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
20XX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办法
. 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经营户守法经营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和文明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与《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经营户行为定量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经营户必须依法经营、文明服务、爱护公物,遵守市场安全规章,服从公司依约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实行积分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经营户予以扣分的处罚。
(每位经营户的积分基数为100分)将扣分情况记录经营户档案,并根据扣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场内的所有经营者。
第二章诚信文明经营守则第五条树立爱场如家的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管理规定,恪守商业道德,维护市场声誉。
第六条充分认识到“质量是市场的生命,文明是市场的财富,安全是市场的基础,信誉是市场的保证”宗旨,为了市场,随时注意自身形象,注重市场信誉,维护市场形象。
第七条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和税务登记证并摆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人证相符、亮证经营。
第八条在协议使用期内,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商位转让、转租管理的规定。
商位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转租,确需转让、转租的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严格划行归市。
经营者必须按照协议和营业执照确定的范围经营商Word 资料. 品,不得跨行业经营、跨类别经营。
第十条按时交纳各项税费、规费。
经营者必须按照属地税务部门所额定的税率纳税,并及时交纳水电、空调以及物业管理等各项规费。
第十一条食品、饮料、保健品、日用品等关系人身健康的商品,必须出具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检报告、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销货发票。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从事商品销售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商品;2、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4、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5、销售仿造或者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6、销售仿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7、销售“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未予说明或者谎称是正品;8、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仿造商品检疫检验的结果;9、销售赃物;10、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条件;11、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12、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提供的商品数量短缺:13、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优惠价”、“折扣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提供商品,以“最低价”提供商品;14、以虚假的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者误导他人;15、未经授权,以特约经销、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等形式从事经营活动;16、不遵守“限塑令”,商品零售时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2023年诚信经营户评选方案
2023年诚信经营户评选方案诚信经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良好经营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石。
为了进一步落实诚信经营的重要性,2023年诚信经营户评选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评选宗旨:诚信经营户评选旨在树立和弘扬诚信经营的正面形象,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倡导企业依法良好经营,形成共建共享的发展氛围,激励广大企业家树立诚信经营的意识,推动诚信经营理念深入企业管理和经营活动中。
二、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在2023年取得显著成绩,表现出较高的诚信经营意识和行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三、评选条件:1.法律法规遵守:评选对象在经营活动中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市场竞争、价格、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2.诚信经营行为:评选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履行合同,不欺诈消费者,不采取垄断、串通等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
3.社会责任履行:评选对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爱员工,尊重消费者权益,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质量认证和信用评价:评选对象在质量认证和信用评价等方面表现出符合行业标准的诚信经营行为,取得相关证书和荣誉。
四、评选程序:1.宣传报名:利用各种媒体发布评选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体户参与评选,并设置专门的报名通道。
2.初审资格:评选委员会对报名企业和个体户的资格进行初审,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参选者。
3.实地调研:评选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其经营和诚信状况。
4.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实地调研结果和相关数据,综合评定参选者的诚信经营程度,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选名单。
5.公示和评议:将入选名单在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并邀请社会公众对入选者进行评议,以扩大评选的公正性和公信度。
6.颁奖表彰: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结果,对入选的诚信经营户进行颁奖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五、评选保障:1.评选委员会: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和媒体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的组织和实施。
星级文明经营户评选办法
泗水县泗河路蔬菜果品综合批发市场“四星级文明户”评选办法为了进一步开展好泗水县泗河路蔬菜果品综合批发市场“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使“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挂牌、管理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星级文明户”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建“星级文明户”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思想: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改革开放发展稳定大局,着力培养“四有”新型商户,深入进行思想教育,繁荣发展农村文化,逐步转变社会风气,不断改善环境面貌,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而努力奋斗。
