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木材法规
欧盟木材法规介绍
北京wenku.baidu.com奥诺建筑板材有限公司, 北京 101 074
木材是世界 四大建筑材料 中惟一可再生 、可持续利 系协议 》 ( P V A),协议依法约束双方履行许可证制度
用的原材料。木制品既和人类有着与生俱来 的亲和性 ,
的义务 ,共 同管理伙伴关 系协议 中规定 的木材 和木制
又先天具环保性能和低碳特质 、固碳功能 ;森林 既具有 品贸易。经过欧盟与 自愿合作 伙伴关系协议 同所作 出
坏可持续森林经营和发展 ;同时还导致水土流失 和土地 为合法采伐木材 。 沙漠化 ,加剧极端气候和洪涝灾害发生 ,对人类赖 以生
基于当前没有 国际普遍认可的定义 ,将是否遵守木
存的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木材持续供不应求 的状况 , 使 材采伐国的法律 、法规 以及该 国签署并实施 的相关国际
得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一个问题。 1 背景
公约应作为合法采伐或非法采伐定义 的基础 。要求首次
将木材和木制品投放市场 的生产商须实施 “ 尽职调查体
欧洲议会 和欧盟理事会早在2 0 年7 2 0 2 月2 日通过 的 系”,同时供应链上的贸易商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基本
正式执行。
会公布主管部 门名单 ,并定期更新这些名单 。监督机构
在实际操作中,认 同已经在使用符合 《 法规 》规定 可向主管部门提交认可 申请 ,认可条件包括 :具有法人 的体系或程序 ,包含合法性验证或第三方认证的生产商 资格并且在欧盟 内依法成立 ;具有行使本法规规定职能 的体系 ,可用于风险评估并纳人尽职调查体 系。监督机 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保证在行使职能过程中不存在任何 构对生产商和贸易商的认可或认可撤销应以公平 、透明 利益冲突 。通过认可的监督机构由欧盟委员会通知所有
木材的阻燃性能与防火措施
释放不燃气体:阻燃剂在高温下会释放出不燃气体,这些气体能够稀释可燃气体,从而降低燃 烧程度。
形成保护层:阻燃剂能够在木材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这层保护膜能够阻止木材与火焰直接接 触,从而起到防火作用。
阻燃性能的测试方法
极限氧指数法:测定在一定条件下,材料完全燃烧所需最低氧浓度 水平燃烧法:测定材料在水平状态下的燃烧速度 垂直燃烧法:测定材料在垂直状态下的燃烧速度 烟密度法:测定燃烧时产生的烟雾密度,以评价阻燃材料的阻燃性能
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火灾
定期检查家庭电器,确保没有过载或老化电线 安装烟雾报警器和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遵循安全用火规定,不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明火 学习基本的火灾逃生知识和技能,制定家庭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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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不同木材的阻燃性能比较
松木:易燃,燃 烧速度快
橡木:阻燃性能 较好,不易燃烧
桦木:阻燃性能 一般,燃烧时释 放大量烟雾
紫檀木:具有较 好的阻燃性能, 燃烧缓慢且不易 蔓延
03 防火措施
防火设计原则
预防为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确保安全:保证人员安全疏散,避 免造成人员伤亡。
木材的阻燃性能与防 火措施
,
汇报人:
Fra Baidu bibliotek
欧标e1级环保标准
欧标e1级环保标准
欧标E1级环保标准是欧洲木制家具行业最著名的环保认证标准。它是欧洲联盟探索解决污染问题、实施环保规定和改善环境质量方面最关键的切入点。是欧洲木质家具行业最著名的环保标准,它规定了木制家具的原料、制造和使用过程中的环保要求。
E1级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木制家具中含有的有害物质,例如苯、甲醛和甲醛树脂,应控制在特定的安全水平以下,以确保安全健康。同时,这些易燃、易受潮、有毒、有害物质不应影响木制家具的正常使用等。
此外,此标准还要求木制家具的原料必须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原料的来源必须保证来源可溯,以保证原料是可持续发展的。这一点特别强调了原料的来源必须是可持续的森林,以保证永远不会破坏森林的生态平衡。
此外,欧标E1级环保标准还要求,在制造木制家具的过程中,运用的胶合剂和涂料应当也符合环保标准,确保木制家具制作过程中没有排放有害物质,也不要影响环境和人类健康。
此外,在木制家具使用过程中,由于室内温度、湿度、空气流通等因素会影响到室内木制家具的排放,因此,木制家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室内空气中的有毒物质浓度控制在安全的有效范围内。
