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1)
首都高等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
列入扫描的
来
在北京市商校体育会议上作经跄介绍、主题报告
1.0
图像资料
承办北京市高校体育竞赛活动(列入计划的活动),1~3项加1.0分;4~5项加1.5分;6项以上加2.0
2.0
列入具体的人和事
其它
承办北京市高校体育教学、群体、科研等活动,
1~2项加1.0分;2~3项加1.5分;4项以上加2.0
1.()
学生体肓社团(协会、俱乐部)
组织开展活动
1.0
每年组织230次
1.0
每年组织220次
0.8
每年组织五15次
0.5
课余体
育训练
6
学生体育代表队训练与管理
1.0
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的校级体育代表队8支以上
1.0
有组织、但相关制度不全,有校级体育代表队5支以上
0.5
无体育代表队速制
0
•加市大体协举办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表
11级指标与权重
In级指标
指标细目
分值
自评
复评
及评检交内容方法
指标
权重
领导组织机
构和
管理
10%
工作力度与措
施5
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1.0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制定了相关文件及措施
1.0
主管校长及各关部门介绍情况;查验各项有关校体育工作决议、文件和材料。
自评报告列入扫描的体育社团活动计划、总结的资料
1.0
著作和论文(11~13年)
4.0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运会一等奖论文
4.0
省部级课题:首都高校科报会最佳组织奖、一等奖论文;
小学体育作业管理细则和评价标准
小学体育作业管理细则和评价标准
简介
本文档旨在制定小学体育作业管理细则和评价标准,以确保学生在体育作业的完成过程中得到良好指导和准确评价,促进学生体育素养的全面发展。
体育作业管理细则
1. 分配合理:每位学生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水平,分配合适的体育作业。
2. 清晰明确:作业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避免模糊和歧义。
3. 时间安排:合理安排作业完成时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完成。
4. 监督指导:老师应及时监督和指导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解答他们遇到的问题。
5. 家长配合: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的作业管理,鼓励孩子按时完成作业。
评价标准
1. 完成情况:根据学生完成作业的质量和准时情况进行评价。
2. 动作技术:评估学生在作业中展现的动作技术水平,如灵活性、协调性等。
3. 身体素质:考察学生在作业中展现的身体素质水平,如耐力、力量等。
4. 团队合作:评估学生在团队合作作业中的积极参与程度和合
作能力。
5. 创意创新:鼓励学生在作业中展现创意和创新的能力。
合作与沟通
体育教师、家长和学生应积极合作与沟通,共同关注体育作业
的管理和评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和支持。
总结
通过制定小学体育作业管理细则和评价标准,希望能够促进学
生体育素养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和参与度。
湖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细则(试行)
湖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细则(试行)
附件1:
湖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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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本评估细则满分100分,60—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二、本细则适用于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部门,视为评估不合格。
1. 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不力。
2.不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本地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并持续下降。
3. 不按规定开设体育课,不重视体育教师的队伍建设,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得不到保证,学校体育教学与活动的基本设施得不到保障,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
器材、设备现象严重。
4. 在本部门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因疏于管理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3。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身心素质。
为了评估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可以建立以下指标体系。
一、学校体育组织与管理指标1.学校体育组织结构:学校是否设立专职体育教师,是否设立专门的体育教育领导机构。
2.学校体育教师队伍:体育教师的数量、专业素质、岗位分配情况,体育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情况。
3.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学校是否拥有足够的体育场地和设施,场地设施是否符合体育教学需求。
4.学校体育资金保障:学校是否为体育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是否做出正式的财政预算。
二、学生体质健康指标1.学生体质测试:学生参加体质测试的比例以及测试结果,体质测试是否具备科学性和权威性。
2.学生体质改善情况:学生体质水平是否明显提高,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体质要求。
3.学生健康教育:学校是否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教育内容是否有效,学生健康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学生体育活动指标1.体育课程开设情况:学校是否按照相关课程标准开设体育课程,是否有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2.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学校是否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如运动会、足球比赛、篮球比赛等。
3.学生体育锻炼时长:学生每周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意愿和积极性。
4.学生体育俱乐部和社团:学校是否设立体育俱乐部和社团,学生参与的情况和效果。
四、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指标1.教师教学水平:体育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理念,是否参加相关教育培训和进修。
2.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是否加强体育教师的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培训、交流等措施提高教师素质。
3.体育课程教学质量:体育课程的教学内容是否贴近实际需求,教学方法是否多样化,学生学习效果如何。
五、学校体育成绩指标1.学生体育竞赛成绩:学生参加校际和区域体育竞赛的成绩和荣誉。
