病鉴定标准的认识,及时发现和治疗慢性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
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一、糖尿病1.符合糖尿病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糖尿病,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2.糖尿病只将Ⅰ型、Ⅱ型纳入慢性病,其它类型不纳入慢性病。
3.认定要点:(1)糖尿病症状+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11.1 (200)或(2)空腹血浆葡萄糖()≥7.0 (126)或(3)实验中,2水平≥11.1 (200)二、消化性溃疡1.符合消化性溃疡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2.消化性溃疡主要是指发生在胃和十二指肠的原发慢性溃疡,发生在其它部位的或继发消化性溃疡不纳入慢性病。
3. 认定要点:(1)慢性、周期性、节律性上腹痛,上腹不适、腹胀、反酸、嗳气等症状。
(2)溃疡活动期上腹部可有局限性轻压痛。
(3)辅助检查:胃镜提示有溃疡存在。
▲三、类风湿关节炎1.符合类风湿关节炎临床诊断标准,除外其它关节炎,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2.认定要点:结合关节受累情况、血清学指标、滑膜炎及急性时相反应物4部分进行评分,总得分6分以上结合常规放射学类风湿关节炎骨破坏的改变可认定。
慢性病认定评分系统表关节受累情况得分(0-5)受累关节数(个)受累关节情况受累关节部位1 中大关节02-10 中大关节11-3 小关节24-10 小关节3﹥10 至少1个关节5血清学得分(0-3)项目阳性物或抗抗体均阳性0或抗抗体至少1项低滴度阳性2或抗抗体至少1项高滴度3(>正常上限3倍)阳性滑膜炎得分(0-3)存在依据持续时间<6周0>6周1急性时相反应物得分(0-3)项目阳性反应物或均正常0或增高1四、慢性肾炎及肾病综合征慢性肾炎:1.1.符合慢性肾炎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慢性肾炎及遗传性慢性肾炎,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2.认定要点:(1)临床表现:临床表现呈多样性,蛋白尿、血尿、高血压、水肿为其基本临床表现,可有不同程度的肾功能减退。
慢性病鉴定标准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1)具有冠心病引起的临床表现如心绞痛、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心肌梗塞或猝死;(2)心图检查有心肌梗塞表现;(3)冠状造影提示有≥50%狭窄。
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有慢性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病史;(2)有咳嗽、咳痰、喘息、尿少、下肢浮肿等症状及右心功能不全体征;(3)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的诊断依据:胸部X线现:①右下肺动脉干扩张,横经≥15mm,右下肺动脉横经与气管横经比值≥1.07;②右心室增大。
心电图:①右心室肥厚;②肺型P波:Ⅱ、Ⅲ、aVF导联中p >0.25mv。
(4)血气分析:动脉血氧分压<60mmHg,二氧化碳分压>50mmHg。
3、原发性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1)高血压Ⅱ期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并具备下列四项中之一者。
①脑血管意外(不包括腔隙性脑梗塞未遗留肢体、语言障碍者)或高血压脑病;②左心衰竭;③肾功能衰竭;④眼底出血,渗出或视乳头水肿。
(2)高血压Ⅲ期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并有脑出血(有CT报告)。
4、脑血管病恢复期(1)既往有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临床表现有肢体瘫痪或感觉障碍、颅神经障碍、失语等;(2)颅CT检查阳性结果。
5、肝硬化失代偿期(1)有慢性肝脏病史及脾大、脾功能亢进、侧支循环形成、腹水等门脉高压征象;(2)血浆蛋白≤35g/L,ALF>2倍正常值,总胆红素>34.2umol /L;(3)B超、CT等影像学证实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1)有糖尿病3年以上病史;(2)有慢性并发症的临床表现及相应慢性并发症的检查资料;(3)近1—2月内空腹血糖及餐后血糖检测结果,非同一天检测两次以上。
7、慢性肾小球肾炎和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小球肾炎(1)有蛋白尿、血尿、高血压等肾炎综合症临床表现;(2)检测尿蛋白≥1.0g/24h及尿蛋白≥++,两次以上;持续血尿:尿红细胞≥5个或红细胞计数≥10000个/ml;(3)有半年以上病史及肾活检病理报告。
