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将于 2008 年 5 月 21 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时间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安阳钢铁 2007 年年报、200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十一五”结构优化、产品升级规划》;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8 年修订) 5、其他文件。
8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酬金预案
9 公司 200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拟发行分 (1)发行规模
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方案的
(2)发行价格
议案
(3)发行对象
(4)发行方式及优先配售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为 2008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 时,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当日上午 9 点 3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 1 点至 3 点。 3、现场召开会议的地点:安钢会展中心第二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08 年 5 月 19 日。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号: 1、《公司 2008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 2、《公司 200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2; 3、《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3; 4、《公司 200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4; 5、《公司 2007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5; 6、《公司 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6; 7、《公司独立董事 2008 年度津贴预案》,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7; 8、《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酬金预案》,对应的网络投票表 决序号 8; 9、《公司 200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9; 10、、《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0; 1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对应的网
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
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股票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公司所有者,股东大会是制定公司政策以及解决公司问题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是股东大会中极为重要的一项议案,因为它是公司设立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决定了未来的公司方向和发展。
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中可以讨论的议题非常广泛,以下就是其中一些重要的议题:1. 董事会的组成和任命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可以决定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和任命。
股东可以对董事会提名人进行选举或者审批,以确保董事会成员能够代表公司最大利益。
2. 公司的管理方式公司的管理方式是非常重要的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
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来决定管理方式的具体形式,例如领导班子的构建、组织架构的调整等等。
3. 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是股东大会中最重要的议题之一。
通过制定和批准未来的经营计划,公司可以确定其未来方向和目标,进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指导。
4. 财务报表的审批财务报表的审批是股东大会中必不可少的议题。
股东大会应当审查公司的月度和年度财务报表,并进行批准,以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可靠。
5. 公司投资和融资方案公司需要投资和融资来实现其发展计划。
因此,公司投资和融资方案是股东大会中必须讨论的议题。
通过股东大会的决策,公司可以明确投资和融资的方向和方式,以实现最优的融资和投资效果。
以上是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中的一些重要议题。
此外,股东大会还可以讨论股东权利和责任、公司治理问题、盈利分配和缴纳税金等议题。
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制定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 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召开需要提前通知所有股东,并明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等内容。
2. 提交议案董事会或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交自己的议案,并在会前向所有股东提供相应材料,以便让股东了解并作出决策。
3. 议案讨论在股东大会上,股东们将讨论各个议案,并根据自身利益和公司发展情况作出决策。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1.引言1.1 概述在公司治理中,股东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根据具体情况,股东会可以分为定期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形式。
定期股东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定期召开,而临时股东会则是在特殊情况下召集的一次性会议。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是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决策合法有效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它涵盖了召集临时股东会的规定和程序,以及临时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对于保障股东会的权益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召集临时股东会的规定和程序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法律规定了召集股东会的基本原则,如合法通知、参会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等。
公司章程则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召集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股东会召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临时股东会的议事规则是影响会议效率和决策结果的重要因素。
议事规则涉及决议形式和通过方式,即在股东会上作出决策所需的表决方式和比例。
同时,议事规则还包括了会议的程序和规范,如主席的权益和责任、发言顺序的安排、会议纪要的记录和确认等。
这些规范的执行,将有助于确保临时股东会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保障股东的权益和维护公司的发展利益。
综上所述,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对于保障会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高效性至关重要。
只有在遵循相关规定和确保规则的执行下,临时股东会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正确的指导,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未来的股东会应该借鉴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规定,加强监督,以确保股东会的有效运作和公司治理的进步。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讨论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展开。
首先,引言部分将对本文的主题进行概述,介绍临时股东会的定义和作用,以及为什么有必要规定召集和议事的规则。
接下来,正文部分将分为两个主要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关于召集临时股东会的规定和程序,包括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将介绍相关法律对于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条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可能存在的特定规定。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某股份有限公司
创立大会暨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发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就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会议规则明确如下。
一、会议主持人
本次大会主持人由担任。
二、议事方式
各发起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发言时应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后发言。
对每一议案,各发起人均有权提出意见。
对所提出的议案若无疑问,依下述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三、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各发起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本次大会作出决议,应当由出席大会的发起人(包括发起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如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由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发起人(包括发起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发起人的投票表决无效。
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发起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发起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四、计票和监票
本次大会由参会股东选举的计票人和监票人计票和监票。
五、签署
本次大会各项内容均记入会议记录,会后按有关法律法规,由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监事、召集人代表、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X年X月X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召开目的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旨在就以下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
1.审议并批准公司重大业务合作计划。
2.审议并批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
3.审议并批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三、召开主体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体是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股权比例进行表决。
