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审办法范本
2024年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3篇)
2024年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推进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树立行业典范,激励广大建筑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同心协力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特制定《2024年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二、评选目标1.树立行业典范,宣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性;2.鼓励建筑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程度;3.培养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的环境;4.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度。
三、评选范围本次评选对象为2024年全国范围内正在进行的建筑施工工地。
四、评选条件1.企业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注册;2.施工工地在评选期间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3.施工工地周边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没有对周围住户产生不良影响;4.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规范,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意识强,有有效的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制度;6.施工工地在社会各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得到周围居民的一致好评。
五、评选程序1.报名阶段:建筑企业根据评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措施等),向评选组织机构报名;2.初评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对申请企业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施工工地;3.复评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对初评通过的施工工地进行复查,考察其实际情况和应用文明施工措施的效果;4.现场评审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对复评通过的施工工地进行现场评审,观察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情况和文明施工程度;5.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组织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公示获奖名单,并通知获奖建筑企业;6.颁奖典礼:评选组织机构举办颁奖典礼,表彰获奖建筑企业,并举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验交流会议。
六、评选标准1.安全管理标准:包括现场安全设施完备、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2.文明施工标准:包括工地清洁卫生、施工噪音控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3.社会影响力标准:包括周边居民的满意度调查、媒体评价等;4.效益经济标准:包括施工质量、工程进度、人员配备等。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以下简称“考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57),以及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考评前制定具体考评细则等文件。
考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各类专业工程。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相关部门推荐,推荐工作按照“企业自愿、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三)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已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信息系统;(四)施工现场使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运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五)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做到施工现场围挡、渣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路面硬化,安装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暂不施工的场地绿化等措施,安装并使用降尘喷淋装置;(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七)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相同性质的其他保险;(八)已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一、总则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倡导文明施工,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工地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建筑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安全、文明、绿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本办法旨在规范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确保公正公平,科学合理,有效推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
二、评选标准1. 安全管理(1)具有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并能有效执行和监控;(2)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3)实施有效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记录;(4)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2. 文明施工(1)做到环境卫生整洁,噪音、尘土污染控制在合理范围内;(2)合理规划施工区域,设立合理的通道和标识,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3)建立健全的材料管理制度,防止材料浪费和污染;(4)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用地、文明建设,不擅自占用道路、围挡挂广告等。
3. 工地效益(1)完成施工任务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指标;(2)合理控制施工成本,杜绝浪费现象;(3)有效解决工人工资结算和生活保障问题;(4)具有一定的环保效益,推行绿色建筑、循环经济等节能环保措施。
4. 业主满意度(1)及时回应业主的建议和意见,予以积极的改进;(2)做到施工过程透明化,业主能够清楚了解施工进展;(3)建立健全的业主投诉处理机制,保护业主合法权益;(4)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掌握业主对工地安全文明的评价。
三、评选程序1. 报名(1)工地负责人及业主或其代表可通过工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的报名通道进行报名;(2)报名时需提交工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基本情况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培训记录、隐患整改记录等;(3)工地报名截止时间为评选活动开始前一周。
2. 初评(1)评选活动组织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工地,筛选出优秀的工地进入评选阶段;(2)初评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接受对评选工地的意见和举报。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AA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第三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工作委托AA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负责组织和实施。成立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建立评审验收专家库。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和副主任二名,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验收专家库成员在市建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四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第五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每年一次,评审时间为10月份。评审数量实行数量控制,择优评选。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一) 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二) 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三)适当考虑地区及专业平衡。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评选的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市级城区(含市属区)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县(区)、功能区单体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二)1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15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三)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四)建安工程量在800万元以上的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第七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 企业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二)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或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市外进舟施工企业;(三)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四)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2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推荐申报,一个工程参建单位总数不超过三家。