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用防暴电气设备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GB3836.1
构思新颖,品质一流,适合各个领域,谢谢采纳ICS29.260.20K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836.1-2010代替GB3836.1-200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Explosive atmospheres Part 1: Equipment-General requirements(IEC60079-0:2007,MOD)(报批稿)(本稿完成日期:2009.08)2010-08-09发布2011-08-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4)4 设备分类 (12)5 温度 (12)6 对所有电气设备的要求 (14)7 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16)8 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金属部件 (18)9 紧固件 (19)10 联锁装置 (21)11 绝缘套管 (21)12 粘接材料 (21)13 Ex元件 (21)14 连接件和接线空腔 (22)15 接地导体或等电位导体连接件 (22)16 外壳的引入装置 (23)17 旋转电机的补充规定 (24)18 开关的补充规定 (25)19 熔断器的补充规定 (25)20 插头、插座和连接器的补充规定 (26)21 灯具的补充规定 (26)22 帽灯和手提灯的补充规定 (27)23 装有电池的设备 (27)24 文件 (29)25 试样或样机与文件的一致性 (29)26 型式试验 (29)27 例行试验 (39)28 制造商责任 (39)29 标志 (39)30 使用说明书 (45)附录A (规范性附录)电缆引入装置的附加要求 (47)附录B (规范性附录)对Ex元件的要求 (52)附录C (规范性附录)I类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 (54)附录D (规范性附录)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 (55)附录E (资料性附录)用"设备保护级别"的方法对防爆设备进行危险评定的介绍 (56)附录F (资料性附录)由变频器供电的电机 (59)附录G (资料性附录)冲击试验装置示例 (60)图1 螺纹紧固件的公差和间隙 (20)图2 细杆紧固螺栓头下面的接触面 (21)图3 引入点和分支点图示 (24)图4 接地连续性试验用试样的组装 (35)图5 涂导电漆电极的试件 (36)图6 用纯尼龙布或棉布摩擦 (38)图7 用接地探针通过0.1μF电容给容器放电 (38)图8 用直流高压电源感应充电 (38)图 A.1电缆引入装置结构示意图 (47)图 A.2 可弯曲电缆进线口圆角 (48)图G.1 冲击试验装置示例 (60)表1 运行中的环境温度和附加标志 (12)表2Ⅱ类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分组 (13)表3a环境温度为40℃时按元件尺寸评定温度组别 (14)表3b按元件尺寸对温度组别的评定-最大消耗功率随环境温度变化 (14)表4 射频阈功率 (15)表5 射频阈能量 (16)表6 表面积限制 (18)表7 长(条)形部件的直径或宽度 (18)表8 非金属层厚度限制 (18)表9 保护导线的最小截面积 (22)表10 原电池 (28)表11 蓄电池 (28)表12 抗冲击试验 (31)表13 对连接件用绝缘套管的螺栓所施加的力矩 (33)表14 警告标志内容 (43)表 B.1 Ex元件应符合的条款 (52)表 E.1 EPL与区的传统对应关系 (57)表 E.2 提供的防点燃危险描述 (57)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防爆
第一章爆炸危险环境电气防爆在爆炸危险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为了防止和减少引爆因素,必须在设备本体防爆和运行防爆两个方面采取必要措施。
一、电气防爆原理与措施(一)电气防爆基本原理电气设备引燃爆炸混合物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电弧;二是电气设备表面(即与爆炸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发热。
电气防爆就是将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产生电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壳内,或采取浇封型、充沙型、油浸型或正压型等其它防爆形式以达到防爆目的;对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高温的设备,如果在其结构上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增安型电气设备),使设备在正常运行或认可的过载条件下不产生电弧、火花或过热现象,这种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就没有引燃源,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就可进一步提高,同样可用于爆炸危险环境。
(二)电气防爆基本措施1)宜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
电气线路的设计、施工应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物质特性,选择相应的敷设方式、导线材质、配线技术、连接方式和密封隔断措施等。
2)采用防爆的电气设备。
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
如无特殊需要,不宜采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3)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的一般情况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仍应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4)设置漏电火灾报警和紧急断电装置。
在电气设备可能出现故障之前,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自动切断爆炸危险区域电源。
