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容市貌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治安管理【发文字号】鹤政办发[2016]49号【发布部门】鹤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22【实施日期】2016.08.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容市貌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6〕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容市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2日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容市貌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提高关系百姓生产生活等重要民生方面的城市管理水平,构建优美、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容貌,让百姓生产生活更加便利,让城市更加美好。

按照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容市貌。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按照综合整治、疏堵结合、规范引导、强化监管的思路,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属地管理、职能负责、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联动,各执法部门集中综合执法,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环境治理,大力开展城市秩序、环境卫生、建筑施工、违法违章建筑等整治,对各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解决城市市容方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水、电、热、气及道路、公园、广场等关系民生的城市管理工作,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的原则。

明确市容市貌标准,规范城市管理行为,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城市管理执法责任,实行综合执法,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17〕12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17〕12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17〕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27日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全国、全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7〕40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理任务根据国家、省“放管服”改革决定和有关工作部署,对2017年5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本次清理任务具体包括:(一)按照国办发〔2017〕40号文件要求,在历次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2013年以来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等改革决定和为落实上述改革而修改、废止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重点清理与2016年12月以来国家、我省发布的改革决定不一致的内容,并提出具体修改、废止意见。

对涉及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间有关改革决定,应予修改、废止但尚未修改、废止的也应提出具体修改、废止意见,确保清理全面、到位。

坚决清理规范性文件中变相设立行政审批、违法增设审批条件、增加审批流程的规定。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规〔2017〕9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规〔2017〕9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规〔201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3日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冬季清除冰雪工作,保障冬季城市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雪为令,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时清除街路冰雪,树立清雪是城区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的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公德意识,建立以城区各单位社会群体为主体的清运体系和机制,提高我市冬季清冰雪质量,及时清除街路冰雪,努力创建交通顺畅、市容整洁、出行方便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原则本着“政府领导、部门管理、分区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创新管理观念,坚持绿色清雪,保护道路设施,以环卫专业部门和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驻军、私企及个体商户、物业公司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全面参与清冰雪工作,确保市区清除冰雪工作及时到位。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我市清冰雪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市清冰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李旭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及市精神文明办、市爱卫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办室、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区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

区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区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区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编制背景:____年将举办一届区级冬季运动会,为了保障运动场馆和比赛道路的安全,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需要对场馆和比赛道路进行清冰雪工作。

本方案旨在制定清冰雪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高效、安全、科学。

一、工作目标1.确保____年冬季运动会各场馆和比赛道路的安全通行。

2.保证比赛道路的状态达到比赛要求,提供良好的比赛环境。

3.做好场馆和比赛道路的冰雪清除工作,确保比赛无障碍完成。

4.保障人员安全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对比赛的干扰。

二、工作内容1.制定详细的清冰雪工作计划。

对比赛场馆和比赛道路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每个场馆和道路的结构和特点,制订清冰雪工作的详细计划,包括工作时间、工作顺序、工作方式等。

2.组织清冰雪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计划,组织足够的清冰雪工作人员,包括清雪机械操作员、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

要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3.配置清雪机械和工具。

根据工作计划和场馆道路的特点,配备适合的清雪机械和工具,包括大型除雪机、除冰液喷洒设备、除雪铲、融雪剂等。

保证清雪机械和工具的工作状态良好,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4.清除场馆和比赛道路上的冰雪。

根据工作计划,对场馆和比赛道路进行冰雪清除作业,包括除雪、除冰、融雪和保洁等工作。

要特别注意对冰面的处理,保证场馆冰面的平整度和比赛道路的安全性。

清冰雪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处理积雪和冰凌,避免堆积影响比赛。

5.确保清冰雪工作的安全。

工作人员要佩戴好安全装备,特别是在清除冰雪时要加强警戒,防止滑倒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对于施工区域和施工路段要进行临时管制,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护栏,疏导交通。

