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因应大法官会议四六二号解释文,专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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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审判机关法律解释执行【发文字号】法发[2007]12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07.03.09【实施日期】2007.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法发〔2007〕12号)本院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08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解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第三条司法解释应当根据法律和有关立法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制定。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应当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

对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如何应用法律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解释”的形式。

根据立法精神对审判工作中需要制定的规范、意见等司法解释,采用“规定”的形式。

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批复”的形式。

修改或者废止司法解释,采用“决定”的形式。

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

第八条司法解释立项、审核、协调等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统一负责。

第九条制定司法解释,应当立项。

司法院组织法

司法院组织法

司法院组织法【颁布部分】【颁布时刻】 2001-05-23【效力属性】已修改【正文】司法院组织法第 1 条本法依宪法第八十二条制订之。

第 2 条司法院行使宪法所付与之权柄。

第 3 条司法院置大年夜法官十七人,审明白得释宪法及同一说明法令案件,并构成宪法法庭,审理政党违宪之闭幕事项,均以合议行之。

大年夜法官会议,以司法院院长为主席。

宪法法庭审理案件,以资深大年夜法官充审判长;资同者以年长者充之。

第 4 条大年夜法官应具有左列资格之一:一曾任最高法院法官十年以上而成就杰出者。

二曾任立法委员九年以上而有专门供献者。

三曾任大年夜学司法重要科目传授十年以上而有专门著作者。

四曾任国际法庭法官或有公法学或比较法学之威望著作者。

五研究法学,富有政治体会,荣誉杰出者。

具有前项任何一款资格之大年夜法官,其人数不得跨过总名额三分之一。

第 5 条大年夜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自力行使权柄,不受任何干涉。

大年夜法官之任期,每届为九年。

平易近国九十二年起总统提名录用之大年夜法官,其任期依宪法增修条则第五条之规定。

大年夜法官出缺时,其继任人之任期至原任期届满之日止。

大年夜法官任期届满而未蝉联者,视同停止解决案件之法官,有用司法人员人事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

自平易近国九十二年十月一日起就任之大年夜法官,除法官转任者外,不有用宪法第八十一条及有关法官毕生职待遇之规定。

第 6 条大年夜法官审理案件之法度榜样,另以司法定之。

第 7 条司法院设各级法院、行政法院及公事员惩戒委员会;其组织均另以司法定之。

第 8 条司法院院长综理院务及监督所属机关。

司法院院长因故不克不及视事时,由副院长代理其职务。

司法院院长出缺时,由副院长代理;其代理时代至总统提名继任院长经公平易近大年夜会赞成,总统录用之日为止。

司法院副院长出缺时,暂从缺;至总统提名继任副院长经公平易近大年夜会赞成,总统录用之日为止。

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同时出缺时,由总统就大年夜法官中指定一人代理院长;其代理时代至总统提名继任院长、副院长经公平易近大年夜会赞成,总统录用之日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第二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第二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第二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1996.12.31•【文号】法发[1996]34号•【施行日期】1996.12.3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第二批)(1996年12月31日法发[1996]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我院公布第一批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之后,即着手对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废止的第二批司法解释目录印发给你们。

这批废止的司法解释共69件,包括刑事审判方面16件,民事审判方面34件,经济审判方面19件。

其中,有个别文件是以“函”、“复函”等形式发出的,考虑到这些文件具有司法解释的性质,而且在当时也起到了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本着尊重历史、保持原貌的原则,这次也将其作为司法解释一并予以清理。

废止的司法解释从即日起不再适用(有的早已自行失效)。

但过去适用上述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清理司法解释工作将继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性文件需要废止的,我院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予以废止。

对一些司法解释中只有部分内容不适应当前审判实践需要的,不在这次清理之列,我院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修改。