主要任务:l、深入开展农村文化思想道德教育,做好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业户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教育,进行新时期创业精神的教育。
2、引导业户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
主要抓市场的稳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 把“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到市场交易活动中,要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
二、评选“星级文明户”的标准1爱党敬业;2、自觉维护市场秩序;3、、守法经营服从管理;4、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三、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方法步骤(一)宣传动员动员市场内全体业户积极参与争创“星级文明户”的评比活动,树立争创“星级文明户”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其措施一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公开栏,将“星级文明户”的内容、评比条件、评比办法、奖励措施,公示于众;二是利用业户代表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批示;三是抓好星级文明户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率作用,并做到逢会必讲,逢人必说,使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深入人心。
”诚信之星”典型选树评选标准
”诚信之星”典型选树评选标准
“诚信之星”典型选树评选标准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诚信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最基本的品质,因此评选标准应该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诚实守信,评选标准可以包括候选人或者组织在商业活动中
是否言行一致,是否遵守合同,是否履行承诺,是否如实报告财务
状况等方面的表现。
2. 社会责任,候选人或组织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包括是否积极
参与公益活动,是否尊重员工权益,是否关注环境保护等方面。
3. 诚信经营,评选标准可以考察候选人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是
否遵守市场规则,是否尊重竞争对手,是否遵守行业准则,是否对
消费者负责等方面的表现。
4. 受到社会认可,候选人或组织在社会上是否受到广泛认可和
好评,是否曾获得过相关荣誉或奖项,是否有过相关的先进事迹等。
5. 风险防控,评选标准可以考察候选人或组织在面对风险时是
否坦诚面对,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是否对可能的损失负责
等方面。
总的来说,“诚信之星”典型选树评选标准应该是全面客观的,能够充分考量候选人或组织在诚信方面的表现,并且能够体现出一
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同时,评选标准也应该是动态的,能够随着
社会发展和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范文(三篇)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范文一、细则目的本评选细则旨在表彰、激励和推广文明经营户,鼓励企业和个体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标准评选文明经营户将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1. 法律合规(1)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的市场准入规定;(2)主动缴纳税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并按期报送财务报表;(3)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4)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走私、贩卖非法物品等。
2. 诚信经营(1)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积极维护商业信誉;(2)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商品信息,并履行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3)不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不进行价格欺诈,不强制搭售或强行销售;(4)尊重消费者权益,处理投诉和纠纷时积极配合,并及时给予合理解释和赔偿。
3. 服务质量(1)员工整洁、礼貌、热情,提供优质服务;(2)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客户需求;(3)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4)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4. 社会责任(1)关注员工福利,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落实劳动法规定;(2)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3)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绿色经营;(4)与社区居民和邻里和谐相处,遵守社会公德,不产生噪音、污染等不良影响。
三、评选程序1. 推荐及初选(1)由市商务局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推荐文明经营户候选名单;(2)初选工作组根据候选名单,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企业和个体户。
2. 公示及公评(1)公示初选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2)通过公开评价,听取消费者对候选名单中经营户的评价和意见。
3. 专家评审(1)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根据评选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2)评审团根据打分情况,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4. 获奖及表彰(1)对评选出的文明经营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等;(2)在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相关宣传推广。
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办法
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经营户守法经营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和文明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与《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经营户行为定量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经营户必须依法经营、文明服务、爱护公物,遵守市场安全规章,服从公司依约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实行积分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经营户予以扣分的处罚。
(每位经营户的积分基数为100分)将扣分情况记录经营户档案,并根据扣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场内的所有经营者。
第二章诚信文明经营守则第五条树立爱场如家的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管理规定,恪守商业道德,维护市场声誉。
第六条充分认识到“质量是市场的生命,文明是市场的财富,安全是市场的基础,信誉是市场的保证”宗旨,为了市场,随时注意自身形象,注重市场信誉,维护市场形象。
第七条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和税务登记证并摆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人证相符、亮证经营。
第八条在协议使用期内,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商位转让、转租管理的规定。