三、工作时间安排1.场馆清冰雪工作:根据场馆的特点和比赛的时间安排,提前进行场馆的冰雪清除工作。

比赛前要确保场馆冰面的平整度和安全性。

2.比赛道路清冰雪工作:根据比赛道路的紧张程度和比赛的时间安排,提前进行比赛道路的冰雪清除工作。

比赛前的最后一天要对比赛道路进行最后一次的冰雪清理,确保道路的状态达到比赛要求。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工作职能调整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工作职能调整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工作职能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24•【字号】鹤政办发〔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工作职能调整的通知六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理顺城管领域建设管理监督职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21〕3号)和《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鹤政发〔2021〕4号)精神,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职能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经市政府17届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工作职能作出调整。

一、调整至区级政府行使的部分工作职能(一)调整至区级政府的行政权力事项。

调整至区级政府受理的行政权力事项41项、调整至区级政府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26项。

(二)实行区级执法。

1.各区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各区政府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违法违章建筑、供热、供(排)水、燃气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3.各区政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信访维稳、涉法涉诉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三)水热气信访维稳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负责供(排)水、供热、供气工作的信访维稳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二、城管执法和环境卫生队伍调整至区级政府(一)城管执法队伍。

结合目前派驻各区城管执法大队的现状,将人员、车辆、装备、党组织关系整建制移交区政府,实行双重管理,人员编制、工资待遇按原渠道保障,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日常管理、干部使用等以区政府意见为主。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13•【字号】鹤政办发〔2017〕79号•【施行日期】2017.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7〕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3日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为进一步提高暴雪清除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效清除城区道路和居民区的冰雪,建立健全暴雪清除应急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冰雪造成的交通堵塞,确保道路畅通、市民出行方便、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依据《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鹤岗市城区清理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我市城区范围的主次干道、坡路、桥涵、公交站点、学校、医院、红绿灯路口、居民区和室外公共场所的冰雪清除应急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强化暴雪清冰雪工作的组织,进一步完善清冰雪基础工作建设,提高暴雪清除应对能力,把预防和处置有机结合,做到早预报、早报告、早准备、早清除。

(二)坚持分级管理原则。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政府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的应对暴雪清除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各部门的行政执行能力,建立综合协调的城区暴雪清除应急处置体系。

(三)坚持广泛参与原则。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部门、清冰雪专业队伍、门前清雪责任单位和驻鹤部队、武警及群众团体联动的暴雪清除应急机制。

(四)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

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应急责任部门、责任人、联系人,落实参与应急作业人员数量,确保应对暴雪的各项保障到位。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06•【字号】鹤政办发〔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8〕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6日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为做好今冬明春电热煤和燃气供应的预警、协调和保障工作,确保全市电热煤和燃气供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工作目标:确保今冬明春电热煤及燃气供应,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

工作原则:一是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

二是坚决守住“电网不限电、供暖不停热、煤矿安全生产不出事故”三条底线。

三是增产量、保供应、保安全、稳价格。

四是守土有责,各负其责。

二、重点保障企业依据现有发电及供热企业装机容量、供热面积和燃气供应企业情况,确定以下13户企业为重点应急保障企业:(一)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二)龙煤鹤矿公司热电厂(三)龙煤鹤矿公司立达矸石热电厂(四)萝北兴汇热电厂(五)绥滨县盛蕴热电有限公司(六)鹤岗市万隆热电供应有限公司(七)鹤岗市惠生供热供水有限公司(八)鹤岗市热力有限公司(九)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十)北燃鹤岗聚源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十一)鹤岗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十二)市供销合作社(石油液化气公司)(十三)鹤岗市洺洋液化气有限公司三、应急响应条件(一)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电煤库存高于7天的警戒库存,低于15天的合理库存时启动应急响应。

(二)其他9户热电联产企业和3户燃气企业煤炭或燃气库存高于3天的警戒库存,低于7天的合理库存时启动应急响应。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鹤政发[2010]38号【发布部门】鹤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2.02【实施日期】2010.12.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的通知(鹤政发〔2010〕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经市政府十四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工作,提高城区冰雪清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清理冰雪管理、检查和协调工作。