各地有何意见请及时报告我院。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二批)。

监督学教案

监督学教案

监督学教案开放专科辅导教师:赵建锋课程介绍 (4)第一章监督学概述 (4)教学要求 (4)内容要点 (5)重点难点 (5)教学建议 (5)课后练习 (6)参考答案: (6)第二章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 (9)教学要求 (9)内容要点 (9)重点难点 (9)教学建议 (10)课后练习 (10)参考答案 (10)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13)教学要求 (13)内容要点 (13)重点难点 (13)教学建议 (13)课后练习 (14)参考答案 (14)第四章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17)教学要求 (17)内容要点 (17)重点难点 (18)教学建议 (18)课后练习 (18)参考答案 (19)第五章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 (25)教学要求 (25)内容要点 (25)重点难点 (26)教学建议 (26)课后练习 (26)参考答案 (27)第六章检察机关的监督 (29)教学要求 (29)内容要点 (29)教学建议 (29)课后练习 (30)参考答案 (31)第七章人民法院的监督 (37)教学要求 (37)内容要点 (37)重点难点 (38)教学建议 (38)课后练习 (38)参考答案 (39)第八章行政机关的监督 (40)教学要求 (40)内容要点 (40)重点难点 (41)教学建议 (41)课后练习 (41)参考答案 (42)第九章人民政协与民主党派的监督 (45)教学要求 (45)内容要点 (45)重点难点 (45)教学建议 (45)课后练习 (46)参考答案 (46)第十章社会监督 (48)教学要求 (48)内容要点 (48)重点难点 (49)教学建议 (49)参考答案 (50)第十一章国际反腐败与监督制度 (52)教学要求 (52)内容要点 (52)重点难点 (53)教学建议 (53)课后练习 (53)参考答案 (54)课程介绍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一)课程的学科性质、学科特点与任务《监督学》是以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社会科学学科,学好课程的关键在于能够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活和工作的实践中去,因此该学科的特点是:强调学生积极主动地将所学知识与社会生活实际有机地结合,以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022年司法资格证考试(试卷一)每周一练试卷B卷

2022年司法资格证考试(试卷一)每周一练试卷B卷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2022年司法资格证考试(试卷一)每周一练试卷B 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20分钟,本卷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B 、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可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C 、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应参照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D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2、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对下列哪一事项公证机关可予办理公证?( )A 、马某拿着一份合同复印件到公证机关要求公证,经公证人员审查发现该合同有多处涂改痕迹B 、女青年李某29岁,至今未婚,到公证机关办理处女公证C 、张某与王某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各自都有些积蓄,为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D 、杨父因正在读初中的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多次劝说无效,遂决定与儿子解除父子关系,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3、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 、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C 、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D 、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4、经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 )日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5.02.28•【文号】主席令[第三十八号]•【施行日期】1995.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5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义务和权利第四章法官的条件第五章任免第六章任职回避第七章法官的等级第八章考核第九章培训第十章奖励第十一章惩戒第十二章工资保险福利第十三章辞职辞退第十四章退休第十五章申诉控告第十六章法官考评委员会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法官的素质,实现对法官的科学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第三条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法官的职责:(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三章义务和权利第七条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94号建议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94号建议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9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8.23•【分类】其他正文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94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职业身份保障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职务法定制度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3月发布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其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均对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作出具体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7月28日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对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办理案件不受干涉,免受非法处理、处分,以及受到错误处分、处理后的救济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职务行为豁免制度问题《若干意见》规定“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受法律保护。

法官有权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法官依法履职行为不受追究”。

《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在职务行为豁免方面等问题作出相关规定,切实解除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行职权的后顾之忧。

三、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人身保护制度问题为保护司法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中央政法委于2005年下发《关于认真解决妨碍、报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该意见精神联合下发《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提出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切实保障公诉人员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出庭公诉人员人身安全。

国际法院规约(中文版)

国际法院规约(中文版)

《国际法院规约》来源:联合国网站第一条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第一章法院之组织第二条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

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井在备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

第三条一.法院以法官十五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

二.就充任法院法官而言,一人而可视力一个国家以上之国民者,应认为属于其通常行使公民及政治极利之国家或会员国之国民。

第四条一.法院法官应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依下列规定就常设公断法院各国团体所提出之名单内选举之。

二.在常设公断法院并无代表之联合国会员国,其候选人名单应由各该国政府专为此事而委派之团体提出;此项各国团体之委派,准用一九O七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纷争条约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派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之条件。

三.凡非联合国会员国而已接受法院规约之国家,其参加选举法院法官时,参加条件,如无特别协定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提议规定之。

