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房屋租赁相关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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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城中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以及对策

浅析城中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以及对策

浅析城中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发布时间:2022-02-15T02:16:39.821Z 来源:《中国经济评论》2021年第12期作者:吴紫榕[导读] 产权不明城中村经济相对发达,村集体陆续兴建厂房对外出租,承租厂房单位或个人利用厂房周边的空地上加盖房屋作为配套厂房、仓库甚至于办公楼,有的合同中忽略加建建筑物归属问题,有的合同虽明确合同到期归属村集体但亦未登记入账。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福建省福州市 350013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历年的积累,是他们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发展集体经济重要的要数素,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保证。

同时也是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不断出台了系列的方针政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得到了持续强化,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当前农村集体资产存在着主要问题1、家底不清由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起步较晚,历史遗留的大队办公场所、仓库,土改时期划拨给村集体房屋未入账且被某些村民长期所使用的;有些构建、报废、征用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控制和管理,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造成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现象。

2、产权不明城中村经济相对发达,村集体陆续兴建厂房对外出租,承租厂房单位或个人利用厂房周边的空地上加盖房屋作为配套厂房、仓库甚至于办公楼,有的合同中忽略加建建筑物归属问题,有的合同虽明确合同到期归属村集体但亦未登记入账。

3、流失现象第一、资源性资产流失严重。

如:村民侵占集体土地种植果树,承包户将鱼池进行填埋盖房甚至卖给他人建房;又如个别单位或个人租赁集体厂房,利用厂房周边的空地搭盖建设房屋。

第二、用地面积大于承包合同的面积。

第三、七十、八十年代房产等基础设施存在流失现象,因历史原因该标的被个别村民占为己用,甚至将其改扩建。

如:仓库、公共厕所、闲置坛口附属设施等。

第四、被承包村办企业,因经营不善厂房设备闲置荒废,设备损坏严重。

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的潜在风险及其对策研究

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的潜在风险及其对策研究

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的潜在风险及其对策研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房价也在逐步攀升。

由于就业压力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们更倾向于在大城市工作生活。

但是基于城市土地资源的紧缺以及《土地管理法》中对土地流转方式的限制,使得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政策的出台变得更应运而生。

这一制度的产生使得农民收入得到了增加,同时也缓解了城市建设用地的紧张形势。

本文主要分为引言、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的潜在风险、对策建议三个部分,经研究发现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的实施中存在着一些潜在风险,基于上述研究,本文提出了规避潜在风险的一些可供参考的对策建议。

标签: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潜在风险;对策一、引言在现阶段,租赁住房在很多城市面临着供应不足的问题。

尤其是,随着城中村整治不断推进,由城中村所供给的、面向城市外来人口的租赁房大量减少。

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租赁住房恰好能够替代原有城中村租赁房的空间承载功能,满足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从而缓解租赁住房市场的供需矛盾,抑制租房价格的过快上涨。

目前各地开始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试点,详细分析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试点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并探究解决之道,十分必要。

二、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的潜在风险(一)突破现行法律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43条对集体建设用地的主体和范围进行了明确限定。

根据该条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體除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乡镇企业及乡(镇)村农民集体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进行建设,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而《土地管理法》第63条又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进行了限制,即规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只有在乡镇集体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下才能进行。

现行“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模式中,建设用地的所有者是村农民集体,但所建房屋的用途却是租赁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群体,该用途虽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并不属于本集体内的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

这样一种模式,实际上突破了法律规定,以政府行政特别许可的方式批准集体开发非农建设用地。

城中村改造不能忽视廉租屋市场的存续和发展

城中村改造不能忽视廉租屋市场的存续和发展


量 的农 村 建 设 用 地 进 行整 理 改造
随 着 城 中村 区

行 的许 多 征 地 补 偿 办法 通 常都 是 按 照 土 地 的原始 用 途 对 农 民进 行 补 偿
地 收入 的永 续 性
, ,
位 的变化

房 屋 出租 带 来 的 收 益 越 来 越 高
这就
征地补偿标准没有体现 土

使 城 中村 被 征 地 农 民利 用 留 存 的 宅 基 地 参 与 城 市

利 用 自 己 的宅 基 地 新 建

改建 大量 的廉 租 屋




是 劳动 生 产率发达
收 入 较 高 的现 代 工 业
过 租 金 收 益 来 分 享 城 市 化 和 市 场 化 的利 益
部 门: 并 且 认 为经 济 的发展 主 要 依赖 于 现 代工 业
部 门的扩 张

城 中 村 被 征 地 农 民在 宅 基 地 使 用 上 的 自主 性


而 传 统 农 业 部 门又 为工 业 部 门的发

步增 强 了廉 租 屋 市场 的有 效供给


宅基 地 是
展 提 供 了 大 量 的廉 价 劳 动 力
相应地

该模型 又

城 中村 被 征 地 农 民 的 重 要 资产
上 也 具 有 相 对 自主 性

在 宅基 地 的使用
将 发展 中 国家 的经 济 发展 分 为两 个 阶段 : 第 段 为 劳动 力无 限供给 阶段

发展 经 济 学 的二 元 经 济 结构
的就 业 竞 争
以及 自我 创 业 屡 遭 失 败 的情 况 下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房屋租赁业目前已成为我国的的朝阳产业,做好房屋租赁调研工作有着深刻的意义。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房屋租赁调研报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房屋租赁调研报告篇1租房,对很多人而言是一个伤疤,疼但是又不得不面对。

