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技巧:利用好司法考试历真题每日一练(20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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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考技巧:利用好司法考试历真题带答案和解析

2015年司考技巧:利用好司法考试历真题带答案和解析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7、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10、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14、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15、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哪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财产权C. 受教育权D. 以上都是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

因此,正确答案是D。

2. 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A. 1年B. 2年C. 3年D. 5年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3年或更长时间。

1年和5年并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因此正确答案是D。

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属于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客观方面答案解析: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因此,正确答案是ABCD。

2. 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A.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B.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公开表演其作品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翻译其作品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公开表演、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翻译等行为。

因此,正确答案是ABCD。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急需资金,向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

到期后,张某未按约定还款,李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辩称,借款时李某口头承诺,若张某无法按时还款,可以延期还款。

但李某否认有此承诺。

问题:法院应如何判决?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张某所称的口头承诺,由于没有书面证据支持,不能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因此,法院应当判决张某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李某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结束语:本次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解析涵盖了宪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和著作权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知识点,旨在帮助考生全面复习和掌握法律基础,提高法律实务能力。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A. 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正确答案】:B,C,D
19、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 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 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 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D
3、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B. 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A. 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
B. 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
C.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
D.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D
27、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5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9】

2015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9】

2015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9】81.香槟是法国地名,中国某企业为了推广其葡萄酒产品,拟为该产品注册“香槟”商标。

依《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只要该企业有关“香槟”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商标局就可以为其注册B.如该注册足以使公众对该产品的来源误认,则应拒绝注册C.如该企业是在利用香槟这一地理标志进行暗示,则应拒绝注册D.如允许来自法国香槟的酒产品注册“香槟”的商标,而不允许中国企业注册该商标,则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82.为了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交办的涉及中国某项目的财务会计报告,永居甲国的甲国人里德来到中国工作半年多,圆满完成报告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依相关法律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里德是甲国人,中国不能对其征税B.因里德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中国对其可从源征税C.如中国已对里德征税,则甲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里德征税D.如里德被甲国认定为纳税居民,则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83.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内容,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B.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有利于他们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提高业务素质、职业技能C.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教育培训及考核机制D.为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和鼓励志愿者发挥作用,可采取自愿无偿和最低成本方式提供社会法律服务84.法律职业人员在业内、业外均应注重清正廉洁,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A.赵法官参加学术研讨时无意透露了未审结案件的内部讨论意见B.钱检察官相貌堂堂,免费出任当地旅游局对外宣传的“形象大使”C.孙律师在执业中了解到委托人公司存在严重的涉嫌偷税犯罪行为,未向税务机关举报D.李公证员代其同学在自己工作的公证处申办学历公证85.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司法考试真题2015

司法考试真题2015

司法考试真题2015【一】:2015司法考试真题(含答案)2015司法考试真题(含答案)(选中链接后点击“打开链接”)7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左,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

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宦不符,且正在靈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

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拯保全B.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既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全C.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要求其提供担保D. A仲裁委员会收到保全申请后,应提交给烟叶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圧,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火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据此可知,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以直接向甲县(被申请人佳华公司的住所地)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选项B错误。

《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泄,在证据可能火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据此可知,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欲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向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岀申请。

选项C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左。

该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左,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立驳回申请。

据此可知,亿龙公司在仲裁程序启动后提出保证申请的,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

选项D错误。

《仲裁法》第六十八条规泄,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卷一)【9】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卷一)【9】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卷一)【9】91.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92.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B.张某的财产权C.李某的劳动权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93.A.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B.经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C.国务院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94.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95.A.顾客王某、栗某有权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B.受害人有权请求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商场和电梯厂承担按份赔偿责任96.A.均可主张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B.均可主张因误工减少的收入C.栗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D.栗某可主张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97.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98.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99.A.①⑤正确B.②④错误C.②⑤正确D.③⑥错误100.A.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在场B.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C.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D.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司法考试频道为您。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解析---精品管理资料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解析---精品管理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

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

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答案】D【考点】因果关系【解析】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直接、必然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有因果关系的,不一定有刑事责任,但有刑事责任的,肯定有因果关系。

关于A项。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甲的砸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