第五条一.联合国秘书长至迟应于选举日期三个月前,用书面邀请属于本规约当事国之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及依第四条第二项所委派之各国团体.于一定期间内分别由各国团体提出能接受法官职务之人员。

二.每一团体所提人数不得超过四人,其中属其本国国籍者不得超过二人。

在任何情形下,每一团体所提候选人之人数不得超过应占席数之一倍。

第六条各国团体在提出上项人员以前,宜咨询本国最高法院.大学法学院.法律学校.专研法律之国家研究院.及国际研究院在各国所设之各分院。

第七条一.秘书位应依字母次序,编就上项所提人员之名单。

除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外,仪此项人员有被选权。

二.秘书长应将前项名单提交大会及安全理事会。

第八条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各应独立举行法院法官之选举。

第九条每次选举时,选举人不独应注意被选人必须各具必要资格,并应注意务使法官全体确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法系。

第十条一.候选人在大会及在安全理事会得绝对多数票者应认为当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2.02.03•【文号】•【施行日期】2012.02.0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治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2〕6号2012年2月3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以下简称裁判,含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少数地方党政机关长期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损害了法律权威,降低了党政机关公信力,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判,体现了国家意志和法律权威。

确保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顺利有效执行,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条件。

党政机关参与民事经济活动,是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平等的民事主体,必须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在我国,党政机关参与民事经济活动时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对全社会尊法、守法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少数地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存在不尊重和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现象。

有的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出发,妨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顺利执行。

有的参与民事经济活动不规范、不遵守协议、不履行相关义务引发诉讼纠纷。

这不仅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信用和交易安全,还损害了社会主义法制权威,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信心,而且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全文司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

司法解释是依法有权作出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叫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司法解释的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司法解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必须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司法解释的立项,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庭、室,根据审判工作中应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经研究室协调后,分别报分管副院长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司法解释的,由有关审判业务庭、室直接立项。

司法解释立项后,送研究室备案。

第六条司法解释的起草,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庭、室负责。

第七条经论证、修改的司法解释草案,送研究室协调提出意见后,由起草部门报请分管副院长审核。

第八条司法解释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形式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发布,并下发各高级人民法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第九条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三种。

对于如何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如何适用法律所作的规定,采用“解释”的形式。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对于审判工作提出的规范、意见,采用“规定”的形式。

对于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所作的答复,采用“批复”的形式。

第十条司法解释在首部写明司法解释的名称,××××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文件编号;如属“批复”,还应写明主送机关。

法律必备--2010司法考试真题第四卷答案

法律必备--2010司法考试真题第四卷答案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第四卷2010-9-16 8:50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材料据新华社2009年12月18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18日下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注﹡三项重点工作①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②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③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在提高执法能力、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监督、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步,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问题请结合当前政法领域的三项重点工作,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依法治国基本内涵的理解。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和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1.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和权力制约四个方面。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B省2019员额法官考试B卷及答案

B省2019员额法官考试B卷及答案

市人大法官法律知识考试试卷(B卷)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2.宪法判例在英国有着调整英王、____、内阁之间关系的决定性作用3.全国人大会议期间,______以上代表联名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部的质询案。

4.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撤销,依照_______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5.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_______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6.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国家公务员的_______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7.宪法的修改,由________或者1/5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8.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________以外的行政处罚。

9.行政诉讼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________。

10.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_________。

二、单选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A.1988年宪法修正案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2.某选区选民为1200人,实际参加选举为1000人,甲候选人至少货多少选票才能当选?()A.600 B.601C.500 D.5013.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国开电大《中国司法制度》形考任务2辅导资料

国开电大《中国司法制度》形考任务2辅导资料

第二次形成性考核我国设置了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所以我国的法院体系是多元化的正确答案是:“错”。

我国的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都有自己的最高司法权正确答案是:“错”。

我国在基层设立了派出法庭,但派出法庭不是一个独立的审级,其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正确答案是:“对”。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为首的三级军事法院体系。

但军事法院的最高审级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正确答案是:“对”。

在一个法院内部,法院实行的是院长负责制正确答案是:“对”。

多数国家直接规定法官任职终身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正确答案是:“对”。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副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任命正确答案是:“错”。

