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的管理,保障广阔群众的生育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该医院内全部计划生育服务相关部门和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的宗旨是坚持人民利益最大化原则,供应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促进全面协调可连续发展。

第四条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的核心任务是引导和帮忙居民科学合理地进行生育,供应相关咨询、检测、手术等服务。

第五条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应坚持科学、民主、便民、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协调第六条医院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负主任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构成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医院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和工作方案,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八条医院每年依据计划生育服务的需要,订立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报送计划生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引导,做好工作沟通、联席会议等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组织计划生育服务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生育政策和生育知识,引导居民科学理性地进行生育。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的咨询制度,为居民供应包含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计划生育服务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居民的计划生育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保密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手术管理制度,保证手术的操作规范、安全和效果。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

第四章资源保障第十六条医院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设备的配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医院应合理调配和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的人员资源,确保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本领。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调整人口结构,控制出生人口数量,促进人口发展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准则计划生育工作应遵循计划生育法和“行八” 精神,实行计划生育管理,既保护预备生育人群的健康,又确保达到人口控制和改善人口结构的目标。

第二章计划生育的定义和内容第四条计划生育的定义计划生育是指为了控制人口出生率、增加生育与生活的质量,来达到预防人口过度增长和促进人口合理结构的目标,对于女性生殖机构(子宫内膜、输卵管、卵巢及其他与生育有关的组织和器官)进行技术手段调控的现代生育措施。

第五条计划生育的主要内容计划生育的核心内容包括婚育指导、避孕、节育、引产、不孕不育等。

同时也是控制生育率、总和生育率、人口因素结构和质量的主要手段。

第三章计划生育方针第六条人口规模设置我国的人口规模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生育政策进行调整。

包括关注农村和城市居民的人口结构,发展人口普查和其他相关技术手段,并向生育政策制定单位提交具体的人口规模报告。

第七条制定生育计划为了控制生育行为,贯彻节育意识,我们需要制定全民生育计划。

同时,针对特定人群也需要制定它们的专门计划。

第八条推行避孕节育技术为了控制生育,应大力推广避孕节育技术,不断提高技术和服务质量。

要加强医务人员对居民避孕药具的优惠政策的认识和宣传,促进避孕节育技术的推广和普及。

第四章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第九条全民责任制本城市实行计划生育全民责任制,包括政府和全民两个层面。

(一)政府责任政府应当坚持科学的生育政策,为了人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全民责任全民应当自觉履行生育计划,保持避孕节育意识,配合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工作积极,生育健康。

第十条计划生育领域权责分明各级政府和单位应当在计划生育和其他任务中明确权责。

(一)政府职责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方面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制定计划生育技术、管理规程和政策,培训计划生育相关从业人员,促进生育健康。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质量,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范围内的所有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全面贯彻实施。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促进人们正确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增强人们的计划生育意识。

第五条政府应当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力度,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第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配合政府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规章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措施、计划生育奖励和处罚等方面。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计划生育管理细则,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计划生育政策第九条我国采取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的原则。

第十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政府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列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各级政府必须坚决执行。

第十二条鼓励婚后晚育,提倡孕产前期检查,保障胎儿的健康。

第十三条鼓励家庭规划,建立健康的家庭关系,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第十四条政府将制定相关措施,奖励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惩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政策的执行。

第三章计划生育措施第十六条政府将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科学指导,提供婚育指导服务,帮助人们做好生育规划。

第十七条政府将建立健全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提供婚姻登记、生育登记、避孕授教等服务。

第十八条政府将加大对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计划生育意识,增强执行力。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政府将组织专家进行指导,帮助其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政府将提供奖励,鼓励其继续执行下去。

计划生育条例 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条例 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条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人口结构合理发展,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家庭经济稳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第三条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维护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健康和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政府各级应当加强计划生育组织的领导,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政府各级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计划生育意识。

第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支持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

第七条国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予以惩处,并对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八条本条例所称计划生育,是指依法实施人口统筹和生育服务管理的活动。

