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

合集下载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页脚内容1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本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卫生监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提高传染病防治水平,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督范围涵盖本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公共场所等。

三、监督内容(一)医疗卫生机构1、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查看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流程和责任人。

检查门诊日志、住院病历等医疗记录,核实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情况,是否存在漏报、迟报、谎报现象。

2、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机构内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医疗器械、用品的消毒与灭菌,医疗废物的处理等。

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如佩戴口罩、手套、工作服等。

重点科室(如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等)的布局、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具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设备。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备案手续。

实验活动是否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包括实验操作规范、标本保存与运输、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等。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传染病监测工作监测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报告是否及时准确。

对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是否规范、深入,调查报告是否完整。

2、传染病疫情处置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

疫情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如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等。

(三)采供血机构1、采血和供血的卫生管理采血场所和采血设备的消毒情况。

血液的采集、检测、储存和运输过程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

2、对经血传播疾病的检测和防控对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经血传播疾病的检测方法和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发现阳性血液的处理和报告流程是否规范。

(四)学校和托幼机构1、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是否建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复课证明查验等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一、概述为了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保障师生身心健康,预防疾病传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档案。

二、卫生管理制度1. 人员职责(1)校长负责全校卫生工作,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卫生工作。

(2)校医负责具体卫生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卫生设施管理等。

(3)班主任负责班级卫生工作,确保班级环境卫生,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体育教师负责体育课卫生工作,加强学生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2. 环境卫生(1)校园环境整洁,无杂物、杂草、痰迹、污物。

(2)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场所保持通风、清洁,定期消毒。

(3)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设置醒目的卫生提示牌,加强卫生管理。

3. 传染病防控(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2)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3)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4)加强晨检、午检和晚检,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4. 卫生设施管理(1)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场所的卫生设施齐全、完好。

(2)定期检查、维修卫生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加强卫生设施清洁,保持卫生设施干净、整洁。

5. 食品安全(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确保食品安全。

(2)食堂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确保食品安全。

(3)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4)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三、监督与考核1. 学校设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卫生工作落实情况。

2. 定期对各部门、班级的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3.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一、概述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档案是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的发生和传播,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的总称。

二、档案内容1. 公共卫生政策法规(1)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政府关于公共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共卫生规范性文件。

2. 公共卫生机构设置与职责(1)各级公共卫生机构的设置、职能和任务。

(2)公共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3. 传染病防治(1)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

(2)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调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3)传染病预防控制方案及实施情况。

4. 慢性病防治(1)慢性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

(2)慢性病监测、干预、评估等管理制度。

(3)慢性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5. 计划免疫与预防接种(1)国家免疫规划及实施方案。

(2)预防接种点设置、人员配备、疫苗管理等制度。

(3)预防接种效果评估及免疫规划实施情况。

6. 环境卫生与食品安全(1)环境卫生法规及实施细则。

(2)食品安全法规及实施细则。

(3)环境卫生与食品安全监测、监督、执法等制度。

7. 公共卫生应急与救援(1)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2)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流程及措施。

(3)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及调配。

8. 公共卫生教育与宣传(1)公共卫生教育大纲及课程设置。

(2)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及实施情况。

(3)健康教育资料、宣传品制作与发放。

9. 公共卫生监督与评估(1)公共卫生监督法律法规。

(2)公共卫生监督机构设置、职责及工作流程。

(3)公共卫生监督与评估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10. 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1)公共卫生信息资源目录。

(2)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

(3)公共卫生信息统计分析及应用。

三、档案管理要求1.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类、编号、整理、归档。

2.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档案应实行分级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

学校传染病防控、突发卫生应急处置卫生监督检查表(完整版)

学校传染病防控、突发卫生应急处置卫生监督检查表(完整版)
明确报告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职责
传染病防控措施
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并有记录
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并及时记录和报告
建立学校公共卫生及物品定期消毒制度,并有记录
有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和记录
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登记记录完整
小学每年开展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查验登记薄记录完整
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健康体检符合要求,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学生家长
开设健康教育课,传染病防治、口腔疾病、常见病防治作为内容之一
有以校园网络、广播、板报、画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防治知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记录
报告及时,无漏报、瞒报、迟报,按卫生部门要求落实防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施
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老师接受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能培训
报告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发生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
学校传染病防控、突发卫生应急处置卫生监督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组织
管理
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管理部门
有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明确校长为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第一责任人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指定专(兼)职人员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围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行政区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防治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防治的工作总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防治的工作总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防治的工作总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基层卫生机构,负责社区居民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工作。

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本文将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总结。