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四级,最高为大法官正确答案是:“错”。

一法官如果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可以予以辞退正确答案是:“错”。

召开审判委员会必须有超过2/3以上的委员出席正确答案是:“错”。

下列各项中设立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是()正确答案是:铁路管理局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应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正确答案是:高级下列属于我国《法官法》所称法官的是()正确答案是:助理审判员《法官法》规定的法官最低年龄为()岁正确答案是:23《法官法》规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满()年,可以担任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正确答案是:2《法官法》规定,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年,可以担任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正确答案是:2《法官法》规定,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满()年,可以担任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正确答案是:2《法官法》规定,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年,可以担任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正确答案是:3《法官法》规定,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满()年,可以担任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正确答案是:1下列各项由本院院长任命的是()正确答案是:助理审判员我国的法院结构体系是()法院体系正确答案是:单轨制, 一元化, 双轨制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于()正确答案是:省, 自治区, 直辖市下列哪些案件的死刑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正确答案是:杀人, 强奸, 抢劫,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下列案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审理的是()正确答案是:正师职军官的盗窃犯罪, 涉外的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下列各城市中,设有海事法院的是()正确答案是:广州, 北京, 大连, 青岛海事法院受理的案件包括()正确答案是:中国公民之间的海事案件, 外国法人之间的海事案件, 中国法人同外国法人之间的商事案件从世界范围来看,法官产生的方式大致分为()正确答案是:选举, 任命下列属于我国《法官法》所称法官的是()正确答案是:法院院长, 助理审判员, 书记员列各项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世间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是()正确答案是:副院长, 庭长, 审判员法官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提请免除其职务()正确答案是:经考核被认定为不称职的, 调节器出本法院的, 退休的, 加入别国国籍的。

司法口诀

司法口诀
你是私人想挂靠, 就把集体企业找,
以他名义搞经营, 捅了漏子一根绳。(一根绳上的蚂蚱)
诉讼未捷身先死, 裁定中止等继承,
继续承担打官司, 自己名义可溯及。(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继承人有效)
个体工商承包农, 合伙组织去雇人,
雇工生产造损害, 不必惶恐有雇主。
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
口诀:为伊勿动专选贡品
表面意思:为了她不要动那些专门选来作为贡品的东西
对应法条
为,即危,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伊,即医,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
勿,即污,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的
动,动物致人损害的
专,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
对应法条
翻:新证据足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法: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不足:主要证据不足
惩:即程,程序违法
贪污: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十、裁定中止执行情形
口诀(1):他可指望姨
表面意思:他可以指望他的阿姨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二十殊可延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十四、民诉当事人
■诉讼当事人
当事人的范围广, 公民还要自己当。
法人有其代表人, 其他组织负责人;
被保证人莫窃喜, 法院还要通知你;
单独起诉被保人,一人被告无牵连;
若是一起被起诉, 共同被告能奈何。
法人撤销没清算, 先把清算组织找,
寻寻觅觅终未果, 你撤销来你被告。

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官基本行为,引导法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树立法院干警良好形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法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司法礼仪是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

第三条司法礼仪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和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着装礼仪第四条法官工作期间应当着制服;开庭时应当着法袍或制式服装并佩戴胸徽。

第五条法官应当根据季节变化按规定着制服。

法官二人以上共同执行公务时,穿着制服应当统一。

第六条制服、衬衣、领带、鞋袜等衣饰应当保持整洁。

第七条不得在审判法庭及其它公共场所当众更换制服。

第八条着制服时不得披衣、挽袖、卷裤腿、外露衬衣下摆,不得穿拖鞋等与制服不相称的鞋子,不得赤足。

第九条着制服时不得佩戴项链、耳环、戒指、手镯(链)、领饰、信物等饰物。

第十条着制服时不得有追逐、嬉闹等不雅行为。

第十一条非执行公务期间,不得着制服出入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场所。

第十二条法官在工作时间,不得着超短裙、吊带衣裙、短裤、背心等服装。

除眼疾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十三条法官不得染彩发、化浓妆、纹身、染彩甲。

男法官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第十四条法官参加集会和外事活动时的着装,按主管(主办)单位的要求执行。

