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_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3
3.7
磷肥工业企业 new sewer-connected enterprise
生产磷肥产品的工业企业。磷肥产品包括:过磷酸钙(简称普钙)、钙镁磷肥、磷酸铵、重过磷酸 钙(简称重钙)、复混肥及其他(包括复合肥和掺合肥及硝酸磷肥),以及生产磷肥所需的中间产品磷 酸及其他副产品。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自 2013 年 4 月 19 日起,新建工业企业废水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按表 1 规定执行。 4.2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按表 1 规定执行。
表1 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范围
间接排放限值
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 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 工业集聚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3.2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工业生产废水排放标准
工业生产废水排放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生产所产生的废水排放问题日益突显。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各行业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本文将就工业生产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适用范围、执行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对废水的合理处理和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指导。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随着工业发展的加快,工业废水排放给水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为了加强对工业废水的监管和治理,各行业积极行动起来,制定了相应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业废水排放的质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水体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二、适用范围
工业生产废水排放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化工、钢铁、制药等行业。不同行业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会根据行业特点和废水污染物种类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以充分考虑到各行业废水排放的现状和问题。
三、排放指标要求
1. 废水中的悬浮物含量应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以确保其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2. 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含量应在规定范围内,以保证废水排放对水体生态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3. 废水中的重金属、有机化合物、氮和磷等污染物的含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以避免对水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长期的污染和破坏。
4. 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要求的酸碱度、温度和气味等方面的指标标准,以确保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5. 废水排放要遵循国家有关标准的监测和检测程序,确保排放质量可靠和准确。
四、监管和处罚措施
为了确保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有效执行,监管部门和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控措施。而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监管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罚款、责令停产整治等。同时,监管部门也将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污染源治理,确保各企业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废水处理。
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是指由工业生产过程中所排放出的水,其中含有各种
废物、有毒物质和污染物。工业废水的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
了严重的危害,因此制定了严格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
和人类健康。
首先,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包括了对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的限制。不同行业的工业废水中所含有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各不相同,因此
需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生产工艺来确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一般
来说,工业废水中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有机物、氮、磷等,这些
物质对水体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因此需要对其进行限制和监控。
其次,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还包括了对排放方式和途径的限制。
工业废水的排放方式和途径直接影响着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一般来说,工业废水需要经
过处理后才能排放,排放途径也需要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以减少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此外,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还包括了对排放量的限制。工业废水
的排放量直接影响着其对周围水体的影响程度,因此需要对其进行
严格的控制。一般来说,工业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的排放标准和环保要求来确定排放量,并进行相应的监测和报告。
最后,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还包括了对排放监测和管理的要求。工业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废水排放监测系统,对排放的废水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工业企业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废水管理制度,对废水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处置,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对工业企业的生产和排放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只有严格遵守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工业废水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希望各工业企业能够以环保为重,严格遵守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共同为美丽的地球做出贡献。
工业废水排放限值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限值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限值标准是指劳动过程中排放的废水所能达到的各种有害物质的最大浓度或最大量。这些标准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限制工业生产过程中对水资源的破坏和污染。本文将从工业废水排放限值标准的意义、分类以及具体的限值标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工业废水排放限值标准的意义
工业废水是指包含各种有害物质的水,如果没有进行规范的处理和控制,将会对水体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工业废水排放限值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起到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 保护水资源和改善环境:工业废水对水体的污染是一种常见的环境问题。通过制定工业废水排放限值标准,可以限制工业企业对水资源的滥用和过度污染,保护水质,改善环境质量。
2. 维护生态平衡:水体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而工业废水的排放会对水体中的生物种群、生物链和生态平衡等方面产生影响。工业废水排放限值标准的执行可以减少有害物质对水中生物的毒害,保持生态平衡。
3. 保障人类健康:工业废水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通过制定和执行工业废水排放限值标准,可以减少人们因接触污染水体而遭受的健康风险,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工业废水的分类
根据来源和性质的不同,工业废水可以分为多个不同的分类。以下是常见的几种工业废水分类:
1. 生产废水:由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水、冷却水以及清洗废水等组成。
2. 水处理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工业废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等。
3. 冷却废水:工业生产中所使用的冷却水在使用后所形成的污水。
4. 沉降废水:包括悬浮物、沉降物以及悬浮沉降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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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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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工业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整个国土中工厂遍地,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也极为突出。工厂除了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废气以外,工业废水的产量也是惊人的。工业废水又分为含酚废水、含汞废水、含油废水、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造纸工业废水、印染废水、化学工业废水、冶金废水,酸碱废水等,危害巨大,为此国家制定了明确的排放标准,那么,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是什么呢?