商位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转租,确需转让、转租的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严格划行归市。
经营者必须按照协议和营业执照确定的范围经营商品,不得跨行业经营、跨类别经营。
第十条按时交纳各项税费、规费。
经营者必须按照属地税务部门所额定的税率纳税,并及时交纳水电、空调以及物业管理等各项规费。
第十一条食品、饮料、保健品、日用品等关系人身健康的商品,必须出具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检报告、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销货发票。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从事商品销售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商品;2、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4、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5、销售仿造或者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6、销售仿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7、销售“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未予说明或者谎称是正品;8、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仿造商品检疫检验的结果;9、销售赃物;10、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条件;11、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12、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提供的商品数量短缺:13、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优惠价”、“折扣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提供商品,以“最低价”提供商品;14、以虚假的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者误导他人;15、未经授权,以特约经销、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等形式从事经营活动;16、不遵守“限塑令”,商品零售时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
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为了落实党中央对市场文明诚信经营的要求,制订特定的实施方案,以下是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一、总体目标1. 提升市场经营户的道德水平,推动市场文明诚信建设。
2. 建立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机制,引导市场主体遵守诚信承诺。
3. 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构建诚信交易环境。
二、实施步骤1. 制定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诚信守法、信用记录、社会责任等方面,并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细分。
2. 开展市场文明诚信经营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市场经营户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文化建设,例如举办诚信经营培训班、发布市场诚信宣传材料等。
3. 建立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机制设立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机构,由政府、行业协会、消费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及监督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选工作,并发布评选结果。
评选周期根据评审工作的复杂程度而定。
4. 支持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发展针对获得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称号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优惠措施,例如享受贷款优惠、税收减免等,以激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文明诚信建设。
5.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市场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罚,同时加强对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的日常监管,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6. 定期评估和调整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选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评选指标和评审标准进行调整,以保证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实施效果评估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工作的实施效果应定期进行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市场经营户的道德水平是否得到提升。
2. 市场经营环境的改善程度。
3. 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行为有无积极转变。
4. 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效果。
评选诚信商户活动方案策划
评选诚信商户活动方案策划一、活动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业活动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企业的诚信经营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良性发展,我们拟定了一项评选诚信商户的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1. 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通过评选诚信商户活动,树立企业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2. 推动企业诚信经营:通过评选诚信商户活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商业规则,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 保护消费者权益:评选诚信商户活动将消费者对商户的评价和举报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有助于识别并惩处不良商户,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活动内容1. 活动宣传: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网络广告等多渠道宣传活动内容,使更多的商户和消费者了解该活动。
2. 评选标准确定:确定评选诚信商户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商户是否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商户是否按时履约,是否有诚信经营行为;商户是否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意见和投诉。
3. 评选流程设计:a. 初步筛选:由主办单位根据商户的公司规模、经营年限、信誉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与评选的商户名单。
b. 评选投票:通过网络或手机短信等方式,让消费者对参选商户进行评价和投票,评选活动时间为一个月。
c. 客观评价:由评审团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选商户进行客观评价,综合考虑消费者评价、商户经营情况和社会贡献等因素。
d. 最终评选:评审团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分,选出诚信商户名单,并发布公告。
4. 奖励措施:对评选出的诚信商户进行奖励。
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标准由主办单位确定,并在公示期后进行奖励颁发。