5)安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正确地划分爆炸危险环境类别,正确地选型、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正确地维护、检修防爆电气设备。
6)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二、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爆炸危险环境按场所中存在物质的物态不同,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可燃性粉尘环境。
GB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性混合物 要采取适当措施 例如设置衬垫 按
采用拐角接合面或曲路接合面 偏转挡板或屏蔽等
接合面上的孔或螺孔
如果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 则图 图 和图 所示的距离 之最小值应符合下
列规定
当
时
当
时
当
时
距离 应按如下规定考虑
平面接合面
当孔位于外壳的外侧时 应测量每个孔与外壳的内侧之间的距离 当孔位于外壳的内侧时 应测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等单位负责起
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马经纲 李双会 王文召 张长顺 桑高元 项云林 王平堂
本标准于 年 月首次发布
年 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前言
国际电工委员会
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是由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对于该专题
后均应保持圆筒部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 但是 如果 电气设备使用金属或金属包覆的可压缩衬垫
见图 那么应在衬垫压缩之后测量平面部分的每一个表面与密封衬垫之间的间隙
平面接合面
用于含有乙炔爆炸性环境的 设备 只有符合表 注 的条件 才允许采用平面接合面
注 为了防止由于内部脏物或粉尘沉积 特别是乙炔不完全燃烧而产生的碳 通过接合面喷出而点燃周围环境爆炸
衬垫之外隔爆
接合面的有效参数满足表 表 的要求 本要求不适用于导线和电缆引入装置及灯具透明部件的密
封衬垫
如果衬垫是金属或是金属包覆的符合
规定的可压缩不燃材料 则绝缘套管的接合面
和透明部件的接合面可以安装衬垫 这种衬垫起防爆作用 是
要求的例外情况
衬垫设计参考尺寸见附录
胶粘接合面
爆炸性气体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第一篇总则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隔爆型的结构要求、检查和试验。
隔爆型除须符合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制成的隔爆外壳及其外壳部件(对于非金属材料的补充要求见附录A)。
1.2 本标准适用的爆炸性气体环境温度为-20℃~+60℃、电气设备运行的环境温度为-20℃~+40℃。
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由于低温可能会产生较高的爆炸压力和外壳材料脆裂,需要采用较高强度的外壳;当环境温度超过60℃时,由于高温会引起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减小,需要采用接合面间隙较小的外壳。
1.3 本标准只涉及隔爆型而不涉及采用其他防爆措施防止爆炸危险的型式。
那些内容在GB 3836标准的各个单独标准中。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11—199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eqv IEC 60079-1A:1975)GB/T 4207—1984 固定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neq IEC 60112:1979)GB/T 11026—1989 测量固体电气绝缘材料暴露在引燃源后性能的试验方法(eqv IEC 60707:1981)IEC 60079—1A:1975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附录D:确定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试验方法的1号补充件ISO 179:1982 塑料——硬质材料摆锤式冲击强度试验的测定方法ISO 468:1982 表面粗糙度—参数,其数值和通用规程的特殊要求ISO 965—1:1989 一般用途米制螺纹—公差第1部分:原则和基本数据ISO 965—3:1980 一般用途米制螺纹—公差第3部分:结构螺纹的偏差ISO 1210:1982 塑料—以小塑料试样的形式与小火焰接触燃烧特性的确定ISO 1817:1985 橡胶、硫化橡胶—液体效应的测定ISO 2738:1987 渗透性烧结金属材料—密度、含油量与开口孔的测定ISO 4003:1977 渗透性烧结金属材料—气泡试验孔隙大小的测定ISO 4022:1987 渗透性烧结金属材料—流体渗透率的测定ISO 4892:1981 塑料—实验室光源曝照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GB3836.11—9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GB 3836.11-91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5-27批准 1992-02-01实施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79—1A(1975)《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常温常压条件下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分级以及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选型。
注:对于常温条件下蒸气压很低,而不能形成所要求的蒸气浓度的液体,环境温度应比产生所要求的蒸气压力的温度高5℃2 术语2.1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传播的混合物。
2.2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在标准规定试验条件下,壳内所有浓度的被试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通过25mm长的接合面均不能点燃壳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外壳空腔两部分之间的最大间隙。
