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契约及其治理_一个文献综述
不完全契约及其治理:一个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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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之前的假定 , 自然状态 0= vc 和投资水平 e和 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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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风险投融资管理 、 知识产权与 国际技 术贸易理论研究 ; 刚( 9 7 ) 男, 谢 17 一 , 湖南涟源人 , 讲师 , 硕士研 究生 , 从事新制度经济学、
公 司金 融研 究 。
在不完全契约 中 , 专用 性投资激励 由双方的事后 谈判力 ( 外
部 选 择 权 ) 定 , 谈 判 力 又 取 决 于 对 物 质 资 产 的剩 余 控 制 决 而
摘
要 : 完全契约理论强调 了现 实中契约 的不完全性 , 不 注重信息可观察但不可证实和行动事前不 可缔约的重要
性, 此基础上 , 出了各种挽救 不完全合 同效率的办法。 在 提 以交 易互利性为 出发点 , 从控制权配置、 步投资、 逐 声誉投 资
和连 续 时 间缔 约 四 个 方 面 回顾 了不 完全 契约 理 论 的发 展 , 讨 论 了不 完全 契 约理 论 未 来 的发 展 方 向 。 并 关 键 词 : 完全 契 约 ; 制 权 配 置 ; 步投 资 ; 不 控 逐 声誉 ; 续 时间 缔 约 连 中图 分 类 号 : 9 D2 文 献 标 志 码 : A 文章 编 号 :6 3 2 1 2 1 )8 0 0 - 2 17 — 9X(0 0 1— 12 0
不完全契约理论_一个综述
不完全契约理论:一个综述*杨瑞龙聂辉华内容提要:标准的契约理论或委托-代理理论假定契约是完全的,然而现实中的契约是不完全的。
契约的不完全会导致事前的最优契约失效,当事人在面临被/敲竹杠0的风险时会做出无效率的专用性投资。
经济学家们在研究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契约不完全所导致的效率损失时,发展了一个新兴的不完全契约理论。
本文以一个基本模型为基点,围绕专用性投资效率问题,从司法干预、赔偿、治理结构、产权以及履约等多个视角,全面地介绍了不完全契约理论的产生、发展、应用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前景。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敲竹杠产权履约一、导论经济学家很早就从契约或者合同(c ontract)的角度思考问题。
最初,埃奇沃斯方盒中的/契约曲线0实际上刻画了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下的帕累托最优的短期契约集合。
引入了不确定性之后,/契约曲线0可以被重新解释为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下的帕累托最优的长期契约集合。
这种长期契约包含了当事人对未来商品的或然索取权(c ontingent claims),但是当事人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
因此,一旦脱离新古典的完美市场假设,例如信息是不对称的,那么契约可能无法达成。
幸运的是,自1970年以来,以Alchian和De msetz(1972)、Jensen和Meckling(1976)、Ross(1973)、Mirrlees(1974)、Holmstrom(1979)和Grossman和Hart(1983)等人的经典工作为代表,经济学家们发展了一个专门的/契约理论0来分析完美市场之外的契约尤其是长期契约。
契约理论在早期也称代理理论,后来发展成为更加形式化的委托-代理理论或者激励理论。
契约理论考虑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不对称信息下的收入转移;二是不同风险态度的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担(Hart和Holmstrom,1987)。
但是,如果当事人是风险中性的,并且可以进入完美的资本市场,此时长期契约和契约理论价值何在呢?Cra wford(1988)证明了,除非引入/资产专用性0(asset specificity),否则难以解释长期契约对短期契约的替代。
不完全契约与国际生产组织:一个文献综述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04 26 (00 1-200 10—782 1)104 —3
互作用对 特定企业一体化或外包决策的影 响。 事实上在分析企 业的外包决策时 , 还需考 虑交易双方的搜寻 和匹配问题 O纵向 分工关系 中, 方企业 的相对 数 目即市场 厚度往往是影响交易 对 费用 的一个 重要因素。在较厚的市场 中, 易双方的搜寻成本 交 较低 , 容易匹配成功 , 减弱一体化相对于外包的优势。 因此 , 会 单个企业 的~ 体化和外包 决策会通 过市场结 构变动而影 响其
【 摘 要 】 从 不完全 契约视角研 究国际贸易与投资 中企业的组织形 式,是近十年 国际经济学研究的前 沿领域之
文章把相关最新文献分 为基 于经典 交易费用理论和 基于产权理论 的国际生产组织模型两类对其进行梳理 , 出了 突 契 约实 施 问题 对 于 跨 国公 司组 织 形 式 选 择 的 重 要性 。 【 键 词】 不完全契约 ; 关 国际生产组织; 交易费用; 产权
I i : 端j - ¨ _ 沭 动鸯i 迷 一 , 学 - I
不 完全 契 约 与 国 际生产 组 织 : 一个 文献综 述
刘 艳 1 , 2
(. 1暨南大学 产业 经济研究院 , 东 广州 50 3 ;. 东金融学院 , 广 1 62 2广 广东 广州 50 2 ) 150
近几十年来 ,跨 国公 司在全球 经济地位 重要 性与 日俱 增 , 企业 国际化过程中越 来越 复杂的一 体化战略选择 , 以及 中间投 人品贸易在全球 贸易中的份额不断上升 , 都使得研究 国际贸易 和国际投资 中企业 的组织形式 和生产方式选择 变得非 常重要 。 企业如何在不 同国家进行价值链分 配 , 是通过 F I D 在企业边界 内进 口中间投入 品 , 还是 以国际外包形式从独立供应商手 中购
应届2020毕业季国际贸易论文选题
国际贸易论文选题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就是通商,一般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所组成,因此也被称之为进出口贸易。
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
进出口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国际间的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
下面是一些由学术堂整理的国际贸易论文选题,希望能为选这科做论文的同学们带来帮助。
国际贸易论文选题一:1、国际贸易融资创新及风险控制2、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3、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4、国际贸易网络的拓扑演化与聚类结构分析5、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发展对策研究6、国际贸易方式演进对城市化模式的影响--以义乌市为例7、对国际贸易中的蓝色贸易壁垒问题的分析8、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趋势及启示9、国际贸易中商务英语要素分析及其应用价值思考10、我国企业国际贸易风险的预见及管理措施11、综合改革试点下义乌国际贸易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12、我国十大城市群对外贸易空间效应研究--基于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的视角13、基于超边际分析框架展开的流通效率对国际贸易影响实证研究14、对标韩国,促进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展15、网络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研究16、关于国际贸易业务财务风险控制的研究17、欢迎订阅国际贸易问题18、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创新趋势19、国际贸易格局分化及秩序研究20、国际贸易中的跨文化管理--以浙江八达集团为例21、新形势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变化趋势、典型风险点及防范22、我国利率市场化和国际贸易发展趋势23、基于流通经济视角谈电子商务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创新和发展24、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及其阶段划分25、国际贸易对中国各行业能源消费碳排放的影响研究26、“一带一路”战略下的新疆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协同分析27、国际贸易货物品质标准演进效果分析--基于广义比较优势公式的解析28、基于生长曲线算法的中日国际物流规模增长对中日国际贸易推动作用规律研究29、国际贸易合同风险的分析与控制30、电子商务下的国际贸易创新探析31、国际贸易结构性特征分析--基于主成分分析方法32、试论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应用现状33、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34、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与启示35、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对反倾销会计的影响36、国际贸易框架下出口产品品质的测度方法:研究述评37、国际贸易与全球经济增长关系研究38、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39、基于全球化视域下的国际贸易隐含能源的探索40、探究物流产业