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按科技大市场加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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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政策招商方案

加盟政策招商方案

加盟政策招商方案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加盟模式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

加盟模式既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也可以为加盟商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获得更多的收益。

而一个成功的加盟计划,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因此本文旨在探讨一套较为成熟的加盟政策招商方案。

加盟政策1.优惠政策本企业在加盟政策上,会针对不同的加盟商实行不同的优惠政策。

比如,我们会对于一些成立较长时间、经营稳定的加盟商,提供一些更加优惠的政策,如加盟费和管理费的减免等措施。

2.支持政策作为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企业家,我们认为,我们的任务不仅仅是赚取利润,更是要帮助更多的人实现自己的梦想。

因此,我们会为加盟商们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政策。

我们将为加盟商提供全面的培训和支持,以确保加盟商能够进入市场并保持竞争力。

3.推广政策在加盟推广方面,我们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如通过各种广告宣传渠道、市场化推广、广告投放和网络宣传等,全方位展示我们的品牌形象,提高品牌影响力,为加盟商赢得更多的生意。

4.新闻宣传新闻宣传是我们加盟政策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们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交媒体,为我们的加盟商提供更广泛的发布平台,以便更加快速地获取更多的流量和更高的知名度。

招商方案1.选择加盟的品牌首先,加盟商需要先选择一家值得信任的品牌,对于经营太小的或过于新的企业不好选择。

选择成熟的品牌时,可以考虑以下几点:•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的发展前景和市场概况•品牌的信誉度和口碑•品牌的服务和支持2.了解加盟商的要求加盟商加盟时,需要做好充分的调查,明确自己的加盟要求,以便排除不合适的加盟品牌。

了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加盟的费用和要求•加盟的地域限制•加盟的管理要求•加盟的市场竞争3.与加盟商签订合同加盟商和品牌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非常重要,这就需要通过合同等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加盟费用和管理费用•品牌的服务和支持•加盟的地域限制和管理要求•加盟期限和解除合同的方式4.培训和支持加盟商在加盟后需要接受品牌方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这样才能更好地操作和管理加盟店。

西安市开发区条例(2021年修正)-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95号

西安市开发区条例(2021年修正)-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95号

西安市开发区条例(2021年修正)正文:----------------------------------------------------------------------------------------------------------------------------------------------------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95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月18日西安市开发区条例(2002年11月27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2月2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与服务第三章投资与经营第四章促进与保障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开发区的建设,促进开发区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市科发〔2020〕51号•【施行日期】202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地类别第三章认定条件与要求第四章申请与认定第五章管理和考核第六章支持政策第七章附则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我省、我市“三个经济”发展,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国际科技合作的成果产出,依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是指由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认定、管理,具有提升我市国际科技合作能力,实现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引入,完成国际知识产权转移,输出我国科学理念和技术标准,并起到引导示范作用的实体平台。

第二章基地类别第三条国合基地按照运作方式分为两个类型:I型(Independent Type):指依托自身强大的科研能力和综合实力,独立开展各类国际科技和人才合作,并产生相应科技成果和社会效益的国合基地。

S型(Service-Centered Type):指凭借广阔的国际资源和先进的运营方式,帮助我市各类有研发需求的市场主体对接国际科研资源,引进各类紧缺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支持我市各类科研主体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输出我国技术成果和理念;帮助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跨国(境)知识、技术、产品转移等国际业务,组织人才双向培训交流的国合基地。

第三章认定条件与要求第四条为突出不同类型国合基地的特点,国合基地采用“分类认定,统一管理”的认定原则,即对不同类型的国合基地,按照不同的条件进行认定,由市科技局统一进行管理。

第五条国合基地的共性申请条件为:(一)申请单位应为依法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各类法人主体;(二)申请单位应具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业务的人员、设备、资金及场地。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科创西安”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科创西安”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科创西安”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01.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科创西安”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浓厚我市创新创业环境,助力先进制造业发展,市科技局组织修订了《“科创西安”活动管理办法》。

