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噪声污染-2
4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环境工程概论 第六章噪声污染PPT课件
Solution:首先选择68dB和75dB两个较低的值,二 者相差为7dB,利用“图7-4”(分贝相加的图解法 ),由横坐标7.0查得增加的分贝值为0.8,因此, 68dB和75dB相加得到75+0.8=75.8dB。该题的计算 方式可以图示如下:
9
prms的计算步骤为:先计算平均时间区段内每一瞬间 振幅值的二次方,然后将此二次方值加起来,再除以
平均时间,最后开二次方求得:
prm s(p2)1/2[T 11/2
TP2(t)d]1 t/2
0
公式中符号上方横线表示对时间加权平均,而T是测
量的时间周期。
6.1.2声功率和声强
功:物体位移的距离与作用在位移方向上力的乘积。 因此声波沿着声波传播的方向传送能量。其作功的速 率定义为声功率(sound power,W)。
6.1.1 声波的性质
固体的振动产生声波,或当流体越过、环绕或穿过固 体孔洞时流体分离产生声波。空气压缩使空气局部密 度和压力增加;相反,膨胀则使密度和压力减小。这 些交替的压力变化即是人耳所听到的声音。
空气交替压缩与膨胀产生的正弦波:
8
连续两个波峰或波谷间的时间间隔称为周期(P)。周 期的倒数为频率(f):1秒的振动中波峰到达的次数。 P与f之间的关系为:P = 1/f。
声级用分贝表示时计算公式如下:
Q L 10lg
Q0
12
(1)声功率级
若基准声功率(Q0)已指定,则dB具有物理意义。对于噪 声的测量,基准声功率规定为1pW,因此声功率级可以
表示为:
W Lw 10lg1012
由上式计算得到的声功率级的单位为dB。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维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宁,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包括噪声源的发展和利用、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噪声监测和治理、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相关行政执法等。
第二章噪声源的发展和利用管理第三条各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噪声源开发利用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条噪声源的开发和利用项目应当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
第五条噪声源的开发和利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噪声源进行巡查和维护,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噪声源开发和利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噪声源的运行数据和治理情况报告。
第三章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第七条噪声防治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和维护,并经过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噪声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噪声源采取自行维护或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噪声防治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四章噪声监测和治理第十条噪声监测应当由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检测设备的机构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监测。
第十一条噪声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公开发布。
第十二条噪声监测结果达到或超过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噪声污染治理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噪声污染达标。
第五章违法行为的处罚第十三条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第十四条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进行,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整改。
第六章相关行政执法第十五条对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相关行政执法,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
2021版本-噪声防治法