一、定期开展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居民的传染病发病情况,包括感冒、肺炎、腹泻等常见传染病。

通过这些数据,中心可以及时了解传染病的流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控。

中心还要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疫情,确保信息畅通。

二、加强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开展针对居民的传染病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展示宣传材料、举办讲座和培训班等方式,向居民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

中心还要培养居民正确的卫生习惯和防护意识,教授居民正确的手卫生和呼吸道卫生方法,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三、开展传染病筛查和随访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居民进行传染病筛查,发现可能的传染病患者,并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中心还要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随访,检查其康复情况,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中心要做好传染病患者的家庭排查,避免疫情在家庭中传播。

四、提供传染病预防接种服务和疫苗接种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居民接种疫苗的重要机构。

中心要合理规划疫苗供应和接种点布局,确保居民能够方便地接种疫苗。

中心还要做好疫苗的质量管理和监督,确保居民接种的疫苗安全有效。

同时,中心还要记录和追踪居民的疫苗接种情况,做好疫苗接种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环境监测和卫生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对社区环境进行卫生监测,及时发现传染病的传播源和感染途径。

中心要指导社区居民做好环境卫生管理,清除传染病的滋生地,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中心还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和单位的卫生监督,确保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标准。

六、参与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参与传染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中心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做好疫情的隔离和治疗工作。

传染病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监管

传染病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监管
2014-10-11 7
二、传染病防治经常性监督管理档案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管理档案 A.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包括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工作人员总 数、 联系方式等; B. 传染病监督检查文书: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 等; C. 检验报告:消毒质量检测、消毒产品抽检报告; D. 消毒产品使用情况汇总表:注明科室、消毒剂或器械 名称、使用范围、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及批件; E. 行政处罚情况表。另建“传染病行政处罚档案”。
2014-10-11
6
二、传染病防治经常性监督管理档案
2、血站、血库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档案; A. 血站、血库基本情况汇总表: 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 表、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医护人员总数、预防控制 人员、 联系方式等; B. 传染病监督检查文书: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 等; C. 检验报告:消毒质量检测、消毒产品抽检报告; D. 消毒产品使用情况汇总表:注明科室、消毒剂或器械 及卫生用品名称、使用范围、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 及批件; E. 行政处罚情况表。另建“传染病行政处罚档案”。
2014-10-11 11
四、传染病防治案件调查处理档案
2、疫情处理记录 A. 疾病控制机构的疫情核实情况报告(有则应收集); B. 疾病控制机构的各期疫情简报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C. 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针对疫情采取措施的各类文件; D. 疾病控制机构落实控制措施的情况报告; E. 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针对疫情采取传染病行政控制措施 的决定文件; F. 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取消传染病行政控制措施的决定文 件; G. 疾病控制机构疫情处理工作总结。 H. 临床诊断病人员名单复印件; I. 流行病学诊断病人员个案调查表复印件;

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传染病防控机构、医疗机构等相关行业和单位对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管理应坚持科学、便捷、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各类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管理应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通过电子化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加强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第五条中央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统一指导全市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各级、各类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六条传染病疫情资料应按照相关标准归档,建立相应的档案分类和代码,保证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性。

第七条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应分为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两部分,实物档案应建立相应的标签和目录,电子档案应建立系统化的数据库。

第八条实物档案的保管应符合文物保护要求,采取适当的环境控制和防火措施,禁止随意移动和私自销毁。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保管应定期进行备份和灾难恢复,采取合适的加密和安全措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第十条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应设立专门的存档室,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保管档案的登记、借阅和归还等工作。

第三章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的利用和保密第十一条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的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禁超范围和超权限使用。

第十二条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的利用应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对于包含个人隐私信息的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应严格遵守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进行必要的脱敏处理,并设置权限控制。

第十四条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的保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档案,必须加密和限制访问。

第十五条对于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的借阅和复制,应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使用记录的真实性和可查性。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中央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疫情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规范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规范

附件1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执法。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合理配置工作装备,并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以及相应工作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确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内容和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三)对管辖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四)组织协调、督办、查办辖区内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五)负责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及数据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六)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职责:(一)根据本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计划,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并组织落实;(二)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培训工作;(三)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及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四)组织查处辖区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五)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六)设区的市对县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七)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档案

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档案

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档案学校作为人群密集的场所,传染病的防控至关重要。

建立完善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档案,对于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档案的重要性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档案是学校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记录和资料的集合。

它不仅是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真实记录,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档案的整理和分析,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同时,档案也是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参考资料,有助于快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二、档案的内容(一)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1、学校成立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2、制定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文件。