四、召开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提前通知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
2.提供股东大会参会方式的选择,如现场参加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参加。
3.提供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的选择,如现场表决或以书面方式表决。
五、其他事项
以上议案仅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议题,如有其他需要讨论的事项,将会及时通知股东。
敬请董事会批准并安排相关人员全力配合,确保此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
特此提议。
某公司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某公司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名称:某公司会议名称: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会议主要议题:1. 2019年度财务报告2. 分红方案3. 公司发展计划4. 董事会改选5. 其他事项1. 2019年度财务报告:首先,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我们将向各位股东呈现2019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在2019年度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增长。
总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了XX%,达到XXXXXXXXX。
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了XX%,达到XXXXXXXXX。
这些成果得益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以及市场环境的积极变化。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2. 分红方案:在财务报告的基础上,我们为股东们提出了关于分红方案的推荐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经过审议,建议本次分红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XX元。
此外,建议还通过优先股派息,派发现金股利XX元。
分红将根据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计算。
我们相信,这样的分红方案将对股东们带来可观的回报,同时也体现了公司对股东们的回报承诺。
3. 公司发展计划:我们还将向股东们介绍公司的发展计划。
在2019年度取得良好业绩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同时,公司将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拓展业务领域。
为了更好地为股东们创造利益,公司将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增长机会,并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发展公司的核心业务。
4. 董事会改选:公司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的发展,我们将进行董事会改选。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审议及选举新的董事会成员。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的选举由股东投票决定。
我们鼓励股东们积极参与,对合适的候选人进行投票,并选择具备经验和能力的候选人来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
公司将确保董事会的多样性和专业素质。
候选人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和有效领导力。
我们将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选举原则,以确保董事会成员的代表性和决策的合理性。
企业临时股东会议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企业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策程序,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召开1. 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条件:(1)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2)董事会认为必要时;(3)监事会提议召开;(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2. 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程序:(1)董事会应当自接到提议之日起10日内,召集并召开临时股东会议;(2)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董事会应当在接到提议之日起20日内,召集并召开临时股东会议;(3)股东请求召开的,董事会应当在接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召集并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三、会议通知1. 临时股东会议的通知方式:(1)以书面形式通知;(2)通过公司网站、公告栏等公开方式公告;(3)其他合法方式。
2. 临时股东会议的通知内容:(1)会议时间、地点;(2)会议议程;(3)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期限;(4)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3. 临时股东会议的通知时间:(1)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日送达;(2)通过公司网站、公告栏等公开方式公告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日公告;(3)其他合法方式通知的,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执行。
四、会议表决1. 临时股东会议的表决方式:(1)现场表决;(2)书面表决;(3)网络表决。
2. 临时股东会议的表决规则:(1)股东按照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3)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五、会议决议1. 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1)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由董事长签名确认,并存档备查。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股东大会资料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07年11月12日目录一、股东大会议程 (3)二、股东大会须知 (4)三、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四、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五、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7)六、附件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9)七、股东发言登记表 (11)大会议程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二、介绍大会主席台就座人员和大会主席三、大会主席宣布到会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符合大会法定人数,宣布大会合法有效,大会开始四、会议逐项审议以下议案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五、股东发言和议案表决宣读表决规定推选股东监票人投票检票六、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七、大会主席宣布大会结束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须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全体人员遵守: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15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申请单”。
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发言人数以登记时间排序的前十名为限。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五、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每一个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期间不安排大会发言。
六、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同意”、“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并在“股东签名处”签名。
股东大会议事规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程第一章会议召开与组织1.1 会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议定于(日期)在(地点)召开,时间为(具体时间)。
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就公司的重要事务进行决策和讨论。
1.2 会议组织本次会议的组织者为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应提前通知所有股东有关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并确保会议能够按时和顺利进行。
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董事会应遵守法律规定的提前通知期限。
第二章会议议程与议事程序2.1 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应当事先制定并告知所有股东。
议程应当涵盖公司重要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1)审议和决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2)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预算;(4)审议并批准重要的合同和协议;(5)其他与公司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
2.2 会议的召集与准备在会议开始之前,董事会应准备相关的文件、报告和材料,以便股东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和决策。
董事会还应确保会议场所的安排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议事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应遵循以下议事原则:(1)会议应按照事先制定的议程进行;(2)会议由主持人主持,确保会议秩序井然;(3)与会股东有权提出意见、询问问题,由主持人适时给予回应;(4)重要议题经过充分讨论和辩论后,由股东进行表决;(5)会议记录员应当全程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策结果;(6)会议结束后,应及时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的讨论和决策进行总结。
第三章投票与决策3.1 投票权与表决根据法律规定和股东协议,每位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拥有相应的投票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投票权,或者通过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投票权。
投票可以通过手举、书面或电子方式进行。
3.2 决策方式根据股东的多数意见或特定协议的规定,重要事务的决策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1)普通决策:根据股东投票的结果,以简单多数的方式决定;(2)特殊决策:根据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某些重大事项可能需要特殊多数才能通过,如超过2/3或3/4的股东同意。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19年1月15日14点30分网络投票日期及时间:2019年1月15日。