总的来说,欧标E1级环保标准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旨在确保木制家具使用过程中没有有毒物质的排放,以确保安全和健康
的使用环境。此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保护大气环境,减少污染,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持续健康环境的建设。制定和实施这一标准,是由政府、社会和民间机构共同完成的,而欧标E1级环保标准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认可。
欧标E1级环保标准的制定,无疑是欧洲木制家具行业的一大进步。它不仅可以保护环境,而且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此外,这一标准也给行业带来了积极影响,切实提高了行业的竞争力,增强了消费者对行业发展的信心。
欧盟木材法案
欧盟木材法案
欧盟木材法案,也称欧盟木材合规法规,是指欧洲联盟为了保护全球森林资源和防止非法木材贸易而制定的法规。该法规于2013年3月3日生效,要求所有欧盟成员国的企业必须遵守该法规,否则将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后果。
该法规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采伐和非法贸易木材,以保护全球森林资源。非法采伐和非法贸易木材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也对当地社区和经济产生负面影响。欧盟木材法案通过规范木材的来源和流通,促进了可持续林业管理和森林保护。
该法规要求所有欧盟成员国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以确保其所使用的木材来源合法。这些措施包括:对木材来源进行调查和审核、记录木材来源信息、制定内部控制程序、进行定期审计等。此外,欧盟还建立了一个木材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该法规。
欧盟木材法案的实施对全球木材贸易产生了积极影响。该法规的实施促进了全球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保护,减少了非法采伐和非法贸易木材的数量。同时,该法规还促进了欧盟成员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为全球木材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总之,欧盟木材法案是欧盟为了保护全球森林资源和防止非法木材贸易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该法规的实施促进了全球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保护,为全球
木材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FSC标准理解与实施
第三章、FSC标准简介
--非林产材料:来自森林以外的材料,如非木质植物纤维(如归入木质板 类别的板材或复合材料制品生产中使用的亚麻),合成或无机材料(如 玻璃、金属、塑料、填料、增白剂等),但不包括非木质林产品或废材。 FSC产品组合中使用的非林产材料不受产销监管链控制要求约束。 【 回收材料, 原始材料】 --材料类别:如果为合格进货,则为可用于FSC产品组合的原始或回收材 料类别: --100%FSC材料 --FSC混合材料 --FSC再生材料 --FSC受控木材 --受控材料 --消费后回收材料 --消费前回收材料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第三章、FSC标准简介
--转换体系:产品组合层面应用的产销监管链体系,允许出货粘贴符合材 料类别的FSC声明销售,如适用,粘贴注明每次进货量最低的FSC或消 费后进货的百分比声明或信用声明。 --FSC声明控制体系 1:转换体系; 2:百分比体系; 3:信用体系。
第三章、FSC标准简介
--受控材料:产自非认证森林或根据FSC-STD-40-005认证组织验证项目 中包括的供应商人工林中的原始材料。【 FSC受控木材】 --交付文件:伴随列有产品说明、等级、交付数量等信息的货物装箱单的 文件。交付文件也被称作送货单、装箱单或运输单据。
--合格进货:材料类别符合进入某个FSC产品组合具体要求的原始与回收 材料进货。【 FSC进货; 消费后进货】
欧盟议会高票通过禁止非法木材进口的法案
统性的转变 , 提高市场 门槛, 有利于保护
负责任的木材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这是继美国 2 0 年开始实施雷斯法 08
所蒙受的损 失。 为抵制非法 采伐, 世界范 的监控 , 建立原材料追溯体系,确保产品 围内的私营部 门、 环境保护组织 、 林业行 符合合法性要求并努力向 F C ( S 森林管理
证明,并追溯到木材原产国。违法者将会 4 %。全球每 年因非法 采 浅所造成 的经 O
济损失达到 10 5 亿美元,包括各 国政府财 法木材进 口的决心 .中国企业必然不得不
的罚款。这将有望对全球木材行业带来系
税收入的 减少 ,以及合 法正 当木材企 业
改变以往的经营方式, 对供应链进行全面
在 20 0 3年就意识到要采取行动 制止 非法 业尤其是出 口型企业准备好了吗?