慢性病鉴定标准
慢性病鉴定标准
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临床表现不太明显的一类疾病。
慢性病的鉴定标准对于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
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慢性病是指持续时间较长,通常进展缓慢的
疾病。
慢性病的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慢性病鉴定需要考虑疾病的持续时间。
一般来说,疾病
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且病情进展缓慢,不能迅速痊愈的疾病可以
被判定为慢性病。
例如,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就属于慢性病范畴。
其次,慢性病鉴定需要考虑疾病的临床表现。
慢性病的临床表
现通常较为隐匿,病情进展缓慢,症状不太明显。
但是,慢性病的
临床表现也可能因人而异,因此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临床表现、实
验室检查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再次,慢性病鉴定需要考虑疾病的影响程度。
慢性病对患者的
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些慢性病可能对患者
的生活造成较大的困扰,甚至影响到日常生活和工作,而另一些慢
性病则可能影响较小。
因此,需要综合考虑疾病的影响程度进行鉴定。
最后,慢性病鉴定需要考虑疾病的治疗和管理。
慢性病通常需
要长期的治疗和管理,包括药物治疗、生活方式干预等。
因此,慢
性病鉴定还需要考虑疾病的治疗和管理情况,以便为患者提供更好
的医疗服务和管理方案。
总之,慢性病鉴定标准是对慢性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疾病的持续时间、临床表现、影响程度和治疗管理等方面进
行综合考虑,可以更准确地鉴定慢性病,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
务和管理方案。
门诊慢性病病种鉴定标准
开封市门诊慢性病病种鉴定标准一、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有脑血管意外病史;2.经CT、MRI等辅助检查证实;3.肢体功能明显障碍,单肢肌力≤Ⅲ级;4.语言功能障碍,吐字不清,单字发音颤抖音或吞咽困难,构音障碍;5.智能障碍甚至意识障碍。
1、2条至少具备其一项,3、4、5条至少具备其一项。
二、异体器官移植1.肾脏、心脏、骨、骨髓、肝脏、肺等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异反应治疗者;须持有关于行肾脏、心脏、骨、骨髓、肝脏、肺等异体器官移植术的病历资料(包括术前、术中、术后材料);2.心脏瓣膜、血管移植术后抗凝治疗不包括于内。
三、心力衰竭1.有器质性心脏病;2.有或曾有心衰症状:(1)气喘、胸闷、呼吸困难、端坐呼吸、紫绀;(2)肺部罗音、心脏扩大、颈静脉怒张、肝大、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下肢水肿;(两项至少具备其中之一)—11—3.心脏彩超:(1)心腔增大,心肌或瓣膜疾病;(2)心肌舒张功能或收缩功能不全;(3)心脏射血指数(LVEF)<50%;4.心电图:提示心肌缺血、心肌梗死或心律失常等;5.X线:心脏增大,肺淤血、肺水肿及肺部原发病。
1、2、3必备条件,4、5条至少具备其中一项。
四、肝硬化:即为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代偿期。
1.肝功能异常:白球倒置;2.门静脉高压症状:腹水;3.消化道出血;4.B超或CT检查:门静脉高压症时可见门静脉、脾静脉直径增宽,有腹水时可发现液性暗区;具备1、2、3其中一项,且同时具备4者。
五、体内支架植入术后与本次手术相关的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心电图及相关的实验室检查报告(如心肌酶谱、肌钙蛋白等)。
六、系统性红斑狼疮1.颊部皮疹;2.盘状红斑;3.光过敏;4.口腔溃疡;5.关节炎;—12—6.浆膜炎:胸膜炎或(及)心包炎;7.神经系统异常:抽搐、精神异常;8.尿检异常:蛋白尿、尿中红细胞和(或)管型;9.血液系统异常:溶血性贫血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10.免疫学检查异常:抗DNA抗体增高或抗Sm抗体阳性;11.抗核抗体(ANA)效价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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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
(1)具有冠心病引起的临床表现如心绞痛、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心肌梗塞或猝死;