2021版本噪声污染防治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第三章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本法。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适用劳动保护等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噪声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
国家实行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小学科学四年级上册科学10噪声污染第二课时教案冀人版
小学科学四年级上册科学10噪声污染第二课时教案冀人版噪声污染——保护我们的听力噪声污染是指在我们周围环境中超过了我们正常听觉范围的不良声音,会对我们的身体和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噪声,像汽车喇叭、机器声、音乐声等等。
那么,噪声污染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我们应该怎样保护自己不受到噪声污染的伤害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首先,噪声污染对我们的听力有很大的损害。
听力是我们与外界进行有效沟通的重要工具,也是我们获取知识的途径之一。
长时间暴露在高噪声环境中会导致听力受损,甚至引发听力障碍。
噪声污染还会影响我们的学习和注意力集中,使我们难以专注。
其次,噪声污染还会对我们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过高的噪声可以增加我们的心理压力,导致焦虑、抑郁等情绪症状。
此外,噪声还会干扰我们的睡眠,造成睡眠质量下降,进而导致疲劳、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等问题。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保护自己不受到噪声污染的伤害呢?首先,我们要注意保持环境的安静。
可以通过减少不必要的噪音来源来降低噪声水平,比如关掉不需要的电视、音响或其他噪音制造设备。
此外,在公共场所,如图书馆、电影院等地方,我们也应该保持宁静,不要影响他人的休息和学习。
其次,我们要正确佩戴上耳保护器。
当我们参加一些嘈杂的活动,比如参观工厂、参加音乐会等等,我们可以佩戴耳保护器,通过它们来减少噪声对我们的影响。
耳保护器可以根据不同的环境噪声强度来选择,让我们在嘈杂的环境中保护好我们的听力。
另外,我们还要培养正确的卫生习惯。
我们要注意保持耳朵的清洁,定期清理耳垢,不过度用力地揉搓耳朵。
同时,我们还要避免过度使用耳机和音量过大的音乐播放器,以免给我们的听力带来损害。
最后,我们也要提高我们的环保意识。
工业设备、交通工具和建筑施工等都是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我们要倡导使用低噪声设备和采取科学的环境治理措施来减少噪声污染。
此外,我们要尽量远离噪声源,适当调整我们的生活习惯和作息时间,来保护自己不受到噪声污染的侵害。
小学科学噪声污染(课件)
小学科学噪声污染(课件)噪声污染 - 保护小学生健康的科学课件引言:噪声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现象。
它可以来自交通、工厂、家庭用品以及人们的行为。
而且,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中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都有不良影响。
噪声污染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小学生来说。
所以我们今天将学习如何辨认和保护我们免受噪声污染的伤害。
一、什么是噪声污染?噪声污染是指任何不必要的、有害的声音,会给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负面影响。
我们通常会将声音分为两类:噪音和音乐,而噪音就是噪声污染。
例如,来自交通工具、施工工地、人们的喧哗声等等。
二、噪声对健康的影响噪声对健康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长时间暴露在噪音中会导致多种健康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听力受损:长期暴露在高强度的噪音中会导致听力受损,甚至耳聋。
2. 睡眠问题:噪音会打断我们的睡眠,引起失眠和睡眠质量下降。
3. 学习和注意力问题:在噪音环境下,我们很难集中精力学习和工作。
4. 心理健康问题:长期处于噪音环境中会导致压力增加、情绪波动和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
三、如何避免噪声污染1. 使用耳塞或耳机:在噪音干扰较大的环境中,使用耳塞或耳机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减轻噪音的影响。
2. 选择安静的学习环境:在学习或工作时,尽量选择一个安静的环境,以提高我们的专注力和效率。
3. 合理使用电子设备:电视、电脑、音响等电子设备会产生噪音,我们需要合理使用并避免将音量调得太大。
4. 关闭噪音源:当我们发现有噪音源时,尽量采取措施将其关闭或消除,以减少噪声对我们的影响。
四、如何保护我们的听力听力对于学习和沟通非常重要。
为了保护我们的听力,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避免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中。
2. 使用耳罩或耳塞,在嘈杂的环境中保护耳朵。
3. 不要把音量调得太大,特别是在使用耳机时。
4. 定期进行听力检查,确保我们的听力健康。