采伐,时隔七年, 欧盟议会终于正式通过 了禁止非法木材进口的法案 法案要求木
材企业对存在非法风险的木制品提供合法
教处 以与其所造成环境和经济损失成 比例
逊地区以及非洲刚果盆地 , 而这些地 区的
木材 很大 比例存在非法 木材 的嫌疑 。侈 I 如 ,根据官方的数据 ,估计 印度尼西亚有 7%. 0 6 - %的采伐为非法。 - 8 面对欧盟打击非
欧盟是 中国第二大木 制品 出口市场 ,
欧盟议会昨天( 月 7目 在 斯特 拉斯 7 ) 堡高票通过了禁止非法木wenku.baidu.com进 口的法案 ,
欧盟木材法规
欧盟木材法规
2010年10月20日
运营商将木材和木材产品在市场上的义务。(与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
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
欧洲联盟条约“的运作方面,特别是第192(1),
鉴于欧盟委员会的建议,
考虑到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1]认为,
在咨询委员会的地区,
按照与普通立法程序[2],
鉴于:
(1)森林提供木材和非木材森林产品和环境服务对人类至关重要,如维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和保护气候系统,包括各种各样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2)由于全球范围内的木材和木材产品,结合制度和治理的不足之处,在森林部门的一些木材生产国,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已成为以往任何事宜更大的关注。
(3)国际关切的重大非法采伐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它构成了重大威胁森林,因为它的过程中,砍伐森林和森林退化,这是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20%左右,威胁,破坏生物多样性,森林可持续管理和发展,包括按照运营商的商业可行性适用的法律。它也有助于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加剧极端天气事件和洪水。此外,它具有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影响,往往破坏良好的治理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威胁当地森林为生的社区的生活,而且可以与武装冲突。打击的问题,对非法采伐本规例中的预期,以促进欧盟的气候变化减缓努力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并应可以看到互补的联合行动和承诺的背景下的美国联合国框架公约“对气候变化。
(4)作出决定1600/2002/EC的欧洲议会和欧盟2002年7月22日的会议奠定了第六届社区环境行动纲领“[3]标识作为一项优先行动的可能性,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考试打击非法采伐的木材贸易联盟和各会员国的积极参与,在与森林有关问题的全球性和区域性的决议和协定的实施和继续。
出口欧盟 木地板标准
出口欧盟木地板标准
出口到欧盟的木地板需要符合欧盟的技术规范和法规,主要涉及到木材的质量标准、环保要求、化学物质限制、标识和包装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到的标准和法规:
1. E1级别的环保标准:要求木地板中甲醛释放量要符合E1级别的要求,保证环保性能。
2. 国际木材法规(EUTR):要求木材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采购地信息,确保木材的合法性。
3. 化学物质限制:木地板中使用的化学物质需要符合REACH法规,保证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制。
4. CE认证:对于进口到欧盟的木地板,需要符合CE认证标准,这一认证标志着产品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
5. 包装和标识:需要符合欧盟的包装规范和标识要求,确保产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符合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一般性的要求外,各个欧盟成员国可能还有一些特别的标准和法规,具体要求可因国家而异。因此,如果打算出口木地板到欧盟,最好咨询专业的贸易顾问或者当地的进口商,以确保产品符合当地的法规和标准。
欧盟木材认证教程
8
EUTR REGULATION 欧盟木材法规
What is compulsory (3 steps): 强制措施3步
1/ To have the information about the full traceability of wood from the cutting phase of the trees up to Conforama stores.