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1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活动类型第三章主体活动的组织实施第四章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第五章活动补助方式第六章附则“科创西安”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市办字〔2020〕70号)文件精神,围绕“6+5+6+1”现代产业体系创新创业需求,营造更优创新创业氛围,丰富“科创西安”品牌内涵,推动科创资源市场化配置,助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创西安”活动包括高水平产业技术学术交流,以及以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业投资为重点的主题论坛、展会赛事、培训交流和投资路演等科创活动。

第三条鼓励全市科研院所、高校、行业龙头企业、市级以上众创载体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承办“科创西安”活动。

第二章活动类型第四条“科创西安”活动包括主体活动、系列活动和投资路演。

主体活动以市级组织为主,主要包括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等举办的高水平产业技术学术交流,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中国创新挑战赛、西安国际创业大赛等重点赛事。

系列活动以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组织为主,协调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围绕“创新创业”等主题组织的会议论坛、赛事、展会、培训交流等活动。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8)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8)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市政发〔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8〕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将大西安建设成为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培育以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为主的万亿级现代服务业大产业,实现全市服务业“总量扩大、结构优化、品质提升”,特制定本意见。

一、优化发展环境(一)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全面清理并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

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包括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全部向外资、民间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对服务业企业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

在自贸试验区的主体功能区,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

(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办事流程。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企业住所登记、企业名称登记和企业集团登记等条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

允许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林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其出资比例不受限制。

贯彻落实“先照后证”,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市工商局等负责)(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支持服务业企业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及时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加盟公司招商部管理制度

加盟公司招商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加盟公司招商部(以下简称“招商部”)的管理,提高招商工作效率,规范招商流程,确保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加盟公司招商部的所有员工,包括招商经理、招商代表、招商助理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第三条招商部组织架构:1. 招商经理:全面负责招商部的工作,包括制定招商策略、组织实施招商计划、管理招商团队等。

2. 招商代表:负责具体招商项目的洽谈、签约、跟进等工作。

3. 招商助理:协助招商经理和招商代表完成招商工作,负责资料整理、客户关系维护等。

第四条各岗位职责:1. 招商经理:(1)制定招商策略,组织实施招商计划;(2)领导招商团队,指导招商代表开展工作;(3)协调公司各部门,确保招商工作顺利进行;(4)定期向上级汇报招商工作情况。

2. 招商代表:(1)负责具体招商项目的洽谈、签约、跟进等工作;(2)维护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3)收集市场信息,为招商经理提供决策依据;(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招商助理:(1)协助招商经理和招商代表完成招商工作;(2)负责资料整理、客户关系维护等日常工作;(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招商流程第五条招商流程:1. 市场调研:招商经理组织招商团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制定招商策略。

2. 项目筛选:根据招商策略,筛选合适的加盟项目。

3. 客户洽谈:招商代表与客户进行洽谈,介绍项目优势,解答客户疑问。

4. 签约:达成一致后,与客户签订加盟协议。

5. 跟进服务:招商代表负责对加盟商进行跟踪服务,确保加盟商顺利运营。

第四章招商政策与奖励第六条招商政策:1. 招商经理负责制定招商政策,包括加盟费用、保证金、返利等。

2. 招商代表需严格遵守招商政策,不得擅自调整。

第七条奖励制度:1. 对完成招商任务的招商代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 对表现优秀的招商代表,给予晋升、加薪等激励。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八条招商部员工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纪律。

陕西省工信厅副巡视员张喜平

陕西省工信厅副巡视员张喜平

陕西省工信厅副巡视员张喜平、信息化推进处副处长张帆到访西安科技大市场(微博),对科技大市场的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和整体运营模式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科技大市场平台目前处于转型期,将重点夯实网络平台基础建设,把技术转移转化作为核心,加强跨区域合作交流。

”西安科技大市场主任张伟国讲到,科技大市场目前已推动建设包括凡特网、金知网在内的10几个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已汇集30多家服务机构,将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科技资源统筹体系,实现科技资源的有效聚集,帮助科技企业实现技术、人才、设备、资金等创新要素的整合。

会上,双方还针对科技大市场的大厅服务性质、人员管理模式、运营具体细节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讨论。

张喜平在听取了科技大市场的整体情况后表示,科技大市场是一个思路清晰、功能定位准确、专业性强的科技服务平台,目前已取得了明显的发展成效,省工信厅计划建立陕西省工业化信息平台,创建开放的数据资源服务体系,科技大市场的平台建设和管理经验将为其提供很好的借鉴。