五、噪声污染的例子1. 道路噪音:交通工具、喇叭声等都会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防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对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时,应当合理地划分功能区和布局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保障生活环境的安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辆、火车、船舶、航空器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部门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第八条国家鼓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鼓励。
第二章环境噪声标准和环境噪声监测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各类适用区域,具体划定本行政区域中的各类生活环境区域。
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和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需要,对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因特殊需要,又具有经济、技术条件的,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音条例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发布时间:2009-10-07 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交通、城乡建设等专项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声环境质量的要求,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域和交通干线走向,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协调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噪声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对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的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工商、建设、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助环境保护等部门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业主可以在业主公约中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和义务,由全体业主共同遵守。
wr6第六章噪声污染与抑制
航
空
航 噪声对消化系统的影响
天 大
噪声能使唾液、胃液分泌下降,造成食
学 能
欲呆滞而引发消化道疾病
源
与
动 噪声对免疫系统的影响
力
学 长时间的噪声使免疫系统功能紊乱,使
院 人容易受病原微生物感染,引发皮肤病
或其他疾病、甚至癌症
20
南 京
第六章 噪声污染与控制
航
空
航 噪声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
天 大
在吵闹环境中生活的儿童智力发育要比
学 能
安静环境中低20% 营养学家发现噪声使
源 人体的维生素B1、B2、B6、氨基酸、谷
与 动
氨酸、赖氨酸等营养物质耗量增加,对
力 儿童生长发育影响很大。
学
院
21
南 京
第六章 噪声污染与控制
航
空
航 噪声对睡眠的影响
天 大
噪声影响人的睡眠质量和数量。连续噪
学 能
声加快熟睡到轻睡的回转,使熟睡时间
源 缩短。突然的噪声40dB时,使10%的人
航
空
航 控制噪声的传播
天
堅固密封層
20 - 25
大
学
能 源
密封層 + 防震器 30 - 35
与
动
力 学
有軟墊吸聲層 + 防震器 40 - 45
院
雙層有軟墊吸聲層 + 防震器
60 - 70
29
南 京
第六章 噪声污染与控制
航
空
航 噪声声源
天 大
气动声源
学 能
振动声源
源 与
燃烧声源
动
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2.29【实施日期】2018.12.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噪声污染与防治PPT课件
不愉快声;
无影响声 其中,过响声、不愉快声属于客观的噪声;妨 碍声和无影响声属于主观的噪声。
噪声的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 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所以它与其 他由有害有毒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 2、噪声的声学特性 噪声就是声音。它具有声音的一切声 学特性和规律。噪声对环境影响和它的强 弱有关,噪声愈强,影响愈大。
衰减的大小与声源的频率、空气的湿度和温度有关。 如在标准大气压下,20℃下,湿度为50%时,声源频 率为250、500、1000、2000、4000Hz的空气吸收引 起的衰减分别为0.12、0.28、0.5、1.04、2.65dB/100m。