收集产品中木材的完整追溯信息,即从木材的砍伐到产品在店里的销售。
INTERMEDIATES
2/ Assess the risk of sourcing illegal wood in our products : make a supplier or wood scoring: from maximum risk to minimum risk
瑞士的具体规定
When: from December the 31st 2011. 生效日期 2011年12月31 What is compulsory: 强制点 Conforama Switzerland has the obligation to mention in stores, close to the price, the wood species (usual / trade name) and the origin of wood for every furniture having solid wood 每款含实木
关于欧盟木质包装法规的总述
关于欧盟木质包装法规的总述
Plant health is on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European Commission’s Directorate-General for Health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s part of its overall role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food and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in the EU.
植物卫生是欧盟委员会的卫生和消费者保护理事会的一项职责,是该理事会在欧盟内保证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总任务的一部分。
Preventing organisms harmful to plants or plant products from being introduced into and spreading within the EU, and regulating imports from third countries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plant health standards, are among the principle objectives of EU plant health legislation.
欧盟的植物卫生立法的基本目标是防止对植物或者植物产品有害的微生物传入和在欧盟内散播,并且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标准来规范从第三国进口植物及植物产品。
In keeping with these objectives, new EU requirements for wood packaging material, designed to stop potentially harmful plant pests from entering the EU in wood packaging, entered into force in March 2005.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木制品测试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木制品测试标准-概述说明以
及解释
1.引言
1.1 概述
概述: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食品与接触材料之间的潜在危害。在这个法规框架下,木制品作为一种与食品接触的常见材料也必须符合特定的测试标准。本文旨在探讨欧盟对木制品测试标准的要求以及这些标准对木制品制造商和消费者的影响。
针对木制品的测试标准非常重要,因为木制品通常用于制作食品容器、餐具和烹饪用具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产品。这些产品如果不符合安全性要求,可能会释放有害物质,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风险。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为木制品的测试制定了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它们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这些测试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迁移测试、物理性能测试和化学性能测试。通过这些测试,制造商可以评估他们的产品是否能够确保与食品的安全接触。
测试标准的实施对木制品制造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制造商需要确保其产品符合法规的要求,以避免食品安全问题和不符合的制度制裁。
其次,测试标准的实施对于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也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进行严格的测试,制造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测试标准的实施还对消费者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消费者通过选择符合标准的木制品,可以更加放心和安全地使用这些产品。他们可以避免接触有害物质的风险,并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个健康的饮食环境。