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41、浅谈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我国国际贸易的传导效应42、数字产品、全球价值链与国际贸易规则43、用区块链破解国际贸易信用难题44、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下的服务贸易税收优惠政策探究45、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对生活质量影响研究46、物流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的实证研究--以山东省为例47、跨境电商环境下“国际贸易”课程改革48、江苏省国际物流对国际贸易的促进关系研究49、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50、构建《国际贸易实务》双语课程群的思路探讨国际贸易论文选题二:51、国际贸易与我国现代物流业互动发展问题探讨52、国际贸易问题53、论国际贸易实务中国际市场营销策略54、跨境电商视角下的国际贸易方式创新研究55、浅析近年来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新模式56、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风险控制探究57、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摩擦分析及应对措施58、产业分工、国际贸易摩擦及我国的对策--基于价值链视角的研究59、我国纺织品出口中国际贸易环境影响的经济学研究60、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研究述评与展望61、制造业国际贸易对服务化就业结构变迁影响的实证研究62、国际贸易新规则与我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发展方向63、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兼评《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及其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64、不完全契约与国际贸易:一个评述65、国际贸易体系演进的政治经济学分析66、基于复杂网络的国际铜矿石贸易格局67、中美国际贸易制度之争--基于国际公共产品提供的视角68、国际贸易中的产品质量研究:一个综述69、2015年国外国际贸易研究前沿70、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实务发展研究71、“全球-国家-地方”尺度下的国际贸易环境效应研究进展72、外资研发嵌入的内外因辨析:市场化进程还是国际贸易竞争力73、制度质量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一个文献综述74、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会展物流与国际贸易关系研究75、基于“一带一路”农产品国际贸易未来发展趋势研究76、罗伯特·芬斯特拉对国际贸易学的贡献77、国际贸易中出口结构对经济绩效的影响--基于国家空间的社会网络分析78、国际贸易反脱媒机制及其影响因素:范围经济视角79、国际物流要素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80、中美贸易摩擦的演进趋势及我国的对策研究81、国际贸易对我国制造业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研究82、品牌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及我国发展现状与政策研究83、深化推进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84、互联网与国际贸易--基于双边双向网址链接数据的经验分析85、OFDI、市场竞争强度与国际贸易86、国际贸易中收入分配与产品质量研究综述87、文化认同与国际贸易88、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汇率风险研究89、中国国际贸易隐含碳文献比较研究90、海南国际物流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91、HS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研究92、益阳中小型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研究93、电子商务对传统国际贸易影响研究94、A银行云南省分行国际贸易融资创新及风险控制研究95、基于复杂网络和能值理论的化石能源国际贸易格局研究96、国际贸易体制区域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国际立法新动向97、国际贸易与中国制造业行业内工资差距98、兰石能源装备国际工程公司国际贸易风险管理研究99、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分析国际贸易论文选题三:100、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及其法律对策101、论“一带一路”战略下的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协同102、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壁垒应对策略103、OFDI、市场分割与国际贸易--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104、增加值贸易视角下国际贸易利益研究综述105、“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106、电子商务发展对我国国际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107、上海市港口物流与国际贸易互动发展研究108、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研究109、国际贸易融资中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可行性分析110、国际贸易术语风险与规避措施111、新区域主义视角下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国际贸易规则与秩序的动态演变及中国之应对112、中国苜蓿国际贸易竞争力分析113、国际贸易碳转移的全球图景和时间演变114、新常态下国际贸易发展对不同素质劳动力的影响研究--基于人力资本视角115、国际贸易中价值转移问题的扩展研究:模型、推演及启示116、多种类型,多重身份:15至17世纪前半期东亚世界国际贸易中的商人117、跨境电商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变革118、论“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119、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国际贸易竞争力效应120、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研究121、语言距离影响国际贸易的理论机理与政策推演122、在全球价值链中寻求制度性话语权--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与中国应对123、价值链贸易与经济周期的联动:国际规律及中国经验124、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探析--基于跨境贸易电商化背景的视角125、国际贸易模式演进的城市化促进效应--基于职业中间商的超边际分析126、TPP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对中国的挑战及应对策略127、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再构建及中国的因应128、技术、国际贸易与中国工业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变129、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及发展对策--基于和传统国际贸易的比较分析130、新能源产业国际贸易关系及中国现状--基于空间引力模型131、新常态背景下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132、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标准元素”:体现、特性与应对133、互联网影响国际贸易的理论与实证研究134、国际贸易理论--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135、“一带一路”战略下的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协同分析--以广东省为例136、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标准研究137、“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对民族文化影响国际贸易的理论探讨138、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我国国际贸易的传导效应研究139、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研究140、陕西省国际物流与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141、粮食国际贸易对中国粮食安全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142、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现状、问题及创新路径143、国际贸易规则发展新趋势及中国的应对144、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协调145、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障碍与策略研究146、新公共服务理论视野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