2.3 隔爆接合面为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传播,隔爆外壳各个部件相对表面配合在一起的接合面。
2.4 平面隔爆接合面相对表面为平面,而该段接合面长为直线形的隔爆接合面。
2.5 隔爆接合面长度从隔爆外壳内部通过隔爆接合面到隔爆外壳外部的最短通路长度。
2.6 (隔爆接合面)间隙隔爆接合面相对表面间的距离。
对于圆筒隔爆接合面,则为径向间隙(直径差)。
2.7 最易传爆混合物浓度在规定条件下,混合杂物火焰最易通过接合面传播而使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点燃的混合物浓度。
2.8 最易点燃混合物浓度(电火花的)在规定的条件下,所需最小电能点燃的混合物浓度。
3 试验方法概述试验是在常温常压(20℃,105Pa)条件下进行。
将一个具有规定容积规定的隔爆接合面长度L和可调间隙g的标准外壳置于试验箱内,并在标准外壳与试验箱内同时充以已知的相同浓度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以下简称混合物),然后点燃标准外壳内部的混合的,通过箱体上的观察窗观测标准外壳外部的混合物是否被点燃爆炸。
防爆知识
中国标准主要差异
• 综上所述,中国防爆标准GB基本等同或等效采用IEC标准。 • 由于IEC标准和EN标准基本一致,故中国标准GB也与EN标准等 同或等效。 • 中国标准的具体差异在IECEx网站公布。 IECEx website: /bulletin.htm ☞ 重要差异: - IEC和EN标准允许制造厂商对2区设备进行自认证(自我声明)。 - 而中国要求包括0区、1区和2区场所用的全部防爆产品都必须经 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机构认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IIB
二甲醚、硫化 四氟乙烯、 氢、四氢肤喃、 二乙醚 丙烯醛 二硫 化碳 硝酸 酯
IIC
☞ 具体可查阅GB3836.1附表《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
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
•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主要标准依据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3836.1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 ,1987年 • 爆炸性危险区域主要以爆炸性危险物质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为划分依据的。
影响危险区域划分的主要因素
区域划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存在危险物质的可能性
2)危险物质的释放量
3)危险物质的特性(如比重:氢气0.07;环氧乙烷1.52) 4)环境条件(如气压、温湿度及通风情况、风向等) 5)远离释放源的距离 6)危险物质泄漏监控设施配置情况 7)爆炸后果的严重性
甲烷 丙烷 乙烯 乙炔 氢气
难
☞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在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标准外壳内所有浓度的被试气体或蒸 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通过25mm长的接合面均不能点燃壳体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外壳空 腔两部分之间的最小间隙。 ☞ 最小点燃电流(MIC):采用火花试验装置,由电阻电路或电感电路引起爆炸性试验混合物点燃 的最小电流。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是相对于甲烷最小点燃电流而言。
爆炸性气体环用电气设备的检修GB3836.1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前言本标准是非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出版物IEC79-19:1993(第1版)并结合国内防爆电气设备检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采用了国际标准的相应规定,但在对于隔爆接合面修复、设备的改造要求以及修理后设备的检查和试验等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比国际标准更具体的要求。
另外,IEC79-19适用范围是除煤矿和炸药之外的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而且也包括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但不包括炸药环境用电气设备)。
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包含若干分标准:GB3836.1:通用要求GB3836.2:隔爆型电气设备“d”GB3836.3:增安型电气设备“e”GB3836.4: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GB3836.5:正压型电气设备“p”GB3836.6:充油型电气设备“o”GB3836.7:充砂型电气设备“q”GB3836.8: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GB3836.9:浇封型电气设备“m”GB3836.10:气密型电气设备“h”GB3836.11: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GB3836.12: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分级GB3836.1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顺分院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在学、李合德、杨宝祥、马经纲、项云林、冯继武、邹盛贵、章良海、张长顺、郑琦。
本标准1997年12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以下简称“电气设备”)检修和改造的技术要求、工艺方法和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改造。
