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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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从事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因而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规范教材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教材编写第一条高水平教材是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志之一,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必须要有一批自己的高水平教材。

学校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教材建设,实施优秀教材奖励制度;同时要求各院系在职称评定、聘岗工作中加大编写教材特别是出版优秀教材的权重;鼓励青年教师“秣兵厉马”,从实验、实习及课程设计指导书、习题解答、试题库等编写做起,并根据工作的质和量给予补贴。

要求资深教师行动起来,“著书立说”,把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对学科及所授课程的体会见解总结出来,为学校的“财富积累”奉献力量和智慧。

第二条哈工大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材立项项目的申报、拨款和管理等工作,并为立项教材的按期出版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三条教材立项结果公布后,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内容、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开展编写工作,履行相应义务,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真正成为精品教材。

第四条如项目负责人放弃立项,资助经费要如数退还,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如项目获学校资助后,又获得上级立项,学校不再重复资助。

第二章教材选用第五条本着“编”、“选”并重的原则,为保证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对我校暂时不具备编写高水平教材的课程,坚持优先选用国内外精品教材,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选用何种教材由课程教学组提出初步意见,经所在院系教学主任批准后,提交教材科统一采购、发放。

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自行在课堂上售书。

此现象一经出现,责任由教师所在院系主任负责。

第七条教务处要定期以适当的形式,对教材使用情况追踪,征求师生意见,对教师、学生有争议的教材及时组织专家检查,问题属实,立即更换。

第三章奖励及优秀教材评审第八条争取到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材、获得国家一等奖的优秀教材主编,奖励现金1.5万元;参编按位次奖励现金若干元。

云南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 云南大学教务处

云南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 云南大学教务处

附件3云南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云大教[2016]1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适应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实际需要,规范教材编写、选用、资助等管理工作,确保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选”、“编”并重,优先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支持鼓励编写出版高水平特色教材。

保障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富有特色、国内领先的教材得到出版。

第三条学校设立教材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工作:1、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评审;2、校级立项教材编写的资助;3、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的经费配套资助;4、开展教材研究活动等。

5、同等条件下,资助和奖励指标优先向高峰、高原学科对应的本科专业适度倾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科教材建设相关工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

其职责是:审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以及相关的教材管理规定;指导和协调各学院教材建设;负责全校教材立项、评估、评优、研究等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教材建设、选用以及管理的指导、咨询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部)的教材建设工作,由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负责。

其职责是:制定本单位教材编写计划和教材选用计划;审核选用教材的质量并负责定期认定;组织本单位申报立项教材的初审;指导本单位教材编写、研究和评价工作等。

第六条教材建设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是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组织各级教材的立项申报和选用审定;组织教材研究、评估和各级各类教材评优;落实教材建设的有关政策等。

各学院做好具体相关工作。

第三章教材选用第七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原则上都必须有正式出版的教材(包括实验课、习题课、实习指导用书等)。

提倡优先选用高质量教材,如选择受限,支持鼓励自己编写高质量特色教材。

部分专业选修课、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若无正式出版教材或现有教材确实不适用的,需报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自编讲义;同时,还应指定外校同类课程教材作为参考书。

天津XX大学教材选用审定管理办法

天津XX大学教材选用审定管理办法

天津XX大学教材选用审定管理办法为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体现国家意志和国家主流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选用审定工作的管理,健全教材选用审定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材的选用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选用高水平优秀教材。

对于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要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对于其它课程,优先选用最新出版的国家级和省部级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使用的教材等。

第二条适合开展双语教学的课程,应积极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教材或双语教学教材。

第三条教材选用具体要求:1.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2.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要求。

3.能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理论联系实际,反映本学科领域在国内外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

4.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于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第四条学校成立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材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研究、指导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审定管理工作的决策、指导、监督和咨询等工作。

各教学单位成立教材分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学校教材委员会的决议,具体负责本单位教材建设、选用和审定工作。