当然,甲对乙的死亡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知道乙在楼下,明知自己的跳楼行为必然或者可能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2)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会发生砸到乙的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时,以致发生乙被砸死的结果,则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3)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对乙的出现完全无法预见,虽然最终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但乙无任何刑事责任,只是意外事件。

但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形,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此外,低概率事件与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并无直接关系。

在特殊体质的人死亡这种低概率的案例中,因果关系同样是存在的。

因此,A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关于B项.在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与被害人资金被骗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出资人(即被害人)的动机,则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不产生任何影响(当然,出资人的动机可能会影响到对犯罪人的量刑。

2015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精选)

2015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精选)

2015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精选)2015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精选)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整理分享2015司法考试卷三部分精选真题及答案,欢迎大家参阅。

1 王强在游乐园陪女儿玩耍时不慎丢失了一块手表,游乐园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公安部门。

王强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交寄售商店出售。

陈勇从寄售商店购得手表后,将其送给了女友芳芳。

芳芳在一次旅游中该手表被小偷偷去,小偷在路边将这块表以低价格卖给下夜班回家路过的工人刘杰。

这块表应归:A. 王强所有B. 陈勇所有C. 芳芳所有D. 刘杰所有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本题中,手表的原所有人王强的所有权丧失,陈勇已取徘手表的所有权。

陈勇将其赠与芳芳,芳芳取得该表所有权。

手表被小偷偷走,出卖给刘杰,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刘杰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做手表仍归芳芳所有。

2 甲与乙签订代理合同,双方约定发生争议由R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发生争议后甲却向合同履行地所在地L区法院起诉,答辩期内乙也未在答辩状中表明双方有仲裁协议,法庭调查结束后,乙向法院提交双方的仲裁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B. 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C. 法院应继续审理D. 法院应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4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另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3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股份公司的设立,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A. 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则不能分期缴付出资B. 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最少应认购35%的股份C.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应由中国人担任D. 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在募股后30日内主恃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根据《公司法》第81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筹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9.5)说课讲解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9.5)说课讲解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5.9.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厂与工程师江某签订了保密协议。

江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聘至同行业的乙厂,并帮助乙厂生产出与甲厂相同技术的发动机。

甲厂认为保密义务理应包括竞业限制义务,江某不得到乙厂工作,乙厂和江某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未约定支付保密费,则保密义务无约束力B.如双方未明确约定江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江某有权到乙厂工作C.如江某违反保密协议的要求,向乙厂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D.如乙厂能证明其未利诱江某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多选题【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义务。

选项A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成立时生效,是否支付保密费不影响合同效力。

选项B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合同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则没有竞业限制。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责令限期治理。

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

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由所在市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B.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C.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并报国务院批准D.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限期治理制度。

2015年历司考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2015年历司考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8、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13、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1、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B. 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C.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 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 通过和解协议
【正确答案】:D
15、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 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B. 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
C.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
D.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D
22、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B.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
C.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D
9、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D
2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A.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2015年司法考试考试试卷【2】

2015年司法考试考试试卷【2】

2015年司法考试考试试卷【2】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C.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D.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52.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要求和《立法法》规定,对该项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B.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应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D.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有助于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53.十二届全国人大作出了制定二十余部新法律、修改四十余部法律的立法规划,将为经济、政治等各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A.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能够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法治保障B.推进反腐败立法,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C.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应当加快社会组织立法D.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54.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B.有助于消除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C.有助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原则D.有利于就地化解纠纷,减轻最高法院本部办案压力55.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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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完整版)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答案: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完整版))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

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

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

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2.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

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

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3.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

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

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

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

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4.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2015年司法考试时间预测:9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时间预测:9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A.有权改变或撤销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2、下列组织中哪个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A中央军委 B全国政协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3、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是( )A.精神病患者B.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C.劳动教养人员D.吸毒人员4、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下列哪一机关进行裁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5、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A、党委领导B、领导班子研究C、有关部门计划D、专家论证6、诚信执法主要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行为作出过程中必须遵循()原则。