第二章计划生育政策第九条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健全的计划生育管理体系,保证人口数量总体合理稳定。

第十条国家对计划生育有六条基本原则,即全面普及生育知识,提倡晚育孩,控制生育数量,优化人口结构,保障儿童权益,维护家庭幸福。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采取合法结扎、安全避孕等生育措施的夫妇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国家对超生的处罚情况分为属于单个超生或多次超生、超生种类、情节严重的情况。

第十三条对于超生的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超生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后果赔付。

第十五条对于超生的刑事处罚包括拘留、监管和徒刑。

第十六条对于计划生育政策违规的情况,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理,确保政策的执行。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调查取证等方式确保惩处的公平和公正。

第十九条禁止刻意生育女婴、弃养女婴和其他侵犯女婴权益行为。

第二十条对于刻意生育女婴和其他侵犯女婴权益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弃养女婴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于儿童权益的保护,国家建立健全的保护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为贯彻落实《___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市卫生局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切实落实措施和责任,进一步加强本院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制订以下制度: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继续学习贯彻《___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一法一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已婚育龄夫妇对计生政策的认识,增强执行政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使之成为一项自觉,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____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医院议事日程,突出位置,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进一步____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一级抓一级的做法,逐级签订责任书;院长跟科室组长签订责任书,科室组长跟个人签订责任书,把计划生育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级干部身上。

强化责任追究制、对满报、漏报已婚育龄妇女。

造成计划外生育的,除依法规追究超生对象的责任和处理外,将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执行婚育计划生制度对卫生院干部、职工(含聘用工、临时工)、提倡按法定年龄推迟三年(即男____周岁,女____周岁)以上申请结婚,并要求按规定申领《准生证》、方准生育,生育后应向市卫生局申报备案。

正常生育满三个月,剖腹产满半年应上节育环,并将有关证件原件送交卫生院查验。

四、建立健全查环查孕制度和公示制度对已婚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要按规定如实上报,且上报准确,不得瞒报、漏报,落实专人负责对已婚育龄妇女按期到所在地计生服务所接受孕情检查,临时聘用人员无按期查环查孕的,一律辞退,发现计划生育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每次孕情检查情况按规定时间准时上报备案,对不按期进行孕情检查的,将按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随访监督,严格请假制度进一步严肃功劳纪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专人定期上门家访,掌握情况,跟踪了解,并按时督促孕查,同时设立____箱、____电话,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凡群众____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迅速____,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并级时将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卫生院____电话____六、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夫妇档案卡、结婚登记册,落实节育登记册、按期查环查孕登记册、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对象的生育,节育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努力使计生管理工作上水平、____阶。

人民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四篇)

人民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四篇)

人民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根据____、____《____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____决定》,《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政府194____及____市____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要求,我院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我院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一、学习。

____全院开展计划生育法规学习,每月进行一次计划生育例会及督查会议的开展。

二、四禁(院区医务人员必须执行四禁工作)1、严禁利用b超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2、严禁实施假节育措施,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

3、禁止非妇产科医师开展孕检及孕期b超检查。

4、禁止非妇产科医师开具计生药品。

三、定职责:(一)计生专干的职责1、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各项指标。

2、做好院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建档及信息化管理,按时完成各项计划生育统计报表。

3、掌握院内育龄人口及本院流动人口育龄人口的信息、登记、建档、及孕检工作。

4、督促、监督、核实本院孕检、b超、住院分娩、孕____周终止妊娠的资料及时准确的实时通登录。

5、查验计生药品库存发放与登录。

6、负责办理《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手册》一孩《生育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的有效证件。

7、做好本医院职工独生子女每年多种政策性的补助计划及有关慰问工作。

8、做好对已婚育龄妇女职工的产后、术后随诊,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办好计划生育专栏,宣传计划生育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

10、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办好计划生育专栏,宣传计划生育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