最后,张喜平一行参观了科技大市场一站式服务大厅,参观过程中双方就技术交易对接、仪器设备奖励政策、驻场机构管理办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工商银行分行领导到访大市场

工商银行分行领导到访大市场

工商银行分行领导到访大市场
11月10日下午,中国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小微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安娟芳、西安曲江支行副行长刘捷一行到访西安科技大市场(微博),就科技金融及军民融合等话题与大市场进行沟通交流。

图为:交流现场
西安科技大市场主任张伟国向安娟芳一行详细介绍了大市场的发展情况。

他提到,目前,大市场现在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

其中,一站式科技服务大厅集中为企业提供线下服务,在助力企业发展方面成效显著,而线上平台则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减免税收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军民融合发展是国家的重要战略,也当前大市场工作的重要方面之一。

谈及此,张伟国表示,西安市军工与科教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但其发展存在封闭性,如何把这个问题实现最优解,将这两者巨大能量释放出来,是实现军民融合需要考虑的问题。

对此,大市场也在做这方面的尝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军民融合特色试点平台就是大市场进行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成果。

把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实现两者共同发展,这对于科技发展日渐茁壮的西安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机遇。

安娟芳对大市场在科技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赞叹。

她提到,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发展,西安市科技型企业在全国已经居于前列,工商银行将科技创新性企业纳入服务范畴也是大势所趋。

军民融合发展是一个大中小兼顾的事情,军工资源通道打开,无论是对于企业发展还是科技创新都是有益之举。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快西安创新型城市和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新型技术创新组织,是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

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核心竞争力,将科技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迫切要求;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方式转变,改革和完善科技计划体系的创新尝试。

二、指导思想以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完善产业链、吸引科技创新资源向产业聚集、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持续有效结合,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

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支持技术创新要素有效组合,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联盟的构建。

加盟管理制度模板

加盟管理制度模板

加盟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加盟商的行为,保障加盟商与公司的合法权益,实现双方共赢。

1.2 加盟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加盟管理制度。

1.3 加盟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店铺装修、货品采购、人员培训等。

1.4 加盟商应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二、加盟商资格2.1 加盟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个人品质。

2.2 加盟商应有必要的资金实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

2.3 加盟商应有强烈的品牌意识、服务理念和配合公司总部规范化管理的能力。

三、加盟流程3.1 加盟商向公司咨询加盟事宜,明确加盟意向。

3.2 加盟商准备资金、市场调查等前期工作。

3.3 加盟商与公司拓展专员进行详细洽谈,确定加盟事宜。

3.4 加盟商至公司签署《特许加盟协议》,缴纳加盟保证金,领取授权书。

3.5 加盟商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店铺装修、货品采购、人员培训等。

3.6 加盟商开业,公司提供开业活动策划、装修设计、培训指导等服务。

四、加盟商义务4.1 加盟商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2 加盟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店铺运营,维护公司品牌形象。

4.3 加盟商应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按照公司的要求改进经营状况。

4.4 加盟商应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提供优质的服务。

4.5 加盟商应积极参与公司的营销活动,扩大公司市场份额。

五、加盟商权利5.1 加盟商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加盟管理制度进行经营活动。

5.2 加盟商有权利享受公司的品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5.3 加盟商有权利参加公司的各类培训、研讨会等活动。

5.4 加盟商有权利向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违约处理6.1 加盟商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6.2 加盟商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3 加盟商如有严重违约行为,公司将有权解除《特许加盟协议》。

七、争议解决7.1 加盟商与公司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5•【字号】市政办发[2009]231号•【施行日期】2009.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2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4号),设立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挂西安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由审批确定改为专家评审确定,相关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二)增加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职责。

(三)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四)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的综合协调及组织实施职责,推进西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有关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征集、论证、立项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发布市级科技计划指南。

(三)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产业重大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促进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高新服务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推进全市科技人才创业工作。

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实践与机制创新

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实践与机制创新

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实践与机制创新——从现象到模式的探索西安科技大市场张伟国尊敬的石会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很荣幸受邀参加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首先预祝此次盛会取得圆满成功。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实践与机制创新”。