第八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已列入市建协创建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三)在上年度10月1日以后本年度9月30日以前竣工;(四)已获得工程所在地建筑业协会或市级有关专业协会评选的安全标化工地称号;(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六)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工伤保险;(七)施工现场积极推广绿色施工,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的工地优先推荐。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一)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二)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四)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中,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第三章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第十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在工程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天内填写《AA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计划登记表》(附表一)报市建协进行登记,并将经市建协确认的登记表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第十一条各级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应择优推荐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推荐申报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0月上旬上报市建协。第十二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一)《AA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表二)(二)获得县(区)级标化工地文件;(三)申报工程施工许可证;(四)申报工程办理工伤保险证明;(五)申报企业(包括参建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申报企业(包括参建企业)为市外施工企业的,还需提供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六)有参建单位的,提供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工程分包合同);(七)申报企业关于创建市标化工地的情况介绍(不少于1500字);(八)工程竣工备案表。如只提供工程各方主体单位盖章并签字的竣工验收表的,还需提供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九)申报工程验收检查评分表;(十)反映工程各阶段施工情况的彩色照片及动态录像。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十三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程序分为验收检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两个步骤,验收检查时间为施工阶段。第十四条验收检查结果由申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三阶段检查评分及评审验收专家组验收评分汇总而成。(一)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在申报工程基础、主体及装饰阶段分别组织检查,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评分。(二)市建协在申报工程结顶阶段组织评审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评分。1、申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主承建施工企业)在工程结顶前填写《AA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验收申请表》(附表三),经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确认后报市建协。2、市建协从评审验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验收专家组进行考核评分。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评审(一)市建协组织人员对申报工程资料进行初审,汇总考核检查结果,计算考核检查得分,并形成初审报告。考核检查得分,各级建筑安全监督部门三阶段评分占60%,评审验收专家组评分占40%。(二)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主要议程有:1、听取初审意见报告;2、听取参评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日常监督情况的汇报;3、委员审查申报相关资料;4、委员评议;5、举行无记名投票;6、现在公布投票通过名单。(三)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实行公示制,对评委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在网上公示后正式确定获奖工程名单。获奖工程由市建协发文公布并颁奖。第五章评审纪律和奖励第十六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第十七条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消其检查、评审资格。第十八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设在市建筑业协会。第十九条对获得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给予以下奖励:(一)授予总承包单位《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荣誉证书与奖牌,授予参建单位荣誉证书。获奖工地及总承包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名单一并在《AA建设—建筑业》期刊上予以公布表彰;(二)全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评审时予以优先评选。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建协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的具体申报评审要求,另行发文布置。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AA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一:AA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计划登记表本表一式三份,施工企业、市建协和工程所在地监督部门各一份。附件二:AA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日期AA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制填表说明1、本表由总承包单位填写。2、申报理由按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必须符合的条件逐项填写。3、企业名称应填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4、主体结构质量以主体结构验收单为准。5、验收检查评分以安全监督部门及市建协检查验收评分为准。6、工程主要检查分项是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十个检查分项。7、工程所在地建筑业协会应对该工程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各个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列出主要优、缺点。申报单位简况工程概况附件三:AA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验收申请表本表一式二份,施工企业和市建协各一份。附件2AA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策划书内容(建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情况2、施工现场情况3、合同约定情况二、安全标准化策划1、安全施工组织体系2、安全施工管理制度3、安全施工资源配置4、安全施工总体部署三、文明施工策划1、文明施工组织体系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文明施工资源配置4、文明施工总体部署。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以下简称“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分为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工地”)、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两个奖项。
安全文明工地获奖数量不限,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数量不超安全文明工地获奖总数的10%。第四条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最高奖。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AA 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AA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按照“协会组织、企业申报、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开展两次。
第七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宜与创建优质工程协调互动。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八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并且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第九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县城、乡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m2及以上;(二)在城市的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m2及以上;(三)群体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且应由同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五)扩建、改建的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六)个别工程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大、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经AA质安协会确认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
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推动施工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关的考评办法。
本文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在施工行业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身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始提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目的在于规范施工过程,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并提高施工质量。