问题研究147、农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创新策略研究148、国际贸易与中国技术进步方向--基于制造业行业的经验研究149、基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贸易壁垒及其法律应对150、自贸园区背景下我国国有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战略研究国际贸易论文选题四:151、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国际规则研究152、职业贸易中间商、国际贸易方式演进与经济发展153、广西中小微型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困境及对策154、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155、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国际贸易客户开发途径研究156、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157、从国际贸易与投资的变迁看IBM战略转型158、碳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研究159、30年来国际“贸易-交通-旅游”(3T)互动的统计分析160、国际贸易对国内制度的影响:前沿研究述评161、数字文化产品的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研究162、国际贸易对中国环境污染的影响研究163、国际贸易格局分化与国际贸易秩序演变164、制度距离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165、国际贸易的成本分析:视角与方法166、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及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启示研究167、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下义乌进出口贸易发展研究168、我国国际贸易发展模式与路径分析169、国际贸易与企业成本加成:一个文献综述170、自贸区对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影响研究171、内生比较优势、国际贸易方式与收入分配:一个新兴古典框架172、中国对外开放新阶段与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第十三届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会议暨2014年中国国际贸易学科发展论坛会议综述173、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我国国际贸易的传导效应174、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文献综述175、国际贸易中的产品质量异质性研究进展176、职业中间商空间嵌入与国际贸易模式演进177、宁波港外贸集装箱海铁联运腹地生成研究178、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及其对策研究赠送:86个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论文题目参考1、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论行政主体3、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中的地位4、关于行政行为概念的探讨5、论行政行为的效力6、论行政立法7、关于行政立法程序的思考8、析行政许可标准和范围9、论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10、行政处罚问题研究11、论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12、行政强制措施研究13、论行政强制执行14、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关系之探讨15、论行政程序原则和制度16、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思考17、完善行政复议程序的设想18、论行政诉讼的功能19、关于行政诉讼范围的思考20、试析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制度21、行政判决之研究22、浅析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23、国家赔偿构成要件之研究24、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25、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26、论行政立法体制27、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法的功能28、论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29、行政处罚程序研究30、论行政强制31、行政赔偿制度研究32、行政指导研究33、论行政许可34、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35、行政越权与滥用权力研究36、论中国司法审查制度37、行政诉讼第三人研究38、行政侵权责任探讨39、论显失公正行为40、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1、行政诉讼的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42、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43、论行政法治原则44、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45、论行政立法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46、论行政行为的条件与后果47、行政合同研究48、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49、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50、行政执法研究51、行政法上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52、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53、中国加入WTO与行政法制改革54、论行政复议的范围与复议程序55、“双学位”的合法性探析56、媒体对食品安全监督作用的法律规范57、欧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启示58、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完善路径59、行政罚款关乎执法公平正义60、试论公务员奖励规范的立法与完善61、兽药饲料监督执法文书制作问题的浅析62、浅析淘宝网络刷单中的“水军”现象63、行政决策的实质性正当程序之规制64、“报假警”行为的定性及其规制65、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意义、问题及完善66、检察权的职能拓展与行政立法审查制度的完善67、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的思考68、浅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招标工作的影响69、新闻评论监督司法的权利与限度70、论悔捐行为的无责理由、责任要件与风险防范71、论网规的软法属性72、我国大学规章制定权的法律规制研究73、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74、医事仲裁制度调查分析75、论开放社会中行政参与的合理界限76、论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77、刍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78、医患关系法律性质分析及纠纷应对策略研究79、个人低碳消费行政法义务确立的正当性检视80、论骨髓捐献者撤销权的行使边界81、中国网络安全形势及对策研究82、弱势群体公法保护视野下的社会帮扶问题83、中国宗法财产制度的道德性84、泔水饲喂畜禽违法现象的行政处罚难点85、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86、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不完全契约理论一个综述
不完全契约理论一个综述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对不完全契约理论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综述。
不完全契约理论是现代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关注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和后果。
本文将首先介绍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概念和研究背景,然后详细阐述其核心观点和研究方法。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对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应用领域和实证研究结果进行梳理和评价,以期对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发展和应用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我们将对不完全契约理论的研究前景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展望,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参考和启示。