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冰雪清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冰雪清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义务冰雪清理的意识。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支持冰雪清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工作,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及手段改善冰雪清理作业条件。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办法》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违反《办法》的行为。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冰雪清理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冰雪清理、运输、处理成本,将冰雪清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购置冰雪清理设备和清除灾害性暴雪的经费按实际情况及时拨付,并给予保障。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七条冰雪清理工作责任划分:(一)工农、向阳两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道、桥梁等城市公共区域及无责任单位或无责任人的区域,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专业单位负责;街巷、居民住宅区由工农、向阳两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单位进行清理。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岗市浮箱固冰通道领导小组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岗市浮箱固冰通道领导小组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岗市浮箱固冰通道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28
•【字号】鹤政办发[2011]17号
•【施行日期】2011.03.2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岗市浮箱固冰通道领导小
组的通知
(鹤政办发〔2011〕17号)
各有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鹤岗市浮箱固冰通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杨贺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于兴邦鹤岗军分区副司令员
史洪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陶信顺萝北县委书记、县长
丁友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郭长青市外事办主任
王德江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处长
郎伟秋市政府驻比罗比詹商务代表处副主任
郭炳川萝北县县长助理、萝北县口岸委主任
陈军萝北海关关长
王忠明萝北边防检查站站长
刘运江萝北县海事处处长
尉哲萝北边防五团团长
魏永刚萝北检验检疫局局长
张全成萝北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继武萝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史洪生(兼)。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
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12.20
•【字号】鹤政办发〔2019〕39号
•【施行日期】2019.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鹤政办发〔2019〕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遵循“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原则,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对2019年4月1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保留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7件,废止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具体清理结果见附件)各相关部门如有需要修改的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各起草单位修改后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程序重新提请市政府发文。


级各部门要防止出现因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造成有关行政管理工作无据可循,确有需要的,应及时制发新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鹤岗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附件。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1•【字号】鹤政办发〔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1日鹤岗市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市政府十六届一次全会及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活力边城、幸福家园为目标,以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动员组织全市各方力量,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重点整治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在短时间内使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有更加明显改观,城市形象有更加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更加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重点对各区死角死面、背街背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弃管楼、弃管小区的垃圾废物、残冰积雪进行整治,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城市绿地(绿篱)、公园广场、商业区、城区建筑工地的卫生保洁,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治理区域达到无污冰残雪;无散倒、死角垃圾;无堆积泥土;无砖石瓦块及其它废弃杂物。

通过此次活动,实现城市环境面貌大改观,为全市人民打造一个更加清新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

三、实施步骤此次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之后进入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区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区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区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全面排查道路及交通设施情况,建立清雪清冰工作档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对可能出现结冰现象的区域提前设置警示标志,引导交通车辆和行人绕行;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恶劣天气引发的冰雪灾害,确保交通安全;采用机械化设备,对主干道和重要道路进行疏通,集中精力确保主要交通线畅通无阻。

二、加强沿街排水系统清理,预防结冰积水现象发生,确保道路通行畅通;落实责任人员对下水井盖、排水口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减少结冰积水风险;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机制,对突发情况进行快速响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加强社区冰雪清理工作,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组织居民参与道路及公共区域的冰雪清理,鼓励市民自发清理周围环境,共同维护社区卫生;加大对社区保洁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其清扫技能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

四、加强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运行秩序;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检测轮胎是否磨损严重、制动系统是否正常等,提高行车安全性;设立临时交通岗,对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状况进行及时疏导,保障道路畅通。

五、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清除冰雪工作,确保市民生活安全和舒适;对公共场所如医院、学校、商场等重点区域,加强清扫工作,保障市民通行安全;建立清洁评估制度,对相关单位的清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六、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向市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冰雪天气注意事项,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加大应急演练力度,提高市民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以上为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旨在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6•【字号】鹤政办规〔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鹤政办规〔2022〕5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经市政府17届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鹤岗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鹤岗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26日鹤岗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鹤岗市冰雪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2022-2030年)》,推动我市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1.支持冰雪企业发展。