二、考评要求1.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对新进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对施工场所的危险性认识。
2.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规划和布局,明确安全出口、消防设备的设置和使用,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3.物料配送和使用物料配送和使用是施工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物料的质量和安全,施工单位在物料进场时必须检查并记录相关信息,合理储存和使用。
4.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和使用,包括安全网、安全带等。
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对这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5.职业卫生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洗手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施工单位还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
6.环境保护管理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7.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特别是对新进员工要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熟悉工作环境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考评方法1.目标考评根据各项考评要求,设置相应的目标和指标,对施工单位进行考评。
通过对施工质量、安全意识、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得出一个综合得分。
2.实地检查考评考评主管部门会派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更好的体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二章预报程序及条件第三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附件1)及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向预报工程发放由省建设厅统一制作的“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项目”铜牌,申报项目部必须将此铜牌悬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4、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审办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美妙化工地评审方法一、前言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进展,人们对于建筑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就是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的一项紧要保障。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施工单位需要建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管理力度,保障人员安全,保证施工质量。
本文旨在通过论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美妙化工地评审方法,探讨如何更好地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美妙化工地评审方法1. 安全标准化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明确施工场地、工程质量、安全保障、环境保护的标准。
对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掌控等方面的问题要保持高度警惕,先读一下“安全管理制度”,再进入施工现场,不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高效。
2. 现金流峰值掌控针对施工单位需要向银行、贸易商等金融机构申请资金的情况,建立健全现金流峰值掌控制度。
依照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标准要求,在资金掌控的条件下,强制执行,确保项目顺当推动。
3. 施工材料合规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全部材料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保证,遵从德国标准。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谙习施工现场全部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批次、出厂日期、证书编号等认真信息。
进口材料必需符合安全标准,厂家供给相关证明材料。
4. 施工过程审核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日常验收制度,实行严格的施工审核程序,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排出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公共设施破坏,保护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不受损坏。
5. 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尽可能地订立好安全施工措施,切实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
例如,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定期检查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绳子保护和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是否符合规定,避开或削减施工人员因不适当地使用此类装备而导致的损失。
XX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XX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最高荣誉奖,其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达到我省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考评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开展,由XX 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考评。
“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倡导绿色施工方法,推行标准化作业,实施科学管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水平。
第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分为单体工程和群体工程两个类别。
其中,单体工程分为示范工地和优良工地两个等级;群体工程为“省安全文明小区”,其单体工程享有“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同等荣誉。
第七条“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考评。
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规模情况、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等因素确定。
每年考评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示范工地150个,优良工地400个。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条件第八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范围:(一)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8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二)优良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5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三)安全文明小区,应为开发建设的城市居民小区或其他群体建筑,本期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80000m2以上,且不少于6个单位工程。
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集团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是集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授予的荣誉,是集团企业、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
集团每年组织一次评选,评选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
第三条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依据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和集团企业标准《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统一要求》以及国家和部颁规、标准进行。
二、申报评选围和条件第四条申报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建造师、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二)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三)申报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含5000 m2);2、市中心城区的小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0 m2以上(含50000 m2),县(市、区)的小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30000 m2以上(含30000 m2);3、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 万元);(四)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综合检查评分,总计得分应在80分以上(含80分)。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采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五)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及日常维护记录的;(六)集团检查中工程不达标的。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模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模版一、背景介绍1.工地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是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任务。
2.为了鼓励各工地加强安全管理、推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目的1.激励各工地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树立典型,推动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良好风尚。