总之,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下的木制品测试标准对木制品制造商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意义。制造商需要保证他们的产品符合标准的要求,而消费者则可以通过选择合格的木制品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这些标准的实施将提高整个木制品行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
ISPM15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ISPM15标准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于2002年制定了第15号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15),目的在于规范国际贸易中货物
木质包装质量,防止农林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和扩散。
木质包装的检疫处理要求
ISPM15标准要求所有进境木质包装必须进行检疫处理,并加贴国际标识。植物
检疫措施国际标准中的处理方法:
1.热处理: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分钟以上,其他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
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新规定的木材中心温度达到56℃,持续240分钟以上,
其中超过71℃,持续60分钟以上。)
2.溴甲烷熏蒸处理: 熏蒸最低温度不低于10℃,时间不少于16小时。(新规定熏蒸
时间不少于24小时。)
3.输入国家或地区认可的其他除害处理方法
ISPM15规定的标识图样
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中国国家编号、
000—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
YY—除害处理方法、
ZZ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4位数代码。
ISPM15标准实施的意义
ISPM15使木质包装检疫在世界范围内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提高了检疫查验的效率。随着该标准的逐步实施,检验检疫部门也应适当改变检疫方式,以适应新的形势。
首先,应尽快收集和掌握各国或地区的木质包装处理标识以及特殊检疫要求,加大
对出口企业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其次,改变检疫查验方式,重点放在木质包装处理
标记的查验上,对重复使用的木质包装重点检疫,以防二次感染。
世界各国实施ISPM15标准的时间及检疫措施
林业木材贸易政策解析各国对木材贸易的政策和法规
林业木材贸易政策解析各国对木材贸易的政
策和法规
在全球范围内,林业木材贸易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涉及到各国
间的进出口贸易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各国对木材贸易的政策和法规,对于从事木材贸易的企业和相关从业者而言,是至关重要的。
一、欧洲的木材贸易政策与法规
欧洲作为全球最大的木材进口地之一,其木材贸易政策和法规具有
重要的影响力。
1. 欧盟木材合规法规
欧盟于2013年实施了木材合规法规,旨在打击非法砍伐和木材贸易。该法规要求欧盟成员国进口木材时,必须符合可追溯和合法的标准。进口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对供应商的合规性进行尽职调查。
2. 欧洲森林认证体系
欧洲各国也积极推动森林认证体系,以确保从可持续林业中获得的
木材合规流通。其中最重要的认证机构是“森林管理委员会”(FSC)和“可持续林业认证”(PEFC)。这些认证标志能够帮助消费者识别合规
的木材和木制品。
二、北美的木材贸易政策与法规
1. 美国木材出口政策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木材出口国之一,其木材贸易政策和法规对全
球木材市场产生着重要作用。美国政府对出口木材实施出口许可证制度,以确保木材的出口对国内木材资源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加拿大木材出口政策
加拿大作为全球最大的软木贸易国之一,其对木材出口采取了一系
列的政策和法规。加拿大政府制定了针对木材出口商的证书要求,以
确保从可持续林业中获得的木材出口合规。
三、亚洲的木材贸易政策与法规
亚洲地区的木材贸易政策和法规因国家和地区的差异而不同。
1. 中国木材进口政策
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木材进口国,其对木材进口实施了一系列的
欧洲板材环保标准和中国的环保标准
【欧洲板材环保标准与我国的环保标准】
作为一个专门帮你撰写高质量、深度和广度兼具的中文文章的文章写手,我将根据你提供的主题,按照深度和广度的要求进行全面评估,
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在本篇文章中,我将从欧洲板材环保
标准和我国的环保标准两个方面展开,逐步深入探讨这一主题。
一、欧洲板材环保标准