将年度计划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冰雪产业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享受市重点项目有关政策支持。

加大对“百大项目”等重点项目服务力度,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专人跟进,超前服务,实施“面对面”“点对点”技术帮扶,特殊项目不受节假日限制,随到随办,按时办结,确保重大项目早日落地。

对冰雪经济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可以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2.支持冰雪设施建设。

对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室内冰雪场地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以上,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的,各级政府按现行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3.支持冰雪旅游发展。

对旅行社组织游客在我市停留2天1夜(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A级冰雪旅游景区的,按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印发的《黑龙江省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标准执行。

区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区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区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冬季清冰雪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任务。

本方案旨在有效组织和实施清冰雪工作,确保城市的畅通和安全。

二、工作内容1.建立清冰雪工作指挥部:成立由政府主管部门领导组成的清冰雪工作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清冰雪工作。

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冬季应急行动计划。

2.资源准备:确定清冰雪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并做好充足的储备和调配准备。

3.人员培训:对清冰雪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和处理方法的能力。

4.道路防滑处理:根据天气预报和道路情况,对主要道路和交叉口进行防滑处理,包括喷洒防滑剂和撒施融雪剂,以保证道路的安全通行。

5.积雪清除:在积雪量较大的情况下,组织对主要道路进行机械清雪,确保道路的畅通。

同时,对人行道、小巷和停车场等地方进行手工清雪。

6.雪堆清理和储存:将机械清雪中产生的雪堆进行分类处理,对可能存在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并储存,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7.冰凌处理:及时清除冰凌,防止其对交通和行人造成不便和危险。

8.监测和预警:建立冰雪天气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布冰雪预警信息,提醒市民注意安全出行。

1.建立和完善冰雪信息收集和发布系统,收集各方面的冰雪信息,包括天气预报、道路情况、交通状况等。

2.根据冰雪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工作重点和紧急处理地点。

3.协调和调度清冰雪工作人员和设备,确保足够的人力和机械资源投入到清冰雪工作中。

4.制定清雪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5.实施清冰雪工作,包括道路防滑处理、积雪清除、雪堆清理和储存等。

6.对清冰雪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定期总结和评估清冰雪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下一次清冰雪工作做好准备。

四、责任分工1.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和制定清冰雪工作方案,协调和调度各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

2.交通部门:负责道路防滑处理和积雪清除工作。

3.环保部门:负责雪堆清理和储存的处理工作。

区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区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区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清冰雪工作是冬季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工作,对于确保道路畅通、保障市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针对区冬季清冰雪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并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预警机制、应急措施、设备保障、人员培训与管理、宣传推广等。

一、预警机制1. 完善天气预警系统,与气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及时掌握冰雪天气预报情况。

2. 建立区域性冰雪预警系统,针对每个区域的天气特点制定预警等级,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发布工作。

3. 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公共交通公司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位。

二、应急措施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冰雪天气发生时能迅速调动人力资源和物资设备。

2. 配备足够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建立一支快速响应的清雪队伍,以保障道路及时畅通。

3. 积极与社区、学校、商业机构等建立联系,提前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减少冰雪天气对市民和商业活动的影响。

三、设备保障1. 定期检查和维护除雪机械设备,确保其在冰雪天气到来前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配备足够数量的除冰剂、融雪剂等器材,确保在清雪工作中能迅速投入使用。

3.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确保除雪设备的供应和维修。

四、人员培训与管理1. 定期开展清冰雪工作的培训,提升清雪人员对设备使用、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的掌握。

2. 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清雪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3. 加强对清雪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宣传推广1.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冬季清冰雪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 对冰雪天气驾驶技巧进行宣传和普及,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多方面宣传冰雪清扫工作,增加公众参与度,形成全民共治的氛围。

总之,区冬季清冰雪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了预警机制、应急措施、设备保障、人员培训与管理、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内容。

