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8.24•【字号】通市政办发〔2005〕14号•【施行日期】2005.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0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通化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通化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四日通化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委〔2005〕14号),设置通化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统计局是全市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主管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强化招商引资统计,为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通化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与振兴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二)启动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加强商品房销售情况统计监测,及时反映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动情况。
(三)开展旅游业抽样调查统计和星级以上宾馆统计调查,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四)做好实施《通化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评估工作,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编制制定、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五)开展全省民主评议政(行)风抽样调查工作,并负责对我市各县(市、区)的乡(镇)站、办、所政(行)风民主评议结果进行统计,为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提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
(六)严格规范县(市、区)GDP核算方法,认真做好县(市、区)GDP季报核算联审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的实施。
统计机构的设置
统计机构的设置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由国家统计局及其直属调查队、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三部分组成的统计组织体系。
1、国家统计局及其直属调查队《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
这为国家统计局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国家统计局的职能、编制和内设机构都做出了规定。
《统计法》第二期七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派出调查机构,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统计调查等任务。
这为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的设立提供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统计局、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这两个文件对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的设立做出规定。
2、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这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3、部门统计机构《统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在统计业务上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这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机构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部门统计机构,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统计机构或配备的统计人员。
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大多设有统计机构,一些设有司级统计机构,如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大部分在有关司级机构内设立统计机构,没有设立统计机构的也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并制定了统计工作负责人。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17•【字号】云政办发[2000]131号•【施行日期】200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0]131号)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七月十七日云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委机构改革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云南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2000]10号),设置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将各项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三)增加的职能1.云南新兴生物资源产业、云南个体私营企业、云南旅游业等地方统计调查制度职能。
2.社会监测职能。
3.社会经济调查职能。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云南省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各地州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省情省力普查;负责组织各地州市、各部门进行地方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审查和审批各地州市、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省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外省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唐山市路南区统计局
唐山市路南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一、部门职责根据《唐山市路南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唐山市路南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区统计方面的工作制度、统计调查计划,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乡、街办事处、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4、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产值和增加值核算、农林牧渔业生产、工业、能源、社会、人口、工资、科技、价格、城镇劳动力、城镇就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区级各类园区主要经济指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运输邮电业、其他服务业、服务业个体户、对外经济和旅游、民营经济、成品油流通、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服务业财务、规模以下工业抽样、农村住户、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城镇化发展、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资源循环利用、妇女儿童、企业景气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7、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税收、出口、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内经济技术合作及引进内资等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统计局工作职能
统计局工作职能统计局工作职能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拟定与统计法律、法规有关的全市规范性文件;拟定地方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以及县(区)、市直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告制度,完成国家及省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及负责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的审批工作;组织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开展全市社情民意调查。
3、统一组织全市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统计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研究拟定全市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省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6、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协调市统计学会工作。
7、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并指导其工作,协调管理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县(区)政府管理县(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管理局机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管理、干部教育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以及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协助县(区)政府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保密、接待、安全保卫、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局机关财务,协助管理县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承办全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二)教育法规科草拟和修订与统计法律、法规有关的全市规范性文件及规章,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统计学历教育和上岗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考试工作;审查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依法对全市基本单位进行统计登记工作;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协调市统计学会工作。
广东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doc
广东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粤府办[2000]38号发布日期:2000-3-31执行日期:2000-3-31生效日期:1900-1-1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设置统计局。