二、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概念不完全契约理论,又称为不完全合同理论,是现代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理论分支,它挑战了传统契约理论中的完全契约假设。
该理论主张,由于现实世界中信息的不完全性、人的有限理性以及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契约不可能是完全的,即契约中总会存在未明确规定的条款和遗漏的情况。
有限理性:该理论认为,经济行为主体(如企业、个人等)在签订契约时,由于认知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的限制,无法预见所有可能发生的未来事件,也无法在契约中详尽无遗地规定所有可能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契约是不完全的。
交易成本: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由于存在交易成本(如谈判成本、缔约成本、执行成本等),使得当事人在签订契约时无法充分详细地规定所有条款。
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契约的不完全性成为必然。
机会主义行为:在不完全契约的背景下,当事人可能会利用契约的不完全性,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如违约、再谈判等,以最大化自身利益。
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和社会福利的损失。
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不完全契约理论强调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重要性。
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当事人需要在契约中明确或隐含地分配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即当契约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发生时,谁有权决策以及谁有权获得由此产生的收益。
不完全契约理论为我们理解现实世界中复杂多样的契约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政策制定和企业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不完全契约
本文发表于《经济研究》2006年第2期,引用请注明 不完全契约理论:一个综述∗杨瑞龙 聂辉华内容摘要:标准的契约理论或委托-代理理论假定契约是完全的,然而现实中的契约是不完全的。
契约的不完全会导致事前的最优契约失效,当事人在面临被“敲竹杠”的风险时会做出无效率的专用性投资。
经济学家们在研究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契约不完全所导致的效率损失时,发展了一个新兴的不完全契约理论。
本文以一个基本模型为基点,围绕专用性投资效率问题,从司法干预、赔偿、治理结构、产权以及履约等多个视角,全面地介绍了不完全契约理论的产生、发展、应用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前景。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 敲竹杠 产权 履约一、导论经济学家很早就从契约或者合同(contract )的角度思考问题。
最初,埃奇沃斯方盒中的“契约曲线”实际上刻画了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下的帕累托最优的短期契约集合。
引入了不确定性之后,“契约曲线”可以被重新解释为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下的帕累托最优的长期契约集合。
这种长期契约包含了当事人对未来商品的或然索取权(contingent claims ),但是当事人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
因此,一旦脱离新古典的完美市场假设,例如信息是不对称的,那么契约可能无法达成。
幸运的是,自1970年代以来,以Alchian & Demsetz (1972)、Jensen & Meckling (1976)、Ross (1973)、Mirrlees (1974)、Holmstrom (1979)和Grossman & Hart (1983)等人的经典工作为代表,经济学家们发展了一个专门的“契约理论”来分析完美市场之外的契约尤其是长期契约。
契约理论在早期也称代理理论,后来发展成为更加形式化的委托-代理理论或者激励理论。
契约理论考虑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不对称信息下的收入转移;二是不同风险态度的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担(Hart & Holmstrom ,1987)。
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治理中的应用研究
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治理中的应用研究近年来,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治理中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该理论认为,人们在签订契约时无法考虑到所有可能的未来情况,因此契约是相对不完备的。
这种不完备性会引发各种合作困境,使得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产生矛盾。
在企业治理中,不完全契约理论可以被应用来解决这种矛盾,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与效益。
一、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原理不完全契约理论主要涉及到合作的问题,它认为任何合作都必须以契约为基础。
契约可以让合作各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但是,由于未来情况的不确定性,契约总是不完备的,不能考虑到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这就会引发各种合作困境。
例如,在生产合作中,一方可能会故意掩盖产品质量的问题,而另一方又无法完全掌握产品的生产过程,导致质量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契约中不能充分考虑到质量问题,就会出现困境。
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这种合作困境可以通过“激励约束”和“权力约束”来解决。
前者是指在契约中设置某些激励措施,使得各方都能够遵守约定,而后者则是指强制各方必须遵守约定,并在违约时受到惩罚。
二、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治理中的应用在企业治理中,不完全契约理论可以被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设计。
企业在签订契约时,应该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在契约中设置相应的要求与约束。
例如,在雇佣合同中,应该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等内容,以此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合同执行。
企业应该根据契约的约定,设置相应的激励措施和惩罚措施,来确保契约的执行。
例如,在供应商管理中,企业应该根据供应商的质量和供货能力等要素,设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和惩罚措施,以确保供应商的稳定供货。
3、未约定事项的处理方式。
在契约中无法考虑到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时,企业应该根据先前的契约、行业惯例和公共价值等因素来协商处理方案。
例如,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员工患病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劳动法律、行业惯例以及保障员工权益的公共价值等因素来协商处理方案。
文献综述1500字例文
文献综述1500字例文摘要:本文回顾了财务契约理论的演变过程,重点分析了财务约束、重新协商、控制权配置和索取权多样化等主要模型。
认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根本机制是财务约束,即投资者要求企业给以足够的投资回报,否则就夺取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使当前的控制人失去控制权利益。
债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一是迫使管理者支出自由现金,减少在职消费和低效投资;二是作为一种控制权转移机制,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转移企业的控制权,以实现最高经济效率。
关键词:财务契约财务约束重新协商控制权配置索取权多样化一、财务契约理论的演进与分类财务契约理论的形成可以从财务学和经济学两个角度来追溯。
从财务学角度来看,财务契约问题源于MM定理条件的放宽,人们重点分析财务约束对于降低代理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率的影响。
当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时,债务作为一种固定索取权可以对管理者施加财务约束,能够迫使其支出企业的剩余现金,从而在客观上降低代理成本。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财务契约问题源于科斯定理条件的放宽,人们开始关注控制权在不同类型的索取权人之间的配置所产生的激励效应。
在无法签订完全契约的条件下,产权和剩余控制权的配置会影响经济效率,与债务和股权等融资工具相关的控制权配置机制,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将企业的决策权交给那些最大化自身利益与提高经济效率最具有一致性的经济主体。
