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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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1010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

A201010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

A201010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附表,适用于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收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累计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总体说明本表各行次填报的金额均为本年累计金额,即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本年累计减免金额。

按照目前税收规定,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汇算清缴时享受,第24、25、26、27、28行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填报。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3+4-5行减本表第1+16+24行大于零时,可以填报本表第29至40行。

(二)行次说明1.第1行“一、免税收入”: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

本行=第2+3+6+7+…+15行。

2.第2行“(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3.第3行“(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本行包括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的情况。

4.第4行“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 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根据《研究“十二五”后三年铁路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2〕80号)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现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2014.1.2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本通知所称的装机容量,是指单站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的总和。

该额定装机容量包括项目核准(审批)机关依权限核准(审批)的水力发电站总装机容量(含分期建设和扩机),以及后续因技术改造升级等原因经批准增加的装机容量。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葛洲坝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68号)、《财3政部关于小浪底水利工程电力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2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

2014.2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汽、柴油连续生产汽、柴油允许抵扣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5号为支持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应对大气污染问题,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连续生产汽油、柴油,准予从汽、柴油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项目及减免性质代码明细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项目及减免性质代码明细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项目及减免性质代码明细【业务描述】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具体包括:(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3904)。

(2)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07)。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3907、04129999)。

(4)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3906)。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0601)。

(6)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61002)。

(7)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05,)。

(8)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16)。

(9)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17)。

(10)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免性质代码:04064005)。

(11)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免性质代码:04091505)。

(12)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1302)。

(13)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性质代码:04024401)。

(14)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减免性质代码:04012704)。

(15)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99905)。

2023年税务师-税法Ⅱ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1

2023年税务师-税法Ⅱ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1

2023年税务师-税法Ⅱ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00 分) 某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300万元,营业外收入24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46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40万元,销售费用120万元,管理费用130万元,财务费用105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82万元,其中来自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收入100万元,境外分回的股息80万元,境外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0%(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该公司可以采取简易办法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计算抵免)。

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1)将自发行者购进的一笔三年期国债售出,取得收入117万元。

售出时持有该国债恰满两年,该笔国债的买入价为100万元,年利率5%,利息到期一次支付。

该公司已将17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2)将100%持股的某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股权对价238.5万元,取得现金对价26.5万元。

该笔股权的历史成本为180万元,转让时的公允价值为265万元。

该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为50万元。

此项重组业务已办理了特殊重组备案手续。

(3)撤回对某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85万元,其中含原投资成本50万元,另含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5万元。

(4)当年发生广告费支出48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广告费扣除额65万元。

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其中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

当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300万元,其中含福利部门人员工资20万元;除福利部门人员工资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为44.7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万元。

(5)当年自境内关联企业借款1500万元,年利率7%(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支付利息105万元。

关联企业在该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金额为500万元。

该公司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不能证明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 23 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 20XX 年版)适用于 20XX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工作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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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4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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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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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6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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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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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7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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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8-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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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9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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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0-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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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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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1-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历年真题精选及答案0104-32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历年真题精选及答案0104-32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历年真题精选及答案0104-321、以下关于个人所得税中财产租赁所得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多选题】A.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B.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允许扣除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C.在确认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D.在确定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时,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E.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的所得,计算的个人所得税适用10%的优惠税率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A应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收;选项C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选项D才是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资产计税基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A.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B.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计税基础C.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D.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E.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B,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选项E,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某市一公司2018年末建造办公楼,房产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成本为105万元,不包括土地价值。

该宗地为本年新征,总占地面积3125平方米,土地单价为每平方米150元,容积率为0.48(容积率为宗地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值),使用年限为50年,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

计算该公司2018年应该缴纳的房产税()。

2022年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东奥)

2022年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东奥)

2022年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东奥)1关于缴纳年终汇算应缴所得税款时的账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AA.借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B.借方记入银行存款C.贷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D.贷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个人投资者持有2022-2022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C)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A.2%B.1%C.50%D.03.企业自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需要持哪些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C)(本题2分)A.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B.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C.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D.不需要带任何材料4.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D)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本题2分)A.5B.10C.20D.305.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B)的借方,在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时候予以抵扣。