统计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工作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将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重复进行的“三资”企业统计,调整为利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资料进行综合。
(三)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的事项1.各项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2.企业景气调查、服务企业统计调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调查。
3.工业产品定货统计和服务业价格统计。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省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三)组织实施重大省情省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汇总、整理全省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监督执行各市县、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统计其他】博野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统计其他】博野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博野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字[2009]58号)和中共博野县委、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博字[2010]15号),设立博野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增加能源统计、人口与劳动力调查方面的有关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制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地方统计调查标准、统计调查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社会、人口、劳资、科技、消费、城镇和农村住户、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外经、民营经济、成品油流通、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管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协助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博野县统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一)综合办公室。
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培训、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后勤保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调查经费、普查经费、统计事业费、统计系统国家拨款的基本建设经费和固定资产。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02.01.21•【字号】襄政办发[2002]25号•【施行日期】200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襄政办发[200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襄樊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襄樊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樊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1、将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重复进行的“三资”企业统计,调整为利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资料进行综合。
2、将各项周期性的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交给市普查中心承担。
3、将企业景气调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调查、企业集团统计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交给市企业调查队承担。
4、将工业产品价格统计和服务业价格统计交给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承担。
5、将主要农产品产量和农产品价格统计交给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承担。
二、主要职责(一)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省制定的统计工作规章、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制定全市统计调查制度。
(二)贯彻执行国家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指标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统一管理全市各项核算制度;协调、监督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标准、统计报表工作。
湖北省统计局
现任领导
湖北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谢高波。 主持全面工作。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蔡受清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设管处、社科处、离退休干部处、数管中心、民调中心。分管驻村工作。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叶福生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处、农村处、投资处、人口处、科研所、普查中心,统计学会工作。 湖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省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汪军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财基处、人事处、党办、后勤中心,主持调查监测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市县调查监测系 统。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利阳(女)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政法处、工业处、能源处、长江经济带统计监测办公室。
湖北省统计局
湖北省政府职能部门
01 主要职责
03 现任领导 05 其他事项
目录
02 内设机构 04 人员编制 06 地理位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 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 〔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统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统计局设1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 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信息、综合治理、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协调局机关、省属调查队的政务工作;负责全省统计系统络信息管理发布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 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草拟全省统计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和工作文件;负责统计资料管理。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省有关国情国 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全国统计局是我国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国经济、社会和人口等统计调查工作。
其内设机构涵盖了统计生产、资料档案、信息技术、监测预警、科技转化、社会服务、专题研究和对外联络等多个领域,下面就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作简要介绍:一、统计生产局统计生产局是全国统计局的直属部门,是全国各类经济指标数据的主要生产单位。
其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核算,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与全面性。
2、编制社会物价指数,并为货币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3、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4、提供数据服务,并协助政府实施宏观调控。
二、档案资料局档案资料局是全国统计局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全国各类经济数据的档案建设和管理,包括:1、组织实施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分类。
2、建立经济数据档案,全面保护统计数据源资料安全。
3、整合数据资源,构建一体化数据服务平台。
4、承接经济数据的保密和管理,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保证数据的高效利用。
三、信息技术与保障局信息技术与保障局主要职责是为全国统计局的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保障,为更好的实现数据开放与应用,主要任务包括:1、研究和推广新统计技术手段和方法论,提高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效率。
2、建立信息安全维护体系,保证数据的存储和传输的安全。
3、修复与维护数据处理和传输设备,提高系统可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4、统计大数据的研究和开发,建立数据推送、交流、汇总平台。
四、监测预警局监测预警局是全国统计局直属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监测全国经济运行,及时预警和预测问题,为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参考,其主要任务包括:1、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的统计调查,及时获得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经济运行的预测与分析。
2、分析国内、外部经济政策动向,预测风险,指导政策制定。
3、为政府提供宏观经济信息服务,如通过网站、热线电话等宏观经济咨询服务。
五、科技转化局科技转化局是全国统计局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将统计学科技与行业应用紧密结合,从而促进经济科学的发展,并实现行业与统计学的科技转化,其主要任务包括:1、开展经济调查与分析研究,研究调查方法与理论,推广最新的调查科技手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8•【字号】渝办发[2009]182号•【施行日期】200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18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重庆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 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 号),设立重庆市统计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评价职责。
