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江西省九江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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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2016年修订)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人社字[2016]456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12.27
【实施日期】2016.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
代码(2016年修订)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6〕45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28号)、《关于对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数据库进行定期维护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404号)规定,按照统一城乡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要求,经组织专家咨询、评审,现将整合修订的《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201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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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基本情况审核表(一)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基本情况审核表(一)

南昌县从业人员生育待遇审核表
※生育服务证号码:※结婚证编号:※出生证编号:
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发证机构:
1、需办理零星报销的生育及计生人员填完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于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后与报销材料同时递交(※号为必填项)
2、需办理零星报销的生育及计生业务所需材料:①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书等原件(※号为必填项)
②产检门诊发票及对应的检查结果原件(限额800元)、(男职工未充分就业配偶报销另需提供男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申请期限为职工产后半年之内;
③未登记异地就医及在不是联网结算医院就诊的需要填写异地就医情况。

3、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受理地点:南昌县医疗保障局(澄湖东路542号)3楼经办大厅,咨询电话:0791-12345。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16•【字号】九府办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经2020年2月26日第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3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九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为推进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根据《江西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赣府厅字〔2019〕9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参保登记两险合并实施后,九江市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有意愿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二、基金征缴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

1.缴费基数:统一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2.缴费比例:(1)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为10%,其中:用人单位8%、在职职工2%,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比例为7%。

(3)关闭破产改制及国有困难企业等符合参加困难企业职工住院统筹医疗保险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的缴费比例为4%。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生育基金支付明细
生育医疗费的补偿定额
已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生育津贴按产假 天数计发额
核准支付金额(大写)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章)
核准部门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结算部门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年 月 日
备 注
注:1.随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出院记录原件(医院盖章)。
2.农村户籍孕产妇提供分娩补助单据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享受情况证明。
3.单位经办人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生育(计划生育)待遇结算》。
4.此表填报一份,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年月日生育基金支付明细生育医疗费的补偿定额已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生育津贴按产假天数计发额核准支付金额大写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章核准部门经办人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
单位编码:
生 育 人 员 待 遇
姓名
社会保障号
(身份证号码)
失业证号
务证号
分娩方式
票据张数
胎儿数
单位意见:(公章)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欢迎来到,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与保藏。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为贯彻执行《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方法》(九府厅发〔20xx〕75号)(以下简称《方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第一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根据《方法》规定参与生育保险。

按属地管理原则,参与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央、省属、市属企事业单位,应当参与当地生育保险。

二、参保登记其次条本细则实施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新成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并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进行生育保险登记。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现行参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当地医疗保险局参保登记;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当地社会保险局参保登记。

第五条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在职职工在6人以上的应单独立户,并供应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批准设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表》;4、《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5、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六条用人单位依法变更或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变更或注销。

第七条对不按规定参保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保。

对经责令后仍拒不参保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罚。

三、基金征缴第八条生育保险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照实申报并缴纳生育保险费,所缴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担当,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月缴费总额为:本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缴费基数)×1%(缴费比例)×参保人数。

江西省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

江西省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
单位名称 (盖章): 参保人姓名
手术名称
性别
配偶姓名
开户名
省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
身份证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码
就医医院
联系电话 配偶身份
证号码 银行账号
年龄
住院日期 提交的报销单

开户银行
单位:天、元
产前检查费
总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支付
药品费
诊疗费
服务设施费
个人 自负
审核支付
终止妊娠医疗费
正常阴道产
生育医疗费 阴道手术产
10
剖宫产
计划生育医疗费
生育并发疾病医疗费
合计
类别
普通生育
津贴天数计 算
生育生活津 贴支付额 合计支付金额
小写:
大写:
生育津贴支付
晚育 多[N]胎生育
难产
中止 计划生育津贴 妊娠
增加
男职工津贴
参保职工(或委托人): (章)
经办人: (章)
部门负责人: (章)
经办机构:(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备注:1、此表由参保职工(或委托代理人)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一次性填报以申请费用结算; 2、增加享受产假天数其中的几种情况并存时可多项选择,应增加天数累加计算; 3、所有生育待遇审核后将直接划拨至本表中参保人制定的银行账户中,请参保人仔细填写并签字确认。

16年生育保险福利政策

16年生育保险福利政策

所需材料:1.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2.出生医学证明、《关爱婚育宣传服务手册》(非本市户籍职工提供生育联系卡)、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证明材料、住院发票(收原件)、出院记录、结婚证(以上都需原件、复印件);1.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2.若与其配偶同为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其护理假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女职工生育待遇时,直接拨付至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批准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除外);若该职工配偶非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符合申领条件的男职工申报所需材料参照女职工生育申报所需材料。