财务约束研究有两类模型:财务约束模型和重新协商模型;对控制权配置有控制权配置模型和索取权多样化模型。
财务约束模型围绕债务施加给管理者或者企业家的财务约束,认为这一财务约束在管理者试图隐瞒利润和转移现金时,可以迫使管理者交出被隐藏的资金。
重新协商模型围绕企业违约后人们面临的可能损失和补救机会对契约条款进行的重新协商展开讨论。
这些模型证明,债务结构会影响重新协商的效率,而重新协商带来新的支付向量又会影响财务约束的有效性。
控制权配置模型的核心思想是,应当将控制权交给那些最大化自身利益与提高经济效率具有最高一致性的经济主体。
不完全契约理论在合同设计中的应用
不完全契约理论在合同设计中的应用合同是经济活动中重要的法律工具,它用来约束各方的行为,并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等原因,合同往往具有不完备性,这给合同设计者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完全契约理论应运而生。
不完全契约理论是由奥利弗·哈特和班吉·哈尔德斯利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
根据这一理论,契约是一种不完全的协议,合同双方无法在签订合同时预见到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变化。
因此,在合同设计中,应该考虑到合同双方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设计。
首先,不完全契约理论强调了契约的灵活性。
传统的合同设计通常采用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以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然而,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合同应该是灵活的,能够适应各种不确定性的变化。
合同的灵活性可以通过引入弹性条款和契约修正机制来实现。
例如,可以在合同中加入价格调整条款,以应对市场价格的波动。
其次,不完全契约理论强调了契约的信用约束。
合同是基于合作和共识的,而信任是维持合作和共识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合同设计中,应该考虑到双方的信任问题。
一种常见的解决信任问题的方式是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或仲裁机构。
这样,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向第三方机构提供信息和解决争议来确保相互之间的信用约束。
此外,不完全契约理论还强调了契约的非法约束。
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的,一方往往掌握着更多的信息。
因此,在合同设计中,应该设立一些非法约束,以保护信息弱势方的利益。
例如,可以要求信息强势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或者引入违约金等机制来对信息不对称进行补偿。
最后,不完全契约理论强调了契约的风险分担。
合同是为了解决合作和交易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而存在的。
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在合同设计中,应该明确双方的风险分担责任。
一种常见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引入保险机制,双方可以购买保险来分担风险。
另外,还可以采取灵活的补偿方式,如提供契约期限延长等,以降低风险。
不完全契约名词解释
不完全契约名词解释不完全契约名词解释一、什么是不完全契约?在经济学领域,不完全契约是指当一方无法事先完全预测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或者无法将所有可能的情况全部写入合同中,从而导致契约的不完备性。
不完全契约的存在使协作关系中的各方需要通过协商、沟通和互动来适应和应对各种可能的情况。
二、不完全契约的特点1. 不完全契约通常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或不完全引起的。
各方在协商契约过程中不可能获得所有相关信息,因此无法对所有可能情况进行准确预测和规定。
2. 不完全契约要求各方在契约关系中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互动性,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未预测情况。
3. 不完全契约能够促进合作各方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加契约的效率和弹性。
三、不完全契约的应用领域1. 劳动合同:由于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的变化,雇佣关系中的契约往往无法事先规定所有可能的情况。
不完全契约能够使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提高劳动关系的效率。
2. 农业合同:农业生产过程中受天气、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无法事先确定产量和收益等预期结果。
不完全契约可以允许农民和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价格和补偿的调整。
3. 委托代理关系: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方无法事先完全预测代理方的行为和决策,因此需要建立灵活的合作机制来适应各种情况。
4. 股权和合伙关系:股东和合伙人之间的契约往往无法完全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完全契约可以帮助解决成员之间的冲突和协作问题。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不完全契约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它能够弥补契约缺陷,并提供一种灵活和有效的合作机制。
不完全契约要求各方在合作中相互信任、积极沟通和适应变化,以实现协作关系的共赢。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面临着各种不完全契约的情况,需要灵活应对。
了解不完全契约的概念和应用,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处理合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回顾:本文从定义、特点和应用层面对不完全契约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不完全契约是在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备性的情况下产生的,它要求各方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互动性。
不完全契约理论_一个综述
不完全契约理论_一个综述不完全契约理论:一个综述引言契约理论作为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交易双方之间的契约关系,以及如何通过契约来解决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问题。
在契约理论的发展历程中,托比森(Nobel Laureate Oliver Hart)与格罗斯曼合作提出了不完全契约理论,该理论认为契约是有限制的,无法涵盖所有可能的情况,而交易双方通常会面临一些不完外部性和承诺问题。
本文将对不完全契约理论进行综述,探讨其相关概念、模型和应用案例。
一、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概念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由于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存在,契约无法涵盖所有可能的情况和事件。
交易双方在签订契约时,难以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和冲突。
因此,契约存在不完全性,即无法详尽覆盖所有情况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不完全契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契约残余”。
契约残余指的是未在契约中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交易双方面临的自由决策权。
由于信息不完全性,交易双方无法事先制定完全合理的契约条款,因此留下了一些未归属的决策权。
二、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模型为了更好地解释不完全契约理论,学者们提出了一些相关的经济模型。
1. 完全契约模型完全契约模型假设契约可以完全详尽地规定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
在这种理想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约束与奖励来实现最优化效果。
然而,完全契约模型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困难。
首先,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使得交易双方无法预测未来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
此外,在复杂的交易中,规定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不切实际的。
2. 不完全契约模型不完全契约模型认为,契约无法覆盖所有可能的情况。
交易双方的契约存在一些限制和不确定性。
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双方需要依赖契约中的约束来解决争议和冲突。
此外,由于契约残余的存在,交易双方也面临一定的自由决策权。
不完全契约模型通过考虑交易双方的权利和权力分配,提供了更适应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
该模型为分析契约中的承诺问题和激励机制提供了框架。
关于现代国家治理的文献综述