11、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妇产科医师的职责1、对早孕检需验证____,孕____周孕检及住院分娩需验证其____和准生证,并对无证的孕产妇及时准确的登记及录入电脑信息。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4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4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标题: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普查与计划生育统计第三章婚姻登记与婚育双方年龄限制第四章怀孕与避孕措施第五章临床妊娠检查与产前护理第六章健康生育宣传与教育第七章非法生育、乱收费和违法行为处理第八章激励政策与扶助措施第九章监管与处罚第十章督察与考核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合理调控人口数量和结构,维护人口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包括各级政府机关、计划生育部门、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合理、人性化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坚持生育与非生育的平等待遇和平等权利,尊重妇女和夫妻的自主选择,倡导健康、平安、幸福的家庭观念。

第五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协调,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推动人口专项规划的有序实施。

第二章人口普查与计划生育统计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人口普查与计划生育统计,包括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等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第七条基层政府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人口普查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人口普查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应及时反映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中,保证数据的及时共享和利用。

第三章婚姻登记与婚育双方年龄限制第九条所有未婚夫妻应在年满18周岁的情况下合法结婚,禁止早婚和包办婚姻。

第十条准夫妻双方应签订婚前医学检查协议,接受必要的婚前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婚育双方的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婚育双方年龄限制:男方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方年龄在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第十二条超过婚育双方年龄限制的夫妻,应提供合理的生育计划和生育能力鉴定证明,经备案后方可生育。

2023年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为了统筹控制人口数量、加强人口结构调控,提高人口素质和人口资源保护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计划生育的目标是实现人口数量合理控制,达到人口素质提升,保障人口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全面、系统、可持续的原则,统筹城乡人口控制,加强人口政策研究,提高人口政策科学化和针对性。

第五条计划生育工作应当有序开展,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计划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章生育政策第六条国家将实行晚婚晚育政策,鼓励适婚年龄延迟,延缓生育年龄。

第七条国家将设立优生优育奖励制度,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财政奖励支持。

第八条国家将实行二孩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二个子女。

第九条国家将继续执行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对未生育或少生育子女的家庭给予财政奖励支持。

第十条国家将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惩罚制度,对超生、早产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予以处罚。

第三章计生服务第十一条国家将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提供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咨询、技术指导、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政府将加大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投入,提升服务设施和人员水平,保障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社会各界将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提供志愿者服务,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促进计划生育观念的普及。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国家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政府将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完善计划生育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动态,科学制定人口政策。

第十六条国家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系统,保护个人计划生育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第十七条社会各界和媒体将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及时反映问题,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计划生育服务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服务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保障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全境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各地区和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四条实行计划生育,遵守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是每位公民的义务。

第五条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夫妻双方应共同履行计划生育的责任。

第六条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第二章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计划生育服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配备专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计划生育服务。

第九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加强对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

第十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保护用户的隐私权。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加强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计划生育服务内容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服务内容包括生殖健康检查、避孕指导、生育咨询等。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加强对避孕方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用户的避孕意识。

第十六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生殖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加强对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关怀和保护,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章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第十八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

第二十一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提高服务水平。

规章制度生孩子

规章制度生孩子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生育行为,保障员工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提高生育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其配偶。

二、生育政策1. 生育政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员工生育期间,享受国家法定产假、陪产假等相关待遇。

3.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员工,可享受生育补贴。

三、生育管理流程1. 员工计划生育前,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生育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生育申请进行审核,符合生育政策的,予以批准。

3. 员工生育期间,应按照国家法定产假、陪产假等规定,按时办理休假手续。

4. 员工生育后,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生育待遇手续。

5. 员工生育期间,如需延长产假,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6. 员工生育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恢复工作,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恢复工作。

四、生育待遇1. 产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员工,可享受98天产假。

2. 陪产假:男方在女方生育期间,可享受7天陪产假。

3. 生育补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员工,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五、违规处理1. 员工故意隐瞒生育事实,虚报生育待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生育待遇,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员工生育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员工生育期间,如发生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规章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为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发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计生规章制度