一、责任与使命首先,作为一名西安人,我可以自豪地描述这个城市:西安,拥有十三朝古都和周秦汉唐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是“世界历史名城”;西安,拥有雄厚的科技资源,是中国科学教育和国防军工的重要基地。

无疑,这些曾经拥有的和现在拥有的,将是西安未来成为西部地区国际化大都市的核心资本和重要优势。

2009年在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中,首次提出了统筹科技资源的概念,并重点提出要建设以西安为中心的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

至此,西安也肩负起了为国家探索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实践的历史重任,肩负起探索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新路径的时代使命。

二、资源与统筹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统筹科技资源?”我们以西安为例作一个简短的分析。

西安的科技资源:类型丰富,数量庞大,却长时间处于“分散、分隔、分离”的三分现状。

科技资源的使用状况:由于统筹主体功能的缺位和错位,加之统筹机制和模式的不完善,“科技先进、经济落后”、“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的不良状况严重困扰了这座城市的发展。

我们的上一任省长袁纯清先生将其称之为为:“好看、好听、不好用”,我们的学者称之为“西安现象”,这一点足以让我们的领导和科技工作者为之警觉和深省,统筹之举迫在眉睫。

众所周知,科技资源难以有效统筹利用,是全国性的难题,有效统筹资源的难点就在于如何把“好看好听的资源”变成“可用好用的资源”。

统筹科技资源,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不断促进科技人员“解放”;通过平台的打造,促进科研机构能量“释放”;通过政策的引导,促进科技设施“开放”,我们称之为“三放”。

最终实现“三聚”—科技资源的聚集、资源之间的“聚合”、科技向经济的“聚变”。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3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3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届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和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定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坚持“自主创新、统筹资源、提升产业、支撑发展”的方针,全力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以构筑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增强竞争力为核心,以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环境为支撑,以加快五大主导产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五区一港两基地”建设为重点,依托历史文化、科技教育、人才资源创新优势,激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工科技和企业创新潜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探索路径,实践“知识-技术-产业”互动创新的西安创新型城市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改革创新、统筹资源。

建立统筹资源改革新机制,切实提高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资源的融合能力,推动军民技术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调节。

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税等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科技创新活动效能,增强产业创新能力。

区域加盟方案

区域加盟方案
-提供市场推广、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定期对加盟商进行业务指导和跟进;
-协助解决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加盟流程
1.了解项目:加盟商通过企业官方渠道了解项目相关信息;
2.提交申请:加盟商按照要求填写加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3.资格审查:企业对加盟商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加盟条件;
3.资格审查:企业对加盟商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加盟条件;
4.签订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加盟合同;
5.支付费用:加盟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盟费、保证金等费用;
6.店铺筹备:加盟商按照企业要求进行店铺选址、装修及采购设备;
7.培训指导:企业对加盟商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
8.开业筹备:加盟商在企业的指导下进行开业筹备工作;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口碑;
-认同企业的经营理念、文化及管理模式;
-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满足加盟店的投资需求;
-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和管理能力。
2.加盟区域:
-加盟商需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
-加盟区域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划分,原则上以地级市为单位;
-企业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加盟区域进行调整。
3.其他费用:包括店铺装修、设备采购、培训等费用。
六、合同期限及续约
1.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
2.续约: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七、违约责任
1.加盟商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企业应确保提供的产品、服务及支持符合约定,如未能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区域加盟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众多企业纷纷寻求拓展市场和业务的新模式。区域加盟作为一种具有广泛合作基础和市场前景的商业模式,得到了众多企业的青睐。本项目旨在通过制定一套合法合规的区域加盟方案,实现企业业务的拓展和市场份额的提升。

区域代理加盟制度范本

区域代理加盟制度范本

区域代理加盟制度范本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区域代理加盟的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共同拓展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其产品或服务的区域代理加盟业务。

1.3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二、区域代理加盟条件2.1 加盟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能力;(3)具备较强的市场开发和营销能力;(4)认同公司的品牌、产品和服务,愿意共同发展;(5)符合公司对区域代理加盟的其他要求。

