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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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高效、合法、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园区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启动条件。在X人民政府发出临震预报或地震发生后,启动本地震应急预案,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

(五)工作原则。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管委会各副主任

成 员:各局室主要负责人

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各部门进行紧急援救;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紧急应急措施;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办公室,负

责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旗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加强震情监视,随时将震情变化报告旗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言,保持社会安定。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园区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主任。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园区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主任。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园区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主任。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IV级响应。由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开发区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主任。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地震灾情速报指地震系统内对地震灾情和地震影响情况的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开发区属各部门震后50分钟内(夜晚延长至90分钟)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报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震后1小时内(夜晚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汇总报旗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动态,向旗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续报。

(三)指挥与协调

接到旗抗震救灾指挥部通知,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启动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管委会主任立即主持召开全单位抗震救灾会议,通报震情和灾情,根据灾害程度和灾区的需求,采取应急措施。

(四)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开发区属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自救互救成果、紧急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部门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协调抢修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质监、设计、工程等部门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监视余震等次生灾害、损害高大建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六)次生灾害防御

质监、安监等部门对处在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解除有关紧急应急措施。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调查总结

由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旗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工程抢险队伍:施工企业、开发区系统全体人员。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由质监、设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开发区属各部门全体人员。

(二)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施工企业、质监、环卫组织力量对灾区被破坏的道路、桥梁、排水

等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其功能。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开发区属各单位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四)宣传、培训

宣传: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单位干部职工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最大程度宣传和解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增强全单位干部职工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防震减灾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五)监督检查

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二)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制定,报旗科技局备案。本预案由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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