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宪法学2004真题
广东商学院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5)
广东商学院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140233 课程负责人朱晓…………………………………………………………………………………………参考答案一、(每小题1分,共10分)AACDC CCBCB二、(每小题2分,共20分)1ABCD 2ABC 3ABCD 4ABCD 5ABC 6ABC 7ABCD 8BCD 9AB 10ABC三、(每小题5分,共10分)1、债的特征:(1)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仅权利主体-债权人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债务人也是特定的。
(2)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等。
(3)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人具有平等性。
(4)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享有的是一种请求权。
2、爱国主义:爱国主义,一般是指千百年来发展巩固起来的人们对自己祖国的国土、河山、人民、文化、语言、民族历史的深厚情感,对祖国忠诚的思想和坚定的信念。
爱国,确切地说,是爱自己的祖国。
祖国是人们赖以生存、繁衍、发展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整体,它是自己血亲前辈或本身出生和成长的国度,是“根”之所在。
主义,是对客观世界、社会生活及学术问题等所持有的系统的理论和主张,它是理想、感情、道德和行为相统一的完整体系。
因而,爱国主义的内涵就是对祖国和民族的忠诚、热爱和报效的思想与行为有机统一的完整体系。
四、简述:(每小题5分,共10分)1.简要说出心理健康的标准。
(1)、能保持对学习较浓厚的兴趣和求知欲望;(2)、能保持正确的自我意识、接纳自我(3)、能协调与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境;(4)、能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乐于交往;(5)、能保持完整统一的人格品质;(6)、能保持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7)、心理行为符合年龄特征2.简述人生价值的基本内容(1)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自我价值的定义,社会价值的定义,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统一的;(2)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
内在价值的定义,外在价值的定义,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是统一的;(3)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宪法学(一)
⼀、单项选择题 (2002) 5.根据我国现⾏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下列有关⾏政区域划分、的⾏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权进⾏⾏政区划 B.有权进⾏⾏政区划的部门,也就是⾏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C.主管⾏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有权处理⾏政区划问题 D 主管⾏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是⾏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决定机关。
答案及解析:A.根据我国现⾏宪法和相关组织法的规定,有权进⾏⾏政区划的部门包括全国⼈⼤、国务院和省、⾃治区、直辖市的⼈民政府。
⽽根据《⾏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1条的规定:“民政部门是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的地⽅各级⼈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本级⼈民政府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可见,⾏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与有权进⾏⾏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并不相同,前者只是⼈民政府的⼀个职能部门即民政部门。
6.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取⾃流经张家村的⼩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问题发⽣冲突。
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河的⽔流交给乡⽔管站统⼀调配。
张家村⼈认为:⼩河历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权将这条河的⽔流交乡⽔管站统⼀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问:根据现⾏宪法和法律,下列哪⼀说法是正确的?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河⾥的⽔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也应享有喝⽔⽤⽔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问题,政府可以将⽔流供应统⼀调配 答案及解析:C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流、森林、⼭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2004年司考试真题试卷1-4参考答案
2004 司考试卷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B2. B3. D4. C5. A6. C7. C8. D9. D10. A11. C12. A13. A14. C15. D16. C17. D18. D19. D20. B21. A22. D23. B24. C25. A26. D27. C28. B29. D30. D31. C32. B33. C34. C35. A36. A37. C38. D 39. B40. C41. A42. C43. A44. D45. B46. B47. C48. A49. C50. D二、多项选择题。
本部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51. ABC52. ABD53. ABC54. CD55. ABCD56. ABCD57. ABD58. ABD59. ABCD60. ABD61. ACD62. ACD63. ACD64. ABC65. BC66. ABCD67. BC68. ABCD69. BD70. AC71. BD72. BD73. AC74. ABC75. BD76. CD77. AB78. ABD79. BCD80. ABCD三、不定项选择题。
本部分81-100题,每题2分,共40分。
81. AD82. ABD83. C84. BCD85. AC86. BC87. A88. AC89. C90. ABCD91. AD92. AD93. BC94. BC95. AC96. AB97. ABD98. AB99. B100. AC2004司考卷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A2. B3. B4. A5. A6. C7. C8. C9. B10. B11. A12. C13. A14. C15. C16. C17. C18. B19. C20. B21. C22. D23. C24. C25. B26. B27. B28. D29. A30. A31. D32. D33. D34. B35. B36. B37. B38. C39. C40. A41. D42. A43. D44. A45. C46. B47. D48. A49. D50. C二、多项选择题。