鹤岗除雪方案

鹤岗除雪方案

鹤岗除雪方案概述本文档旨在介绍鹤岗市的除雪方案,包括除雪的时间安排、除雪的方法和工具、以及除雪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除雪是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安全的重要工作,因此本方案的执行至关重要。

除雪时间安排鹤岗市的冬季降雪较为频繁,为了确保交通畅通和居民生活便利,除雪工作要及时开展。

以下是鹤岗市的除雪时间安排:1.大雪后的第一时间:大雪过后的第一时间,应立即启动除雪工作。

这一时期除雪工作的重点是清理主要道路和交通要道,以确保交通畅通。

2.持续降雪期间:在持续降雪的情况下,除雪工作应持续进行。

在主要道路得到清理后,可以逐渐对次要道路和居民小区进行除雪,以保障居民正常出行。

3.降雪结束后:在雪停后的第一时间,应对剩余的道路和区域进行全面清理。

除雪方法和工具为了高效地进行除雪工作,需要采用合适的方法和工具。

以下是常用的除雪方法和工具:1.铲雪:对于少量的积雪,可以使用铲雪工具进行清理。

铲雪时要注意姿势正确,避免扭伤身体。

雪铲应有适当的长度和宽度,以方便操作。

2.扫雪机:对于大面积的积雪,可以使用扫雪机进行清理。

扫雪机具有较大的工作宽度和较高的工作效率,特别适用于清理宽阔的道路和广场。

3.融雪剂:在除雪过程中,可以使用融雪剂来加速积雪的融化。

融雪剂通常含有化学物质,可以降低积雪的融点,快速融化积雪。

在使用融雪剂时,要注意使用安全,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除雪注意事项除雪工作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操作要点,以下是在除雪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1.安全第一:在进行除雪工作时,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穿戴防滑鞋,防滑手套等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2.防寒保暖:在寒冷的环境下工作,要做好保暖工作,如穿戴厚重衣物,戴好帽子,戴上口罩等,以防止低温对身体的伤害。

3.道路封闭:在清理交通要道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4.多人合作:在除雪工作时,可以使用团队合作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5.定期维护:除雪工作完成后,要对使用的工具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并储存好以备下次使用。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镇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镇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镇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鹤政办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镇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2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城镇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10日鹤岗市城镇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住建厅等十五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省城镇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建建〔2021〕1号)部署要求,为推进我市专项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全力消除城镇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有效防范房屋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压紧压实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住房屋建筑安全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清查范围和重点。

1.清查范围。

各县、区建成区所有既有房屋和在建房屋。

2.清查重点。

①未依法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②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④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⑤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⑥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⑦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⑧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⑨未依法取得消防及相关生产经营手续,或者存在前述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及相关生产经营手续,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气污染综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气污染综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鹤政办发[2017]64号【发布部门】鹤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0.16【实施日期】2017.1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7〕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6日鹤岗市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 年)的通知》(黑政发〔2016〕8 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 年)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25 号)精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加强全市供暖季(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4 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基本思路: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核心,以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和低矮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综合考虑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污染影响范围和社会反响程度等各方面因素,对燃煤、工业、机动车、秸秆焚烧和城市面源等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主要目标: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指标。

全市PM 10 年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PM 2.5 年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2017 年至 2018 年供暖季,全市重污染天数达到省目标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鹤政办规[2016]6号
【发布部门】鹤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14
【实施日期】2016.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规〔20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冬季清除冰雪工作,保障冬季城市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雪为令,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时清除街路冰雪,树立清雪是城区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的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公德意识,建立以城区各单位社会群体为主体的清运体系和机制,提高我市冬季清冰雪质量,及时清除街路冰雪,努力创建交通顺畅、市容整洁、出行方便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原则
本着“政府领导、部门管理、分区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驻军、私企及个体商户、物业公司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全面参与清冰雪工作,确保市区清除冰雪工作及时到位。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市清冰雪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李旭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鹿英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鹤岗日报社、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广播电视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巡警支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六区区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诗伦担任。

四、责任分工
(一)六区政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