学校教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五条选用教材的审定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教材委员会负责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课程选用教材的审定;除此之外其它各类教材由所开课的教学单位负责审定。

第六条选用教材的审定程序(一)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安排,参照《教材评价指标体系》,由任课教师、系(教研室)推荐拟选用教材,每门课程可以推荐2-3种教材。

填写《天津商业大学拟选用教材推荐表》,详细说明所推荐教材的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并保证选用教材的质量。

大学学院教材与讲义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教材与讲义建设管理办法

XXXX学院教材与讲义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教材与讲义(以下称教材)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适应教材工作的新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教材立项管理第一条教材编写须申请立项,可单独立项亦可依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第二条教材建设的立项与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第三条各系(部)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教材编写和申报工作。

立项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xxxx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第四条学院设立教材建设委员会,申请的项目经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后立项并在全院公布。

第五条项目责任人应在立项后一个月内填写《XXXX学院立项教材编写计划任务书》并依任务书要求组织编写并落实各项任务。

第六条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根据《XXXX学院立项教材编写计划任务书》和《XXXX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定期对立项项目的编写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立项,以后两年之内不能申报立项:1.检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也不合格者。

2 .项目责任人不履行申请承诺或在建设期内自己放弃立项者。

3 .项目责任人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的有关规定,或违反学术道德而造成违约者。

第七条学院教材立项项目,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进度出版,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在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前由作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第八条各项目责任人应及时展开对立项内容体系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义务,确保立项项目高质量地完成,努力创建精品教材。

第九条立项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应在《立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中说明。

延长出版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章教材的编写、出版第十条凡适用于我院本科教学的教材都可列入教材编写、出版范围。

第十一条教材编写应坚持保证质量、突出重点的原则,不得出现与国家政策相悖的情况,要与我院课程、专业建设紧密结合,集中反映当前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科学研究成果。

长江大学教材管理办法-长江大学教务处

长江大学教材管理办法-长江大学教务处

长江大学教材管理办法(2014年9月24日修改)为了做好教材的选用、订购和发放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和《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教材管理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教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教材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全日制普通学生教材的及时供应,逐步实现教材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不断强化主动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意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教材,是指以纸张介质或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经过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教科书;或经过学校批准印刷的非公开出版发行的内部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教学大纲、实验手册等。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全校的教材管理工作,包括教材的订购、入库、发放、库存教材的处理等方面工作。

各学院(部)负责组织任课教师选用其所承担教学任务所需的教材,并配合教务处做好教材征订、发放工作。

二、教材选用第五条选用教材的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选用教材的原则,注重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2.坚持选优的原则。

从提高教学质量的高度,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奖的优秀教材,各级规划教材,全国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使用的教材;学校鼓励有条件的课程选用高质量的外文原版教材。

3.学校鼓励各学院(部)积极选用近五年公开出版的优秀教材。

所选用的教材应具有与国内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应符合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富有启发性,便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便于学生自学。

第六条选用教材的程序1.根据教学执行计划,教务处在每年春、秋两季发放教材征订目录及通知。

2.开课学院(部)接到教材征订通知后,根据选用教材的基本原则,由系(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研讨后提出选用教材的名称、版本、出版社、作者等,并按有关要求填写“长江大学教材征订计划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材选用与管理工作,保证优质教材进入课堂,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所用各类教材的管理。

第三条所有单位及师生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选用正版教材,杜绝使用盗版教材。

第二章教材选用第四条教材选用原则(一)正确性原则: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摒弃具有错误思想观点和倾向的教材。

凡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的课程,应优先使用国家组织编写并出版的相关教材。

(二)科学性原则:概念的阐释、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定理的叙述、数据的引用、现象的描述必须正确、准确。

(三)优先性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或获奖教材,我校主编的各级各类规划教材,以及近几年出版的新版教材、国外原版教材和电子教材等。