第三章开庭礼仪第十五条除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外,开庭一般应当在法庭进行。

法庭应当保持庄严、整洁。

第十六条严禁法官酒后开庭。

第十七条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开庭时间,按时到庭,准时开庭。

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当当庭说明原因。

开庭时间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因特殊事由需要更改开庭时间的,应当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应当安排人员在原开庭时间、地点向其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八条当事人未按规定时间到庭的,法官应当给予其说明原因的机会,不宜机械按撤诉或缺席处理。

头程序开始的时间此外

头程序开始的时间此外

头程序开始的时间。

此外,法院力求案件当事国更好地遵守法院先前旨在加速法院程序的决定,法院有意更严格地实行这一程序。

法院修正了现行《程序指示五》并且颁布了新的《程序指示十、十一和十二》。

《程序指示五》规定四个月时间用于一方发表意见和提出初步反对意见,其修正案明确了这个时间从提出初步反对意见之日开始。

《程序指示十》要求当事国代理人不拖延地出席法院院长召开的任何会议,只要是对案件的程序事项需要作出裁判。

《程序指示十一》规定在关于临时措施的口头书状中,当事国应仅限于说明这种措施相关标准的内容。

最后,《程序指示十二》确定了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咨询程序中提出书面说明和(或)文件应遵循的程序(这些《程序指示》的案文见下文第247-249段)。

27. 上一次年度报告显示,关于2004-2005两年期预算,鉴于法院目前而且会越来越依赖先进技术,法院要求适当扩大计算机化司,专业人员从一个增加到两个。

为了符合大会提出的加强利用现代技术的要求,具有高水平信息技术技能的一名专业工作人员至关重要。

遗憾的是,法院的要求未获批准,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行预咨委会)认为必须进一步说明需要这一职位的理由。

28. 至于积极的方面,法院很高兴地报告2004-2005两年期另外两项请求获得批准。

为法院15名法官进行研究的五名法官助理从一般临时助理人员转为常设员额。

此外,由于秘书长进行的“加强联合国的行动、工作人员和房地的安保和安全”(A/58/756)的调查,根据联合国安保协调员的建议,设立了两个安全事务员额。

2004-2005年预算是在联合国紧急请求就在被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修建隔离墙的法律后果发表咨询意见之前编制的。

鉴于这些非常而无法预料的开支,以及发表咨询意见需要的安保需要和媒体要求,似乎可以肯定2004-2005年的预算需要追加经费。

29. 国际法院很高兴看到各国对法院解决争端的能力有更大的信心。

2003-2004年期间,法院认真而坚定地执行了司法任务,来年当然也要这样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1.06.09
•【文号】法发〔2021〕20号
•【施行日期】2021.06.16
•【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审判机关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
工作的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法发〔202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本院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1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
规定》的决定
(2021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1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6月16日起施
行)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1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规则’、‘批复’和‘决定’五种。


在第六条第三款之后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对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等方面的司法解释,可以采用‘规则’的形式。


原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作为第六条第五款、第六款。

本决定自2021年6月16日起施行。

根据本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及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及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及其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29•【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一、修改法官法的重要意义法官法是规范审判权行使主体、构建我国法官制度的专门法律,是完善法官队伍管理、提高法官职业保障的基本依据。

现行法官法于1995年2月28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和2017年进行了修改。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官的义务权利、选任管理、培训考核、任职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等制度,对于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推进建立法官制度、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民法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法院队伍建设和法官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实践表明,法官法关于法官的权利义务、任职条件、选任机制、职业保障等很多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修改完善法官法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修改法官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

修改法官法,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重大改革任务,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修改法官法是适应司法审判工作新的发展变化,推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现行法官法于1995年颁布施行,二十多年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司法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建立在法官法基础上的法官队伍在职业素养、管理模式、职业保障等方面已经难以适应司法审判工作新要求。

修改法官法,对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落实“五个过硬”总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修改法官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任务。