高频噪声比低频噪声衰减得快。
(三)地面吸收的衰减
二 噪声的物理量度
(一)频率、声压、声强、声压级、噪
声级
(1)频率
声音是物体的振动以波的形式在弹性
介质(气体、固体、液体)中进行传播的一
种物理现象。
(一)频率、声压、声强、声压级、噪声级
声波的频率等于造成该声波的物体振动的
频率,其单位为赫。一个物体每秒钟的振动次
数,就是该物体的振动频率的赫数,亦即由此
(二)噪声的控制途径
1、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最根本的方法 研制和采用噪声低的设备和加工工艺。
(二)噪声的控制途径
2、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 (1)吸声——声波在传播过程中发生摩擦和阻尼,能降低10~15dB。 吸声材料(内部要多孔、孔孔要相连通且这些孔要与外界 连通):玻璃棉、泡沫塑料、吸声砖等; 吸收结构:共振吸声、薄板吸声、微孔板吸声结构等。 (2)隔声——使声能受到阻挡而不能直接通过,能降低10~35dB 。 隔声墙、隔声罩、隔声间和声屏障等 (3)隔振——防止振动能量从振源传播出去。如金属弹簧、 橡胶垫等。 (4)消声器——只能降低空气动力设备的进排气口噪声或沿 管道传播的噪声,可降低20~40dB 。主要有阻性、抗性 及复合性消声器等。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安定,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噪声管理责任第三条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加强环境噪声监管,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责任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当自觉履行环境噪声防治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第三章噪声环境监测与评估第五条监测对象对城市、工业园区、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域进行噪声监测。
第六条监测内容噪声监测应包括噪声源的种类、噪声级别、噪声频谱等。
第七条评估标准根据噪声对人体的不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
第四章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第八条噪声源控制各类噪声源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第九条建设控制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当合理布局建筑物和噪声源,减少噪声传播。
第十条标准设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制定噪声污染的限值和排放标准。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一条监督检查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处罚措施对违规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法行为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解释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以上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内容,共1500字。
hj第六章
二、光污染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剧。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剧。人们关注 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 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并采取 措施大力整治,但对噪光污染却重视不够。 措施大力整治,但对噪光污染却重视不够。 其后果就是各种眼疾, 其后果就是各种眼疾,特别是近视比率迅 速攀升。据统计,我国高中生近视率达60 速攀升。据统计,我国高中生近视率达 以上,居世界第二位。 %以上,居世界第二位。 我国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用于 对付近视,见效却不大, 对付近视,见效却不大,原因就是没有从 改善视觉环境这个根本入手。 改善视觉环境这个根本入手。有关卫生专 家认为,视觉环境是形成近视的主要原因, 家认为,视觉环境是形成近视的主要原因, 而不是用眼习惯。 而不是用眼习惯。
第六章 其 他 污 染 与 防 治
一、噪声污染 二、光污染 三、电磁污染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
一、 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 他人正常生活、 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 声污染。 声污染。 凡是使人烦躁的,讨厌的, 凡是使人烦躁的,讨厌的,不需要的声音 都叫噪声。音乐、歌声,本来是美妙之音, 都叫噪声。音乐、歌声,本来是美妙之音,但 对于正在睡眠的人来说,是吵闹的、 对于正在睡眠的人来说,是吵闹的、不需要的 声音,所以也是噪声。 声音,所以也是噪声。 空气污染、水污染、 空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和噪声污染并 列为四大环境污染。 列为四大环境污染。