单位计生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保障职工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国家政策导向原则;(二)职工自愿原则;(三)宣传教育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原则;(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由单位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第四条本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

第五条通过多种形式,如讲座、培训、宣传栏、网络等,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知识、优生优育知识等。

第六条鼓励职工参加计划生育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章计划生育管理第七条本单位职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第八条新婚职工应在办理结婚登记后30日内,向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告生育情况。

第九条职工生育子女,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条件,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生育登记。

第十条职工计划外生育,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十一条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单位应当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十二条职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困难,可以向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反映,单位将积极协调解决。

第四章计划生育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计划生育手术及时、生育登记手续齐全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职工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家庭困难,单位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单位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单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全文,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计划生育是指通过政府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控制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的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对于维护人口平衡、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计划生育的目的计划生育的目的是保证人口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促进人口结构调整,提高人口素质,并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人口基础。

三、计划生育的原则1. 自愿原则: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不得进行强制或限制。

2. 平等原则:无论男女、城乡、高低收入人群,都应享受相同的计划生育政策待遇。

3. 科学原则:制定计划生育政策应根据科学的人口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生育政策措施。

4. 法制原则:计划生育依法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的规定。

四、计划生育的措施与政策1.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制度: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增强遵守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2.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的生育服务机构和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点,为夫妻双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指导和服务。

3. 实施生育政策差异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4. 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和补贴政策:鼓励计划生育的夫妻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提高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5. 加强计划生育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系统,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的意义1. 促进人口结构优化:通过控制人口数量和合理调整人口结构,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提高人口结构的优化程度。

2. 保障社会资源可持续发展:合理控制人口数量,确保社会资源供需平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 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过度超生,减少人口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4. 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通过控制人口数量和合理调整人口结构,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和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计划生育科工作制度(4篇)

计划生育科工作制度(4篇)

计划生育科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防止政策外生育。

二、计划生育工作由局长任第一责任人,副局长担任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安排专人担任,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统计、信息通报、避孕药具发放、相关的服务以及协助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优待奖励日常具体工作。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党政做好计划生育有关工作。

三、局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听取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并向计划生育部门报告情况。

四、在调入、招考、招聘干部职工(含临时工)时,应检查其计划生育证明,并按“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原则进行办理。

在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或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与育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规定向其户籍地街(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移交计生档案。

五、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落实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

六、按规定每年至少二次(间隔半年),____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到县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检查。

定期对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效果进行检查,引导政策外孕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因避孕节育方法发生副反应或并发症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诊治,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保障妇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七、做好对本单位、本系统已婚男干部职工配偶计划生育情况的反馈和监控,计生兼职人员每年至少二次与本单位已婚男性配偶(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的)所属单位联系交流情况,做好计生调查,并由男性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孕情检查证明或男性配偶所在单位回函。

八、建立健全计生信息、档案。

全体已婚育龄人员的婚姻、生育等情况的档案;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检查登记册;已婚育龄妇女普查普治专用记录表;配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镇)计生部门计生调查回函登记册。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总则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_____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2、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二、生育调节1、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再婚后无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医院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医院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医院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计划生育工作,包括生育服务、节育服务、避孕服务和不孕不育服务等内容。

第三条本医院计划生育工作遵循“健康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推行全面计划生育,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促进人口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医院设立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生育服务第五条本医院开展生育服务,为育龄夫妇提供孕前咨询、孕前检查、孕期保健、分娩服务等服务。

第六条发现孕妇出现疾病或高风险情况,应及时转诊到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第七条本医院建立孕妇产检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孕妇的个人信息、孕检情况、检查结果等,确保孕期健康。

第八条孕妇在分娩时,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指导和帮助,保障母婴安全。

第三章节育服务第九条本医院开展节育服务,为已生育夫妇提供避孕措施和节育咨询。

第十条节育服务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环、避孕药丸、避孕注射等各种避孕方式,由受过专业培训的医护人员提供指导。