3.培养和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
三、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公正。
2.鼓励奖励:评选结果作为奖励和表彰参评单位的依据。
3.实事求是:评选结果必须真实反映工地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
四、评选内容1.安全管理方面:(1)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的完善程度。
(3)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情况。
(4)事故和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
2.文明施工方面:(1)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程度。
(2)施工噪音和污染的控制情况。
(3)施工队伍素质和礼仪表现。
(4)文明施工宣传和倡导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评选程序1.报名参评:(1)各工地按要求填写参评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截止后,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评选评审:(1)由评委组成评审团队,按评选内容进行评审。
(2)评委团队对参评工地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评估。
(3)评委对各项评选指标进行打分评定。
3.评选结果:(1)根据评委评分,确定最终的评选结果。
(2)公布评选结果并通知获奖单位。
(3)为获奖单位颁发评选证书和奖品。
六、奖项设置1.安全管理奖:(1)最佳安全规章制度奖。
(2)最佳安全设备和防护奖。
(3)最佳安全培训和教育奖。
(4)最佳事故和隐患整改奖。
2.文明施工奖:(1)最佳施工卫生奖。
(2)最佳噪音和污染控制奖。
(3)最佳施工队伍素质奖。
(4)最佳文明施工宣传奖。
七、奖励措施1.表彰和奖品:(1)颁发评选证书和奖杯。
(2)奖金或奖品特别奖励。
2.宣传报道:(1)通过媒体对获奖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2)在相关网站和平台上发布获奖单位的典型案例。
八、评选要求1.评选参评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登记和正常运营资质。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施工单位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总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样板工地)称号,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授予的市级荣誉,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颁发。
第三条市样板工地评选工作由珠海市建设局委托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第二章申报范围及条件第四条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可申报市样板工地:(一)凡在我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单体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自开工以来,未发生四级或四级以上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三)各方责任主体没有违反建设程序,没有违反《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四)承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没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安全防护、场容卫生、消防和环境保护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五)已贯彻落实省建设厅要求,原则上按规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行施工现场安全远程监控,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工程项目。
(六)没有受到过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按照JGJ59—2011标准阶段安全评价达到80分以上的工程项目。
第三章申报和检查第五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第一阶段安全评价后、第二阶段安全评价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申报,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审查签署初评意见后,将申报资料报市建筑安全协会统一存档。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模版(三篇)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评选办法适用于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评选工作。
第三条本评选办法的宗旨是:倡导安全、文明、绿色、高质量的施工理念,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促进施工工地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
第四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由施工工地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的结果将作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信用记录,并对获奖单位给予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的范围包括所有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的工地。
第八条参与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的工地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行施工作业;(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安全培训;(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四)施工现场整体卫生状况良好,严禁乱倒垃圾、乱堆杂物等不文明行为;(五)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第三章评选指标和权重第九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的主要指标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
第十条各指标的权重如下:(一)安全生产管理:30%;(二)文明施工管理:30%;(三)环境保护管理:20%;(四)质量管理:20%。
第十一条各指标的具体评分标准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十二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初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评选标准从各参评工地中挑选出一定数量的工地作为入围工地。
第十四条终评从入围工地中选拔出获奖工地,并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入围工地和获奖工地将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并发布获奖名单。
第五章评选奖项和表彰第十六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设立金奖、银奖和铜奖三个奖项。
第十七条获得金奖的工地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奖牌,并被授予“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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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审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6333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审办法Measur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Standardized and Beautiful Chemical Sites for Safe Production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发挥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代表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先进水平。
“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的主要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专家进行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预报程序及条件第四条“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详见附件1)及“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创建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建部门同意后,报市住建局备案。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预报“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一)中心城区工程项目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以上;2、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或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或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3、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二)中心城区以外的工程项目1、单体住宅工程2000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4000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工业建筑4000平方米以上;2、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或5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或3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3、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第六条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一)施工现场1、现场标牌。
“七牌二图”应设置于施工现场大门外明显位置,规格为900×1400mm,字体规范,图牌完整,内容健康,新颖美观。
“七牌二图”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照片)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牌、民工工资公示牌、重大危险点源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规划总平面图。
管理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其他工作人员穿着整齐规范。
2、现场入口。
施工现场应设置企业标志、减速带(挡水带)、金属大门和警示线管理。