室内环境中的噪声标准:国家《 室内环境中的噪声标准:国家《城市区 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中第5条 款规定 款规定, 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中第 条4款规定, 在室内进行噪声测量时, 在室内进行噪声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 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dB。 于所在区域标准值 。 我国噪声污染严重, 我国噪声污染严重,近2/3的城市超标 的城市超标 噪声污染投诉占环境污染投诉的40%。 。噪声污染投诉占环境污染投诉的 。 北京各类环境污染投诉中, 北京各类环境污染投诉中,噪声污染投诉 率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位居第一位。 率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位居第一位。
第六章噪声及其他物理性污染
加速时噪声 匀速时噪声 级(dB) 级(dB) 89-93 85-91 82-90 84-89 79-84 76-84
2、工业噪声
各种机械所发生的噪声, 例如 : 鼓风 各种机械所发生的噪声 , 例如: 空气锤, 冲床, 机 , 空气锤 , 冲床 , 球磨机都会有很强的 噪声。 噪声。
3、施工噪声
试验表明:当噪声强度达到90分贝时,人的视觉 细胞敏感性下降,识别弱光反应时间延长;噪声达到 95分贝时,有40%的人瞳孔放大,视模糊;而噪声达 到115分贝时,多数人的眼球对光亮度的适应都有不 同程度的减弱。所以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中的人很容 易发生眼疲劳、眼痛、眼花和视物流泪等眼损伤现象。
对胎儿的影响, 5)对胎儿的影响,日本闹市区出生的婴儿体 重很轻, 在对1000名婴儿统计中, 1000名婴儿统计中 重很轻 , 在对 1000 名婴儿统计中 , 体重不足的占 45. 45.6%。甚至造成胎儿畸形。 甚至造成胎儿畸形。 不论是体内的胎儿还是刚出世的孩子, 不论是体内的胎儿还是刚出世的孩子 , 噪声 均可损伤听觉器官,使听力减退或丧失。据统计, 均可损伤听觉器官 , 使听力减退或丧失 。 据统计 , 当今世界上有7000多万耳聋者 当今世界上有 7000多万耳聋者, 其中相当部分是 7000 多万耳聋者, 由噪声所致。 由噪声所致。
(二)噪声污染的主要特征
1、主观性
噪声是一种感觉公害, 噪声是一种感觉公害,很大程度上取决 于受者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因素。所以任何声 于受者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因素。 音都可能成为噪声。 音都可能成为噪声。而噪声的标准也要根据 不同时间,地点和人的行为状态来划分。 不同时间,地点和人的行为状态来划分。
2、局部性
我国首例飞机噪声侵权案
田海军环境学概论第六章噪声污染与防治
由于声扰动,声波在媒质中传播,产生动 能和形变的势能。动能和势能之和即为声 能量。单位:J
声场:空间中存在声波的区域。
声能密度D:声场中单位体积媒质所含有 的声能量,单田位海军环:境学J概/论m第六章3噪。声污染
与防治
3、声强I
单位时间内,通过和声波射线垂直的单 位面积内的声能量称为声强,即在传播 方向上通过单位面积上的声功率。单位: W/m2。
4、噪声的传播途径
(1)声波的反射; (2)声波的折射 ——服从Snell定律; (3)声波的干涉 ——相干波发生叠加的现象; (4)声波的衍射 ——声波遇到障碍物或空洞时(波长远大
于障碍物和空洞)发生绕流的现象,也 称为“漏声”现象。
田海军环境学概论第六章噪声污染 与防治
二、噪声的危害和标准
Harm of noise and the standard
噪声的危害 噪声标准
田海军环境学概论第六章噪声污染 与防治
(一)噪声的危害
1、噪声对听力损伤 长期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会使内耳听觉组织受到损伤,造 成耳聋;——慢性的噪声性耳聋 听力损失用500Hz、1000Hz和2000Hz三个频率上听力损失 的平均值来表示。 听力正常(听力损失在15dB以内);接近正常(听力损失 15~25dB);轻度耳聋(听力损失25~40dB);中度耳聋 (听力损失40~65dB);重度耳聋(听力损失65dB以上)。 噪声级在80dB以内,才能保证人们长期工作不发生耳聋。在 90dB以下,只能保证80%的人工作40年后不会耳聋;85dB 仍会有10%的人产生噪声性耳聋。 强噪声性耳聋,或爆震性耳聋。
人们在生活中听到的声音是不同频率、强度的纯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噪声污染课件
噪声的来源
⑶ 建筑噪声: 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发出 的噪声。建筑噪声的特点是强度较大,且多发 生在人口密集地区,因此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 与生活。 ⑷ 社会噪声 包括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家用 电器、音响设备发出的噪声。这些设备的噪声 级虽然不高,但由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密 切,使人们在休息时得不到安静,尤为让人烦 恼,极易引起邻里纠纷。 (5)家庭生活噪声污染等