2.2 加盟方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支付加盟费用。

三、区域代理加盟权益3.1 加盟方权益:(1)获得公司在所代理区域的独家经营权;(2)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指导和售后服务;(3)使用公司的品牌、商标、产品和服务;(4)参与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5)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方式采购公司产品;(6)享有公司研发的新产品优先代理权;(7)其他双方约定的权益。

3.2 公司权益:(1)享有加盟方在所代理区域的独家经营权;(2)要求加盟方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3)对加盟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4)要求加盟方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公司形象;(5)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加盟费用;(6)其他双方约定的权益。

四、区域代理加盟期限4.1 区域代理加盟期限为____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4.2 加盟期满后,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提前三个月协商续约事宜。

五、区域代理加盟终止和解除5.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1)加盟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2)加盟方丧失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营权;(3)加盟方未经公司同意,转让他人的;(4)公司业务策略调整,不再委托加盟方代理;(5)其他双方约定的终止或解除情形。

5.2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公司的品牌、商标等,并交还相关资料和证件。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10)研究和试验发展(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TOP1
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西安市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指标体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构建项目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3.0
2022-04-26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7 日 生成
5/14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6 2.1 节支率分析 .......................................................................................................................6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6 三、采购供应商 .............................................................................................................................7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7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7 四、采购代理机构..........................................................................................................................8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8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9 五、信用风险 ...............................................................................................................................10 附录 .............................................................................................................................................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06•【字号】市政办发〔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6日西安市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为营造更好环境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加力加速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220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和《陕西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陕政办发〔2022〕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强化科技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牵引,以培育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够形成核心技术产品的科技型企业为导向,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推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打造和培育一批“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幅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助力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中的规模以上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11.10•【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科技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鼓励和支持一批科技服务业龙头骨干机构,更好发挥示范作用,加快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产业体系,特制订本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11月10日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积极推进我市科技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加强科技服务机构管理,根据“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营规范化”原则,大力扶植一批基础较好、能力较强、业绩显著、信誉优良的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服务业龙头机构,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的示范作用,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服务模式多样化、服务业态新型化、服务方式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产业体系,为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构建具有西安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二条依据《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215号)标准,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运行良好的以科技服务为主要业务,面向社会从事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服务、综合科技服务的专业化科技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社会团体等机构。

第三章认定条件第三条原则上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要面向产业发展需求,注重体制、机制、技术与服务模式创新,具有服务功能集成化、业务渗透能力强、服务范围广、规模效益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产业带动力强等特点,具有较传统服务内容(模式)有较大提升或改善的新模式、新业态。

品牌加盟政策及招商流程管理规定

品牌加盟政策及招商流程管理规定

品牌加盟政策及招商流程管理规定加盟政策及招商流程管理规定1。

0 目的 :为统一XX品牌品牌加盟收费标准,规范运营中心开发人员品牌招商流程,推动招商加盟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0 适用范围:加盟拓展计划内加盟店开设、现有加盟商增开新店、加盟店换址及续签等工作适用本规定。