2.学校体育秩序和风气:学校体育活动是否秩序井然,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纪律和文明程度。
丹东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方式及评估细则
丹东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方式及评估细则
一、评估方式
1、重点检查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课余训练与竞赛和场
地器材建设等情况。
2、听取关于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汇报。
3、查阅近三年来的工作计划,下发文件及会议记录。
4、查阅档案材料,学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课表,作息时间表。
5、观摩两节体育课,查阅教学计划。
6、观摩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一个年级课外体育活动,查阅活动计划,活动记录。
7、观摩2-3项运动队训练,查阅训练计划,竞赛计划记录。
8、体育场地器材建设及使用管理情况。
9、检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查阅实施计划及有关材料,抽检一个班级的达标情况。
二、丹东市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试行)
等级标准(满分100分):
优秀100分-90分;良好89分-75分;合格74分-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
学生体育教育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体育教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体育教育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健康第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注重学生个性发展;3. 坚持科学管理,提高体育教育质量;4. 坚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形成体育教育合力。
二、体育课程设置与教学第四条学校应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要求,开设体育课程,包括体育理论课、体育实践课等。
第五条体育课程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体育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2. 体育保健与康复;3. 体育文化、体育精神;4. 体育竞赛规则与组织;5. 体育科学研究方法。
第六条体育教学应注重以下方面:1. 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提高学生参与度;2. 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3. 加强学生体育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4. 注重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活动。
三、体育活动与竞赛第七条学校应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举办体育竞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高竞技水平。
第九条体育竞赛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体现学生体育素养;3.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4. 营造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
四、体质健康监测与评价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定期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第十一条体质健康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客观、公正;2. 结合学生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因素;3. 注重个体差异,关注学生体质健康改善;4. 将评价结果用于指导体育教育改革与发展。
五、体育设施与场地第十二条学校应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配置必要的体育设施和场地。
第十三条体育设施和场地应满足学生体育课程教学、课外活动和竞赛的需要。
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方案
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方案
一、评估目的
本评估方案旨在全面了解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提供参考。
二、评估对象
本评估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等。
三、评估内容
1. 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情况;
2. 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3.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情况;
4. 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5. 体育科研与教学成果情况;
6. 体育工作管理情况。
四、评估标准与方式
1. 评估标准: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相关法规和文件制定评估标准。
2. 评估方式:采用自评、互评、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
五、评估流程
1. 学校自评:学校根据评估内容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2. 互评:学校之间进行互评,相互交流学习;
3. 实地考察: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学校体育工作实际情况;
4. 结果汇总与分析:专家组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与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5. 结果反馈与整改:教育行政部门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学校,学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整改。
六、评估结果运用
1. 作为学校体育工作改进的依据;
2. 作为评价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参考;
3. 作为学校体育工作奖惩的依据。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体育工作评估。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另行开展。
各地和学校要把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任务。
第三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表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将动态调整)为评估依据,逐项细化分解指标,全面反映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领域。
第四条评估采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为100分。