第十一条对于需要进行人工节育手术的患者,应严格按照手术操作规范进行手术,保障手术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四章避孕服务第十二条本医院开展避孕服务,为未育夫妇和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提供避孕措施和避孕咨询。

第十三条避孕服务包括避孕套、避孕药、避孕环等避孕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指导。

第十四条对于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提供专业的避孕知识宣传和心理咨询服务,指导他们健康正确地进行避孕措施。

第五章不孕不育服务第十五条本医院开展不孕不育服务,为不孕不育夫妇提供生育调理、生殖辅助技术等服务。

第十六条对于不孕不育的夫妇,应根据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进行综合治疗。

第十七条对于需要进行人工受孕或试管婴儿等技术的患者,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障操作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本医院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学院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学院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学院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学院内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院内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教职工和行政人员。

第三条学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遵循“早育、少生、晚育”的方针,鼓励合法生育,坚决抵制非正常生育行为。

第四条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进行纪律处理。

第五条学院将加强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计划生育政策第六条学院支持员工依法享受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包括计划生育假期、产假、陪产假等。

第七条学院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学院将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合法生育的员工给予奖励,鼓励大家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第九条学院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对违反政策的员工进行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计划生育管理第十条学院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管理监督。

第十一条学院将加强计划生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计划生育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第十二条学院将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档案,对员工进行统一管理和记录。

第十三条学院将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计划生育参与度。

第十四条学院将制定计划生育管理规范,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和措施。

第十五条学院将建立员工个人计划生育审批制度,对申请生育的员工进行审核并给予指导。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学院将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学院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进行警告、通报、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第十八条学院将建立积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条学院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计划生育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学院相关工作部门审批。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二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二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一、过四个月产假而未上环者,须在三个月内落实带环措施,到期不执行,所享受过的晚育假扣回,按事假处理,确实不适宜上环者,须由医院证明,并落实其他避孕措施。

二、休产假者,必须在三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证,并落实节育措施,期间暂不宜上环,须由医院妇产科出具证明方能休晚育假。

三、凡本单位职工怀孕分娩后要主动到公司进行登记,以便掌握情况督促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办理独生子女证。

四、四十岁以下育龄妇女,凡以往未上环者,应到公司计划生育部门登记,采取必需的避孕措施。

五、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透环,要求每位上环人员,在规定期限内透视完,如有逾期不去的,扣部门当月奖金总额____%,并不再补发。

六、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凡有违反者一律按省市计生条例处理,各部门一把手必须管好、抓好,如有发生取消全年承包奖。

七、公司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需经常对职工及外来流动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并抽查集体宿舍,杜绝男女混居和违反计划生育等现象。

年月日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二)一、美容师仪容仪表1、每天着装整洁,淡妆上岗,微笑服务;2、头发不得有异味,不得烫夸张发型和夸张颜色,长发必须扎起;3、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不留过长指甲;4、勤洗澡无异味;5、工服勤换洗,保持干净,清新亮丽;6、站姿、坐姿、走姿自然大方,面带微笑、热情,使用礼貌用语;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1、员工必须按店内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2、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按迟到处理;3、上班期间不得在店内喧哗、吵架、睡觉、玩手机;4、爱护公共物品,店内仪器不工作时必须关闭电源;5、卫生随时打扫,保持地面、美容床、小推车和操作台卫生、无杂物、干净、整齐;6、床单、枕巾必须及时换洗店内垃圾及时清理;7、严禁在顾客面前争吵,讨论店内和其他顾客问题,注意自身修养;8、员工应团结互助,不得恶意伤人,不得聚众聊天;9、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要耐心与顾客沟通解释,了解顾客发牢骚原因,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树立企业形象和自身形象;10、遵守店内制度,轮流值班,如发现不值班扣除当天工资;11、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偷资、浪费,操作完毕,物归原处,摆放整齐;12、划分卫生责任区,保持各自区域的卫生(包括仪器);1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同意不准私自与顾客用超出护理范围物品,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5倍赔偿;14、不准在顾客面前谈论工资待遇和店内问题,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15认真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和调遣,违者视开除处理;16、员工不得互相包庇隐瞒;17、树立团队,不勾心斗角,不排挤他人,不损人利己,共同发展进步;18、维护院内利益,不带情绪上班,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19、喷雾机三天一换水、一清洗;三、考勤制度1、不迟到、不早退和不矿工;2、每月四天公休,提前一周安排,节假日照常上班;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不打招呼者按自动离职处理;4、有事须提前请假,如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告知管理人员,否则视为矿工;四、顾客管理制度1、对待顾客要热情,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3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3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管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禁止任何____、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____、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____合作和____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____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____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十八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医院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职工计划生育意识,维护医院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国家、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及其家属。