噪声污染
何为噪声污染
物理上噪声是声源做无规则振动时 发出的声音. 在环保的角度上,凡是影响人们正 常的学习、生活、休息等的一切声音, 都称之为噪声。
1
噪声的来源
⑴ 交通噪声: 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地铁、 火车、飞机等发出的噪声。由于机动车辆数目的迅 速增加,使得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来源。 • ⑵ 工业噪声: 工厂的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 工业噪声的声级一般较高,对工人及周围居民带来 较大的影响。 交 通 噪 声
6Hale Waihona Puke ⑶噪声对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干扰
• 噪声对人的睡眠影响 极大,人即使在睡眠 中,听觉也要承受噪 声的刺激。噪声会导 致多梦、易惊醒、睡 眠质量下降等,突然 的噪声对睡眠的影响 更为突出。噪声会干 扰人的谈话、工作和 学习。当人受到突然 而至的噪声一次干扰, 就要丧失4秒钟的思 想集中
7
⑷噪声对动物的影响
⑵噪声能诱发多种疾病
• 噪声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噪声也可导致消 化系统功能紊乱,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 恶心呕吐,使肠胃病和溃疡病发病率升高。此 外,噪声对视觉器官、内分泌机能及胎儿的正 常发育等方面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在高噪声中 工作和生活的人们,一般健康水平逐年下降, 对疾病的抵抗力减弱,诱发一些疾病,但也和 个人的体质因素有关,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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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低摩擦阻力 降低机械系统中转动、滑动和运动部件之间的摩擦, 通常可以使运转更顺畅并降低噪声。同样,降低流 体分配系统中的流动阻力也可以减少噪声。 (4)减少辐射面积 一般而言,较大的振动部件会发出较大的噪声。安 静的机械设计的首要法则就是在不损害其运行和结 构强度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噪声辐射的有效表面 积。以上要求可通过制造较小的元件、移去过多的 材料或除去元件中的开口、沟槽或穿孔部分来实现。 例如,用线网或金属织品来代替机器上较大、易振 动的金属薄板安全装置,可大量减少表面积,从而 降低噪声。
6.6 噪声控制 6.6.1声源-途径-接受者概念 如果你遇到一个噪声问题,并且要解决这个问题, 你必须找出噪声形成什么样的干扰,噪声来自什 么地方,噪声的传播方式以及如何控制它。一个 直接的方法就是从三个基本要素,即噪声源、传 播途径和对接受者或听众的影响来调查噪音问题。 噪声源可能是一台或多台辐射噪声或振动能的机 械装置。几台家用电器或机器运行时就有可能产 生噪声。噪声最明显的传播途径是在空气中以直 线运动方式直接从声源传送到听众。接受者可以 是一个人,一个班级的学生或整个社区。
Ae项可进一步分为以下六项: · Ae1 :当环境温度和压力引起ρc值与400kg/(m2·s) 的值明显不同时,例如温度为38.9℃,压力为 101.325kPa时所引起的ρc偏离400kg/(m2·s)的差值 效应,单位为dB; Ae2:在空气中吸收而造成的衰减,dB; Ae3 :由雨水、冰雹、雪或雾所造成的衰减,dB; Ae4:由障碍物所造成的衰减,dB; Ae5:由草皮、灌木和树木所造成的衰减,dB; Ae6 :由风、温度梯度、大气紊流、地面特征等 造成的衰减和波动,dB。
因雨、雾、冰雹、雪等造成的 过度衰减还没有得到深入研究。 Ae3 在雾中为0.5dB/1000m ,但 0 dB/1000m 一般保守的估算中视其为零。 因障碍物造成的衰减Ae4是路 径长度和声音波长的复杂函数。 草皮、灌木及树木的吸声资料 (Ae5)不易进行简单推算。其 衰减范围为0~30dB/100m。这 些方面的分析超出本书的范围。 风及其稳定度的影响可分为接 受者在顺风处和逆风处来讨论。 “ 在顺风的情形下,可用“ 图 732” 32”来估算Ae6。
(3)未知的声功率级 很多噪声源的功率级Lw 数据不容易得到, 而在某些给定距离和角度的声压级数容 易得到,利用现有的测量值,我们可以 得到:
Lp2 r2 = L p1 − 20 lg − Ae r1
Lp1: 在距离声源r1、角度为θ处所测量的 在距离声源r 角度为θ 声压级,dB; 声压级,dB; Lp2: 在距离声源r2、角度为θ处所测量的 在距离声源r 角度为θ 声压级,dB; 声压级,dB; Ae:从距离r1到r2之间的衰减,dB。 :从距离r 之间的衰减,dB。
解决一个给定的噪声问题,需要改变或改善以下三个基 本要素或其中之一: (1)改善噪声源以减少噪声的输出; (2)改变或控制传播路径和环境以减小到达听众的噪声级; (3)给接受者个人提供防护用具。 6.6.2 通过设计控制噪声源 (1)减少冲击力 许多机器和设备零件间会因强烈的碰撞而产生噪声,通 常这些碰撞或撞击是机器工作所必需的。 (2)降低速度和压力 降低机器和机械系统的旋转和运动部件的速度,可以使 其运行更平稳,发出的噪声更小。同样地,降低空气、 气体和液体循环系统的压力和流速,可以减小紊流度, 使噪声辐射减少。