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近年来涌入一二线城市的异地打工群体持续壮大,但高企的房价让大多数人在“买房扎根”面前望而却步,只能选择租房继续漂泊;而不少在一二线城市拥有自己住房的人,也因为上班路远或子女上学等原因成为租房族。

居高不下的租金、苛责的房东,加之不小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多的人正放弃当初背井离乡、外出打拼的初衷,选择逃离大都市。

本次报告通过在线问卷的调查方法采集一手数据,涵盖各个年龄段租房族,能全面展现人们的租房和居住现状。

1. 全国平均房租1051元/月 10%租房族月收入一半以上交房租房租是每个租房族首要面对的问题。

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平均房租为1051元/月。

房价疯涨也抬高了一二线城市的租房价格,租房族压力不小。

在一线城市打拼的人们要承担更重的房租压力。

其中,北京在本次调查覆盖的36个城市中月均房租最高,达到1479元/月,上海、深圳分别为1328元/月、1140元/月。

2. 北京房价地图:东高北平西低一街之隔价翻倍北京大商圈附近的住房租金高的让人咋舌。

但本次调查发现,北京各大商圈周边的小区租金差别较大,租房族对不同小区进行比对后再做选择,能获得更好的性价比。

以国贸-建国门商圈为例,同样是一居室整租,国贸旁边小区温莎大道为11450元,而大望路旁边的珠江帝景小区仅为4400元。

3. 上海房价地图:豫园最高新上海商业亲民西藏南路南外滩暗藏洼地本次调查发现,上海淮海路商业街、新天地商业街、豫园商圈、南京路-人民广场商圈整租价格较高,整租一室价格在3000元以上,而整租2室、3室的价格更高。

由于靠近商圈,很多公司也整租房子用来办公。

4. 广州房价地图:番禺大北路白鹅潭良心价一线城市中最接地气与北京、上海相比,广州的房租显得不那么“尖锐”。

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陈磊【摘要】住房租赁市场是住房供需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相应的需求,需要得到良好的发展环境并达到较高的发展水平.分析了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为促进其发展,可以从开征房产税、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租房市场管理的制度并严加执行、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以及鼓励市场多提供适合租赁的房源等多个方面进行.【期刊名称】《怀化学院学报》【年(卷),期】2019(038)003【总页数】5页(P50-54)【关键词】住房租赁市场;可租赁房源;租房需求【作者】陈磊【作者单位】安徽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安徽合肥2306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93.3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也随之不断増长。

参照住房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发达国家的相关情况,满足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的路径应是买卖和租赁市场并重,如美国、英国等国的租房比例一直在30%以上,且有上升趋势,德国甚至超过50%[1]。

我国发展到当前水平,社会文化已经越来越多元化,社会成员往往不愿人生路径和职业发展都遵循相似的轨迹。

一个正常的住房市场,出于住房使用者个人发展的可变性和上升性,应有足够数量和满足使用要求的可租赁住房。

然而,我国城镇总体租房比例仅有百分之十几。

因此,分析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原因,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相关文献研究由于国外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时间较早,租赁市场在房地产市场中所占比例很大,所以研究成果较为成熟。

如JacquelineSmith和MichaelOxley(1996)介绍了德国、英国、法国、荷兰等欧盟国家的住房政策,分析研究了住房租赁市场以及租赁住房的供给情况。

Duncan MacLennan(1998)主要研究了美国的住房租赁市场,指出工作流动性的增加和宏观环境的稳定都将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需求。

“群租房”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处置对策

“群租房”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处置对策

“群租房”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处置对策摘要: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住宅总量不断上升。

越来越多的人利用闲置房屋获得低风险投资回报,已成为一种趋势。

这是房地产“群租房”的上升。

然而,租赁房消防安全管理严重滞后于形势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

毫不夸张地说,它几乎处于管理盲区的状态。

由于管理不力,出租房屋火灾事故频发,伤亡人数大幅增加,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因此,本文分析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现状,并对相应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群租房”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处置对策;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火灾发生的概率和类型也随之增加,其中,重大火灾事故频发导致“群租”事件,造成多人伤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具有以“一县建材市场火”为例,这些企业将生产、仓储、住宿等设置为一体一楼堆放着大量可燃物,有的甚至在里面设置厨房,电线随机连接,二、三层窗户内设置防盗网。

这些地方不仅火灾隐患多,危害大,而且对公共消防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

因此,针对这种情况,有效的治理措施是改善其安全条件的重要途径。

通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依靠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共同努力处理火灾隐患;根据国家防火技术规范,制定改进措施;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减少火灾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因群租房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群租房”现象的成因1.1“群租房”的种类分析所谓“群租房”通常由一栋房子或门面组成,用石膏板甚至木板将其分为5㎡-6㎡的小单间。

每间单人房只能放下一张床,存在内部结构复杂、电线乱、供电超负荷、不符合安全疏散要求、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极易引发火灾安全事故。