3.0职责界定开发部负责制订品牌加盟收费标准;制订、分解加盟拓展计划至运营中心渠道执行。

并对运营中心渠道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助。

3.1开发部——-—负责制订并定期回顾加盟收费标准、制订加盟拓展计划及对运营中心提报的意向加盟商综合评估。

3.2运营中心(渠道)———负责加盟拓展计划内所辖区域意向加盟商的寻找、甄选及店址初审、加盟商续签及其他招商相关工作的执行。

4.0加盟招商政策4.1加盟招商收费标准4。

1。

1依据加盟拓展现状及公司拓展市场划分,制订如下加盟招商收费标准,详见《招商收费标准》市场划分根据地市场新兴市场招商收费标准序号项目内容1 适用范围以上市场划分类的拓展规定区域公司所有加盟店开设及续签2 加盟费无3 保证金 10万/店(续签无须交纳、再开设新店仍须交纳)4 加盟期限 3年5 管理费营业额5%6 收款方式月结首次进货专厅最低柜台米数须达12米,备货量最低须180万元 7 额专卖店最低柜台米数须达18米,备货量最低须240万元备注:表格第7项首次进货额为参照标准,按供货价核算,具体进货额需按照店面大小及柜台布局由运营中心与商品部确定)4.1.2免费服务项目及额外服务收费标准为体现公司加盟政策的优越性,提升加盟商的满意度,公司以成本加+免费服务的方式向加盟商提供以下服务及标准.详见《免费服务项目及额外服务收费标准》免费服务项目及额外服务收费标准序号费用项目免费服务内容超标准收费首次装修及店面整体重装提装修验收完成后的新增项目按30元/1 装修设计费供免费装修设计平米收费首次装修及店面整体重装提供工超出部份及加盟商要求的零星改造程施工指导服务,视需要单项工2 监理费维修差旅费按公司标准由加盟商承程免费到场1-3次担3 更换商品标签每年提供两次免费标签更换0。

西安科技大市场简介

西安科技大市场简介

西安科技大市场简介西安科技大市场是由西安市科技局和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共建的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是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建设以西安为中心的国家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启动的重大项目,是建设创新型城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工程。

一、科技大市场定位科技大市场是科技资源统筹转化的“聚变器”。

西安科技大市场将通过政府的引导、市场的配置、创新的模式、特殊的政策、集成的服务“五措并举”,致力于打造全国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统筹能力最强、辐射作用明显的科技综合服务市场。

二、科技大市场功能科技大市场将重点发挥“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功能:“展示”功能——通过科技条件类、成果类、产业类、人才类等各种科技资源的展示与发布,促进科技资源的对接与合作。

“交易”功能——通过线上线下、网内网外的有机融合,汇集技术、成果、资金等科技资源供需信息,依托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化交易,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共享”功能——通过技术平台、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专家人才等资源的共享,实现科技资源的开放整合与高效利用。

“服务”功能——通过人才创业、政策落实、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科技中介、联合创新等专业化和集成化服务,构建流动、高效、协作的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科技资源的嫁接合作与成果辐射。

“交流”功能——通过举办科技集市和各种专业论坛,开展科技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推动科技资源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与国际化。

三、科技大市场构成科技大市场由西安科技资源信息网和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大厅“一网一厅”构成。

科技资源信息网:汇集西安高校院所、军工单位、科技企业、服务机构在人才、设备、技术、成果、资金等方面的科技资源,为产学研合作推动产业发展搭建科技资源信息交流平台。

科技大市场服务大厅:位于高新区都市之门B座二层,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成果展示、项目发布、科技服务等功能分区,提供各类创新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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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市场加盟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西安科技大市场(以下简称大市场)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有效利用,实现科技资源向经济能力的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市场加盟会员是指通过大市场面向社会提供技术交易、仪器共享、人才创业、企业融资、知识产权和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的单位和机构。

第三条会员加盟实行自愿原则。

第四条加盟会员通过大市场开展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并接受大市场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会员申请
第五条申请条件
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科技资源拥有单位及服务机构均可申请成为加盟会员。

第六条申请材料
1.会员加盟申请表(1份);
2.会员加盟协议书(2份);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第七条申请流程
1.申请加盟单位通过大市场网站下载《会员加盟申请表》和《会员加盟协议书》,填写打印后连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大市场服务中心备案;
2.大市场服务中心核实备案材料后,双方签订《会员加盟协议书》,并颁发《加盟会员证书》,发放加盟会员帐号。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
1.加盟会员享受大市场配套优惠政策;
2.加盟会员可免费在大市场网站发布服务信息,并享受大市场对会员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
3.加盟会员可优先参加大市场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1.加盟会员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资源不涉及技术机密,可向社会公开。

2.加盟会员应在大市场网站上如实填报共享的服务资源信息,并对提供的信息负责及时更新。

3.加盟会员提供的收费服务,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需在大市场备案;
4.加盟会员应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

同时应遵守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严守客户技术与商业秘密。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大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分类加盟会员的各类科技服务资源信息,并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大市场服务中心对加盟会员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抽查,抽查情况通过大市场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加盟会员未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的,应限期改正,限期内仍不改正的,不再享受大市场的补贴奖励。

第十三条鼓励加盟会员已有的科技资源共享系统与大市场网络平台互联互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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