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绿地景观优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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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绿地景观优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背景及绩效目标
1、项目背景
城市绿化是城市基础设施中唯一有生命的载体,承载着重要的生态、景观、服务等多方面的功能,对维持城市生态平衡和改善城市环境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建设条件局限等因素影响,城市绿地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一样,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设施老化、植物群落衰败、景观陈旧单一等问题,已无法满足城市快速发展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有必要通过绿地景观优化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拓展绿化服务功能,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
2、绩效目标
总目标:全面完成年度制定的绿地景观优化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切实优化提升区域绿化景观面貌,完善服务功能,为广大市民打造更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获取更佳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年度目标:进一步提高道路绿化覆盖率和生态效益;提升花卉布置园艺水平;改善老绿地景观面貌,拓展服务功能,完
善绿化服务设施。各项目开展及时推进有序,计划完成率100%,事故发生数0起,绿地景观改善,花卉景观面貌良好。
(二)预算资金规模、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规模
2018年绿地景观优化项目总预算资金为625.54万元,包含六块内容八个小项,具体详见表一:
表一 2018年度绿地景观优化项目预算资金表
2、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区级财政资金,由金山区园林管理所作为预算单位先向上级主管部门区绿化市容局上报,区绿化市容局汇总后向金山区财政局上报,申请预算专项资金。
3、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绿地景观优化项目实际使用资金602.307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3%。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对预算资金5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实际中标价格略低于预算费用,且多数项目审价结果也略低于预算费用,实为节约了部分财政资金。
具体详见表二:
表二 2018年度绿地景观优化项目支出资金表
(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区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对绿地景观优化项目中预算资金超过50万元的4个分项(行道树补缺更换、花卉常态布置及维护、城区新增景点布置及养护、老售后公房小区绿化改造),通过区政府采购平台实施项目招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
对其余4个预算资金未达50万元的分项(市级景点创建、好人公园立体景点养护费、绿道路面及相关设施维护、城区绿地服务设施增加及完善),根据园林所“三重一大”制度,经所班子集体讨论确定由国有绿化企业实施,签订合同。
为有效推进绿地景观优化项目的实施,对该项目进行分解,具体每个小项目落实到人,安排开工、竣工、审计的时间节点,以保障项目按计划推进。
上述项目完工验收后,区园林所聘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第三方审价,并根据审价结果和财政请款情况结清项目余款。
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图:
(四)评价依据及数据采集情况
1、评价依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55号)
(2)《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
(3)《金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金财〔2015〕55号
(4)《金山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府办发[2012]29号)
(5)《上海市绿化行业文明指数测评报告》(2018年下半年,金山区)
(6)《金山区直管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沪金园(2017)4号)
2、数据采集
本项目评价数据采集来自金山区园林管理所财务科和绿化管理科。
二、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果
根据本年度区财政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要求,区园林所对照《项目支出绩效简易程序评价表》开展绩效自评,2018年度绿地景观优化项目绩效自评分值为95.7,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详见《绿地景观优化项目支出绩效简易程序评价表》。
(二)主要绩效及分析
绿地景观优化项目包含六块内容八个小项,主要从城区道路绿化景观、重要区域花卉景观、老售后公房小区绿化景观与服务功能等方面着手考虑,项目编制较为详细,且符合我区实际情况。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区财政相关文件规定以及行业标准推进实施,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考核标准、项目实施流程等制度,并按期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绿地景观优化项目的全部实施工作。计划完成率100%,事故发生数0起,绿地景观改善,花卉景观面貌良好,绿地服务功能也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和提升,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好人居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绿化项目实施具有很强的季节性特点,由于前期预算下达、实施政府采购程序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流程,当年实施项目往往出现招标完成后绿化最佳种植季节已过的问题,只能安排在秋季进
行绿化种植,容易造成下半年大项目“扎堆”,对绿化种植等施工质量产生一定影响,不利于项目施工进度的推进,对项目预算进度管理也造成困难。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建议涉及绿化种植的项目预算,在实施年度前一季提前下达,以便及早开展项目招标等政府采购前期工作,使得绿化项目能在当年春季实施,有利于绿化种植质量和总体项目进度的把控,保障财政预算进度管理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