常见的“群租”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学校附近有家长陪同的“群租”(2)企业附近有员工共同居住的非正式宿舍(3)工地附近有农民工居住的“群租房”(4)工地附近有学生居住的“群租房”高校(5)农民工集中居住的租赁住房;老城区的“黑旅馆”没有消防程序。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下面给大家分享几篇房屋租赁调研报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房屋租赁调研报告篇1租房,对很多人而言是一个伤疤,疼但是又不得不面对。

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近年来涌入一二线城市的异地打工群体持续壮大,但高企的房价让大多数人在“买房扎根面前望而却步,只能选择租房继续漂泊;而不少在一二线城市拥有自己住房的人,也因为上班路远或子女上学等原因成为租房族。

居高不下的租金、苛责的房东,加之不小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多的人正放弃当初背井离乡、外出打拼的初衷,选择逃离大都市。

本次报告通过在线问卷的调查方法采集一手数据,涵盖各个年龄段租房族,能全面展现人们的租房和居住现状。

1. 全国平均房租1051元/月10%租房族月收入一半以上交房租房租是每个租房族首要面对的问题。

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平均房租为1051元/月。

房价疯涨也抬高了一二线城市的租房价格,租房族压力不小。

在一线城市打拼的人们要承担更重的房租压力。

其中,北京在本次调查覆盖的36个城市中月均房租最高,达到1479元/月,上海、深圳分别为1328元/月、1140元/月。

2. 北京房价地图:东高北平西低一街之隔价翻倍北京大商圈附近的住房租金高的让人咋舌。

但本次调查发现,北京各大商圈周边的小区租金差别较大,租房族对不同小区进行比对后再做选择,能获得更好的性价比。

以国贸-建国门商圈为例,同样是一居室整租,国贸旁边小区温莎大道为11450元,而大望路旁边的珠江帝景小区仅为4400元。

3. 上海房价地图:豫园最高新上海商业亲民西藏南路南外滩暗藏洼地本次调查发现,上海淮海路商业街、新天地商业街、豫园商圈、南京路-人民广场商圈整租价格较高,整租一室价格在3000元以上,而整租2室、3室的价格更高。

由于靠近商圈,很多公司也整租房子用来办公。

4. 广州房价地图:番禺大北路白鹅潭良心价一线城市中最接地气与北京、上海相比,广州的房租显得不那么“尖锐。

因而打工族也对广州趋之若鹜。

北京城中村问题浅析

北京城中村问题浅析

北京城中村问题浅析王春华赵战华赵森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其间,城市发展将其周围的一些农村用地逐渐转化为城市化地区。

北京的中心区是世界著名的古都,伴随着北京市的快速发展,又由于北京城市建设用地的征用长期沿用了单独规划选址、单独征用的方式,使得城乡交接带内建设用地与农田,农房犬牙交错,土地空间混乱破碎,形成了很多的“插花地”、“城中村”。

本文通过对北京现有的“城中村”现象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对城中村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有效的探讨和总结。

关键词:北京城中村改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其间,城市发展将其周围的一些农村用地逐渐转化为城市化地区。

这些农村的耕地被征用,使得村民就业方式发生根本转变,生活方式和居住环境也产生一些变化,逐渐朝城市化道路发展,形成“城中村”现象。

这些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融入城区的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成为城市中所谓的“城中有村,村里有城,村外现代化,村里脏乱差”的地区,一方面严重地阻碍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普及与发展;另一方面不利于城市整体规划和建设。

“城中村”在从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因土地、户籍、人口等多方面均属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其发展有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景观建设等各方面仍保留浓厚的农民特征,因而影响了城市基础设施布局,乃至城市整体规划的实施。

国内关于城中村的定义有很多种,有从外部形态描述性定义的,有从产权关系定义的,有从政府适用角度定义的,有从咨询逻辑定义的等等。

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而言,“城中村”是指改革开放以来,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或城市,由于暴风骤雨式的城市建设和快速城市化,导致城市用地的急剧膨胀,把以前围绕城市边缘的部分村落及其耕地纳入城市用地的范围,大部分耕地的性质由集体所有转化为全民所有,而在征地的过程中将乡村用地和以前农民住宅用地、自留地维持以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在这些用地上形成以商住功能为主的集中区域。

城中村房屋租赁相关问题探讨

城中村房屋租赁相关问题探讨

城中村房屋租赁相关问题探讨第一篇:城中村房屋租赁相关问题探讨“城中村”房屋租赁相关问题探讨“城中村”房屋租赁相关问题探讨关键词:“城中村”房屋租赁“旅馆式”管理模式内容提要:“城中村”的村民大部分以出租房屋为生,但租金盲目、合同条款欠缺,不进行身份登记、管理存在漏洞以及居住环境差、紧急情况难以获救等因素使得“城中村”的房屋租赁问题严重。

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义务关系,采“旅馆式”管理模式,加强政府各部门合作,是解决“城中村”房屋租赁问题的出路。

“城中村”及房屋租赁“城中村”是指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附近的乡村被纳入整体规划,乡村的土地部分或者全部被城市建设征用为国有,未被征用的土地及村民的原住宅地仍保持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村落。