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体育工作有特色,深化改革有成效,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有创新的学校,可以在评估中获得加分奖励。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第七条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评,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逐项评分,并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表2),于每年10月31日前连同相关文件和佐证材料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要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自评工作,确保各项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学校体育工作状况。
第八条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体育工作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附表3,以下简称《审核报表》),形成评估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并公布复核结果。
湖北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检查评估细则
附件1:
湖北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检查评估细则(试行)
导小组(
C2明确学校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学校体育有主管部门(分)
校设体卫艺处(
说明:一、本评估细则满分100分,60—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二、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视为评估不合格。
1. 学校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不力。
2.不按规定开设体育课,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得不到保证,没有体育经费保障。
3. 体育教师违背师德,体罚伤害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
4. 忽视学生体质健康,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并持续下降。
5.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细则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细则小学各年级课件教案习题汇总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教师使用根据上述教材编写的教师用书;(2)学校根据《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要求,制定体育教学计划、单元教学计划,并有学期、学年教学工作总结。
3.体育课堂教学(权重:10%)(1)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的选择要符合《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兴趣,积极实现教学目标;(2)体育课教学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适宜的运动负荷,注重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4.教学管理(权重:10%)(1)体育教师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开拓创新和良好的组织能力,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2)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教师工作职责分明,相互配合,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特色明显;(3)有完善的场馆、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场馆、器材、设施安全、整洁。
(四)课外体育活动与课余训练(权重:15%) 1.课外体育活动(权重:8%)(1)根据学校条件,集中或分散安排每天20~25分钟课间操(包括早操)或课间体育活动,实效性强;(2)课外活动做到辅导与训练,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四落实,学生参与面广,形式多样,特色显著,富有成效;(3)定期举办全校运动会、传统体育竞赛活动或趣味性竞赛活动。
2.课余体育训练(权重:7%)(1)建立较为完善的课余体育训练管理、评价和奖励制度;(2)参加体育竞赛的情况和成绩。
(五)教学与科研成果(权重:20%) 1.教学成果(权重:15%)(1)学生对体育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学生体育课评价及格率95%以上,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及格率95%以上;(2)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原基础上得到提高,90%以上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标准并向教育部成功上报数据,有测试档案、统计分析和干预措施;(3)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2.科研成果(权重:5%)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承担区县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区县级以上优质课奖。
体育检查细则
江苏省田径、球类 比赛前十名(团体)
七
徐州市田径、球类比赛 前六名(团体)
因 素
新沂市田径比赛 前十二名(团体)
看 奖 牌 看 锦 旗 看 奖 状 看 获 奖 证 书
新沂市毽球比赛 前十二名(团体) 初三体育升学考试成绩 前十二名(均分)
2、经核实批准,获得等级运动员证书,中学一级3’ 、 、二级2’ 、三级1’ ;小学2级3’ 、3级2’ 、少年级1’ 。 ’ ’ ’ ’ ’ ’ 3、向省、市、本市业余体校输送运动员成绩显著加8’ ’ ’ 、 、6’ 。 、4’ ’ 4、体育教师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文章按级别、按篇数加4’ ’ ’ 、 、3’ ;获奖论文按级别、按篇数加3’ ’ ’ 、2’ 。 、1’ ’ 、2’ ’ 体育科研课题立项、组织运作、经专家鉴定结题的按级别加6’ ’ ’ ’ 、4’ 。 、2’ 5、高三体育学生升学体育专业成绩上本科线,每上线1人加1’ 、 。 ’ 6、体育教师年终考核优秀的按人次分别给学校加2’ 、 。 ’ 7、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项指标逐年上升,经抽测合格,按照本年度新沂市各类学校的均值计算,每高出2 个百分点加1’ ’ 。 8、承办市级及市级以上教研活动给承办学校加2’ 、 。 ’ 1、虚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扣5’ 、 。 ’ 八 减分因素 2、违反竞赛制度,擅自不组队参赛或报名但比赛弃权扣5’ 、 。 ’ 3、发生体育责任事故、影响较坏的扣5’ 。 、 ’ 说明: 1.本评估细则总分为 100 分,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其中优秀为 90 分以上,合格为 60—89 分,不合格为 59 分以下。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直接评为不合格: (1)不按国家要求开设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课的。 (2)体育教师的福利待遇不能按照上级文件执行的。 (3)不能保证在校生每天 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 (4)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在校期间,除不可抗拒因素,学生身体严重伤害的。