关于现代国家治理的文献综述近年来,现代国家治理一直是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们关注的焦点。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际关系格局的复杂化,各国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在这一背景下,学者们对现代国家治理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研究,形成了丰富的文献。
本文将就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些重要文献进行综述和总结。
首先,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是政府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在传统的国家治理模式中,政府通常是权力的集中者,而市民社会则被动地接受政府的决策和管理。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市民社会逐渐具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和参与权。
《The New Public Governance: Emerging Perspectives o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Public Governance》一书对这一转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新公共管理”理论。
该理论认为,政府应当更加关注市民社会的需求和意见,与市民社会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参与决策和治理。
这种基于合作与协商的治理模式,可以更好地实现政府的效能和市民的参与。
其次,现代国家治理还需要面对全球性挑战和跨国问题。
《Global Governance: Why What Whither》一书深入探讨了全球治理的难题和前景。
作者指出,全球化给国家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例如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等问题已经超越了单个国家的能力范围,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
因此,全球治理需要建立在多边主义基础上,通过国际组织和跨国合作机制来解决全球性问题。
只有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协调和合作,才能有效解决全球性挑战。
另外,现代国家治理还需要关注公共管理的创新和发展。
《Public Management and Governance》一书详细论述了公共管理的演变和转型。
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注重行政效能和规范性,而现代公共管理则更加注重公民参与和社会责任。
作者认为,公共管理需要与时俱进,借鉴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服务的提升。
不完全金融契约理论述评
不完全金融契约理论述评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许晓明摘要:不完全金融契约理论是研究当契约不完全时,内部经营者/企业家与外部投资者之间如何进行契约安排以实现有效融资的理论。
该理论虽然自上个世纪90 年代才开始出现,但在解释各种金融契约的特征、资本结构的内生性以及风险投资融资安排等方面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它提出了控制权相机转移和“胡萝卜加大棒”的控制权配置的基本思想,并将融资活动与企业理论和公司治理紧密联系起来,极大地提高了人们对公司融资活动的认识。
但这一理论仍存在着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理论基础尚存在争议;研究范围较窄等。
推进该理论发展的关键在于强化其理论基础,建立起逻辑一致的理论体系。
关键词:不完全金融契约融资控制权相机转移▲▲一、产生的理论背景不完全契约方法就成为研究融资决策问题最自然的方法,被广泛地用来研究企业的融资契约和资本结构安排,由此形成了不完全金融契约理论,并取得了巨大成功,成为主流的公司融资理论。
▲▲二、文献回顾不完全金融契约理论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债务契约和股权契约的特征;资本结构的内生性;风险资本中金融契约安排等方面。
(一)债务契约的特征不完全金融契约理论解释了债务的内生性,即债务是固定支付的现金流和相机转移的控制权的统一。
Aghion&Bolton(1992)(以下简称A&B 模型)解释了债务作为控制权的相机转移机制,并成为不完全金融契约理论的开创性文献。
他们利用不完全契约和产权理论,将其扩展到经营者受到有限财富约束时的变化。
模型考虑了一个三期的投资项目,假设项目可以产生可证实的货币收益,但企业家拥有不可证实且不可让渡的在职私人收益,企业家关心的是从项目实施中得到的货币和非货币收益,而投资者只关注货币收益,因此在企业家和投资者之间就存在着潜在的目标冲突。
(二)股权契约的特征研究股权契约的内生性必须要回答:当企业家与外部投资者的利益不一致时,外部股权融资为什么会发生。
公司治理李维安答案
公司治理李维安答案【篇一: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概述1、最早提出公司治理问题的是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
1932年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随着公司财富的所有权变得更加广为分散,对这些财富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已经变得越来越少集中于同一个人之手。
在公司制度下,对行业财富的控制可以而且正在被以最少的所有权利益来完成。
财富所有权没有相应的控制权,而财富的控制权没有相应的所有权,这似乎是公司演进的逻辑结果。
”郎咸平认为,伯利与米恩斯把资本家和劳工之间的紧张关系进行了转移,转换为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矛盾,这一转换得到美政府的支持。
伯利和米恩斯在书中说:20世纪30年代初,在美国最大的200家大众公司中,由大股东拥有并控制的公司不到5%,占公司数量的44%的公司和占财产58%的公司由所有权相当分散的少数股东和管理者拥有,并区分了所有者主导型企业(o-m)和经理主导型企业(m-m)但郎咸平认为200个样本公司中证据确凿的大众持股公司只有44个,而200家公司中106家是工业公司,其中只有4家是大众持有公司【ps:1、引导案例:美加州政府雇员退休基金会:19842注意1932年大危机的背景公司治理概念最早出现在经济政府中的时间时1980年代期初,威廉姆森提出治理结构(governance structure).指企业内部的等级制度,即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经营企业的财产,董事会再聘任班子来具体实施经营,经理再通过职权部门,科室等层次,一直传达到每个员工。
何业东,曾刚《公司治理的产生,内涵与机制》,《现代管理科学》,2002,4期“伯利—莱恩斯命题”:公司控制理论的衍生与演化探析。
广东财经职业研究学报,2008(12)但这一事实却不能抵减伯利与莱恩斯提出的问题的重要性,尤其在今天看来。
】2、在现代中突显其重要性则源自1984年美加州政府雇员退休基金会的遭遇,并最后形成世界潮流。
3、英国的情况英国无疑是在公司治理运动中创先河的国家。
不完全契约理论
不完全契约理论以合约的不完全性为研究起点,以财产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最佳配臵为研究目的。
是分析企业理论和公司治理结构中控制权的配臵对激励和对信息获得的影响的最重要分析工具。
GHM模型直接承继科斯、威廉姆森等开创的交易费用理论,并对其进行了批判性发展。
其中,1986年的模型主要解决资产一体化问题,1990年的模型发展成为一个资产所有权一般模型。
GHM模型与供需曲线图像模型、萨缪尔逊(Paul Samuelson)的重叠代模型、拉丰(Jean-Jacques Laffont)和梯若(Jean Tirole)的非对称信息模型、)道格拉斯〃戴蒙德(Douglas Diamond)和迪布维格(Philip Dybvig)的银行挤兑模型一起,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五大标准分析工具。
在企业理论、融资理论、资本结构理论和企业治理理论等方面得到广泛地运用。
不过,GHM模型本身也在理论和实际两方面受到许多质疑、挑战和批判;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随着经济信息化和知识化地推广,所谓“知识经济”地来临,传统的企业性质和组织形式发生变化,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得到增强,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物质资本所有权至上的主流企业理论受到了新的考验。
GHM模型以合约的不完全性证明物质资本所有权的重要性,这一观点和逻辑自然也受到质疑和批判。
由于这一模型的这一特殊地位和影响,加之对其存在不同的理解,对它进行重新审视,并厘清其渊源和发展趋向,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及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使得明晰所有的特殊权力的成本过高,拟定完全契约是不可能的,不完全契约是必然和经常存在的。
由于不完全契约的存在,所有权就不能以传统产权理论那样以资产这一通常的术语来界定。
因为,在契约中,可预见、可实施的权利对资源配臵并不重要,关键的应是那些契约中未提及的资产用法的控制权力,即剩余控制权(residualrightsofcontrol)。
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融资决策中的应用研究
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融资决策中的应用研究引言:企业在面临融资决策时需要考虑众多因素。
而不完全契约理论为解决融资决策过程中的不完全信息和不可靠性问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框架。
本文将探讨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融资决策中的应用,并分析其影响和局限性。