今天下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明起开始实施。

其中明确,婚假统一延长10天,再加上国家法定的3天,江苏人的婚假共13天。

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男方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一共可以休15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一、删去第十九条。

二、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合并为一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婚后未生育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三、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特殊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四、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夫妻双方为归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江西省生育证申请审批表编号

江西省生育证申请审批表编号

江西省生育证申请审批表编号第一篇:江西省生育证申请审批表编号江西省生育证申请审批表编号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本表。

2、审核和审批单位必须认真核实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审批,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

3、最终审批权按照《条例》执行。

审批后,本表由审批、发证单位保存。

4、根据《条例》规定,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要求再生一胎子女的,其中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可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发证,并按月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属此情况的,“女方户籍所在县(市、区)计生委审核意见:”栏不填。

只要女方单位盖了章,男方的你寄回来我去办理,要四张女方单人相片,一张结婚照,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及你现在广东的计生办环孕检证明。

其它的我来办理。

注意表里的时间不要填。

恭贺新婚,早生贵子。

第二篇:《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并附复印件)交有关部门审查。

2、办证时交女方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4张,并收回已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户口性质”栏和“婚姻状况”栏应根据本人情况在相应内容上打“√”。

“婚育及收养情况”指婚姻状况、生育情况、收养及捡养小孩情况。

“”4、符合生育二孩的夫妻,必须取得《二孩生育证》后方可怀孕生育。

5、此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或单位各保存一份。

金城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对预批生育二孩对象公示的通知你单位上报的夫妇申请生育二孩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项规定的生育条件,请予以上墙公示。

公示时间从并将公示结果填写下来,报金城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存档。

金城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年月日说明:本通知一式两份,夫、妻所在单位各一份,公示期满,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区人口计生局存档备案。

第三篇: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江西生育津贴报销的条件

江西生育津贴报销的条件

江西⽣育津贴报销的条件⽣育津贴是相关部门对⼥性⽣育期间⽣活费⽤的补贴。

江西⽣育津贴报销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新参保单位正常为职⼯缴纳⽣育保险,职⼯次⽉即可享受⽣育保险待遇;已参保单位需为职⼯⾜额缴纳⽣育保险6个⽉以上即可享受⽣育保险。

下⽂将为⼤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江西⽣育津贴报销的条件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江西⽣育津贴报销条件1、新参保单位为职⼯正常缴纳⽣育保险,职⼯次⽉即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育保险待遇;2、已经参保单位中的新职⼯,必须⾜额缴纳⽣育保险6个⽉以上即可享受⽣育保险相关待遇。

江西⽣育津贴报销流程1、⼥职⼯怀孕后、流产或计划⽣育⼿术前,由⽤⼈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作⼈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育保险窗⼝;2、⼯作⼈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育⼥职⼯产假满30天内,由⽤⼈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作⼈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育保险窗⼝办理待遇结算;4、⼯作⼈员受理核准后,⽀付⽣育医疗费和⽣育津贴。

江西⽣育津贴报销材料1、填写《省本级⽣育保险待遇申请单》;2、参保⼈⾝份证复印件;3、参保⼈银⾏存折(或银⾏卡)复印件;4、《(再)⽣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5、结婚证复印件;6、医疗机构出具的产前检查及⽣育医疗费⽤原始收据、收费明细清单、出院⼩结、相关检查报告和婴⼉出⽣(或死亡)证等。

江西⽣育津贴报销标准1、正常⽣产享受九⼗天⽣育津贴;2、难产或剖宫产⼿术的增加⼗五天⽣育津贴;3、正常⽣产多胞胎每多⽣产⼀个婴⼉的增加⼗五天⽣育津贴;4、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三⼗天⽣育津贴;5、其他⽣育津贴在相应地限定标准内⽀付。

⽣育保险报销标准1、顺产1100元;2、难产1800元;3、剖宫产3000元;4、满7个⽉施⾏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5、满7个⽉⽣产或流产的2000元;6、满3个⽉不满7个⽉⽣产或流产的1000元;7、不满3个⽉流产的300元;8、多胞胎的多⽣产⼀个婴⼉增加400元。

九人社医〔2013〕12号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附件

九人社医〔2013〕12号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附件
附1: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主管单位
单位编号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法人代表
职务
经办人
电话
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度工资总额(元)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元)
当月应缴纳生育保险基金总额(元)
参保单位
签章
社保经办
机构意见
计算机
处理结果
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章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申报单位各执一份。
2、单位编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编制填写。
3、参保单位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附2: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共页第页
序号
生育保险编号
公民身份号码
姓名
性别
医疗卡号
养老编号
个人参保时间
进入本单位工作时间
备注
装订线单位源自导签字:经办人员签字:报出时间:年月日
说明:①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单位留存。