5. 结果公示:在评选结束后,对诚信商户名单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定期更新。
6. 活动总结:对评选活动进行总结和回顾,提取经验教训,并进行活动效果分析。
四、活动推行1. 主办单位:确定活动的主办单位,参与单位,活动的负责人和执行团队。
文明户评选标准
文明户评选标准是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1.致富星。
①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年家庭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以上;②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③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2.生态星。
①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②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室外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③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3.道德星。
①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②保持良好的个人品德,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口碑;③崇尚新风尚,婚丧嫁娶简办新办。
4.诚信星。
①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5.科技星。
①爱科学,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的活动;②学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懂一门以上实用技术;③用科学,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积极探索致富项目,运用科技增产增收。
6.法纪星。
①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活动,家庭成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无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记录;②维护民族团结,伸张正义,见义勇为,自觉维护社会治安;③无无理上访、闹访、缠访等行为;④主动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参加征兵活动,积极完成村组一事一议筹工筹劳等公益事业任务。
7.计生星。
①自觉遵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近亲结婚现象;②参加优生优育知识学习,了解避孕节育知识;③签订诚信计生合同,加入阳光计生队伍;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家庭已婚育龄妇女主动参加生殖健康普查、落实节育措施,杜绝两非行为。
8.文教星。
①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45岁以下成员无文盲;②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③家庭经常收看电视节目,拥有一定数量的图书、体育用品;④家庭成员爱好学习,能够通过到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文明诚信商户评比内容及标准
文明诚信商户评比内容及标准文明诚信商户评比标准如下:1.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微笑服务。
经营期间赤膊、穿短裤、举止不文明或者用语不礼貌、不微笑服务将被扣分。
2.依法依规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主动配合市场管理人员工作。
不依法依规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不服从市场管理条例将被扣分。
3.市场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做到明码标价。
不明码标价将被扣分。
4.商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无占道经营和占摊经营。
商品摆放不整齐美观、占道经营、占摊经营将被扣分。
5.自觉维护市场公共卫生,实施好门前“三包”,不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实行桶装或袋装。
不维护门前卫生、乱丢垃圾将被扣分。
6.爱护市场公共设施,积极参与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不偷水电,不多占多拿。
不爱护市场公共设施,不参与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偷水电,多占多拿将被扣分。
7.积极缴纳服务费、摊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主动接受和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等费用。
不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将被扣分。
8.文明经营,礼貌待客,不得强卖强卖、不得以言语侮辱、诽谤、威胁消费者。
强卖强卖、以言语侮辱、诽谤、欺行霸市、与顾客争吵殴斗行为的、威胁消费者将被扣分。
9.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违反规定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被扣分。
10.诚实守信,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无短斤少两,童叟无欺,无商品质量投诉和举报。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有商品质量投诉和举报将被扣分。
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当公平竞争,无欺行霸市。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维护正当公平竞争,欺行霸市将被扣分。
12.安全措施到位,邻里关系融洽,无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措施不到位,邻里关系不融洽,发生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将被扣分。
13.科学经营,善于扑捉市场信息,经营效益良好,对市场贡献大。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一)十星标准。
根据新农村建设新的具体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1.勤劳致富星:勤俭持家,勤奋劳动,有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以上,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2.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市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黄赌毒、制假售假和非正常上访等问题,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家族势力、拉帮结派,不参加邪教组织。
3.道德风尚星:家庭成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无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
积极完成村组投工投劳等公益事业任务,参加公益活动;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
4.科教文化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掌握1-2 门实用技术,青壮年无文盲,子女无辍学现象,家有科学技术、语言文学、法律知识等存书人均10册以上,积极参加群众性文体活动。
5.计划生育星:家庭成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近亲结婚、超生、非法收养子女、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问题。
家庭成员结婚自觉领取结婚证书。
6.敬老爱幼星:培养良好家风,经常关心子女生活、学习情况,教育子女讲文明、懂礼貌;自觉赡养家庭老人,保证老人吃好、穿好、住好,生病及时治疗。
主动照顾五保孤寡老人,积极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无虐待嫌弃老人、儿童的现象。
7.家庭和睦星:家庭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关系融洽,无家庭纠纷,群众评价好。