3、与卫生部门、疾控中心等建立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相关资料。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1、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教案、课件等。

2、举办的健康教育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的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内容等。

3、制作和发放的传染病防治宣传资料,如海报、宣传单页等。

(三)日常防控措施1、晨午检记录,包括检查时间、班级、学生姓名、体温、症状等。

2、因病缺勤追踪记录,详细记录学生因病缺勤的原因、时间、追踪情况等。

3、通风消毒记录,包括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通风时间、消毒方式、消毒人员等。

4、环境卫生整治记录,如校园清洁卫生的打扫时间、区域、责任人等。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师生健康状况监测记录,包括定期体检、健康监测等数据。

2、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包括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对象、疫情情况等。

3、对疑似病例的隔离观察记录,包括隔离时间、观察内容、解除隔离时间等。

(五)物资储备与管理1、传染病防控物资的采购清单,包括口罩、体温计、消毒剂等。

2、物资的发放记录,注明发放时间、数量、领取人等。

3、物资的库存管理记录,定期盘点物资的数量和有效期。

学校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内容

学校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内容

第一节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一、主要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中小学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二、监督内容(一)机构和人员1、是否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或部门。

2、是否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3、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普通高校是否设校医院或卫生科;,校医院是否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保健工作;寄宿制学校或有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

(二)卫生管理1、是否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2、是否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

3、是否有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4、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是否正确,是否有记录。

5、是否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是否有记录。

6、是否建立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是否有记录。

7、是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是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8、是否对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是否有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是否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

9、是否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10、是否对发生传染病的学生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进行及时消毒,是否有消毒记录。

三、违法行为的处理1、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学校限期整改。

2、建立违法情况通报制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进行通报,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

第二节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监督一、主要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二、监督内容(一)校医院参照《卫生监督员手册》——医疗服务监督分册进行监管。

整理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整理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最新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最新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执法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合理配置工作装备,并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一)制定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应工作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确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三)组织协调、督办、查办辖区内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四)承担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内卫生监督抽检;(五)负责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及数据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六)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一)根据本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制订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计划,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并组织落实;(二)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培训工作;(三)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四)组织查处辖区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五)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六)设区的市对县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七)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教职工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第三条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无缺失、遗漏。

2. 准确性:档案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

3. 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学校卫生监督相关资料。

4. 保密性:对涉及师生隐私的档案资料,严格保密。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学校卫生监督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传染病防治档案:传染病疫情报告、防控措施、应急处理等。

2. 卫生设施档案:学校卫生设施建设、改造、维护、使用等相关资料。

3. 饮用水卫生档案:学校饮用水来源、处理、检测、使用等相关资料。

4. 卫生保健档案:学生健康检查、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等资料。

5. 卫生监督档案:卫生监督检查记录、整改措施、处罚决定等。

6. 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卫生知识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记录等。

7.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由学校卫生室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 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 定期对学校卫生监督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归档。

4. 对学校卫生监督档案进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5. 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支持。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3.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消毒,确保档案资料卫生。

4.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期限保存,到期后按档案管理要求处理。

第七条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的利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复制、泄露档案资料。

学校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监督专业模板、创国卫全套卫生类资料)

学校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监督专业模板、创国卫全套卫生类资料)