由于行业不同排放标准也有不同的规定,在此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具体的标准名称,大家可以根据这些名称搜索学习:GBJ48-83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GB3545-83菜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6-83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7-83合成脂肪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9-83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0-83石油开发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1-8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3-83电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0-84铬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1-84石油化工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3-84黄
关于北仑区镀企业污水纳管排放应执行的标准协议
关于北仑区电镀企业污水纳管排放应执行的标准协议
甲方(电镀企业):
乙方(污水处理厂):
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双方就甲方的行业生产性废水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乙方,甲方相关排放口应执行的标准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污染物应执行的排放标准(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
二、水污染物应执行的排放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
三、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指标及其他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按规定须向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五、本协议确定的相关标准自纳管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变化,或者相关部门标准要求调整,本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日期:日期: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规定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规定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工业废水的排放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保护环境并维护公共卫生,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业废水
排放标准。本文将重点介绍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一些规定和要求。
一、标准背景和概念
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增加,工业废水的排放成为对环境、生态和人
类健康造成威胁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规范工业废水的排放,减少对
环境的影响,同时保护人类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工业废水排
放标准。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是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的排
放进行限制和管理的规定,旨在保护水体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分类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根据废水性质和排放对象的不同进行了分类。常
见的几类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包括:
1. 一般工业废水排放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如食品加工、纺织、制药等行业。其中规定了废水常见污染物的排放
限值以及排放方式等。
2. 重金属工业废水排放标准:适用于含有重金属元素的工业废水,
如冶金、电子、化工等行业。由于重金属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较大,标准对重金属元素的排放限制较为严格。
3. 有机废水排放标准:适用于含有有机物质的工业废水,如石油化工、印染、造纸等行业。由于有机物质的较强毒性和传播性,标准要求企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降低有机物的浓度并保证排放水质符合要求。
三、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要求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提出了一些基本的要求,如下所示:
1. 废水排放限值:标准规定了废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总悬浮物、COD(化学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重金属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控制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确保排放水质符合规定。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_ 887-2013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Indirect discharge for emission limitation of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for industrial wastewater
3.6
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 fermentatio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al enterprise 通过发酵的方法产生抗生素或其他的活性成分,然后经过分离、纯化、精制等工序生产出药物的工 业企业。按产品种类分为抗生素类、维生素类、氨基酸类和其他类,其中,抗生素类按照化学结构又分 为β -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多肽类和其他。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 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 工业集聚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3.2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制革企业氨氮和总磷指标间接排放执行标准的复函-浙环函〔2015〕89号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制革企业氨氮和总磷指标间接排放执行标准的复函
正文:
---------------------------------------------------------------------------------------------------------------------------------------------------- 关于制革企业氨氮和总磷指标间接排放执行标准的复函
浙环函〔2015〕89号
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制革企业氨氮间接排放限值执行标准的请示》(海环发〔2015〕1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2013年3月,我省发布的《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规定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企业氨氮、总磷指标间接排放限值应分别执行35mg/L和8mg/L。同时在前言中明确“本标准为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补充,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执行国家和地方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规定该行业企业氨氮、总磷指标间接排放限值应分别执行70mg/L和4mg/L。按照从严原则,我省制革及毛皮加工
行业企业氨氮、总磷指标间接排放限值应分别执行35mg/L和4mg/L。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27日
——结束——
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法规,其制定和执
行对于减少工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工业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物、重金属、悬浮物、氮、磷等,这些污染物对水体的污染程度和影响效果不同,因此需要有相应的排放标准来进行控制。
首先,对于有机物的排放标准,一般是以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为指标来进行限制。COD是指废水中的有机物和氧化剂在一定条件下发
生化学反应所需的氧化剂的量,而BOD则是指微生物在一定条件下对有机物进行
生物降解所需的氧气量。对于不同行业的工业废水,其有机物排放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是根据工艺特点和水质要求来制定。
其次,重金属是工业废水中的另一个重要污染物,包括铅、镉、汞、铬等,这
些重金属对水体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都有潜在的危害。因此,针对工业废水中的重金属排放,需要严格控制其浓度和总量,以保证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此外,悬浮物也是工业废水中常见的污染物之一,它会导致水体浑浊,影响水
生态系统的平衡。因此,工业废水中的悬浮物排放标准也需要进行限制,一般是通过浊度和悬浮物浓度来进行控制。