(二)加强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有关统计标准、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导区县(自治县)、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情市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1•【字号】温政办[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温政办[2012]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温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加强节能降耗统计、服务业统计方面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研究拟订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协调管理各地、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核各地、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调查制度。
(三)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28•【字号】市政办发[2002]52号•【施行日期】200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2]52号)《西安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西安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字[2002]25号),西安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职能,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转变的职能将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重复进行的“三资”企业统计,调整为利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资料进行综合。
(三)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的事项1各项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2企业景气调查、服务企业统计调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调查。
3工业产品定货统计和服务业价格统计。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监督检查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完成国家、省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市包括驻地中央、省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会同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全市的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开展统计分析及统计咨询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制定计划、宏观管理提供定量定性的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4.02.24•【文号】国办发[1994]27号•【施行日期】1994.02.2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国办发[1994]27号)《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国家统计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能转变国家统计局应建设成为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的中心,成为强有力的国家统计监督机构和重要的咨询机构。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统计工作必须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科学地剖析宏观经济中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并揭示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及时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和咨询,并对国民经济运行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督。
加强的职能主要有:从主要为产品经济、直接管理服务转到为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服务,从偏重反映物质生产活动转变为全面反映包括一、二、三产业在内的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统计设计向国际标准靠拢;强化决府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从根本上改革统计调查方法体系,由过分依赖全面报表、层层汇总、机构求全转到以必要的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同时辅之以重点调查、科学推算和有限的全面报表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上来;进一步加强定量和定性分析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强化决策支持的职能;加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建立和健全国家统计数据库体系,实现统计信息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做好全国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的规划和协调工作;加强立法,完善统计法律体系,严格执法,强化对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全面、及时上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29•【字号】翼政办[2000]5号•【施行日期】2000.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翼政办[2000]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负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五月二十九日河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4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0]13号),设置河北省统计局。
河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工作,移交河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转移和下放的职能各项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交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河北省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河北省统计工作法规、规章;制定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省内各地区、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管理全省各项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包括社会和涉外调查)、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管理全省统计登记工作。
(三)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研究提出重大省情省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省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统计局服务业岗位职责制度
统计局服务业岗位职责制度信息内容服务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
负责衔接国家、省、市服务业有关规划,指导乡镇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
二、负责全区服务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包括年度和季度发展形势分析;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监测、预测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做好服务业信息发布工作。
三、确定全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四、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督查及考核。
五、负责全区服务业政策扶持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持政策;起草全区发展服务业的各项政策、意见和措施。
六、负责推进全区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乡镇和重点集聚区等“四大载体”的建设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经济类鉴证类中介机构、医药卫生、粮食、棉花流通体制等各项专项改革。
八、推动全区企业上市工作。
九、负责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的申报工作。
十、负责与省、市业务部门及有关方面的衔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高技术和社会事业类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争取上级资金项目申报程序提报依据:上级关于申报××项目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政策等。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通知相关部门。
根据部门提报项目情况汇总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通知项目单位一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齐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项目,需要财政局联合审查上报的,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财政、提报单位到项目现场查看;不需要财政联合审查的,区发改局会同提报单位到项目现场查看。
根据现场查看情况,和主要领导汇报,确定上报项目。
拟定资金申请报告,由主要领导签发,以正式文件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上级发改部门。
上级扶持项目资金的监管1、争取的上级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
统计部门设置情况汇报
统计部门设置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要求,我对统计部门的设置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汇报。
经过调查发现,统计部门目前的设置情况如下:一、部门人员构成。
统计部门目前共有10名员工,其中包括1名部门主管、2名高级统计分析师、3名统计分析师和4名数据录入员。
部门主管具有丰富的统计分析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部门工作;高级统计分析师和统计分析师拥有扎实的统计学基础和数据分析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类统计分析任务;数据录入员责任是负责数据的整理和录入工作,为统计分析提供基础支持。
二、部门工作内容。
统计部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部门通过收集各部门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清洗,并利用统计学方法进行分析,为公司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部门还负责编制各类统计报告,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监测和评估。