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 2. 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走私毒品B.贩卖毒品C.决水D.拐卖妇女、儿童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这里应该选择B。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上述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有相应的犯罪行为,不管是单独实施的,还是在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中实施的,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不成立绑架罪,但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
2.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提示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A.犯罪客体B.犯罪客观方面C.犯罪主体D.犯罪主观方面正确答案:A解析:犯罪客体表明了犯罪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也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特征的具体说明和体现,因此,犯罪客体表明了犯罪的性质,即犯罪的实质特征。
3.甲离婚后嫌才3个月的女儿乙累赘,某日将乙一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
甲五天后回家,乙已经死在摇篮里,法院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属于()。
A.纯正的不作为犯B.不纯正的不作为犯C.纯正的作为犯D.结果加重犯正确答案:B解析:甲作为父亲,具有法律上规定的照顾和抚养不满周岁的孩子的义务,但是,甲在能够履行该种法律义务的情况下却将孩子锁在家中,不予喂养,对其死亡抱有故意的犯罪态度,因此,应该成立故意杀人罪。
甲属于有法律义务而不积极履行造成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符合不作为犯罪的特征,但,故意杀人罪本身是积极的作为犯罪,甲通过不作为的方式实现,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2004年7月试卷号1058商法
试卷代号:1058座位号匚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商法试题2004年7月得分评卷人--------------- ------- 、判断正误(认为正确的画▽,认为错误的画X,每题1分,共10 --------------- 分)1.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股东会。
()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的股份由发起人决定如何销售。
()3.商事合伙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民事合伙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公司应以其主要营业地点为住所。
()5.合伙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名称。
()6.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7.法人因承担有限枣任而不能成为合伙人。
()8.合伙企业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9-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
()10.世界各国的证券法律制度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美国体系、英国体系和大陆体系。
美国体系以集中立法管理为基本特征。
()584585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B. 25%至 35% D. 25%2.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 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 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以上。
B. 四分之三 D.六分之五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
其中哪一个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 为购置房产B, 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C, 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 D. 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提供抵押 4. 禁止发起人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期限是()。
2004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宪法学试题第3页-fashuo.doc
二、多项选择题:51-63小题,每小题2分,共26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包括()。
A、收入B、房屋C、储蓄D、其他财产【答案】ABCD【考点分析】宪法第13条作了明确规定,此四项都是正确的。
5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领导人有()。
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B、中央军委主席C、国家主席D、国务院总理【答案】ACD【考点分析】宪法第66条、79条和87条分别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考生注意】中央军委主席无任职限制。
关于国家机关领导人任期限制的规定已考过多次,所以要注意对宪法学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加强记忆,不要以为已考过的知识点不会连续考。
57、在不与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有()。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B、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D、省会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答案】BCD【考点分析】立法法第63条规定,第2项、第3项和第4项都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可以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但这些法律只限于在特区行使。
【考生注意】立法法第65条,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要注意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的区别,特区虽然也是我国的地方单位,但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不是我国的地方性法规。
5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宗教政策是()。