北京市高等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方案表
附件2北京市高等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方案表体育部网页建设基本满足需要,未建网页 1.0不能满足需要0课程教学24% 教学管理6课程设计课程建设规划、实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情况3.0有符合《纲要》要求,体现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3.0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教学文件有符合《纲要》要求的校本课程 1.5没有积极实施《纲要》0规章制度备课、试讲、观摩、检查、奖惩等制度与执行3.0制度健全,严格执行 3.0制度较全,执行尚可 2.0有制度,尚待健全,部分执行0.8课程设置8开课年级 2.0一、二年级开设必修课,三年级以上开设选修课 2.0一、二年级开设必修课,三年级开设选修课 1.5只在一、二年级开设必修课 1.0开课形式学生自主选择课的内容、任课教师、上课时间2.0已实现“三自主” 2.0部分实现 1.0尚未实现0开设课程项目 2.05000人以上学校12项5000人以下学校10项 2.08项6项 1.05项3项0.5授课人数 2.030人左右/班 2.036-41人/班 1.541人以上/班0.5教学文件5教学大纲 2.0有符合《纲要》精神与要求,有特色、规范的大纲 2.0听取情况介绍,观摩课堂教学,查阅有关教学文件有基本符合《纲要》精神与要求,较规范的大纲 1.0大纲从陈旧待修订0教学计划学年、学期、单元、教学计划1.5计划齐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并定期修订 1.5基本齐全完整、较为规范不定期修订0.8不规范0理论教材使用“全国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1.5已全部使用 1.5部分使用 1.0自编教材0.5体育教学5体育理论课 2.0课时占总教学时数的10%;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并有理论考试2.0课时占总教学时数的5%;并有理论考试 1.0课时占总教学时数5%以下0.5体育实践课 3.0教学质量高,各门课程教案齐全、规范 3.0教案等文件较齐全、教学较规范 2.0有教案 1.0课外体育活动16%群体活动7课余体育锻炼早操、课外活动2.0面向全校学生;真正做到“课内外一体化”,有考勤记录 2.0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各项材料部分学生参加;有制度、措施 1.0未组织课余活动0校级田径运动会 1.0每年定期举办一届校级运动会 1.0每两年举办一届校级运动会0.8不定期举办0.5校内各项体育竞赛 3.0每年举办≥14次 3.0每年举办≥10次 2.0每年举办≥4次 1学生会、学生体育社团组织开展活动 1.0每年组织≥7次 1.0每年组织≥5次0.8每年组织≥2次0.5课余体育训练6学生体育代表队训练与管理 1.0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有教练 1.0有组织、有教练0.5无代表队建制0参加大体协举办各项体育竞赛 2.0参加竞赛≥8项次 2.0参加竞赛≥5项次 1.2参加竞赛≥3项次0.5体育竞赛成绩3.0全市比赛有三项以上进入前八名 3.0全市比赛有二项进入前八名 2.0全市比赛有一项进入前八名 1.0管理3参加体育活动与体育成绩、三好生、奖学金及综合评分挂钩3.0有制度、措施、办法,并实施落实 3.0部分实施 1.5未予实施0体育工作效学生锻炼效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 5.0≥95% 5.0查阅原始记录及统计资料;抽测(任选其一)≥90% 3.0≥85% 1.5优秀率 2.0≥20% 2.0≥15% 1.0≥10% 0.5M a x d o n e C h u y v m g p w k W b P X E填表人签字:日期:主管校长签字:日期:学校公章:。
二条一规评估细则
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
(1)不按国家要求开设体育课;
(2)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学生在校期间,除不可抗拒因素,身体健康严重受损。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给予加分:
(1)体育代表队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中取得前6名[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2)教师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教研活动中提供示范课[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3)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的特色体育项目竞赛活动(加1分);
(4)学校体育工作近两年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5)学校体育教师近两年内科研论文获奖〔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
(6)学校有体育馆或游泳池(各加1分);
3、被评估内容如末完全达到标准要求,由评估组织者酌情减分。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2017年修订)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01•【文号】国务院令第676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2月2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3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合集五篇]
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合集五篇]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建立中小学校体育评价机制,提升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教育督导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生产建设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加强中小学校体育督导检查,完善中小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和建立问责机制,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教育督导会办公室3月27日评估办法编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建立中小学校体育评价机制,提升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教育督导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督导抽查工作。
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区域内的督导评估工作。
第三条督导评估的原则:(一)严格。
国务院教育督导会办公室制定统一的督导评估指标和。
各地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在开展地方督导评估中严格落实。
(二)客观公正。
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
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定期督导与随机性抽查相结合,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提升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四条督导评估主要围绕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评价考试、体质健康等方面内容展开。