第三条医院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综合管理为辅的原则;(二)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的原则;(三)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的原则;(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计划生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五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计划生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二)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职工婚育、节育、避孕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四)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进行教育、处理;(五)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六)协助解决职工在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第六条职工婚育登记(一)职工结婚、再婚或离婚,应及时向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职工生育,应提前向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告,并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第七条节育措施(一)职工应自觉采取节育措施,防止计划外生育;(二)职工生育后,应及时落实避孕措施,确保避孕效果。

第八条节育费用报销(一)职工在生育后,可按规定申请节育费用报销;(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批节育费用报销申请。

第九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一)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计划生育意识;(二)组织职工参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对职工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工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单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单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单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和质量,促进人口结构的优化,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职工及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基本原则,倡导科学育儿观念,促进健康生育。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定期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计划生育意识和科学育儿观念。

第七条本单位为职工提供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服务,保障职工的计划生育权利。

第八条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得强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章计划生育服务第九条本单位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医生,负责为职工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第十条本单位定期开展免费计划生育体检活动,为职工检查生育健康状况。

第十一条本单位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培训班,提高职工的计划生育水平。

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立计划生育咨询电话,方便职工咨询计划生育相关问题。

第十三条本单位为职工提供计划生育奖励机制,鼓励职工控制生育数量。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建立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定期更新职工生育情况。

第十五条本单位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怀孕或生育。

第十六条本单位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本单位建立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机制,定期评估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职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将受到法律制裁。

第二十条本单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将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单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依法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报审表
工程名称:夏商·新纪元二期1、2、7、8号楼及地下室工程编号:
致:像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现报上夏商·新纪元二期工程计划生育规章制度,请予以审查批准。

附件:□计划生育规章制度方案(说明、图表) 1 份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方案(说明、图表)份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承包单位(章)日期:2013.09.02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审查结论:□同意□修改后报□重新编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2010.8.7
审批意见:
审查结论:□同意□修改后报□重新编制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章)日期:2011.10.20 本表由承包单位填写,一式三份,经监理单位审批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层层管理”的要求,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管理制度公布如下:
1.职工凡包庇、窝藏超计生怀孕的妇女或搭褂户造成的超计划生育怀孕者,一经查实,在职人员按年度考核2年不称职,工资降级处理以及行政记过处分并扣发超工作量酬金和省市岗位津贴1年;离退休人员扣发市年度补贴2年。

双职工则按双方包庇、窝藏处理。

2.对包庇、窝藏超计划生育人员的并造成超生事实的职工或已造成超生事实的搭掛户户主,在职人员予以开除公职处理并扣发当年所有津贴、酬金;离退休人员则酌情处壹千元以上罚款。

双职工则按双方包庇、窝藏处理。

3. 对包庇窝藏超计划生育人员的班组、临时工,予以清退处理,不给予任何辞退补助,并罚款壹千元以上。

4.临时工的查孕查环费用,由用工部门支付。

5.以上罚款及扣发各项津贴所得,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6.以上工作由计生办负责实施,班组长配合,经理和安全监察处审批和监督。

7.本通知的解释权归计生办。

福建巨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夏商·新纪元二期1、2、7、8号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部
2011-10-1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