另外,氮、磷等营养盐也是工业废水中的重要污染物,它们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引发藻类大量繁殖,影响水质和水生态系统的平衡。因此,对于工业废水中的氮、磷排放也需要进行相应的限制,以保护水体的生态环境。
总的来说,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
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才能有效减少工业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因此,各行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工业废水 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1)
序号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A标准B标准
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化学重氧量<C0D二50 60 100 120
2 生化贵氧量(B0D5)10 20 30 60
3 悬浮物<SS)10 20 30 50
4 动植物油] 3
5 20
5 石油类 1 3 5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 1 2 5
7 总氮(以N计)15 20
8 氨氮(以N计)5(8) 8_(15)_ 25J30)
9
05年12月31日前建
总磷(以设
1 1.5 3 5 P计)06年丁月1日起建设
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释倍数)30 30 40 50
11 PH值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1)103 104 104
表2: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1)
序号项目标准值序号项目标准值
1 总汞0.001 5 六价格0.05
2 烷基汞不得检出 6 总碑0.1
3 总镉0.01 7 总铅0.1
4 总络0.1
表3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执法工作指南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执法工作指南
一、行业概况
再生资源回收是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再利用的过程,包含对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和生活源可回收物以及农作物废料的回收分拣处理,回收种类主要有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电子产品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企业从经营规模来看,可主要分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回收站、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
(一)生产工艺
1.初步分拣工艺流程
不同来源的固体废物通过专门通道进入车间后分区堆放并初步分拣,分拣产物分区堆放。分拣后可资源化的固废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则外送焚烧处理,进一步分拣仅对固体废物分拣物理减容,不涉及固废利用处置,不涉及危险废物处置,源头回收过程中发现掺杂危险废物及不符合要求的固体废物均不予以回收。
初步分拣的工艺流程如下:
(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初步分拣
图1-1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初步分拣工艺流程产排污环节图(2)生活垃圾和生活源可回收物初步分拣
图1-2 生活垃圾和生活源可回收物初步分拣工艺流程产排污环节图(3)农作物废料初步分拣
图1-3 农作物废料初步分拣工艺流程产排污环节图
主要工艺流程简介:来料检查、卸料:企业工作人员对来料进行检查,符合回收要求的一般固废方可过磅称重进入车间内指定分拣区卸料,不符合回收要求的固废直接退回厂家,不入厂。机械+人工初步分拣:对符合要求的固废通过机械和人工进行初步分拣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固废,按不同种类分别堆放。其中:
①分拣得到的建筑垃圾以及其他垃圾中人工分拣出来的砖块石头等卸料存放在建筑垃圾仓库,积攒到一定量后运出处理。
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是指由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中含有各种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离子等有害物质。工业废水的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以规范工业废水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首先,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水环境,减少工业废水对水体的污染。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各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这些标准通常包括总氮、总磷、重金属、有机物等项目,对工业废水的排放浓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通过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地减少工业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保护水资源。
其次,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也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工业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对水生生物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影响了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衍,破坏了水体的生态平衡。因此,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对有害物质的排放进行了限制,保护了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维护了水体的生态平衡。
此外,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工业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如果超过一定浓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引发各种疾病。因此,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对有害物质的排放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地区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会根据当地的水环境质量、产业结构、治理能力等因素进行调整,以适应当地的具体情况。同时,各企业也要严格执行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加强工业废水的治理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国各地区应该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执行力度,促进工业废水治理和处理技术的创新,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水环境,维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中的氨氮排放一直是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氨氮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废水污染物之一,其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对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并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氨氮含量,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要求,不同行业的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废水处理技术的发展水平来制定的,旨在保护水环境,促进工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在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工业生产的特点和废水处理技术的现状。首先,要明确不同行业的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和限值要求。其次,要对废水处理技术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排放标准。最后,要建立健全的监测和管理制度,确保排放标准的执行和效果。
对于不同行业的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一般会根据行业特点和排放情况进行分类制定。例如,化工行业的氨氮排放标准会更加严格,因为化工生产过程中废水中含有较高浓度的氨氮。而轻工业和制药行业的氨氮排放标准则相对较低,因为这些行业的废水中氨氮含量相对较低。因此,制定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需要因行业而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
除了制定合理的工业废水氨氮排放标准外,监测和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只有建立健全的监测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地执行排放标准,确保废水处理达到标准要求。同时,对于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促使企业加强废水处理,保护水环境。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 768-2013)上海市环保局