国外进口的以及按GB3836标准颁布之前的标准制造的电气设备,其检修和改造可参照本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制度是为了保证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规范试验过程和要求的一系列制度。
1. 试验目的:验证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功能,保证其在爆炸环境中能够正常工作,并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2. 试验对象:包括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如防爆电动机、防爆灯具、防爆开关等。
3. 试验内容:- 防爆性能试验:对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验,包括封闭性能、外壳强度、通风性能等。
- 防爆电路试验:对设备的电路进行试验,包括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
- 防腐蚀试验:对设备的防腐蚀性能进行试验,确保设备在恶劣环境下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 防爆材料试验:对设备使用的防爆材料进行试验,确保其具备抗火、耐高温等性能。
4. 试验要求:- 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指标。
- 对设备进行全面、系统地试验,确保每个功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 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志和认证要求,如CCC认证、防爆认证等。
5. 试验过程:- 准备试验设备和试验环境,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 按照试验要求,依次进行不同的试验项目。
- 记录试验结果和问题,及时处理试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 整理试验报告,包括试验过程、试验结果和建议。
6. 试验频率:- 对新型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原型试验和批量生产前的检验试验。
- 对在使用中的设备进行定期试验和不定期抽样试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7. 试验责任:- 由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进行试验,确保试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设备制造商要对自身生产的设备进行试验,并负责试验报告的编制和归档。
通过制定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制度,可以确保设备在爆炸环境中的安全性能,保障生产和人员的安全,减少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授课内容本规范修定的挔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已实施二十多年,当时编制该规范主要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79-10、美国石油学会APIRP500A及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497标准,并参考了日本防爆指南。
近年来,国际标准IEC60079和IEC61241,美国标准API RP505及NFPA497都已修订,并已发布施实,而且与国际标准IEC60079和IEC61241等同的国家标准GB3836、GB12476已完成修订正在报批。
为了适应市场的迫切需要并同国际技术接轨,必须将本标准进行修订。
根据最新版的国际标准IEC60079和IEC61241,以及最新的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GB12476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对原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进行了增补和修订.本规范与GB50058-92相比,有以下改变:1.规范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改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2.将《名词解释》改为《术语》,做了部分修订并放入正文;3.将原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删除;4.将例图从原规范正文中删除,改为附录并增加了部分内容;5.增加了增安型设备在1区中使用的规定;6.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的划分有由原来的两种区域“10区、11区”改为三种区域“20区、21区、22区”;7.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的分组:IIIA、IIIB和IIIC组;8.将原规范正文中“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装置”合并为第5章“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9.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的概念;10.增加了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防爆结构类型;11.将原规范正文中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改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12.将原规范正文中第一级释放源、第二级释放源改为一级释放源、二级释放源。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标准修改说明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授课内容本规范修定的挔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已实施二十多年,当时编制该规范主要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79-10、美国石油学会APIRP500A及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497标准,并参考了日本防爆指南。