(本题2分)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B.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C.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D.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6.医疗结构的主要内容不包含下列哪项(D)(本题2分)A.各级各类医院B.门诊部(所)C.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D.自营的牙科诊所7.“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B)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本题2分)A.月中B.月度终了C.采购原材料D.采购商品8.“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中金融机构指的是什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本题2分)A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B.信用合作社C.证券公司D.房地产开发企业9.本课程的主讲老师是(C)(本题2分)A.张志凤老师B.刘忠老师C.杨中华老师D.刘阳老师10.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A)岁学前教育的机构。

2019年关于企业所得税的15项优惠政策

2019年关于企业所得税的15项优惠政策

2019年关于企业所得税的15项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一: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具体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文件规定执行。

优惠政策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文件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三:公益性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布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37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2017年度第二批和2018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9号)文件规定:三部门对2017年度第二批及201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告。

永久性差异合规处理案例解析

永久性差异合规处理案例解析

【摘要】永久性差异是指一个会计期间,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在计算收入与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目前这种差异都是在当期发生,不会出现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的情况。

如何合规处理永久性差异,是会计人员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文章结合永久性差异案例,从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进行比较分析,为这一难题提出合规性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永久性差异;会计准则;税收政策 【中图分类号】F234.4;F810.42税收政策是在会计准则的信息基础上,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税依据,并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收筹划。

税收政策调整是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永久性差异是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按产生原因和性质界定。

如何在合规性前提下合理处理永久性差异呢?本文只对永久性差异中的收入与收益进行探讨。

我们知道永久性差异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而是直接体现在当期应交所得税中,通过以下分录进行会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对于应付税款的情况,公司需要根据法定税率将当期所得税按照会计期间分别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综合损益中。

永久性差异一旦发生,即永久存在。

这种差异有以下几种类型:一、债券利息产生的永久性差异按会计准则将债券利息作为收入计算到企业的利润总额中,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税收政策则不用将债券利息确认为收入,也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国债利息产生的永久性差异现以下面案例所产生的永久性差异进行分析。

从现行税收政策中知晓,任何企业和个人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都是不计算所得税的,但按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和个人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都是要计入投资收益,缴纳所得税。

税务会计就是将财务会计计算需要缴纳所得税的购买国债取得的全部利息收入,应在财务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剔除不用缴纳所得税。

并且这种差异是永久性,只影响当期利润,而与以后其他年度无关。

案例1:甲公司是境内居民企业,2022年度从一级市场购买了2000万元国债,准备持有一年,取得当年债券利息2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2012-1-30答疑1、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规定,对企业持有2011年~2020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进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畴?问: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畴?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待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依照托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待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能够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3、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问:单位和个人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第四条“关于对外购润滑油大包装改小包装、贴标等简单加工的征税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

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022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及答案(精编最新版)

2022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及答案(精编最新版)

2022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及答案(精编最新版)1、[单选题]2017年3月某公司在郊区新建设立一家分公司,共计占用耕地15000平方米,其中800平方米修建幼儿园、2000平方米修建学校,当地耕地占用税税额为20元/平方米。

该公司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元。

A.244000B.260000C.284000D.300000【答案】A【解析】学校、幼儿园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应缴纳耕地占用税=(15000-2000-800)×20=244000(元)2、[选择题]作家马某2017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自2月15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每天取得稿酬450元。

马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420B.924C.929,6D.1320【答案】B【解析】马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50×10×(1-20%)×20%×(1-30%)=924(元)。

3、[选择题]某公司2017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用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7万元;经过批准自5月1日起向本企业职工借入资金6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在10月31日进行竣工结算,借用期限8个月,支付借款利息4,8万元。

该公司2017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财务费用为( )万元。

A.7,7B.12,3C.8,75D.9,1【答案】A【解析】银行的利率=(7×2)÷200×100%=7%;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因此5月份~10月份的利息属于资本化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借款利息(11月~12月)=60×7%÷12×2=0,7(万元);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7+0,7=7,7(万元)。

企业所得税基础练习题

企业所得税基础练习题

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的固定资产是()。

A、房屋B、飞机C、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D、电子设备2、某企业购入政府发行的年利率为4.3%的一年期国债1000万元,持有300天时以105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企业此笔交易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35。