2021年公务员《常识判断》通关试题每日一练带答案含解析_11479

2021年公务员《常识判断》通关试题每日一练带答案含解析_11479

2021年公务员《常识判断》通关试题每日一练带答案含解析1:一种固定下来适合和便于网络交往,判定行为者是否文明和礼貌的行为标准就是〔〕。

单项选择题A、请选择B、请选择C、请选择D、请选择2:2005~2010年财产险每年赔数支出与保费收入之比大约在什么范围内?单项选择题A、10%~25%B、20%~50%C、40%~70%D、60%~90%3:某企业通过欺骗、贿赂的手段取得卫生行政答应,依据《行政答应法》的规定,卫生主管部门对该行政答应应当予以〔〕。

单项选择题B、注销C、撤消D、撤销4:1931年11月,中共在江西瑞金成立的红色政权名称是〔〕。

单项选择题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B、工农苏维埃政府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D、中华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5:关于天文历法,以下说法中正确的一项是〔〕。

单项选择题A、中国农历纪年的闰年一般为383、384或385天B、依据小孔成像的原理,日偏食的时候树荫下光斑也会缺一块C、黑洞巨大的引力场使得包括光子在内的任何物质只能逃逸而无法进入D、北斗七星的勺柄一年四季指北,可据此在夜间辨明方向6:单项选择题B、请选择C、请选择D、请选择7:感冒时吃东西没有味道,主要是因为〔〕。

单项选择题A、鼻黏膜充血肿胀,嗅细胞接触不到气味刺激B、味觉不敏感C、空气通过鼻腔的量少D、鼻腔堵塞8:以下关于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阐述错误的选项是〔〕。

单项选择题A、儒家的代表人物是孔子、孟子、荀子B、道家的代表人物是老子、庄子C、法家的代表人物是墨子、商鞅(*^__^*)考试大…在线★考试中心D、兵家的代表人物是孙武9:政府统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关经济建设、社会进展、人口普查等数据材料所使用的文种是〔〕。

单项选择题A、公告B、公报C、通告D、通报10: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罢免代表采纳〔〕的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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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辦理教師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教育部101年1月5日臺學審字第1000236129C號令修正一、專科以上學校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下稱教評會)辦理教師資
格審查,有關教評會之組成、審查之程序及審查之決定等,均應有明確而妥善之規範,俾能確保對教師資格送審人(下稱送審人)之專業學術能力及成就,為客觀可信、公平正確之評量。

二、各級教評會之組織及功能應有明確之區隔,並明定於學校相關
章則。

三、為確保教評會委員執行職務之客觀、公正,使其作成之決定,
能獲普遍之公信,教評會委員應有基本條件之限制,儘可能以高等級之教師擔任,不得有低階高審之情形;必要時得借重校外專家學者擔任教評會委員參與審查,並應訂定教評會委員利益迴避之相關規定。

四、教評會之組成,因職務關係而擔任之當然委員人數不得過半,
以符合民主參與之原則。

五、教評會辦理教師資格審查應兼顧教學、研究、服務,學校並應
就各該項目訂定明確之評量依據、方式及基準。

六、對於研究成果之評審,應兼顧質與量,並建立嚴謹之外審制度,
遴聘該專業領域之校外公正人選擔任外審工作。

對於外審人選之決定程序、迴避原則、審查方式等,學校應為明確規範,並對於審查人身分保密,以維護審查公正性。

七、教評會對於送審人之教學、研究、服務成果評量,應根據送審
人所提資料為嚴謹查核,並經充分討論後作成決定。

教評會對於外審委員就研究成果之專業審查意見,除能提出具有專業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動搖該專業審查之可信度與正確性,否則即應尊重其判斷,不得僅以投票方式作成表決。

如有認定疑義
時,應予送審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八、教評會對於研究成果應尊重外審專業意見。

但得考量升等名額
之限制,或對教學、服務成果、任教年資依第五點所訂基準為綜合評量後,作成同意或不同意通過送審人資格審查之評量決定。

九、教評會對於教師資格審查之決定過程應詳載於會議紀錄中,並
妥善保存。

十、教評會對教師資格審查之決定應敘明具體理由;評審未通過者
應以書面告知送審人,並教示其對決定不服時之救濟方法。

十一、各校應建立申訴救濟制度,送審人對教評會所為決定不服時,得先循校內救濟方法請求救濟;再有不服時,得依法提出再申訴、訴願或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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