九江市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九江市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九江市生育津贴申请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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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认定表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认定表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认定表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认定申报表
参保职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参保职工
照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参保职工
配偶照片
参保职工
配偶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号
结婚证号
准生证号
确诊怀孕时间
年月
预产期时间
年月
胎次

□本地生育
产前检查定点医院
生育定点医院
□异地生育


①夫妻分居到其夫处□
②双方父母居住地□
③其他(如驻地工作、调动等)□
产前
检查
医院
生育医院
□其他


1流产□,引产□。②宫外孕□。
3避孕、节育:常规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术□;输卵管节育术□,输精管节育术□;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4□否□为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
银行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计生委(办)审核意见
(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参保单位意见
(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医保局审核意见
(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医保局,一份留存医院,一份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使用)。2、表中□填报时划“√”,生育科电话:8577719。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
结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九府字[2017]8号
【发布部门】九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3
【实施日期】2017.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九府字〔20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强化计划生育工作措施,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圆满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为鼓励先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2016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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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7•【字号】九府厅字〔2016〕187号•【施行日期】2016.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九府厅字〔2016〕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经2016年12月22日第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编制《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是政府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举措。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6〕15号)要求,参照《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抓紧完成本地《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广泛宣传,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部门网站和行政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公布本地、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尽快将公共服务事项要素录入江西政务服务网事项梳理平台,部署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板块,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附件:1.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类224项)2.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单位名录类199项)3.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场馆信息类31项)4.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策文件类26项)5.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通知公告类7项)6.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常见问题类12项)7.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连接类209项)8.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普通信息类66项)2016年12月27日附件1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类224项)附件2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单位名录类199项)。

4张表看懂你生孩子时能享受啥待遇不看亏大了

4张表看懂你生孩子时能享受啥待遇不看亏大了

4张表看懂你生孩子时能享受啥待遇!不看亏大了!
人社君的后台一直以来都被问生育那些事儿的人挤爆了。

大家又是对自己生育方面的待遇一脸茫然吧?所以人社局要强行科普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里的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待遇的区别
一、先说职工生育保险新的职工生育保险是2015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这三类人群可以享受↓↓↓以下人群可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第一类人群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商户,以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

第二类人群中央驻粤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第三类人群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并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工、退休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等。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认定表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认定表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认定申报表
参保职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参保职工
照片
参保职工
配偶照片
参Hale Waihona Puke 职工配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号
结婚证号
准生证号
确诊怀孕时间
年月
预产期时间
年月
胎次

□本地生育
产前检查定点医院
生育定点医院
□异地生育


①夫妻分居到其夫处□
②双方父母居住地□
③其他(如驻地工作、调动等)□
产前
检查
医院
生育医院
□其他


1流产□,引产□。②宫外孕□。
3避孕、节育:常规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术□;输卵管节育术□,输精管节育术□;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4□否□为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
银行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计生委(办)审核意见
(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参保单位意见
(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医保局审核意见
(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医保局,一份留存医院,一份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使用)。2、表中□填报时划“√”,生育科电话:8577719。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基本情况审核表(一)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基本情况审核表(一)

南昌县从业人员生育待遇审核表
※生育服务证号码:※结婚证编号:※出生证编号:
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发证机构:
1、需办理零星报销的生育及计生人员填完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于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后与报销材料同时递交(※号为必填项)
2、需办理零星报销的生育及计生业务所需材料:①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书等原件(※号为必填项)
②产检门诊发票及对应的检查结果原件(限额800元)、(男职工未充分就业配偶报销另需提供男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申请期限为职工产后半年之内;
③未登记异地就医及在不是联网结算医院就诊的需要填写异地就医情况。

3、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受理地点:南昌县医疗保障局(澄湖东路542号)3楼经办大厅,咨询电话:079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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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定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参保职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参保职工
照片
参保职工
配偶照片
参保职工
配偶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号
结婚证号
准生证号
确诊怀孕时间
年月
预产期时间
年月
□本地生育
产前检查定点医院
生育定点医院
□异地生育


①夫妻分居到其夫处□
②双方父母居住地□
③其他(如驻地工作、调动等)□
年月日
参保单位意见
(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医保局审核意见
(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医保局,一份留存医院,一份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使用)。2、表中□填报时划“√”。
产前



1流产□,引产□。②宫外孕□。
3避孕、节育:常规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术□;输卵管节育术□,输精管节育术□;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④是□否□为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计生委(办)审核意见
(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医院意见
(盖章)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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