采用XX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XX省XX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公司会议室见证律师:XX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一、宣布现场会议开始二、介绍现场会议出列席情况三、宣读现场会议议程四、宣读现场会议须知五、宣读议案(一)、普通决议案1、审议及批准关于XX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2、审议及批准关于XX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3、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XX先生任公司董事的议案;4、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XX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5、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案6、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股东讨论审议议案七、通过现场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名单八、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书面表决投票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十、宣布表决结果及决议草案十一、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二、宣布会议结束议案一、审议及批准关于吴育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情请见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议案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吴金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情请见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议案三、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余彤先生任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及议案详情请见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股东大会会议规则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规则.一、股东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本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第二条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充分依据,有相反证据者除外.第三条公司依据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时提交的验资报告及本公司章程第十七条之规定建立股东名册.第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它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第五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有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六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七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第八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第九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第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二、股东大会概述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三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十四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总额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第十六条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第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无法共同推举股东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第十八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号码.第十九条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第二十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代理人的姓名;二是否具有表决权;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第二十一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第二十二条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代理投票,二者具有同等效力.但股东委托他人投票时,只能委托一人为其代理人.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代理投票程序应遵循高效、准确的原则.第二十三条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第二十四条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二发行公司债券;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四公司章程的修改;五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延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延期通知.董事会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原因并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公司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不得变更原通知规定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三、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与提案第二十七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股东大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股东大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作出决议.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围;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案的内容充分披露.需要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第三十条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公告.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上述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第三十二条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第三十三条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十四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如果属于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些事项是属于本规则第二十四条所列事项的,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审核后公告.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天的,第一大股东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分配提案.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第三十五条对于前条所述的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董事会按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一关联性.董事会对股东提案进行审核,对于股东提案涉及事项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二程序性.董事会可以对股东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可就程序性问题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讨论.第三十六条提出涉及投资、财产处置和收购兼并等提案的,应当充分说明该事项的详情,包括:涉及金额、价格或计价方法、资产的账面值、对公司的影响、审批情况等.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审计或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情况、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三十七条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的,应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说明改变募股资金用途的原因、新项目的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第三十八条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等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当作为专项提案提出.第三十九条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董事会在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需详细说明转增原因,并在公告中披露.董事会在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时,应披露送转前后对比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以及对公司今后发展的影响.第四十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董事会提出提案,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时,应事先通知该会计师事务所,并向股东大会说明原因.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非会议期间,董事会因正当理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可临时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但必须在下一次股东大会上追认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董事会应在下一次股东大会说明原因.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以书面形式或派人出席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四、股东或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一条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十二条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公司所在地的有关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第四十三条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依本规则相关条款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第四十七条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二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第四十八条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二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三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规则相关条款的规定.