社会学家把这些包围在城市中的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乡村,形象地称为“城中村”。

“城中村”具有如下特点:一、村委改居委。

撤村建居后,新的居委会干部大多是村委会的原班人马,管理方法基本沿用原行政村的管理模式。

二、村民转为城镇户口。

村民不再以种地为生,生活方式发生变化。

三、村民思想、价值观念有所提升,教育投资有所加大-“城中村”村民的身份可以在一夜之间改变,但生活环境、文化背景、血缘、住宅等影响着“城中村”村民的生活质量。

“城中村”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村集体经济分红、小规模商业及出租屋收入。

其中,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是大多“城中村”村民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

在房价居高不下、城区房租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城中村”的出租屋变得非常火爆。

据多家中介机构的统计显示,广州房租价格巳经连续3个月实现价格、成交量双升,2010年7月以来,“城中村”的房屋租赁成交量激增4?5成。

①“城中村”村民看到出租房屋带来的收益,纷纷在可支配的土地和空间上,密集搭建违章建筑,有的干脆拆除原有住宅,不经批准私自建造多层楼房予以出租。

“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管理不到位、没有专门法律,使得“城中村”的房屋租赁犹如城市建设中的畸胎,呈现虚假繁荣现象。

城中村租房注意事项一览

城中村租房注意事项一览

城中村租房注意事项一览租住在城中村是个高性价比的选择,但房屋租赁必须签订合同,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法律常识,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保障好双方的权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中村租房注意事项一览,更多合同范本点击“房屋租赁合同”查看!城中村租房注意事项1、预算:根据自己的收入和可支配情况,先落实自己的租房预算,特别是刚毕业生,工作还没稳定的情况下,建议预算低一点。

2、房型及面积:落实居住人数,是否和朋友合租,还是自己住,或是和家人一起居住;房型一般包括单间、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一厅。

3、通勤:以自己的工作地点为中心(情侣可折中点),向周边1-3公里范围内找房源,一般中心城区的价格较高,预算不够的情况下,可沿着就近的地铁线向远点的区域找房,因为地铁一般每站间用时2-4分钟,预测自己的通勤用时。

4、交通:租房中必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因素,靠近地铁站当然最好,但地铁口周围的房子相对价格也是较高,如果预算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距离地铁站1公里左右的房子,坐接驳巴士或骑单车到达地铁站。

如果有公交直达/转一趟可到达上班点,也可以考虑哟。

5、周边配套:我们生活起居涉及到方方面面,根据自己的所需,看看周围是否有市场、餐馆、商场、银行、医院、公园、学校等。

6、房间配置:家具家电是否齐全,比如床、茶几、沙发、空调、热水器等;如果基本都有,那就省下不少钱,也省心省力,毕竟搬家也不那么累。

7、房间特色:每个房子都有自己的特色,根据自己的喜好,找到合适自己的就行,比如楼层、采光、是否有阳台/电梯/落地窗/飘台/公共社区等,当然,要求越高,一般价格也会相对越高。

8、居住安全:房子是否有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房间门锁是否残旧脱落、阳台是否有防盗措施等。

城中村租房好处一、房租相对便宜很多这一点,相信所有住过城中村的朋友都知道,相对于公寓,城中村的房子相对便宜很多,对于普通收入的上班族,城中村是比较好的一个选择。

二、购物方便一般城中村里都会有超市,还有大大小小的便利店、菜市场、商铺等,买东西非常方便。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其规定。

当事⼈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住房产⽣的纠纷案件,不适⽤本解释。

【解读】本条系关于本司法解释适⽤范围的规定。

本解释只调整城镇房屋即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的租赁⾏为,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参照本解释。

城镇房屋的确定以规划为准,只要列⼊城镇规划区,⽆论⼟地性质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均适⽤本解释,实践中存在的已被纳⼊城镇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内的房屋租赁⾏为在本解释调整范围之内。

依照国家福利政策承租的公有住房、经济适⽤房和廉租住房,具有政府福利性、保障性,其租赁关系不属于完全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本解释。

关于军产房的租赁,基本属于完全的市场⾏为,并不存在政府补贴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性内容,最⾼院民⼀庭认为军产房租赁合同纠纷应适⽤本解释。

第⼆条出租⼈就未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订⽴的租赁合同⽆效。

但在⼀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解读】本条规定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效。

所谓违法建筑物,是指未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具体包括违反了城乡规划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临时建筑管理规定的临时建筑。

否定就违反建筑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有利于维护城镇建设规划秩序,但为了促进交易,当事⼈在⼀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租赁合同的效⼒会得以补正。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源于市场结构和市场秩序的问题1.住房租赁市场供给和需求结构失配。

在我国大中型城市中,城市新市民对住房租赁的需求十分大,但住房租赁市场总体规模较小,难以满足居民租房需求。

住房租赁供需之间存在产品、价格、区域失配问题。

2.住房租赁供给市场秩序不规范。

目前存在严重的市场秩序不规范和卖方市场问题,租房人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租赁市场中大量存在中介房源信息造假问题,以致租赁关系不稳定,租赁纠纷多,承租人权益难以保障,随意涨租、强制性退租现象普遍;旧城区、城中村、棚改区租赁居住环境差,租住体验差,房屋及设施设备往往年久失修,功能落后;还存在合租人员混乱、矛盾多发,租赁期间维修责任不明以及随意更改居住用途、结构,随意搭建“胶囊房”等包含安全隐患的问题。

