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京教人[2008]17号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京教人[2008]17号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正文:

----------------------------------------------------------------------------------------------------------------------------------------------------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京教人[2008]17号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面向海内外引进、聘请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带领相关学科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杰出人才的引进与学科建设、团队建设相结合,保证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新兴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大攻关项目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第三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包括引进学科首席专家、聘请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校外教学名师讲学,同时对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著名高校教授、国内211、985学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内外知名学者、优秀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优秀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予以资助。学科首席专家以正式调入的方式引进,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由校外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聘任制和聘期目标责任制。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2008-2012年在市属高校共设置10个学科首席专家岗位、40个特聘教授岗位、100个讲座教授岗位。高等学校急需引进的人才所需岗位数量由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教人[2005]19号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教人[2005]19号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正文:

----------------------------------------------------------------------------------------------------------------------------------------------------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京教人[2005]19号2005年6月1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大批品德高尚、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拔尖创新人才,大力增强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立“拔尖创新人才计划”。

第二条“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是北京市教委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围绕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深入研究。

第三条“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每年遴选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创新研究,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教委人事处负责“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支持范围、规模和条件

第五条“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

第六条“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的资助规模为:从2005年开始到2007年,累计资助100名优秀学术带头人,理工学科类每人每年资助调查研究经费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管理学科每人每年资助调查研究经费20万元。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03
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旨在进 一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工作, 提高高校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 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高校创新能力存在的问题
高校创新体系不够完善,创新资 源分散,缺乏有效的整合和共享
机制。
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不高, 产学研用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成
果的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
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够完善 ,缺乏个性化、创新性的培养机
案例二:某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实践
总结词
产学研一体化、成果转化高效
详细描述
该高校积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强与产业界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通过建立技术转移中心、设立 成果转化基金、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推动科研成果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实现了科研与产业的良性互动。
案例三:某高校创新环境建设经验
总结词
营造创新氛围
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激发高校师生的创新活力 。
THANKS 感谢观看
营造创新氛围、提供创新支持
详细描述
该高校注重创新环境的建设,通过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提供全方位的创新支持,激发学生的创新热 情和创造力。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创新创业中心、提供创新基金支持、举办创新竞赛等,为学生提供了 一个良好的创新平台。
05 总结与展望
总结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成果与经验
学科交叉融合
营造创新文化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4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4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

项2024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07.24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4

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和《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广泛征集研究需求和专家凝练资助方向的基础上,拟开展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降低疾病发病率、致残率,提升治愈率、康复率,缩减与高水平国家和地区间医疗差距,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导向,提高首都卫生系统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开展研究者发起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公共卫生措施与管理策略的高质量应用性研究,促进临床研究源于临床实践、研究成果提升医疗质量,推动首都医学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和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研究周期

首发专项项目实施年限最长为三年,本轮项目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周期也可为一年或两年。

三、项目经费

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两部分。

市财政专项经费编制在第一年和第二年预算内,按批复额度分两个年度拨付和使用;匹配经费根据需要编制在各年度预算内,按批复分年度匹配和使用。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一批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市属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提高其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带动高等学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旨在支持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培养。

第三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包括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和管理骨干人才。从2008年至2012年,累计资助100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2005年以来已经入选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计划资助的教师,完成项目任务并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申报本计划。

第五条申报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从事教学科研三年及以上,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三)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是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家的后备力量;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第六条申报管理骨干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作风端正;

(二)从事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承担一线管理工作,领导和同事评价良好;

(三)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业务技能、管理能力,熟悉政策,具有独立调研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工作中能独挡一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

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5.07

•【字号】京教函〔2021〕197号

•【施行日期】2021.05.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

京教函〔2021〕197号

各有关市属高校: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提升北京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意见的通知》(京教研〔2017〕9号)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为做好2022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般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科技一般项目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社科一般项目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

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二、申报数量

科技一般项目和社科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学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率、立项质量和结项率动态调整。申报单位要根据《2022年度科技

计划以及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数额》(见附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市属高校专任教师,鼓励一线教学和科研人员申报。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科技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社科一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摘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高等学校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以适应新的教育需求和经济发展要求。本文首先介绍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重要性,然后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提出了一套可行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组建创新团队、构建创新文化、促进创新学习和建立创新评价体系。通过实施这些措施,高等学校将能够提升创新能力,为学生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关键词: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实施方案、创新团队、创新文化、创新学习、创新评价

1. 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提升变得越发重要。创新能力是高等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然而,目前许多高等学校在创新方面存在较大的不

足,面临着来自内外部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问题。因此,制定一套实

施方案以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是迫切需要的。

2.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重要性

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基础,也是推动学术研

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保障。创新能力的提升对于高等学校来说具有

多重积极意义。首先,它能够提高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知名度,增加

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其次,创新能力可以促进学校与产业界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最后,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也是社会发

展的驱动力之一,通过创新研究和技术转化,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3. 当前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尽管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重要性被广泛认同,然而目前仍面临

一些挑战和问题。首先,一些学校在组建创新团队和引入创新人才

京教〔2003〕号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务处

京教〔2003〕号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务处

京教财〔2011〕27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属高等院校图书馆建设项目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属高等学校:

《北京市属高等院校图书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教委2011年第1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预算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北京市属高等院校图书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属高等院校图书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图书馆项目”)的管理,保证高校图书馆建设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和《高等学校图书馆数字资源计量指南》、以及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图书馆项目宗旨是:遵循高校图书馆建设的基本规律,牢固树立服务高校教学科研、服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服务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理念;按照分类指导、注重特色、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大图书馆文献资源、现代化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投入,加强全市文献资源的共知、共建、共享和整体化建设的投入,推动北京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图书馆项目建设目标是:加强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改善图书馆的办馆条件和育人环境,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文献与服务需求,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人文素养和科技素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院校。

第二章项目建设内容

第五条图书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文献资源建设项目,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项目,办馆条件和育人环境建设项目,北京高校网络图书馆建设。

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汇编

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汇编

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汇编

财务处

2011.5.

目录

1、2011年教育项目分类3-7

2、2011年关于北京市教委项目评审有关支撑材料要求8-11

3、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办法(试行) 12-20

4、北京高等学校市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1-31

5、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32-37

6、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

38-47

7、北京高等学校图书馆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48-53

8、北京市属院校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54-61

9、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62-65

10、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66-68 1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标准的通知69-71 12、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72-76 14、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77-83

15、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84-87

16、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88-90

2011年教育项目分类

1.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包括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含校外教学名师讲学计划)、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包括教学名师项目)、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含优秀教学团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教师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等项目。由市教委下达,按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包括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人才引进、兼职教师、专业团队选拔、骨干教师选拔、国内进修与国(境)外培训、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等项目。由市教委下达。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实施意见》,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汇聚一批能够领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带领相关学科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和聘期目标责任制。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均由校外聘任。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三条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在国家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及重点建设学科、主干学科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前沿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设置。讲座教授岗位的设置不受学科限制,由高等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情况设置。申请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应具备支持学科发展的学科优势和综合能力。

第四条申请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岗位的学科,一般应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特聘教授岗位职责:

(一)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

(二)主持国家、省部或本市重大科研项目研究;

(三)领导本学科学术团队建设;

(四)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讲座教授岗位职责:

(一)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二)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领导或指导本学科重大合作项目研究,促进本学科跟踪国内国际学术前沿,推进本学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参与竞争能力;

(三)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组建或参与组建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

第三章招聘条件

审计工作计划4篇

审计工作计划4篇

审计工作计划4篇

一、继续深入开展预算执行审计

坚持“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审计思路,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今年重点对各个项目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审计,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效果分析和审计,努力实现预算执行审计与绩效审计的有机结合。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确保学院各项事业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处积极与组织、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做好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坚持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以及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提高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加大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决策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力度,促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与履行经济责任紧密衔接,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科学决策,推进依法治教,完善监督机制,防范廉政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学院组织部的委

托,今年将对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继续做好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

结合我院实际和管理要求,继续做好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积极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的精神,继续加强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与工程项目造价的内部审计,不断改进和加强对各类工程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竣工以及相关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变更洽商、工程款结算等各个环节的运行状况和相关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监督,促进各类工程项目规范管理,节约工程成本,规范工程管理,防范基建修缮投资管理风险,维护合法利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校基本建设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12.20

•【字号】京教建[2011]16号

•【施行日期】2012.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京教建[2011]16号)

各市属高校,各直属直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单位使用政府投资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教委2011年第19次主任办公会通过,自2012年1月20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北京市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属高校使用政府投资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重大教育行政事项管理办法》(京教策〔2010〕5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本级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建〔2011〕11号),结合

市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归口市教委管理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是指在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其相关规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建。

2013年项目申报文本填写要求

2013年项目申报文本填写要求

2013年项目申报文本填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的填写要求

1、项目名称:项目前缀与教育项目类别要一致。如果项目与2012年项目的名称相同,在后面加上(2013)

教委戴帽下达项目的项目名称和金额必须与教委下达文件完全一致。

2、申报理由和主要内容:申报理由充分合理、主要内容明确具体。字符数(计空格)控制在500字以内。

3、绩效目标:分为产出目标和效果目标,要分开填写

产出绩效(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进度和产出成本等。绩效目标要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并尽量进行定量表达,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字数在200-300之间。

效果绩效(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目标要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并尽量进行定量表达,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字数在200-300之间。

4、预算支出明细表:

根据各类项目的管理办法填列,其中归口人事处项目适用《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经费管理办法》;归口科研处、发展规划处项目适用《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归口教务处、研究生部项目适用《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预算金额:单位为万元,分项金额等于合计金额。

(2)差旅费中,不含出国、出境(包括港澳台)费用。比例不能超过总额的20%。

(3)会议费,要列出明细,包括房租费、伙食补助费、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和其他。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

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

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

划纲要、《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实施意见》,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北京市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合用于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

称“高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经费管理。

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经费

(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来源于北京市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创新团队建设提升计划、国内培训计划、国外培训计划和教师发展基地建设计划等四个方面。

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科学论证,合理配置。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核,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二)全流程管理,追踪问效。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项目管理。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或者挤占项目经费。