(四)适用性原则:选用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符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教材。

对同一课程的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对比、论证和分析,从多种版本中选择教材。

原则上每门课程(即有课程编码)要求只能选用一种主用教材和一种备选教材。

(五)先进性原则:教材内容既要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就及其发展趋势,又要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

(六)特殊性原则:双语教学课程选用外文教材,各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共同做好原版教材的选用工作,严把选用关。

双语教学课程采用的教材原则上应是近3年出版的优秀外文原版教材。

(七)稳定性原则:选用教材一旦确定,应相对稳定,不宜频繁更换。

主讲教师在授课时,应认真执行教材选用方案。

因教学计划调整、课程变动和教学内容更新,已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需要时,开课单位应按照教材选用论证程序,对选用新教材进行重新论证确认后,于上报下学期教学计划的同时单独申报。

(八)配套性原则:课程教学使用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案例材料等要尽量形成配套体系。

厦门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教材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载体。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提升教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全校教材建设的统筹规划,学院是教材建设的责任主体,学院党委对教材建设的政治方向把关。

各学院应当以一流学科建设为引领,制定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办法,加强教材建设研究,不断提升教材建设质量。

第三条教材建设指导思想。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教育相统一,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教材建设原则(一)教材建设应充分体现教书育人要求。

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应当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积极吸收马克思主义的资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国外哲学社会科学资源,注重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创新,自觉批判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

理工农医类教材编写应当注重价值导向,把理论、知识、技能同行业规范、职业道德等教育结合起来,在案例选择、人物和思想评价等方面体现正确导向。

(二)教材建设应充分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吸收本学科国内外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准确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确保学科知识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三)教材建设应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要求,充分体现先进教学理念,反映教学改革的最新趋势和最新成果,切实服务于教学实践,引导教师注重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训练和全面培养。

(四)教材建设应充分适应现代教育技术要求,鼓励教师编写立体化教材,丰富教材呈现形式。

鼓励建设配套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教辅资料,建设动态、共享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五)教材建设应充分体现符合实际需求原则。

列入建设的教材应是培养方案内课程所需教材,一般应经过两届以上(含)的讲义试用。

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快我校教材选用和评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教材,是指以纸张介质或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出版发行的教科书;或经过学校批准印刷的非公开出版发行的内部讲义、实验指导书、习题集、实验手册、管理手册等。

第三条教材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统一,坚决杜绝有悖于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教材进入课堂。

第四条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以下简称“教材科”)是全校教材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校教材的选用、征订和结算管理。

2、组织教材评估,规范教材选用,提高教材选用质量。

3、负责教材建设工作,加强我校特色教材的建设。

4、组织优秀教材的评选和推荐。

5、加强自编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的建设,满足教学需要。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教材选用管理。

第二章教材的选用第六条各门课程教材的选用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来确定。

应符合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七条面向相近专业的相同课程应选用相同教材,每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套)教材(含实验教学指导书等,下同)纳入学校的教材证订计划,不得因教师不同而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

教材以外其他教学参考书等资料,须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任课教师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

第八条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优秀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以及学校规划教材,把选用教材的质量、教材的配套率作为教材建设的重要内容。

天津大学普通本科教材管理办法

天津大学普通本科教材管理办法

天津大学普通本科教材管理办法(试行)教材是教学活动的基本载体,教材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了加强我校本科教材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管理全校本科生教材预订、采购和发行工作由出版社教材服务中心统一负责。

出版社教材服务中心应本着服务于教学、服务于教师、服务与学生的原则,做好本科生教材发行工作。

二、教材选用1、教材选用由课程授课学院、单位负责。

课程负责人在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后确定选用教材的名称和版次,经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审定,报教务处。