(2)心图检查有心肌梗塞表现;
(3)冠状造影提示有≥50%狭窄。
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有慢性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病史;
(2)有咳嗽、咳痰、喘息、尿少、下肢浮肿等症状及右心功能不全体征;
(3)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的诊断依据:
胸部X线现:①右下肺动脉干扩张,横经≥15mm,右下肺动脉横经与气管横经比值≥1.07;
②右心室增大。
心电图:①右心室肥厚;
②肺型P波:Ⅱ、Ⅲ、aVF导联中p>0.25mv。
(4)血气分析:动脉血氧分压<60mmHg,二氧化碳分压>50mmHg。
3、原发性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
(1)高血压Ⅱ期
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并具备下列四项中之一者。
①脑血管意外(不包括腔隙性脑梗塞未遗留肢体、语言障碍者)
或高血压脑病;
②左心衰竭;
③肾功能衰竭;
④眼底出血,渗出或视乳头水肿。
(2)高血压Ⅲ期
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并有脑出血(有CT报告)。
4、脑血管病恢复期
(1)既往有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临床表现有肢体瘫痪或感觉障碍、颅神经障碍、失语等;
(2)颅CT检查阳性结果。
5、肝硬化失代偿期
(1)有慢性肝脏病史及脾大、脾功能亢进、侧支循环形成、腹水等门脉高压征象;
(2)血浆蛋白≤35g/L,ALF>2倍正常值,总胆红素>34.2umol/L;
(3)B超、CT等影像学证实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
(1)有糖尿病3年以上病史;
(2)有慢性并发症的临床表现及相应慢性并发症的检查资料;(3)近1—2月内空腹血糖及餐后血糖检测结果,非同一天检测两次以上。
7、慢性肾小球肾炎和肾病综合症
慢性肾小球肾炎
(1)有蛋白尿、血尿、高血压等肾炎综合症临床表现;
(2)检测尿蛋白≥1.0g/24h及尿蛋白≥++,两次以上;持续血尿:尿红细胞≥5个或红细胞计数≥10000个/ml;
(3)有半年以上病史及肾活检病理报告。
肾病综合症
(1)大量蛋白尿(>3.5g/24小时尿);明显低蛋白血症(白蛋白<30g/L)此两项为诊断必需;
(2)伴有明显水肿,高血脂症;
(3)凡享受门诊血液透析、腹透以及肾移植术后长期服用抗排斥药物的患者不再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
8、恶性肿瘤晚期
近五年内各类恶性肿瘤病理诊断报告。
9、精神疾病
(1)应有市级以上卫生系统所属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两次以上(2—3个月疗程)诊断治疗记录;
(2)应有市级以上卫生系统所属二级以上专科医院门诊治疗记录(需二年以上);
(3)出示相关精神疾病检查的检测量表或实验室检查结果记录。
10、系统性红斑狼疮
临床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提供二年以上门诊诊断或住院治疗病史、病历、检验化验单。
11、帕金森综合症
(1)发病年龄65岁以上;
(2)CT有侧脑室旁白质损害;
(3)有震颤舞蹈动作,智能减退者。
12慢性活动性肝炎
1 有1年以上肝炎病史,目前有较明显的肝炎症状,如乏力、食欲
差、腹胀、肝区痛等;
2体征:肝脏肿大,质地中度硬度以上,可有黄疸、蜘蛛痣、肝病面容、肝掌或脾肿大;
3实验室检查:近2年肝功能具有以下异常项目之一者:(1)ALT ﹥50IU/L AST﹥50IU/L;(2)BIL-T﹥25 µ mol/L;(3)A/G<
1.5-1.3;(4)蛋白电泳γ球蛋白>20%(5)HBV-M: 阳性;
4、肝外器官表现,如关节炎、肾炎、脉管炎、皮疹或干燥综合症。
13白血病
1 临床表现有贫血、出血倾向、发热、骨痛、肝、脾淋巴结肿大等;
2 末梢血涂片发现有原幼细胞;
3 骨髓相象符合白血病诊断条件;
4 化验室检查幼稚细胞大于20%;
5 在三家医院确诊过急性白血病。
14再生障碍性贫血
1 临床表现有进行性贫血,出血倾向、发热等;
2 血常规呈全血细胞减少;
3 白细胞低于正常值下限、血红蛋白男性<120g/L、女性<110g/L,
血小板<100×109/L;
4 典型再障的骨髓象或骨髓活检诊断;
5 一般抗贫血药物治疗无效。
15血友病
1 有家族史者符合x 性联索性遗传规律;
2 有关节、肌肉、深部组织出血,活动过久、用力、创伤或手术后
异常出血史;
3 实验室检查结果阳性;
4 有明确(活动性)出血症状:如关节、肌肉、深部组织出血或实
验室检查结果为Ⅷ因子活性检测<25%、Ⅸ因子活性检查<25%;
5 有严重并发症:如关节畸形、假性肿瘤等。
必须同时具备1、2、3、4项或1、2、3、5项。
16多耐性肺结核
1 具有肺结核常见临床表现(进行性消瘦,午后低热等);
2 X线符合结核病改变;
3 痰结核菌检查阳性,结核菌素试验阳性并且痰药敏试验对两种或
者两种以上一线抗痨药具耐药性的结核杆菌菌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