家长严以律己,无打架斗殴谩骂等家庭暴力行为;支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8.团结互助星: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互敬互助,遇事讲理,不蛮横粗野,不无理取闹,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见义勇为,敢于制止打架、抢劫、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
9.生态环保星: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
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办法
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办法(总4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办法为建立规范统一的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倡导卷烟零售客户诚信守法、文明经营,营造公平竟争、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完善卷烟零售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市场信息采集工作真实可靠,特制定全市卷烟零售诚信示范店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了倡导卷烟零售户诚信守法,本着评选科学、结果公开、过程透明的方针,坚持评选活动“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宁缺勿滥”。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个维护”,树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法制观念。
通过评选活动,切实提高卷烟零售户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引导广大卷烟零售户自觉守法经营,在全市形成规范有序的卷烟市场氛围。
二、评选对象鄂尔多斯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所服务的卷烟零售客户。
三、评选条件(一)评选客户必须在本辖区内的A、B服务分类中产生。
(二)许可经营时间必须超过2年。
(三)具有单独卷烟陈列柜台。
(四)无违法经营记录和举报记录。
(五)店面处于主要街区和商业中心。
(六)各辖区诚信经营户数量不超本辖区客户总数的10%。
(七)被评选客户为已选“百千”工程信息员。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一)宣传告知。
评选标准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于2009年4月中旬在《鄂尔多斯烟草报》上刊登告知。
各旗(区)可按照市局确立的评选标准于20 09年4月10日-20日期间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告知卷烟零售户,并将具体内容通过报纸进行宣传。
(二)评选程序。
由各旗(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负责实施。
具体流程:2009年4月20日-25日客户书面申请。
2009年4月25日-5月10日客户经理、专管人员初审核实。
2009年5月10日-15日卷烟零售者协会(包括消费者协会代表)会议审议。
2009年5月15日-20日各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市局(公司)批准。
(三)结果公示。
2009年5月20日-6月10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在《鄂尔多斯烟草报》上对评选的诚信经营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准则及评分细则
根据市场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和创建诚信市场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马军寨和翠竹农贸市场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激励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其文明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评比方法和比例
1、坚持以政策法规宣传和引导市场经营者积极参加评比活动,按照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和管理市场.
2、坚持按照评比的范围、标准、名额和程序开展推荐评比活动,被授予诚信文明经营户称号的经营者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3、坚持逐级推荐的方法,参加评选推荐的经营户按照由下而上逐级推荐进行.首先按各行业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进行初评,经评定委员会核准后,进行命名表彰.
三、“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标准
1、依法取得营业登记应满一周年以上;
2、依法经营,以诚信为本,重视商业信誉;
3、出售商品质量好,提供服务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依法、按时缴纳税费;
6、能够积极献爱心、主动回报社会;
7、所经营服务项目无投诉或积极解决投诉;
8、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9、严格遵守计量管理规定,做到包装标识规范,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
10、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检查,主动出示相关资料,做到不拒查、不拒检.
上述评定标准共十项每项评定合格为10分共计100分,达60分合格为A级;80分为AA级,100分为AAA级.
市场服务中心文明诚信经营户评分表
经营户姓名:。
五好文明经营户评选方案
五好文明经营户评选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文明城市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其中文明经营是文明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建设文明经营,不仅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还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为了鼓励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文明风尚,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五好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
本文将根据评选活动的要求,探讨评选方案的实施步骤和活动流程。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是评选活动的核心内容。
为了规范评选行为,提高评选公正性,我们将制定严格的评选标准,具体如下:(一)遵守市场规则。
评选对象应当遵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不搞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文明经营。
评选对象应该创造文明的购物环境,有序经营,遵守市场秩序和公共卫生卫生规定。
(三)团结协作。
评选对象应该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与其他商户保持友好关系,同时积极参加商会等民间组织,参与公益活动等。
(四)保护消费者权益。
评选对象应该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诚信原则。
(五)社会责任。
评选对象应该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税收、就业、环保等社会责任,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市的各类商户,包括超市、商场、餐饮店、服务行业等。
评选对象应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
四、评选程序(一)评选通知。
由文明办下发评选通知书,通知全市商会、全民广告和新闻媒体等第三方组织,广泛宣传评选活动。
(二)资格审核。
商位办将审核各商户的相关资料,确保评选对象的合法性和资格,不合规商户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三)宣传推广。
各商会和媒体将宣传推广优秀商户,组织广大市民参与评选活动,并将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反映给文明办。
(四)公示投票。
经过资格审核的商户将进行公示,邀请广大市民投票,将最后的五家文明经营户进行评选。
(五)评选表彰。
将对评选出的五家文明经营户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举行颁奖典礼。