2、教务处汇总各学院及教学单位本科生教材选用情况表,报出版社教材服务中心。

三、教材预订1、新生教材实行满额配备。

出版社教材服务中心根据当年教学计划和招生人数准备全校新生教材。

2、在校生采取以班为单位预订教材方式。

出版社教材服务中心在上一学期,为各班级发教材预订单,学生以班为单位预订教材。

四、教材发行1.新生购买教材采取自愿的原则。

学校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关于新生购买教材有关事项的通知”,凡不愿学校统一购买教材的新生,将回执在指定日期前寄到出版社教材服务中心,出版社教材服务中心汇总后,报到财务处。

2.没寄回执的新生由学校统一订教材,财务处在新生注册时与学费一起从建行卡中扣除教材费。

新生入校后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指定时间到出版社教材服务中心领取教材,并一次结算所购教材的实际金额。

3.在出版社教材中心领取的教材,如有缺页、倒装、破损等问题,无条件予以退换。

4.对考入求是学部和转专业的新生,可根据课程安排更换教材(教材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5.在校学生根据各班预订册数,开学后到出版社教材服务中心领取教材。

山东农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农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教材建设和使用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开发、采购、评价等管理工作,提高教材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苏教高〔2006〕15 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材(包括文字教材、多媒体课件、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电教教材等)是体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启发学生智能、跟踪现代科学知识的媒体,也是反映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材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

做好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努力编写优秀教材、选用优秀教材、供应优秀教材,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五条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包括教材建设规划、院本教材开发、教材征订目录审定、教材选用、教材采购、教材配送与发放、教材评价和教材研究等内容,重点是强化建设,规范管理,以人为本,完善服务,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院成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审定委员会。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教材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机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分院院长和部分办学点校长担任。

教材审定委员会是教材工作的决策和评价机构,主任委员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相关高校和分院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并按专业大类分成若干小组。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审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第七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研究制订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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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管理,保证教材及时供应,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保证。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教材管理工作,2007年4月,曾出台了《**大学教材管理暂行办法》,经过5年多的试行,结合目前社会发展要求,现修订本办法。

一、教材管理体制
(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研究教材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教材建设的方针政策;审议批准学校教材建设的发展规划;审议批准学校教材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审议批准教材编写申报方案;听取教材编写情况汇报;审定教材建设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教务处是教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教材管理的日常工作由教材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教材采购招标工作由教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纪委等部门组成教材招标小组负责实施。

二、教材选用
(一)从优选择。

所选教材要适合我校实际,并有一定影响和针对性,原则上应是近三年内新版或再版重印的规划教材、优秀教材、获奖教材或上级统编教材。

(二)减轻学生负担。

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选用教材,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在有多种教材符合学校教材选用条件
时,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适当选择价格比较适中的教材。

(三)规范有序。

教材的选用应当由承担该门课程的教研室,按照教学计划,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提出教材选用意向。

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在认真吸纳教研室意见的基础上慎重选订,确保高质量的教材进入课堂。

(四)科学性和先进性。

选用教材应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

反映本学科当前所达到的最高科研水平。

三、教材预订
(一)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每年所需教材进行招标采购,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教材管理中心统一办理预订业务。

(二)每年5月份预定秋季教材,11月份预定春季教材。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材管理中心下发的教材征订目录和具体要求,由专人负责认真选定。

所选教材由各教学单位按照各专业输入教材征订表,打印出上报表,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教材管理中心。

(三)教材管理中心要为教材选购工作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教材出版信息,积极组织出版社走进教研室展示新版教材,搜集教材样本、书目等。

(四)因教学计划变更、招生计划的改动或其它教学方面的需要,需临时追加的教材,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到教材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追加手续。

(五)选修课和特色课,可以使用正式出版的教材,也可以
使用自编教材、讲义。

四、教材发放
(一)教材管理中心要保证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正式上课之前领到教材。