(5)减少噪声泄露 降低机械系统中转动、滑动和运动部件之间的摩擦, 通常可以使运转更顺畅并降低噪声。同样,降低流 体分配系统中的流动阻力也可以减少噪声。 (6)隔离和减振元件 在简单的机器中,从某个运动部件产生的振动能, 会通过机械结构传递并作用到其他部件和表面;并 使其产生振动,发出声响。通常产生的振动和声音, 其强度比原来的还要大。一般而言,振动问题可分 成两个部分来考虑。首先,必须防止在振源和辐射 首先, 能量的表面之间进行能量传递。 第二, 能量的表面之间进行能量传递。 第二,必须分散或 减弱机器结构中某处的能量。前者称作隔离, 减弱机器结构中某处的能量。前者称作隔离,后者 称作减振。 称作减振。
(7)消声器和弱声器 消声器(muffler)和弱声器(silencer)之间没有明显的区 别,通常它们可以互用。事实上,它们是声音过滤 器,用于降低流体流动时产生的噪声。这些装置基 本上分为两类:吸收消声器和反应消声器。吸收消 声器的噪声降低方式主要由可吸收声音的纤维或多 孔性材料决定。反应消声器则由其几何形状决定, 即通过反射或扩散声波,使产生的声波自身破坏而 降低噪声。 6.6.3 在声音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 可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实现:①沿声音传播途径吸 收声音;②在传播途径上放置反射障碍物,使声音 向其他方向偏转;③将声音容纳在声音隔离系统内。
第十次作业情况
姓名 金蕾 程雅芳 徐冰烨 邵世云 廖建华 葛晓东 李寿辉 陈鹏 温丽丽 夏莲珠 刘欣 叶鹏 孙玉霞 许楠 刘小峰 张宇 曾明 于雪娜 鞠文学 成绩 良 良 良 优 优 良 优 优 优 良 优 没交 优 没交 良 优 良 没交 存在缺点
没交
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题:没有注意到污染物浓度用µL/L 与µg/m3表示时,彼此之间的变换关系:
6.6.4 通过调整控制噪声 (1)转动部件的平衡:机械噪声主要来自非平衡 转动部件的平衡: 部件的转动。 (2)降低摩擦阻力:对于所有的转动、滑动或咬 降低摩擦阻力: 合部件的接触点,必须经常清洁和润滑,以减少 噪声。 (3)应用减振材料:三种调整震动的减振材料包 应用减振材料: 括:液体乳胶;橡胶衬垫、毛毡、粘性胶带或纤 维板等;粘弹性金属薄板或复合材料等。 (4)将泄露噪声封闭。 将泄露噪声封闭。 (5)进行日常维护。比如路面的保养和维护有利 进行日常维护。 于降低汽车轮胎的噪声。
通过计算由于温度和压力改变所造成的密度改变(见第5 章“气体定律”),可以计算出ρc值偏离400kg/(m2·s)造成 ρ 声速(c) 的差异效应。温度变化对声速(c)的影响可利用式 c = 20.05 T 计算求得。 Ael可计算如下:Ae1=10lg(ρc/400) A 10lg(ρc/400) 温度为20°C时,可利用下式计算Ae2: 20°C A
类似地,风速梯度会改变噪声传播的途径。声音 会随风弯曲向下行进,当声音逆风向时则会向上 弯曲。当声波向下弯曲时,声级不增加或增加不 大。但是,当声波向上弯曲时,声级会显著地降 低。 (2)基本点声源模式 一个声功率级为Lw的方向性声源对接受体产生声 压级,并可用下列方程式来估算: Lpθ=Lw+DIθ-20lgr-11-Ae 20lgr-11这就是基本点声源方程式。除去最后一项(Ae)后, 则是修正的反二次方定律。 Ae 项是声波除发散 外的附加衰减(excess attenuation),它由环境条件 引起,单位为dB。
Mp Vp Va = M × 22.414 × T2 101.325 × 273 P2 Va × 1000
T2:热力学温度,K M:污染物摩尔质量
注意:式中Mp的单位是µg。
6.5.4 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
(1)大气条件的影响 在安静、等方向性的空气中声音能量的吸收是通过分子 激发、氧分子的松弛,在很低的温度下则是通过空气的 热传导和粘性作用进行的。分子激发是噪声频率、湿度、 温度的复杂函数。通常,我们可以说,湿度下降时,声 音的吸收增加。当温度上升到约10~20℃时(与噪声的频 率有关),声音的吸收会增加,超过25℃时则吸收下降。 在较高的频率时,声音的吸收也较高。 温度的垂直分布会极大地改变声音的传播路径。如果有 超绝热递减率存在,则声音传播线会向上弯曲并形成噪 声阴影区。如果有逆温层存在,则声音传播线将折回地 面,这样会导致声级增加。这种效应在短距离内可忽略; 但在距离超过800m时,则声级增加会超过10dB。
6.6.5 保护接受者
当需要暴露在强烈的噪声场所,且前面讨论的措施均不 切合实际时,必须采取措施保护这些操作者。一般可利 用下面介绍的两种措施。
(1)改变工作日程
限制连续暴露在高噪声级环境的时间。
(2)保护耳朵
在市场上可以购买到的听力保护装置包括耳塞、耳罩和 头盔。这些装置可将噪声降低15~35dB。耳塞只有在医 疗人员的指导下配戴才会有效。当耳塞和耳罩一并使用 时,可以获得最大的效果。使用时注意,只能使用有证 书规定衰减值的耳罩。
在逆风的情形 下 , “ 表 7-8” 考虑一个夜晚 和两个白天的 条 件 。 X0 的 量 是从噪声源到 阴影区边缘距 离的估计值, 如 “ 图 7-33” 所 33” 示。阴影区边 缘表示声波因 受风和温度影 响而开始偏向 的位置。
2 = 7.4 × 10 −8 f 2r
ϕ
式中:f - 波段的几何平均频率,Hz;r - 声源和受体间的 f r 距离,m;ϕ - 相对湿度。 ϕ 在其他温度(20°C±10°C)时,可利用下式近似解计算:
Ae 2 A = 1 + β∆Tf
' e2
Ae2: 式**在20°C和ϕ=50%时的衰减, dB; **在20° 50%时的衰减, dB; β: 对应于T的单位为°C时,其值=4×10-6; 对应于T的单位为° 其值= ∆T:=T-20,°C =T-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