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标准
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实施方案为激励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其文明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统领,以提高经营户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核心,以促进社会信用建设为目标,以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深入开展为重点,大力加强对经营户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督促经营户树立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树立以诚取信、以信取誉、以誉取利的意识,努力为经营户和消费者创建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优良秩序。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镇成立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领导小组。
组长:王学勇副组长:贾秀刚成员:郭本涛牛磊张丽艳刘静蒋迪评选办公室设在宣传科。
办公室主任郭本涛。
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创建“文明诚信经营户”活动的组织、检查和评比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一)评选范围:拥有合法主体资格且成立一年以上的经营户。
(二)文明诚信经营户标准:1、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证照明示、依法经营;2、文明服务、热情待客、保质保量,不诈不哄;3、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照章纳税;4、以诚为本,恪守商业道德,信守服务承诺;5、经营场所洁净、整齐美观、商品摆放有序;6、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活动,7、致富思源、扶贫济困,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8、反对迷信,自觉抵制黄、赌、毒和邪教、传销等违法活动。
9、食品经营者履行建立并执行进货台账(票证通)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较好。
农资经营者履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较好。
10、近一年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行政部门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在司法机关无违法记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无投诉记录。
四、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日至6月30日)各社区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充分调动工商户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推荐评选阶段(7月1至7月31日)各社区应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标准和要求,对辖区内的经营户进行筛选,并于8月10日前,向镇推荐2户,推荐时提交以下资料:1、《辛店镇工商局文明诚信工商户申报表》;2、被推荐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须提交前置审批复印件);3、被推荐的工商户的先进事迹。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一、评选背景与目的为了引领和激励广大经营户树立文明诚信经营的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商业道德建设,我们决定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表彰文明诚信经营户的先进典型,宣扬尊重规则、诚实守信、服务社会的商业道德,激励广大经营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经营水平和形象,推动商业行为更加正义、公平、廉洁。
二、参评条件1.经营户必须在本市注册,并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经营户所经营的行业必须合法,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3.经营户在过去一年内没有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记录;4.经营户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发生造假、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5.经营户需具备较高的商业道德素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6.经营户在过去一年内没有投诉记录,并且获得消费者的良好评价。
三、评选流程1.公示阶段:公示评选活动的目的、条件和流程,并向经营户提供参评的申请材料;2.报名阶段:经营户准备所需材料,并提交到评选委员会;3.材料筛选: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筛选,核实经营户的资格;4.参观评估: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经营户进行现场参观、评估,并进行记录;5.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参观评估的结果,综合考核经营户的综合素质和业绩,最终确定获奖名单;6.颁奖仪式:评选委员会将为获奖经营户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并发布获奖名单。
四、评选标准1.遵纪守法:经营户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商业规范,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2.诚实守信:经营户需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保证商品质量,诚实守信,言行一致;3.服务质量:经营户在服务过程中需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和满意度;4.社会责任:经营户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爱员工、支持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5.品牌建设:经营户需具备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对自身品牌进行有效管理和推广;6.创新发展:经营户需具备创新意识,不断提升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需求。
市场开展“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市场开展“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市场开展“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高广大经营户整体素质,提升市场信誉度,促进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经研究决定,以xx市场作为试点,开展“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
现根据市场实际,结合《市场设施租赁管理手册》的内容,特制定“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评选范围在本市场内,依法注册、证照齐全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均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评选分五类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100分。
(一)遵纪守法(分值:10分)1、拥护党的领导及国家方针政策;2、服从监管部门和市场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市场各项制度;4、签订执行《市场设施租赁管理手册》和《市场设施租赁合同》,并按时缴交各项税费。
(二)诚信经营(分值:10分)-2-1、不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和过期变质商品;2、不销售禁止上市商品和野生动物;3、明码标价,不以次充好,不短斤少两;4、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不拆卸、改装计量器具。
