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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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规章管

理制度

(湖南大学)

治理规章制度

二零一零年五月

一、总则

1.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集合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本实验室要紧从事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方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可连续进展。

2.实验室总体目标:瞄准国际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进展与研究中的重大科学咨询题和关键技术,面向我国化学生物传感和生命分析以及生物/化学信息处理方法进展的重大需求,建立和进展化学生物传感以及化学/生物信息处理的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与新仪器,成为我国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研究领域具有重要阻碍力的研究中心和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并在有关的国际学术研究领域中占有一定地位,与国内外同行共同推动与繁荣分析化学学科的进展。

3.本实验室对国内外实行开放。通过接纳国内外优秀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工作,通过设置开放课题吸引国内学者和科研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和学术交流,实验室也欢迎国内外的科研人员自带课题、经费或实验设备来实验室工作。通过对国内外的开放促进学术思想和人才的交流,繁荣我国的科技事业,促进湖南省地点经济的进展。

二、实验室组织治理机构

4.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学术委员会评议制。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人选和任期由主管部门聘任决定。

5.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所有工作,实验室行政副主任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实验室的业务、行政治理工作,实验室副主任采取分工协作制。实验室定期召开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教授代表组成的室务委员会会议,实验室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6.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评审机构,要紧职能是研究决定实验室的科研方向,审定研究课题,监督经费使用,促进和和谐开放事宜。学术委员会由15~21名高水平的国内外同行专家组成,并尽可能地吸取外部门和有关学科的科学家参加,本实验室专家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

三、室务委员会工作章程

7.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任负责制,保证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设置主任负责制下的室务委员会(室务会)。

8.室务会由实验室正、副主任组成。实验室主任按照工作需要,可聘请实验室其他人员为室务会成员,也可聘请有关人士为室务会顾咨询,室务会顾咨询能够列席室务会会议。

9.室务会的要紧任务包括:

(1)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决定实验室的学术方向和学科布局;

(2)决定实验室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进展规划、要紧方针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

(3)审批实验室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方法;

(4)审批实验室的人才资源分配方案;

(5)听取和审议实验室行政班子的工作总结报告和工作打算;

(6)制定和修改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7)评判实验室固定人员的绩效;

(8)决定实验室的其它重大事项。

10.室务会工作程序:

(1)室务会由室务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专门情形下室务会主任可授权室务会副主任代为主持。室务会按需召开,专门情形下半数委员可提议召开会议,参会人员以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为有效;

(2)室务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前提下的民主集中制。凡属实验室内重大事项,应提交室务会讨论决定,而后实施。遇事需形成决议时,应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超过参加会议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为有效,如果票数相当,则由主任决定;

(3)室务会指派专人(会议秘书)作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室务会会议的有关内容如不宜公布,室务会成员应注意保密。

四、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11.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5名左右。学术委员会成员由依靠单位湖南大学聘任。

12.学术委员会的要紧责任包括:

(1)指导实验室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

(2)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批每年度基金申请;

(3)评议实验室的研究成果;

(4)听取和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

(5)审查和建议实验室有关的要紧学术活动。

13.学术委员会工作程序:

(1)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2)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达到或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14.如因工作需要,室务会可报请学术委员会批准,聘请实验室学术顾咨询若干名,协助学术委员会指导工作。

五、人力资源分配的有关规定

15.实验室应保持一支精干高效的固定工作人员队伍,应有一支较大的优秀的流淌人员队伍(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客座研究人员以及高级访咨询学者等)。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的评聘录用应符合实验室的总体岗位设置和依靠单位人事治理制度。流淌人员的分配要体现实验室学科进展的需要,并逐步与课题组及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及工作业绩挂钩。

16.每年年末,各研究方向和各课题组按照研究工作需要,结合科研经费及现有研究队伍等情形,向实验室报送下年度对固定人员及各类流淌人员的需求打算(需求打算应明确讲明需求的人数、经费来源及额度和拟从事的科研工作等,固定人员的研究方向应与实验室研究进展目标一致),经室务会讨论通过后上报。

17.实验室鼓舞研究人员邀请国内外同行来实验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有关费用由邀请人负责落实并报实验室备案。

六、科研治理细则

18.实验室按科研方向进行科研治理,共设置5个方向,即:

(1)分子识不研究

(2)化学生物传感研究

(3)纳米生物学研究

(4)化学计量学与生物信息学研究

(5)生物分析仪器研发

19.每个科研方向设负责人。实验室固定成员必须明确各自的岗位和所属研究方向。

20.各研究方向负责人每年要在实验室学术年会上组织报告该方向科研工作进展情形;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和各课题组每年应按照科技部有关规定内容,按时提交并负责修改书面年度工作报告。

七、实验室研究项目和经费治理

21.实验室的研究项目分为开放基金项目和自主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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