新教材到位后,各教学单位按照教材管理中心的时间安排,由教学秘书负责集中领取。

新生教材的发放以财务处提供的缴费名单为依据。

教本由教学秘书集中领取。

(二)凡在教材管理中心领取的教材,如发现印刷质量问题可到教材管理中心调换。

(三)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向学生推销发放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对于私自推销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者,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及所在部门、单位的责任。

(四)教材管理中心原则上不对外提供借阅教材服务,在满足计划用书后,多余教材可以零售。

五、教材经费管理
(一)新生报到后,财务处按学校规定预收教材费,各教学单位不得擅自收取学生教材费用。

全校教材费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统一结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二)相关部门要在新生入校后,按规定及时完成专业调整及收费工作,将所收教材费转入财务处财务一科,并及时为教材管理中心提供学生缴费名单。

(三)新生入校后,教材管理中心要及时和财务处收费科核对各专业教材费缴费情况,为各教学单位建立教材费明细账。

教学秘书要认真保管和使用教材费明细账,及时掌握各专业教材费使用情况。

(四)教材费每学期一结,由教材管理中心出具教材发放明细,和学生班干部分别核对并签字,确定无误后,由财务处负责结算。

对于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学生采取单独领取教材、单独结算的办法。

(五)财务处、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协调做好学生教材费的转账、毕业生教材费的结算及学生教材费欠款的催缴工作。

招生办公室和学籍管理科要及时将招生计划、调专业、休学、退学、复学、留级学生名单通知财务处和教材管理中心,所在教学单位要及时到教材管理中心和财务处办理教材费转账手续。

学生因退学等原因离校,需到教材管理中心和财务处将教材款结算清楚,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毕业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到教材管理中心和财务处结算教材费,确保将退回和返还的教材费发到学生手中。

(六)购买规定教材之外的任何费用,教材管理中心不予结算。

(七)订购教材所得的发行费,由财务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管理,待学生毕业时返还给学生。

(八)财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教材经费管理与咨询答疑,教材费的支出执行招标折扣。

所有教材经费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防止出现工作失误。

六、教材编写
(一)凡我校教师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参编(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公开出版的教学用书(不包括专著)为自编教材,未公开出版的校内教学用书为讲义。

(二)学校支持并鼓励编写突出我校特色,体现我校教学优势的系列教材。

尤其是鼓励教学建设项目(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教学改革等)教材的编写。

(三)学校每年年底对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按照不同的类别予以资助,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担任第一编者)者有资格申报。

在资助额度上向高级别的倾斜。

(四)申请使用自编教材、讲义需填写《**大学自编教材、讲义申报表》,经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教材管理中心,由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使用。

未经教务处同意,各教学单位不得擅自使用自编教材和讲义。

(五)自编教材可由编者自行联系出版,教材管理中心在教材印刷和发行环节行使监督权,保证从出版社直接进书。

自编讲义的印刷由教材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并核定工本费。

七、教材库存
(一)严格教材库存手续,建立库存数据库,随时掌握教材库存情况。

(二)每学期教材发放完以后,及时整理剩余教材并做退货,实现当年教材零库存。

(三)建立教材样本库,特别是做好优秀教材和获奖教材的样本收集工作,以便于教师选用教材时参考。

(四)教材库应定期整理,搞好清洁卫生,保持整齐美观。

同时注意教材库安全,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严禁在书库内吸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教材库。

库房无人职守时应锁闭门窗。

八、教材评价
(一)教材评价每学期中下旬组织一次,由教材管理中心具体安排实施,各二级学院配合。

(二)评价结果分为优良(100-80分)、合格(7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三个档次。

教材的特色和创新作为附加分另行统计。

(三)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材,必须予以更换,且教材管理中心在以后征订教材时不再选用。

九、教材评奖
(一)学校积极推荐我校教师编写的优秀教材参加省部级和国家级的优秀教材评选活动,对获奖教材颁发奖金,奖金标准执行教材资助办法。

(二)校级优秀自编教材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对使用两年以上的自编教材、自编讲义进行评奖,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十、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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