欧洲板材环保标准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因为板材作为家具、装修、建筑等行业的重要原材料,其环保标准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
健康。在欧洲,板材的环保标准主要由欧盟的相关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管,其中包括对板材中有害物质的限制、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要求、产
品使用后的可持续性评估等方面。欧洲还实行了严格的认证制度,确
保所生产的板材符合环保标准,并且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严厉处罚。
二、我国的环保标准
与欧洲相比,我国的板材环保标准在过去几年有了长足的进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板材生产企业的环保法规的监管和执行力度,推动了板
材行业的转型升级。我国的环保标准包括了对板材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处理要求,也对板材中使用的胶水、涂料等有害物质提出了限制
和排放标准。我国还建立了多种环保认证体系,如“环保产品标志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等,为消费者和企业提供了可靠的环保产品选择指南。
三、对比与个人观点
从上述对欧洲板材环保标准和我国的环保标准的梳理可以看出,欧洲在环保标准制定和执行方面相对成熟,而我国则在近年来加大了对环保标准的改进和执行力度。对比欧洲和我国的环保标准,我们可以发现各自存在优势和劣势。欧洲的标准更加严格和系统化,而我国在环保意识的普及和执行力度上有长足的提升空间。个人认为,各国在环保标准上的交流与学习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借鉴欧洲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认证体系,我国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标准和要求,推动整个板材产业向着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欧洲木材等级标准
欧洲木材等级标准
一、外观质量
欧洲木材等级标准将外观质量分为三级,分别是:优级、中级和普通级。
优级:木材表面干净、平滑,无裂痕、色差、缺陷等。颜色纹理美观,质地均匀,无节疤、虫洞等缺陷。
中级:木材表面较为干净,无明显的色差、裂痕和缺陷。颜色纹理较为美观,质地较为均匀,有少量节疤、虫洞等缺陷。
普通级:木材表面有一定的缺陷和色差,可能有裂痕、节疤、虫洞等。颜色纹理不够美观,质地不够均匀。
二、尺寸稳定性
欧洲木材等级标准将尺寸稳定性分为三级,分别是:优级、中级和普通级。
优级:木材在湿度变化的情况下,尺寸变化小,变形率低。经过加工处理后,能够保持稳定的尺寸。
中级:木材在湿度变化的情况下,尺寸有一定变化,变形率较高。经过加工处理后,能够保持较为稳定的尺寸。
普通级:木材在湿度变化的情况下,尺寸变化较大,变形率较高。经过加工处理后,难以保持稳定的尺寸。
三、力学性能
欧洲木材等级标准将力学性能分为三级,分别是:优级、中级和普通级。
优级:木材的强度、硬度、抗冲击性能等力学性能指标高,能够承受较大的载荷和冲击力。加工性能好,能够承受各种加工处理。
中级:木材的强度、硬度、抗冲击性能等力学性能指标较高,能够承受一定的载荷和冲击力。加工性能较好,能够承受基本的加工处理。
普通级:木材的强度、硬度、抗冲击性能等力学性能指标较低,承受载荷和冲击力的能力有限。加工性能较差,难以承受复杂的加工处理。
四、耐久性
欧洲木材等级标准将耐久性分为三级,分别是:优级、中级和普通级。
优级:木材耐腐蚀、耐磨损、耐水等性能强,使用寿命长。经过防护处理后,能够有效地提高其耐久性。
欧洲议会支持禁止非法木材进口
年底前具有法律效率。
( 管
宁)
国运 输木材 的行 为加强控制 。
在 东 西 伯 利 亚 的伊 尔 库 次 克 ,每 年 待 运 的木 材
节约 成 本 的 人造 板 产
德国 : 巴赫公司将 于 8 5 2 迪芬 月2 — 8日在美国亚
多达2 0Zm , 0 i 其中大部分通过铁路运到中国。 0 隶
时,尽量在预压和压板之间安装预热系统 。 使用 Cl s en r a i a e 分级式清洁机实现新原材料 s Cl 的使 用在 目前的人造板生产线 中,关键是新的及受
全球森林正面临着空前严峻 的危机 ,因为这些
森林 不断遭 受人为破 坏 ,全球植物 的吸碳能 力由此
污 染木 材 的分类 。 由于有 效的 清洁 技术 ,
热器 性能优于 蒸汽预热器 , 使产量提高3 %- 0 这 0 5 %,
已经 在 八 个试 验 工 厂 中得 到 了证 明 。 在 生 产 线 改 造
亿 h ,约占地球 陆地面积 的3 %。而在 80 0 m: 0 0 年前 , 全球森林覆盖地 球近一半的陆地 。近年 来,有 5 个 7 国家的森林面积增加 , t8 个国家森林 面积减少。 同I 3 - , ] '
成于一套 系统 中, 它可高效分离重杂质 、 矿物 、 金属 和轻 质薄片 ,并将清洁 后的原材料分 成所需要 的部 分。 l s l nr 成到一个单一系统的原材料筛选 Ca i e e集 sC a 和清洗过程 。这一 系统实现了人造板生产过程 中对 回收木材原材料 的高效 利用 率 ,并且最终产 品质量 没有受到任何 影响。客户经验反馈证实 了该系统能 从原材料 中剔除接近 10 0 %的杂质。 ( 琴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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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木材法规