二、源自住房租赁企业的问题1.我国目前住房租赁供给主体以散户为主,机构主体发育不充分、专业化程度底。

2.住房租赁主体仍长期存在所属行业确认及合法化问题,没有明确的行业归属,没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缺失,导致行政管理机关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服务。

3. 租赁房源筹集渠道单一。

租赁房源主要以存量房为主,多为旧房、城中村房、工业厂房或宿舍及业主因为改善住房条件而闲置的旧房。

4.企业发展筹融资难。

虽然在国家大力发展租赁住房的大政方针下,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以基金和风投等产品对租赁企业给予支持,但中小企业仍缺乏资金进一步发展。

5.租赁投资收益低,前期投资大,短期盈利难。

由于购买新房用以租赁的成本回收期十分长,且目前新房市场以毛坯房为主,投资者前期投资大、资金周转压力也巨大。

目前租赁行业经营多为“房屋托管+标准化装修+租后服务”的资金密集型重投入模式,短期内实现盈利十分困难。

三、住房租赁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1.住房租赁税负成本高。

机构租赁企业面临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企业增值税等多种税负。

个人出租方税负过高,相关行政机构也未对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以及管理,偷税、逃税现象严重。

城中村房屋租赁有关问题研讨

城中村房屋租赁有关问题研讨

城中村房屋租赁有关问题研讨城中村是指城市中出现的旧村庄、旧社区和旧工厂,因城市化进程中的规划和改造未能跟上节奏而变成城市的软肋和矛盾的焦点。

在城中村住房方面,房屋租赁既是城中村住房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又是城中村租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城中村房屋租赁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给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本文将结合实践经验,探讨城中村房屋租赁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措施。

一、城中村房屋租赁方面存在的问题1.不合规租赁在城中村租赁市场,一些出租人没有房屋的产权证明,部分被出租的房屋没有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等,存在不合规租赁的情况。

由于城中村房屋租赁市场主要依托私人房东出租,这些不合规租赁的问题较为突出。

不合规租赁的房屋没有房屋产权证明,结构不稳定,往往存在安全隐患,租赁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也容易产生纠纷和矛盾。

2.租赁合同不规范城中村房屋租赁市场租赁合同普遍不规范,未涉及重要的租赁内容,如租金、押金、水电费用理解、赔偿规定等等。

也存在一些房东在签约时未提交房产权证原件,订立租赁条款明显存在陷阱式或捆绑式,合同签订中出现“小黑条”的易发生风险,加盟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慎重考虑合同条款,切不可因一时赚钱而不顾长远发展。

3.收租收费不规范城中村房屋租赁市场中,部分房东经营理念不成熟,为了自身利益而长期不维修、收取水电费,或高价收取租金等等。

有些收费会专门找相关人员卡位,侵犯了租客的权益,增加了租房成本。

此外,也存在收费乱象,如房屋中介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以不合理收费为手段谋利,侵害租房者的权利。

4.骗局现象较多城中村租房市场中,一些不良中介和房东采取不正当手段,构建诈骗环节,骗取租房者的财产和合法权益。

例如,虚报房屋面积、抵押房产、冒充物业的做法,典型的就是招收“二房东”出租房源,与居民签订合同,大幅涨租,赚差价,行骗手段极其毒瘤。

二、城中村房屋租赁问题的解决方法1.建立市场秩序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引导和规范城中村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在市场秩序方面需要健全标准化的市场监管机制和专业的物业管理机制,建立起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城中村”改造难题及解决方案

“城中村”改造难题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难题;解决方案
1 前言
对 于“ 城 中 村 ”的 改 造 ,直 接 关 系 到 城 市 发 展 的 整 体 质 量。所以,必须要对“城中村”的问题进行剖析,根据当前的改 造思维,创造新的思路。将城中村改造和公共的房屋租赁建 筑进行结合,进行资源的共享,从而推动“城中村”改造方案的 实施,并解决其中的难点。
2.2 改造实施难度大,相关机构的后期监管扶持难
对于“城中村”改造所涉及的居民在拆迁之前,都有比较 稳定的房租收入,所以,如果进行改造,就会让他们降低他们 在经济方面的收入。所以,通常都会减少计划的时间,并建设 一些临时居所安顿村民。而且,在满足城市的改造方案的情 况下,可以先开始施工,然后再补办相关的手续。虽然减少安 置的部分压力,但是开放商可以私自更改方案中的条款。但 是,这种方式所建设出的质量却非常差,那么,推行城市的改 造时间将难以确认。而且,项目没有所有的施工手续就不能 进行听证,也不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政策待遇。这样,又给改 造工作增加了更大的难度。
4 结语
总而言之,“城中村”的改造关系到政治、经济、文化、体制 和政策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着城市的发展。所以,必须要对 “城中村”改造的经济、环境和参与者等方面的经济效益进行 分析,从而加深对“城中村”改造效益的认识和了解,从实践上 指导“城中村”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推动城市健康稳定的发展, 实现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 张琳琳,杨荣升 . 城中村改造的困境与出路[J]. 人民之声,
3.4 科学合理的引导村民,培养村民的综合能力
由于在改造计划结束以后,村民会获得大量的赔偿金。 那么,如何合理的使用这笔资金,是非常关键的。所以,必须 要对村民进行教育,培养村民的综合能力。教导村民如何合 理的使用这笔资金,并给出一些比较实际性的意见。让村民 自己开一些实体的店铺。让村民合理的支配这些资金,为自 己的以后做好打算,并将村民手中的资金化为赚钱的工具,让 村民解决融入城市生活的经济问题。那么,就必须要科学合 理的进行引导,并教导村民,提高村民的综合素养和能力。所 以,对村民的教育是非常关键的,必须要予以重视,并加大推 行力度。