第四十九条董事会未能指定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的,提议股东在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会议由提议股东主持;提议股东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费用由提议股东自行承担;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其余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规则相关条款的规定.五、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第五十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第五十一条董事会应通过股东大会同股东进行交流.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提问,并可就股东大会议程中的事项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董事会应向股东提供提问、质询的机会.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第五十二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前次年度股东大会以来股东大会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事项的执行情况向股东大会做出专项报告;由于特殊原因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不能执行的,董事会应当作出说明.第五十三条股东对公司公布的年度报告有异议时,可以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检查,费用由股东自理.第五十四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当宣读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专项报告,内容包括:一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二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尽职情况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三监事会认为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件.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第五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一次股东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对于 XXX企业召开
第一次股东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股东:
XXXX依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召开企业第一次股东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现将有关内容通知以下:
一、企业第一次股东会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址:
3.参会人员:
4.列席人员:
5.主持人:
6.会议议题
议案 1:
议案 2:
议案 3:
二、企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址:
3.参会人员:
4.列席人员:
5.主持人:
6.会议议题
议案 1:
议案 2:
议案 3:
三、企业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址:
3.参会人员:
4.列席人员:
5.主持人:
6.会议议题
议案 1:
议案 2:
议案 3:
四、注意事项
(一)会议应由自己列席,如因故不可以列席的,能够书
面拜托其余董(监)事代为列席,并在受权书中注明受权范围。
董(监)事未列席会议、又未拜托其余董(监)事代为列席的,视为放弃本次会议表决权。
(二)需受权的请填写《受权拜托书》并在召开会议时交回会议联系人。
(三)请各股东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加会议,会议议案另行发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特此通知,敬请准时列席会议。
附件:
1、会议通知回执
2、受权拜托书
3、会议议程
XXX企业年代日。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2007年12月27日)各位股东: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0月30日召开的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上讨论通过,拟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由董事长马白玉女士、副董事长顾启峰先生、独立董事高宗泽先生、王翔飞先生、高宝明先生等五人为提名委员会成员,王翔飞先生任提名委员会主席,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2007年12月27日)各位股东: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0月30日召开的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上讨论通过,拟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由董事长马白玉女士、副董事长顾启峰先生、董事安品东先生、董事付亚娜女士、独立董事高宝明先生等五人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马白玉女士任战略委员会主席,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2007年12月27日)各位股东: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新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会前准备工作(一)确定会议召集人及其职责1. 会议召集人: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旳召集人为出资最多旳股东。
根据企业旳详细状况,可由股东构成旳企业筹办组为会议召集人。
2. 会议召集人旳职责:根据《企业法》旳规定,负责组织召开企业第一次股东会,审议股东提请旳议题。
3. 发召开股东会旳告知(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议题)二、股东会会议议程由会议召集人负责:1. 简介会议组织机构(股东会构成、组员,董事会、经理层设置);2. 《企业筹办状况、设置费用使用状况汇报》;3. 提请决策《企业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4. 根据《企业章程》旳规定选举董事会组员;确定董事会组员旳酬劳;5. 根据《企业章程》旳规定选举监事会组员;确定监事会组员旳酬劳;6. 表决通过企业第一次股东大会决策;7. 委托XXX 办理企业企业登记注册及领取营业执照等事项。
1.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时,请在会议召开前3 天告知会议筹办组。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将授权委托书于会议召开前 1 天交会议筹办组。
2. 参照法律法规:《企业法》、企业《章程》草案。
(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目旳企业旳权力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目旳企业章程规定行使有关职权。
(2)董事会董事会由5 名董事构成,十四冶推荐3 名,博盛投资推荐2 名。
董事长 1 名,在十四冶推荐旳董事会组员中选举产生,副董事长1 名,在博盛推荐旳董事会组员中选举产生。
(3)监事会监事会由3 名监事构成,监事会主席1 人,监事2 人。
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博盛推荐,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两名监事分别由十四冶推荐和目旳企业职工选举产生旳职工代表担任。
(4)经营管理班子(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目旳企业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在十四冶推荐旳人选中聘任;可设副总经理 2 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旳提名在双方推荐旳人选中聘任。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七年一月目录一、参会须知 (1)二、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三、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四、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五、议案3: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成大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收购柳林县庙湾联办煤矿 100%股权(含采矿权)的议案 (8)六、议案4: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成大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收购柳林县成家庄煤矿45% 股权(含采矿权)的议案 (21)参会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务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
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
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具有提案资格的股东如需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案,需要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否则在发言时不得提出新的提案。
郴电国际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07年7月13日目 录1、会议议程 (3)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时间:2007年7月13日(星期五)8:30—11:30会议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民生路口万国大厦十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国会议议程:1、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董事长付国2、宣读大会有效性意见………………………………………律师3、宣布大会开始………………………………… 董事长付国4、董事长付国宣读《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6、董事长付国宣读《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7、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8、推选投票监票人和计票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当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作为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9、全体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10、休会,统计投票结果11、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12、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13、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14、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15、大会闭幕会议材料之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由11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提名付国先生、欧良才先生、袁培生先生、陈百红先生、李生希先生、周素莲女士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玲女士、刘韧先生、屈茂辉先生、陈建设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七年七月十三日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1、付国,男, 1965年1月出生,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电气工程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