2010年10月20日
运营商将木材和木材产品在市场上的义务。(与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
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
欧洲联盟条约“的运作方面,特别是第192(1),
鉴于欧盟委员会的建议,
考虑到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1]认为,
在咨询委员会的地区,
按照与普通立法程序[2],
鉴于:
(1)森林提供木材和非木材森林产品和环境服务对人类至关重要,如维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和保护气候系统,包括各种各样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2)由于全球范围内的木材和木材产品,结合制度和治理的不足之处,在森林部门的一些木材生产国,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已成为以往任何事宜更大的关注。
(3)国际关切的重大非法采伐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它构成了重大威胁森林,因为它的过程中,砍伐森林和森林退化,这是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20%左右,威胁,破坏生物多样性,森林可持续管理和发展,包括按照运营商的商业可行性适用的法律。它也有助于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加剧极端天气事件和洪水。此外,它具有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影响,往往破坏良好的治理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威胁当地森林为生的社区的生活,而且可以与武装冲突。打击的问题,对非法采伐本规例中的预期,以促进欧盟的气候变化减缓努力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并应可以看到互补的联合行动和承诺的背景下的美国联合国框架公约“对气候变化。
(4)作出决定1600/2002/EC的欧洲议会和欧盟2002年7月22日的会议奠定了第六届社区环境行动纲领“[3]标识作为一项优先行动的可能性,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考试打击非法采伐的木材贸易联盟和各会员国的积极参与,在与森林有关问题的全球性和区域性的决议和协定的实施和继续。
(5)委员会通讯2003年5月21日,题为“森林执法,施政与贸易(FLEGT):欧盟行动计划”提出了一揽子措施,以支持开展国际努力,以解决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问题的建议联盟的整体努力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方面。
(6)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对此表示欢迎,通信和认识到有必要为联盟贡献的全球努力,以解决非法采伐问题。
(7)在根据的沟通的目的,即确保只有木材生产的产品,已在按照国家立法的木材生产大国进入联盟,该联盟已自愿伙伴协议谈判(FLEGT VPAS )与木材生产国(伙伴国),创建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为当事人实施发牌制度,以规管在FLEGT VPAS在那些木材和木材产品贸易。
(8)由于重大问题的规模和紧迫性,这是必要的,以支持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的活跃,补充和加强FLEGT VPA主动的政策旨在保护森林和改善之间的协同作用实现高水平的环保,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
(9)国家缔结联盟的原则在他们的的FLEGT VPAS与所做的努力,特别是合法生产的木材的定义,应该得到承认和进一步鼓励各国缔结FLEGT VPAS应给予。也应考虑到下FLEGT许可计划采伐的木材按照国家有关立法,如木材和木材产品的出口到欧盟。因此,木材的木材产品的附件II和III理事会条例(EC)二千零五分之二千一百七十三2005年12月20日上市的木材进口到欧盟的FLEGT许可计划建立嵌入式[4],对原产于合作伙伴该规例附件一所列的国家,应被视为已合法采伐这些木材产品符合该规例和任何执行规定。(10)的帐户,也应考虑一个事实,即“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要求,对濒危物种公约缔约方只授予CITES出口许可证时,“濒危物种贸易公约”所列的物种有所收获,特别是在符合出口国的国家立法。因此,木材的附件A,B或C所列物种的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理事会条例(EC)338/97 9 1996年12月,通过调节贸易[5],应被视为已合法收获提供符合该规例和任何执行规定。(11)铭记,应鼓励使用再生木材和木材产品,和运营商,使用木材和木材产品已经完成其生命周期,包括这类产品在本规例的范围,将放置过重的负担,并否则将被作为废物处置的,应被排除在本规例的范围。
(12)配售的内部市场,应禁止非法采伐的木材或木材产品如木材来自第一次作为本规例的措施之一。考虑到非法采伐,其根本原因及其影响的复杂性,采取具体的措施,如那些目标运营商的行为。
(13)在“FLEGT行动计划”的背景下,人权委员会,并在适当的情况下,会员国可以支持和非法采伐的水平和性质,在不同的国家进行学习和研究,这样的信息公开,以及支持运营商提供实际的指导,在木材生产国的适用法律。