近年来,国际标准IEC60079 和IEC61241,美国标准API RP505及NFPA497都已修订,并已发布施实,而且与国际标准IEC60079 和IEC61241等同的国家标准GB3836、GB12476已完成修订正在报批。
为了适应市场的迫切需要并同国际技术接轨,必须将本标准进行修订。
根据最新版的国际标准IEC60079 和IEC61241,以及最新的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 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GB12476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对原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进行了增补和修订.本规范与GB50058-92 相比,有以下改变:1.规范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改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2.将《名词解释》改为《术语》,做了部分修订并放入正文;3.将原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删除;4.将例图从原规范正文中删除,改为附录并增加了部分内容;5.增加了增安型设备在1 区中使用的规定;6.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的划分有由原来的两种区域“10 区、11 区”改为三种区域“20 区、21 区、22 区”;7.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的分组:IIIA、IIIB 和IIIC 组;8.将原规范正文中“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装置”合并为第5 章“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9.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的概念;10.增加了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防爆结构类型;11.将原规范正文中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改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12.将原规范正文中第一级释放源、第二级释放源改为一级释放源、二级释放源。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推荐下载
GB3836.12-199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79—12(197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量工业生产、储存和使用的可燃性气体、蒸气(以下简称气体、蒸气)的分级基础,提供了附录A(参考件)中未列入的气体或蒸气的分级试验导则。
本标准适用于隔爆型电气设备和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根据其运用于环境中所含气体和蒸气的种类,选择设备的相应类别和级别。
2 引用标准 GB3836.1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3 术语 3.1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传播的混合物。
3.2 最易点燃混合物(电火花的) 在规定的条件下,所需最小电能点燃的混合物。
3.3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 在标准规定试验条件下,壳内所有浓度的被试验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通过25mm长的接合面均不能点燃壳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外壳空腔两部分之间的最大间隙。
3.4 最小点燃电流(MIC)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能点燃最易点燃混合物的最小电流。
4 气体和蒸气的分级 根据电气设备适用于某种气体或蒸气环境的要求,将该气体或蒸气进行分类和分级,使隔爆型电气设备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按此类别和级别制造,以便保证设备相应的防爆全安性能。
附录A(参考件)中气体和蒸气分级的一般原则如下。
4.1 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 对于隔爆型电气设备,气体和蒸气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进行分级。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按GB3836.11进行测定。
个别气体或蒸气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系采用8L球形标准外壳测得而暂时予以认可。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GB 12476.1—90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08—27批准 1991—03—01实施第一篇概述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专用规定、试验方法、检验程序和标志。
1.2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爆炸性粉尘(包括纤维)环境用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制造和检验。
1.3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需空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物质(如火药、炸药)或引火物质所形成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也不适用于同时存在可燃性粉尘和可燃性气体的爆炸危险场所。
1.4 本标准是根据限制粉尘进入电气设备外壳之内,并限制外壳表面温度的原理制订的。