A、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B、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C、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D、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答案】ABCD【考点分析】宪法第36条作了规定,以上四点都是其中的内容。
2004年10月全国自考法律民法学试卷(1)
2004年10月全国自考法律民法学试卷(1)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a.7周岁b.10周岁c.16周岁d.18周岁7.下列人身权利中,只有公民享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享有的是()a.名誉权b.荣誉权c.肖像权d.著作权中的署名权8.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使用名称,变更名称外,还可以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是()a.国家机关b.企业c.社会团体d.学校、医院9.下列事实中,构成侵害名誉权的是()a.甲无中生有地散布乙是个毒贩b.丙通过信访局反映丁有贪污公款的行为c.戊在人代会发言中指出某企业有偷税漏税情况d.某报社记者通过采访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揭露某市公安局与黑势力相勾结,保护黑势力的情况10.岳某有祖传珍贵瓷器一件,段某和梁某均欲购买,段某先与岳某达成协议,拟以12万元的价格成交,双方约定三日内交货付款。
梁某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岳某处,欲以15万元价格购买该瓷器,岳某欣然应允,当即交货付款。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岳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无效b.岳某与梁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c.根据岳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段某可请求梁某返还该瓷器d.根据岳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段某可请求岳某承担违约责任11.下列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方法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a.谢某出资10万元雇用甲建筑队盖成三间平房b.谢某基于时效取得的财产利益c.谢某接受好友李某赠与名画一幅d.谢某因购国库券而获得的利息收入12.石某的父亲于1998年2月1日去世,石某依照法定继承取得遗产房屋一套。
2001年5月1日石某与叶某结婚,婚后双方居住在石某的房屋中,2003年10月21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房屋的权属发生争议。
该房屋所有权依法应()a.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b.属于石某的个人财产c.属于夫妻按份共有财产d.属于叶某的个人财产13.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是()a.赠与合同b.保管合同c.借款合同d.技术咨询合同14.哈某向郭某借款,将自己的电脑出质于郭某。
2004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理学一试题
2004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理学一试题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我国,专门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和()A.审计监督B.行政复议C.行政监管D.行政命令2.债权属于()A.公权利B.对人权C.对世权D.绝对权 3.主张法律解释要以法律的目标为出发点和最高标准的学派是()A.概念法学B.自由法学C.目的法学D.利益法学 4.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划分为正式解释和()A.法定解释B.学理解释C.文理解释D.严格解释5.大陆法系通常将法划分为()A.公法和私法B.成文法和不成文法C.制定法和判例法D.普通法和衡平法6.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A.事件B.物质财富C.精神财富D.法律权利7.罗马法的复兴是西欧中世纪后期的一件大事。
下列选项中不能成为罗马法复兴原因的是罗马法()A.代表统一的帝国的法律 B.以私有制和发达的简单商品生产为基础C.代表相当高的法律文化水平D.反映新兴资产阶级的意志8.《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归属的法律部门是()A.宪法B.法律C.行政法D.基本法9.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影响最大的两部法典是法国民法典和()A.德国民法典B.德国刑法典C.法国刑法典D.统一商法典10.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表现为()A.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B.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力量源泉C.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原则D.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11.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可将法分为()A.一般法和特别法B.成文法和不成文法C.根本法和普通法D.国内法和国际法12.普通法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之一是() A.公共政策B.判例C.宗教规则D.法理学说13.以下诸项中,属于私法的是()A.民商法B.刑法C.劳动法D.经济法14.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制定()A.法律法规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5.我国所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都有权制定() A.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B.地方性规章和自治条例C.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自治条例和地方性法规16.关于法律文化的如下表述,正确的是()A.制定法传统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消极因素B.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一个要素C.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化是一国法律制度的载体D.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以法家思想为主体17.关于法与政治之间关系的如下表述,正确的是()A.法的状况是政治关系的依据B.法决定政治的内容C.政治的外延大于法D.政治反映法的内容18.构成法律部门的基本细胞是()A.法律条文B.法律规范C.法律文件D.法律体系19.以下诸项中,关于法学产生和特征的正确描述是()A.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有法就有了法学B.法学是超阶级的、超政治的C.职业法学家的出现是法学产生的标志D.法学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20.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是()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C.法受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等因素的影响D.