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

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项目特点,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

(一)创新团队建设提升计划,分年度赋予建设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额度为每支团队每年 300 万元以内,艺术类额度为每支团队每年 100 万元以内,人文社科类额度为每支团队每年 30 万元以内;资助周期为 3 年。

红色党政风述职报告通用模板PPT

红色党政风述职报告通用模板PPT

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要自己诚信。 —莎士比亚
相识诚信
做通诚 诚
实 老 俗
实表
信 人
述 ,

: 就 守

说信
老 实

话 、





相识诚信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孔子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论语 颜渊》 一两重的真诚,其值等于一吨重的聪明。 --德国谚语 要正直地生活,别想入非非!要诚实地工作,才能前程远大。--陀思妥耶夫斯基 蚜虫吃青草,锈吃铁,虚伪吃灵魂。 --契诃夫 我们应该老老实实地办事。 --毛泽东
A.诚恳地承认错误。 B. 另编一个谎话遮掩。 C. 恼羞成怒。
诚信大调查
3、我因为上课经常说话,老师让我请家长到学校
来。( A )
A. 通知家长到学校。 B. 能拖就拖,尽量不请。 C.老师提醒几次才请。
诚信大调查
中小学生
常见的不诚信习惯有哪些?
课堂上
东张西望,精神不集中;不动手,不动脑,呆若木鸡 不专心听讲,讲小话;老师或同学发言时,插嘴打浑 做跟课堂无关的事,涂鸦、写信、写字条,传送字条 吃东西,喝水;跟同桌或前后左右桌的同学嬉戏玩耍 不做练习,不积极发言;不记笔记,不懂的知识不记下
PART 04
诚信大调查
TEACH STUDEN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APTITUDE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本级教育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本级教育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本级教育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07.02.09

•【字号】京教财[2007]3号

•【施行日期】2007.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本级教育

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教财[2007]3号)

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市教委直属直管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市本级教育项目预算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本级教育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已经市教委2007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二月九日

北京市本级教育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市本级教育项目(以下简称教育项目)预算管理,增强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观念,提高教育经费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制定的《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规范》、北京

市财政局制定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北京教育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项目绩效考评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采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对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教育项目绩效考评范围:市级教育事业单位(包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市教委直属直管单位)为完成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组织实施的教育项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创新项目”)的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北京市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

第三条科技创新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来源于北京市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学科建设水平提升项目、科学研究能力提升项目、科研基地建设与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等四个方面。

第四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对具有特色、为国家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学科、平台、项目进行专项支持。

(二) 科学论证,统筹配置。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核,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高校应统筹安排生均综合定额经费、

科研水平提高定额经费和项目经费,科学研究能力提升项目中的“新起点计划”项目经费由高校在基本经费中予以安排。

(三)全流程管理,追踪问效。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项目管理。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科研创新项目经费预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科研创新项目特点,纳入高校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章项目补助标准及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学科建设水平提升项目补助标准:

(一)学科群建设:依托学科群建设的项目支持力度为自然科学类项目每年不超过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二)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不含重点支持的学科):人文社会科学类交叉学科每年30万,自然科学类交叉学科每年6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一级学科(6个及以上二级学科)每年3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一级学科(6个以下二级学科)每年20万;自然科学类一级学科(6个及以上二级学科)每年60万,自然科学类一级学科(6个以下二级学科)每年4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级学科(包括没有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每年10万,自然科学类二级学科(包括没有二级学

科的一级学科)每年20万。

第七条项目经费仅可用于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项目建设内容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

(一)支出范围主要为:

1.设备购置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设备和软件,以及对现有专用设备和软件进行升级改造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得购置通用类设备。

2.专用设备租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租赁外单位专用设备(不含租赁车辆)而发生的费用。

3.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等费用。原则上不得购置办公耗材。

4.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进行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15%。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国内差旅费(不含市内交通费),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高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会议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5%。

7.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业

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因公出国(境)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论文发表费、文献检索费、正在进行专利申请(专利成果已形成,申报专利过程中)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其中出版费标准:每本专著支出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含);期刊发表费标准:国内一般期刊论文发表费每篇不超过1000元(含),全国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费每篇不超过3000元(含),国外期刊论文发表费每篇不超过5000元(含)。

9.图书资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零星图书购置费以及资料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

10.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学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在校学生劳务费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劳务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8%。

11.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聘请本市专家费用只包括咨询费(外埠专家可含食宿费和交通费)。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元/人天执行。专家咨询费不能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管理相

关的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

(二)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应纳入校级统筹,科学合理地安排预算。

第八条项目经费按照实际需求并结合开支范围要求编制预算。

第三章项目经费预算申报

第九条市教委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对高校申报的项目组织立项评审,遴选审定建设项目,并在规定时间通知高校。高校按照年度预算要求,纳入单位部门预算,进行预算申报。

第十条高校申报项目经费预算,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教委重点投入方向与项目指南要求;

(二)属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落实事业发展的规划;

(三)有明确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和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四)绩效目标满足明确相关性、明确可量化、合理可行性、结果导向性、目标时效性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组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