本标准仅适用于外壳防护型式的电气设备。
1.5 本标准未涉及的内容,还应符合其它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引用标准GB 531 橡胶邵尔氏A型硬度试验方法GB 1312 荧光灯座与起辉器座GB 1410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GB 3836.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 4942.1 电机外壳防护分级ZB K74 003 螺口式灯座技术条件3 术语3.1 粉尘 dust能悬浮在空气中或呈堆积层的颗粒物质。
3.2 粉尘 conductive dust电阻系数小于10Ω·cm的粉尘。
3.3 爆炸性粉尘 explosive dust即使空气中氧气很少的条件下也能着火,呈悬浮状态时能产生剧烈爆炸的粉尘。
3.4 可燃性粉尘 combustible dust与空气中的氧起氧化放热反应而燃烧的粉尘。
3.5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 explosive dust mixture在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传播的混合物。
3.6 爆炸性粉尘环境 explosive dust atmosphere含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一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EC600079-0:199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0部分:通用要求》对GB3836.1-19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IEC600079-0:1998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并符合GB-T1.1-1993的规定。
本标准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总标题下分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隔爆型“d”第3部分:增安型“e”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第5部分:正压型“p”第6部分:充油型“o”第7部分:充砂型“q”第9部分:浇封型“m”在根据IEC60079-0:1998修订GB3836.1-1983时,为解决Ⅰ类电气设备非金属材料外壳的防火问题,增加了对塑料外壳的阻燃性要求。
见附表E。
本标准还保留了GB3836.1-1983中的部分内容:1)检验程序,以适应我国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的需要,见附录A。
2)Ⅰ类电气设备的防潮要求,以满足我国煤矿潮湿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见附录C。
3)Ⅰ类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以及附带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MPa,且按GB13813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造。
保留该内容,以解决我国某些特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轻量化问题(见8.3)。
本标准与GB3836.1-1983相比,有以下重要改变:1)标准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改为《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2)将术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修订为“爆炸性气体环境”;3)塑料外壳为解决静电电荷堆积,增加了“外壳表面积”限制、“防止静电电荷堆积的结构”措施、“抗光老化规定”、“阻燃性能规定”等;4)修订了Ⅱ类电气设备外壳用轻金属含镁量的规定;5)外接地连接件的尺寸修订为与内接地连接件尺寸一样;6)塑料外壳的表面电阻测量方法修订为测量“相距(10±0.5)mm、长(100±1)mm、宽(1±0.2)mm的两平行直线段间的电阻值;7)增加了Ex元件、熔断器、插接装置、手提灯和帽灯等内容;8)在试验部分增加了塑料的阻燃试验、塑料耐光老化试验、轻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等;9)Ⅰ类电气设备无保护的透明件,在高机械危险的情况下,冲击试验能量从GB3836.1-1983的10J降为7J;冲击试验环境温度由(25±10)℃修订为(20±5)℃;10)取消了玻璃透明件用尼龙冲头作冲击试验的规定;11)防爆电气设备送审时,只要求制造厂送与防爆性能有关的资料,但增加了有关工厂产品质量保证文件资料的要求。
爆炸性环境第部分
本部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 IEC 60079-18: 2009(( 爆炸性环境 第 18 部分:由 "m" 型保护的
第 19 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 (FISCO) ;
第 20 部分 z 设备保护级别 (EPL) 为 Ga 级的设备。
本部分为 GB 3836 的第 9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 1 一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 3836.9-200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9 部分:浇封型 "m勺,与 GB 3836.9-
GB 3836.9-2014
目。吕