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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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二零零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7 股票简称:*st安彩编号:临2007-21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二零零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陈顺兴由于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张鹤喜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赵文明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的议案》因工作原因,蔡健德、马学海、苍利民辞去董事职务;大股东提名杨锋、何全洪、王照生担任公司董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何全洪为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聘任凡治军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四、审议通过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
召开二零零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1、召开时间:2007年8月31日(周五)上午9点2、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公司第四会议室3、召集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二、会议审议内容:1、选举杨锋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选举何全洪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选举王照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资格: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15点交易结束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接受符合条件2的股东委托代理人。
四、会议登记事项: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章);股东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07年8月29日和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办理会议登记报到手续。
临时股东大会程序
临时股东大会程序临时股东大会程序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诸多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
以下是一个大致的临时股东大会程序:1. 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常是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但也可以由公司股东提出。
召集通知需要提前一定时间向全体股东发出,以便股东进行准备和参与。
2. 临时股东大会议程确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一方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需求,确定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
议程需要包括会议的目的、时间、地点、议程内容等。
3. 临时股东大会文件准备: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文件等。
这些文件需要在会议前分发给所有股东,以便股东进行查阅和准备。
4. 临时股东大会签到: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需要进行签到工作。
签到工作需要确保每位股东的出席情况,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5.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需要按照议程进行会议。
会议过程中,需要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同时保障所有股东的权利和利益。
6.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需要对会议进行总结和决议。
决议需要根据议程内容进行,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同时,需要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 临时股东大会文件归档:在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需要对会议进行归档工作。
归档工作需要整理会议文件,并进行归档和保管。
总的来说,临时股东大会程序是一个涉及到多个环节和规定的复杂过程。
在进行临时股东大会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需要注重会议的效率和秩序,保障所有股东的权利和利益。
(完整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股东大会议事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信托企业管理方法》、《信托企业治理引导》和企业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订本规则。
第二条企业应该严格依据法律、法例、企业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履行权益。
企业董事会应该确实执行职责,仔细、准时组织股东大会。
企业全体董事应该勤恳尽责,保证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该在《企业法》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暂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该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召开。
暂时股东大会不按期召开,出现企业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应该召开暂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时,暂时股东大会应该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第五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构成,为企业的权益机构,依据法律、法例和企业章程履行权益。
第六条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以下职权:(一)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单笔额度相当于企业净财产 30%(不含)以上的对外股权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其余业务活动和低于上述额度的股权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受权企业董事会决定;(二)选举和改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三)选举和改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项;(四)审议赞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赞同企业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赞同企业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方案;(七)对企业增添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八)对企业刊行债券作出决策;(九)对企业归并、分立、解散和清理等事项作出决策;(十)对企业股东转让其拥有的企业股份事宜作出决策;(十一)改正企业章程;(十二)审议对于看管部门对企业的看管建议及企业执行整顿状况的报告;(十三)审议对于得益人利益实现状况的报告。
第三章股东大会的招集、通知及召开第七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招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别原由不可以执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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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OO七年八月十日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会议时间安排:2007年8月10日上午10:00时—12:00时审议各项议案。
二、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应自觉遵守会议时间和会议秩序。
三、鉴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和内容较多,为提高效率,缩短会议时间,建议与会股东事先阅读有关文件。
四、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在8月10日上午10:00前向大会秘书处办理登记,登记发言人数以3人为限,发言顺序按持股多少排列。
五、登记要求发言的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3分钟。
大会发言结束后,不再另行安排股东发言。
六、会议进行期间,股东要求在会上发言,应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七、正式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表决权,没有准时办理登记的股东只能列席股东大会,列席大会的股东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八、大会需审议通过的议案,采取书面表决方式。
表决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种表决意见。
九、大会表决后,各项议案按“同意、反对、弃权”三项统计表决结果,当场宣布。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二○○七年八月十日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07年8月10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镇公司会议室
主 持 人: 董事长李怀靖
一、报告股东到会情况及其代表股份数
二、宣布会议主要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推选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为福建佳通提供担保事宜
五、股东代表发言
六、投票表决
1、监票人检验投票箱
2、监票人组织投票
3、监票人组织计票(休会)
4、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七、宣布会议决议及签署会议文件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大会结束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说明
各位股东:
2006年5月,公司控股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向中国银行莆田分行申请并获得了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协议已于2007年3月到期。
授信协议到期后,福建佳通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莆田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一年期授信额度,并继续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福建佳通2006年末总资产为30.79亿元,总负债20.1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5%,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1亿元。
鉴于福建佳通业务发展稳定,盈利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贷款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属于可控范围。
因上述担保已超出本公司净资产的10%,特此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