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织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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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织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毕节市织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一章前言

一、县域概况

织金县位于贵州省西部、毕节地区东南部。东连清镇市与平坝县,南邻普定县、西秀区与六枝特区,西接纳雍县,北与大方县、黔西县以河为界,是一个喀斯特发育、资源富集、多民族杂居的县份。全县土地总面积28.65万公顷,辖32个乡(镇)、19个居民委员会、556个村民委员会,2005年末总人口95.9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73万人,农业人口90.18万人。全县国民生产总值21.95亿元,是省内一个经济欠发达、欠开发的贫困县之一。境内气候温和、山川秀丽、人杰地灵、物产丰富,但目前丰富的能源、矿产、旅游、生物、气候、文化、人力等资源尚未得到科学、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欠发达、欠开发是目前织金县的基本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最显著的特征。

毕节试验区建立20年来,织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的一系列战略决策,紧紧抓住

”这一主题,以开发促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出速度较快、效益较好、运行较稳、后劲较足了“发展

的良好态势,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全面进步。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由1990年的

2.84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1.9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288元。2005年县内第

一、二、三产业结构构成分别为:41.81%、36.01%、22.18%,第三产业进一步发展,但农业仍占经济增长的主导地位,从总体上看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着经济结构不尽合理,高科技产业比重较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较慢,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人口、资源、环境面临着巨大压力等问题。

二、规划编制的目的

为了实现织金县社会经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宏伟目标,充分利用国家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编制“贵州省水利、生态、石漠化三位一体综合规划”的机遇,实施好工业化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充分保障织金县新型工业化进程的用地需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提高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毕节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织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任务,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进一步树立新型的资源管理和使用观,科学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辩证关系,是统筹全县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三、规划编制的任务

根据织金县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毕节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研究确定县域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解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与上级规划控制指标之间的矛盾,保证县域经济建设与土地利用的健康、协调发展。主要任务包括:

(一)落实毕节地区规划下达的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

(二)研究制定全县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

(三)统筹安排县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

(四)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明确管制规则;

(五)确定县域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

(六)分解下达县域32个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七)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规划编制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8、《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9、《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0、《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11、《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

(二)相关规划

1、《毕节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织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织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4、《织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5、《织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4,2020年)》

6、相关产业规划

(三)相关文件、规定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4、《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关于印发<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4号)

7、《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务院[2008]3号)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9、《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办法》(黔土规修办[2009]24号)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

11、《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的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2009]130号)

1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9]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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