深圳市城中村统组改造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经验及启示

深圳市城中村统组改造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经验及启示

深圳市城中村统组改造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经验及启示摘要:深圳市作为全国超大城市之一,在住房保障方面面临较大压力,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是深圳市通过城中村统组改造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方面大胆创新,以城中村综合治理为突破口,以财政资金支持为主要手段之一,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投向城中村治理,推动城中村统租改造、保租房筹集的创新经验,对我国超大特大城市结合城中村改造发展保租房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深圳市;城中村;统租改造;保租房1深圳市城中村租赁住房发展现状深圳市人口密度约8901人/平方公里,位居全国第一。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深圳市常住人口约1756万,流动人口约1244万人,流动人口占常住人口71%,大量流动人口居住在城中村,城中村住房租赁需求旺盛。

目前深圳市城中村住房约570万套(间),吸纳超1000万人口,房源约占全市租赁住房的70%。

深圳市城中村租赁住房在解决全市居民的住房问题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深圳市将城中村统组改造与发展保租房工作有机结合,是满足超大城市多层次群体的需求的必然选择。

2深圳市城中村统组改造筹集保租房的主要经验做法2.1将城中村综合整治与统租改造工作相结合自2018年开始,深圳市持续投入财政资金对城中村的街面环境、基础设施等内容进行了整治改造[1]。

2021年底,深圳市启动“瓶改管”工程,大力推进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极大降低了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隐患。

深圳市持续多年以政府主导的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为保租房的筹集和社区治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深圳市在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中建立了政府和企业清晰可辨的责任界限。

在改造任务上,政府负责城中村水、电、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投入和改造,企业负责房屋本体的改造和维护。

在安全责任上,企业作为城中村住房的实际使用主体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检验,区政府负责对城中村住房的安全纳管,开展房屋结构、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

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摘要: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浅析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出租房屋;管理;问题;对策Abstract: the rental house management work is a system engineer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current rental housing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Keywords: rent houses;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同时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也是一项基础性、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工作,房屋租赁行业的兴起,在解决大量外来人员居住和经营等问题的同时,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也存在不容忽视的一些问题。

本文浅析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下,出租房屋经营活动安置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为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多,对出租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

这些问题主要是:1、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认识不高,缺乏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

2、由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涉及到公安、建设、民政、工商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管理权限,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难以形成合力。

3、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研究严管的多,研究服务的少,研究阻挡的多,研究疏导的少,研究监控的多,研究保护的少。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随着城市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大量企业的出现,房屋出租也越来越多,这些人大多是外来务工者,他们经济不宽裕,居住场所大多消防安全条件差,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大量存在,出租房火灾事故也日益突出,并成为当前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

本文就当前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成因及管理措施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数量多,漏管失控现象日益突出。

根据公安部频布的《出租房屋治安管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让、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但事实上,由于城区出租房屋相当多,很多没有到公安派出所登记,而派出所由于警力少,上门登记数量严重不足,很少到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使用情况复杂。

一是用作宿舍,这类出租房主要用于出租给外来工、刚毕业参加工作的人员、酒店及发廊等私人经营场所的员工等人员居住,其中大多数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文素质状况参差不齐,致使消防安全状况十分复杂;二是用作营利性场所,如用于公共娱乐场所如网吧、歌舞厅、超市等这类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状况十分复杂,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批的消防安全状况良好,但其中一些没有经过审批的就不能保证其消防安全状况,同时,由于这类场所人员十分密集,是一个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场所。

三是消防设施短缺,火灾隐患严重。

城中村出租房屋管理的规范化问题研究

城中村出租房屋管理的规范化问题研究

城中村出租房屋管理的规范化问题研究摘要:在我国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中,城中村已成为大多数城市科学发展所要突出解决的问题,而城中村出租房屋管理的规范化问题又成为其中的棘手问题,本文从城中村房屋出租管理的现状出发,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进而从法律规制等方面提出对其规范化建议。

关键词:城中村;出租房屋管理;规范化建议Abstract: in our country to speed up the pace of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the villages has become most city to highlight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to solve the problems, and villages the leased building standardization of management and become one of the problem, this paper, from the villages rental housing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rom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the standardized Suggestions.Keywords: villages; Rental housing management; Standardization Suggestions一、城中村出租房屋管理的现状城中村,从狭义上来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可称其为“都市里的村庄”。