A、信赖利益保护B、公平C、比例D、效率7、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由哪个部门组织起草?( )A国务院 B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8、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9、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的,由全体代表以何种比例通过? ( )A2/3多数 B 过半数 C3/4多数 D一致10、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11、根据现行宪法,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A.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规定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12、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选择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选择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2、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

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3、2015年《立法法》修正后,关于地方政府规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以外的事项已制定的规章,自动失效B.应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C.没有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D.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载4、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5、下列哪一选项成立自首?A.甲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B.乙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供述将该笔公款分给了国有单位职工,辩称其行为不是贪污C.丙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选择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选择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5、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2015司法考试真题题及答案解析

2015司法考试真题题及答案解析

2015司法考试真题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提供2015各科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如下:理论法【单选题】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法的规范作用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

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据此可知,选项A体现了指引作用。

选项B体现了强制作用。

选项C体现了指引作用,反映了法的保护秩序价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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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技巧:利用好司法考试历真题每日一练(2015.9.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司法部答案】D【考点】法院能动司法【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重视调解解决。

调解解决的核心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多做思想工作,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启发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彻底解决纠纷。

法院在调解时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邀请有声望的老人参加,体现了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司法部答案】B【考点】股东出资和公司红利分配【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本题中,成立该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即三者出资分别为20、30、50万元,但丙仅实缴30万元,差额20万元,所以成立该公司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

没有约定的,应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B项正确。

A、D错误。

根据公司法28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C项错误。

3、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

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司法部答案】ABC【考点】债权人代位权【答案解析】《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所以,次债务人有权主张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和债务人,同时有权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A、B均有法律依据,应选。

甲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对于这些条件,作为被告的次债务人当然有权提出抗辩,C正确应选。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丙公司作为次债务人不能主张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但债务人可以被追加为第三人,D不选。

4、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

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

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司法部答案】AB【考点】抵押权的保全、物上请求权、代位权【答案解析】《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丙非法占有乙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怠于行使返还请求权,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A正确。

一般认为,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其不应享有返还请求权,但可以享有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请求权,D不选。

但在抵押人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的情况下,乙银行自可享有返还请求权,其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B正确。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限于到期债权(第73条),并不包括物权,似乎乙银行不能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C不选。

5、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

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归寺院所有B.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目的是为推广佛法理念,其微博账号应归寺院所有C.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属于职务作品,为保护寺院的利益,其发表权应归寺院所有D.甲既已出家,四大皆空,个人存款应属寺院财产,为维护宗教事业发展,其个人存款应归寺院所有【司法部答案】A【考点】遗嘱继承、登记簿的效力、职务作品【答案解析】《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但登记簿仅仅具有权利推定效力,登记簿记载的事项与真实状况不一致,应当以真实状况为准,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房产应归寺院所有,A正确。

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属于甲个人,可以通过遗嘱分配给女儿丙,不属于寺院所有,B错误。

《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题目中并未显示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符合以上规定,不应属于职务作品,C错误。

甲的个人存款属于个人,不应归寺院所有,D错误。

6、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戊可代位继承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丙无权继承房屋【司法部答案】AC【考点】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代位继承【答案解析】《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乙先于甲死亡,其应当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由乙之女戊来继承,A正确应选。

甲的遗产包括现金,生前未作处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戊作为代位继承人、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B错误不选。

丙作为甲的儿子系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2提哦啊丁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C正确应选。

同时,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戊代位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27条,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由于乙先于甲死亡,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丙有权继承,D错误不选。

7、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司法部答案】D【考点】债权人决议的通过【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另有规定除外,…”。

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结合题意,60%超过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

所以,和解协议须不能通过,其他可以通过。

不符合规定的只有D选项。

8、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

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

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

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司法部答案】B【考点】分期付款买卖、所有权保留【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正确。

汽车所有权仍然属于甲,其仍属于有权处分,而善意取得适用的前提系“无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C错误。

D选项中,丙未能取得实际占有,而接受指示的人系乙,乙不负有对甲的返还义务,丙未能受让返还请求权,D错误。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

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

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司法部答案】BC【考点】无权处分、情势变更、不可抗力【答案解析】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甲公司还是所有权人,根据物权法定仍有处分权,其处分行为属于有权处分,当然其可能需要承担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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