34B、16.44C、53.34D、14。

66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B、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C、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总的销售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D、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4、张先生2008年将200万元交付给A公司(居民企业)用以购买非流通股,A公司属于代持股公司。

后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成为限售股。

2014年2月,A公司将限售股转让,取得转让收入2000万元,但是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则A公司就此项业务而言当月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500B、425C、382。

5D、4505、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以下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A、财政拨款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投资收益C、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D、国债利息收入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纳税人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C、中外合资企业D、个体工商户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适用25%税率的是()。

A、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B、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D、所有的非居民企业8、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A、提供劳务所得B、不动产转让所得C、其他所得D、租金所得9、北京市某工业企业2013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00万元,在当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公益性捐赠支出30万元,购买了价值20万元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假设当年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2013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理解这些新政策

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理解这些新政策

2019年是减税降费之年,重点是深化增值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相对往年较少,但是重要政策却不少,而且多为减税政策。

目前,企业正在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下面笔者就汇算清缴中应关注的新政策予以说明。

收入方面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在收入方面没有新政策,但明确了视同销售口径,值得关注。

例1:甲公司以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自产产品成本为80万元,市场价值为100万元。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该项业务会计处理如下(增值税适用13%税率):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930000贷:库存商品 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0甲公司该项业务在会计上不确认销售收入、不结转成本,确认职工福利费93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因此,甲公司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80万元,视同销售所得2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5万元(20×25%)。

争议由此而来,在该项业务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广告宣传、业务招待、捐赠等应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收入为该自产产品的市场价值,视同销售成本为该自产产品的会计成本,由此产生视同销售所得,这是没错的。

但此时视同销售产品所对应支出的计税基础发生了变化,视同销售产品所相应支出的计税基础为其公允价值。

上例中,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账载金额为93万元,但视同销售后计税基础为113万元(100+100×13%),纳税调减20万元(113-93),与纳税调增的视同销售所得20万元抵消,该企业无需缴纳税款。

《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

《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2019年版)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一、免税收入”:填报第2+3+9+10+11+12+13+14+15+16行金额。

2.第2行“(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3.第3行“(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第8行第17列金额。

4.第4行“1.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投资收益,不含持有H 股、创新企业CDR、永续债取得的投资收益,按表A107011第9行第17列金额填报。

5.第5行“2.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表A107011第10行第17列金额填报。

6.第6行“3.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表A107011第11行第17列金额填报。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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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作者:
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15期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
为支持国家铁路建设,现就投资者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有关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對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三、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年4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发文日期:2015年11月12日【全文有效】【主动公开】显示明细隐藏明细字号:所属类别:税收法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资料简码:040491适用范围:国家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类型:通用政策纳税人类型:全部文件级别:规范性文件是否税收优惠:否更新日期:2015年12月15日生效日期:2015年01月01日国地税选择:通用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关键字: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免税扣除折旧录入单位:知识库运维组备注: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2.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以下简称优惠事项)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收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税法授权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

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

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9.04.16
•【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
•【施行日期】2019.04.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优惠
正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57号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为支持国家铁路建设,现就投资者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有关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三、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4月16日。

2022年税务师考试《税法II》机考系统-模拟卷3

2022年税务师考试《税法II》机考系统-模拟卷3

2022年税务师考试《税法II》机考系统-模拟卷32022年税务师考试《税法II》机考系统-模拟卷3单选题(共58题,共58分)1.汤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居住,2022年受其任职公司委派来华参加一项技术指导工作,12月3日入境、12月21日离开。

当月其任职公司支付其工资30000元,则汤姆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0B.2654.19C.2810.32D.48402.张某为个体工商户的业主,2022年度该个体工商户自行核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经查发现有5万元的费用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费用与张某家庭生活费用混用且难以分清。

假定无其他调整事项,张某就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29500B.33500C.35500D.395003.居民个人张某将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其哥哥,取得转让收入25万元、但该股权的市场价值为40万元,该股权的取得成本为20万元、转让股权时支付相关税费0.5万元。

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万元。

A.0.9B.1C.3.9D.44.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企业将原盈余积累全部转增股本,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的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征收个人所得税。

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B.财产转让所得C.偶然所得D.经营所得5.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规定,错误的是()。

A.学历教育期间,不包含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B.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C.赡养老人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D.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6.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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