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房屋租赁业目前已成为我国的的朝阳产业,做好房屋租赁调研工作有着深刻的意义。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房屋租赁调研报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房屋租赁调研报告篇1租房,对很多人而言是一个伤疤,疼但是又不得不面对。

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近年来涌入一二线城市的异地打工群体持续壮大,但高企的房价让大多数人在“买房扎根”面前望而却步,只能选择租房继续漂泊;而不少在一二线城市拥有自己住房的人,也因为上班路远或子女上学等原因成为租房族。

居高不下的租金、苛责的房东,加之不小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多的人正放弃当初背井离乡、外出打拼的初衷,选择逃离大都市。

本次报告通过在线问卷的调查方法采集一手数据,涵盖各个年龄段租房族,能全面展现人们的租房和居住现状。

1. 全国平均房租1051元/月 10%租房族月收入一半以上交房租房租是每个租房族首要面对的问题。

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平均房租为1051元/月。

房价疯涨也抬高了一二线城市的租房价格,租房族压力不小。

在一线城市打拼的人们要承担更重的房租压力。

其中,北京在本次调查覆盖的36个城市中月均房租最高,达到1479元/月,上海、深圳分别为1328元/月、1140元/月。

2. 北京房价地图:东高北平西低一街之隔价翻倍北京大商圈附近的住房租金高的让人咋舌。

但本次调查发现,北京各大商圈周边的小区租金差别较大,租房族对不同小区进行比对后再做选择,能获得更好的性价比。

以国贸-建国门商圈为例,同样是一居室整租,国贸旁边小区温莎大道为11450元,而大望路旁边的珠江帝景小区仅为4400元。

3. 上海房价地图:豫园最高新上海商业亲民西藏南路南外滩暗藏洼地本次调查发现,上海淮海路商业街、新天地商业街、豫园商圈、南京路-人民广场商圈整租价格较高,整租一室价格在3000元以上,而整租2室、3室的价格更高。

由于靠近商圈,很多公司也整租房子用来办公。

4. 广州房价地图:番禺大北路白鹅潭良心价一线城市中最接地气与北京、上海相比,广州的房租显得不那么“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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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房屋租赁相关问题探讨
“城中村”房屋租赁相关问题探讨
关键词:“城中村”房屋租赁“旅馆式”管理模式
内容提要:“城中村”的村民大部分以出租房屋为生,但租金盲目、合同条款
欠缺,不进行身份登记、管理存在漏洞以及居住环境差、紧急情况难以获救等
因素使得“城中村”的房屋租赁问题严重。

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义务关系,采“旅馆式”管理模式,加强政府各部门合作,是解决“城中村”房屋租赁问
题的出路。

“城中村”及房屋租赁
“城中村”是指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附近的乡村被纳入整体
规划,乡村的土地部分或者全部被城市建设征用为国有,未被征用的土地及村
民的原住宅地仍保持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村落。

社会学家把这些包围在城市
中的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乡村,形象地称为“城中村”。

“城中村”具有如下特
点:一、村委改居委。

撤村建居后,新的居委会干部大多是村委会的原班人马,管理方法基本沿用原行政村的管理模式。

二、村民转为城镇户口。

村民不再以
种地为生,生活方式发生变化。

三、村民思想、价值观念有所提升,教育投资
有所加大-
“城中村”村民的身份可以在一夜之间改变,但生活环境、文化背景、血
缘、住宅等影响着“城中村”村民的生活质量。

“城中村”村民的主要经济来
源是村集体经济分红、小规模商业及出租屋收入。

其中,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
金是大多“城中村”村民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

在房价居高不下、城区房租持
续上涨的背景下,“城中村”的出租屋变得非常火爆。

据多家中介机构的统计
显示,广州房租价格巳经连续3个月实现价格、成交量双升,2010年7月以来,“城中村”的房屋租赁成交量激增4?5成。

①“城中村”村民看到出租房屋带
来的收益,纷纷在可支配的土地和空间上,密集搭建违章建筑,有的干脆拆除
原有住宅,不经批准私自建造多层楼房予以出租。

“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管理不到
位、没有专门法律,使得“城中村”的房屋租赁犹如城市建设中的畸胎,呈现
虚假繁荣现象。

“城中村’’房屋租赁虚假繁荣的主要原因
价格低廉,交通便利。

“城中村”出租屋火爆,最主要的原因是价格低廉。

房租比附近城区大约低50?200元左右,这吸引了大批外来打工者、在校大学
生及刚就业的低收入者。

交通便利,生活上班方便,也是人们愿意承租“城中村”房屋的一个原因。

但是,价格是由成本决定的,低廉的价格必然会降低对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投入,如果不控制很容易引发恶
意竞争甚至酿成刑事案件,
不利于租赁市场有序发展。

城区房租飞涨,“蚁族”涌入“城中村”。

2010年3月以来,国家相继出
台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购房者持币观望,买卖双方博弈造成的观望心态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全国租赁市场的价格上涨。

城区房租的飞涨迫使月光族白领搬往“城中村”,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人才发展报告(2010)》显示,年龄介于22?29岁之间,月均工资1956元的低收入群体,大多蜗居于环城地区的城中
村内。