门口应设高压冲洗设备,且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沟宽×深≥30cm×30cm)和沉淀池,污水须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大门内侧50cm处应设10cm 宽的黄色油漆警示线。
3、现场围挡。
围墙应采用实体材料,高度不小于1.8m,厚度不应小于180cm,顶部原则应采用琉璃瓦覆盖,围墙墙面必须进行美化处理,体现工地或企业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或发布其他公益性广告。
其中,市政工程可采用轻型装配式彩钢板围挡,但必须达到上述优美化要求。
4、施工场地。
场地应采用硬化处理。
现场进出口地坪应采用混凝土硬化,长度不得少于15米,宽度不应小于3.5m,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应小于200mm,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并有排水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宣传栏,进出车辆不得抛洒滴漏,不得超载,车厢必须覆盖严密,保持清洁。
5、现场办公室和宿舍。
办公室、宿舍区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安全地带,符合安全要求,与施工区域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可采用砖砌体(内外墙面抹灰刷白),砌体超过2层,应出具设计图纸。
如采用钢构件装配式活动房,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现场办公室、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窗户,室内高度不低于2.4m,应配备办公和生活用品,并应配备消防设施。
6、生活设施。
食堂搭设牢固、稳定,墙壁及屋顶应封闭,设置纱门和纱窗,木门下端应防鼠板,灶台、操作台及周边墙面1.5m以下应贴瓷砖,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消毒设施,操作间、储物间应分隔设置。
厕所应为水冲式厕所,男女厕分设,进出口设明显标志,内墙面1.5m以下应贴瓷砖,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通风良好并配备照明设施。
施工现场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淋浴室,内墙面满铺瓷砖,应作吊顶,并保证室内通风。
污水须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7、材料堆放。
各类材料、设备、构件等按总平面图整齐堆放,标注名称、品种、规格,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8、施工作业。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湿式作业法,控制粉尘,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主体施工随楼层及时张挂密目安全网,整洁严密。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以及细颗粒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施工现场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建筑垃圾从楼层采用转运或封闭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并集中堆放。
禁止使用噪音超标的施工机械,降低噪音污染,不得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夜间施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9、其他设施。
现场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等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执行。
(二)安全管理资料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共13个档案盒,分别是:(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2)目标管理和规章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4)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5)定期检查、检验;(6)安全教育和培训;(7)班组安全活动;(8)特种作业管理:(9)违章违纪和工伤事故报告处理;(10)安全标志;(11)文明施工管理;(12)危险点源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13)分部、分项安全检查。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1)公司、项目、班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2)管理机构网络图;(3)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目标管理和规章制度,包括:(1)伤亡控制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机械完好率等;(2)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2)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拆)、起重机械安(拆)、模板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
5、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包括:(1)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2)起重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操作规程。
6、定期检查、检验,包括:(1)公司、项目定期各项检查记录;(2)起重机械检测和验收报告;(3)脚手架、模板支撑、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验收记录。
7、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1)“三级”安全教育;(2)工人转换工种教育;(3)农民工夜校培训和考试、考核记录等。
8、班组安全活动,包括:“三上岗”、“一讲评”等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9、特种作业管理,包括:(1)特种设备备案资料;(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3)特种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10、违章违纪和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包括:(1)违章违纪处罚记录;(2)工伤事故月报表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1、安全标志,包括:(1)标识安全标志的平面图;(2)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12、文明施工管理,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2)安全文明.协议及支付计划;(3)现场材料堆放、防火;(4)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环境卫生;(5)扬尘治理、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资料。
13、危险点源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包括:(1)危险点源公示、监控措施、治理情况等资料;(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和演练记录。
14、分部、分项安全检查,包括:脚手架、模板支撑、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四口、五临边”、劳保用品等检查及整改记录。
第四章工程复查程序及条件第七条预报工程在基础、主体(每10层)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施工以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建部门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预报工程主体完工进入装饰工程施工以前,应报送复查申请材料,并经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建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住建局。
第九条“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复查申请材料包括:(一)复查申请材料总目录;(二)《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预报表》复印件及《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复查申请表》(详见附件2);(三)工程立项计划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承包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四)工程概况和介绍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文字材料;(五)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全评价书(如在安全方面获得本区县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奖励等,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一份);(六)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照片或录像带等影像资料;(七)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建部门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在各阶段检查时的评价情况及推荐意见。
第十条市住建局在接到申请复查材料后,及时组织有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专家组成复查小组,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复查。
第十一条工程现场复查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听取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介绍。
(二)查阅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资料,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况。
(三)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四)查看现场,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评分。
第五章工程审批与发证第十二条工程经复查后,由复查小组写出书面复查报告,报市住建局审批。
第十三条所有经复查的工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继续组织施工直至竣工。
在此期间,如该工程项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将取消评比资格。
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凡是存在违法违纪事实并经查处的项目,一律取消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定。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且综合评价为优良的,由其总承包单位填报《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发证申请表》(详见附件3),经市住建局批准后,颁发《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