法受人口、地理环境和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21.划分法系的根据是()A.法的经济基础B.法的历史传统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政治属性22.按照权利的效力范围的不同,权利可以划分为()A.对世权和对人权B.绝对权和对世权C.相对权和对人权D.专属权和可转让权23.关于公、私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公、私法的划分是普通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方法B.罗马法学家帕比尼安首先提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学说C.公法一般是指宪法、行政法、民法和程序法D.私法包括商法24.下列法典中,没有明确反映法律与宗教之间关系的是()A.《古兰经》B.《摩奴法典》C.《法经》D.《汉穆拉比法典》25.主张法就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是“民族精神”之体现的学派是()A.分析法学B.自然法学C.历史法学D.社会法学26.我国法与共产党政策之间的区别表现在()A.经济基础不同B.社会功能不同C.体现的意志不同D.根本任务不同27.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是()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载体B.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C.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D.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28.人们对法律,特别是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被称为()A.法律情感B.法律态度C.法律意识D.法律认知29.在法学理论中,法的渊源一般是指法的()A.物质渊源B.直接渊源C.理论渊源D.效力渊源30.以下法典中,突出地反映法律社会化精神的是()A.法国民法典B.德国民法典C.英国宪法D.美国宪法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宪法学主观题(打印版)
宪法学(61题)1.宪法的概念、形式特征宪法是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法是现存社会经济结构要求的集中反映,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体现。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宪法与普通法律一样,都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其内容都主要取决于有利于统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就是宪法的特征。
1.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宏观规范和调整,宪法规定的内容是有关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问题,包括国家主权的归属、政治过程的基础和形态、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及界限、公民的权利及范围、基本国策等范畴。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表现在宪法规范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总体运行规则,以及各种政治参与主体诸如国家机关、各政党、各种政治力量和公民的政治地位和权利义务界限。
2.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方面,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为对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首先,表现为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是其他一般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为其提供立法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其他法律的立法原则,为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准则、依据和基础,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宪法又被称为“母法”,而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表明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的内在关联。
其次,宪法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表明,任何其他的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如果同宪法有所抵触,该法律即为无效。
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规范国家和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和章程,普通法律则是将宪法的原则性规范具体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目的是为了促成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在现实生活中的落实和实现。
在国家的整个法制体系的构建和运行中,宪法是核心和根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普通法律规范的有效与否及其存废,都应以宪法规范为确定和取舍的依据。
法硕:2004年全国联考宪法学真题及解析
法硕:2004年全国联考宪法学真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50小题,每小题1分,共5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5、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情况是()。
A、见义勇为B、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C、有特殊贡献D、现役军人【答案】B【考点分析】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获得物质帮助。
【考生注意】要注意这三个词,这是宪法的规定,考试时要牢记的规定,不可想当然。
宪法中还有其他一些条款中也有一些关键词,要注意。
如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条款以及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条款。
1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C、全国人大常委会D、全国人大主席团【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宪法的解释权,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
这在以前已考过若干次了。
【考生注意】全国人大只能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无权解释宪法。
17、我国宪法修改必须由()。
A、全国人大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B、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答案】C【考点分析】宪法第64条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法律和其它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考生注意】通过宪法修正案必须是“全体代表”而不是“出席会议的代表”的多数通过,第2项未明确是出席会议的代表还是全体代表,所以只有第3项是正确的。