单位住房改造,附近“城中村”吸引住户。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许多
单位就地取材将原有平房或旧楼拆掉建造高层住宅,这不仅缓解住房紧张,还可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但这种拆迁大约要历时1?2年,拆迁期间“城中村”房屋租赁成交量比较大。

“城中村”房屋租赁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撤村建居后,按常理,原有村民应与城市市民一样,享受同等
待遇。

但目前,对“城中村”的改造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专门法对其进行规范。

处于城市与农村夹层中的“城中村”村民,为利益所吸引,使得房屋租赁问题严重。

价格盲目,合同条款欠缺。

“城中村”的租赁,形式单一,管理粗放,价
格难以把握,收益无法保证。

有的村民为获得高额回报,把租赁价格定得偏高,导致长期空租,有的则以偏低的价格与承租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使得房屋不能随行就市,损失不少。

合同条款欠缺,一旦纠纷则难以解决。

因合同条款欠缺的纠纷种类主要有:一、合同效力争议。

有的出租户在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出租共有房屋而发生争议;有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房屋拆除合同被迫解除后,合同是否有效,发生争议;有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而引发争议;还
有的租赁合同因没有备案而发生争议等等。

二、合同解除争议。

没有租期或有租期的租赁合同,出租人或承租人要求解除而对方不同意,发生争议;擅自转租的租赁合同发生解除争议;承租方未经出租房同意擅自装修或改建房屋,发生解除争议;承租人死亡,其他同住人要求继续承租而对方不同意发生争议,等等。

三、违约责任争议。

未按时交纳房租、拖欠房租;未及时提供住房、未履行维修义务;未提供安全保障以及定金与订金认识不同等等发生争议。

不进行身份登记,管理存在漏洞。

“城中村”廉价的租金吸引着许多外来
务工人员来此居住。

由于人员复杂,很容易出现秩序混乱局面。

2006年,郑州市公安局统计,在郑州市查获的治安、刑事案件中,85%发生在流动人口积聚区的“城中村”,85%为“城中村”居
住流动人口作案,85%受害人是租房人员。

②“城中村”的房屋,交足押金随时可以承租,由于不进行身份登记,管理存在漏洞,发生刑事案件后给警方破案带来困难。

环境差,一旦遭遇紧急情况,居民难以及时得到救助。

“城中村”基础设
施薄弱,排水、供水、供电都不到位,违章建筑集中,房屋装修不合要求,采光、通风不好,各种管线杂乱无章,垃圾成灾,街巷狭窄、拥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救护、环卫、消防等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此外,“城中村”房屋租赁
还可能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很多黑诊所、黑作坊、传销、制假贩假窝点和卖淫嫖娼窝点都可能集中在“城中村”。

“城中村”房屋租赁管理涉及公安、市
政、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亟需得到法律的规制。

“城中村”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制
将“城中村”房屋租赁有效纳入法制轨道是政府各部门的共同任务,也是
社会各界及租赁双方的共同愿望。

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落实:
规范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契约,租赁双方
的真实意思都应该体现在合同中。

但双方的权益要想得到法律保护,合同所规定内容必须合法。

现有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两部法巳经足以确定合同权利义务内容,除
此之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原建设部制定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及结合实际情况,在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鉴于村民的盲目性,拟定政府指导价。

对于“城中村”房屋租赁价格,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不同地理位置拟定政府指导价,这样不仅可有效预防恶意竞争也有利于对承租方的保护。

二、不合法的房屋不可以出租。

如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等等,这些房屋出租会导致合同无效。

三、房屋租赁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当然,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为登记备案只起管理作用。

四、合同解除而引起的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依法处理,充分体现私法自治原则。

采用“旅馆式”管理模式,将刑事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城中村”外来
人口多、人员流动大,为堵塞漏洞,笔者建议采用“旅馆式”管理模式,将刑事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旅馆式”管理模式,简单来说,就是对“城中村”
的出租屋实行旅馆化管理,核
查客人身份,登记、上传信息,对客人提供周到
服务。

“旅馆式”管理模式是河南金水警方在全国的首创,他们把辖区的房屋
出租与治安管理结合起来,创建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房屋租赁管理体系,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旅馆式”管理还包括对出租人进行星级评定,根据出租人遵
纪守法情况和履行治安责任情况,将出租屋分成不同等级并挂牌,星级高低直接影响出租房屋的入住率,这极大地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有利于扩大租赁市场规模。

加强政府各部门合作,使房屋租赁有章可循。

除公安部门外,市政、工商、
税务、房管等政府各职能部门应相互协作,使房屋租赁有章可循。

一、加强“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外在坏境。

政府应筹资对“城中村”的外在坏境进行改造,改善人居坏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工商、税务部门应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

房屋出租是商业行为,经营者应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同时,房屋出租获得租金,根据《税法》应当交纳税款。

三、房产部门对出租屋的管理。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经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
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注释:
①肖欢欢:‘‘房租‘三级跳’白领‘蜗居’城中村”,《广州日报》,2010年
7月30日。

②木木:“房屋租赁市场隐患多多亟待规范”,《郑州晚报》,200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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