上海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2014年10月10日10:17 (星期五)来源: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地方部门:上海市 >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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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第1号修改单,现予发布。mg/Nm3.小时均值。测定均值。注:a 手工监测时,表中的小时均值为测定均值。b 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20mg/m3,生活垃圾焚烧掺烧其他非危险废物时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10mg/m3。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沪环保科〔2014〕417号
上海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第1号修改单,现予发布。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27日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第1号修改单
1.第4.6.1条修改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第4.6.2条修改为:自2016年1月1日起,现有生活垃圾(包括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执行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一、前言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工业废水排放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本文将围绕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展开论述,旨在提高工业废水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二、工业废水的定义与分类
1. 工业废水的定义
工业废水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工业废物和有害物质的废水。
2. 工业废水的分类
根据来源和性质的不同,工业废水可以分为生产废水、冷却废水、洗涤废水等多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废水,制定相应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以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标准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2. 科学性原则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应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确保其科学性和可
行性。
3. 综合性原则
考虑到工业废水对水污染的综合性影响,制定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时
应综合考虑工业生产规模、排放量和有害物质的含量等因素。
四、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指标内容
1. 总氮和总磷的浓度要求
工业废水中的总氮和总磷含量是评估废水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工
业废水排放标准应规定总氮和总磷的浓度要求,防止过量排放造成水
体富营养化。
2. 重金属和有机物的排放限值
工业废水中的重金属和有机物是常见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
环境造成潜在威胁。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应规定重金属和有机物的排放
限值,确保其处于安全范围内。
3. pH值和悬浮物的要求
工业废水中的pH值和悬浮物含量直接影响水体的酸碱性和透明度。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应明确pH值和悬浮物的要求,保障水体的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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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肥工业企业 new sewer-connected enterprise
生产磷肥产品的工业企业。磷肥产品包括:过磷酸钙(简称普钙)、钙镁磷肥、磷酸铵、重过磷酸 钙(简称重钙)、复混肥及其他(包括复合肥和掺合肥及硝酸磷肥),以及生产磷肥所需的中间产品磷 酸及其他副产品。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I
DB33/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补充,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综合或行业水污 染物间接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执行国家和地方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19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自2013年4月19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
3.6
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 fermentatio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al enterprise 通过发酵的方法产生抗生素或其他的活性成分,然后经过分离、纯化、精制等工序生产出药物的工 业企业。按产品种类分为抗生素类、维生素类、氨基酸类和其他类,其中,抗生素类按照化学结构又分 为β -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多肽类和其他。
ICS 13.020.10 Z60
D来自百度文库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Indirect discharge for emission limitation of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for industrial wastewater
4.1 自 2013 年 4 月 19 日起,新建工业企业废水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按表 1 规定执行。 4.2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按表 1 规定执行。
表1 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范围
间接排放限值
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与监督。 6.2 在任何情况下,废水间接排放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水污染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 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 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染料工业企业
60
1
氨氮
2
总磷
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 其它企业 磷肥工业企业 其它企业
50
3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0
8
2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DB33/ 887—2013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 设施的,应在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 办法》的规定执行。 5.3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 录。 5.4 对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 规定执行。 5.5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2 所列的方法标准。
3.3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1
DB33/ 887—2013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4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建设项目。
3.5
染料工业企业 dye industrial enterprise 通过有机合成方法生产的产品,该类产品能够使纤维和其他被着色物质获得鲜明而坚牢的颜色,这 类企业被称为染料工业企业。按照应用特性可分为直接染料、硫化染料、还原染料、酸性染料、酸性络 合染料、反 应性染料 、冰染染 料、氧化 染料、分 散染料和 阳离子染 料和其他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 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 工业集聚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3.2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表2 污染物项目的测定方法
序号 1 2
污染物项目 氨氮 总磷
方法标准名称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方法标准编号 HJ 535-2009 HJ 536-2009 HJ 537-2009 HJ/T 195-2005 GB 11893-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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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3 - 03 - 19 发布
2013 - 04 - 19 实施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发布
DB33/ 887—2013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等法律、法规,加强氮、磷污染物排放控制,防治水体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和 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