一、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概念不完全契约理论是契约经济学的分支,研究合约中存在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性问题。
在企业融资决策中,投资者和融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一大挑战。
不完全契约理论通过建立一个具有一定限制条件的契约框架,来解决融资决策中的信息不完全性问题。
二、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债务融资中的应用在企业债务融资决策中,不完全契约理论可以帮助企业通过合理的限制条件来平衡风险和回报。
例如,合约中可以设置违约成本和债务人的负担,从而激励债务人遵守合约条款,减少风险。
此外,不完全契约理论还可以帮助企业设计灵活的债务合约。
根据债务人的状况和需求,可以灵活调整还款方式、利率和期限等合约条款,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债务融资需求。
然而,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债务融资中仍然存在局限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披露和交互的成本逐渐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能会减弱,从而限制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应用。
三、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股权融资中的应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股权融资决策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股权融资涉及到公司股东权益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因素,不完全契约理论可以帮助企业平衡各方利益。
通过合理的契约设计,可以减少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行为冲突。
例如,可以设置激励约束机制,奖励股东对企业长期利益的关注,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果。
然而,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股权融资中也存在一些挑战。
例如,契约成本较高、契约执行困难等问题可能会限制其应用。
此外,股权融资中的股权分配问题也会对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应用造成一定影响。
四、结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企业融资决策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通过合理的契约设计,可以解决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性问题。
《社会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献综述》2900字
社会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献综述目录社会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1)一、关于社会治理的概念 (1)二、关于社会治理的问题方面 (1)三、关于社会治理的对策方面 (2)四、研究评述 (3)五、参考文献 (3)一、关于社会治理的概念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le Governance)将治理定义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
在治理理念的指导下,学者开始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展开对治理的讨论,如全球治理、国家治理、区域治理、社区治理、社区治理等。
学者对社区治理研究的侧重不同导致其对社区治理内涵的概括略有差别,但总体上都包含了社区多元主体,主体间互动与协同,社区持续稳定发展和社区公共利益实现等方面。
如乔恩·皮埃尔(2013)认为社区治理是社区政府与非政府部门相互合作促进社区发展的过程[1]。
踪家峰(2013)认为,社区治理是指实现多元主体决策的制度机制[2]。
王佃利(2004)认为,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在相互依赖中,通过沟通、协商、合作的机制,解决社区公共问题,提供公共服务,增进公共利益[3]。
总的来说,社区治理是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而发展起来的社区管理方式,社区治理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传统社区管理方式的扬弃,希望通过纳入更多的利益主体,并促进其相互协调互动,最终达到联合行动,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的目的。
二、关于社会治理的问题方面中国社区数量多,社区之间发展差距大,不同规模的社区面临不同的治理问题。
学者对治理问题的讨论往往从一个具体的领域或者特定视角出发进行探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道路交通和社区环境治理方面,赵蕾(2013)在研究中指出新建道路无法完全满足我国机动车增长带来的道路需求,缓解交通拥堵需要借鉴西方交通需求管理理念,即通过综合运用和完善行政限制、拥挤收费和外延支撑等方面的政策来缓解交通拥堵,优化资源配置。
契约理论的文献综述
契约理论的文献综述科斯开创了契约理论研究的先河,在他的理论中,他将企业理解为一种不同于标准的市场交易的契约。
在科斯之后人们对契约理论的研究按两个方向发展。
第一个方向是委托-代理理论,其核心是设计出一套有效的机制来激励代理人“说真话”和“不偷懒”。
这个机制认为可以将所有的可以预见到的或然事件都涵盖在其中,是一个不需要再谈判的完全合同,因而这些理论也被称为“完全契约理论”,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为阿尔钦、莫里斯、格罗斯曼和张五常等。
第二个方向是威廉姆森和哈特等人提出的“不完全契约理论”。
而完全契约理论把参与博弈的各方当事人放在一个委托-代理框架下处理,把所有的交易和生产关系抽象为一种契约关系。
在完全契约理论的假设中,在当事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完全理性的委托人总是可以设计一个最佳契约,该契约充分考虑了所有可能出现的或然状态,并能够无成本的被第三方强制执行。
在完全契约理论下通常认为产权结构和权威是不重要的,因为通过契约安排总是可以实现最佳效果。
在完全契约理论下,虽然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但是在当事人能足够的理性预计到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从而设计出恰当的合同,并且这些合同就算是不能得到自我执行,也能在第三方的干预下得到很好的执行,这就并没有触及契约的本质,即企业是凭借权威来配置资源的特殊组织。
同时我们无法知道企业的契约关系与其市场的契约有什么区别,我们也就无法知道哪些交易应该纳入到企业中,而哪些交易应该在市场中完成,即无法确定企业的边界,这些也是完全契约理论的不足之处。
在完全契约理论中假设当事人是完全理性的,这个假设遭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抨击,因为这个假设不符合现实生活中的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不可能预见到所有的情况,即使预见到了也不能把所有的条款都写入契约,因为这样做的成本过高,所以契约一定是不完全的。
这就发展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在这个方向上又有两个分支:以威廉姆斯为代表的交易费用经济学派、以格罗斯曼和哈特为代表的产权理论学派。
不完全合同理论文献综述
不完全合同理论文献综述吴二娇【摘要】对不完全合同理论分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做了一个全面的介绍,并在最后探讨了不完全合同理论将来的可能发展趋势:其一,放松GHM模型的假设可以成为不完全契约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其二,今后企业的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不完全契约基础理论的进展;其三,不完全合同理论正向交叉学科体系迈进.【期刊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1(010)002【总页数】4页(P14-17)【关键词】合同;不完全合同理论【作者】吴二娇【作者单位】广东培正学院,广东广州51083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121自从Grossman&Hart(1986),Hart&Moore(1990)的经典性文章发表以来,不完全合同理论很快就对合同与企业理论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以至于大量的合同和企业理论文献要么是对该理论的应用和发展,要么就是对该理论的批判。
鉴于此,本文首先简要地介绍由Grossman&Hart(1986),Hart&Moore (1990)所创立的不完全合同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简称为GHM理论),以及引入财富约束之后的企业最佳融资结构理论。
随后,将分别介绍当前国际学术界在不完全合同理论方面的争论和发展,及国内相关理论的研究动态。
最后指出其理论研究的几个值得关注的方向。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经典委托代理理论是研究合同和企业理论的主流并能够对许多现象有很强的解释力(综述可参见Hart&Holmstrom,1987)。
在这个框架中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是:委托人如何选择或设计最优合同来克服代理问题。
由于这些最优合同包容了几乎所有的或然情况(contingencies)及其行动对策,所以在本质上属于不需要事后再谈判的完全合同[1]。