(一)统筹管理。
体卫艺评估细则
一、学校领导工作部分(50分)
学校:年月日
注:1、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分别为:350分以上;310-349分;270-309分;269分以下为不及格学校。
不及格学校将在年终各类评先奖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2、得分:领导分;体育分;音乐分;美术分;卫生分;
3、总分:等级:
检查组组长(签字):。
被检学校负责人(签字):。
二、体育及国防工作部分(100分)
学校:年月日
得分:记录人:
三、卫生工作部分(70分)
学校:年月日
得分:记录人:
四、音乐工作部分(70分)
学校:年月日
得分:记录人:
五、美术工作部分(70分)
学校:年月日
得分:记录人:。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体育工作评估。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另行开展。
各地和学校要把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任务。
第三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表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将动态调整)为评估依据,逐项细化分解指标,全面反映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领域。
第四条评估采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为100分。
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体育工作有特色,深化改革有成效,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有创新的学校,可以在评估中获得加分奖励。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第七条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评,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逐项评分,并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表2),于每年10月31日前连同相关文件和佐证材料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要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自评工作,确保各项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学校体育工作状况。
第八条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体育工作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附表3,以下简称《审核报表》),形成评估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并公布复核结果。
《C34学校体育定期检查评估制度》
《C34学校体育定期检查评估制度》第一篇:c34学校体育定期检查评估制度桐子营中学体育定期检查评估制度一、为切实维护学校卫生安全,推进学校体育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学校成立体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各主要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为:严格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研制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按照体系进行实施,制订评估计划并组织阶段自评与学年自评,正视存在问题,查改结合,边查边改。
三、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应参照《学校体育教育工作专项检查评分表》制订,必须包括上级规定的指标内容。
四、每个月主要责任部门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并将自查小结上报学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存在问题责成部门进行整改。
每学期组织一次阶段自评,形成阶段评价结果,为制订下学期工作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自评,形成学校自评报告及自评报告单,根据评估结果,对自评不合格的项目要制订相应的整改和提高措施,并加以落实.五、指标体系的制订、实施、评价要坚持全员参与,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员工在检查评估工作中的作用。
桐子营中学体育组xx年3月1日第二篇:c34学校体育定期检查评估制度南林小学学校体育定期检查评估制度一、为切实维护学校卫生安全,推进学校体育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学校成立体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各主要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为:严格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研制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并进行分工,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按照体系进行实施,制订评估计划并组织阶段自评与学年自评,正视存在问题,查改结合,边查边改。
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应参照《学校卫生与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项检查评分表》制订,必须包括上级规定的指标内容。
四、主要责任部门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并将自查小结上报学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存在问题责成部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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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体
育
活
动
4
1、每周安排二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排入课表,保证时间。
2、课外体育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有指导、有检查。
3、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安全措施。
4、班主任有学生出席情况记录,出席率在95%以上
1
1
1.5
0.5
观看1节课外活动,查阅有关文件
冬
季
体
育
锻
炼
3
1、有“冬锻”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开展活动,活动人数在95%以上。
评估
指标
权重
评估内容
赋分
备注
课
外
体
育
活
动
15分
课
间
操
5
1、大课间操每天一次,保证25-30分钟,“三套操”。
2、学生出席率在95%以上,班主任有学生出席情况记录。
3、课间操组织严谨,站队、集合迅速,队列队形整齐,做操动作一致,整齐化一;回教室队列整齐,步伐一致,精神饱满。
2
0.5
2.5
查作息时间表,看间操,查记录
4、教师与学生和谐,教学目标完成较好。
1
2
5
1
观看体育课,查阅有5%的学生掌握所学的知识。
2、有70%的学生基本掌握所学技能。
3、学生对所学的知识,掌握技能和表现能做出自我评价。