(三)文明服务(分值:20分)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2、对人热情,优质服务;3、热心公益,乐善好施;4、仪表端庄,穿着合宜;5、邻里相扶,和睦共处。
(四)安全生产(分值:20分)1、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和完善索票索证制度,按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2、按要求配置、更换灭火器材;3、爱护公共消防器材,不损坏、圈占和埋压消防栓;4、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路和电器,不超负荷用电;5、严禁使用煤气瓶、炉具,严禁明火煮食,严禁焚烧物品;6、不销售、存放化工易燃商品和危险物品,不存在人货混居。
-3-(五)秩序卫生(分值:40分)1、商品摆放有序,门面美观大方;2、保持通道畅顺,不占道经营和超范围经营;3、车辆按要求停放,不乱停乱放;4、爱护市场配套设施,保持设施完好无损;5、维护市场卫生整洁,店面摊档无垃圾堆放;6、自觉设置垃圾筐(桶),不乱丢乱堆放;7、定期清洗台位设施,不乱钉乱挂(贴);8、定期灭三害,保持店面摊档无鼠、无蟑螂和苍蝇。
盘锦市十星级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管理办法doc-盘锦文明网
盘锦市十星级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非公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信用盘锦建设,吸引广大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努力提高个体工商户诚实守信意识,实现从业者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为创建文明城市和建设信用盘锦做贡献的目标,根据辽宁省文明办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广泛开展城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道德信贷工程的通知》(辽文明办[2010]5号)要求,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个体私营协会、农信社盘锦办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十星级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活动,为促进评选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年10至11月组织一次评选或年度检查。
二、评选范围本市区域内,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刑事、行政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体工商户。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评选内容实行十星制,即:爱国爱党星、创业致富星、遵纪守法星、科技进步星、孝老教子星、人口计生星、倡导新风星、团结和谐星、环境卫生星、公益奉献星。
标准:爱国爱党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积极参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创业致富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坚持以诚兴业,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信用、守合同;有稳定的经营项目收入,经济效益明显,近两年连续盈利,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遵纪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经营,按章纳税,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没有恶性竞争的行为记录;无不良信用行为,无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不参与黄、赌、毒,无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科技进步星:积极参加各类文化、科学技术、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熟悉获取市场信息的正确方法,有独到、稳定的发展生产或经营项目。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一、评选对象
1. 该评选活动面向所在社区(或行业)的经营者。
2. 必须是合法注册并经营的企业或个体户。
二、评选标准
1. 企业形象和外观:包括门面布置、店招、标识牌、装修等。
2. 文明经营行为:包括整洁卫生、排污合规、无乱扔垃圾行为等。
3. 服务态度和素质:包括热情周到、礼貌待客、解决问题能力等。
4. 文明宣传与互动:包括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积极向上的言论等。
5. 社会责任感和诚信经营: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员工权益、产品质量保证等。
三、评选程序
1. 公示阶段:社区(或行业)公示评选活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评选对象的投票推荐。
2. 初评阶段:由评选组织单位通过收集和整理公众投票推荐,初步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对象。
3. 评审阶段:评选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团队对候选对象进行现场访查和深入了解,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4. 公示及决选阶段: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进行公众意见征求,最终确立获奖对象。
四、奖励与表彰
1. 对于获得评选的文明经营户,可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进行宣传报道。
2. 可在社区公布获奖名单,并安排相应的颁奖典礼。
3. 对评选获奖者进行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其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上细则仅供参考,实际评选细则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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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准则及评分细则
据市场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和创建诚信市场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马军寨和翠竹农贸市场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激励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其文明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评比方法和比例
、坚持以政策法规宣传和引导市场经营者积极参加评比活动,按照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和管理市场。
、坚持按照评比的范围、标准、名额和程序开展推荐评比活动,被授予诚信文明经营户称号的经营者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坚持逐级推荐的方法,参加评选推荐的经营户按照由下而上逐级推荐进行。
首先按各行业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进行初评,经评定委员会核准后,进行命名表彰。
、“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标准
、依法取得营业登记应满一周年以上;
、依法经营,以诚信为本,重视商业信誉;
出售商品质量好,提供服务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无不良信用记录;
、依法、按时缴纳税(费);
、能够积极献爱心、主动回报社会;
、所经营服务项目无投诉或积极解决投诉;
、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计量管理规定,做到包装标识规范,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
0、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检查,主动出示相关资料,做到不拒查、不拒检。
述评定标准共十项每项评定合格为10分共计100分,达60分合格为A级;80分为AA级,100分为AAA级。
市场服务中心文明诚信经营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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