(14)在没有国际公认的定义,立法的国家,木材收获,包括法规,以及执行有关国际公约在该国,该国是党的,应该是基础定义什么构成非法伐木。
(15)许多木材产品都经过大量的进程之前和之后,它们被放置在内部市场的第一次。为了避免施加任何不必要的行政负担,只有那
个地方木材和木材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第一次应该是运营商的尽职调查系统,而交易商在供应链中应要求提供基本信息它的供应商和买家,使木材和木材产品的可追溯性。
(16)的基础上,系统的方法,将第一次在国内市场的木材和木材产品的经营者,应采取适当的步骤,以确定非法采伐的木材和木材产品,如木材来自不放在内部市场。为此,运营商应行使尽职调查通过系统的措施和程序,将非法采伐的木材和木材产品等木材来自内部市场的风险降到最低。
(17)尽职调查系统固有的风险管理包括三个要素:信息,风险识别的风险评估和减轻。尽职调查的木材和木材产品的来源和供应商被放置在内部市场的第一次,包括遵守适用法律,该国的收获,品种,数量等相关信息的信息系统应该提供访问,及(如适用)亚国家地区及特许经营的收获。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运营商应进行风险评估。的风险是确定的,经营者应减轻这种风险识别的风险相称的方式,以防止非法采伐的木材和木材产品来自这种木材被放置在内部市场。
(18)为了避免任何不必要的行政负担,运营商已经在使用的系统或程序,符合本规例的要求,不应该被要求建立新的系统。
(19)为了识别在林业部门的良好做法,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可用于认证或其他第三方验证的方案,包括遵守适用的法律来验证。(20)木材行业是非常重要的经济联盟。运营商的组织在该领域的重要演员,因为它们代表了后者大规模的互动与各种各样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些组织也有分析相关立法和促进其成员遵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但不应该使用这种能力主导市场。为了便于执行本条例和发展的良好做法是适当的认可机构已经开发出符合本规例的要求的尽职调查系统。应在公平和透明的方式进行识别和提取监测机构的认可。该认可机构的名单应予以公布,以使运营商能够使用他们。
(21)主管机关应进行定期监察机构检查,以确认他们有效地履行本规例所订明的义务。此外,主管当局应尽力进行检查时拥有的相关信息,包括证实来自第三方的关注。
(22)主管部门应当监视,运营商有效地履行本规例所订明的义务。主管当局应为此目的进行正式检查,按照计划,适当的,其中可能包括检查运营商和实地审核的前提下,应该可以要求经营者采取必要的补救行动。此外,主管当局应尽力进行检查时拥有的相关信息,包括证实来自第三方的关注。
(23)主管当局应保持的检查记录及相关资料,应提供按照指令2003/4/EC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8 2003年1月公众获取环境信息[6]。(24)考虑到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的国际性质,主管当局应相互合作和与第三国和委员会的行政主管部门。
(25)为了方便运营商的能力,将木材或木材产品的内部市场,以符合本规例的要求,考虑到情况的小型和中型的企业,会员国委员会的协助下,在适当情况下,可为运营商提供技术和其他援助,并促进信息的交流。这种援助不应释放运营商从他们的义务,尽职尽责。(26)交易商和监测机构应避免采取可能危及本规例的目标的实现。
(27)会员国应确保违反本规例,包括运营商,贸易商和监察机构认可的有效,适度和劝阻性的处罚。国家的规则可规定后,有效,适度和劝阻处罚适用于侵犯,禁止非法采伐的木材或木材产品来自如木材,木材和木材产品的内部市场将要不一定要销毁,但可能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而不是使用或出售。
(28)委员会应有权通过委派行为(TFEU)欧盟有关监测机构的认可的识别和提取的程序在运作条约“第290条,关于进一步相关的风险评估标准可能是必要的,以补充已经提供了规例“及”关于本规例适用的木材和木材产品列表。这是特别重要的意义,该委员会进行适当的磋商,在其筹备工作,包括专家级的。
(29)为了确保统一实施条件,实施权力应赋予委员会除至于采用的频率和检查,经主管机关对监察机构的性质和尽职系统的详细规则进一步相关的风险评估标准。根据第291 TFEU,规则和一般原则的管制机制和会员国委员会的执行权力的行使要事先制定的规例所采用的根据与普通立法程序。新的监管委员会第1999/468/EC号决议6月28日之前通过的1999年奠定了委员会赋予的执行权力行使的程序[7]继续适用,除监管程序,工作认真细致,是不适用的。
(30)运营商和主管部门应给予一个合理的期限,以作好准备,以满足本规例的要求。
(31)自本规例的目的,即在战斗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可以不被实现由会员国单独和可因此,由于其规模,是更好地实现联盟一级,欧盟可能采取的措施按照辅助性原则的“欧洲联盟条约”第5条所载的。按照相称性原则,在这篇文章中所载,本规例不超越什么是必要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采纳本规例:
第1条
有关事项
本规例规定的义务的运营商第一次将木材和木材产品的内部市场,以及交易商的义务。
第2条
定义
本规例的目的,应适用下列定义:
(一)“木材和木材产品”是指木材和木材产品的附件中所载,除木材产品或部件已经完成其生命周期,并从木材或木材产品制造的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