4、学生的速度、耐力、力量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
1
2
1
2
随机抽测学生,查阅成绩档案
评估
项目
0.5
1.5
1
查有关文件
评估
项目
评估
指标
权重
评估内容
赋分
备注
课
余
体
育
训
练
与
竞
赛
10分
课
余
训
练
3.5
1、有2-3个以上项目的体育运动队。
2、教练员有年度、阶段、月、周训练计划,有总结。
3、设有传统项目,坚持常年训练。每周每队训练五次以上,每次不少于60分钟(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后备人才学校每次训练不少于90分钟)。
4、安排好运动员的文化课学习。
5、建立健全队内的正常文化生活和管理制度。
0.5
1
1
0.5
0.5
观看一节训练课,查阅资料
竞
赛
活
动
4
1、学校每学年度组织2—3个项目的单项比赛。
2、每年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
3、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
4、积极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每年不少于三项,市直中学不少于六项)有比赛情况记载。
2、现有场地各项设施布局合理、适用,安全性能可靠,符合教学、活动的基本要求。
3、有近期和中、远期发展规划和维修计划。
1.5
1.5
1
查阅文件,听汇报,实地考察
器
材
设
备
8
1、体育器材达到国家、省级器材配备目录必备类标准(高中达到I类、城市中小学达到II类,农村达到III类以上)。
2、设有专用体育器材库,器材分类清楚,摆放整齐,库房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业
务
素
质
与
能
力
12
1、具有较好的文化素质,有独立工作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卫生保健、思品教育、生理、心理学等)。
2、具有基本的体育理论知识,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运用。
3、具有从事体育教学必需的能力,熟悉《新课程标准》,掌握各年级教材内容;口令清晰、响亮、口哨运用自如,动作示范准确、语言简练、突出重点、表述清楚,教法恰当、新颖、灵活,队列队形调度合理。
0.5
1
0.5
2
查阅记录和有关资料
训练与竞赛
成绩
2.5
1、三年内向上一级学校和市、县(市)区体校输送1—2名运动员。
2、三年内获县(市)区以上体育比赛前六名。
3、三年内曾获县(市)区以上体育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
1
1
0.5
查阅有关资料
场地器材设备与经费
15分
场
地
建
设
4
1、体育场地建设符合国家或省级有关规定(高中有300米以上、初中有250米以上,小学有200米以上环型田径场,并有较好的排水设施)。
1-4
1-4
1-4
1-4
1-4
1-4
1-6
国家4,省3,市2,县(市)区1
市加6,县(市)区加3
减分
80
1、没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课或随意停占体育课。
2、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大课间三套操每天保证25—30分钟、课外体育活动每周不少于2次)。
3、未执行(辽教发[2001]96号)规定标准,没按时发放体育教师工作待遇和竞赛补助。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没计算工作量。
2、体育教研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并科学、规范制作上墙;三年内管理档案齐全。
3、学校经费预算中有明确的体育经费。
4、制定并落实了《学校体育工作奖惩办法》。
5、举办大型体育活动和竞赛有安全预案。
6、有场地、器材维修和安全检查制度。
1
1
0.5
0.5
0.5
0.5
查阅有关文件
职
能
部
门
的
管
理
6
1、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门研究体育工作,并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
附1:《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
评估
项目
评估
指标
权重
评估内容
赋分
备注
组
织
机
构
与
管
理
12分
机
构
建
设
2
1、有一名校长主管体育工作,并熟悉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的岗位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
3、设有专门体育教研组,办公条件较好。
0.5
1
0.5
查阅有关文件,实地考察
规
章
制
度
4
1、学校在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班级、个人,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3、建立保管使用制度,设有专人管理,帐物一致,保证定期维修。
4
2
2
查资料,听汇报,实际观察对照
经
费
3
1、学校体育经费每年不少于学校纳入核定年度教育经费1%。
2、学校能对教学、训练、竞赛等体育经费给予保障。
1
2
查阅资料
评估
项目
评估
指标
权重
评估内容
赋分
备注
体
质
健
康
标
准
5分
器材
配备
2
1、有一套《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仪器。
1
1
4
2
1
1
1
1
听取领导汇报,观看体育课,查阅有关文件
教
师
待
遇
4
1、体育教师评聘、评优、评先、晋级于其他学科同等待遇。
2、按国家要求计算体育教师工作量,工作量计算包括:体育课、课间操(每3次计1课时)、课外体育活动(每2次计1课时)、课余训练(每次计1课时)。
3、执行省教育厅、财政厅规定,按时发放体育教师工作服和参加比赛补助。
2、三年内获县(市)区以上“体育先进工作者(个人)”荣誉称号。
3、三年内获县(市)区以上“体育优质课”和指导教师。
4、在市级以上学会交流或刊物发表的论文及经验文章。
5、在市级以上立项的科研课题,并取得一定成果。
6、代表市、县(市)区参加省级竞赛获前六各的集体或个人。
7、《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在市、县(市)区前三名
3、有学生体育课成绩考核评定。
4
2
1
查阅有关文件
教
学
活
动
9
1、贯彻执行《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
2、课前准备充分,教案书写规范,教学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组织与教法科学、恰当(教师活动、学生活动、组织形式),保护与帮助措施得当,运动负荷预计和场地器材布局科学合理。
3、体育课有课堂常规,教态端正,组织教学严谨,教与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效果和质量好。
5、能按国家规定的课时配齐体育教师。学校对体育教学、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教师进修学习有具体要求和管理办法。
1
1
1
2
1
同上
评估
项目
评估
指标
权重
评估内容
赋分
备注
体
育
教
师
20分
思
想
素
质
3
1、教师做到爱岗敬业,有较好的事业心,默契配合,团结协作。
2、为人师表,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2
1
师生座谈
5
10
10
10
10
10
5
10
10
4、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和举办大型活动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没有安全预案。
5、体育器材保管不善,体育场馆长期租赁或封闭不用及改做它用。
6、在体育活动中因措施不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
7、在检查评估学校体育工作过程中,虚报成绩,数据失真。
8、不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不准确,上报不及时。
9、在参加各级比赛中违犯纪律、弄虚作假,全年竞赛每少参加一项扣2分。
1
1.5
1.5
查阅有关文件,教师座谈
评估
项目
评估
指标
权重
评估内容
赋分
备注
体
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