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3836(( 爆炸性环境》分为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一一第 2 部分:由隔爆型飞"保护的设备; 一一第 3 部分:由增安型飞"保护的设备; 一一第 4 部分:由本质安全型 "i"保护的设备; 一一第 5 部分:由正压外壳型 "p"保护的设备; 一一第 6 部分:由油浸型 "0" 保护的设备; 一一第 7 部分 z 由充砂型"飞q: 一一第 8 部分:由"飞n" 型保护的设备; 一一第 9 部分:由浇封型 "m"保护的设备; 一一第 11 部分: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一一第 12 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一一第 13 部分 z 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一一第 14 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一一第 15 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一一第 16 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一一第 17 部分: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一一第 18 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替代标准号:GB3836.1-1983 已被GB 3836.1-2010 替标准号:GB3836.1-2000代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科学研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究总院抚顺分院和重庆分院、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EC600079-0:199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0部分:通用要求》对GB3836.1-19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IEC600079-0:1998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并符合GB-T1.1-1993的规定。
本标准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总标题下分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隔爆型“d”第3部分:增安型“e”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第5部分:正压型“p”第6部分:充油型“o”第7部分:充砂型“q”第9部分:浇封型“m”在根据IEC60079-0:1998修订GB3836.1-1983时,为解决Ⅰ类电气设备非金属材料外壳的防火问题,增加了对塑料外壳的阻燃性要求。
见附表E。
本标准还保留了GB3836.1-1983中的部分内容:1)检验程序,以适应我国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的需要,见附录A。
2)Ⅰ类电气设备的防潮要求,以满足我国煤矿潮湿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见附录C。
3)Ⅰ类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以及附带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MPa,且按GB13813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造。
保留该内容,以解决我国某些特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轻量化问题(见8.3)。
本标准与GB3836.1-1983相比,有以下重要改变:1)标准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改为《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2)将术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修订为“爆炸性气体环境”;3)塑料外壳为解决静电电荷堆积,增加了“外壳表面积”限制、“防止静电电荷堆积的结构”措施、“抗光老化规定”、“阻燃性能规定”等;4)修订了Ⅱ类电气设备外壳用轻金属含镁量的规定;5)外接地连接件的尺寸修订为与内接地连接件尺寸一样;6)塑料外壳的表面电阻测量方法修订为测量“相距(10±0.5)mm、长(100±1)mm、宽(1±0.2)mm的两平行直线段间的电阻值;7)增加了Ex元件、熔断器、插接装置、手提灯和帽灯等内容;8)在试验部分增加了塑料的阻燃试验、塑料耐光老化试验、轻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等;9)Ⅰ类电气设备无保护的透明件,在高机械危险的情况下,冲击试验能量从GB3836.1-1983的10J降为7J;冲击试验环境温度由(25±10)℃修订为(20±5)℃;10)取消了玻璃透明件用尼龙冲头作冲击试验的规定;11)防爆电气设备送审时,只要求制造厂送与防爆性能有关的资料,但增加了有关工厂产品质量保证文件资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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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为20±5℃,采用泵“d”维持试验装置内部为105Pa的压力。
5.3间隙调整
首先将间隙调整到一个很小值,通过观察窗用眼检查标准外壳两平面法兰是否相互平行。然后将法兰间隙调整至零,校准千分表的刻度是否指零(这时加在表头的力矩值应很小,例如:加在表头的圆周力约为10-2N)。
如果不同组别的证实试验测得的(g0)min之间的差值大于0.04mm,应采用氢气校核试验装置是否能重现表1所列氢气的数值,如果校核结果装置正常而对指定气体测得的结果仍然相差很大,则应分析其中的原因。
6.4表列数据
表1所列数据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值(g0)min,(g100)min-(g0)min的差值,最易传爆混合物浓度和试验时的环境温度。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用于确定电气设备隔爆外壳的级别,而(g100)min-(g0)min表征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精确度。
5.4点火
用汽车点火线圈向标准外壳内部的电极供电,电极之间形成放电火花点火。
5.5点燃过程的观察
通过观察窗和两平面法兰的间隙观察标准外壳内部的混合物是否点燃。如果未发生点燃,则试验无效。标准外壳内部点燃之后,如果试验箱内的混合物点燃爆炸,则为发生传爆现象。
6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
6.1预备试验