1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法律性质是()。
A、国家政权机关组织B、爱国统一战线组织C、群众组织D、社会团体组织【答案】B【考点分析】《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说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即人民政协是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广东商学院 广商院 2004年管理学基本理论 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广东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2004年研究生入学试题 A一、解释名词:(8小题;每题5分,共40分)1.差别化市场战略(差异化营销战略)2.负需求3.营业推广4.尤尔的工厂秩序和法典5.管理方格论6.菲德勒权变理论7.路径——目标理论8.事业部制与层级结构二、简要回答:(4小题;每题10分,共40分)1.简评x理论和y理论。
2.根据“认识差距”理论,消费者可能产生哪些购后感受,开展营销应当注意什么?3.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成熟期(饱和期),市场营销有什么特点,可以考虑和选择哪些营销战略?4.怎样理解管理制度创新?三、论述:(任选一题回答,要求不少于800字;30分)1.结合国有企业的现状,谈谈如何有效的建立激励机制。
2.运用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的理论,分析我国市场上诸多行业“价格战”问题的成因与出路。
四、案例分析:(2小题;每题20分,共40分):案例一:英国某小油漆厂英国一家小油漆厂,投产之前访问了许多潜在消费者,调查他们的不同需要,并对市场作了以下细分:本地油漆市场的60%,是一个较大的普及市场,对各种油漆产品都有潜在需求,但是本厂无力参与这个市场的竞争。
另有四个分市场,各占10%的份额。
一个是家庭主妇群体,特点是不懂室内装饰需要什么油漆,但是要求质量好,并希望油漆商提供设计,油漆效果美观;一个是油漆工助手群体,顾客需要购买质量较好的油漆,替住户进行室内装饰,他们过去一向从老式金属器具店或木材厂购买油漆;一个是老油漆技工群体,他们的特点是一向不买调好的油漆,只买颜料和油料自己调配;最后一个是对价格敏感的青年夫妇群体,他们收入低,租公寓居住。
按照英国的习惯,公寓住户在一定时间内必须油漆住房,以保护房屋。
因此他们购买油漆不求质量好,只要比白粉刷浆稍好一点就行,但要求价格便宜。
经过研究,该厂决定选择青年夫妇作为目标市场,并制定了相应的市场营销组合战略:(1)产品。
经营少数不同颜色、大小不同包装的油漆。
并根据目标顾客的喜爱,随时增加、改变或取消颜色品种和装罐大小。
宪法学(多选题)
宪法学(多选题)1:在我国,⼈⼤监督权的⾏使存在的问题包括()1.宪法和法律明⽂规定的监督形式没有得到有效的运⽤2.主要运⽤的是诸如听取和审议⼯作报告、听取专题⼯作汇报、询问、评议⼯作、执法检查、视察⼯作等⽐较软的⼿段3.对于⽐较硬的⼿段诸如质询、撤销、调查、罢免等运⽤得少。
4.监督权的⾏使⽐较薄弱答案为:1 2 3 42: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中华⼈民共国主席对全国⼈⼤及其常委会负责2.国务院对全国⼈⼤负责并报告⼯作,在全国⼈⼤闭会期间对全国⼈⼤常委会负责并报告⼯作3.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对全国⼈⼤及其常委会负责4.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负责并报告⼯作,在全国⼈⼤闭会期间对全国⼈⼤常委会负责并报告⼯作答案为:2 33:下列由全国最⾼法院负责实施违宪审查的国家包括()1.法国2.美国3.加拿⼤4.澳⼤利亚答案为:2 3 44:根据《全国⼈民代表⼤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1.全国⼈民代表⼤会每次会议举⾏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2.会议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轮流担任会议执⾏主席3.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就国家⽣活和国计民⽣的任何问题,向全国⼈民代表⼤会提出议案4.向全国⼈民代表⼤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会表决前,提案⼈要求撤回的,由⼤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终⽌审议答案为:2 3 45:中国加⼊的国际⼈权公约之中,规定了⼀些我国宪法所没有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1.公民的⽣命权2.公民的知情权3.公民的迁徙⾃由4.公民的隐私权答案为:1 2 3 46: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1.罢免权2.集会、游⾏、⽰威⾃由3.批评和建议的权利4.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答案为:2 47:在我国,“⼀国两制”⽤来解决的是()1.⾹港问题2.西藏问题3.台湾问题4.澳门问题答案为:1 3 48: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2.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进⼊紧急状态3.国务院有权决定个别省、⾃治区、直辖市进⼊紧急状态4.国务院有权决定局部动员答案为:1 29:根据2006年《各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可以向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书⾯提出进⾏审查的建议的是()1.可以向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书⾯提出进⾏审查的要求的国家机关以外的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2.社会团体3.企业事业组织4.公民答案为:1 2 3 41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各级⼈民代表⼤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地⽅各级⼈民代表⼤会每次会议举⾏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民代表⼤会常委会主持2.乡、民族乡、镇的⼈民代表⼤会举⾏会议时,选举主席团。
2004年法考真题(宪法部分)
2004年法考真题(宪法部分)一、单项选择题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C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答案及解析】: C 2004 年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第13 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会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因此C 项表述过于绝对,是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的错误理解。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审计机关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B.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C.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答案及解析】: D 《宪法》第109 条明文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替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根据本条可知。