由于其独特的合同与权力观,再加上当事人风险偏好中性与信息对称假设,以及当事人不能承诺事后不要求再谈判这三个假设,GHM理论就挣脱了完全合同理论的分析框架,转而研究物质资本所有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最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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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导刊ECONOMIC RESEARCH GUIDE总第92期2010年第18期Serial No.92No.18,2010不完全契约理论在完全契约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引入事后再谈判,认为套牢问题源于关系专用性投资(Goldberg ,1976;Klein-Crawford-Alchian ,1978;Williamson ,1975,1985)。
之后,不完全契约理论提出了一个核心问题:信息可观察但不可证实和行动事前不可缔约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
假设风险中性的买者和卖者在0期缔约,然后在0期与1期之间同时选择投资水平es 和eb ;在1期他们了解自然状态θ=(v ,c );2期以价格P 交易q ∈[0,1]数量的商品,至此合同结束。
博弈时序(如下图):收稿日期:2010-03-14作者简介:刘爱东(1950-),女,山东聊城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管理会计与公司理财、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技术创新与风险投融资管理、知识产权与国际技术贸易理论研究;谢刚(1977-),男,湖南涟源人,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新制度经济学、公司金融研究。
不完全契约及其治理:一个文献综述刘爱东,谢刚(中南大学商学院,长沙410000)摘要:不完全契约理论强调了现实中契约的不完全性,注重信息可观察但不可证实和行动事前不可缔约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各种挽救不完全合同效率的办法。
以交易互利性为出发点,从控制权配置、逐步投资、声誉投资和连续时间缔约四个方面回顾了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发展,并讨论了不完全契约理论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控制权配置;逐步投资;声誉;连续时间缔约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 (2010)18-0102-02不完全契约的博弈时序图他们从交易获得的效用依赖于买者的价值v 和卖者的生产成本c 。
这些效用在缔约时是不确定的,且每一方早期的专用性投资可以影响它。
我们假定:v ∈{v L ,v H },其中v L <v H ,且Pr (v H )=e b ,这里买者投资e b 的成本为ψ(e b ),c ∈{c L ,c H },其中c L <c H ,且Pr (c L )=e s ,这里买者投资e s 的成本为φ(e s )。
假定两个投资成本函数是递增的且凸的,它们是沉没成本与事后的交易水平无关。
买者和卖者的事后收益水平分别为:vq-P-ψ(e b )和P-cq-φ(e s)为了简单,假定c H >v H >c L >v L ,如果θ=(v H ,c L ),交易的事后有效率水平为q=1;否则为0。
由于双方被假定是风险中性的,事前效率相当于投资效率;也就是,e s 和e b 一定满足max e b,e s{e s e b (v H -c L )-ψ(e b )-φ(e s )}假定存在一个内解,一阶条件给出一个最优的投资水平e s *和e b *:e *s (v H -c L )=ψ′(e *b )和e *b (v H -c L )=φ′(e *s )根据之前的假定,自然状态θ=(v ,c )和投资水平e s 和e b是不可缔约的,尽管事后θ是可观察的。
如果在θ实现和投资水平e s 和e b 沉没之后,买者和卖者事后签订一份即期合同,均分交易收益,那么在均衡时存在投资不足。
在一份即期合同下的投资水平e s 和e b :12e s s (v H -c L )=ψ′(e s b )和12e sb (v H -c L)=φ′(e s s )因为自然状态θ事先无法预知和交易成本的存在,双方当事人不可能签订一份充分状态依赖的完全合同。
一、控制权配置强调控制权合理配置对专用性投资水平影响的是早期的产权理论(GHM 模型),其基本思路是:如果当事人在签约后进行了人力资本或者物质资本的专用性投资,那么他将面临被对方敲竹杠的风险,这会扭曲投资激励而降低总产出。
102——在不完全契约中,专用性投资激励由双方的事后谈判力(外部选择权)决定,而谈判力又取决于对物质资产的剩余控制权(residual control right),这种权利由物质资产的所有者拥有。
因此,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敲竹杠行为,应该将物资资产的所有权配置给对投资来说更为重要的一方,也就是说,产权理论认为关键是通过产权的配置来激励当事人的事前专用性投资激励。
二、逐步投资在标准的敲竹杠问题中一般假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进行专用性投资(称之为卖方),而投资有利于另一方(称之为买方),但投资水平及相关的收益无法由像法庭这样的第三方证实。
由于合同的投资水平事前可能很难在合同中规定,买方可能在卖方完成投资后不予补偿,因此,卖方理性地预期到这一结果,从而导致事前的投资水平不足。
Rohan Pitchford&Christopher M.Snyder(2004)借鉴公共物品供给博弈和讨价还价博弈的思想,提供了解决敲竹杠问题的一种方法。
其基本思想是:在通常的静态环境中,如果卖方完成全部投资后再要求买方就专用性投资进行补偿,那么买方肯定缺乏足够的激励支付补偿,买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将导致卖方不足。
三、声誉投资Fama(1980)观察到了声誉对激励机制的影响,认为在竞争性经理市场上,经理人员的市场价值决定于其“声誉”,即过去的经营业绩;从长期看,经理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即使没有显性激励机制,他们也会积极工作;因为,这样做可以改进其在经理市场上的“声誉“,从而提高未来的收人。
而Holmstrom(1982)将法玛上述思想模型化为“代理人一声誉模型”用以说明市场上的声誉可以作为显性激励契约的替代物。
Holmstrom(1999)进一步证明,Fama(1980)的结论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下是正确的,但是风险规避以及贴现的存在使得市场有效处理激励问题的能力十分有限。
而聂辉华(2006)在动态博弈模型中也证明声誉能诱导出有效的事前投资水平。
Dewatripont—Tirole(1999a,1999b)详尽地讨论了对经理人的隐性激励———对职业的关注。
经理们总是希望在公司内和经理人市场上为自己树立良好的口碑。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声誉和职业的关注是对经理人的一种正的激励。
四、连续时间缔约追随Hart&M oore(1988),经济学家已经提出了很多应对敲竹杠问题的方法,然而,绝大部分现有文献都仅限于静态的两期框架,从而忽略了一个几乎在所有经济关系中都十分重要的因素:时间。
而在实证文献中却一贯强调作为合同变量的时间的重要性。
Paul L.Joskow(1987)认为,决定煤炭供应商与电力公司之间专用性投资水平的关键因素是合同的期限。
他研究了277份合同样本,结果显示,当专用性投资水平变得更重要时,合约双方更依赖于长期合约。
Scott E.M asten and Keith J.Crocker(1985),Victor P.Goldbergand John R.Erickson(1987)和Crocker and M asten(1988)所做的其他行业的研究都表明,合同期限是专用性投资水平的关键决定因素。
Guriev&Kvasov(2005)将“时间”作为契约工具,建立了一个对连续时间进行缔约的模型。
在利用动态博弈模型扩展静态模型的分析后,Guriev&Kvasov(2005)证明了以下主要结论:(1)通过固定期限合同的不断更替,能给提供有效的投资激励,解决敲竹杠的问题。
只要最优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超过双方合同关系的预期时间,那么合同的期限就能给合作投资的一部分提供保护,从而激励双方的专用性投资;(2)一份具有防止事后再谈判特征的“常青藤”合约能达到投资水平的社会最优(first best);(3)尽管固定期限合同和常青藤合同能诱导出同样的投资力度和相同的实际关系时间,但是事先告知的常青藤合约的最佳期限总是比固定期限合同的名义最佳期限更短。
五、总结性评述经济学家已经从不完全合同的各个方面探讨了不完全性的基础和治理结构,总的来说,不完全契约理论借助其形式化的优势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理论的重要部分,成为制度分析的主要理论基础。
然而,不完全契约理论依然面临诸多挑战。
尽管近期发展中已经逐步引进了行为经济学等新的要素,但不完全契约理论的重心仍在所有权上,并且过分注重事前效率。
参考文献:[1]Aghion,P.and Bolton,P.,1992,“An Incomplete Contracts Approach to Financial Contracting,”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vol.59,473-494.[2]Guriev Sergei.Dmitriy Kvasov2005“Contracting on Tim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95(5):1369-1385.[3]Hart,O.and J.Moore,1998,“Default and Renegotiation:A Dynamic Model of Debt”,QuarterlyJournal ofEconomics113:1-4.[4]Hart,O.and Moore,J.,1999,“Foundations of Incomplete Contracts,”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vol.66,115-138.[责任编辑陈丹丹]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