三、部门工作流程。
统计部门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数据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
首先,各部门将数据提交给统计部门,统计部门进行数据整理和清洗,然后进行统计分析,最后编制统计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四、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统计部门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数据收集不及时、数据质量不高、统计分析方法不够多样化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建议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对数据的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提升统计分析师的专业能力,引进新的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的水平和效率。
综上所述,统计部门目前的设置情况较为合理,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希望领导能够关注并支持统计部门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支持。
谢谢!此致。
敬礼。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统计干部与人员【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00]129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00.08.07【实施日期】2000.08.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八月七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8号),设置浙江省统计局。
省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交由省劳动保障厅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将与省外经贸厅重复进行的“三资”企业统计,调整为利用省外经贸厅和海关的资料进行综合。
(三)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的事项。
1.企业景气调查、各类企业的专项统计调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调查、工业产品定货统计以及服务业价格统计。
2.各类大型普查的技术性工作和有关专业统计调查。
3.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规划与具体实施、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库开发和应用、统计数据处理、全省统计系统广域网建设等专业技术性工作。
4.市、县统计局长的岗位培训、各类专业统计业务培训、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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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号),设立区统计局,正处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统计行政执法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区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全区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局的各专业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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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七)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协调全区各部门和街道的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
(九)组织统计执法检查,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十)指导各街道统计机构的统计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创国卫迎接省级技术调研大会,对创国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发动,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志在必得的信心和决心,刚才王晓鹏县长就迎接省级
---------------------------------------------------------------范文最新推荐------------------------------------------------------ 技术调研做了动员讲话,对迎调工作做了详细地安排部署,张银仓书记也从工作纪律方面做了严肃的强调,住建局、城管局、卫生局、工商局和城关镇也做了表态发言,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切实做好迎接省级技术调研工作重点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必胜信心。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自2018年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以来,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这都是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
目前,全市除已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外,今年就只有蒲城和我们争取到了省级技术调研的机会,如果顺利通过,那我们就取得了国家卫生县城的入场卷,反之,按照创国卫申报命名程序和规定,我们还要再等五年,因此,大家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目标,以志在必得的态度对待本次省级技术调研。
省级技术调研是一次大考。
是背水一战,只能成功,不许失败。
目前,离省级调研只剩一周左右的时间,形势紧迫,任务艰巨,大家必须把本次迎调作为当前最紧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在迎调工作中大家一定要敢瞪眼、敢碰硬,坚定必胜信念,鼓足干劲,迎难而上,扎实做好迎调方方面面的准备工作,力求不出任何纰漏,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调研。
二、不惜代价,确保重点工作整治到位。
一个重点是城中村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卫生。
当前,省级调研在即,有效工作时间只有一个星期。
为此,城关镇要排除一切困难,全镇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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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尤其是暗访中容易出问题的垃圾死角,彻底清理。
另一个重点是市场整治。
市场是创卫调研中的必检点位,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点位。
工商局要协调各方力量,强化措施,严格按照国卫标准,坚决做好以大华路市场为主的城区三个市场、一个夜市的整治达标。
涉及到的商务局、城管局、城关镇等单位也要全力配合市场整治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克服阻力,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第三个重点是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城管局从领导到同志要全员动员,利用有限的工作时间,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使城区市容市貌彻底改观。
交管部门要全面整治交通秩序,严管乱停乱放,杜绝三轮车非法营运,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阻碍执法的行为。
总之,现转在已经到了创国卫的非常时期,关键时刻才能真正检验干部的大局意识和工作能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能,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迎调冲刺阶段的各项工作,要集全县之力,不惜一切代价确保省级技术调研一举通过。
三、打造亮点,充分发挥各专业组效能。
刚才王县长对县级领导包联各专业组工作做了安排,指挥部也下发了做好专业组工作的文件,在省级技术调研期间,由县级领导包联包抓十个专业组的工作,担任专业组组长,对专业组迎检前期筹备工作负责,对技术调研全过程的专业组工作负全责。
本次技术调研要围绕各专业组牵动整体工作进展,前期筹备各专业组分头工作,省上调研也是分组进行检查。
因此,专业组实行分工负责,责任重大,包抓专业组工作的县级领导也是责无旁贷。
会后,各专业组要立即衔接,立即召开各专业组会议,认真汇
---------------------------------------------------------------范文最新推荐------------------------------------------------------ 报各专业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包联项目组的县级领导要从亲自督阵变亲自上阵,现场解决存在问题,一定要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个个击破,不留遗患。
同时,各专业组要认真制定迎调方案,对本次迎调准备的点位,要精心布置和打造,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精心打造必查点、全面准备备查点,把必查点和备查点打造成精品工程,培植成工作亮点,全面展示和反应我县创国卫的特色和成效。
四、明确职责,狠抓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创国卫一盘棋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卫工作中。
各相关部门一把手是创卫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负起责任,做到有一个创卫项目,就有一个创卫责任人,就有一个创卫责任体系,绝不允许因责任不明而出现工作盲点。
凡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不等、不靠,不推、不让,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积极主动完成任务;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抓好落实。
会后,两办督查室、纪委监察室,要立即启动督查程序,对重点工作、难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电视台要随时报道重点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电视曝光,凡是曝光的问题要一追到底。
省级技术调研至关重要,不容有失。
刚才,大会下发了关于创国卫迎调期间严肃纪律的文件,对在技术调研中造成点位扣分、影响国卫达标的单位及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同志们,现在正处于创国卫工作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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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扎实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省级技术调研顺利通过,早日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奋斗目标。
计划生育工作。
我演讲的题目是《坚持和谐生育争做时代新女性》。
我国自1970年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妇女总和生育率由原来的5.8降至目前的1.8左右,累计少生4亿人,创造了40多年的社会抚养比较低、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