D 项错误。
9.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D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D.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答案及解析】: D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进行了修改。
下列选项中,属于此次修改内容的是( )(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8题,2017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9题)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C.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正确答案:A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第33条增加一款作为第3款“国家尊重的保障人权”,A项正确。
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而不是修改县、市、市辖区的任期,C项错误。
1993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将长期存在与发展”,而不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D项错误。
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项错误。
知识模块:宪法学2.按照法国思想家西哀耶士的观点,制宪权的主体是( )(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18题)A.国民B.立法机关C.制宪会议D.宪法起草机关正确答案:A解析:按照西耶斯的观点,只有国民才是制宪权主体。
本题答案选A。
知识模块:宪法学3.下列关于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6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20题)A.宪法的修改机关和宪法的制定机关相同B.由公民提议修宪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通例C.宪法修正案一般需要由议会过半数通过D.我国宪法修改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正确答案:D解析:宪法的修改不同于宪法的制定,宪法制定时国家通常根据需要成立制宪机关,如制宪会议、国民大会、立宪会议等,但是修改宪法一般是议会或者国会。
全国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3)
全国200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全国200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湖北自考网9月14日整理课程代码:00242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甲于1995年6月1日失踪,其妻乙于2002年5月1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甲的公告一年后,于2003年7月1日判决宣告甲死亡。
甲的死亡日期应为( )A.1995年6月1日B.2002年5月1日C.2003年5月1日D.2003年7月1日2.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与乙约定:若甲未调回本地,就将老家一间房屋卖给乙B.甲与乙约定:若乙将丙杀害,则甲将钻石戒指一枚赠送给乙C.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考上大学,就将一间房屋出租给乙D.甲与乙约定:天下雨乙就送给甲一件雨衣3.甲、乙夫妻两人运一批“芝加哥”牌轮滑鞋到外地销售,到达后恰逢乙患重病,急需大笔钱住院治疗。
甲无法筹措到住院的钱,而轮滑鞋一时之间又无法销售。
丙得知此情况后,向甲表示愿意以极低的价格全部购买。
甲为解燃眉之急,不得不接受丙提出的条件,将全部轮滑鞋卖给丙,结果损失惨重。
该买卖轮滑鞋的行为属于( )A.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C.有效的民事行为D.无效的民事行为4.甲公司委托自然人乙代其在外地购买电脑,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电脑买卖合同后,发现当地有一种十分畅销又物美价廉的电扇,遂利用甲交给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的名义与丁签订了一份电扇买卖合同。
该电扇买卖合同( )A.若甲进行追认方为有效B.若甲接受丁履行的电扇方为有效C.若丁主张撤销方为无效D.确定有效,丁无权主张撤销5.甲外出探亲,临时委托邻居乙照看房屋。
一日,乙进入甲房,发现大厅一角放有一盆鲜花,因久未见阳光而开始发黄。
2005-2006A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广东商学院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A)课程名称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40202课程负责人苏盾一,单选题(20分每小题1分)1,A 2。
B 3。
D 4。
D。
5。
D 6。
C。
7。
A 8。
C 9。
B10。
C 11.A 12。
B 13。
A 14。
B 15。
C 16。
D 17。
B 18。
B 19。
A 20。
B 二,多选题(30分每小题2分)21.AB 22。
ABC 23。
BCD 24。
ABC 25。
ABC 26。
AC27。
ABC 28.ABCD 29。
ABD 30。
BCD 31。
ABCD 32。
AC 33。
AD 34。
ACD 35.BCD三、辩析题(10分每小题5分)1、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答:观点错误。
(2分)毛泽东晚年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犯的错误,明显脱离了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轨道,(1分)大跃进与文化大革命等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1分)更不是地一代领导集体和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1分)因此,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不是毛泽东思想的组成部分。
2.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答:观点正确。
(2分)第一, 邓小平理论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成果又突破成规,开拓马克思主义新境界。
(1分)第二。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新的科学水平。
(1分)第三, 邓小平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光观察世界,对当代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进行正确分析,作出新的科学判断(1分)四、简答题:(24分,每小题6分)1、如何理解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答案要点:第一,毛泽东思想创造性地完成了把马克思主义运用于中国化的任务。
马克思主义是产生于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国情有跟大的差距,是中国共产党人把它的基本观点、立场与方法实事求是地运用于中国革命,从而形成了指导中国革命的科学理论——毛泽东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