标准外壳平面法兰间隙以0.02mm作为间隙调整级在传爆间隙与不传爆间隙之间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用一定浓度的混合物对应每一个间隙进行二次传爆试验,找出该浓度下传爆率为0%的最大不传爆间隙g0和传爆率为100%的最小传爆间隙g100,然后改变混合物浓度,重复上述试验,以便得出在一定浓度范围内的不同浓度混合物所对应的一组g0和g100值,并从中找出g0和g100的最小值及所对应的试验混合物浓度。该浓度为混合物在该试验条件下的最易传爆混合物浓度。
IEC79-1A-1975 GB 3836.11-9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 Method of test for ascertainment of maximum experimental safe gap
自1992-2-1起执行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79—1A(1975)《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温常压条件下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分级以及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选型。
注:对于常温条件下蒸气压很低,而不能形成所要求的蒸气浓度的液体,环境温度应比产生所要求的蒸气压力的温度高5℃
4试验装置
4.1机械强度
试验装置如图所示。整个试验装置应能承受15×105Pa的压力。标准外壳承受此爆炸压力时,应不会产生明显的弹性变形而使间隙g瞬时增大。
a-标准外壳内腔;b-试验箱内腔;c-千分表;d-泵;e-阻火器;f-观察窗;m、i-阀门;h-点火电极;k-标准外壳下壳体;l-标准外壳上壳体
4.7观察窗
在试验箱体对称位置上装设两个直径74mm的圆形观察窗“f”。
4.8试验装置的材质
试验装置的主要部件,特别是标准外壳和点火电极,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对于某些混合物,可采用其他材料以防止对试验装置的腐蚀或其他化学作用。
5试验程序
5.1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配制
试验中,应严格控制混合物的浓度,使其维持恒定,以避免试验结果的分散性。
4.5配气系统
标准外壳充入混合物的进气口直径d1为3mm,进气通道的净容积为5cm3。试验箱的进气口是由7个直径d2为2mm的通孔组成。进出气的管道上装有防回火的阻火器“e”。
4.6点火源
采用电极放电火花作为点火源。电极间的放电间隙为3mm,放电通路与平面法兰隔爆接合面相垂直。电极置于距法兰内缘14mm处,且与两平面法兰之间的中心线对称。
6.2证实试验
选用预备试验中测得的最易传爆混合物浓度及其附近的几种浓度,重复6.1条的试验。每一浓度对应一个间隙试验10次,最后确定出最大不传爆间隙和最小传爆间隙的最小值(g0)min和(g100)min及其对应的最易传爆混合物浓度。
6.3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再现性
在不同组别的证实试验中测得的(g0)min之间的最大允许差值为0.04mm,如果符合这个条件,则表1所列数值就是当(g100)min-(g0)min为最小时所对应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值。对于大多数易燃物质,这个差值一般在一个间隙调整级(0.02mm)范围内。
2.7最易传爆混合物浓度
在规定条件下,混合杂物火焰最易通过接合面传播而使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点燃的混合物浓度。
2.8最易点燃混合物浓度(电火花的)
在规定的条件下,所需最小电能点燃的混合物浓度。
3试验方法概述
试验是在常温常压(20℃,105Pa)条件下进行。将一个具有规定容积规定的隔爆接合面长度L和可调间隙g的标准外壳置于试验箱内,并在标准外壳与试验箱内同时充以已知的相同浓度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以下简称混合物),然后点燃标准外壳内部的混合的,通过箱体上的观察窗观测标准外壳外部的混合物是否被点燃爆炸。通过调整标准外壳的间隙和改变混合物的浓度,找出在任何浓度下都不发生传爆现象的最大间隙,该间隙就是所需要测定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
2.3隔爆接合面
为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传播,隔爆外壳各个部件相对表面配合在一起的接合面。
2.4平面隔爆接合面
相对表面为平面,而该段接合面长为直线形的隔爆接合面。
2.5隔爆接合面长度
从隔爆外壳内部通过隔爆接合面到隔爆外壳外部的最短通路长度。
2.6(隔爆接合面)间隙
隔爆接合面相对表面间的距离。对于圆筒隔爆接合面,则为径向间隙(直径差)。
表1
续表1
续表1
注:1)表列方括号内的数据,例如:〔0.96〕不是用标准规定的试验装置,而是用英国规定的8L球形试验装置测得的。8L球形标准外壳内部充以最易传爆混合物浓度,外部充以最易点燃混合物浓度。
表列其他数据是采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装置测得的。但一般每调整一次间隙只作三次试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
4.2标准外壳
标准外壳为一个内腔净容积20cm3、隔爆接合面长度25mm的球形容器。
4.3试验箱体
试验箱体为一个内径200mm、高度75mm的圆柱形箱体。
4.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隙调整
标准外壳的间隙可通过千分表进行调整。标准外壳的上壳体“1”由强力弹簧向上顶紧在一个可以微调的千分表上,用千分表精确调整并测出隔爆接合面的间隙g值。千分表的螺纹直径为16mm,螺距0.5mm。
2术语
2.1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传播的混合物。
2.2最大试验安全间隙
在标准规定试验条件下,壳内所有浓度的被试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通过25mm长的接合面均不能点燃壳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外壳空腔两部分之间的最大间隙。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明焕、项云林。
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起草单位:
机械电子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批准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