学校卫生管理档案学校名称(盖章):主管部门:建档时间:年月日卫生管理档案目录一、基本情况1、学校卫生管理基本情况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或盖章)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或盖章)4、卫生管理员健康合格证明复印件5、饮用水卫生基本情况6、饮用水供水平面图7、健康管理与传染病防治8、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9、卫生监督处罚情况10、新、改、扩建项目情况11、学校卫生质量评价报告二、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学校卫生管理制度2、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4、学校晨午检制度5、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6、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7、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8、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9、校医(保健教师)的职责10、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管理制度11、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制度12、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13、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14、学校常见病、传染病预防制度15、学生常见病防治三、各项登记表1、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记录表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表3、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4、晨检记录5、对传染病病愈返校情况进行管理(传染病病愈返校记录)6、教室、宿舍及生活场所消毒登记表7、学校消毒登记表8、饮用水设备维修消毒登记表9、江西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检测项目表10、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情况统计表11、视力检查登记表12、视力检查统计、分析表13、从业人员花名册及体检情况表一、基本情况(一)、学校卫生管理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学校名称:注册地址:学校地址:行政区域代码:□□□□□□ 邮编:组织机构代码:□□□□□□□□□□-□ 经济类型代码: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卫生主管校(园)长:联系电话:教职工人数:班级数:学生人数: (其中男生:女生: )(2)、学校类别:1、乡(镇)中心幼儿园□ 村办幼儿园□ 个人办园□2、初等教育:乡(镇)中心小学□ 农村小学□3、中等教育: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中专、技校、职业学校□(3)、办学性质:1、教育办□2、政府办□3、民办□4、其他□(4)、校内辅助设施数1、餐饮单位□□2、食品店□□3、住宿场所□□4、沐浴场所□□5、游泳场所□□6、美容美发场所□□7、校医院(校医室)□□ 8、其他□□(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或盖章)(三)、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四)、卫生管理员健康合格证明复印件(五)、饮用水卫生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饮用水单位:地址:饮用水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卫生管理人员:联系电话:从业人员数:取得健康证明人数:(2)供水方式1、集中式供水:市政□ 乡镇□ 自建□2、二次供水□3、分质供水□4、分散式供水□5、其他□自建集中式供水与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有□ 无□自建集中式供水:⑴水源类型:井水□ 河水□ 水库水□ 泉水□⑵水源防护措施:井房□ 围墙/栏□ 水池□⑶饮水消毒:①消毒方式: 氯化消毒□ 二氧化氯消毒□紫外线消毒□ 臭氧消毒□②投药方式:机械投加□ 人工投加□(3)、水质监测本年度是否开展水质监测:是□ 否□ 频次:水质监测结果:(4)、供应学生饮用水1、开水□2、桶装水□3、自带水□4、分质供水□桶装水生产企业:桶装水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有□ 无□(5)、饮用水事件本年度是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是□ 否□(六)、学校饮用水供水平面图(七)、健康管理与传染病防治(1)传染病管理学校传染病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联系电话:专职□ 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登记记录:有□ 无□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有□ 无□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有□ 无□晨检记录:有□ 无□对传染病病愈返校情况进行管理(如提供病愈证明等):有□ 无□学生发生传染病后,教室、宿舍及生活场所是否消毒:是□ 否□有CDC(疾控部门)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相关记录:有□ 无□(2)健康管理学校保健机构:校医院□ 校卫生室□ 其他□ 无□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是□ 否□负责人:联系电话:专业技术人员数:具有相应资格证书人员数: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 无□学生健康档案:有□ 无□学生人数:体检人数:体检单位:有无资质:有□ 无□学生常见病防治:开展□ 部分开展□ 未开展□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机构: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项目:开设健康教育课:是□ 否□ 频次节 /(周、二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 无□(3)学生宿舍及其他卫生设施学生宿舍:有□ 无□ 其中,男间,女间,合计间住宿人数:经营方式:1、学校自办□ 2、承包经营□学校宿舍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公寓管理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是□ 否□建立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包括通风与消毒):是□ 否□公用厕所:⑴水冲式厕所(男/女) / ⑵旱厕有□无□流动洗手设施:有□无□(4)学生教室管理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 否□,其中:每间教室内是否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是□ 否□,其中:黑板设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 否□,其中:教室采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 否□,其中:教室照明设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 否□,其中:卫生监督机构能够开展学生教室卫生监督监测:是□ 否□监督监测结果:(附上监测报告)8、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校长)成员:学校后勤管理、校医、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疫情报告员:组长为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具体责任人,疫情报告员具体负责传染病的上报、晨午检、因病缺课追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标准[详]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标准[详]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围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行政区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防治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东昌府区卫生监督所
说明
一、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医源性污水、消毒隔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卫生执法监督检查,特建立本档案。

二、本档案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无相应内容的可以空缺。

基本情况
传染病监督管理相关科室
山东省预防接种卫生监督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东昌府区卫生监督所
说明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其接种行为,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特建立本档案。

二、本档案适用于东昌府区预防接种单位。

三、本档案由东昌府区卫生监督所统一管理。

传染病监督科:


目录
1.基本情况
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登记表
3.预防接种各项记录
4.预防接种单位平面图(标注冷藏设备名称和位置)
5.预防接种资质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预防接种单位有批准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证明文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7.预防接种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集中复印到A4纸上)
8.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集中复印到A4纸上)
9.预防接种检查表
10.监督检查文书
基本情况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登记表
预防接种各项记录
1.疫苗接种前询问、告知记录是□否□
2.疫苗接种单位公示情况第一类疫苗是□否□
第二类疫苗是□否□3.异常反应处理和报告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4.疫苗出库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5.疫苗入库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6.疫苗接收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7.疫苗购进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8.疫苗分发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9.疫苗使用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10.疫苗库存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11.接收或购进疫苗索取的证明文件
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12.疫苗储存温度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13.疫苗运输全过程温度记录
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14.疫苗验收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15.疫苗接种记录是□纸质版□电子版□
否□
预防接种单位平面图
(标注冷藏设备名称和位置)预防接种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预防接种单位资质证书
预防接种人员执业证书
考核合格证明
监督检查文书
预防接种检查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注:报告时限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检查人员:陪同人员:检查时间:年月日
山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及实验活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东昌府区卫生监督所
表1
实验室基本信息
表2
实验室信息汇总表
表3
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主要生物安全防护设备(生物安全柜、压力蒸汽灭菌器等)及检测设备
实验室主要实验活动
表6:
实验活动基本情况
表7
实验室涉及的主要菌(毒)种及样本
填表说明
1.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请参照《山东省生物安全一级(BSL-1)和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基本要求》界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

2.生物安全及防护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压力蒸汽灭菌器等。

3.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检验、免疫学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生物化学检验和临床检验等五类。

其中:
a)微生物检验、免疫学检验和分子生物学检验:是指针对特定的能够使人致病的病原微生物所进行的检验项目,适用于从事微生物、免疫学和分子生物学检验的临床、教学和研究实验室。

b)生物化学检验和临床检验:指针对人体血液、体液中生化和临床所需指标检测,而非对某种特定病原微生物进行的检测。

注:肿瘤标记物、激素、特种蛋白、出凝血、自身抗体、阴道分泌物检测细菌、抗链“O”抗体检测、梅毒抗体检测、幽门螺杆菌抗体检测、快速轮状病毒检测、结核抗酸染色、霍乱弧菌的悬滴实验和培养、真菌检测、弓形体虫抗体检测、疟原虫检测、胸腹水常规、脑脊液常规、以及其他无法归类的科研或临床检测项目归入临床检验。

4.病原微生物名称:需使用通用的中文学名。

5.危害程度分类:请参照《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分类填写。

6.实验活动类型:请参照《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要求划“√”,其中:
a)微生物培养:指病毒培养或大量活菌操作。

病毒培养:指病毒的分离、培养、滴定、中和试验、活病毒及其蛋白纯化、病毒冻干以及产生活病毒的重组试验等操作以及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利用活病毒或其感染细胞(或细胞提取物),不经灭活进行的生化分析、血清学检测、免疫学检测等操作视同病毒培养。

使用病毒培养物提取核酸,裂解剂或灭活剂的加入必须在与病毒培养等同级别的实验室和防护条件下进行,裂解剂或灭活剂加入后可比照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防护等级进行操作。

大量活菌操作:指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指以活病毒或活菌感染动物的实验。

c)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样本检测:
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指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前进行的病毒抗原检测、血清学检测、核酸检测、生化分析等操作。

未经可靠灭活或固定的人和动物组织标本因含病毒量较高,其操作的防护级别应比照病毒培养。

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灭活材料的操作:指感染性材料或活病毒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后进行的病毒抗原检测、血清学检测、核酸检测、生化分析、分子生物学实验等不含致病性活病毒的操作。

e)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指针对确认无感染性的材料的各种操作,
包括但不限于无感染性的病毒DNA或cDNA操作,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

7.实验室级别:指实验室从事该项检验时采用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分为BSL-1、BSL-2、BSL-3、BSL-4四级;从事动物研究的生物安全级别分为ABSL-1、ABSL-2、ABSL-3、ABSL-4四级。

8.生物安全柜类型:指生物安全柜分类编号,为I级、II级(A1、A2、B1、B2)和III级,如不使用生物安全柜填写“不使用”。

9.工作性质:指科研、教学、临床常规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检验检疫、制备、生产等。

10.项目名称:指实验室使用的标准/完整的项目名称;广泛采用的临床检验方法和生化检验方法可填写组名,如“血常规XX项”,尿常规XX项“。

11.样本类型:应填写项目的主要样本类型,如全血、血清、血浆、脑脊液、气管冲洗液等体液样本、痰、尿、便等排泄物和环境样本等。

12.检验方式:指“手工检测”、“半自动检测”和“全自动检测”。

手工检测为全部检验工作为手工完成,半自动检测为部分检测工作,如样本处理等为手工方式,工作人员接触样本,但其它检测过程为自动化设备完成;全自动检测为不需要人工干预,样本检测全部工作为全自动设备完成。

13.个人防护方式:指实验室人员从事相应检测时所采取的个人防护装备,主要包括a帽子、b口罩、c手套、d工作服。

请将序号填入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